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书末所占史书的历史思想与历史思想探析_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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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史书佔毕》的史学思想与历史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论文,史学论文,史书论文,历史论文,试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明代著名学者胡应麟(1551-1602)学识广博,著述甚丰,有《少室山房类稿》、《少室山房续稿》、《诗薮》和《少室山房笔丛》等。《史书佔毕》是《笔丛》中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约占《笔丛》全部篇幅的六分之一,分为“内篇”和“外篇”两大部分。内篇着重通过对史书、史学家的评价来探讨和阐发其对史学问题的见解;外篇包括冗、杂篇,主要是通过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评述来表达其对一些历史问题的看法。而目前学术界对这部具有相当水准和见解的史学专门著作未予重视,实为一种遗憾,故撰此文,以就教有关专家学者。

一、见解新颖的史学思想

(一)提出唐宋是中国古代史学变化的一分界线

胡应麟通过对中国古代史学外部形式的分析和归纳,把握到了中国古代史学在唐宋时期所发生的明显变化。这是对史学发展阶段认识的一个较为合乎客观实际情况的见解。胡氏从史书的官修与私修、史书质量的优与劣、史家地位的轻重与厄显、史与文的关系等方面作了具体比较和归纳。

他主张修史一定要由专人世守其业,才能保证史乘质量。“司马、班氏,人自为史,其史也,史百代而有余;司马、班氏,合而为史,其史也,史一代而不足;则史非专不可也。司马不啻谈、迁也,世为太史矣,迁而始成,而犹少孙补也。班氏不啻彪、固也,半因太史矣,固而始成,而犹大家续也,则史非久不可也。”(《史书佔毕》一。以下凡引自此不再注明。)唐朝官修史书成为定制,但临时搭班子,史家不能“专任”和“久任”,史书质量明显下降。“唐以前史之人一,而其业精,故史弗不成而无弗善。唐以后史之人二,而其任重,故史有弗善而无不成。唐之时,史之人杂而其秩轻,其责小而其谤钜,故作者不必成,成者不必善。”

他认为众手修成之史在体例谨严、文笔统一方面不如个人所修之史。“晋、梁、陈、齐、周、隋六史,皆唐人撰也。梁、陈,姚柬;北齐,李百药;周,令狐德棻;学一家也,文一手也。中独晋、隋,群彦所修,而晋史大为猥杂,隋史差自精详,以委任異宜,才用乖协故也。”又“李延寿尝与修诸史矣,胡以弗南北若也;夫欧阳修尝与修唐史矣,胡以弗五代如也,斯独任之衡也。”

他论说史与文的关系:“唐以前作史者,专精于史,以文为史之余波;唐以后能文者,泛滥于文,以史为文之一体。”这就点出了文人修史弊端的要害。自唐宋以来,封建政府往往征召一些文人学士来编写史书,这些人在修史时往往着眼于修辞的运用、语言的锤炼,收集奇闻怪谈,而忽略史书所特有的体例、结构等,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历史记载的真实性,淡化了史书所应发挥的社会功用。胡氏此论对摆正“史”与“文”的关系有指导意义。

对史家地位的厄与显,他说:“左丘废、史迁辱,班掾缧,中郎狱,陈寿放,范晔戮,魏收剖,崔浩族,甚矣,唐以前史氏多厄也。退之(即韩愈)避而弗承,其有余畏哉。而不知后之为唐为宋者,若刘(昫),若宋(祁),若二欧阳矣,显特甚矣。”胡氏看到变化,但持论不妥。他不理解自唐以后史官地位的显赫,正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的悲剧,是封建统治者对史学实施严密控制,专制和摧残的结果。这“显”抽空了史家的思想,窒息了其积极创造精神,从根本上阻碍了史学的进步。

对史与史家的关系,他认为史家的敬业精神因时代变化而不一样了。“唐而前之为史者,其人轻而其史重。宋而下之为史者,其人重而其史轻。其人轻也而史重,则轻者因以重;其人重也而史轻,则重者因以轻。然以左、迁生唐宋,亦不能为《春秋》、《史记》也。(原注:唐宋史大不类,则以时乏左史,马迁故也。)”这一学人以学问为转移和衡量的观点,可说是古往今来的至理名言。

