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农业问题--兼论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_农民论文

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农业问题--兼论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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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析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的重要理论基础——二元结构无限劳动供给模式

“二元结构”概念起源于殖民时期,如19世纪牙买加的历史书中有“两个牙买加”的说法,指一个牙买加却有两种不同的文化,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一是欧洲白人的牙买加,一是非洲黑人的牙买加。后来,荷兰学者波克(J·Boeke)根据荷属东印度的情况,提出社会二元结构的概念,认为那里存在着两种经济组织——西方经济组织和当地经济组织——的不同文化。发展经济学兴起以后,二元结构概念很快被结合在经济发展理论之中,建立起几种二元结构模式。它们虽细节不同,却具有两个共同点:(1)不发达经济存在着两个不同的经济部门, 一是传统部门,另一是现代部门。(2)改造传统部门, 发展现代部门以实现国民经济一元化,就是经济从不发达到发达的转变过程。

在二元结构模式中,最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启发性的是刘易斯二元结构无限劳动供给模式,这一模式含有下述的基本内容:1.一个处于经济发展早期阶段的国家存在的不是单一的经济或单一的部门,而是两种经济或两个部门。一种经济(一个部门)用现代方法进行生产,生产率高,工资率高,另一种经济(或一个部门)用土著方法进行生产,生产率低,劳动报酬低。前一部门主要指城市工业部门,后一部门主要指乡村农业部门。

2.传统农业部门的最大特点是剩余劳动的存在。所谓剩余劳动指相对于土地而言,劳动是如此之多以致其边际生产率很低,低到接近于零甚至是负数。由于此,农业劳动收入不可能由劳动边际生产率决定,而大致由劳动平均生产率决定。也就是说,在二元结构中,农业劳动者在某种集合形式下以分享的方式得到较低的、仅足糊口的报酬,而不是按照分配原则(劳动报酬=劳动边际产品)取得收入。城市工业部门的工资率决定于劳动边际生产率,也就是说,工业劳动者按照分配原则(工资=劳动边际产品)取得收入。工业部门采用先进技术,其劳动生产率远远高于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工业工资水平远远高于农业部门的劳动收入水平。

3.由于工业工资水平与农业劳动收入水平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农业剩余劳动必然有一种向工业部门流动的趋势。只要农业剩余劳动继续存在而又人为的障碍,农业剩余劳动将由农村源源不断地流入城市。也就是说,只要农业剩余劳动还继续存在,对现代工业部门的非熟练劳动的供给是无限的。

4.现代工业部门吸收农业剩余劳动扩大生产,取得了更多的生产剩余,积累了更多的利润。积累的利润转化为资本,雇佣更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再扩大生产,再取得更多的生产剩余,积累更多的利润,进一步扩大资本,如此循环往复,直至农业剩余劳动消失、工业部门的劳动供给不再是无限为止。

5.在上述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中,工业部门不断扩大发展,从而实现了工业化。在传统农业部门中,随着剩余劳动的不断流出,劳动边际生产率将逐渐提高,农业劳动报酬的水平将逐渐与工业工资水平接近,农业部门逐渐进步,从而传统农业部门得到了改造,二元经济结构的痕迹逐渐消失。

二元结构无限劳动供给模式提出以后,得到了赞扬,也受到了批评。批评的意见可分两类。一类批评主要对农业剩余劳动这一概念是否正确提出疑问,认为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并不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即使存在也不过是季节性的;而且,传统农业是有效率的,不会出现零值或接近零值的劳动边际生产率的情况。另一类批评则指出模式的假设条件是背离实际的。模式假设农业剩余劳动的流入和城市工业部门就业机会的增加,在速度上是与工业部门资本积累的扩大成正比例的,资本积累越多,工业部门扩大越快,新的就业机会就越多,从而农业剩余劳动可以畅通无阻地流入工业部门。然而,事实上,工业部门在扩大生产规模时,一般会采取比较先进的、节约劳动的技术,以致就业机会增加的速度会落后于资本积累的速度,从而流入城市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一部分将不可能得到在工业部门就业的机会。模式还假设在农村有剩余劳动的同时,城市是充分就业的。但是,事实表明,许多发展中国家城市中存在大量的失业,因此,进入城市希望在工业部门就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将在求职中遇到竞争对手,以致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得不到就业机会。

