楚宋的“九歌”理论_九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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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22.3 文献标识码:A

《九歌》的创作动机,与其作时有密切的关系,从王逸《楚辞章句》开始,古今学者大多认为作于屈原晚年被疏而放逐之时,主要的目的是寄托被放的忧愁忧思。此种说法的影响很大,以至于《大清一统志》(注:《大清一统志》卷三五四载:“玉笥山在湘阴县东北,一名石帆山。《湘中记》屈潭之左有玉笥山,屈原之放,栖于此山而作《九歌》焉。”引文据《四部丛刊》。)《湘阴县图志》一类的书,也说屈原在被放,于湘阴东北屈潭之玉笥山上作《九歌》。

然而,验之《九歌》本文,其中并无所谓被放的忧愁忧思,而考其中所祀之神,其规格甚高,只有王室贵族才有资格祭祀,也并非沅、湘民间所能祀之神。明代汪瑗等学者对此已有疑问。因此,以上说法并不可言,很有重新探讨的必要。

何焯《义门读书记》卷四十八云:“汉书郊祀志载谷永之言云。楚怀王隆祭祀、事鬼神,欲以邀福助却秦军,而兵挫地削,身辱国危。则屈子盖因事以纳忠。故寓讽谕之词,异乎寻常史巫所陈也。”认为《九歌》是怀王朝秦王命而作。马其昶受此启发,进一步认为“《九歌》之作,原承怀王之命而作也。推其时在《离骚》前”(《抱润轩文集·读九歌》及《屈赋微》本篇注)。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郭沫若《屈原研究》根据《九歌》歌辞的清新,调子的愉快,断定作于年轻得志、未失意时。陈子展《楚辞直解·九歌解题》又据《国语·楚语》及《九章·惜往日》篇证成郭说,并指出《九歌》是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其中的大手笔之一。金开诚《屈原集校注》也认为《九歌》当是屈原在怀王朝任职三闾大夫,掌管宗族事物时加工修改而成。

由此可见,《九歌》作于屈原未放之时。但屈原为什么作《九歌》,其创作动机是什么?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离骚》《天问》中“九歌九辩”的含义与屈原作《九歌》的动因

春秋战国之时,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的乐舞规模既要符合礼仪典章,又要能够有助于国家的政教。祭祀礼乐的僭越混乱,预示着国家政教的衰落。《礼记·乐记》论述乐的政教作用说:

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中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和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由此可以看出“乐”对于政治的重要性。所以屈原对于祭祀礼乐十分重视,在他政治生涯的早期,对于楚国宫廷和民间的淫祀及僭越的危害早有认识,并锐意改革。这从他的诗作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离骚》一诗,处处以兴亡为喻,屈原历述历史上的明君作为楚王的正面榜样,而以历史上的昏君作为楚王反面的教训。说到礼乐失序,而导致亡国,则以夏为戒。《离骚》的陈辞部分云:“启九辨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朱冀解释此句:“此下七章,乃自陈其平日以往昔兴亡之故谏君,而撮其大略如此耳。要知大夫一言一泪,一字一血,全是为楚王对症发药,并非心闲无事,坐古庙中,对土木偶人攀今吊古也。此一章对楚王不思继穆庄伯业,而耽乐是从。”(注:见游国恩《离骚纂义》,中华书局1980年11月版第212页。)可见屈原对当日楚国歌舞礼乐的混乱状况是何等的痛心疾首,他急欲改变这种状况,从而实现文治武功的心情又何等的迫切。

除《离骚》以外,屈原作品中提到“九歌九辨”的还有《天问》。《天问》云:“启棘宾商,九辨九歌”。弄清二诗中“九辨九歌”的含义,以及它们与屈原创作的《九歌》之间的关系,是弄清后者创作动机的关键。王逸以来的众多学者,都认为上举《离骚》中的“九辨九歌”为古代的乐舞名,但如依传统说法,此句不合《离骚》句法常例。赵逵夫先生经过周密考察,认为此句中“九辨九歌”应为动词谓语,并进而对其意义进行了揭示,对我们了解“九辨九歌”与《九歌》的关系也很有启发。他说:

