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构想_国际金融中心论文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构想_国际金融中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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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从战略的角度就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所涉及到的各主要方面和各主要问题作一宏观安排。

一、战略基础

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作为一项宏伟的战略构想必须有赖于使这一战略构想成为现实可能的战略基础,这是我们研究其它一切问题的前提条件。概括起来说,上海建成国际中心的战略基础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上海自身的顽强而富有成效的努力;二是一系列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这些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包括:(1)国内长期保持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2)国内经济保持健康的持续增长;(3)逐步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逐步建立自由的外汇制度;(4)中央政府坚定而有效的政策扶持;(5)没有全球性的突发性的重大事件的发生;(6)亚太地区继续成为世界经济高速增长的一极,并逐步提高其在国际经济、贸易和金融活动中的相对地位。

从现实情况来看,上海已经开始把美好的愿望和坚定的决心付诸实际行动。但是,这些实际行动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一系列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外部条件是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构想的最一般的战略基础。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全部战略构想都是以上述外部条件的存在为前提的。

二、战略目标

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可以这样来概括:从现在起,用15年左右的时间,使之成为一个新型的、隔离型的、融资式的以及区域性的国际金融中心。下面作一简单的分析。

所谓新型,是相对于传统型而言的。传统型国际金融中心是指那些以本国资本为基础的,经过长期的金融营运演进而成的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银行业中心,如纽约、伦敦、法兰克福等。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显然不可能走传统型的老路。这是因为,上海处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它既不是发达的国际大都市,也没有雄厚的本国资本基础,更不是发达国家金融体系的成员。上海不能依靠长期的金融营运自然演进而成新的国际金融中心。这倒不是因为上海没有这样的条件和可能,而是因为我们没有等待的时间。另一方面,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也不应该走产生于70年以后的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道路。这些国际金融中心(如新加坡、巴哈马、开曼群岛、巴拿马等)虽然已经不同于传统的国际金融中心,但是它们一般都是传统型国际金融中心在地理上的延伸,它们往往都缺乏应有的金融自主权。未来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必须是拥有完全的金融自主权的金融中心。因此,未来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只能是新型的国际金融中心,即是一个拥有完全金融自主权的、依靠政策推动而不是自然演进的国际金融中心。

所谓隔离型,是相对于集成型或统一型而言的。集成型国际金融中心是将境内业务和境外业务完全开放给本国和外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中心,如伦敦、香港等。而隔离型国际金融中心,则将境内业务都或多或少地予以金融和税务优惠,纽约、新加坡、巴林等是这类国际金融中心的代表。未来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应该是隔离型的金融中心。其基本理由是:第一,完全自由的不分居民和非居民的国际金融活动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总体的经济运行机制和框架结构不相适应,而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的适当分离则有利于国家金融自主权的实现;第二,“两类市场”的隔离减轻了国际资本流动对本国经济影响的程度;第三,有利于国家对金融活动的引导、调节和分别管理。

所谓融资式,是相对于记帐式而言的。记帐式国际金融中心的业务操作通常由母机构直接办理,而其本身则只处理帐务,为国际银行记帐和转拨资金提供方便,起一种金融转口港的作用,如巴哈马、开曼群岛等。融资式国际金融中心则是通过设立金融机构从事存款、放款业务操作以及帐务处理的营运中心,如伦敦、纽约、东京、巴黎等。未来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应该是融资式的金融中心。其基本理由是:第一,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立的必要性和作用来看,上海承担着中国利用外资、筹集外资的历史重任,因此,必须建成融资式的营运中心。第二,从上海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的关系来看,上海目前还不具备帮助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处理帐务的条件和可能,因此,只能建成融资式的营运中心。

所谓区域性,是相对于全球性而言的。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的业务开展没有明显的地域界限,全球性是它们的基本特征,如伦敦、纽约、东京等。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业务开展则往往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它们一般都是某一地区的国际金融活动的中心,如新加坡、巴哈马、开曼群岛等。未来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应该是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其基本理由是:第一,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必须以金融中心所在国经济的高度发达为依托,而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和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相适应;第二,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虽然是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的逻辑起点,但后者却不能象前者那样通过政策扶持和政策推动来建成。

