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尔对道德判断客观性的辩护论文

论黑尔对道德判断客观性的辩护论文

论黑尔对道德判断客观性的辩护

王怡然

(郑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450001)

摘 要: 道德判断的客观性问题一直是当代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 有别于情绪主义理论的主张,黑尔的普遍规定主义倡导可以通过道德语词的形式逻辑推理来解决道德分歧。 不同于描述主义总会陷入相对主义漩涡的后果,黑尔通过对道德语义的分析,提出道德语词的两个逻辑属性——规定性和可普遍性可以为道德判断的客观性保驾护航。 在实践中,黑尔分别从直觉层面和批判性层面说明道德判断的客观有效性,这种道德推理不是演绎推理,而是诉诸道德概念逻辑的道德推理。

关键词: 客观性;规定性;可普遍性;道德推理

理查德·默文·黑尔(Richard Mervyn Hare)是英国著名伦理学家、牛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黑尔以其规定主义而闻名于世,他认为道德论说的形式特征可以用来证明正确的道德推理,可以使绝大多数行为者相信某种偏好功利主义。 黑尔的道德理论被称为“理性主义的非描述主义”,“他的理论不仅在20 世纪传统道德哲学史中,而且在非传统道德哲学史中占据重要地位”[1]

2)要素描述修改的有29个 :大地原点、三角点、卫星定位等级点、地面河流、运河、倒虹吸、海岛、制水坝、单幢房屋、普通房屋—建筑中房屋、架空房、廊房、管道井(油、气)、北回归线标志塔、清真寺、卫星地面站、栅栏、篱笆、地铁、轻轨、引道、路标、里程碑、火车渡、汽车渡、人渡、泥石流、熔岩流、岸垄、盐碱地。

19 世纪70 年代以前,自然主义、非自然主义和情绪主义伦理思想占据主流地位。 黑尔开创性地建立了“普遍规定主义”道德理论体系,由此西方现代元伦理学进入一个发展新阶段。 黑尔理论的核心命题是道德判断是否具有客观性。 情绪主义伦理思想提出道德判断只不过是我们情绪的表达, 当面对道德分歧时我们不能通过理性方法解决, 黑尔认为:“现代逻辑研究的首要结果是使一些哲学家对道德作为一种理性活动感到绝望。 本书的目的正是要证明他们的绝望为时尚早。 ”[2]道德思考本身就是一种理性活动,在面对道德冲突时我们仍旧可以运用逻辑来进行推理, 并以此来解决道德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一、虚无主义与相对主义:道德判断客观性的藩篱

黑尔认为,情绪主义伦理思想的主要问题是“反理性主义”,是将道德判断的理由给予视为一种因果意义上或心理意义上的, 而不是逻辑的或理性意义上的给予。 “我的确和情绪主义者一样都拒绝描述主义。 尽管我经常被人称为情绪主义者, 但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情绪主义者。与他们的大多数对手不同,我看到的是他们的非理性主义,而不是他们的非描述主义,这就是为什么我说情绪主义是错误的原因。所以,我的主要任务是找到一种理性主义的非描述主义。 由此我确立了最简单的规则, 这种规则可能会受到逻辑的约束而不是描述性的约束”[3]。 黑尔试图修正情绪主义反理性的缺陷。他转向对道德判断逻辑性质的分析,亦即分析道德判断逻辑上所蕴含的意思, 或说出它意味着我们有何承诺。如果我们无法接受它所蕴含的承诺,我们就不得不停止表达它。 黑尔认为道德判断的客观性是由道德陈述的两个逻辑属性——客观的规定性和可普遍性所决定的。 “客观规定性” 首先是由麦凯 (John Leslie Mackie)提出的。 麦凯以其“错论”闻名于世,他认为当我们谈论一个包含“正确”和“错误”的语句时,我们正在陈述一些规定性的东西, 也陈述了关于世界的一些事实,然而我们总是错的,因为这个世界并不存在一些规定性的道德事实。如果客观性仅仅等同于事实性,黑尔同意麦凯的观点: 世界上并不存在什么客观的规定性。 比如“关上门”这个祈使句并没有陈述任何关于门的事实。 一个陈述(如“这个门锁上了”)只有和普遍规定性(如“如果一个门锁上了,不要试图打开它”)结合在一起才能指导行动。 麦凯认为“正确”和“错误”的陈述表达了规定性, 而指导行动的这种属性并不是世界上实际存在的,而只是我们情感的投射。