实际上,这两处的“辨”、“歌”都是动词。《归藏·开筮》曰:“昔彼九冥,是与帝辨同宫之序,是谓九歌。”其中“辨”字就用为动词。“九”在这里是表示次数之多。夏代是阶级社会的开端……民主选举部落首领的社会形态……转变为专制的奴隶制,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启除了以武力打击反对势力(如讨伐有扈氏)以外,必然要采取一些文治的手段,如夸大和宣扬禹的功绩,夸大和宣扬禹家族在部落联盟中的作用,辩说和歌颂等级森严的奴隶制等等。《离骚》《天问》中说的“九辩九歌”正是指此。(注:《屈骚探幽》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版第285页。)

由此可见,夏启时的“九辩九歌”,其内容主要是“言禹平治水土以有天下,启能承先志,缵叙其业,育养品类,故九州之物,皆可辩数;九功之德,皆有次序而可歌也”(王逸《楚辞章句》)。“九辩九歌”的文治,主要强调等级,和统治阶级的“威”(刑法杀戮)一样,是奴隶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手段。

屈原初登政坛之时,正是新兴的封建制度在列国兴起之时。楚的劲敌秦国因变法而迅速强大,威胁着楚国。楚国要想与强秦抗衡,也只有变法图强一条路。所以屈原一再主张举贤授能、整饰法度,论功行赏,取消统治阶级的特权。而楚国当时的现状却恰恰与屈原的希望相反:一方面是旧贵族因害怕失去特权而反对改革,另一方面是“楚怀王隆祭祀,事鬼神,欲以获福助,却秦军”(《汉书·郊祀志》下载谷永说)。面对楚国朝野上下淫祀成风、僭越相属的现状,屈原以此为契机,为宫廷祭祀制作乐歌,从文治的角度考虑,并为变法铺平道路。名之曰《九歌》,正是取夏启以“九辩九歌”实行文治的用意。这是屈原用祭祀乐舞的教化功能,柔性地改变楚国不良现状的尝试,也是他借此以使楚国朝野上下警悟,并进一步实行变法的美政理想的不可或缺的一步。《左传·文公七年》载:“《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可以说是屈原制作《九歌》的动机的最好的说明。

《离骚》中有两处提到“九歌”,陈辞部分的一次与启有关,前已说过,结尾部分写自己的神思飞上九天,在想象的世界中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观赏着自己制作的《九歌》,诗云:“抑志而弭节兮,神高驰之邈邈。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娱乐。”这里的《九歌》显然是作者自己所作的《九歌》,因为那是他理想的象征。

《今本竹书纪年》云:“帝启十年,舞九韶于天穆之野。”《离骚》云:“奏九歌而舞韶。”屈原《九歌·东君》一首也云:“应律兮合节,展诗兮会舞。”由此可见,《九歌》本为歌乐舞三而一的形态,从音乐和歌辞的方面说,则为《九歌》,从舞容的方面说,就是九韶。屈原作《九歌》,并非启时的原样,但其用意与夏启《九歌》是相同的,他的作《九歌》,绝不可能只停留在对沅、湘流域民间巫歌的更订和改写这样的层面上,也绝非仅仅因为见其辞俚俗而欲使之雅训些,而是带有政治上的目的。

二、《惜往日》中关于屈原修明礼乐的记载

《九章·惜往日》的开头说:

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诏以昭时。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