三、战略规划

(一)启动模式

上海要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究竟应该怎样启动?这里至少要考虑两个问题:第一,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究竟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是等待金融营运的自然演进?还是寄希望于某种机遇?还是主要依靠政策推动?现在,虽然“自然演进”论很少被提起,但“机遇”论却有一定的市场。“机遇”论一般以如下论点为基础:到下个世纪,亚太地区将成为世界经济的重心,而目前,世界经济的重心正在向亚太转移!因此,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主要是要利用上述“机遇”。“机遇”论是值得商榷的,其一,把“机遇”和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通过因果关系联系起来,降低了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必要性和主动性;其二,强调“机遇”的把握和利用,忽视了政策推动在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中的决定性作用;其三,“机遇”论的最大缺陷就是这种“机遇”本身还没有得到令人信服的论证。而且,即使有出现上述“机遇”的可能,我们的任务也不是等待机遇的出现,而必须是政策的适时推动。事实上,政策推动和抓住机遇并不矛盾,因为前者是后者的主要手段。因此,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基本途径仍然是政策推动。

第二,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要不要以首先建成国内金融中心作为逻辑起点?也就是说,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是采用先建成国内金融中心,然后向周边国家和地区延伸和扩展,进而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模式?还是从一开始就走坚定的外向化的道路,使上海金融市场、金融业务和服务的发展直接和国际金融活动紧密渗透,通过外向发展带动和推动国际金融中心的逐步形成,使上海成为全国金融中心和成为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两个结果体现在同一个过程之中?我们的回答是后者。其基本理由是:(1)全国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之间并没有某种必然的逻辑联系,既然上海的目标是建成国际金融中心,那就没有必要把建成全国金融中心作为自己的初始目标;(2)建成全国金融中心和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在手段、方式、道路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别,把建成全国金融中心作为阶段性目标可能会浪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3)如果从一开始就走坚定的外向化道路,不仅使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较少地受国内因素的制约,而且由于把与国际金融活动接轨的问题解决在国际金融业务和服务的形成时期,而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留待以后解决,这将大大减少国内金融体制与国际金融秩序之间的摩擦损耗,有利于金融活动的国际化,从而也有利于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

因此,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启动模式应该是“坚定外向化的政策推动。”这一模式的基本要求是:第一,打破传统思路,把建成全国金融中心和国际区域性金融中心看成是同一过程的两个结果而不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阶段的目标,从一开始就走坚定的外向化道路,并通过外向化的发展,更快地推动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第二,坚定的强有力的政策推动应该成为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支撑,而政策推动的方向则应该是外向化发展。

(二)突破口

从目前的情况看,上海要建成国际金融中心面临很多的问题和困难。在这些问题和困难中,首先必须解决的就是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造,它应该成为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突破口。其基本理由是:第一,专业银行的非商业化是中国金融体系融入国际金融体系的最基本的也是最严重的障碍;第二,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是金融活动商业化的最一般基础和前提;第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造是一切其它金融改革措施有效实施的条件和保证。因此,没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造,就不可能谈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造实际上就是还货币资金以商品的本来面貌,解决货币资金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问题,并明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主要载体的地位,为进一步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国际化发展创造起码的条件。

(三)方针

金融市场是一切金融活动的基本场所。完整、成熟的和高效率运行的国际金融市场体系是国际金融中心的最重要的标志。因此建立和完善国际金融市场体系是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最重要的工作。

但是,国际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差不多也是建成国际金融中心过程中最艰巨的工作。因此,究竟应该怎样来迅速和高质量地建立起国际金融市场体系就是我们应该认真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

我们认为,上海国际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应遵循“全面辅开、以导向性金融市场为龙头、分阶段梯形推进”的基本方针。

1.全面铺开

所谓“全面铺开”,是指根据上海现实条件和未来需要,全面规划未来上海国际金融市场体系的总体框架特别是各金融市场的构成,适时地全面铺开各金融市场的开拓、建立和发展。

我们认为,未来上海国际金融市场体系应该是一个全面发展、重点突出的市场体系。也就是说,上海国际金融市场体系应该包括如证券市场、外汇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离岸市场、黄金市场、基金市场等各类金融市场。目前,上海现有金融市场体系已有一定的规模和一定的发育水平,但离岸市场、黄金市场、基金市场等尚未形成。因此,根据“全面铺开”的原则,上海从现在起就应该为开拓上述各类新的金融市场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从具体操作经营业务入手,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实行市场启动。

也许有人担心,全面铺开会不会造成摊子过大过多而顾此失彼的被动局面,其实是不必要的。这是因为:第一,全面铺开对上海来说是有条件的,而且事实上有许多开拓性的工作已经开始进行;第二,全面铺开并不要求平均使用力量,发展的重点仍然应该突出;第三,现在的全面铺开将为今后减轻压力和负担。因为市场从开拓、建立到发展和完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既然未来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不能缺少上述市场,那么我们就没有拖延开拓和建立上述市场的理由。第四,市场建立的全面铺开会产生各种金融市场之间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因而也将有利于现存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以及目标市场体系的建立。