道德判断如果没有客观性, 将会导致道德虚无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现实中缺乏客观性,可能会让一个良好青年困惑、迷茫甚至抑郁。 黑尔认为,依据本体论的方法对道德客观性进行探讨是没有意义的, 应该采取一种概念分析的方法探讨道德词语的意义以及它们是如何获得这种意义的。 黑尔将伦理学区分为描述主义和非描述主义。 他认为描述主义的语词意义诉诸可描述的对象(如主观主义、直觉主义、自然主义),其语词的意义决定它们的真值条件。 描述主义往往建基于相对主义之上,导致了道德判断缺乏客观性。黑尔的普遍规定主义想建立一个“恒定文化”的真值条件,一个可普遍化的道德原则(即使它不是一个逻辑真)来为道德判断的客观性作辩护。

黑尔认为描述主义最大的错误就是把道德论说的客观性诉诸事实性。 一些哲学家采用描述主义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道德判断不陈述事实,任何形式的道德推理都是不可能的, 这个观点的代表人物有休谟;二是认为因为道德推理是可能的,所以道德判断一定陈述事实。 描述主义者认为只有把道德判断还原为事实判断, 我们才能用理性的方法解决道德分歧。 上述两个方面的共同点在于都着眼于道德推理与事实推理之间的关系,无论二者是“正相关”还是“反相关”。 在黑尔看来,休谟认为推理只存在于事实与观念的关系之间,“因为他这样说,他留下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可能存在一些与事实无关的观念,而理性可能与此相关”[4]11-12。 休谟对实践理性的考问后来又被康德采用,康德在谈到道德判断时很少认为它们是事实陈述。

黑尔认为,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可普遍化的道德规定性集合,这个集合约束着我们,因为总是有他人受我们行为的影响,他们要么喜欢要么不喜欢(例如,不喜欢被折磨),如果我们是这些人,我们将无法得到一个允许我们被折磨的律令。 这种约束会使每一个在这种情况下理性思考行为道德的人都说同样的话。因此, 我们在不需要说道德判断是纯粹描述和事实的情况下, 在不需要放弃道德判断规定性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道德判断的客观性。

人们一种常见的错误是将道德判断的规定性等价于对这种规定性的陈述,也就是说将“这个行为是错误的”等价于“说这个行为是错误的”。 实际上,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描述, 即把道德判断的意义等同于非道德事实的陈述,这也会导致相对主义。描述主义之所以具有这般魅力是因为描述主义者认为这是实现道德论说客观性的唯一途径, 他们想建立一些理性的人无法拒斥的道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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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在谈到道德论述时往往使用的是规定性话语,他认为它们是命令和律令,是我们意志的表达。 康德的道德推理建立在规定性观念之间的关系上, 他的目的是要找到一种方法, 可以使我们的规定性具有一种整合力以使道德和事实推理和平相处。 康德所追求的客观性不是道德实在论的符合论, 这种客观性不同于事实性, 而是在它们的规定性之下任何理性的人都会认可的客观性。 黑尔把这种达到客观性的方法称为康德主义方法,即仅仅诉诸道德语词的本体论意义,这种本体论意义不掺杂任何实质性的道德声明, 它避免诉诸任何附属于特定文化的语言特征, 以此来避免道德相对主义。 如果这种道德规定性构成我们的道德语言,我们就能获得道德判断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可以使理性的人形成相同的道德意见。 即使生活在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他们也能分享主要的语言逻辑特征,即便他们在论证之前存在着道德差异, 根据这种相同的语言规则仍然可以进行推理。 黑尔认为:“道德理论决定了道德词语的意义和功能,以及道德‘游戏规则’,澄清了道德推理发生的概念框架。”[6]89 与康德不同的是,黑尔的道德理论并不蕴含某一个本体。 黑尔非描述主义道德语言的主要特征是它们的意义不涉及任何特定文化的实质性内容, 强调不能从自然事实演绎出道德事实。 黑尔认为道德语言的两个逻辑特性之一是规定性,道德语言通常都蕴含了“应当”(或不应当)的句子,而“应当”句都蕴含一个祈使句,这一祈使句是用来指导人们选择或规定人们的行为的, 也就是所谓“规定性”。 道德语言的第二个逻辑特性是可普遍性。 当一个人说“我应当”时,他承诺这样的主张,即任何处于相同或相似情况下的人都应当如此。如果我说“我应当如此这般, 但有一个人在完全相同情况下不应当如此这般”,就会产生逻辑上的不自洽。黑尔强调,将道德语言的这两个逻辑特性放在一起,如果我说“我应当对他采取这样的行为”,我承诺的不仅是我将如此行为,而且如果我们角色互换, 他也应当对我采取同样的行为。“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这个例子,无故折磨他人以从中取乐。 如果我说我应当那样做,同时我也做出了承诺,在角色互换之后他也应当对我做相同的事”[4]14

