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Be”字在不同加工过程中的使用研究_语义分析论文

汉语“被”字式在不同种类的过程中的使用情况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过程中论文,种类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基于150 万字的语料(注:本课题研究所使用的语料主要源于小说、报告文学、及翻译作品,包括:《金光大道》(浩然著,45.5万字),《晋阳秋》(慕湘著,41.5万字),《红镜头》(顾保孜撰文,31万字),《未来之路》(比尔·盖茨著,辜正坤等译,25万字),《高山下的花环》(李存葆著,10.3万字)。统计分析过程为完全手工操作。),根据系统功能语法的过程分类,对汉语“被”字式在不同种类的过程中的使用情况作一考察分析。目的在于揭示不同类动词及其连带成分进入“被”字式的潜势和条件,使计算机汉语生成系统在生成“被”字式时有据可依。文章分为三部分:“被”字式的语义功能;“被”字式过程分布的数据考察;“被”字式在不同种类过程中的语法特点。

1.“被”字式的语义功能

汉语的“被”(口语中常用“让、叫”)字式有其独特性。“被”字式中的“被”字虽然看起来好象是个“被动”标记,但实际上它并不具有形态标记意义。在汉语中,“被”字式的使用频率比较低。与“把”字式相比,“把”字式的使用频率约是“被”字式的4倍。在150万字的语料中,“被”字式句例仅为479个。尽管汉语的“被”字式与英语的“被动”式有相同之处,一般情况下可以互译,但二者并不完全对等。英语中的许多“被动”句不能用汉语的“被”字式来表达。例如,在英语中可以说The wrong characters should be corrected first,但在汉语中我们不说“错别字得先被改了”,只说“错别字得先改了”。这一方面是因为,当过程具有某种“计划性”意义或表示祈求、命令(肯定句)时,汉语不用“被”字式表示;同时还因为在汉语中像“错别字得先改了”这类以“宾语”为主位的过程说明句式(注:这类句式通常被称为“无标志被动句”(王还1983,吕文华1987,杜荣1993),也被称为受事主语句(龚千炎1980)。本文将其称为过程说明句。过程说明句的语义功能是,说明针对主位成分所展开的过程的进行方式、程度、可能性、或结果。(杨国文2001))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用来表达所谓“被动”意义。本文所说的“主位”以系统功能语言理论为依据。按照系统功能语言理论,“主位”是信息的起始点,言谈围绕信息起始点展开。汉语与英语相同,主位通常在句首。汉语中还有一些其他句式也可能译为英语的被动句,如:无主语句,“受、挨、遭”等动词构成的句子,主要动词为“加以、得到”的句子,“由”字句,“是……的”句(王还1983)。汉语“被”字式与英语被动句不对应的主要原因是,汉语的“被”字式有其独特的语义功能。

汉语语法学界对“被”字结构一般作如下解释。“被动式所叙述,若对主语而言,是不如意或不企望的事,如受祸,受欺骗,受损害,或引起不利的结果等等。”(王力1985)“在现代汉语里,被字句表示中性以至褒义,有扩大之势,但总的情况还是以贬义为主。”(李临定1980)薛凤生对“被”字式和“把”字式作了描述性语义解释,将“被”字式定义为“句法结构:A被B+C;语义诠释:由于B的关系,A变成C所描述的状态。”(薛凤生1994)根据语料分析,笔者认为,对“被”字式的贬义性解释与对“把”字式的处置性解释一样不能全部否定。

本文将“被”字式分为三种类型:“A被B V+(Asp)”(Asp为表“态”助词,括号表示该成分可以不出现),“A被B V+C+(Asp)”(C为补语成分),和“A被B V+(C)+(Asp)+D/E+(Pat)”(Pat为句尾助词,“/”表示“或”关系)。第一种类型称为过程-非预期性“被”字式(“过程”泛指动作、行为、关系,见下节);第二种类型称为结果-描述性“被”字式。第三种“被”字式称为事物-得失性“被”字式。

