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视角下的集团公司税收筹划研究&以山东A工程公司为例_税收筹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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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22-0100-05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做大做强与集团化、多元化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宏观管控已经成为企业集团管理的必要手段。集团公司税收筹划正是站在这样一个高度进行的全局性税务管控。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效益,规避企业纳税风险,降低企业税负。

       一、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负担情况分析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山东A工程公司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拥有直属分公司8家,全资子公司11家,180余家独立核算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严谨规范。近年来,山东A工程公司一直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收入、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12年公司实现收入5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亿元,与全国100余家主管税务机关存在税务往来,全年累计缴纳税款2.8亿元。集团公司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等。

       (二)制约公司税收筹划的因素分析

       一是管理观念落后。对税收筹划观念认识不够,认为税收筹划只会增加对人、财、物的投入,并不像开拓市场那样能给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忽略了企业原本应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人才缺乏。税收筹划需要筹划人员在全面、深入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资金、技术、核算等,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三是税收筹划的目标单一。公司现有的税收筹划集中在对某个单项经济业务的税收筹划,没有从宏观方面考虑公司的整体税收筹划,有时甚至出现了涉税风险。四是缺乏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公司应防止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原本有效的方案变得不适用。

       (三)分析结果

       山东A工程公司涉税种类复杂,主管税务机关庞大,纳税总额巨大,目前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体系;税收筹划方案仅局限于某一单项经济业务或某个纳税环节的税负降低,没有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税收筹划方案;公司没有全面把握国家的税收政策意图,存在涉税风险;公司财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综合税收筹划等方面掌握不够全面,有待研究一套全面的税收筹划体系。

       二、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方法

       (一)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劳务收入确认的税收筹划

       山东A工程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利工程建设,属于施工行业,工期大部分超过一年。按照会计核算的规定,山东A工程公司应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按期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及税金。完工百分比需要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人员共同确认,因此项目完工进度具有一定的可调节性。公司可以根据年度总体完成产值情况、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况、当年已缴纳税金等情况,综合确认完工百分比,达到公司总体税负最低的目标。

       2.存货计价方法的税收筹划

       计价方法的选择可由企业自主决定,但不得随意改变,如确有需要进行改变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先进先出法在物价上涨时,当期结转的成本会偏少,企业的利润会增加,反之在物价下降时,当期结转的成本会偏多,企业的利润会降低;加权平均法则有效地平衡了企业的各期成本及利润,企业所缴的税金也会趋于均衡。因此合理预测物价涨跌趋势,才能选择出适合企业税收筹划的存货计价方法。

       3.费用分摊的税收筹划

       费用分摊的税收筹划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提高费用总额、缩小税基,降低应缴的所得税。首先,企业应将税法规定范围内的税前列支费用足额列支,如主营业务成本、折旧、工会经费、贷款利息等,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入账,发生的坏账和呆账应及时记账核减;其次,要最大限度地缩短以后年度分摊列支费用的年限,如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分期安排大修等长期待摊费用;最后,合理筹划税法有列支限额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捐赠等。

       (二)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投资规模的税收筹划

       投资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纳税水平,投资规模的大小也决定了企业纳税身份的界定。如我国的增值税规定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税率进行征税。企业在投资成立子公司时,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投资规模会比较小,其生产经营能力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税负会相对偏低;如果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投资规模会比较大,企业建成投产后,其生产经营能力会有大幅提高,但税负会相对偏高。

       2.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时,如投资成立新企业、并购企业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因此直接投资行为涉及了一个企业的全部税务问题,涉税面广、税务问题复杂、税金较大。企业在进行间接投资时,如购买股票、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等,一般仅涉及股息、利息的所得税。间接投资行为也涉及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股票取得的收入为被投资企业税后分红,免缴企业所得税等。