二、规定性与客观性:道德判断合理性的路径

在实际的道德生活中, 黑尔分了两个层次来说明道德判断如何获得客观性。 黑尔认为,在直觉层面,道德判断的客观性来自于我们的道德良知; 在批判性层面,道德判断的客观性来自道德语义的逻辑推理。黑尔以促进人类繁荣作为例子来说明道德判断是如何在实践理性下获得客观性的。 他认为人们总是有喜欢的和不喜欢的事物, 如果这些偏好词放在足够宽泛的意义下, 我们就可以说某人的成功是得到他喜欢的和避免他不喜欢的事物。如果我们努力使此律令普遍化,我们就会以平等的方式来对待他人。一般而言,人的行为有目的就会产生偏好。在这种意义上,如果我们得到了我们喜欢的和避免了我们不喜欢的事物, 我们就是幸福的。道德的建立包含了这种偏好选择,在实践过程中道德如何运行体现在道德语言的目的上。比如,关于教育目的,对于我们成年人来说,我们需要反思我们行为、态度和倾向的善恶。现实中我们会被要求培养“促进人类幸福或繁荣” 的美德, 但由于实践理性中有偏好选择,这种美德的养成就会变得不太明朗。由于缺乏充足的信息、清晰的思维和公正性,我们在按照道德律令进行道德思考时就会产生一些偏差, 最终会接受那种更适合我们个人的律令, 但这在道德上并不一定是被接受的。人类生活的世界是异常复杂多变的,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需要更加简单的行为指导,需要一种与我们的倾向直接相连的直觉性原则, 而这些就是我们所拥有的诚实的美德, 或者是那些让我们遵守承诺的道德原则。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些原则,我们都会立刻意识到这一点,并毫不犹豫地称之为坏人。 严格地说,道德陈述的真值条件是建立在道德思想这一层面上的, 由此我们才可以把道德陈述称为“真”或“假”,而这正是描述主义的特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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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实在论者认为在世界之外存在着实体——道德事实, 道德判断的真值取决于其与道德事实是否符合,因而这一思想被看作是一种粗糙的真之符合论。黑尔对此持反对意见。“因为我不认为在世界之外存在着任何被称之为事实的实体, 甚至不知道它可能是什么样子,我不能讨论这种理论”[4]3。 道德实在论者坚持道德判断是有真假的, 有时候这也被误认为是伦理认知主义者的观点。 不过,二者是有区别的:认知主义者认为人们通过各种途径可以认识到道德判断是具有真值的;道德实在论者认为道德判断是有真值的,但是人们通过具体途径能否对此认识则另当别论。 就与伦理认知主义者强调道德判断具有真值并可以被认识的观点的一致性而言, 黑尔应该是一个认知主义者,“我本人认为道德判断是有真值的, 我们也能认识到道德判断的真值,当人们把我归类为一个非认知主义者时,我非常气愤”[4]4