过程-非预期性“被”字式的语义解释是:在B的作用下, 展开某种过程,该过程对于特定事物A或与A直接相关的某事物具有非预期和不可自主的性质。“非预期”在此主要还是指“不如意或不企望”,并非指“不可预见”。如:“他被保安部门扣押了”、“他被疾病折磨着”、“我的数学书被他卖了”。在过程-非预期性“被”字式中,动词本身处于句尾,即无标记信息焦点的位置,是给予强调的成分。结果-描述性“被”字式的语义解释是:受B的影响,展开与特定事物A相关的某种过程,该过程带来C所描述的结果。 结果-描述性“被”字式所强调的不是过程本身,而是过程的结果C。如:“他被雨淋病了”, “大家都被他搞懵了”。

事物-得失性“被”字式的语义解释是:在B的作用下, 展开某种过程。该过程或使某特定事物A转移至D,或使与A相关的某事物E产生、消失或受益、受损。事物-得失性“被”字式可以由“双宾语”结构转换而来。如:“那些东西被我送人了”、“咱们的事被他告诉了村长”、“他被人偷了两万块钱”。事物得失性“被”字式中动词的后续名词成分还可以与主位成分之间保持领属关系(包括整体部分关系和数量修饰关系)、使成关系、工具关系或定义关系。如:“他被石头砸伤了一条腿”、“我被说动了心”、“书被他撕了两页”、“他们被编成小组”、“乳胶漆被他涂了墙”、“他被人当成疯子”和“它被命名为蠕虫”。

“被”字式中的成分B经常不出现, 因为该成分或是从上下文中可以找到,或是不说自明,或是对“受话者”来说无关紧要。三种“被”字式的语义解释不同,其使用情况也不同,这将在本文第3 节作详细说明。

2.“被”字式过程分布的数据考察

首先,我们简单说明系统功能语法对“过程”(process)的定义和分类。根据系统功能语言理论,小句(clause)是最具意义的语法单位,有表达过程的功能。从语义范畴分析,一个过程通常由过程本身(动作、行为、关系等),过程参与者,及环境成分构成。基于不同的功能,过程可以分为六种:物质过程、关系过程、心理过程、存现过程、行为过程、言语过程(Halliday 1985;胡壮麟等 1989)。物质过程是表示做某件事的过程。构成物质过程的动词通常是动作动词,包括较抽象的“解散、取消”等。因此我们也不妨把物质过程称为动作过程。关系过程是反映事物之间关系的过程。关系过程主要由“是、在、有”等关系动词构成。心理过程是表示“感知”(看见、听见)、“反应”(喜欢、害怕)、“认知”(知道、相信、以为)等心理活动的过程。存现过程是表示某物存在或出现的过程,通常以存现句式表示,如“河边有棵柳树”、“门口坐着个小孩儿”、“远处飘来一朵云彩”。行为过程是兼表生理活动与有意识的心理活动的过程。构成行为过程的动词包括“呼吸、咳嗽、哭、笑、听、看、思考”等。言语过程是通过言谈或书面形式交流信息的过程。构成言语过程的动词有“说、问、告诉、赞扬、诽谤、建议”等。

根据系统功能语言理论,小句可以表现三种不同的功能,即概念(ideational)功能,人际(interpersonal)功能、语篇(textual)功能。这三种功能各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构成语义层的三个部分(Halliday 1985;胡壮麟等1989)。区分不同的过程, 明确其参与者及环境成分,与表达概念功能相关;选择不同的语气,实现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语言交流,与表达人际功能相关;而确定主位成分和焦点成分,则与表达语篇功能相关。由于在过程-非预期性“被”字式、结果-描述性“被”字式、以及事物-得失性“被”字式中,主位成分和焦点成分不同,反映出它们在表达语篇功能上的区别。譬如,结果-描述性“被”字式所强调的是过程的结果,而不是过程本身。这与小句表达概念功能并不直接相关,过程的性质及其参与成分都不因信息结构的不同而产生变化。

