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机制的思考论文_郑堪孙

肇庆新区中朗管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肇庆 526000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地下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局面逐渐显露。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基于此,本文分析对比了国内三个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并提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机制的思考,以期为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入廊收费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能有效减少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等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目前,我国已有一些城市或区域的综合管廊已开始建设、运营试点工作。然而现阶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在运营管理机制方面仍存在不足,等待我们去积极探索。

1.国外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现状

国外综合管廊建设历史长久。1833年巴黎开始大规模建设以下水道为主体的城市基础设施,1861年英国在伦敦修建第一条综合管廊,20世纪美国、西班牙、俄罗斯、日本、匈牙利等国也开始兴建综合管廊。日本因国土狭小,城市建设强度高,十分注重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自1958年规划建设,至今综合管廊总长度已超过1000km。

1.1日本运营管理机制

1963年日本颁布《综合管廊实施法》,成为第一个在该领域立法的国家,使地下综合管廊成为道路的合法附属物。日本《综合管廊实施法》规定,综合管廊的建设费用由道路管理者和管线建设者共同承担,各级政府可获得政策性的贷款支持。综合管廊建成后的维护管理工作可由道路管理者独自承担,也可以与管线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负责,综合管廊中的管线维护则有管线投资方自行负责。

1.2欧洲国家运营管理机制

欧洲等发达国家财政能力较强,综合管廊被当作公共产品对待,建设投资基本都是政府负责筹措,建成后产权归政府所有。后期运营中,政府通过收取管线单位租金的形式让管线进廊,但在收取租金数额上没有明确规定,且租金的额度不完全固定,而是每年由管廊所在地的议会听证确定。这种形式一般有较完善的法律体系进行保障,通过法律程序以及行政约束力保证管线单位必须使用公共管廊,同时为后期运营提供保证[1]。

2.国内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现状

我国综合管廊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疾,早期建设的综合管廊已经逐渐显现其综合效益。

2.1某A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机制

某A综合管廊沿岛随道路呈环形布置,全长约18km,2004年建成投入使用,综合管廊总投资约3.7亿元。

为合理补偿某A综合管廊工程部分建设费用及日常维护费用,经A省物价局批准,对入廊的各管线单位收取相应费用。综合管廊管线入廊费收费标准参照各管线直埋成本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如表1所示。

表1某A综合管廊入廊收费标准

注:电力电缆维护费用收取与其孔数无关,根据其管线设计占截面空间比例收取;通信管线则按现已入廊的根数确定维护费用收取

2.2某B综合管廊运营管理

某B综合管廊明确管廊统一规划、统一配套建设、统一移交的管理制度,在政府引导下组建市政管廊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管廊移交管廊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维护。

为规范综合管廊管理和运营,某B综合管廊还出台《某城市综合管廊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保本微利”的原则同时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的做法,以各类管线直埋成本为基数,加上市政公用行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平均值2.6%,拟定综合管廊使用收费标准。其入廊收费标准如表3所示。

表3某B综合管廊入廊收费标准元/m

2.3某C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机制

至2016年底,某C已建设综合管廊约55km。某C综合管廊由政府直属的全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综合管廊建成后计入其集团的固定资产。虽然管廊固定资产由其持有,但并不负责综合管廊的后期维护和运营管理。由某实业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综合管廊管理公司,专门负责管廊的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营,高新区管委会授予特许经营权。

某C综合管廊管理采取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考核监督的管理措施。某C公用事业中心作为政府部门的代表行使综合管廊的行业管理职能,统一协调管理相关管线单位,负责制定政策以及相关制度和体制机制等,代表政府授予综合管廊管理公司特许经营权。管廊投资效益综合内部效益和外部收益,其内部效益用于补偿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和综合管廊管理公司的运营成本。入廊收费则根据各管线直埋成本综合确定,如表5所示。

表5某C综合管廊入廊收费标准

对以上国内较为成功的综合管廊案例进行的总结对比情况见表7。

表7国内综合管廊案例管理机制总结

某B综合管廊《某B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某B城市综合管廊收费标准》等某B市政管廊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各管线入廊收费以各管线直埋成本为基础,加上市政公用行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平均值的2.6%综合确定

某C综合管廊—

综合管廊管理公司各管线入廊收费以各管线直埋成本为基础,同时平衡综合管廊的投资加权确定

国内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还普遍存在管线入廊意愿不强烈、权属界定困难、收支难以平衡、立法规章缺失等诸多问题。但在管线入廊费用的收取及后期管理费用的分摊等方面具备相对完善的机制体制,其成功的经验可为后续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

