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_经济学论文

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_经济学论文

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经济学论文,产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通过对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既有理论的考察指出,多种哲学思潮的融合构成其基本方法论的主要内容。其中,以逻辑实证主义为主,也有历史主义;在逻辑实证主义中又以证伪主义为主、证实主义为辅。此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方法论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使一些尊重客观实事的产权经济学家也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受到某些影响。深入研究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正确认识产权经济学所含有的科学成份及其在经济学说史中的地位,也有利于真正弄清楚它的值得借鉴之处和有害之处,才能“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达到“洋为中用”之目的。

从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的既有理论考察,可见其基本方法论是多种哲学思潮的融合。功利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及当代科学哲学的一些流派构成其基本方法论的主要内容,甚至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主义及其它哲学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现代产权经济学。本文将分别分析它们的影响。

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对整个经济学界、包括中国学术界的影响很大。中国的学者较多地还是接受或“翻译”它的具体理论观点,用以解释,或者时髦地说,是实证分析中国的一些现实问题(这当然是很有意义的)。我觉得,研究其基本方法论,有助于从总体上认识它所含有的科学成份及其在当今经济学和经济学说史中的地位,也有利于真正弄清楚它的值得借鉴之处和有害之处,才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达到“洋为中用”之目的。

一、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

现代产权经济学受到多种传统的和现代的哲学思潮的影响,有意识地在批判中创新自己的方法论,力求克服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局限。这种方法论上的创新或创新的努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制度分析方法本身就意味着对新古典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某种扬弃,从而对个人主义哲学基础表示了不满。个体主义方法论认为个人行为由个人偏好或目的支配,而个人偏好是既定的稳定的。制度分析方法则是从制度结构出发分析人类行为,认为个人的偏好和目的受制于制度、特别是产权制度。必须从制度角度分析个人目的和偏好。这些目的和偏好不是经济分析的既定前提,而是分析对象。制度是约束、激励和保护个人行为的规则,这虽然不是一个行为主体,但是,相对于个人来说,确实具有整体性意义。从制度出发研究个体,意在揭示、也可能揭示整体对个体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制度分析方法与单纯的个体主义方法论不同。但是,制度分析方法的哲学基础是什么呢?个体主义方法的哲学基础是个人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制度分析方法的哲学基础是不是集体主义或集权主义呢?如果不是,又是别的什么呢?可见,制度分析方法只是表示了现代产权经济学已经不满足于“个人主义”,企图超越它。但是却没能明确:到底以什么哲学思想去对抗或弥补个人主义。他们不可能宣称集体主义是其基本方法论,因为,在他们的意识中,“集体主义”与“集权主义”、“共产主义”是联系在一起的,从而与自由主义是矛盾的。当然,我们并不苛求现代产权经济学家明确表述其“非个人主义”到底是什么,也许是一种还不成熟、难以准确表述的思想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

第二,对“利他主义”的关注,表明功利主义哲学对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影响已不如它对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及新古典综合派的影响那么大。从产权经济学的代表性著作中可以发现对个人功利主义、单一经济人的人格假设的一些批评和对人格结构中“利他主义”因素的关注。诺思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明确表述:“人类行为比经济学家(此处应该指新古典经济学家——引者注)模型中的效用函数所包含的内容更为复杂。有许多情况不仅是一种财富最大化行为,而是利他的和自我施加的约束, 它们会根本改变人们实际作出选择的结果”〔1〕。在诺思的另一著作《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也表达了相同的思想,认为新古典理论不能解释不以个人利益为动机的行为。他是从人们对待制度变迁与稳定所持态度和实施行为与动机的角度来分析的,认为:为了解释制度的稳定与变迁,需要超越于个人主义的成本——收益计算原则〔2〕。 科斯对正统经济学的“个人理性地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假设表示了非议,认为“这个假设既没有必要,也会引人误入歧途”。主张“从现实中的人出发”,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3〕。 当然不是所有的产权经济学家都正视利他主义,例如:威廉姆森就对它不加理会,而是恪守“经济人”假设。不过,利他主义思想影响了一些产权经济学家,并不等于他们就在“利他主义”哲学基础上创造和运用了相应的产权经济学的思维原理或方法。他们没能走到这一步,只是注意到了利他主义的一面,并没有详细分析复杂的人格结构,没有与“经济人”相对立或并列的人格假设,更没有建立起与之相应的人的行为模型,以便与经济人人格结构假定下的行为模型相区别。恰恰相反,他们的理论基本上还是在“经济人”假定下展开的。“交易费用”方法实质上就是“经济人”计算成本与收益的方法。