但是,我认为,二元结构无限劳动供给模式从根本上是正确的:第一,二元结构在由殖民地、半殖民地脱胎而来的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普遍的客观存在,它的存在是不发达经济的主要特征,它的继续存在是发展中国家从不发达走向发达的重大障碍。第二,农业剩余劳动在人口众多、土地有限的发展中国家更是一个普遍的客观存在,它的存在是发展中国家农业落后的重要原因,但是,它的向外流动不仅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还是城市工业取得生产剩余、积累资本和扩大生产的重要源泉。

总之,发展中国家为了谋求经济发展,必须改造二元结构使其一元化,必须鼓励农业剩余劳动向外流动。这就是二元结构无限劳动供给模式的极其可贵的思想和非常正确的政策含义。因此,我认为,二元结构无限劳动供给模式是分析农业剩余劳动问题的重要理论基础。

二、我国二元结构和农业剩余劳动问题的历史回顾

解放前,中国现代工业极不发达,凋敝的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很大比重,城乡尖锐对立,是典型的二元结构。1949年至1978年近30年中,由于当时客观形势的制约,也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没有通过正确的行动去改造二元经济结构,也没有采取必要的步骤去引导农业剩余劳动向外流动。同时,也未能认识中国存在着典型的二元结构,为了加速发展经济,尽快实现现代化,必须遵循二元结构一元化的规律办事,努力缩小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的差异和城市与乡村的对立。相反,还采取了一些与此相悖的措施:

1.不仅继续保持二元结构的固有特点,还进一步从经济上和社会上加剧了城乡的差异。有人估计,城市居民与农民之间经济和非经济的差异有几十项,其中主要有〔1〕:

在住宅制度方面,城市居民只须付出微薄的房租,国家为此提供了大量的补贴;而农民完全要靠自己的力量建房。

在粮食供给制度方面,城市居民吃有保证的有政府补贴的“商品粮”;而农民则只能自耕自食,粮食还要由国家统购统销,实际上就是低价向国家出售粮食。

在副食品供应方面,城市居民不仅享受国家的现金补贴,还可以得到凭票证供应的低价副食品;而农民或者自我供给,或者按议价购买。

在能源供应方面,城市居民享受低价供应的固体燃料或气体燃料;而农民或者按市价购买,或者自力更生使用植物燃料。不少地方农业付出的电费还高于城市居民付出的电费。

在保障制度方面,参加工作的城市居民退休后有退休金;而农民则依靠家庭养老,暮年生活无保障。

在医疗制度方面,城市居民基本上是公费医疗,而农民则基本上是自费医疗。

在教育制度方面,城市居民基本上依靠国家对教育的投资,而农村教育基本上由农民自己投资。

在就业制度方面,城市居民所需要的就业岗位和就业资金由国家统一安排,而农民则须自谋职业。

在婚姻关系上,农民事实上只能与农民结婚,即使个别城市居民由于择偶困难而不得不娶农村女性为妻,妻子也得不到城市户口,所生子女也还是属于农村户口,也得不到城市居民享受的一切待遇,形成“农之子恒为农”的状况。“农转非”成为政策性的安排或特殊的照顾,对广大农民来说,是梦寐以求而又难以实现的。

2.在发展的次序上,向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倾斜。根据1981年《中国统计年鉴》,从“一五”到“五五”期间,国家对工业的投资占总投资的45%以上(最高达61.4%),其中对重工业投资又占85%以上,而对农业投资从未超过总投资的8%(最低仅为3%)。同时重工业的发展还基本上属于自我服务型结构,重工业项目中直接为农业服务的农机、化肥、农药所占的比重不大,从1952年到1979年,这类产出在投资中仅占8.5%。

