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等教育证书制度:高等教育管理与质量保证的模式_大学论文

美国高等教育证书制度:高等教育管理与质量保证的模式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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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等教育受其文化、历史、地理、政治及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许多有别于其他国家的特点,其中高等教育认证(Accreditation,Accrediting)就是一个十分独特的制度安排。它既是美国分权制、多样化高等教育体制下一种有效的管理制度,又是一种保障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模式。简单说来,高等教育认证是一个以院校自我评估和同行评价为基础、以满足公众问责(Accountability)和提高学术质量为目的的过程。认证程序主要包括院校自我评价、认证小组的实地考察和委员会的评判三个方面。近来笔者访问了美国一些政府教育部门、教育认证机构和公私立大中小学,对美国教育认证制度有了一个概括的了解和思考。本文将扼要地介绍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的有关内容,并期望通过对美国教育认证制度的了解,借鉴其有价值的方面,服务于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一、认证制度的兴起与缘由

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始于150年前, 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认证的作用日益凸现。高等教育认证的兴起,首先是适应其分权化的高等教育体制。美国并没有对全国的大学实施统一管理的中央权力部门,而是由各州对高等教育实施不同形式和程度的管理。美国高等教育已发展成一个分散的、竞争的、非中央集权的“体系”。一般而言,高等院校有很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因而美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在个性和质量上差异很大,需要有一定的机制来保障教育质量。

其次是美国有世界上最为庞大的高等教育体系和多样化的高等院校,学校数量多,所提供的课程多种多样,教学组织形式也十分灵活。因而,为了保证各高等院校在一个基本的质量水准上运作,认证作为非政府性的、同行评议的手段就在全美国兴起了。私立的地区和全国性的协会制订了一系列反映教育质量的标准,并发展出一套评估程序以判别学校是否在一个基本的质量水准上运作。同时,美国社会流动性很大。一个人在某个州接受教育,毕业后往往到别的州工作,甚至在学习期间转学到其他学校;有的初级和社区学院的学生往往会升读大学学位课程。这就需要院校间学分的互换和承认。通过认证的院校之间可以做到学分的相互承认和交换。

在长期的实践中,美国高等教育认证的标准、程序、规范等已经制度化。美国人认为认证折射出美国高等教育的比较性优势(比如数量庞大的多样化的高等院校、实力雄厚的科研开发能力和研究生教育方法等),并显示出美国教育的核心价值——自主、自我管理、学者领导和通过同行评议的方式来保障学术质量。这是确保美国成为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的重要原因之一。从世界范围来看,除了美国的高等教育认证制度以外,几乎所有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都是由中央政府通过发布高等教育政策而控制和管理的。但是,随着自由市场、民主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许多国家逐步调整其高等教育政策,学习以认证为核心的美国模式。

二、认证区域的划分与认证机构概况

美国高等教育认证主要是由地区性的认证机构来实施的。同时,一些特定的专业由全国性的专业认证机构来负责。

目前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长认可6个地区性认证机构和59 个全国专业性的认证机构。这些认证机构都是私立的、非政府性的组织。6 个地区性的机构是最主要的认证机构,承担了大部分的认证任务。它们是:中部地区学院与学校协会、新英格兰地区学校与学院协会、中北部地区学院与学校协会、西北部地区学院与学校学会、北部地区学校与学院协会、南部地区学院与学校协会、西部地区学校与学院协会。有的机构还下设分委员会,如西部地区学校与学院协会下设包括西部社区与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在内的3个组织。 全国性的认证机构主要针对特定的专业实施认证。这些专业包括医学、公共健康、牙医、继续教育、独立学院与学校、基督教学院与学校、舞蹈、视觉艺术、法律学等等。在所有的认证机构中,最大的认证机构是中北部协会,约有90人。而西部学校认证委员会约有14人,西部社区与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只有5个雇员, 其中3位专业人员,两位职员。

认证机构的经费来自会员院校,按院校规模亦即学生人数缴纳。经费用于委员会的行政开支、雇员的工资、认证小组成员访问院校的旅行及食宿费用。参加认证小组是一种荣誉,许多院校校长、教育专家都十分乐意参加,而且他们都是不拿报酬的。

