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和谐:货币失调与近代中国经济、社会民生_银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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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22.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257-5833(2008)05-0160-14

1840年,中国被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轰出了中世纪,自此以降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10年,是中国积贫积弱、社会极其动荡的历史时期。这是一个充满了不和谐的社会,期间爆发了太平天国起义、戊戌维新、辛亥革命、护国运动、一系列军阀混战、北伐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等。为什么近代中国会有那么多的革命和战争?除了西学东渐、社会转型带来的文化冲击、制度冲突、社会矛盾激化以外,还有没有经济因素的作用特别是金融货币紊乱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答案显然是肯定的。金融是一国经济的中枢,而货币则是金融体系的核心。因此货币制度、货币体系是否“配伍得当”,将直接关乎民生与社稷安危。在1933年废两改元之前,中国经济生活中流通的货币有银两、银元、铜元(清末制钱)和纸币。铸造货币(硬币)的既有中央政府又有地方政府,还有私人银炉;纸币发行权也极为分散:享有发行权的既有华资银行,又有外资银行。华资银行又分国家银行、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每一种货币都是形式多样,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伴随着贸易而输入的各国货币,也广泛流通于中国。币制紊乱之状况诚如一位外国货币专家所言:“中国的币制是任何一个重要国家里所仅见的最坏制度。”①紊乱的货币制度、货币体系成为近代中国政治动荡之源,并严重制约着和谐社会的构建。目前,学术界尚无专文或专著探讨货币紊乱对近代中国经济、社会民生的影响②,更无人论及货币紊乱与构建和谐社会之关系。本文将在全面梳理近代中国货币紊乱特征的基础之上,重点探讨其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和社会民生的影响,希望藉此能对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

一、近代中国货币紊乱的特征

20世纪30年代以前,中国货币紊乱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位不明,主辅币不清。所谓货币本位,最基本的条件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发行,强制使用,具有形式的划一性、法律的权威性和通行全国的统一性。近代中国的货币发行和流通一直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发行权散落在地方和民间;中央政府发行的货币只是各种货币中的一种,并不具有唯一性。货币种类繁多。纸币在近代是作为银两和银元的代表而发挥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功能的,被称为银行券或兑换券;铜元(包括制钱)作为贱金属的特性决定了其只能发挥辅币的作用(必须指出,它并没有被规定为辅币),所以近代中国发挥主导作用的货币是银两和银元。正因为如此,有人把近代中国的货币“制度”称为“两元复本位制度”。但近代中国以银两为最后的价值尺度,银元以其与银两的比价(洋厘)决定其价值,银元实与一般货物无异。所以又有人据此称为“银两本位制度”或“虚银两本位制度”。这些相互矛盾的说法,实际上恰好证明了近代中国并无本位可言。

(二)传统性货币与近代性货币并存。货币演变遵从具体的物品到抽象的符号,即从按重量交易的贵金属(称量货币),发展为用贵金属加工而成的铸币,再发展为可兑换贵金属铸币的纸币(兑换券),最后发展为不可兑现的纸币。称量货币主要是以本身的重量作为商品的价值,发挥交换媒介的职能,是足值的商品货币。其铸造通常由手工操作的家庭作坊完成,是小生产方式的产物。铸币则与近代先进的工业生产相联系,机器铸造保证了铸币无论是器形还是成色重量,都规整统一,符号性大大加强。银元是从称量货币发展为符号货币的关键环节。可兑现纸币和不可兑现纸币都是一种符号货币,区别只是前者还没有彻底割断与金属货币的联系,而后者则主要依靠政府的权威和自身的信用流通使用。很显然,称量货币是与传统社会相联系的传统性货币,而铸币和纸币都是与近代社会相联系的近代性货币。近代中国在1933年前除了不可兑现纸币尚未出现外,前三种形态的货币同时流通于市面。