黑尔认为道德相对主义的危害要从道德语言的目的说起。道德语言的第一个目的是教育,人们需要让自己的孩子有一致的行为, 这样才不会对他们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所以至少需要一种语言来表达我们的律令或规定性。 道德语言的另一个目的是当对一定的行为持不同意见时,人们可以通过道德语言来表达,同时对应该如何行动进行合理的讨论, 道德语言就是人们之间论说的媒介。“如果可能,我们需要得到那些既有相互矛盾(我们中的一个人说‘去做’,另一个人说‘不要去做’)的逻辑属性,又能以理性的方式相互辩论的词”[4]9。黑尔认为,道德相对主义不能满足道德语言的这两种目的,它们由于缺乏道德的客观性而导致人们在教育上和解决道德分歧时表现得无能为力或诉诸暴力。

黑尔考察了客观性的意义:第一,客观性面对的是可观察的对象,对可观察对象的论说即是陈述事实,但当面对含有可观察对象的祈使句时, 对可观察对象的述说就不是一个陈述了;第二,客观性是无偏见的,一个自负的父亲在女儿唱歌有瑕疵时仍旧给予肯定,这个过程就会丧失客观性;第三,在道德层面上,道德判断的规定性蕴含着客观性,“如果存在的话, 也许道德客观性最重要的意义就是一个与事实毫无关系的东西,它可以同样地适用于规定性,但至少它与‘无偏见’的意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5]。 而客观主义者一般把客观性和事实性等同, 认为只要道德判断陈述了一些客观事实,道德判断的客观性问题也就随之解决了。这就意味着道德判断像其他判断(如关于物体颜色和形状的陈述)一样都是对世界的纯粹描述,但是这种纯粹描述的事实客观性与道德判断的规定性二者并不兼容,也就是说, 接受这种事实客观性就意味着对道德判断规定性的放弃。 比如,一个人认为一些事情是错误的,然后他会接着说:“是的,它是错误的,那又怎样呢?”这就会造成虽然我们拥有了道德客观性, 却解决不了道德分歧。 “如果你放弃道德判断的规定性,可能你也无法作出判断”[4]4-5。 事实性的判断只有结合相应的规定性才能为行动提供指导。在黑尔看来,如果认为道德判断是事实性的判断,有两个困难需要去解决:第一个困难是如果道德判断是纯事实性的, 它们将不能指导我们的行为; 第二个困难是判定行为真假的事实性陈述本身的真假无法判定。 但对于直觉主义和描述主义者来说, 他们认为这些事实性陈述本身的真假可以有两种方法进行断定:一是直觉主义方法,即人们的理智在正常情况下,都能意识到陈述的事实。二是描述主义方法(黑尔也称之为自然主义),即人们如果知道词的意义,就能认识哪些行为是错误的,比如人们知道“红”和“四边形”的意义,就能认识到哪些对象是红的,哪些对象是四边形,甚至可以给出四边形的等价词(四边形拥有四条直边)。 不过,直觉主义方法在面对根本的道德分歧时则会失去对事实性陈述本身真假的判定功能,因为当两个不同社会具有根本的道德分歧时, 道德事实将不能被断定,将会陷入相对主义的境地。描述主义方法同样有陷入相对主义深渊的危险, 因为人们对道德词语的理解和应用取决于不同社会道德习俗。

三、直觉与逻辑推理:道德判断客观性的证明

人们作出道德判断是为了指导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一般的事实陈述(如“门锁上了”)联合普遍规定性的陈述(“当门锁上时,不要试图去打开它”)具有这种功能。 不过,一些人认为道德判断的规定性总是相关于说话者的,比如我说“请关上门”,我的确从我的角度作出了一个要求,但是其他人可能并不想关门。如此,人们认为道德判断缺乏像事实陈述具有的那种客观性。