这几句是追述屈原未放之前受楚王信任并谋求变法图强的情形,与《史记·屈原列传》所述“入则与王图议国事,出以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的情况相符。这几句诗中有一个校勘问题,涉及到我们对屈原制作《九歌》的动机的考察。“受命诏以昭时”一句中的“时”,朱熹《集注》曰:“一本作‘诗’,非是”,从此后,通行本皆作“时”。蒋冀、戴震等亦作“时”。而洪兴祖《补注》云:“‘诗’,一本作‘时’”,结合王注此句“君告屈原,明文典也”的说法,可知王逸本作“诗”。游国恩先生也认为作“诗”者是,而作“时”者非。

那么,屈原“受命诏以昭诗”的“诗”到底是什么呢?杨树达先生考察先秦典籍中诗的含义,作有一篇《释诗》,为论者广泛引用,杨氏认为,“诗”古文作“”,从言,声。言即言志也。(注:《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增订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5-26页。)志从心,从。本义为记忆、记载。《国语·晋语九》:“志有之曰:‘高山峻原,不生草木。松柏之地,其土不肥。’”注曰:“志,记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那么,“诗”便是负载记忆的口诵形式。“诗”以韵语的形式记载、承载民族的历史文化。

孔颍达《毛诗正义》于郑玄《诗谱序》下疏云:

诗一名而三训。名为诗者,《内则》说负子之礼云:“诗负之。”注云“诗之言承也。”《春秋说题辞》云:“在事为诗,未发为谋,恬淡为心,思虑为志。”诗之为言志也。《诗纬·含神雾》:“诗者,持也。”

承、持二义大约是从“志”(记忆、负载)引申而出。都说明“诗”用韵文形式负载传承历史的性质。

春秋以前,“诗”主要掌握在职业的宗祝巫史手中,“诗”主要在宗庙祭祀礼仪上演唱,兼有颂扬祖先功业、祭祀求福的功能。根据今存文献来看,“诗”的最为典型的代表就是《诗三百》中的“颂”体。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君怠慢于为政,不修祭祀朝聘养贤待宾之事,有司忘其礼之仪制,乐师失其声之曲折”(《毛诗序》郑玄笺)。于是“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孟子·离娄》)。“诗亡”,是说职业巫祝掌管的记载民族历史祖先功业的“诗”的礼仪、制度外壳的衰亡。说得具体一些,衰亡的只是“诗”所赖以生成的礼乐文化背景,而诗的文本内核——史,则以散文化的《春秋》得以延续。而“诗”的文化外壳,以及与此相关的种种典章制度,则只有在诸侯国的祭礼仪式中略见其遗影。因此,“诗亡”,不仅意味着记载民族历史祖先功业的颂的衰亡,也意味着一个礼制时代的衰亡。颂诗连同其音乐、舞容从此不再是国家政权的象征物。

朱自清先生《诗言志辩》也认为诗所言之志就是“政治怀抱”、“政治理想”。由此看,先秦时的“诗”,其内容完全与政治有关。

从形态上说,先秦的“诗”总是和乐与舞三位一体,密不可分。《礼记·乐记·乐象》云:“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诗》之六义,《周礼》又称“六诗”,而三百篇皆可歌,其中的《颂》更可舞,统言之为“诗”,是先秦凡言诗而实兼及乐与舞也。因此,《惜往日》中提到的屈原奉王命而“诏诗”的“诗”,就是楚国宫廷祭祀的歌舞音乐及有关的制度,也就是王逸所说的“文典”。昭,明也。这里引申为整理。“昭诗”,就是追述楚族祖先建功立业的历史,整理祭祀的典章制度及歌舞音乐,使之有裨国政。前者表现在《天问》的创作上,后者则主要表现为《九歌》的创作。这里先谈后者。

“乐也者,圣人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乐记·乐施》)。正因为礼乐具有如此之功,所以为历来的改革家所重视,“是故大人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天地欣合,阴阳相得,煦妪覆肓万物,……则乐之道归焉”(《乐记·乐情》)。结合上文对《九歌》创作动机的分析看,《惜往日》开头几句中追述的就是屈原推行文治的情况,今存《九歌》很可能就是他实行礼乐改革的产物。

