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_教育体制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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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江苏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特别是上次全国高教体制改革座谈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从本省实际出发,在深化高教体制改革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一、江苏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一)办学体制改革,重点打破中央和省两级包揽办学的格局,努力形成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高等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新体制

一是打破中央、省两级办学的体制,实行中央、省、中心城市三级办学。随着江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1995年全省工业总生产值12940亿元,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8104亿元,占63%),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如何通向农村、通向乡镇企业,成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而同时,全省各地为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参与兴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和热情不断高涨。为保护和调动地方政府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我们从实际出发,实行了高等教育国家、省、中心城市三级办学、国家和省两级管理的体制。1980年南京市开我国中心城市办学先河,80年代上半期各省辖市及张家港等县(市)先后创办社区职业大学15所,后经调整与合并,现全省有社区职业大学11所,在校生2万多人。社区职业大学的兴办为地方培养输送了4万多名“落地开花”的实用人才,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高了城市的发展水平,优化了地方人文环境和投资环境,调动了地方办学的积极性,为深化高教体制改革探索了新的路子。

二是保护和引导地方政府及部门办学的积极性,积极推行地方政府与高等学校联合办学。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和高校的实际,早在80年代中期,江苏省委、省政府就明确提出发展高等教育必须走内涵发展的路子,在提高规模效益上下功夫,一般不再新铺摊子。但面对地方政府和部门日益高涨的办学热情和积极性,我们坚持保护和引导的方针,提倡和促进他们与现有高等学校,特别是与办学条件较好的部委属高校联合办学。江苏省财政厅、司法厅先后与苏州大学合办了财经学院、政法学院,省土地管理局与南京农业大学合办了土地管理学院等。对地方政府则引导他们到有关高校去办学院,近年来先后有17个市、县与高校联合办学,在校园内设立“学院”。学校根据地方政府的需要,在全校院、系分散培养地方所急需的人才。

三是鼓励企业参与高等学校的办学,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程度。企业是用人的主体,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和高校都将逐步成为自主的法人实体,鼓励和促进企业与高校联合,调动企业的办学积极性,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是办学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些年来,我们一方面鼓励高等学校化整为零与企业合作办学,由学校的院系与企业联合办学,合作培养人才和科技攻关、科研开发。江苏理工大学各院、系先后与十几家地方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合作办学。另一方面,鼓励大型企业集团整体参与高校的办学。例如,煤炭部所属几十家矿业集团公司与中国矿业大学联合成立了办学董事会。国家民航总局投资7000万元,参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办学,联合兴办民航学院,等等。企业参与办学,学校既多渠道地获得了投入,又在人才培养上更具针对性,企业同时也获得了发展所需的人才和科研成果,一举而数得。

四是发展民办高校,在普通高校进行民办运作机制试点。80年代初,江苏曾陆续出现了一批由有关专业学会举办的高校,突破了大学由政府包办的格局,但由于经验不足等种种原因,后来都撤销或合并了。学会办大学虽然没有成功,但它率先进行了创建民办大学的尝试。进入90年代,经国家教委批准,江苏省创办了民办三江学院。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民达、九洲两所民办大学也在筹建之中。民办三江学院建校4年多来,先后招生770多人,为社会培养和输送毕业生330多人,学生学习认真,教学质量较好,六级外语通过率超过其他普通高校甚至重点高校,因此该校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十分抢手,就业率达100%。民办大学的创建,打破了政府包办大学的格局,挖掘了社会高等教育资源,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此外,江苏省还在南京艺术学院进行了引入民办高校运作机制,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力求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发展寻找良性运行的办学机制。