黑尔认为,道德判断建立在这些直觉性原则之上,但这些直觉性原则或美德是相对于一个给定社会而言的,离此这就会导致相对主义。即使我们生活在一个非常稳定的社会中,我们仍需反思我们的道德习惯,考虑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改善。 人们常用这种方式思考社会道德问题。例如在上个世纪的英国,人们抛弃了帝国主义和沙文主义, 同时也把大部分所谓的爱国主义美德也抛弃了。我们应该像以前一样,继续坚持那些根深蒂固的美德。 即使在最稳定的社会中, 由于世界如此复杂, 公认的道德原则也会在特定的情况下与现实需要发生冲突并产生不确定的结果。

黑尔认为, 依据直觉性原则所作出的道德判断是道德思考的一个层面, 当出现基于这些原则的道德冲突(特别是根本的道德冲突时)时,我们就会进入道德思考的批判性层面。 在这个层面上要说明道德判断的客观性问题,首先要弄清楚道德判断的真理问题。“真”这个词在语言中至少有三种意义: 一是塔尔斯基(Alfred Tarski)的形式真理观,“雪是白色的”为真,当且仅当雪是白色的为真;二是“真”是一种支持陈述的功能,斯特劳森(Peter Frederick Strawson)坚持这种观点;三是“A 是真的”意味着A 满足了真值条件,无论A是什么。真值条件在不同社会里是不一样的,在一个社会里被普遍认为真的道德判断, 在另一个社会里可能被认为是假的。例如,在沙特阿拉伯一个女人不遵从她的丈夫被认为是错的, 在沙特阿拉伯这个陈述被普遍认为是真的,但在澳大利亚则可能被认为是假的。真值条件相对于一定的文化条件, 这也是描述主义为什么会走向相对主义的原因,换句话说,道德词语的描述意义会随着文化的不同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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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2 去掉图2中前4列10个2色集合{1,2},{1,3},{1,4},{1,5},{2,3},{2,4},{2,5},{3,4},{3,5},{4,5}之后,重新排序,得到新序列:1,6,1,7,…,1,k-1,1,k; 2,6,2,7,…,2,k-1,2,k; 3,6,3,7,…,3,k-1,3,k; 4,6,4,7,…,4,k-1,4,k; 5,6,5,7,…,5,k-1,5,k;…; k-2,k-1,k-2,k; k-1,k。

针对上述不足, 黑尔的处理方法是建立恒定文化来满足道德判断客观性的需求。黑尔认为,文化恒定和“真”的另外两个特性——支持功能和形式真——是一致的。 我们需要的是建立一个文化恒定的真值条件来实现道德判断的客观性。对于道德判断来说,接受某种真值条件就是接受某种道德原则, 这些实质性的道德原则并不是逻辑真和分析真的陈述, 它们总是随着文化或社会的不同而变化,“我们所需要的是一种推理的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使我们将实质性的道德原则引起的不同意见达成一致”[4]17。 这种道德推理不是自然主义的那种推理, 自然主义是从非道德事实的前提演绎出道德结论,为了避免描述主义(包括自然主义)的相对主义,这种推理仅仅诉诸道德判断的形式逻辑(道德概念的逻辑) 特征,“将一组非道德的前提和道德结论联系起来的不是一种蕴含的关系, 而是一些其他的逻辑关系”[6]87。 在黑尔看来,在这种文化恒定的批判性道德思考层面,道德判断的真不仅满足了真值条件,而且我们也能理性地支持道德判断, 满足塔尔斯基的形式真理观。

参考文献:

[1] WILKS C.Emotion,Truth and meaning:In defense of ayer and stevenson[M].Netherlands: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20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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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OUGLAS S.Hare and critic[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210.

[4] HARE R M.Objectivity prescriptions[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

[5] HARE R M.Moral thinking:Its levels,methods and point[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2:210.

[6] HARE R M.Freedom and reason[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7.

中图分类号: B82-0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7726(2019)11-0012-04

收稿日期: 2019-09-08

基金项目: 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2017-ZCZD-001)

作者简介: 王怡然(1993—),男,河南商丘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伦理学。

【责任编辑 刘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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