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中国信息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切实解决中国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专著_信息化规划论文

解决中国信息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切实解决中国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专著_信息化规划论文

专论 切实解决我国信息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Feasibly Solving the Great Problems in the Process——of Informationization in China,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专论论文,重大问题论文,过程中论文,切实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 要 对中国信息化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信息化 问题 中国

在探讨了中国式信息化道路之后,我们再就中国信息化过程中需要切实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一些初步看法。这些重大问题主要有:

1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统筹规划、整体协调”问题

陈锦华同志在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说:“今年,国家计委还要会同各地方、各部门认真做好制定‘九五’计划和到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设想的工作。”由于信息化是一个国策性的战略问题,国家迫切需要把它纳入“九五”计划和到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设想的整体框架。信息化问题涉及到众多的地区和部门,而且目前对这一问题无论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均存在一些分歧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少数几个地区和部门的积极性,是很难把事情搞好的,弄不好还会形成重复建设,分散力量,各行其是。因此,从国家全局出发,进行“统筹规划、整体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已把“统筹规划,联合建设,统一标准,专通结合”作为金桥工程建设的指导方针。这个方针同样适用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那么在“统筹规划、整体协调”中,还应当遵循哪些主要原则呢?我们的初步看法是:

1.1 坚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尽力挖掘一切潜力”的原则

现有设备要用足用好,以旧换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不喜新厌旧,不任意另起新“灶”。提倡“合理分工、联合建设、优势互补”,反对“部门分割、重复建设、浪费资源”。

1.2 坚持“先试验后推广、分步渐进”的原则

提倡先在局部地区或重点部门进行典型示范,确认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因地因时制宜,逐步推广,反对一哄而起。

1.3 坚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的原则

要根据国情国力、地情地力的实际情况,集中有限的人、财、物等资源,先重点突破少数几个有限目标,取得成效后,再选若干个新的目标,反对面面俱到和一步到位的大计划。

1.4 坚持“充分调动中央、 地方以及民间多个积极性”的原则

在资金筹集上要广开财源,建立多元化立体投资体系,各级政府只能在规划项目的启动上注入必要的有限资金。投资来源的重点,应放在吸取企业、个人和境外的资金上,实行良性循环的滚动发展。

1.5 坚持“有竞争、有合作”和“信息共享”的原则

提倡“公平竞争”、“有效合作”,反对“封锁信息”、“信息垄断”。

1.6 坚持“统一标准和规范”的原则

提倡网络互联,鼓励用户上网,逐步扩大网络服务范围。

2 关于信息化的目标、任务和阶段划分问题

目标和任务是同阶段划分相联系的,通常都把信息化划分为三个阶段,但各阶段的年限互有异同。我们认为,阶段划分的时间跨度不能太大,否则不确定因素过多,目标与任务的描述难以具体化,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也就会差些。因此,我们还认为,遵循邓小平同志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方针和发展国民经济分三步走的战略思想,把时间跨度同“九五”计划和到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设想一致起来,并且考虑到这一期间港澳回归祖国后的变化,是否可以考虑将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划分为以下三个具体阶段:

第一阶段,1995—1997年6月香港回归前,为试点启动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确定试点项目,进行统筹协调;重点工程的试点取得初步成果;重点地区的信息化示范工程进行启动;加强信息化标准、规范和有关信息法规的各项前期工作;全国省会城市以上的增值信息网络的服务平台开始试运转;完善国家信息化管理的领导机构和组织体制。

第二阶段,1997年7月—2000年为初步信息化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国民经济信息化工程初具规模;重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实现国内外网络联结;重点地区的信息化示范取得初步成果;初步建成全国省会以上城市和50 多个中心城市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全国22条光纤骨干网全部建成,天地一体的卫星通信和移动通信的网络骨架初步形成;随着港澳的回归、台湾和大陆合作交流的加强,南中国海以及亚太地区的信息网络日趋发达;电子信息产业有较大发展,并对国民经济信息化改造作出更大贡献,信息产业占GDP的比重显著提高。

第三阶段,2001—2010年为基本信息化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全国规模的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国家级信息网络初步形成;中国与国际信息网络的信息流量已达到一定规模;部分大中型企业建成CIM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沿海和内地的一些发达地区建立起电子图书、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电子购物等信息服务网络,人民的生活、工作、学习方式发生明显变化;全国1/4 的中小学普及多媒体计算机教育,电子计算机进入家庭的普及率全国平均达到20%;全国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信息标准、规范和法规体系,以及规模经营的和灵活经营的信息市场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信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它占GDP的比重接近或超过一半。

以上三个具体阶段的划分及其主要目标和任务的描述,是就全国信息化进程来说的,具有列举的性质。各部门各地区则应根据各自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制订不同的发展规划。总之,要在今后15年或稍长一点时间内,努力为在下世纪中叶前实现高度信息化,使中国跻身于世界发达国家的行列奠定坚实的基础。