尽管现代产权经济学受到其它哲学思想的影响,或者试图突破个人功利主义的局限,但是其基本方法论仍然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为主,理论体系的构造仍然不能超越这一基本的思维框架。首先,虽然一些产权经济学家对新古典个体主义方法论提出不满,却没有在非个体主义方法论上有真正的作为,整个理论分析仍然受个人主义支配、以个体主义方法论去展开。即使涉及团队或集体行动分析,也是立足于分析团队中的个人。例如:对集体行动中的机会主义和“搭便车”的分析,都是立足于个人,而且将个人视为“经济人”。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新古典理论强调个人目的或意识,把它视为解释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产权经济学如果要否认它,就必须否认个人意识或目的及其解释力。当然,产权经济学家更多的想法是克服其局限性。那么,它就应该:一方面创立“集体意识”或“团体目的”,以之与“个人目的”相对应和相补充,并且建立以“团体目的”为基础的团体行为模型;另一方面,必须揭示个人目的的和团体目的的形成过程,而不能视之为既定前提。应该说,产权经济学初步完成了第二方面中的一部分任务,即初步揭示了个人目的和意识如何受制度、特别是产权制度的影响。例如:产权制度的稳定或变迁会影响不同个人的公平观和效率观,在不同产权制度下,不同个人会有不同的意识,从而有不同行为。但是,产权经济学没有揭示团体目的形成与制度的关系(当然首先是没有正式创立“团体目的”这个范畴)。而且,即使揭示了制度与个人目的形成之间的关系,其分析的落脚点还是个人。分析的是个人如何受制度影响,如何力求改变或稳定制度。行为主体还是个人。当个人目的形成与制度的关系得到揭示后,个人行为的分析又回归到新古典的个人主义中去了。科斯的理论中虽然没有明显的私有制倾向,而从一般原则上主张:以交易费用为标准选择制度,但是就其对具体制度的分析中可见,对私有产权制度还是有所偏向的。例如:他对“灯塔”的制度安排的观点就是如此〔4〕。 其他许多产权经济学家,如张五常、威廉姆森、诺思等,对私有制的偏好是明显的。这里不是从政治意义上加以评价,而是揭示一点:私有观念在产权经济学家的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虽然私有观念和私有制并不等于哲学上的个人主义,但是与个人主义联系密切,可以说,其哲学基础就是个人主义。从此也可以看出,个人主义主宰着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