汉语“被”字式在不同种类的过程中的使用情况如何呢?根据对语料数据的分析统计,我们得到如下结果。在479个“被”字式实例中,属于物质过程的是343个,为71.6%;言语过程52个,为10.9%; 心理过程51个,为10.6%;关系过程25个,为5.2%;行为过程8个,为1.7%;存现过程没有。这一结果可用图1表示。

从图1可以看出, 物质过程在“被”字式过程分布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远远高出其它类型的过程所占的比例。那么,“被”字式在不同类型过程中的语法特点如何呢?在下一节我们对此作一考察。

3.“被”字式在不同种类过程中的语法特点

3.1 “被”字式在物质过程中的语法特点

“被”字式在物质过程中的特点主要和过程的“目标”成分和“范围”成分有关(注:参见杨国文(2001)。)。Halliday对“范围”和“目标”作了如下定义:按照西方传统的及物性理论,(1 )每一个过程都有动作者。(2)有些过程还有另外一个参与者,我们将其称为“目标”。“范围”成分的主要功能是说明某一过程所涉及的范围或领域(Halliday 1985)。如Mary sailed the boat(玛丽驾船)中的the boat(船)是“目标”成分;Mary climbed the mountain(玛丽爬山)中的the mountain(山)是“范围”成分。“范围”成分可以是独立于过程的实体;也可以根本不是什么实体而是过程的同义语,如have a bath(洗个澡)中的bath(澡)和do a dance(跳个舞)中的dance(舞)。“目标”成分是物质过程的一个参与者,它依赖于过程而存在。‘范围“成分从任何意义上说都不是过程的参与者。

关于物质过程中的“范围”成分,英语和汉语有所不同。第一,在类似上面的have a bath(洗个澡)和do a dance(跳个舞)结构中,汉语和英语不同。英语中的bath和dance 是由没有实质性词汇意义的have和do引出,而在汉语中不是用其它没有词汇意义的动词引出过程,而是将动词与“范围”作为一个分离受限制的整体。动词与“范围”之间可以插入表“态”助词、数量短语,或用以修饰“范围”成分的修饰语。如:“洗了一个澡”、“睡了两天觉”、“打了个漂亮仗”。第二,英语的动词与“范围”成分之间经常有一个介词,而相应的汉语结构中却可以没有介词,动词和“范围”成分直接组合在一起。如climb aboard a car(上车),go to school(去学校),play on the piano(弹钢琴)。第三,英语中一些用副词或介词短语实现的环境成分(方式、工具、目的、原因等)在汉语中不仅同样可以表示为环境成分,而且它们还可以直接跟在动词后面表示为“范围”成分。如wrap it with a piece of paper(用纸包上/包上纸)、have a fixed deposit(按定期存/存定期)。汉语的这种特点使得物质过程中的“范围”成分和“目标”成分更加难以区分。

为了明确区分汉语物质过程中的“范围”成分和“目标”成分,我们不得不对Halliday对“范围”的定义进行引申而将其表述为:汉语物质过程中的“范围”成分是对动作所涉及的范围、时间、目的、原因、角色、工具、方式等作解释性说明的成分。我们根据徐枢(1985)、李临定(1990)和孟琮等(1987)对动词宾语的分类,考察了物质过程中宾语的“范围”属性和“目标”属性,确定了10种“范围”成分,两种“目标”成分。10种“范围”成分是:

语料统计分析说明,汉语物质过程中的“范围”成分只能在需要高度强调过程结果(动词带有夸张性补语成分)时,作为主位进入结果-描述性“被”字式“A被B V+C+(Asp)”,但“范围”成分原则上不进入过程-非预期性“被”字式“A被B V+(Asp )”。例如,一般我们不说“那块地方被他逛了”、“那首歌被他唱了”,但我们能说“那块地方被他逛得特熟”、“那首歌被他唱得出神入化”。“范围”成分通常也不作为主位进入事物-得失性“被”字式。但工具性范围成分可以作为主位进入事物-得失性“被”字式,如:“乳胶漆被他涂了墙”。受事性目标成分(不是全部)可以作为主位进入过程-非预期性“被”字式,也可以作为主位进入结果-描述性“被”字式。但当过程具有某种“计划性”意义或表示祈求,命令(以肯定句形式出现)时,则既不能进入过程-非预期性“被”字式,也不能进入结果-描述性“被”字式,如:“咱们得把饭吃了”不能说成“饭得被咱们吃了”;“你们要尽快查清这件事”也不能说成“这件事要被你们尽快查清”。受事性“目标”成分还可以进入事物-得失性“被”字式(作为主位和“保留宾语”),在我们语料的343个属于物质过程的例句中,有33 例(不包括给予-受益类)事物-得失性“被”字式,约占10%,如:“老社长被解除了职务”、“他被石头砸伤了一条腿”、“书被他撕了两页”、“他们被编成小组”、“墙被他涂上了一层漆”。结果性目标成分与“范围”成分一样,只能在动词带有夸张性补语成分时,进入结果-描述性“被”字式,如:一般不说“房子被他们盖了”、“那本书被他写了”,而可以说,“房子被他们盖歪了”、“那本书被他写得不像书”。

“给予受益”是汉语物质过程的一个子类,对应于传统的“双宾语”结构。给予受益类属双角色过程,两个过程参与者分别是给予者和“目标”成分,即给予物。此外,过程还有一个“受益者”。“被”字式出现在给予受益类物质过程中的频率极低。在我们语料的343 个属于物质过程的例句中,仅有2例,占总数的0.58%。据观察, “被”字式在给予受益类物质过程中有以下特点。当过程由“送、交、给、卖”等动词构成时,通常是“目标”成分作为主位,进入“被”字式,如:“那些东西被我送人了”。当过程由“奖励、授予”等动词构成时,通常是“受益者”作为主位,进入“被”字式,如:“他被军委授予英雄称号”。当过程由“偷、拿、抢”等动词构成时,可以是“受益者”(受害者)作为主位,进入“被”字式,如:“他被人偷了两万块钱”;也可以是“受益者”和“目标”成分作为一个整体充当主位,进入“被”字式。但这时,动词后通常有补语成分,如:“他两万块钱被人偷走了”。“受益者+目标”为主位所构成的“被”字式属于结果-描述性“被”字式。其余出现在给予-受益类物质过程中的“被”字式都属于事物-得失性“被”字式。

“被”字式在物质过程中的表“态”(杨国文2001)特点是:表“实现态”的助词“了”使用得最多,在343个例句中有126个;其他表“态”形式用得比较少。表“无标记-持续态”的助词“着”有11个。表“经历态”的助词“过”有2个。表“无标记进行态”的“正在”有2个。表“将行态”的“将”有9个。表“长持续态”的“一直”有1个。表“无标记-持续态+有标记-实现态”复合态的“已(经)+着”有1个(总理已被沸腾的群众簇拥着走出会场大院)。余下的句子不带表“态”助词或副词。

“被”字式在物质过程中的语法特点可用表1来概括:

3.2 “被”字式在言语过程中的语法特点

“被”字式出现在言语过程中的比例相对来说也比较高,为10.9%。言语过程一般由“说话者、受话者”,和“言语内容”构成。“说话者”并不一定非得是“人”或其他“有生命物体”,也可以是书刊、报告等任何种类的信息载体。“受话者”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在带有褒贬色彩的言语动词(如“赞扬、诽谤、奉承”等)构成的言语过程中,“受话者”成分由“对象”成分取代。

“被”字式在言语过程中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在“被”字式中,通常是“受话者”或“对象”成分作为主位,“言语内容”很少作为主位成分出现在句首。在52个例