(二)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打破原有封闭办学、效益不高的格局,大力促进高等学校与社会以及高等学校之间的联合,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一是围绕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这个中心,积极推进高校之间合并办学。改革开放初期,江苏高校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但布局结构、层次结构不尽合理,部分高校的办学条件一时跟不上,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尽理想。为此,江苏省从80年代开始就积极推进高校之间的联合以至合并,以扩大学校规模,提高办学效益。例如,地处扬州市的7所高校合并组建扬州大学。经过合并调整,江苏高校总数从1992年的72所减为目前的66所,平均每校在校生从1992年的2218人,增加到3500人,办学效益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充分发挥驻苏部委属高校的作用,通过“共建”促进部委属高校的发展。江苏部委高校达30所,而中央对江苏的财政体制又是上缴较多、留成很少,江苏人均财力一直位于全国的后列。这种情况下,作为江苏地方政府如何更多地关心部委属高校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发挥部委属高校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江苏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从实际出发,采取以项目共建和多形式、多途径扶持的办法,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目前,江苏省政府已与4个部委签订了共建5所院校的协议。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建设重点学科的形式,支持部委属高校的建设。一方面,鼓励、支持部委属高校与地方高校一样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并对评上的重点学科给予重点投资。另一方面,对国家级重点学科,省里也给予一定的扶持。此外,我们还依托部委高校进行江苏高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共建工作,省里都分别作了投入。对教师住房及学校教学用房建设,我们除规定部委属高校享受与地方高校同样的优惠政策外,还由省财政投入4000万元在南京组织兴建了高校教师新村,可建10万平方米,其中8万平方米为部委属高校所建。省政府还曾多次向国家教委和计委申请,要求国家对驻苏部委高校也象对驻京部委高校那样进行重点投资,省财政将按1∶1的比例配匹投入,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及早批准。对高校教师队伍“青蓝工程”建设,江苏给部委高校以同样的扶持政策,并在教师培养基地建设上给有关部委属高校予以重点投入。对部委属高校科技产业开发,省政府专门安排了贴息贷款。上述共建形式也在省属高校与市、县得到延伸,江苏省教委与苏州市政府共建了苏州大学,与盐城市政府共建盐城工学院,省交通厅与淮阴市共建淮阴交通专科学校,无锡市与马山区、锡山市、江阴市、宜兴市政府共建江南学院等共建项目都已付诸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提倡与促进高校之间联合办学,合作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为了打破部门办学、部门管理的弊端,江苏省积极鼓励高校之间进行开放式的联合办学,充分发挥高教资源优势,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推进同一地域高校实行教师互聘、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另一方面,支持和组织有条件的高校进行联合,组成交叉学科,合作培养人才。南京大学与中国药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医科大学联合培养7年制医药类高级专门人才的合作办学工作已经实施。

(三)高校后勤改革,重点打破学校办社会、负担重的格局,努力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组织社会参与学校后勤建设,积极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

一是由地方政府组织,集中兴建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设施。1995年,南通市政府及其郊区政府联合组织,在该市高校集中的地区兴建高校学生公寓,包括学生住宿、就餐、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地方政府与学校共同组成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机构,共同管理。所需经费由省、市、区以及学校各出一点。

二是地方政府组织,按物业管理的办法在校内建设学生公寓。锡山市、通州市政府多方筹集资金,在苏州大学各建一幢3400平方米的学生公寓,由学校按物业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但不以赢利为目的,学校通过向学生收取适当的住宿费,分5年归还地方政府的投资。这种物业管理建学生公寓的办法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参与办学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了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新路子。

三是由学校与周边企业或街道合作,利用社会上闲置的房屋和土地兴建学生生活服务设施。苏州大学选择与学校仅一墙之隔的苏州轻工机械总厂作为合作对象,利用厂部提供的有关条件改建成学生生活区,厂校双方相互得益,两全其美。

二、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初步认识

(一)深化高校体制改革必须以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全面提 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为根本方针

江泽民总书记最近提出的教育工作面临的两个重要转变,既是整个教育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目的,是检验高教体制改革成败得失的基本准则。事实上,这些年来江苏省高教体制改革正是围绕着促进这两个重要转变,实现这两个“全面”来进行的。江苏是一个经济、文化、教育、科技较为发达的省份,历史上就有重教兴学的传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和社会对人才特别是“落地开花”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缓解这一矛盾,许多地方政府提出办学的要求。我们认为这是现代化建设的客观必然要求,高等教育体制应当与之适应,所以江苏省委、省政府从江苏实际出发,明确提出了“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高等教育办学管理体制。事实证明中心城市兴办高等教育的条件是完全具备的,所取得的办学效益和质量也是好的。以苏州市为例,该市1994年国民生产总值已达721亿元,几乎是有些省份的数倍,与一些经济规模中等的省份和直辖市相当。即使县一级的张家港市,1994年国内生产总值也达133亿元,不仅超过有的自治区,甚至与内地的有些省份不相上下。他们有必要也完全有实力办好一所社区性的高等职业学校,如果对这部分地区仍实行与内地同样的宏观调控政策,必将限制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最终则影响这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职业大学培养的这些“落地开花”的“永久性”人才,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直接有效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许多人成为当地两个文明建设的骨干,为江苏地方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这应当说是最高的办学效益,最好的教育质量。何况,地方办学热情较高,还有一个提高城市发展水平、优化当地人文环境和投资环境的需要。因此,我们应当保护和引导好地方办学的积极性,尽量把客观需要和实际可能结合起来,以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为前提,联合和组织地方政府参与办学和管理,以更好地适应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更好地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