其次,产权经济学虽然提及利他主义,但是不过提及而已,而其整个理论仍然建立在“经济人”的人格假设之上,处处充满了“经济人”气息。先考察作为全部理论的核心和基础的交易费用理论。它完全是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的。对交易费用的正视和计算、为降低交易费用的一切努力等等,一言以蔽之,就是按“经济人”的“成本——收益核算原则”行事,就是追求效用最大化或交易成本最小化。诺思的新经济史学也是新古典主义的,是以新古典的方法去解释经济史。他认为,交易成本最低的产权制度最有效率、最能促进经济增长;决定产权结构的国家并不是人们想象或希望的那般高尚、具有公共服务意识,也只不过是“经济人”而已,它既要追求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通过提供较低交易费用的产权制度,使社会总产出最大化,以便达到增加国家税收的目的。所以,国家也是功利主义的化身;一种制度的产生、稳定和变迁,都取决于人们的成本——收益核算及以此为基础的行为。如果人们改变现有制度、创建新制度的成本(私人成本)低于其收益或预期收益,制度的产生和变迁就会有动力。否则,既有制度将保持稳定。这说明制度稳定和变迁的力量源泉是功利;甚至诺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也是基于“经济人”假设的。本来意识形态具有复杂性,难以简单地与个人利益相联系、相对应。而在诺思看来,树立或改变一种意识形态也要考虑成本,也是为了收益最大化。由此可见,现代产权经济学是建立在功利主义哲学基础之上的。“经济人”假设就是功利主义在经济学上的凝结。英国经济学家G·M·霍奇逊对产权经济学从方法论上进行研究后,说:“的确,威廉姆森的所有行为模式都包含着一个新古典经济人的特别自私自利观。”“显然,产权学派和威廉姆森的著作都属于这样一个理论传统(——指古典自由主义传统)之中。”〔5〕

最后,自由主义一直是产权经济学高举的旗帜。它完全地继承了自斯密以来的自由主义传统,极力推崇市场自由竞争。而自由主义与个人功利主义是一体的,只要坚持彻底的自由主义,就不可能不坚持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如果说以前的自由主义还有不彻底的地方,产权经济学作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已大胆地把两个过去人们未曾想到、而且总是视为自由竞争对立物的东西——制度和国家纳入了市场自由竞争的分析框架。在过去人们的观念中,制度是约束人们自由的,国家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干预者,如果它参与市场活动的话。而在产权经济学家看来,制度作为一种特殊产品,也存在着供求双方、也有均衡与非均衡的变动,存在着一个制度市场。国家也不过是一个市场主体,以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制度)换取自己的收入。这样,产权经济学就成为比其它自由主义经济学更彻底的自由主义经济学了。

综上所述,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中虽然融入了一些利他主义和道不清楚的非个人主义因素,但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仍然是其灵魂。也许它试图挣脱或稍作背离,但是这种力量是微弱的,整个理论体系仍然受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支配。它的特征不在于突破了这些基本方法论,而在于把这种基本方法论的范围扩宽了,扩展到了别人很少或根本没有涉及并认真分析的领域。

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基本方法论。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除开理论体系、范畴和结论等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本质不同外,更根本上是基本方法的不同。但是,马克思以后的制度经济学,包括以产权制度为基本内容的“新制度经济学”,又确实一定程度受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方法论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意识的、明显的,也可能是无意识的、隐性的。这一方面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分析人类经济制度来说,具有很好的解释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身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力。即使反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在批判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其魅力;另一方面,历史上和当今的各种制度经济学,在西方世界,一直处于非主流地位,甚至被视为异端之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被视为非正统的异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基本上是在批判正统经济学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尽管他们也批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但是也认识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正统经济学的批判,有时也借助或借鉴这种批判武器。而且,相对于正统经济学来说,同处于“异端”地位,也许使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包括其基本方法论的偏见可能相对少一些,因而相对容易接受或借鉴或承认某些思想。主要表现在:

1.产权经济学家将制度及其成本、人的动机和行为、意识形态、资源配置等联系起来。不论其对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的认识是否完全正确,仅仅这种“联系的意识”就把制度和个人的目的视为既定的、天生的和不可解释的观点具有更多的合理性。可以说是一种联系的、系统的方法论意识。正统经济学和产权经济学都研究资源配置。前者是在一些不合理假定的前提下,孤立地研究资源配置问题。这种“孤立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把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制度视为既定的前提,不关注制度及其变动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第二,把经济活动主体抽象为单一的“经济人”,把人的行为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单化,否认人的复杂的意识形态与资源配置的关系。第三,受个人主义哲学思想的支配,采取个体主义分析方法,否认了不同制度框架中不同个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复杂性及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第四,坚持用具有理想主义和形而上学色彩的帕累托最优作为衡量资源配置效率的标准。当然,这不是指正统经济学对任何经济问题的分析都是孤立的;也不意味着产权经济学完全克服了上述几个方面的局限性。实际上,产权经济学仍然以“经济人”作为基本的人格假设,而且接受了帕累托标准。只不过从其整个理论体系构建的哲学基础上看,相对于正统经济学来说,产权经济学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联系的意识。主要表现在:第一,把制度这种界定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以及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规则的东西纳入了资源配置的分析框架之中。也就是说,不是将它视为资源配置的前提或外在因素,而是视为内生变量之一。它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是通过“交易成本”来体现或传递的,制度本身的成本即交易成本的高低与资源配置效率成反比。第二,把人置于复杂的制度和文化关系中加以考察,从而为较客观地揭示人的行为特征和复杂的意识形态及其变化提供了可能。第三,意识形态作为影响制度建立、维系和变革、从而影响交易成本的因素被重视,也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资源配置与意识形态的联系。