国家不仅对农业投资不足,还继续保持历史遗留下来的“剪刀差”,以低廉的价格收购农副产品,工业产品高价售与农民,从中取得农业剩余,作为工业建设资金的源泉。“剪刀差”的大小缺少统计资料,但有人计算,国际市场上1斤粮食可换2斤化肥,而在中国1斤粮食只能换到1斤化肥。在日本,11000斤稻谷可换1台20匹马力的乘坐式拖拉机,而在中国,71000斤稻谷才换得28匹马力的东方红拖拉机〔2〕。

3.不是积极地、稳妥地疏导农业剩余劳动,使其有序地进入城镇产业,却往往逆向而行,把城市人口强制性地转移到农村落户。如1961至1964年期间,由于“大跃进”的失败,大量工业项目纷纷下马,精简职工2887万人,其中2600万人遣送农村。又如“文化大革命”期间,将高、初中学生1700万人下放农村。这两次为数逾4000万的乡——城人口反向流动,使本已大大过剩的农村劳动力更加过剩。

这样,1949年后,岁月经过了几个十年,而中国的二元结构基本上未得改造,反而加浓了特殊的色彩,其表现是:其一,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增加很大,但工业结构是“重重轻轻”,重资本密集而轻劳动密集,吸收农业剩余劳动的能力有限。其二,农业生产十分落后,在有限的土地上束缚着数以亿计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农业劳动生产力增长极为缓慢。1952年人均农业产值为266元,1962年为274元,10年之间只增长了8元。1976年,美国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粮食174615斤, 中国每个农业劳动者仅生产13607斤,生产能力不足前者的1/10。 农民生活贫困,消费水平低下。1952年,农民的年人均消费水平为62元,非农业居民的消费水平为149元,工农消费水平比数为2.4。1977年,农民的消费水平为360元,工农消费水平比增大为2.9。

另一方面,消极地限制农业剩余劳动力离开农村流入城市,未能认识农业剩余劳动是生产剩余,积累资本从而发展非农产业的重要源泉。只把农业剩余劳动者看成社会经济的沉重负担,担心它的流动会给城市带来种种问题,甚至成为干扰社会经济的不稳定因素。不能认识农业剩余劳动既已存在,就是一笔可贵的人力资源和社会财富。只要正确地疏导,合理的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可以较低的工资报酬进入非农产业而提供大量剩余,剩余积累起来形成资本,成为非农产业扩大再生产的物质基础,有助于工业化和现代化。农业剩余劳动能动转化为资本,从两个实例可以得以证明:其一是,多年来,每到冬天就动员百万计的农民兴修水利,他们几乎是无偿地劳动,而修成的大坝、水库、渠道、塘堰等等成为农田水利的基础设施,使大面积的耕地得到灌溉而受惠很深。其二是,1978年后,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实行了有限的开放,广大农民得到外出打工的机会,他们流动到沿海地区,为那些地区的非农产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珠江三角洲经济的飞快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工业的发展,是和700万“打工仔”与“打工妹”的辛勤劳动分不开的。

三、中国农业剩余劳动的主要出路——乡镇企业与城镇化

1949年以后,中国农业剩余劳动随着人口的增长而逐渐增长。50年代初对人口总量的估计是按照1949年前的数字作出的,为4.75 亿人,1952年,以此数为基础,估计农业劳动力约为1.7亿, 与当时所需的劳动力1.73亿人相比,农业劳动力似嫌不足,但是,1953年6 月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才发现中国人口已达6.019亿,这样,在50 年代初期已有相当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存在。1957年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出现了人口政策的失误,使本已得到的正确认识(如“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受到冲击,转而对人口增长放任自流,甚至主张“人愈多愈好”,还错误地断言“社会主义社会,永远不会感到劳动力”过剩。“文化大革命”的动荡进一步搅乱了人们的思想,人口增长进一步失控,计划生育的设想基本上得不到实现,直到1980年,最高决策者才明确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到本世纪末必须力争把人口控制在12亿以内。但是,由于30年当中出现的几次人口增长高峰的影响,由于农民生育观一时难以改变,中国人口继续以每年超过1 %的速度增长,农村人口增长更快。于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继续膨胀。据测算,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在1990年已超过2亿,2000年将超过3亿〔3〕。

而且这种计算,还基于四种假设而未考虑四种因素:

第一,假设耕地保持在15亿亩,没有考虑到,由于工业占地、住宅占地和开发区占地,耕地面积还在减少。

第二,假设农业仍以传统手工业劳动为基础,没有考虑到,农业走向机械化会释放劳动力。

第三,假设农业劳动者完全务农,即按专业化生产测算,没有考虑到农业亦工亦农的现实情况。

第四,假设各地区的剩余劳动时间占全部劳动时间的比率在各地区是一致的,没有考虑到,东北劳动时间有3/4的剩余, 华北和西北劳动时间有1/2的剩余,南方劳动时间有1/3的剩余。

如果把上述因素都考虑进去,农业剩余劳动量还更大。如此庞大的农业剩余劳动的出路何在呢?一条道路是通过农村和农业的开发而将剩余劳动自我吸收,例如发展精耕细作,生物化的农业,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把一部分劳动力吸收到农业产前产后的服务行业。另一条道路是利用农业剩余劳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同时进行城镇化。四、五十年来的经验证明了这是切合我国国情,把庞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就近由非农产业吸收使之转化为生产剩余,促进工业化和农业进步的康庄大道。

在50年代初,在中国农村就自发地产生了简单形式的乡镇企业,如附属于农业的手工作坊和副业组。但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乡镇企业只能在夹缝中存活,时生时灭,时涨时落,一直到80年代,才开始有较大规模的波浪式的发展。到1991年底全国乡镇企业已有1908万个,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达9609万人,产值达11022亿元。1992 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乡镇企业又有进一步发展。据统计,全国社会总产值从1952年的1015亿元增加到1983年的11181亿元,花了31年的时间, 而乡镇企业产值从1983年的1008亿元增加到1991年的11621亿元,只花了8年时间。从1978年到1991年,全国工业产值净增24011亿元, 其中乡镇企业净增8324亿元,占34.7%,同期,全国农村社会总产值净增 17593亿元,其中,乡镇企业产值净增 11129亿元,占43.2%。从1952年到1991年,全国国有企业在39 年间共投资3 万多亿元, 形成固定资产原值15352亿元。从1978年到1991年14年间, 全国乡镇企业通过自筹资金,自我积累形成固定资产原值3385亿元。

由于乡镇企业充满活力地蓬勃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们已经确认:发展乡镇企业是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然,在发展过程中,乡镇企业也出现了种种问题,如布局过于分散,缺少集聚效应;平均每个企业用工仅8.9人,缺少规模经济; 管理水平低,投入消耗大;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产权不明晰,地方权势力量介入,等等。为此,对乡镇企业,应当制定必要的法规,采取恰当的经济政策,以促其健康地发展。我认为,在农业剩余劳动的转移和流动中,还应注意解决下述几个问题:

1.户籍制度的改革。乡镇企业已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9000余万人,还有5000-6000万农业剩余劳动力以“民工潮”的形式向大、中城市涌进,这些大大超过1 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事实上已在相当长的时间中不在农村,他们的离村外出打工已事实上得到默许,或者在同意“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原则下可以比较心安地离乡外出。但是,他们的身份依旧没有改变,自己仍然属于农村户口,他们的子女还是承袭着农村户口,他们在法制上仍然束缚在土地之上。

对这一问题如何解决,一些地方已在作出初步考虑,它们准备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积极地支持和帮助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和落户。在城区建有固定住所,有稳定生活来源,处理好承包土地并交纳一定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农民和直系亲属以及由他们赡养的人员均按城镇非农业人口待遇,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与原城镇人口一视同仁。按照“动田不动制”的原则,允许进城农民向亲友转让原承包土地,允许外出农民承担上交义务而保留土地的使用权。举家迁出者,其承包也可由村组织统一调整,重新承包。单个外出者可保留其宅基地和自留地,以减少其后顾之忧,安心务工经商。