2.以导向性金融市场为龙头

所谓“以导向性金融市场为龙头”,是指应根据各金融市场的功能、特别是它们在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各金融市场区分为导向性金融市场、继起性金融市场和完善性金融市场,并将重点放在导向性金融市场的培育、发展和完善上,以期通过导向性金融市场的龙头作用,带动各其它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整个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导向性金融市场是指那些有相对最好的现实发展基础和未来发展潜力的、在金融市场体系中居重要地位的、在建立国际金融中心中起导向作用的龙头市场。不同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客观上都有各自的导向性金融市场。从上海的情况看,用上述导向性金融市场的标准来衡量,上海应选择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作为自己的导向性金融市场,通过首先重点发展和完善证券和外汇市场,带动其它金融市场的相应发展,进而推动整个金融市场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把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作为导向性市场的依据主要有:第一,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的重要标准,更是其国际地位的反映。对于上海这样一个综合性的融资式的国际金融中心来说,更是如此。世界上大凡是融资式的国际金融中心一般都有比较发达的国际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第二、证券市场、外汇市场是目前上海现有金融市场中发育相对充分的市场类型,也是今后发展很有潜力的市场。主要表现在:(1)上海和深圳是全国证券市场的中心,而从综合条件看,上海的地位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超过深圳,更重要的是,发展股份制是今后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而目前的股份制才只是改革的开端。(2)上海是全国最重要的外汇市场中心,拥有全国最先进的设备条件、最丰富的操作和管理经验和相对最充分的人才供给。第三,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很可能是中央政府近年内重点扶持和发展的金融市场,因而政策面将有很大的保障。第四,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比较容易走向国际化,而本国的管理功能又不会因此而被削弱,比较适合中国的国情。第五,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与其它金融市场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现实和潜在的联动效应,它们的优先发展不会造成孤军深入的局面,能够起到预期的导向作用和龙头作用。第六,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共同作为导向市场,由于它们两者之间的紧密联系,还能够产生彼此促进的积极效应,更有利它们作为整体的导向性金融市场的功能的形成和发挥。

继起性金融市场是指那些能够被导向性金融市场直接带动其发展的,亦即能够随着导向性金融市场的发展而相应发展的、有较好的现实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来说是不可缺少的金融市场。从上海的情况看继起性金融市场应该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离岸市场。这是因为,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来看,第一,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是任何功能性国际金融中心所不可或缺的基本金融市场,它们在国际金融市场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证券市场与外汇市场地位相当;第二,上海目前已经具备了一定规模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有较好的现实基础;第三,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和发展,对中国今后几年来说是十分关键的,其发育和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可能会有明显的改善;第四,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与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之间具有最紧密的联系,市场内容的交叉和一定程度上的重叠就是很好的说明,这意味着导向性金融市场的发展既需要也能够带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一定程度上的相应发展。从离岸市场来看,离岸市场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金融市场类型,在国际金融市场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由于离岸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主要是依靠政策面的支撑,相对于其它金融市场的发展来说,具有先天的优势;同时,离岸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相互促进的关系,这对于加快上海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具有积极作用。

完善性金融市场是指对国际金融市场体系起补充作用或完善作用的金融市场。一般来说,完善性金融市场在国际金融市场体系中不占特别重要的地位,它也不是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重要标志。从未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来看,完善性金融市场主要是黄金市场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导向性、继起性和完善性金融市场在不同的国际金融中心会因各自的条件和环境不同而有所差别。对于通过政策推动构建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来说,如果能够根据自己的特点,妥善安排各金融市场的发展秩序,处理好导向性市场、继起性市场和完善性市场之间发展联动关系,对尽快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定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分阶段梯形推进

所谓“分阶段梯形推进”,是指以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总目标的阶段性为基础,分阶段地实施各金融市场的建立、发展与完善规划,并通过导向性、继起性和完善性金融市场之间的层次性和联动性,实行梯形推进,尽快建成比较完善的上海国际金融市场体系。

根据上海市政府对建成国际经济、金融和贸易三个中心的统筹规划,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大致分三步走:第一步,到1995年,为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奠定基础;第二步,到2000年,初步形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基本框架;第三步,到2010年,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据此,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主体和核心的上海国际金融市场体系的分阶段梯形推进设想如下:

第一阶段,到1995年前后,把上海建成能够向周边国家和地位辐射的全国证券和外汇交易中心,为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在现有金融市场结构的基础上,开拓离岸市场业务和黄金市场业务,为离岸市场和黄金市场的正式启动作好准备;第二,在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造的同时,加紧整顿和清理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规范业务操作,拓展业务项目,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外向化发展打下基础;第三,重点发展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确立其在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中的导向作用。为此,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证券和外汇市场的法律和法规,没有制定的要立即着手制定,已经制定的要下决心出台,已经出台的要坚决保障实施的有效性;二是要真正体现证券、外汇市场的市场性,把行政手段对证券、外汇市场的影响特别是对汇率水平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三是适时地推动证券、外汇市场的外向化发展,通过其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辐射,逐渐构建上海证券、外汇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基础。

第二阶段,到2000年前后,使上海初步形成对周边国家和地区有一定辐射能力的国际金融市场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勾勒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基本形象。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在现有金融市场体系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离岸市场,并适时推动黄金市场的发育,使上海金融市场成为一个包括证券市场、外汇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离岸市场和黄金市场等主要金融市场的比较完整的框架体系。第二,逐步确立上海作为东亚地区证券外汇交易中心之一的地位,并推动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的更广阔的国际市场辐射;第三,利用证券、外汇市场的导向作用,使国内资本市场和资金市场逐步渗入东亚国家和地区。

第三阶段,到2010年前后,基本上使上海成为一个区域性的国际金融中心。具体内容包括:第一,把上海建成一个以证券、外汇和资本市场为主要业务特色的国际金融中心,其中证券、外汇交易业务将面向全球;第二,逐步确立上海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离岸市场在东亚地区的地位,使上海与东京、香港、新加坡等其它国际金融中心之间构成业务互补的均衡发展的格局;第三,实现上海黄金市场与香港黄金市场的联动。

此外,上海国际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金融市场管理体制方面的有效安排。从目前的情况看,首先是加快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造。在此基础上,中央银行的调控手段要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换,业务指标管理要转换为金融稽核、监察,行政机关职能要转换为专业管理职能。同时,要适时进行金融制度的创新,使金融宏观管理制度、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外汇管理制度、银行内部财务制度等能够适应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新形势的需要。

四、战略原则

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许多复杂问题。为了实现上述战略目标与战略规划,上海必须把握以下带有战略性的原则:

第一,在内部安排方面,要处理好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中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上海的情况看,“金融先导”的道路是行不通的。这意味着,经济贸易的发展是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的规划都必须和上海建成国际经济、国际贸易中心的步调相一致,把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看成是未来上海发展总目标的一个方面,使“三个中心”的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第二,在国内安排方面,要处理好上海与中央、上海与其他兄弟城市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是不要过份依赖和等待中央政府的特殊政策,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二是不要把精力过多地耗费在争做全国第一金融中心上,要放眼世界,走坚定的外向化道路,从一开始就应把目标瞄准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三是不能要求国内其他有发展潜力的金融城市去牺牲自己来建立上海金融中心,而应该在外向化道路上寻找和抓住发展的机遇和条件。

第三,在区域性国际安排方面,要处理好上海与远东各国际金融中心之间相互关系。一是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时期,要尽可能和其他金融中心形成互利合作的友好关系,而不能有不切实际的空想,如上海对香港等的“替代”等等;二是在业务各项目的来源和构成方面,要尽可能避免和其他金融中心之间发生直接的正面竞争,合理确定上海在区域性安排中的相应地位;三是在金融业务的选择和发展方面,应把重点放在其他金融中心相对较弱的而又有发展前途的项目上,并积极进行金融业务的创新。

第四,在全球安排方面,一是要和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学习和借鉴其业务方法和管理经验;二是要和各重要的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金融组织机构保持密切的关系,争取必要的支持;三是要充分利用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席位的大好时机,开拓国际市场金融业务,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成。

五、战略措施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成,需要实施一整套政策措施,而其中带战略性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成立金融统筹委员会,负责全面协调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各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和各政策措施的配套实施,并负责处理建立国际金融中心和建立国际经济、贸易中心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

第二,尽快确定适合的国际金融园区,以外滩--陆家嘴为最优;

第三,密集上海金融机构的设置,并使各类金融机构保持一个合理的结构比例;

第四,通过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开展金融制度、金融机构和金融项目创新,逐步吸引国际金融业务,特别是吸引保证金融中心运转的足够的资金源;

第五,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并尽快和国际金融惯例、规则接轨,增强上海金融市场对国际金融市场的敏感度;

第六,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基础工程的建设,特别是人才培养、通讯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来稿日期:199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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