3 关于信息化的重点方向和突破口的选择问题

目前,我国在信息的硬件产业与软件产业,以及信息通信与信息咨询服务等产业都较落后的情况下,全面追赶西方发达国家是很难奏效的。要尽快缩短与他们在信息化方面的差距,我们认为,应该有所赶有所不赶,有所早赶有所后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应把大力发展软件产业作为中国信息化的重点方向和主要突破口。大家知道,美国Intel 公司实际上是个软件公司,他们把软件产品用蕊片形式表现出来。该公司的X86系列产品表现在市场上的是“硬件蕊片”, 而其内在的含量和主要技术核心是“软件”。该制造什么,该进口什么,关系到产业的发展。墨西哥的一位工业部长曾在该国计算机工业发展走了一段弯路后感慨地说:“我们以前生产制造了很多我们应该进口的东西,我们也进口了许多本来应该我们自己制造的东西。”

中国目前的工业水平和技术实力是难以和Intel 公司等世界信息产业巨头进行较量的,即便是日本、德国的不少大公司也没有在CPU (中央处理单元)蕊片上与Intel公司较量过, 而是在通用的存储器和专用蕊片上发挥自己的优势。我国可以选择自己较有特长的软件产业作为重点方向和突破口。实际上,我国曾经把标准化的“汉字点阵”这一软件技术固化成硬件蕊片作为中国的专利,从而迫使一大批想进入中国的外商非买这种“汉化的蕊片”不可。为什么我们不把这种成功的经验推而广之呢?!

信息化是人类活动高度社会化的产物。在推进信息化时,应利用世界上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成果,能引进的引进,能外购的外购,不搞“大而全”或“小而全”,不搞“万事不求人”,而要在开放与合作中求发展,扬长避短,系统集成,充分发挥自我优势,集中力量创名牌,专攻别人没有搞的或不会搞的“拳头”产品,并使其有最大限度的市场占有率。

除有中国特色的软件产业外,还应把开发中国的信息资源和抓应用需求列为信息化的重点方向和突破口。中国是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大国,其信息资源极为丰富,并为世界人民所向往和需要,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加以发掘、整理,加以电子化、网络化,让全世界来共享。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应对信息的应用需求进行调查研究,诱发引导、抓准抓透,以便更有针对性地满足多数用户特别是最终用户的实际需求。

把软件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作为重点和突破口,并不否定生产量大面广的硬件产品(如计算机整机、通信设备等)及其元器件(如主机板、键盘、鼠标、路由器等)的重要性。在这方面,要引进,也要保护民族工业,逐步提高国产化比重。

4

关于用改革的精神创建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市场运营机制问题

多年来不少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人士都大声疾呼“信息共享”的重要性,都痛斥部门分割、地区封锁所带来的种种弊端,但至今收效甚微,信息流通不畅的局面依然如故。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稍加深入调查分析就可发现,信息不能共享的背后隐藏着深刻的利益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单纯用行政手段很难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探讨和创建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共享的信息市场运营机制已成为一个紧迫的重要课题。

首先,我们必须划清哪些类型信息可以有偿服务,哪些类型信息则不能进行有偿服务的界限。判断这个界限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公民有纳税的义务,也有获取政府部门信息(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的权利。凡是政府用纳税人的资金,通过政府指令性手段获取的各类信息,原则上不应通过市场交易进行有偿服务。在东京对公众开放的电视塔上,就放着日本的人口普查的详细资料,任何人都可随手翻阅。因为普查经费以及普查资料处理的经费都是纳税人提供。对于政府部门拥有的这类信息,在向公民提供时,原则上只能收取少量的诸如印刷、传输等耗费和手续费,而不能收取信息获取和加工的全部费用。

对于不是用政府指令性手段获取的其它类型的信息,为了避免重复采集、重复加工、重复建库,为了振兴信息服务业,则需要创建一套开放、有序、公正、合理的进行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营机制,以促进信息市场的专业化分工,使信息市场逐步成熟起来,最终达到有效地实现信息共享的目的。

振兴信息服务业,以至整个信息产业,必须坚持需求导向和效益原则。要瞄准和扩大最终用户,满足政府、企业和公众的需求。目前,政府部门还是最大的信息用户,但随着信息化的进展,中小企业和广大公众(包括个人和家庭)必将成为最有活力的信息用户。还要重视和讲究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信息化过程中应当进行费用与效益评价,减少和杜绝过去信息系统建设中所发生的种种损失和浪费。

5 关于信息标准、规范和信息立法要先行一步的问题

前面我们论述了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应在我国部分重点地区先进行示范,不能一哄而起、遍地开花的问题,从而引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有关全国的信息标准、规范和信息立法等工作,需要先走一步。否则,就可能形成试点地区一个标准,将来全国铺开时又推行另一套标准的多制式局面。

关于信息标准、规范,还有一个向国际靠拢的问题。对国际上已经成熟的标准、规范,我国可实行“拿来主义”。当然,在汉化的过程中总有某些细节需要在国内统一。建议有关部门抓紧时间,组织全国力量,先拿出一个大体可行的标准、规范的方案,并认可在部分省市试行。试行中,如果某些细节需作局部修改,也应与这些省市进行协商,取得一致。先解决“有、无”,试行后再提高、完善。这种分两步走的做法,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一定要防止在全国形成两套或多套不同标准、规范并存的情况,以免造成极大的损失。