3.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机制的启示借鉴

综合以上国内外综合管廊管理经验,汲取其相对成熟完善方法,从综合管廊立法规章的制定、体系管理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分配,归纳、总结如下。

3.1完善相应的管理法规,形成具有行政约束力的规章制度

完善管理法规是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的保障,具备行政约束力的法律规章制度为综合管廊的管理运营提供良好的保证。

综合管廊法律法规应在以下几方面作出明确的界定与要求:明确综合管廊的行政管理主体单位,负责统筹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协调;严格遵循管廊专项规划实施管廊建设;明确管线入廊的标准及未入廊管线在敷设、扩容、维修等情况的管理标准;提出管廊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标准,对于其违反有关规定的,明确惩戒措施;明确管廊使用费和管理费的价格审批部门,确定管廊的使用制度;明确管廊管理单位、管线入廊单位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明确对管廊产生危害的相关建设活动,追究其责任[2]。

成熟的综合管廊在建设、管理、运营等各方面都具备完善的制度法规,投资、管理、建设等,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职责,避免综合管廊在产权归属、成本分摊、费用收取、入廊条件等产生制度上的漏洞。

3.2成立专业化的综合管廊管理机构

管廊内管线隶属于不同管线单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成立专业化管廊管理机构能极大提升综合管廊使用效能,为综合管廊后期运营提供服务保障。

综合管廊管理机构一般包括中央监控中心、现场管理小组、紧急处理小组以及各类管线的定期巡查小组。在管理方式上,国内外相对成功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机构一般有2种:一是由政府组织成立机构或者授权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股份公司制的运作方式进行后期运营管理。政府机构制定综合管廊维护管理的制度,将管理内容、流程、措施等进行深入和细化,从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执行、综合管廊维护的监督检查两方面进行绩效考核。综合管廊管理公司内部则根据考核内容制订相应绩效考核规定,直接考核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形成直接与公司收益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直接与财政拨付的维护费用挂钩,实施扣减。二是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方式给予投资商综合管廊的相应运营权及收费权,在政府监督下以专业化的结构模式管理运营。管廊管理公司与各相关管线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销售价格和服务收费价格,报物价部门备案。管廊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已转让、出租的管廊设施由管廊公司实行统一服务,有偿维护。其维护费用和赔偿费用由管廊公司制订,报物价部门备案。预留、未转让、未出租的管廊由管廊公司维护。同时政府从政策实施等方面鼓励管线入廊,并辅以政策倾斜等方式给予投资运营商合理补偿。

3.3合理分摊综合管廊相关费用

综合管廊相关费用的合理分摊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体现,公平合理分摊相关费用既能增强管线企业的入廊意愿,能为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3]。

综合管廊在运营管理中费用收取包括两大部分,一是管线占用管廊内部空间所需缴纳的入廊费用;另一种是综合管廊维护运营成本费用。虽然综合管廊一次性建设费用高于管线直埋费用,但产生的社会效益远大于直埋管线。

综合管廊入廊收费标准由政府在通盘考虑社会效益以及企业合法收益率等前提下综合确定。如某A综合管廊入廊管线(饮用水、杂水、供热水、供电、通信)换算成一次性直埋成本比值约为22∶17∶55∶4∶2,根据此比例分摊综合管廊投资建设费用。

综合管廊维护运营成本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管廊本体及其公用设备管理产生的费用。此费用一般根据各专业管线所占用的截面空间比例和管线在管廊内安全运行所需要的配套设施成本综合确定,分摊至各管线。如某B综合管廊其各管线(给水、中水、电力、通信、污水、雨水)根据测算在管廊内空间占比约为28∶11∶22∶12∶11∶16,每年产生的494.56万元管理运营费用也根据此比值分摊。另一部分则是管线日常维护、检测及发生事故时紧急处理损失等费用,此类费用则由各管线单位自行解决、政府适当补贴。

4.结语

城市综合管廊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目前国家大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希望通过完善相应的管理法规、成立专业化的综合管廊管理机构、合理分摊综合管廊相关费用等途径,能发挥城市综合管廊的最大效益,进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

参考文献:

[1]陈彦君.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浅析[J].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7(18).

[2]许春燕.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创新管理模式研究[J]. 工程质量, 2016, 34(8):17-21.

[3]李兴宝, 陈文宝. 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初探[J]. 城市住宅, 2016, 23(5).

论文作者:郑堪孙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30

标签:;  ;  ;  ;  ;  ;  ;  ;  

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机制的思考论文_郑堪孙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