前面已经提及,科斯就特别强调要“从现实中的人出发”,“现实中的人”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既生存于特定制度中,又影响和改变制度;不同制度下,人的行为动机和特征是有差异的。这些理论观点,我认为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强调人的社会性的思想是有所接近的。再从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来看,它既不是孤立地研究制度及其变迁,也不是孤立地研究经济增长,而是通过对经济史的一些考察,分析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变革、人的动机和行为、经济增长、国家兴衰、意识形态等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尽管他所揭示的“联系”不一定是客观的,但是他毕竟试图以联系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而不是置应该关注的因素于不顾。这些都说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对一些产权经济学家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产生一些影响。诺思在研究西方经济史和创建制度变迁理论的过程中,是研究和借鉴了马克思主义的某些理论和方法的,尽管他对马克思的一些批判是不正确的,但也确实对马克思的理论有一些中肯的评价,受到马克思的影响或启发。例如,他认为“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6〕这体现了诺思对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的不满和对马克思方法论的认同,其制度变迁理论基本上是在这种分析框架中进行的。从这种意义上说,我认为产权经济学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方法论的某些影响。这说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论,作为科学的方法论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

2.产权经济学基本方法论具有现实因素,与从意识、从既有概念出发和各种唯心主义比较,似乎也可谓具有某些唯物主义倾向。也许产权经济学没有从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划分上意识和阐释自己的方法论,这无关紧要。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对主观主义和先验主义方法论表示了不满,而倾向于用事实检验理论,也就是坚持所谓“实证主义”。虽然实证主义不等于唯物主义,但是二者在某些方面可以沟通,或者相互影响(后面将专门分析产权经济学的实证主义方法论)。这种基本方法论上的认定,只能通过对产权经济学的整个理论体系及一些具体方法论的观察、概括。它是或明或暗地存在于理论之中的,尤其在基本方法论构成中不占主要地位的部分,总是不很明显。科斯在论及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时,旗帜鲜明地宣称其现实主义观点。他在《“企业的性质”的含义》一文中说:“我们在经济学文献中所做的假设应该是现实主义的,”“要求我们的企业概念‘既是现实的,又是易于处理的’。”〔7〕作为产权经济学理论大厦基础的“交易成本理论”,就是以现实为基础的。“交易成本理论”,既是产权经济学理论体系中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又是整个体系的一个基本范畴、基本假设和分析方法。新古典经济学无视交易成本的存在,只有“生产成本”范畴,整个理论体系的基本假设的前提之一就是“市场交易成本为零”。产权经济学的“交易成本”范畴概括的就是交易成本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客观现实。正是基于这个客观现实,才否定了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并以“一切交易方式的交易成本都大于零”作为基本假设,来构建其理论体系。这样,以现实为基础的交易成本分析法也就具有了现实的合理性,在不使之绝对化的前提下,能够对现实做出一些比较令人满意的解释。