(二)对史家素质的认识

中国古代十分注重史家所应具有的知识、修养和能力等基本素质的要求。唐代刘知几提出了著名的“史才三长说”,即是说一史家当具备“才”(即史学才能)、“学”(即历史知识)和“识”(即思想观点),这对促进史家的自我完善和史学的进步大有益处。唐宋以后,史学偏差的重心发生转移,粉饰之辞,是非颠倒的记载日盛。胡应麟通过归纳“唐以前史氏多厄”认识到修当代史的困难。“史百代者,蒐罗放轶难矣,而其实易也。史一代者,耳目见闻易矣,而其实难也,予夺褒贬之权異也。”胡应麟针对做到“予夺褒贬”的公正客观,进一步提出了“史才五长说”:“才、学、识三长,足尽史乎?未也。有公心焉,直笔焉,五者兼之,仲尼是也。董狐、南史,制作无征,维公与直,庶几尽矣。秦汉而下,三长不乏,二善靡闻。左、马恢恢,差无异说。班书、陈志,金粟交关。”对“公心”与“直笔”,他认为不应偏废,“直有未尽,则心虽公犹私也。公有未尽,则笔虽直而犹曲也。”即是说,二者应当达到和谐统一的境界,方算圆满。从这点出发,胡氏相信班固、陈寿借修史而勒索钱米之事,并指出韩愈所撰“淮西碑则以为失实而踣,而段文昌改撰之;顺宗(实)录则以为不称而废,而韦处厚续撰之。”(《史书佔毕》二)胡氏在“三长”基础上提出并加入公心(即地主阶级整体利益)和直笔,并使二者结合起来,是对史家素质认识更为具体的发展,对章学诚“史德”的提出有所启迪。

(三)对史书繁简的认识

对史书繁简的认识,是中国古代史学家对历史记载详约关系的探讨。中国古代史籍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总结,促使史家在行文纪事、评论史书和史学方面采取更为客观的态度。

东汉荀悦《汉纪》因“词约事详”特点,获“历代褒之,有逾本传”之誉。晋张辅认为司马迁叙三千年事仅五十万字,而班固记二百年事乃八十万字,由此得出“班不如马”的形而上学结论。刘知几批评这种简单皮相的看法,指出不能“量世事之厚薄,限篇第以多少。”(《史通·烦省》)进而提出“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应是“文约而事丰”。(《史通·叙事》)明确提出了以“简约”为史书上乘的评论标准。由于繁简涉及史家的历史见解、材料取舍的观点和方式等,要在具体的史学实践中把握住尺度和处理得当是有相当难度的。宋欧阳修《新五代史》、《新唐书》“本纪”部分,就简而失当了,这必然引起后代史学家的重新思考。

胡应麟则绕开此点,另辟新径。他说:“史恶繁而尚简,素矣。曷谓繁,丛脞冗阘之谓也,非文多之谓也。曷谓简,峻洁谨严之谓也,非文寡之谓也。故文之繁简,可以定史之优劣,而尚有不然也。较卷轴之轻重,计年代之久远,纰乎论哉!”又“简之胜繁,以简之得者论也;繁之逊简,以繁之失者论也,要各有所当焉。繁之得者遇简之得者,则简胜;简之失者遇繁之得者,则繁胜;执是以论繁简,庶几乎。”他还具体论说:“昔人谓《史记》不如《左传》,《左传》不如《檀弓》,似也。而以一事之繁简,定三氏之等差,则非也。夫文固有简者不必工,而繁者不必拙。夫工与拙可以较等差,而较之乎一事,吾犹不敢也”。他具体提出评判繁简,应“矧一事之繁简也,举其全,挈其大,齐其本,揣其末,可与言古人矣。”“卫青、李广,均武夫也,广事终身如覩,而青寥寥也。曹沫、荆轲,同刺客也,轲事千载若新,而沫寥寥也,以叙有详略也。”“旧唐新书,繁与简俱失也,故新书僻而旧唐不如也。”

(四)对史书论赞和史注的认识

史书论赞和注释是中国古代绝大多数纪传史和编年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别起表达作者或注释者思想观点和帮助读者扫清阅读障碍的作用。

史书论赞作得恰到好处是有益的,但是不少史家拘泥体例,“限以篇终,各书一论。必理有非要,则强生其文”(《史通·论赞》),以致于泛滥成灾。这就有了只应“据事直书,善恶自见”而不必再画蛇添足的意见。胡应麟提出:“史之论赞而岂苟哉。终身履历,百代劝惩系焉。”论赞应“要在适衷”,而自《汉纪》之后的史书都失去了这一宗旨。