(二)深化高教体制改革必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社会各界参与办学为基本原则

我们国家正在实行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与此相适应,教育体制也要从过去政府包揽办学的体制转到政府办学为主与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相结合的新体制上来,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因此,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拓宽社会参与办学的渠道。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调动社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拓宽社会参与办学的渠道呢?我们认为,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已经作了明确。《建议》将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作为经济建设的四大任务之一,强调要通过市场机制和国家宏观调控作用,重点加强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科技、教育。这里,通过国家宏观调控作用,包括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增加教育投入、制定有关政策、组织社会参与办学等,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则是深化高教体制改革所要着力探索的课题。比如,地方政府参与办学,筹集资金在学校建设公寓,高校为地方按协议培养学生是一种模式,但地方筹集资金在高校建设公寓,学校为地方按协议培养学生,并在收取必要住宿费的基础上给地方返还投资也是一种模式,而后者更符合市场机制的原则,可能更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因此我们提倡和鼓励地方政府按照这样的思路参与办学。再如,高校招生并轨,按照全部实行按自费生缴费的一部分,即全部培养费的一定比例并轨收费是一种模式,按照扩大自费生比例以至向全部按自费生缴费上学并轨也是一种模式。江苏1995年省属本科院校全部实行前一种模式的并轨,虽然省财政拿出一笔不小的经费进行补贴,但部分学校仍因并轨降低收费标准而减少了原有的经费收入,并轨的积极性不高。而1996年江苏省增加1万名招生计划,运用市场机制,引进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高校特别是部委属高校的积极性十分高涨,部委高校纷纷增加了对江苏的招生指标。因此,如何进一步运用市场机制来推进高教体制改革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探索和解决。

(三)深化高教体制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防止一刀切

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也是高校体制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而且,教育有其自身的规律,原有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以及师生员工观念的转变也都有一个过程。因此,高校体制改革应当防止一刀切,急于求成,而要在扎扎实实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而稳妥地向前推进。比如,对部委属高校与地方政府的共建,根据江苏高校实际和财力状况,我们不可能象有的省、市那样承诺拨款多少亿元,而只能以项目共建为主,并区别情况对有的学校安排部分共建费,即使安排共建费的委属学校之间也不可能一个标准。又如,对于高校联合办学,也并非联合的高校越多越好,学校的规模越大越好,而应当以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为前提,提倡多种形式的联合。在联合办学的过程中,还要按照教育自身的规律,逐步推进,稳步过渡。扬州大学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合并建校以来,在李岚清副总理和国家教委领导同志的直接关心指导下,经历了一个由虚到实、由松到紧、由组合到化合的过程。现在扬大实体化合并办学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四)深化高校体制改革还必须实行必要的配套改革

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涉及到高等学校布局及结构、中央与地方的职责分工,以及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高教管理体制改革,要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还要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使学校成为独立办学的法人实体,这就不得不涉及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比如,通过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省级政府统筹为主、条块有机结合的体制框架,就必须扩大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所有高等学校的统筹、协调管理权。国家教委已经确定江苏省进行高教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信在省级政府的高教统筹、协调管理权方面将会取得较大突破。又如,通过高教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由直接行政管理转为运用规划、法律、经济、评估、信息、服务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宏观管理,但如何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如何变直接管理为宏观管理,则要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基础上,改革现行管理制度和办法,否则将影响高教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再如,通过高教管理体制改革,使高校在专业设置、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筹措和使用经费、机构设置、人事安排、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对外交流和学校管理等方面具有依法充分行使自主办学的权力,也需要学校的举办者和教育行政管理者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还需要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等方面的宏观配套改革。

三、深化江苏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打算

“九五”期间以至今后15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江苏省委、省政府根据全省已基本实现小康的实际,提出到本世纪末,全省全面实现小康、部分地区初步实现现代化,到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向教育现代化进军的号召,要求全省各地按照教育优先、超前、加快发展的原则,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而江苏省规划在1996年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基础上,1996年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到本世纪末使高中阶段的升学率达70%,高校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2%。对照亚洲“四小龙”和世界中等发达国家80年代的教育发展水平,到本世纪末江苏规划的高中阶段入学率与之大致接近,但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则相差较多(韩国80年代初达36%、中等发达国家平均22%)。因此,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是江苏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目前,全省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的形势很好,各地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划,苏南和沿江的一些地区纷纷提出到本世纪末使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5—20%左右,发展高等教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更为高涨。在这种情况下,江苏省委、省政府强调,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必须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进一步调动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积极性,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为此,必须大力推进高教体制改革,以改革求发展,以改革上效益。江苏省教委正在根据“九五”及2010年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全省高教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我们拟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工作。

(一)进一步调整高等教育结构,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江苏高教要在“九五”期间取得较大发展,发展什么?我们从本省实际出发,认为重点在高等职业教育以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现在大专及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这里有社会的问题,但更主要的还是我们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人才素质问题,学生动手能力差,又一心想到机关事业单位当干部,因而导致“双向选择”上的脱节,出现“人才过剩”的虚假现象。其实,就面广量大的企业来说,他们迫切需要适应能力和动手能力强的高级技术工人。江苏目前职工队伍中,高级技工仅占全部职工的2%左右。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把它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一个重点来抓。通过改革现有职业大学、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校,以及选择少数中专、技工学校举办多种形式的高等职业教育等途径,加速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到2000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年招生数达3万人左右,其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1万人左右,在校生9万人左右。