3.把制度作为分析对象,分析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变迁,揭示制度的动态性和历史性,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人类社会经济制度产生、演变规律的分析比较,在方法论上有某些相似之处,尽管它得出了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本质不同的结论。与“把制度视为既定、把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视为永恒”的正统经济学比较,对经济制度这一现实对象的总体看法即经济世界观显然要进步一些。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在这方面的表现相对于其他产权经济学家的理论要明显一些〔8〕。在诺思看来, 人类社会的经济和其它方面的制度都是变化的,这种变迁决定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而制度变迁的动力来源于变迁主体对变迁的潜在收益的追求。无论国家或其它主体,参与制度变迁或维护制度稳定,都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需要进行交易成本与收益的计算。这种制度变迁观虽然缺乏宏观视野,但是毕竟触及到了制度的动态性,而且力图从物质利益关系上去解释制度的变迁和稳定。可见,诺思的观点,不能不说受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方法论的一定影响的。

指出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受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方法论的某些影响,并不意味着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就是、或主要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此只是想如实揭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它的影响是有限的,还不足以使其在基本方法论上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划等号;马克思主义哲学并没有成为其主要的哲学基础。产权经济学家、特别是科斯教授,虽然强调人是生活于特定制度下的人,受制度的影响,但是并没有揭示人与制度的内在关系,没有回答:到底是人决定制度、还是制度决定人?二者之间存在什么样的辩证关系?可以感觉到产权经济学家对人选择制度、改变制度的能力的重视。但是,如果这种重视没有限度、没有正确的视角,就会陷于主观主义和个人创造制度。事实上,他们正是立足于个人功利主义、用所谓“经济学方法”(即单个经济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分析人对制度的态度、揭示人们接受、选择或改变制度的动力,认为人与制度的关系是个人与制度的关系。因为在产权经济学家那里,只有个人或单个主体,没有阶级、没有个人组成的社会力量。而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是组成阶级的人与社会制度的关系。产权经济学家重视历史分析,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在这点上显得特别突出。但是历史分析方法并不等于历史唯物主义。只要用历史材料,从历史变迁的角度进行经济分析,都可谓采用了历史方法,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考察人类历史的基本方法论,有其特定含义。其实,诺思对产权的起源、对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等问题的分析,与历史唯物主义相距甚远。首先,其制度变迁理论也是以个人功利主义为基础的。所谓以经济学方法解释经济史,实质上就是以个人功利为基础寻找产权制度产生和演变及经济增长的动力。这种把历史变迁仅仅归结为个人追求功利的推动,显然不足以解释历史,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其次,夸大了国家在产权结构和改变中的作用。因为国家作为上层建筑,是受包括产权制度在内的经济基础决定的,而诺思正好把二者关系颠倒过来。再次,诺思简单地用制度和制度变迁解释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属于“生产力发展”,产权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制度环境,其促进作用无庸置疑。但是,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发展。那么,从根本上说,产权制度的产生、稳定和变迁由经济增长得到解释,而不是相反。最后,诺思把限制“搭便车”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希望寄托在“意识形态”上,而又不能解释特定意识形态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基础,而且,似乎认为意识形态可以依需要而形成或树立。这必然陷于“意识决定存在”的唯心主义。马克思主义也重视意识形态的作用,但是,认为意识形态是特定经济制度和生产力水平上的产物,不是适应于人们的某种需要、包括节约交易成本的需要而产生和改变的。

三、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以证伪主义为主、证实主义为辅

现代产权经济学在现代西方经济学中处于什么地位呢?可以说是非主流的、但是能为主流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予以承认或尊重的学派。这是因为其方法和研究主题都与正统经济学(不等于主流学派、比主流学派的外延广)接近或比较一致。也可以说,是一个既自觉靠近或接受正统经济学(新古典传统),又试图批判和超越它、但是至今仍然基本上属于新古典传统的经济学流派。这也是从其方法论(包括基本方法论和具体层次的方法)角度加以判断的。