三、认证的目的与功能

认证最主要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保障院校或学术项目的质量,二是帮助院校或学术项目改进和提高。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的出版物中将认证的功能归结为9 个方面:确认一所学校或教学项目已经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帮助学生鉴别学校;帮助学校确认学分互换的可能性;为公共部门和私立基金会鉴别投资院校和学术项目提供帮助;保护学校免受内外部不良压力的影响;帮助薄弱的院校和项目建立自我改进的目标并推进院校不断提高标准;全面地容纳教职员参与学校评估与规划;设立职业认可和证书标准,并提高面向这些职业所设课程的水准;成为联邦政府提供资助的依据之一。再以美国西部地区社区与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为例,具体看一下究竟谁可以从认证活动中受益以及受什么样的益处。美国西部地区社区与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的文件中,将认证的价值归结为以下4个方面。

就公众方面来说,认证的价值在于:(1 )保证对院校和学术项目有一种外部评估,证明它们是否实现了公众对高等教育的期望;(2 )确认一所院校是否自愿地采取了旨在提高其质量的明确的活动,并表明这样的活动是否成功;(3)显示在向公众提供专业服务方面的改进;(4)逐步减少外部组织对院校管理的干预, 因为通过了认证的院校可以独立地保持和改进其教育质量。

对学生而言,认证可以:(1 )确保一所认证院校或项目是令人满意的,从而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2 )由于通过认证的院校间学分可以互换,所以这些院校的学生可以允许申读高级学位,其学分也可以转到被接收院校;(3)成为进入许多职业,比如牙医等的前提条件。

对院校而言:(1 )认证是对院校进行自我评估和自我提高的一种激励;(2 )通过评估组织的检查和咨询强化院校或学术项目的自我评价;(3)由于认证的标准是高等教育界普遍接受的,那么通过认证,可以帮助院校避免受外部势力的不良影响;(4)由于公众承认认证,所以可以提高被认证院校或学术项目的声誉;(5 )认证还是院校或其学生获得联邦政府资助的手段之一。私立基金会通常将认证作为判断一所院校或学术项目质量的极为可靠的指标,以确定是否给予资助。

对有关职业而言:(1 )为实际工作者参与制订某一职业的要求提供了一个渠道;(2 )把实际工作者教师和学生结合起来共同参与提高职业培养和职业实践的活动,从而使该职业得以整合,亦即有共同遵守的标准与准则。

四、认证的特点

认证最主要的特点有3 个方面:一是认证标准是院校与认证机构共同合作制订的;二是认证程序是先有院校的自我评价,然后是认证小组的实地考察评价;三是认证活动从性质上来讲是一种自愿的、非政府性的活动,并不介入学校的管理与运作。具体而言,认证有以下几个特点。(1 )认证是依据一系列的标准和准则对一所高校或一个学术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所作的判断;(2)认证是在有关州或联邦政府有关条例、规章的基础上的非政府性的自我规范;(3 )认证的基础是一所院校或学术项目的宗旨、历史以及目的;(4 )认证承认并尊重院校和学术项目的自主性和多样性;(5 )认证向公众表明被认证的院校或项目能否实现公认的质量标准;(6)认证是一种由外部履行的责任;(7)教职员的参与对有效的认证是必需的;(8)认证是周期循环进行的,一般5到10年一次。当发生严重问题时会缩短认证周期;(9 )近来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日益成为衡量效益和质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准。

认证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全校性的”认证,另外一种是“特定的”或称“项目式的”认证。

全校性的认证是对整个学校的认证,确认学校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是否都实现了学校的目标。地区性和全国性的认证机构都实施全校性认证。特定的或项目式的度证是对一所学校的具体的教学项目、系或学院的认证。被认证单位大到一所大学里的学院,小到一个专业里的教学项目。一些专业认证机构还认证在非教育机构如医院里的教育项目。另外,认证还可以分为3种:一是对初次申请参加认证院校的认证, 二是初步认证,三是对已定期参加院校的认证。认证机构会对这三类院校依据不同的认证标准作出评判。具体的评判内容在下面的认证程序中将详细介绍。