2.农业剩余劳动力不宜向大城市涌进,因为中国100 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人口已达到饱和状态;尽管可以通过基础设施的改善以增加它们的人口容量,但增加度还是有限的,而且增加的人口容量的吸纳对象应当主要是高知识阶层、技术专家,少量来自农村的能工巧匠以及一部分可以填补城市就业空位的青年农民。农业剩余劳动的主要出路,应当是向小城市和建制镇集中的乡镇企业,这样既减少大城市的人口过度机械增长的压力,又促成乡镇企业的适当集中,从而避免遍地开花、布局零乱和规模经济不足的弊端。因此,我认为这种思路是正确的: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并吸取其它一些国家城市化过程中两极分化和社会问题严重的教训,中国的二元结构的目标模式应当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统一。

现在,一些地区已经按照这一思路,对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作出了规划。例如,湖北省黄冈地区在作出经济发展规划时,就不是鼓励地区的农业剩余劳动向武汉市流出,而将总体思路定为:加快壮大地区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大力改造和发展建制镇,形成以黄冈为中心,以麻城、武穴、小池口和一批新建城市为骨干,以星罗棋布的建制镇为基础的多层次城镇网络。同时,有计划地建设好农村集镇和村庄,并通过产业带动,市场幅射和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网络,使城乡紧密结合,一体化地发展,逐步形成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区域。显然,这是一个很好的规划,它符合二元结构改造和农业剩余劳动吸收的一般规律,又具有中国自己的特色。

3.如何看待农业剩余劳动在转移中形成城镇的非正规部门的问题。进入城镇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事实上不可能全部为有组织的、现代化的,常被称为正规的部门所吸收,其中的一部分将凭借非正式获得的技能,从事小商、小贩、小工、临时工之类的个体劳动,在城镇中形成一种无组织、非现代化的,常被称为非正规的部门。这一部门已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城市中的常见现象,在我国也未能避免。即使今后对二元结构作出更富规划性的改造,这种现象也会继续出现。如何看待城镇中自然形成的非正规部门呢?我同意一些发展经济学家的看法:应当对它作两面观。

非正规部门有其缺点:第一,它好象海绵吸收水分那样不断吸收非熟练劳动,从而对农业剩余劳动力有很大的吸引力,造成农业人口向城镇的不正常流动。第二,污染环境,破坏卫生,占人行道,阻塞交通,造成城镇的严重社会经济问题。第三,非正规部门在城镇的扩大,也往往就是棚户、贫民区的扩大,后果也很不好。

但是另一方面,也应看到非正规部门有很强的生命力,因为它具有正规部门所不具有的特点:第一,它是在政府一般不给予优惠(如信贷、税收)的不利条件下成长起来的。第二,能赚得收入,生产剩余,有利于城镇的发展。第三,它是劳动密集的部门,占用很少资金,对资本稀缺、劳动过剩的发展中国家是一个适宜的部门。第四,这个部门成员的劳动技能是非正规获得的,就是说,是世代相传或师徒培育的,其成本远远低于正规教育部门,从而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形成。第五,这个部门一般采用低级技术和使用本地资源,而不采用尖端技术和使用国外资源,从而有利于资源的开发和配置。第六,这个部门能回收和再生废旧物品,有利于资源的节约。第七,这个部门为贫困阶层创造收入,有利于改善分配状况。

因此,不应当鄙视或歧视非正规部门,而应当重视它。政府应当加强调查研究,从这个部门获取更多的信息,针对现实情况采取种种措施,例如,提供训练和教育的机会以提高其人员的素质;为了缓解这个部门经常存在的资金短缺的困难,适时提供必要的信贷;协助建立一些基础设施如设定摊位,等等。

4.农业剩余劳动的大量存在和继续扩大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基数过大而增长过速的结果,计划生育已使中国人口的增长大大减速,但由于历史造成的因素的积累,由于农村中控制人口的难度较大,我国的人口还要继续增长,农业剩余劳动还要继续增长。归根到底,农业剩余劳动问题的彻底解决,还有赖于今后长期不懈地努力贯彻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

注释:

〔1〕参见辜胜阻、简新华主编:《当代中国人口流动与城镇化》,武汉大学出版社,第177~179页。

〔2〕陶文达主编:《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概论》, 辽宁人民出版社,第90-91页。

〔3〕参见《经济发展改革与政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1卷(F),第10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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