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以社区办学即中心城市办学为主。为此,我们要进一步调动和引导好市、县办学的积极性,完善“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办学管理体制,使地方职业大学逐步向社区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使社区职业大学成为当地培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中心。无锡市规划,“九五”期间重点建设江南学院,市政府投资2亿元,并组织所辖的县(市、区)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加上学校自筹、社会参与,该院“九五”期间总投入将超过4亿元。因此,如何从实际出发,进一步保护、引导好市、县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是江苏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以及高教事业发展求得突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进一步改革办学体制,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我们要建立政府办学为主与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相结合的新体制,应该说目前所进行的探索还是初步的,如何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索和解决。我们觉得,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国家民航局合办民航学院、中国矿业大学与煤炭部所属矿业集团公司组成办学董事会等形式,其参与的程度可能更深一些,合作的层次也可能更高一些。这应当成为我们办学体制改革努力的方向。但是,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办学,我们也不能忽视多样化、广泛性,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热情和积极性,拓展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广度和深度。当前,我们一方面要继续鼓励高校以多种形式、化整为零,与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企业界开展广泛的合作办学,大力推进大中型企业集团与高校或院系实行整体性联合办学,或允许高校的教学、研究机构加入企业集团,产、学、研结合。另一方面,借鉴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做法和经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允许高校引入民办运作机制。同时,还要积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在政策上扶持、制度上创新,使之为深化高校办学体制、办学模式改革探索和积累经验。

(三)进一步提倡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高等教育资源

目前,江苏省教委正在进行统筹规划,其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有利于优化学校布局和结构,有利于提高规模效益和教学质量,有利于挖掘办学潜力、充分利用现有高等教育资源,有利于扩大社会各界参与办学,有利于更好地适应江苏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初步考虑,首先,要集中力量巩固和发展已有合并学校联合办学的成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尽量缩短“磨合期”,使其更好地发展合并办学的优势和效益。同时,认真规划、稳步实施,逐步将具备条件、处于同一城市的师范专科学校与教育学院合并,实行省市共建,构建一套符合江苏实际、职责层次分明的高等师范教育体系。其次,对面上学校着重推行“开放式”办学,制定有关政策,以及实行教育资源共享,尤其在教师互聘、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通用,以及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和联合科研攻关等方面求得突破,按照市场经济的办法,以更好地提高现有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再次,加大高等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把一些原由各校分别承担建设但又形不成规模、上不了水平的服务项目,集中由省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近期拟在图书资料、情报信息、计算机教学科研网络、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方面加强力量,并使之逐步覆盖各高校乃至全社会。总之,联合办学是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主要形式,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在多种层次上进行探索,力求突破。

(四)进一步以共建为主要形式,充分发挥部委属高校的优势和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机构、职能的变化以及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部门办学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现在不仅中央部门出现这个问题,地方部门也出现这个问题,不仅高等教育出现这个问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甚至中小学也出现了这个问题。对此,应当统筹考虑,实事求是地寻找稳妥、科学、可行的对策。对中央部委属高校,我们打算仍然以共建为主要形式,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为江苏现代化建设服务。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与部委属高校进行“项目共建”,扩大共建范围,互惠互利,相得益彰。部委属高校也要转变观念、适应形势、主动出击,主管部门也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这样,才能把几个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另一方面,省里和地方政府将继续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减免有关税费,提供优惠服务,加大重点学科建设投入强度,安排高校科技攻关项目和科技产业贴息贷款,组建公共服务体系,以及继续给有关委属高校安排“共建费”等。另外,我们还考虑在人才培养方面进行项目共建,即增加安排一部分地方招生指标,由地方安排在有条件的部委属高校招生,拨给这些学校相应的经费,并给予招生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部委高校对此办法是非常欢迎的,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允许江苏试点。

(五)进一步推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是深化高校体制改革、扩大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必要途径,应当积极提倡、大力推进。我们打算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动员组织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参照“南通模式”或“苏大模式”,按照市场经济法则进行运作,使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开。特别要提倡苏州大学的做法,发动学校主动与地方政府、与周边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各界联系,运用市场机制,加快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此外,我们还打算在有条件的地方由教育行政部门集中创办学校后勤服务设施,实行社会化管理。

总之,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李岚清副总理和国家教委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解放思想,事实求是,加大力度,积极探索,努力把江苏省的高教体制改革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阶段。

*本文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王珉同志在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座谈会上的发言,本刊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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