五、认证的内容与标准

我们可以看一下美国西部地区社区和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实施认证时采用的10个标准,它们是:(1)院校宗旨。 学校要清楚地陈述其宗旨,定义其性质、教育目的、学生和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地位。(2 )院校操守。院校要证明其在以下方面所持有的诚实和忠信:在对其所服务的对象和公众方面;在探求真理和传递知识方面;在对待和尊重行政、教职员工、学生方面;在其管理自己事务和与认证机构及其他团体的关系方面。(3)院校效益。院校要依据自己的宗旨和目的, 发展并实施一个综合的研究、评估和计划来评价学校的效益,并要使评价结果服务于学校的发展。院校之产出要符合既定的目标。对院校效益的认证主要包括院校研究与评估、院校规划、院校产出评价3个方面。(4)教育项目。院校所提供的学院水准上的教学项目,目的是使学生获得学位或证书。这方面的内容包括一般措施、学位与证书、通识教育、课程与教学4个方面。(5)学生支持与发展。院校招收适合自己教学项目的学生,分析研究其教学项目和能够为学生提供的支持服务,满足学生多元化的需求,而且院校要形成一种支持性的学习环境。学生整个的学院经验包括学生的入学、进步和成功。(6)信息与学习资源。 信息和学习资源以及服务无论是在质量、深度、多样性和及时性方面都是充足的。院校要提供培训以使信息和学习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7)教职员工。 院校要有足够合格的全职和兼职教职工来支持其无论何处、无论以何种方式提供的教育项目和服务。这方面的内容包括标准与选择、评估、职员发展、一般人事措施。(8)体育设施。院校有足够的、 适宜的体育设施支持其目标和目的。(9)经费资源。 院校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完成、保持并提高其项目和服务。院校要依据其教育目标诚实地管理经费事宜。这方面的内容包括经费计划、经费管理、经费稳定性。(10)管理与行政。院校要有一个董事会负责质量和操守事宜,有一定规模的行政人员提供行政服务。管理结构和体系要确保董事会、行政、教职员和学生的作用及院校不同部门间的有效沟通。

六、认证程序

(1)标准:认证机构与教育机构一道建立标准。(2)自我检查:依据上述既定标准,学校或教学项目为认证而准备深入的自我评估研究,评估其自身的绩效。(3)实地评估:由认证机构挑选一个小组, 访问该学校或教学项目,以决定申请者是否达到了既定的标准。就西部社区与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的工作而言,一般一个工作小组有10—12人,有一些人是教师,可能有一个校长、一个财务专家,前者熟悉学生事务,后者熟悉学校董事会,其中必定有一个评估专家。这些专家在抵达申请认证的院校之前会接受一定的培训,每个人都会得到一份手册,他们要熟悉其中详细列明的有关认证的程序、标准、权力与义务、注意事项等等;他们还会详细地阅读申请认证学校的自评报告。在访问申请认证的学校时,他们会阅读有关的材料,听课,与教师和学生交谈。访问一般持续3天,此间小组成员还要开会讨论有关事宜。访问结束后, 小组成员会向组长提交自己的报告,由组长完成最终报告并提交认证委员会。西部社区与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掌握有1600到1800个评估员的资料,每年会从中聘请250—270名评估员。(4 )出版:如果申请认证的院校或学术项目达到了既定的标准,认证机构就会授予其认证资格,并将其与其他类似的院校或学术项目列入正式出版的出版物中。(5 )再评估:认证机构会定期地对所认证过的院校或学术项目进行再评估,以确认所给予的认证资格是否得以遵守。

认证需要由高等院校首先提出申请,然后经过上述认证程序。认证小组在最终报告中要对所认证的院校作出评判,由认证机构正式通知被认证的院校。认证机构会对所认证的3 种类型院校——初次申请认证院校、初步认证院校和定期认证院校分别作出评判。

就进行定期认证的院校而言,认证机构的评判有以下几种:(1 )无条件地通过认证。(2)通过认证, 但会要求院校在指定的日期提交一份补充报告。(3)通过认证,但认证小组会再次考察该学校。 在这样的情况下,委员会会要求学校提供资料,并详细列明所需资料的性质、目的、范畴等。(4)延期, 仍然要求院校在指定日期内就所提出的问题提交补充报告,随后会有再次的实地考察。委员会会指明所需资料的性质、目的、范围等。在延期期间院校的认证资格仍然有效。(5 )警告。当委员会发现一所院校所设科目背离了既定的标准或政策而必需加以重视时,会对该院校发出警告,限期改造其缺陷、停止有关活动或采取必要的行动。此间院校的认证资格仍然有效。(6)察看。 当有关院校不能满足委员会对其提出的要求,包括警告,或有关院校严重背离了有关标准和政策,但还没有到要求其解释或终止认证资格的情况下,该学校会被告知要察看其一个特定的时间。此间委员会会要求学校定期汇报并组织特别的考查。如果该学校在察看期结束时还不能采取令委员会满意的步骤,委员会会发出要求解释的指令。在察看期间院校的认证资格仍然有效。(7)要求解释。 如果一所学校严重背离了有关标准和政策,或不能够满足委员会的要求,委员会会要求该学校解释在认证资格到期时仍要继续得到认证的原因。亦即是由学校自身来证明为什么还要继续认证。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会对该学校进行认真的考察,包括要求其定期汇报和组织实地检查。在此期间院校的认证资格仍然有效。(8)终止认证。经委员会判定, 如果一所学校不能就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给予令人满意的解释或改正,该学校的认证资格就会被终止。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学校需要重新进行认证的全过程才能再次拥有备认证资格。依据委员会的政策,对终止认证的决定可以提请复审或上诉。在此期间院校的认证资格仍然保持。否则,院校的认证资格会在复审或上诉期结束时终止。委员会会就其决定给予有关院校书面的解释。如果申请认证的院校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可以在给定的时间内提出要求复核,或提请上诉委员会再进行认证,甚至可以向法庭提出起诉。就西部地区社区和初级学院而言,起诉的情况还从没有发生过。

