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河长制全面见效面临的困境及其创新措施研究论文_刘佳佳

推进河长制全面见效面临的困境及其创新措施研究论文_刘佳佳

东营市河口区水利局 山东东营 257200

摘要:为助力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文章结合某地区河流管控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统一思想、完善制度、探索发展模式等方面思考怎样借助河长制来解决地区水资源利用问题,旨在能够更好地推进当地水资源综合治理工作发展。

关键词:河长制;水资源管理;问题;创新

1.河长制的基本内涵概述

河长制主要是指在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发展背景下,以河道水环境治理、水生态环境协调、水资源综合治理为主要目标的,由各地方政府部门带头,在现有水资源利用机制上进行创新的水资源治理机制和模式。河长制是一项具有社会属性的公共活动,人民政府全权负责这项工作。在具体实施操作上,河长制是在现有行政体制之中对水责任体系缺位的一种补漏措施。从政府、部门、产业、民众等不同的角度来看河长制,它都是为全社会不同层面提供河道管治的共同抓手。

2.河长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系统规范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众所周知“河长制”最初是治理水环境的被动应急机制,在改善水生态环境方面取得巨大成绩,值得我们研究、借鉴。长此以往,“河长制”制度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但缺乏广泛且深刻配套的法律法规,更没有在国家层面上取得各界的共识。缺乏法律约束,难以保障长效规范运行。河长制法律化是完善水法律法规体系的必经之路。

2.2河长们专业素养不高,职责权限不明地方党政负责人兼任河长具有较大随意性,专业素养不高,容易造成权力自我决策、自我执行、缺乏监督、不结合区域和流域实情的状况,形成管理秩序上的混乱。短时间凭借其行政指挥力有效地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河长制”全面推广以后,由于河道数目众多,河长的担当也不局限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些河长不拥有有效的“指挥力”和水环境治理的专业知识,这就造成了河长指挥不动的现象。

2.3缺乏统筹安排协调机制“河长制”全面推行,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九龙治水”的困局,但河湖的管理缺乏统一安排,整体规划,治理成本高,区域协调和资源调配功能发挥有限,治理效果不佳。对于上下游之间利益的协调,在实际实施中往往因缺乏法律和政策工具支撑。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使相关水环境政策法规实施过程中达不到逾期效果。没有遵照水资源的流域特性,缺乏统筹的治理理念,水资源规划政策的重复性,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2.4监督考核制度不合理

监督考核处于十分薄弱的环节。如果不注意克服此短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部署就有可能面临流于形式的风险。如何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强化考核问责这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

3. 全面推进“河长制”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3.1尽快建立完整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深化“河长制”制度体系,现有关河湖水的法律法规是以《水法》为代表的水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仍需要结合当地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和水文状态,在国家标准内制定实施方案,制定相配套的地方法规、规章或政策,以及许多配套措施、办法的制订,通过规范的法治程序将“河长制”制度落实。河长制的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已经实现了河长“有名”。接下来就是让河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落实相关配套制度,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3.2“河长”法律地位的明确,实现人治到法治的有效转换现代水环境的管理应该是法治管理,应该依赖制度建设及其实施的,“河长制”的不完善之处首先在于无法可依,把管理的希望放在一把手身上,典型的人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从短时间来看,依靠河长们的权威性、一言堂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强有力的行政命令和行政权力,可能会取得暂时的效益。但要确保河湖治理管理的长效化,最重要的是要明确“河长制”下包括党政主要负责的人在内的“河长们”的法律地位、主要权力和责任。对于党政一把手,摒弃长官意志,把权力装进笼子,明确政府职能,提高各级政府官员的环保意识,制度核心是一把手责任制,更向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传达了要重视河流治理、真抓真管的生态责任要求,落实层级负责制。

3.3完善河长制的监督考核机制在强化河长问责的同时,要细化治理目标,将河长制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政绩目标考核。自上而下的河长制办公室将对各区河长制治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水务部门将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合,环保部门将河长制工作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结合。建立差异化的评价考核体系,完善相关配套监督考核制度,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行政权力分配,通过考核问责制度,解决上下游、左右岸的水环境治理成本生态资金横向、纵向补偿机制。

3.4因地制宜,全面协调落实河长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协调机制,推进河长制由原来的被动应急机制转变为主动规范化制度设计,应加强河长制制度的集权统一,顶层设计,负责协调跨界、跨流域河湖管理等重大问题。以流域管理为基础实施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行政区域与行政区域之间、河段与河段之间无缝对接,及时消除同级河长间的“空白地带”,出台上下游、左右岸相统一、因地制宜的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方案和措施。

3.5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力量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河长制”最大程度整合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弥补了早先“九龙治水”的不足,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治水的良好氛围。“河长制”应改善政府单边治理的色彩,引入企业和第三方参与进来,委托第三方机构全面负责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现状和风险评估调查,动态管理。增加宣传力度和公众参与的方式,如鼓励政府向社会采购生态公共服务,吸引多元化主体参与河湖治理和管理,还要支持志愿者、民间环保组织者等的参与。

3.6提升监管效率,落实社会监督

保障加强同级党委政府督查督导、人大政协监督、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的指导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等,是高效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有力保障。这就需要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升监督管理效率。一是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邀请公众代表参与相关案件调查审理。二是加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程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三是加强投诉热线、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四是鼓励、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参与,聘请相关专家学者对各级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水是生命之源,是生态之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更是广安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内在要求。只有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完善体制机制、吸收社会公众参与,形成完整保障体系,才能实现对河湖库堰的长效管护治理,不断推进美丽繁荣和谐广安目标的实现。

结束语

综上所述,“河长制”工作是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是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基于国家对河长制工作开展的重视,文章结合国家对河长制建设的要求和当前水资源治理存在的问题,从统一思想、完善制度、探索发展模式等方面着重探究了优化河长制综合治理的策略,为水利工作的深入、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黄梦婷,李建国,邵志一等.河长制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西建筑,2018,44(29).

[2]曹晨,高向阳.徐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建议与思考[J].安徽建筑,2018,v.24;No.221(3).

[3]胡光胜.河长制:我国流域治理现实困境与创新趋势[J].大连干部学刊,2019,35(5).

[4]邓来强,高胜利,孙中奎.肥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践与探索[J].山东水利,2018,241(12).

论文作者:刘佳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7

标签:;  ;  ;  ;  ;  ;  ;  ;  

推进河长制全面见效面临的困境及其创新措施研究论文_刘佳佳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