现在看来,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大体上可以概括为科学哲学中的逻辑实证主义,以其中的证伪主义为主、证实主义为辅,而不管新古典经济学家当时是否意识到和宣布过。马歇尔作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代表,是方法论上的综合论者,但是,从整个新古典经济学体系看,无疑是逻辑演绎体系或证伪主义的理论体系——以一系列公理或假设作为前提,进行逻辑推演、得出结论、构成一个可接受事实检验的理论假说。当然,说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的哲学基础是科学哲学的证伪主义,并不是指新古典经济学家自己去证伪或反驳其理论,而是指它具有可证伪的属性,而这一属性是由其基本方法论决定的。证实主义方法论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影响表现在:历史归纳法并没有被它所完全排斥,而是被作为辅助方法。尽管有些极端的逻辑演绎主义者完全否认历史归纳法,但是他们并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代表。马歇尔是重视历史归纳法的。所谓历史归纳法实际上属于逻辑经验主义,那么,它显然属于证实主义方法,而不同于与逻辑主义相对立的历史主义方法论。

科斯、诺思、德姆塞茨、威廉姆森、阿尔钦等,作为产权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他们的理论所表现出的新古典传统是基本的和明显的〔9〕。产权经济学可以说是对新古典理论的扩展和修正,但是在基本方法论上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

对新古典理论的基本方法论的继承,产权经济学家是有意识、有明确宣言的。例如:科斯在其《新制度经济学》一文中说:“他们(指新制度经济学家或产权经济学家——引者注)利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当代制度经济学家们在很大程度上利用了正统经济学的理论,并且,我并认为他们这样做不对”〔10〕。科斯的说法有些不太确切,实际他指的是运用正统理论的方法,而不是正统理论去分析制度(这一点与其它制度学派都不同)。因为新制度经济学具有自己独立的理论内容,而不是正统理论本身,只不过基本方法论相近而已。例如:正统理论是以市场交易费用为零作为假设前提的,而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是交易费用为正的世界,仅仅这一差别就足以将二者区分为不同理论。当然,对正统经济学方法的接受包括几个层次,在基本方法论层次上,就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特别是证伪主义的接受。诺思表述得更加明确。他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的序言中说:“本书的理论及随后的历史分析将提供一个系统考察和检验新假设的基础,我们将根据这些新的假设去寻找新的证据,结果可能会修正甚至推翻原先的假设。为了使认识不断深化,理论必须能被证伪。”在后面的正文中,诺思也多次直接强调了证伪的方法〔11〕。

产权经济学家对新古典理论的基本假设的接受、批评、甚至否认,都说明了他们对新古典经济学基本方法论的继承和发展。一方面,接受或基本接受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假设和概念,例如:“经济人”假设等,以此为逻辑起点、推演出逻辑结论,从而构筑成可供检验的理论假说。这种构筑和检验理论的方法也就是证伪主义方法。另一方面,又确实对它的一些基本假设提出了怀疑和不满。例如:诺思认为,个人效用最大化假设能解释大量个人行为,但是它不能充分解释人们的许多收益低于成本或完全于个人无益的行为,这些只能用意识形态理论来解释〔12〕。这是对单一经济人假设的批判,虽然他并没有在实质上否定这一假设。科斯也对“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表示了不满。他虽然不反对“经济人”假设,却反对“完全理性”假设,认为它“既没有必要,也会引人误入歧途。……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13〕。产权经济学所有的、对新古典理论的基本假设或命题的批评中,最彻底、也是最重要的,是科斯对“零交易费用假设”的否定。他思考问题的起点是企业的性质及其存在的原因。在斯密看来,专业化的分工导致市场的扩大和生产效率的提高〔14〕。科斯却在想,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有纵向一体化和横向联合?为什么企业会产生并扩大规模?人们总是追求效用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的。这种现象必然可以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得到解释。最后他发现:因为纵向一体化和横向联合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于是推断: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企业的产生及其规模扩大即企业内化市场,是因为相对市场交易来说,能节约交易成本。于是他找到了反面的事实否认了“零交易费用假设”。显然,他是运用新古典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通过对制度或交易规则的分析,来否定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这既说明了新古典理论是可证伪的,又说明科斯等的理论是基于证伪主义方法论,是运用证伪方法否认“零交易费用假设”。所以,产权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命题的否认并不表明它对其基本方法论的否定,相反,正是对其方法论的接受或运用。