1985)。关于言语过程中的“范围”成分,英语和汉语没有什么区别。第二,“被”字式出现在言语过程中时,动词后面通常有补语成分,为结果-描述性“被”字式。在52个例句中,有5 个是动词后面不带补语的(“我被提醒了”、“它被过分地吹嘘”),其余全带补语成分,出现最多的是带“得”字的补语,为16个。第三,当“受话者”作为主位进入“被”字式时,“言语内容”可以是动词形式,能够转换为“兼语式”,如:“他们又被通知开拔”、“各国使节均被邀请出席宴会”。这种结构也归入事物-得失性“被”字式,其功能是引入新过程。因有两个过程互相关联,它们已构成“复句”结构,这不在本文所讨论的范围之内。

“被”字式出现在言语过程中时,在表“态”方面使用最多的是表“态”助词“了”。在52个例句中,有12个例句的动词后面带“了”。其它表“态”形式没有出现。但有出现的可能性。

“被”字式在言语过程中的语法特点可以用表2来概括:

3.3 “被”字式在心理过程中的语法特点

心理过程是表示“感知”(perception)、 “反应”(affection)、“认知”(cognition)等心理活动的过程。 这类过程一般有两个参与者:“感觉者”(senser)和被感觉到的“现象”(phenomenon)。“被”字式出现在心理过程中的比例在图1 所示的“被”字式过程分布中占第三位,在我们的语料数据中有51例,为总数的10.6%。在51个“被”字式例句中,属“反应”类心理过程的最多,为36个(“那人被这意外的反抗吓得倒退了两步”、“这些作品一直被人们所喜爱”、“人们被她斯文扫地的讲话吓呆了”);属“认知”类心理过程的其次,为13个(“他的原话已被别人理解成牛头不对马嘴的意思”、“他被许多纷乱的思想困扰着”);属“感知”类心理过程的最少,只有2 个(“我磨磨蹭蹭想找个借口溜之大吉,没想到被他看见了”)。

在英语中,心理过程一般可用两种句式表示,如:I fear it/Itfrightens me;I like it/It delights me。同样情况下,汉语使用得更多的则是“使、让”动词句,如:我害怕它/它让我害怕;我喜欢这样/这样使我高兴。英语中的fear/like进入被动式的情况很少见,如一般不说It is liked。在汉语中这类动词同样难以进入“被”字式,如一般我们不说“它被我害怕”、“它被我喜欢”,除非进入“为/被…所+动词”的固定格式,且使用一些特殊的动词,如:“被人们所喜爱”、“为古人所畏惧”、“为世人所痛恨”,或是以某种结构式出现作为句子的一个成分,如:“被人怜悯是最痛苦的事”、“被人爱是一种幸福”。但如语料数据所显示的,有一部分构成心理过程的动词确实可以进入“被”字式,如:表示感知的“看见、听见”,表示反应的“惊、吓、苦恼、激动”,表示认知的“知道、理解、忘记、困惑”等。这些动词对与其相关的其他事物会有某种作用和影响,特别是那种带有非预期和不可自主性质的作用和影响,所以这种关系能用“被”字式表达,如:“孩子被雷声惊醒了”、“两个人被不同的心事苦恼着”、“不料事情被领导知道了”和“这双关语居然被他理解了”。构成反应类心理过程的“爱、恨”等动词,在需要强调过程结果的情况下,可以进入结果-描述性“被”字式,如:“小学徒被掌柜的千金爱上了”、“这个恶霸被百姓们恨得咬牙切齿”。这类主位成分带有通常所说的“对象宾语”的性质。构成认知类心理过程的动词“认为”常带小句作为后续成分,如:“这样的姑娘会被人认为神经有毛病”。这种句子可以转换为主谓谓语句作宾语的句式,也被归为事物-得失性“被”字式,其功能为引出新过程。

当“被”字式出现在心理过程中时,尽管有一些动词零形式,表“态”助词使用得并不算少。在51个例句中,有28个动词后面带有表“态”助词,其中表“实现态”的“了”出现24次,表“无标记-持续态”的“着”出现3次,表“长持续态”的“一直”出现一次。

“被”字式在心理过程中的语法特点可以用表3来概括:

3.4 “被”字式在关系过程中的语法特点

“被”字式出现在关系过程中所占比例比较低。在总数479 个例句中,属关系过程的是25个。语料分析表明,只有“内包类”关系过程可以进入“被”字式,而“环境”类和“所有”类关系过程一般不进入“被”字式。

关系过程是反映事物之间关系的过程。从关系类型上看,主要有“内包”(intensive)(注:即内涵。 概念中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环境”(circumstantial)、“所有”(possessive)三种。从语义内涵上看,每一种关系类型又分为“归属”(attributive )和“识别”(identifying)两种。组合起来共有六种关系过程小类。 “归属类指某个实体具有哪些属性,或者归于哪种类型,其公式是‘a 是x的一个属性’。识别类指一个实体与另一个实体是统一的,其公式是是‘a是x的认同’。”(胡壮麟等1989)“归属”与“识别”实际上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归属性内包类指某个实体是某类实体中的一分子,如“他是个教师”、“他看上去挺高兴”、“这个苹果是坏的”。其中“他、这个苹果”等成分称为“载体”(carrier),“教师、高兴、 坏的”等成分称为“属性”。归属性环境类指某个实体与环境因素(时间、地点、方式、角色、原因、伴随、量度等)的一般关系,如“他每天都在家”、“这东西值不少钱”、“这个箱子重二十公斤”。归属性所有类指某个实体属于某个人所有的一般关系,如“他有个女儿”、“我有一所房子”。识别性内包类指某个实体是另一个实体的识别特征。被识别实体可以理解为“标志”(token), 而提供识别特征的实体是该“标志”的“值”(value)。通常“值”用以表示“意义、参照、功能、状态、 角色”;“标志”用以表示“标识、名称、形状、任职者”等。如:“他是最聪明的一个”、“克林顿是美国总统”、“黄色代表沙漠”,其中“他、克林顿、黄色”为“标志”,而“最聪明的一个、美国总统、沙漠”为“值”。识别性环境类指两个实体在时间、处所、方式等方面的具体的相互关系。表示环境特征的成分可以是过程参与者,如:“明天是十号”、“最好的办法是乘火车”,其中“明天、十号、最好的办法、乘火车”都是过程的参与者。表示环境特征的成分还可以是动词本身,如:“庙会持续了一整天”、“女儿很象她的妈妈”、“张先生陪着他的太太”。识别性所有类表示两个实体间具体的领属关系。同样,领属特征可以由过程参与者表示,如:“这本书是李老师的”、“王先生拥有这笔财产”。

归属性内包类基本上没有“被”字式。这类过程说明某个实体具有某种属性,是某一类实体中的一分子,两个过程成分之间不存在任何作用与影响,所以一般不进入“被”字式。例如“他是个教师”、“他看上去挺高兴”、“这个苹果是坏的”等句子都不可能转换为“被”字式。但当构成归属性内包类过程的动词为“当做”类动词时,可以进入“被”字式,如:“他被内定为叛徒”、“她被人看成疯子”、“这条消息被当作重要新闻”。这几个句子可以被理解为“他是个叛徒”、“她是个疯子”、“这条消息是个重要新闻”。这种“被”字式在25个属于关系过程的例句中有6个,其余19个全属于识别性内包类。 识别性内包类指某个实体是另一个实体的识别特征。构成这类过程的动词,能够进入“被”字式的主要也是“当做”类动词,如:“它被命名为蠕虫”、“我们被视为‘罗曼蒂克派’”、“这种发型被当作最时髦的发型”和“他的预言被称为莫尔定律”。从结构上看,这类“被”字式与“双宾语”结构有一定的关系;从语义功能上看,与“载体”或“标志”相关的“属性”或“值”可以看成是随过程展开而产生的事物。因此,我们将其归为事物-得失性“被”字式。环境类和所有类关系过程分别表示某个实体与环境因素之间以及某个实体属于某个人所有的关系,不存在实体之间相互施加的作用与影响,因此基本上没有“被”字式。例如我们不可能说“家被他每天都在”、“不少钱被这东西值”、“妈妈被她的女儿像”、“女儿被他有”。双音节的“拥有”有可能进入“被X所V”的格式,如:“从此,这笔财产被陈先生所拥有”。这是因为“拥有”这个动词不仅仅表示“具有”,而且表示对所拥有物有某种控制权力,从而对所有物施加作用。