对认证机构,有相应的措施和渠道进行监督与协调。这种渠道有两个,一是民间性的,二是政府性的,两者互相协调补充。民间的协调机构为高等教育认证理事会,政府性行为体现在联邦政府教育部长对认证机构的认可上。

七、几点启示

首先,认证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教育的质量问题。长期的实践证明,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保障并提高了其高等教育质量,成为一种独特的教育管理与质量保障模式。可以说,市场调节、政府干预和非政府性的指向质量的认证制度,构成了影响和决定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三大基本要素。

其次,认证是学术自由与办学自主权的体现和保障。在美国分权制和多样化的高等教育体制中,高等院校十分注重维护自己的自主性,高等教育认证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它以同行间的评议为核心并服务于同行。院校是自愿组织起来参加认证的,而认证也是同行——而不是政府或其他组织来实施的。这就真正使高等院校对认证有了一种归属感,成为一种自觉而不是强迫的行动。如果一所院校要自毁声誉,那么它首先就会为同行所唾弃。可以看出,一方面认证制度是高校自主性的一个集中体现,另一方面也是维护这种自主性、避免外界干预高等教育事务的一个机制。

再次,认证是高等院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一个机制。认证秉持公开、公正和严格的原则,绝不是走过场,也绝不可以弄虚作假搞交易。认证程序中严格界定了认证院校、认证机构、认证人员的权力、义务与责任,并实行回避制度。每个认证机构都有十分严格的、公开的、制度化的程序和标准。高等教育认证机构和高等院校都能够严格地遵守。

认证十分重视对高等院校操守和诚信的评价,并将其列为一项单独的标准加以评估。其主要精神是要求院校保持“言行一致”,也就是说,院校要向学生、家长、社会、认证机构公开(Disclose)其所有的资料,并能够证实其所作所为与自己的院校宗旨、课程计划等是一致的。

虽然认证是高等院校自愿参加的,但一旦接受认证,就要定期进行。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认证的高等院校是难以生存下去的。

认证机构与高等院校的关系是十分清晰的,这在有关文件中有明确的表述。认证机构是为院校所承认的,认证的标准和程序也是院校与认证机构共同合作制订的,双方都要遵守,认证机构的经费也由所属会员院校提供。认证活动实际上是院校委托认证机构来做的。虽然认证机构最后要对被认证院校作出评判,但认证活动不能直接介入学校的日常事务。如果院校对认证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辩和上诉。尽管不排除双方会有冲突,但认证机构和被认证院校的根本关系是合作性的,认证的结果要符合双方共同制订的标准和程序,并对院校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最后,虽然高等教育认证是一种非政府性的活动,但政府并非对认证不管不问。政府的作用体现在对认证机构的认可上。通过对认证机构的认可,政府间接地对高等教育施加着影响。比如,只有经过为教育部长认可的认证机构所认证的院校才有可能申请联邦政府的资助。

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在90年代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美国高等教育认证理事会主席罗伯特·格雷顿曾撰文指出,美国高等教育认证正处于十字路口。它既受到来自国会和政府的挑战,也受到来自高等院校和认证机构本身的挑战。存在的问题包括:认证机构数量过于庞大和复杂,致使公众无所适从;认证机构和高等院校间存在着冲突与误解,需要加强联系与合作等等。无论如何,今后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仍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适应新形势而进行改革与发展亦是不可避免的。

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刚刚结束的九届人大提出了我国下一轮改革的纲领。一种“大社会,小政府”的趋势会更加强化。新近颁布的《高等教育法》进一步确立了高等院校的法人地位,界定了政府、高校和社会的关系。政府职能的改革和转换势必影响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提出要改变管理高等教育的方式,建立并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随后也成立了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这样的组织。但认证在我国的适应性等问题仍需做更多深入的研究与讨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们改革的实践,努力探索,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改革与发展之路。

(笔者十分感谢香港大学副校长程介明教授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对本研究的大力支持。美国西北理工大学谢佐齐校长和美国西部地区社区和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副主任朱迪·伍肯思博士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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