诺思对新古典经济学提出了较多、在产权经济学家中可能是最多的批评。在他看来除了稀缺性和市场竞争这两个新古典理论的核心基础外,其它假设都无法很好地幸存下来〔15〕。但是这些批评都不是他否定新古典经济学基本方法论的证明。诺思确实既是新古典经济学基本方法论的充分肯定和运用者,又是产权经济学家中对其基本方法论偏离最远的一个。他说:“通过提供一个原理及逻辑性的分析框架,新古典理论已使经济学成为一门卓越的社会科学。放弃新古典理论无异于放弃一门科学的经济学”〔16〕。还有前面提及的多处对证伪主义方法论的肯定。然而综观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可以说,对产权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并没有太多的创新,从根本上说,是对基本理论的运用。把交易费用理论和产权经济学的其它原理运用到经济史的分析中,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对产权理论的一次大规模检验。但是这种检验是证实,而不是证伪,是用西方世界的经济史(产权制度变迁和经济增长的历史)的事实证明科斯等人的产权理论。这种方法虽然没有超出逻辑实证主义,却已不再是其再三宣称的证伪主义。当然,说诺思学说只是对产权理论的检验绝不是否认他对产权经济学的贡献。首先,他开辟了产权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经济史、在经济史学领域独树一帜。其次,创立了融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于一体的制度变迁理论。不过,我们也正是从这种具有创新意义的制度变迁理论中发现了他对新古典经济学基本方法论的又一偏离或突破(这里对偏离没有价值判断)。其意识形态理论是解释人类行为的基础之一。意识形态与“动机”一起,是决定人类行为的两个基本因素。与整个制度变迁理论的关系是:产权理论揭示产权或产权制度如何形成对个人和集团的激励或约束,从而解决经济增长的动力问题;国家理论即塑造了一个新古典主义的国家,它界定和保护产权。换句话说,国家提供和改变产权制度;意识形态理论即揭示人们因为意识形态不同,对客观存在有不同理解,从而会做出不同反应、主要是对现存产权制度的不同理解和反应。不同个人、阶层或集团的意识形态不同,对同一制度状况的理解和反应不同,因而对制度的态度不同。制度是稳定还是变迁,朝什么方向变迁,取决于不同意识形态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总之,产权是重要的,但是主要依靠国家来保护和实施,而国家提供的产权制度是否有效存在,则取决于意识形态。这种以意识形态理论为基础的制度变迁理论,实际上已经从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用心理、文化传统等因素来解释制度的稳定和变迁。在整个制度变迁理论和经济效率评价标准中,都引入了历史、文化、心理等因素,已不再是单纯的事实与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与历史条件相关的意识形态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诺思的经济学研究和对理论体系的构建。

至此,我们可以结论性认为,从科学哲学角度考察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逻辑实证主义为主,也有历史主义。在逻辑实证主义中又以证伪主义为主,证实主义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可见,科学哲学对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影响是复杂的。

注释:

〔1〕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 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7页。

〔2〕参见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 年版。

〔3〕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第348-349页。

〔4〕参见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一书中《经济学中的灯塔》一文。

〔5〕G·M·霍奇逊:《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84-185页。

〔6〕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 年版,第69页。

〔7〕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第269-270页。

〔8〕可参见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等著作, 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9〕参见科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 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新1版。

〔10〕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47、348页。

〔11〕参见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12〕参见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和《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等著作。

〔13〕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48-349页。

〔14〕参见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

〔15〕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5页。

〔16〕转引自霍奇逊:《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9页。

标签:;  ;  ;  ;  ;  ;  ;  ;  ;  ;  ;  ;  ;  

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_经济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