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研究论文_王硕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研究论文_王硕

黑龙江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摘要:土地作为农村最具发展潜力的资源,目前却面临农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宅基地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及传统制度约束下经营性建设用地价值挖掘艰难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清晰、土地管理使用不当、城乡土地制度二元化以及农民自身的趋利行为等制度因素与内部因素影响。

一、黑龙江省农村土地利用情况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 47.3万 km2,其中农用地 39.49万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5%。根据2018年黑龙江省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来看,14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共有土地面积380973.4亩,其中耕地面积239336.4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2.82%;林地面积为45216.0亩;园地面积400.0亩;村内集体建设用地面积42730.0亩;其他用地面积53291亩。

(一)耕地利用情况。2018 年14个观察点村耕地总面积239336.4亩,较2017年变化不大。耕地面积趋于稳定,并没有出现大的起伏,说明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得当,对耕地的保护和利用较为合理。

(二)林地利用情况。2018 年14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林地总面积为45216.0亩,较2017年的62919.0亩有大幅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农村居民点周围,因建设占用,使其变为城镇、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畜禽饲养、农村道路、坑塘和养殖水面等其他农用地的占用。

(三)园地利用情况。2018年14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共有园地面积400亩,较2017年的2018亩有大幅减少。园地大幅减少可能与2018年统计报表变化有关,调查员重新考量数据的填报位置。

(四)村内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情况。2018年14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共有村内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为42730.0亩。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这之中宅基地为37164.0亩,占村内集体建设用地的86.97%。

二、黑龙江省土地利用工作存在问题

(一)居民点用地利用粗放、布局不尽合理。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和足够的资金支持,加之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相对薄弱,截至 2018 年底,建设用地面积 152.09km2,其中居民点用地面积 100.66km2,占建设总量的的 66.18%,人均居民点面积约 235 m2,远超过国家规定人均用地150 m2的标准。村庄整体布局较为分散,宅基地乱占乱建,缺少系统的规划,基础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部分居民点内部闲置土地比重高,部分养殖、加工、仓储企业用地散落在村庄周边、道路沿线。

(二)农村耕地确权工作推进缓慢,不利于经营权流转。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计划2018年底全面完成,从我省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显示,14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共完成确权工作的耕地面积为115784.0亩,占耕地总数239336.4亩的48.38%。有超过一半的面积没有完成确权颁证工作,这直接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本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工作主要目的就是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法制化,从2016年全省推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是为推进“三权分置”做好基础工作。

(三)农用地利用结构不合理,耕地质量等级下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农村道路的改造和拓宽、设施农用地的蓬勃发展等,其他农用地已占农用地面积的 9.16%,但农村养殖集中度低、散乱各处,多为效益不高的低端养殖。耕地质量等级下降:一方面农民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长期大量施用化肥,有机肥料投入少,土壤养分失衡,加之过度使用农药、农用地膜残留等造成土地污染;另一方面政府只注重对耕地数量的保护,通过开发复垦新增的耕地往往达不到被占用耕地质量标准。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忧患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土地政策及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开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巡回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用地单位珍惜资源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进一步提高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自觉性;对于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曝光,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使干部、群众深刻理解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和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政府领导和基层干部依法用地和守土有责的意识,引导其树立依法依规用地观念,竭力营造全社会保护耕地、保护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坚持节约用地、合理布局、功能分区科学、优化环境原则,结合地区人文地理,自然资源,兼顾饲养、加工集中,农具放置妥善,柴草科学利用,逐步推广农村社区建设。1.城镇建设。城镇建设以旧城改造、内涵挖潜为主,最大限度地减缓占用城镇周边耕地的速度和数量,逐步形成等级规模结构和布局合理、用地集约的城镇体系。2.结合新农村建设,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等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搞好村镇规划,村镇建设要集中紧凑,大力改造旧村镇,治理“空心村”,切实做好拆村并点工作,使农村居民点逐步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向楼房化发展。3.交通用地。保证重点交通工程用地,在选址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园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和废弃地;在改建新路时应同时复垦或综合开发利用旧路。

(三)搞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落实好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当地政府负责人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深化干部考核制度改革,对干部任期内的土地保护成绩进行刚性评价。对完不成耕地保护任务乡镇负责人的实行一票否决。2.以耕地质量评定为切入点,抓紧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制定操作办法,健全工作制度,建立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技术专家组,全面参与补充耕地验收工作,确保“占补平衡”落到实处,将耕地质量管理深入到耕地保护的方方面面。要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管理、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充分结合土地整治对中等地和中低产田进行改造,实行水利设施综合配套,坡改梯等工程措施,解决灌溉和水土流失的问题,通过改进田间管理、推广可降解地膜覆盖技术、绿肥还田、增施有机肥料等措施保水保肥,切实提高耕地等级。3.把耕地保护作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首要任务,落实县、乡、村、组四级管理体系,通过兑现举报奖励机制,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等措施,严防乱占滥用耕地行为。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确保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土地用途管理制度。珍惜我省土地资源,建立较为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我省土地资源较外省有着数量多、质量好等优势,人少地多的情况非常明显,这也早就了我省农业生产粗狂发展的现状。接下来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利用好优势,扬长避短,积极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利用好每一块耕地,要避免耕地闲置、撂荒、破坏耕地等情况的发生。要强调忧患意识,不能寅吃卯粮,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为子孙后代留下这不可多得的耕地资源。对非农业用地的发展应充分开发现有非农业用地的潜力,提非农用地的利用效率为主,必须爆弃以往那种只注重外延式发展而疏于内涵式发展的道路,应该在节约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各行业发展的用地标准,确保耕地的质与量的平衡。

论文作者:王硕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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