唐代刘知几片面认为史注只是注释文义音。他评裴松之注《三国注》是“ 坐长烦芜”,刘孝标注《世说新语》是“劳而无功,费而无当”(《史通·补注》),是“好事之子”的行为。这种观点有欠妥当,忽视了裴松之注是史注新体裁的创造,有补充,考核《三国志》材料、史实等优点。

胡氏认为:“裴松之之注《三国》也,刘孝标之注《世说》也,偏记杂谈,旁收博采,迨今藉以传焉。非直有功二氏,亦大有造诸家乎。若其综核精严,徼驳平允,允哉史之忠臣,古之益友也。”此论较刘知几略胜一筹。

二、道学与反传统观点兼有的历史思想

胡应麟通过历史评论而表现出的历史思想有两点较为突出。一是他用道学家观点去评判历史事件和人物,二是他有一定程度的反传统倾向。

胡应麟在其历史评论中将封建的纲常名教绝对化,神圣化,以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统治,坚决反对“逆干顺,下贼上,私害公”,表现出强烈的道学家观点。如他对初唐骆宾王与武则天的评价就是显例。他说骆宾王是“唐初第一流人物也。而生蒙浅躁之讥,死罹怨望之讪,史氏因循”,“致忠义之操,久湮不白,自是人间世一大缺陷,余不得不明目张胆言之”。“宾王之檄,气盖千古,虽败何伤。”(《史书佔毕》四)他又随便封赠骆宾王为忠孝两全之人,“教笃于平生,孤忠竭于始仕。”不言而喻,骆宾王反对武则天是天经地义的,武则天才是天下之首恶。武则天是“妖牝窃朝,举唐臣子,颂德恐后。自宾王一檄,大声其恶,曌虽漏网,千载之下罪孽历历,即轘桀都市不过。”(《史书佔毕》四)对武则天的罪恶,他认为合历代恶人也不足以相当。“恶之穷天地亘古今者谁乎?武曌是也。吾求其庶几万一者,于数千年史册之间,而弗复覩也。意者亘数千劫之前有之乎?吾知其惟曌独也。合蚩尤、高辛、王莽、董卓、曹操、朱温、萧弦、赵高、(李)林甫、秦桧而为一,足以当曌乎?恶未也。”(《史书佔毕》二)这已经没有探讨问题的气味了,不分是非功过,完全凭意气用事,缺乏最起码的历史感。

反传统观点表现在:

他认为刘裕、李渊的残暴行为超过了秦始皇、项羽。这种论调在中国古代并不多见。他说:“以秦之慝也,然而不弑周赧也;以政之残也,然而不戮尔王也。裕也于故君则再弑焉,于降王则骈戮焉。裕之恶也过于蠃,而残也烈于始。”“古今杀降之甚者,莫甚于唐高,而项羽,白起弗与焉。薛仁杲降则杀之,王仁本降则杀之,萧铣降则又杀之,其他盖不胜数也。项羽未尝杀沛公,白起未尝再戮降卒也。”(《史书佔毕》二)由此可见,胡应麟反传统观点是一种更为隐蔽、精细的道学观点的反映。他不以白起在长平之战坑杀四十万赵卒为残,不以项羽坑杀二十万秦兵为残,而是对统治阶级内部争斗大惊小怪,小题大作,其轻视广大下层群众的立场,其试图弥合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使等级制度井然有序的焦急神态可说是历历在目。此处与上述对武则天的评论是明中叶“心学横生,儒风大坏”的产物,是胡应麟论史“空虚浅鄙”的表现。

胡应麟反传统观点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他能够在历史评论中揭露出一些为封建统治者所忌讳的事实真相。如历朝封建统治者总是不择手段地来巩固自己的一姓统治,为了名垂青史、留芳百世,他们对这血腥争夺又讳莫如深。如西汉功臣韩信被诛,自《史记》起,历代都将责任强加给吕后,认为是其自作主张。胡应麟则另创一说,明白道出此事是汉高祖的阴谋诡计。(《史书佔毕》二)他还认为被历代所推崇的唐太宗在这方面只是比汉高祖更高明、隐蔽和运气好。“文皇少于诸将,其将终也,一时征伐功臣尽矣。(李)勣仅存而高孱,文皇盖有所虑也,故出之以探其终,而因循则杀之。盖文皇不能无虑勣,而又不欲高祖之杀韩、彭,勣行而太宗之释疑,且杀之无名。”(《史书佔毕》二)