需要说明的是屈原以隆重祭祀、改制礼乐为手段的文治,是和他修明法制、举贤授能的主张相为表里的,是他美政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离骚》结尾部分中有所体现,前文已经指出,兹不详论。此外,在《大招》中也有体现。《大招》描写了对楚国政治的美好向往:

接径千里,出若云只。三圭重侯,听类神只。察度天隐,孤寡存只。魂乎归徕,正始昆只。田邑千畛,人昌阜只。美冒众流,德泽彰只。先威后文,善美明只。魂乎归徕,赏罚当只。

这段中对楚国政治的向往,紧紧扣住“先威后文”而展开,这和《离骚》中屈原的思想是一致的。再看后文对“文治”即礼乐盛极的描写:

雄雄赫赫,天德明只。三公穆穆,登降堂只。诸侯毕极,立九卿只。昭质既设,大侯张只。执弓挟矢,揖辞让只。魂乎归徕,尚三王只。

赵逵夫先生认为《大招》为屈原所作,但也有学者认为并非如此,即使《大招》非屈作,其中表现出来的希望楚国文昌武盛的进步思想,也应是和屈原一样忧国忧民的士人所具有的,从中也能了解屈原的思想。

三、乐舞角度看《九歌》和《商颂》《周颂》的关系

夏后启《九歌》用于祭祀祖先和天神,其舞用万舞。“万舞”即“羽舞”,也即《汤乐》,又名《大》。《墨子·非乐篇》转述武观的话,说启“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天,天用弗式。”无独有偶,商人祭天祭祖亦用万舞。甲骨卜辞中有大量例子,这种情况在《商颂》中也有表现。《商颂·那》云:“猗与那与,置我鞉鼓。奏鼓简简,衎我烈祖。……於赫汤孙,穆穆厥声。庸鼓有斁,万舞有奕。……顾予烝尝,汤孙之将。”可证。周代因商礼而损益之,祭祖祭天亦用万舞。《周礼·大司乐》曰:“舞《大》以享先妣”。《注》以先妣为姜嫄,其庙谓之閟宫。閟宫为高禖之宫。《鲁颂·閟宫》:“万舞洋洋,孝孙有庆”。鲁为东夷故地,故保留了舞羽祀高禖的习俗,所祀高禖为姜嫄。阮元《研经室集》卷一《释颂》云:

《仲尼燕居》子曰:“大享有四焉,下管《象》《武》,《夏》《籥》序兴。”《象》《武》,武舞,用干戚也;《夏》《籥》,文舞,用羽籥也。文舞武舞,《礼记·内则》:“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注谓先学《勺》,后学《象》,文武之次。《大夏》,乐之文武备者也。《勺》即《周颂·酌》,《象》即《周颂》《序》云《维清》,奏《象》武也;大夏则夏禹之乐也。〈文王世子〉:“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注云:“万舞象舞也。羽籥,籥舞象文也。”《乐记》云:“干戚羽旄谓之乐。”注云:“干,盾也。戚,斧也。武舞所执;羽,翟羽也。旄,旄牛尾也。文舞所执。”《郊特牲》:“诸侯之宫悬而祭以白牡,击玉磬,朱干设锡冕而舞《大武》。”《明堂位》:“礼祀周公于太庙,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公羊》宣八年传:“夏六月壬午,犹绎《万》,入去《籥》。《万》者何,干舞也,《籥》者何,《籥》舞也。”《左传》襄二十九年传:季札请观周乐,见舞象箾南《籥》,见舞大武,见舞韶,见舞大夏,见舞韶箾,周所存六代之乐,若大司乐所云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大武,皆颂也。鲁得其四,韶箾夏等舞,季札俱及见之。