关于信息立法也面临同样的情况。目前我国还没有“信息法”、“通信法”、广播电视法”、“数据库振兴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法”、“信息市场管理法”等信息法规。这些立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所亟需的。建议法制主管部门及早把信息法规纳入法规体系的框架和立法计划。如果其中某些立法,国家一时照顾不过来,可先在某些行业和地区搞些规章条例,也可委托某些信息化试点地区先行立法,经过试行,再总结提高为全国性的法律。例如关于通信网与有线电视网相互融合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由于既成事实的困扰,在政策立法调整中遇到较大麻烦。我国就不该再走弯路,完全可以及早采取相互融合的决策和立法。

此外,随着信息化的实施,有关信息安全问题,例如怎样防止和惩处计算机犯罪等,也应及早考虑制订法规。

6 关于我国信息专业人才培养和发展的战略问题

要在未来信息化的国际竞争中取胜,关键的一环是要有正确的信息专业人才培养和发展的战略。这有两个层次的问题,其一是高级信息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防止流失问题,其二是向国民普及信息化教育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应该说情况是十分严峻的。目前我国有5,000 多家软件企业, 包含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在内的专业的软件技术队伍约15万人,加上应用部门在内,总数为50万人左右,年均增长量约2 万人。就绝对数量讲,这是一支不小的队伍。但是受环境和条件的制约,高级软件技术人才还是很有限的。目前已进入中国市场的电脑商,采取的第一个步骤,就是打着“本地化”的旗号,高价吸引(有人称‘猎取’)中国有成就的高级信息专业人才,包括软件技术人才。人才被挖走,有时连同知识产权和市场诀窍一并挖走了。对此,有关部门急需制定对付高档人才流失的举措。目前中科院、国家教委推出的面向21世纪的人才培养计划,对吸引国外人才回归、制止人才流失已起到初步作用。要充分唤起知识分子主人翁的事业成就感,并激发他们爱国主义的热情,同时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安定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使他们有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这方面要形成一整套的制度和政策,并长期坚持下去,就会取得积极的成果。

还要注意信息专业队伍的合理构成。常见的现象是重技术轻经济。技术队伍与经济队伍相结合,这曾经是IBM公司取得成功的一个秘诀。当然,我们应培养既懂技术又懂经济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关于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及教育问题也十分重要。有人把普及计算机知识看成是“通向21世纪的护照”。遵照邓小平同志倡导的“计算机普及要从娃娃做起”的号召,到1993年,我国已有9,000所中小学, 共装备12万台计算机,有4,000所学校用计算机进行教学管理,有400万名中小学生接受了计算机教育,并有万余名专兼职计算机教师。国家教委还制定了1993—2000年我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八年发展纲要,并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分发达、中等发达、贫困三类地区,对高中、初中、小学分别拟定了到2000年应配备计算机教室的学校的比例,以及配一台以上计算机的学校的比例。这不仅将有力地推动计算机在中小学的普及,逐步强化学生的信息经济观念和技能,也将有力地加快计算机进入家庭的步伐。

此外,在成人的计算机普及教育方面,上海市已取得较大突破。上海市政府把电脑应用能力的考核,作为“上海90年代紧缺培训工程”的实施的重点之一,其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优先录用的主要依据。这极大地推动了上海“电脑热”的学习热潮。去年12月18日第三次报考的人数达到9万人,业余自费学电脑者达10万人以上,按平均每人400元计算,仅此一项,自费培训总额就达4,000万元。现在南京、济南、沈阳、 哈尔滨也仿效上海的做法,并与政府的人事局和党委组织部密切配合,有的还制定了全市处局以上干部轮训电脑知识计划。所有这些,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普及信息化人才的重要战略举措,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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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信息化的统一领导和建立国家级权威的管理机构问题

长期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优越性之一,就是可在总体上分散、落后的情况下,能较快地集中力量办成几件在国际上产生影响的大事。众所周知的一个典型事例,就是在60年代国家比较困难的时期,集中全国力量成功地进行了“两弹一星”的试验。粉碎了来自国外的“核威慑”,使新中国在国际上树立起了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相称的大国地位。“两弹一星”是在周恩来总理亲自领导下,由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第一把手组成“中央专门委员会”的形式进行统一组织领导的。这一权威领导的日常办事机构当时设在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

21世纪的“信息威慑”将比冷战时代的“核威慑”更咄咄逼人。为了打破“信息威慑”,我国就应拿出当年抓“两弹一星”的决心和勇气,由党中央和国务院组建一个高层次的权威机构,而非单纯的协调机构,对各部委和各地区实施统一领导,并成立一个效率高的日常办事机构。据了解,俄罗斯的国家信息化委员会,经议会批准, 正式编制有200人。我们建议国务院考虑,通过法定程序,在适当时候把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改名为“国家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常设机构,以利长期有效地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各项工作。

收稿日期:199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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