胡应麟通过评说秦始皇和项羽,曲折地反衬备受推崇的汉高祖、唐高祖、唐太宗,说明他对历史的敏感问题的认识有一定深度和新意。胡氏的这种倾向是受明代中晚期出现的一股反传统社会思潮的影响。如李贽就推崇一向遭历朝统治者和史学家贬抑的历史人物,秦始皇、商鞅、桑弘羊以及农民起义领袖陈胜、窦建德等,充分体现出其反传统偏见的大无畏胆识。明学者吕坤专门写了两部书来批驳朱熹,其中一本专门驳斥朱熹的《通鉴纲目》,“表明他具有向道学权威挑战的胆识。”(侯外庐《中国思想史纲》下册第38页)而胡氏所论与李贽、吕坤相比就相形见绌。他认为“司马、朱氏出,而宋以前之为编年者废矣”。我们说,《资治通鉴》的确是中国古代编年史的一大杰作,而《通鉴纲目》力图通过脱离事实的所谓“春秋笔法”来进行道学说教,不值得推尊。他在《史书佔毕》中极力推尊孔子以及《春秋》,而李贽却勇敢地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的不良社会倾向,二者之间相距甚远,形成鲜明的反差。

三、余论

(一)《史书佔毕》是《史通》与《文史通义》之间的一重要环节

胡应麟提出史家要“专”,编史应“久任”,不得草率马虎,与刘知几前后呼应。刘知几否定设馆修史,并自请辞去史官之职。(《史通·忤时》)刘知几对文人修史持鲜明反对态度。他批评说:“大唐修《晋书》,作者皆当代词人,远弃史、班,近宗徐、庾。夫以饰彼轻薄之句,而编为史籍之文,无异加粉黛于壮夫,服绮纨于高士者。”(《史通·论赞》)令狐德等编修的《周史》“文而不实,雅而无检,真迹甚寡,客气尤烦。”(《史通·杂说中》)胡应麟则批评“以史为文之一体”。清章学诚则提出:“一切文士见解,不可与论史文。……文士撰文,惟恐不自己出,史家之文,惟恐出之于己。其大本先不同矣。”“史文千变万化。……凡百家之学,攻取而才见优者,入于史学而无不绌也。”“文人抄袭之弊,与史家运用之功相似,而实相天渊。剿袭者惟恐人知其所本,运用者惟恐人不知其所本。”(《章学诚遗书》卷十四《与陈观民工部论史学》)三人所论的基本点何其相似。

刘、胡、章三人对史家素质的认识大同小异。刘知几提出“才、学、识”的“史才三长说”,胡应麟在“三长”外加以“公心”和“直笔”而有“史才五长说”,章学诚则于“三长”上增一“史德”(“著述者之心术”)而形成“史才四长说”。

关于史文繁简的认识,三人亦实质相同。刘知几提出以“简约”为上,胡应麟提出繁简均要得体,章学诚则有“史之大忌,文繁事晦;史家列传,自唐宋诸史,繁晦至于不可胜矣”之说。(《章学诚遗书》卷八《史姓韵编序》)

对史书论赞,刘知几反对“史论之烦”,胡应麟主张“要在适衷”。章学诚说:应当“据事直书,善恶自见。史文评论,苟无卓见特识,发前人所未发,开后学所未闻,而漫分颂尧非桀,老生常谈;或有意骋奇,转入迂僻。前人(刘知几)谓释氏说法,语尽而继之以偈;文士撰碑,事具而韵之以铭,斯为赘也。”(《章学诚遗书》卷九《为毕制军与钱辛楣宫詹论续鉴书》)

刘、胡、章三人在两个问题上有明显差异。

一是对史注,刘知几评说《三国志注》、《世说新语注》的调子是相当低的。胡应麟赞二注是“史之忠臣,古之益友”。章学诚则笼统地说裴松之注和刘孝标注是“六朝史学家法未亡之一验。”(《章学诚遗书》卷五《史注》)

二是史书中如何处理项羽。刘知几认为司马迁为项羽立“本纪”是“求名责实,再三乖谬”。(《史通·本纪》)章学诚论《史记》有《项羽本纪》“灼然名实不正。”(《章学诚遗书》卷八《驳张符骧论文》)胡应麟则以为“史迁列羽纪也,班氏列羽传也,各有当焉。迁通史前代,虽秦楚不容贬也。班独史当代,虽唐虞不得详。”尽管胡氏也只是从通史和断代史的角度着眼,未能把握到司马迁作《项羽本纪》的良苦用心在不以成败论英雄的真谛,但所论较刘、章二人的封建正统观点高明得多。