当关系过程用“被”字式表示时,动词一般不带表“态”助词“了、着、过”,也不带表“态”副词“正在”。语料数据中的25个例句,动词全部是“光杆”动词。但这不是说表“态”词语绝对不在表关系过程的“被”字式中出现。例如表“将行态”的“将”,表“长持续态”的“一直”,表“经历态”的“过”可以出现在下面的句子中:“这些将被人们当做珍宝”、“这种人一直被大家叫做‘投机分子’”、“以前他被人叫过懒汉”。

“被”字式在关系过程中的语法特点可以用表4来概括:

3.5 “被”字式在行为过程中的语法特点

“被”字式在行为过程中出现的比较少,在语料中仅发现8例, 占总数的1.7%。行为过程是兼表生理活动和有意识的心理活动的过程。 构成这类过程的动词有:“呼吸、咳嗽、哭、笑、看、听、思考”等。

“被”字式出现在行为过程中,语法上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行为过程一般只有一个过程参与者,即“行为者”(行为发出者)。因而不可能有“被”字式。有些动词后面带有名词后续成分,如:“看电视、看演出、听报告、听广播”。这类结构中的名词成分具有“范围”属性。它们独立于过程而存在,不受过程的影响而产生任何变化,不是过程的直接参与者。表示身体行为的一些词语也属于这种结构,如:“张嘴、伸腿、摇头”等,同样被划归行为过程。行为动词后面的这类名词成分主要功能是表示行为的范围,它们基本上不作为主位进入“被”字式。例如,一般我们不说“电视/演出被他们看了”、“报告/广播被他们听了”、“嘴被他张了”、“腿被他伸了”、“头被他摇了”。特别是“嘴、腿、头”这些名词成分,它们所表示的是“行为者”身体的一部分,和“行为者”之间一般不可能有“非预期”的或“不可自主”的关系,所以不能进入“被”字式。第二,因为行为过程是兼表生理活动和有意识的心理活动的过程,所以构成行为过程的动词有时带有一些心理活动动词和动作动词的性质,有可能进入“被”字式,如在我们的语料中出现的“窃听、注意、观察”。这些动词所带的后续名词成分一般是“对象”宾语,它们可以作为主位,进入“被”字式,如:“细节不被人注意”、“这个小动作被周恩来观察到了”、“无线电信号易被窃听”。这里的“观察、注意、窃听”与构成感知类心理过程的“看见、听见”不同。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而后者则是对客观事物的一种下意识的感知过程。

“被”字式出现在行为过程中时,表“实现态”的“了”使用得比较多,在语料中有4例,占总数8例的50%。没有出现其他的表“态”形式,但出现的可能性仍是存在的。

“被”字式出现在行为过程中的语法特点可以用表5来概括:

存现过程是表示事物存在或出现的过程,通常以存现句式表示,如:“墙上有一幅画”、“门口坐着个小孩”、“远处飘来一朵云彩”。存现过程一般包括一个表示处所的环境成分,表示存在或出现的动词,以及“存现物”。存现过程只有一个参与者,“存现物”与表示处所的环境成分之间没有任何作用与影响,因而不可能用“被”字式表示。在我们的语料数据中,无一例属于存现过程。

“被”字式的分类可以用图2作一描述, 其中每个子类的使用条件在文章中已经作了说明,不再赘述。

以上是对“被”字式在不同类型的过程中的分布情况的考察结果。汉语“被”字式有其自身的语义功能,与英语的被动句并不完全对应。“被”字式在不同类别的过程中表现出不同的语法特点。明确这些特点及相关规则,对汉语教学和计算机处理汉语都具有实际意义。

标签:;  ;  ;  

汉语“Be”字在不同加工过程中的使用研究_语义分析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