       3.投资行业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产业转型、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中,要熟知国家对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投资于国家规定的鼓励型产业项目,能够享受到最大限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为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对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其提供技术服务及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利用高新技术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列入国家科委计划新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星火科技”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三)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筹资的方式很多,不同的筹资方式税法对其规定也不相同,如银行贷款、信托理财、集团企业内部资金调节等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允许税前扣除。尽管如此,企业因受到经营规模、资信等级的影响,不可能无限制地进行筹资,因此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筹资方案。如企业发展初期,选择股权融资更为容易;在有重大项目时利用项目贷款融资,税收成本可能会偏低;资信等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利用发行企业债的形式筹资,税收成本会较低;利用企业商业信用,对预收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费等形式进行的筹资,是无成本的筹资,也不涉及税收问题,但企业要掌握好相关政策,不能出现拖欠税款的情况。

       2.筹资费用的税收筹划

       企业因筹资而发生的全部费用都属于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票据贴现费用、与筹资相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费用、股利分红等。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税前列支,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产生的利息,不应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息,高出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为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原因是关联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供产销关系,通过资金拆借可以平衡企业间的成本、利润,减轻企业整体税负。内部集资方式为企业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融资渠道,其融资额度、融资利率的相对可控性为企业自主决定融资规模、测算成本提供了便捷条件等。

       (四)在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利润时,应先交纳所得税,然后依次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股利的顺序进行分配。因此企业要想少缴税,就必须降低计税基数;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是在税后进行的,投资者要想分到更多的股利,就要求税后可供分配的利润基数越大越好,这与税收筹划的目的刚好相反。企业在利润分配环节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税负的大小和投资者投资的意愿,只有二者相互协调好,才能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三、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的效果分析

       (一)2012年年报内容摘要

       2012年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A工程公司集团本部及其下属子公司176个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年报主要内容如下:

       1.年报基本情况简介

       山东A工程公司财务报表为集团合并企业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水务建设公司等12家法人单位。以下进行的税收筹划数据分析均建立在集团合并报表及12家法人单位个别报表的基础上。

       2.应收款项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中:1年以内(含1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0%;1—2年(含2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3%;2—3年(含3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0%;3年以上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30%。

       3.存货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存货主要包括钢材、水泥、混凝土、钢管、PVC管、PE管等原材料和工程施工等。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法计价,领用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山东A工程公司属于施工企业,主要材料中的钢材、水泥、混凝土、钢管、PVC管、PE管等均按照使用数量随时采购,施工现场零库存。存货科目主要核算内容是工程施工,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及使用年限情况为房屋建筑物20年、机械设备10年、运输设备5年、电子设备5年、办公设备及其他5年;按照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期内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5%。

       5.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集团共有12家法人单位,分别由济南市历下区国税局、菏泽市开发区国税局、济宁市开发区国税局等12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管理。山东A工程公司所属12家法人单位均应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进行汇算清缴。

       6.经营情况表(见表1)

       7.税金缴纳情况表(见表2)

       (二)税收筹划前后缴纳各税款对比分析

       1.零风险纳税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及被没收的财产、罚款(金)等不得税前扣除。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共发生缴纳滞纳金、罚款4次,累计金额7.26万元,公司发生了纳税风险。税收筹划后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税款,不仅可以节约滞纳金、罚款等支出7.26万元,而且能实现公司纳税零风险的税收筹划目的。

       2.收入确认税收筹划效果分析(见表3)

       综上分析:山东A工程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时,当年收入确认减少5%,可缓缴营业税金及附加911.06万元,可缓缴所得税360.82万元,累计缓缴税金1271.88万元。据此数据推测,山东A工程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时,收入每增加或减少1%,可影响营业税金及附加182万元,影响所得税72万元,累计影响税金254万元。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但必须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同种类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

      

      

      