阮元精通三礼,以上这段话,既说明了周代用舞乐的情况,从中也可看出《万》舞在周颂中的广泛运用。

屈原《九歌》则取了夏之“九歌九辩”在政治上的用意,又袭用其万舞以祀神祭祖。因此《九歌》也可以说是楚国的颂。

《九歌》除祭天神东皇太一之外,还配祭楚之先王。《东皇太一》云:“瑶席兮玉填”,闻一多《楚辞校补》(注:见《古典新义》闻一多全集选刊之二,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于此条下云:

填一作镇。案《书钞》一三三,《类聚》六九引亦作镇。《周礼·天府》:“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有大祭大丧,则出而陈之,”注曰:“故书镇为填,郑司农读填为镇。”本篇之玉镇即天府之玉镇。《史记·封禅书》曰:“公卿言皇帝始郊太一于云阳,有司奉瑄玉嘉牲荐飨。”汉郊祭太一盖循楚故事,瑄玉即此文之玉镇,嘉牲即下文之肴蒸也。

由此可见,《九歌》为郊祭天神之乐歌。闻先生在《什么是九歌》一文中也说:“其实东皇太一是上帝,祭东皇太一即郊祀上帝。只有上帝才够得上受主祭者楚王的专诚迎送。其他九神论地位都在王之下,所以曲礼中只为他们设享,而无迎送之礼。”(注:《神话与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7-130页。)也就是说,《九歌》祭礼是专为东皇太一而设的,其他众神都是配角,他们的任务是《汉书·郊祀志》所说的“合好效欢虞太一”。

商周以来人们的观念中,天神就是日神。这主要渊于人们以日影观测时间的习惯。那时人们郊天,往往以始祖配祭。《孝经·圣治章》:“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又《汉书·郊祀志》:“周公相成王,王道大洽,制礼作乐,天子曰明堂辟雍,诸侯曰泮宫,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周颂》当中的一些诗篇即为祭祖郊天的产物。“礼之所及,乐必从之;乐之所及,诗必从之”。(注:苏辙《诗集传》卷十八,《四库全书》本。)《九歌》既为郊天的祭祀乐歌,也必然以楚之始祖配祭。这一点亦为地下出土的材料所证明。1965年湖北江陵望山一号墓出土的竹简,记载了墓主邵固祭神祭祖的情况,“祭祀的对象除圣王、昭王、柬大王等先公先王以外,还有大水、句土(后土)、司命等山川神祗”。(注:《战国楚竹简概述》,《中山大学学报》哲社版1978年第10期。)望山在故楚郢都附近,邵固为楚悼王曾孙,生当威王、宣王朝之交,略早于屈原。因此这批竹简中所记载的祭祀情况,正是屈原加工整理前楚国贵族祭祀乐舞的一般情况。汤漳平先生据楚墓祭祀竹简中有关祀神的记载,对《九歌》的文体性质作了深入的研究,认为“《九歌》确实是楚国王室的祀典。”(注:汤漳平《从江陵楚墓竹简看〈楚辞·九歌〉》《中国古典文学论丛》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8月版);《再论楚墓祭祀竹简与〈楚辞·九歌〉》(《文学遗产》2001年第4期)。)因此,《九歌》的创作,就是希望能以颂诗仪式兼祭先祖,从而起到团结宗族的作用。

《九歌》在舞容、功用上与《商颂》《周颂》是一脉相承的。屈原博闻强记,明习经典,他创作《九歌》,动机在于改革礼乐,推行文治,同时也显示了楚人远依于夏族的文化优越感,及意欲与列国在文化上争短长的时代心理。这个愿望和这种心理,在楚庄王问九鼎于中原时就已经昭然若揭,这种心理表现在屈原的思想上,就是一统思想。这里说的一统,当然包括疆域上的一统和文化上的一统。而在某种程度上说,后者显得更为重要些、更具有先导性,但这些在屈原之前的楚国还作得很不够。深深浸润在楚国传统中的屈原,是不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些的。

收稿日期:20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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