(二)重归纳,有考据,有一定现实针对性。

《史书佔毕》中已有了“西汉诸将多群盗”、“东汉诸将多儒生”、“唐以前多习《汉书》”、“历代女祸”等初步归纳。这些对清赵翼《廿二史札记》的“汉初布衣将相之局”、“东汉功臣多近儒”、“唐初重《汉书》之学”、“唐女祸”等有明显影响。

《史书佔毕》中提出的部分考据方法也有一定合理性。胡氏认为在碰到记载矛盾的史事时,如又没有其他资料可供参证,可以通过对其“文义”进行考索来判定真伪。他反对“举一端以蔽全体”,“以毫末概丘山”(《史书佔毕》四)的考史态度。清四库馆臣评说:“自明万历以后,心学横生,儒风大坏,不复以稽古为事。应麟独研习旧文,参校释义,以成定编(指《少室山房笔丛》),虽利钝互陈,而可资考证者亦不少。”(《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二三)

明洪武元年,开馆编修《元史》,洪武三年又重开史馆,共修成《元史》二百十卷。前后两次开馆共仅历时三百三十一日,如此仓促,以致全书存在严重缺点。钱大昕评说:“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之陋劣,亦无如《元史》者。”(《十驾斋养新录》卷九《元史》)其他如编次失当,相互矛盾,记事失实,人名地名不一等等也为后来学人多所批评。胡氏提出史家修史应“专”和“久任”就带有对《元史》过快成书和过于粗制滥造的明显针对性。

(三)胡应麟的思想矛盾

胡应麟对魏蜀吴三国赤壁之战后矛盾变化进行了分析。提出赤壁之战后,吴蜀矛盾尖锐起来,“吴君臣不忧操而忧备矣。襄阳既克之后,吴君臣不惴操而惴羽矣。而昭烈忘之,庄穆忽之,武乡亦姑置焉,无乎!”(《史书佔毕》二)蜀国经两次有决定作用的战役胜利后,被胜利充昏了头脑,尤其是关羽,这就种下了败亡的祸根。胡氏能够抓住关键地方审时度势,看到了这种变化,还是有眼光的。但是,他在触摸到正确认识的边缘时又不可避免地跌进用“天”来解释历史事件的泥坑。

《史书佔毕》中还有多处强调“天”对国家兴亡起决定作用的评论。如秦能统一中国是“天有意于秦”。汉朝灭亡亦是“天”所起作用的结果。荆轲刺秦王失败,本是一偶然事件,但胡氏认为是“天”意所安排好了的。最为典型的是他认为本来已经流传着“亡唐者武”的谶语,“而为武为女,昭昭也,且李淳风言在宫矣。以太宗之英武,明烛万里,而目睫弗能察也,则讵非天哉。”(均见《文书佔毕》二)这就不难看出他的唯心史观。

胡应麟的“道学家”立场严重束缚了其思想。他推尊孔子,指斥萧子良、长孙稚等自称“文宣王”为“尤僻”。(《史书佔毕》六)错误地进行史书分类,把《春秋》、《尚书》划为“圣人之史”,《檀弓》、《左传》列为“贤人之史”,《史记》、《汉书》归于“文人之史”。他一方面推许古代史家中体现“直笔”精神的董狐、南史,另一方面又将朱熹捧为史家之乘,与司马光相提并论。他敢于反对历史评论的一些传统偏见,但又将武则天列为天下首恶,是集天下万恶之人。他指责《史通》是“有害名教”之作,尤其是“疑古”、“惑经”二文“当惑而不惑,当疑而不疑”。

胡应麟的矛盾思想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胡氏作为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员一方面要坚决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学人在具体研究范围内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客观事实,归根结蒂表现为地主阶级的阶级落后性与历史事实客观科学性的矛盾反映。确凿的事实作为纠正偏见最有力的东西在地主阶级落后性面前也只有退让一边,可见要贯彻一种正确思想于历史评论中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当然,胡应麟的矛盾思想并不影响我们对他的基本判断:即他的史学思想与历史思想较有新意,尤其是前者。他将唐宋时期作为中国古代史学的一分界线更是对史学的一个贡献,他的史学思想成为中国古代史学评论发展进程中的一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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