       山东A工程公司除公司本部及水利机械公司外其他法人单位均盈利,且公司本部通过税收筹划预期会出现盈利。目前集团公司内没有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法人单位。为保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山东A工程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方面应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这有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增加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期内的成本,减少企业利润,达到递延缴纳税款的目的,企业集团因此可获得缓缴税款的时间价值,相对降低了企业税负。山东A工程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三类资产已经达到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他类固定资产系办公类及其他金额较小、不易分类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分类可以归集为办公设备,该类资产已经达到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两类固定资产尚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存在税收筹划空间。筹划后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4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3年。折旧年限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变更折旧年限的设备,对其重新确认折旧额即可,折旧年限变更后的影响如表4。

       综上分析:山东A工程公司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4年后,理论增加折旧额为运输设备原价的4.75%,实际影响税前利润419.71万元,占运输设备原价的4.19%(差额为2012年新购入设备未全年计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设备影响);电子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3年后,理论增加折旧额为电子设备原价的12.67%,实际影响税前利润734.99万元,占运输设备原价的12.18%(差额为2012年新购入设备未全年计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设备影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后累计影响税前利润1154.70万元,影响企业所得税121.01万元(扣除公司本部和水利机械公司两家亏损法人企业)。

      

       4.长期待摊费用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山东A工程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内容为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两类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发生长期待摊费后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应同时满足修理支出金额超过取得固定资产时价格的一半,并且使用寿命要延长2年以上。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876万元,当年新增517万元,当年摊销162万元。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实际发生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表5。

      

       根据税法规定,山东A工程公司在对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时50%的临界点开展税收筹划。基本思路为:公司近年来持续盈利,因此应尽量使以后会计年度内的支出计入本会计年度,增加企业当期税前扣除成本,递延企业所得税金的缴纳。公司应按期评估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科学安排固定资产维修计划,对于固定资产修理支出预期达到固定资产计税基础50%以上的,应采用分期安排大修的计划,将维修安排在不同的会计年度,以达到大修理支出一次性进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的效果。经过测算,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设备维修可以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支付2012年度实际发生额的60%,剩余40%在下一会计年度固定资产维修时再进行支付。具体影响各公司税前利润情况如表6。

       综上所述,在筹划前2012年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税前列支费用为76.55万元;经过税收筹划,2012年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税前列支费用为310.34万元;总计增加税前费用233.79万元,累计降低企业所得税40.41万元(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亏损,应扣除其72.15万元的影响)。

      

       5.公益性捐赠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不超过企业当年利润总额12%部分的公益性捐赠可以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并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发生捐赠支出16万元,基础工程公司发生捐赠支出2万元,均未通过专门的部门,而是直接捐赠给受困地区。根据对山东A工程公司近年的财务数据分析,公司历年均有20万元左右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但公司该部分支出不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要求,不能在税前扣除。经过税收筹划,建议公司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应通过符合条件的专门机构进行指定用途的捐赠,以达到支出成本税前扣除的目的。经过税收筹划,每年可为公司节约所得税5万元。

       6.税收筹划总体效果分析汇总表(见表7)

      

       综上所述,经过对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累计实现年少缴和缓缴税金1445万元,降低了企业税负,效果显著。

       四、研究结论和建议

       (一)研究结论

       1.集团公司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前提下,通过筹划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活动等,履行纳税义务、防范涉税风险,能够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克服税收筹划的单一目标,提升综合税收筹划的能力,对于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

       3.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对于企业科学合理地选择税收筹划方案,实现税收筹划零风险及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具有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税收筹划效果显著。

       4.通过探讨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的具体操作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将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有效融合,统筹安排,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建议

       1.强化管理者观念,培养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提升税收筹划战略地位,组建税收筹划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讨税收筹划方案。形成以公司自有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主,以大学教授、税务局专家、事务所专业人员、企业联合为一体的咨询团队,提升税收筹划质量。

       2.克服单一的税收筹划目标,提升综合税收筹划观念。应将企业短期税收筹划与长期税收筹划、单一税种税收筹划与综合税收筹划相结合,以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目的的实现。

       3.科学合理地选择税收筹划方案,加强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实现税收筹划零风险及企业价值最大化。

       4.加强公司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规避公司税收风险,降低公司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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