近代中国的称量货币是银两③。较之于银块,银两虽具有了一定的形状,如元宝形、圆形、腰形等,上面还刻有铭文,但它器形多样,成色和重量根本无法整齐划一,因此符号性还很弱,主要还是一种称量货币。银两又称银锭,俗称元宝,由各地银炉铸造,银炉有官设和私设之分,以私设居多。私设的银炉可以自购生银熔铸,但更多的是接受钱庄和商号的委托。上海开埠后随着租界的日益兴盛,租界内私设银炉与日俱增,所铸元宝称为“夷场新”,表明系由租界洋场新铸。1920年,上海有银炉24家。一地银炉数量,与商业发达程度高度相关,上海是近代通商大埠,用银数量自然较外地为多,但外地通商口岸及大中城市,银炉数量也不会比上海少太多。银炉的组织形式,都是家庭手工业性质,区别只是规模大小。为了防止银炉滥设,上海新设炉户,必须有殷实商号10家联保,并向公估局核准后方可开业。公估局是一个地方负责对银炉熔铸的银两进行鉴定衡量的权威机构,由当地颇具影响、经验丰富的银钱业人士组成,并需得到当地银钱公会的认可和当地政府的批准。银炉铸出的银锭必须送到公估局批定重量和成色,达到或超过最低标准者方可进入流通领域,不达标准者则不批退回,重新熔铸。公估局身肩鉴定衡量之责,干系重大,当然不容多设,一地以一局为限,偶有两局,亦属分设。公估局是近代才出现的新机构,是适应近代商品经济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是银两这种传统货币在近代的一种进化,相当程度上保证了银两的质量,促进了银两货币在一定地区内标准的相对统一,方便了银两在一定地区的流通,从而有助于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但银炉的多家并存以及落后的手工生产方式,使一定区域内的银两货币不可能完全统一,必然在成色、重量上多种多样,而公估局又强化了地区标准,造成各地区之间标准的多样化。而银两因重量过重不适宜日常使用等固有的缺陷,在近代并未得到改变。由此,银两始终无法改变其作为传统货币的特性,无助于全国货币制度的统一和近代化货币制度的建立。

银元是近代中国流通的主要金属铸币。中国人开始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使用的银元都是外国银元。外国银元输入中国,始于明末清初,近代中外贸易日益繁荣,外国银元输入的种类和数量随之不断增加。咸丰以前,流入最多、使用最广的外国银元是俗称本洋的西班牙银元,广泛流通于广东、福建、江苏、浙江、安徽、直隶等广大地区,也是上海当时最为流行的外国银元。外国银元因形制、重量、成色都有精确规定,不像中国银锭那样充满了随机性,因此在早期对外贸易中被中外商人一致约定为记价标准和流通手段。经营外贸的中国商人,往往不惜以远高于本洋实际价值的价格获得后储藏起来,虽然丝茶出口旺盛,白银大量流入,市面上通货反而紧张,本洋价格“竟较前涨高八成”。为了摆脱通货严重不足的困境,中外商人议定以规元为记账单位,“本洋之市价步涨,适与上海规元价值相等,故账册上只需易数字单位名称,而数字可仍其旧”④。这一创举改变了对外贸易使用银元的传统,从此以银两为记账单位和支付手段,并在银两与银元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可兑换关系,上海出现“洋厘”行市,每日早、午两市,由钱庄主持,银两与银元并用遂成为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头脑清醒的官绅逐渐抛弃禁止洋钱流通的僵化观点,认识到银元的优点,“一曰成色定,二曰份两准,三曰交易便,四曰取携轻,五曰价值不易低昂,六曰花纹不易假造”⑤,主张购买机器,自铸银元。1887年(光绪十三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奏准在广东开设造币厂铸造银元,所铸银元与外国银元一并行用,正式开始了中国官铸银元的历史。银元上因有龙的图案,习称“龙洋”。随后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继广东之后湖北也于1895年设厂铸造。此后,各省以广东银币模式为标准,纷纷设厂铸造,自铸银元不断增加,流通日广,不仅民间日用普遍使用,政府收支亦多用银元。1900年,广东造币厂在铸造银元的同时,开始铸造铜元,其后,各省亦纷纷仿效,广铸铜元,近代中国货币又新添了一种金属铸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遂由过去主要使用银两、制钱变为主要使用银元、铜元。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行纸币的国家,纸币的使用具有悠久的历史,但近代新式纸币却首先是由外资在华银行发行的。1845年,英资丽如银行在香港、广州设立分支机构,成为近代中国的第一家外资银行,1847年,又在上海设立分行,成为进入上海的第一家外资银行。该行曾在香港发行纸币,也使之流入广州等城市流通。第一家正式在中国境内发行纸币的银行是1857年在上海设立的英资麦加利银行。1865年,设总行于香港的英资汇丰银行在上海开设分行,更是大量发行纸币。19世纪末20世纪初,外资在华银行不断增加,至1926年,据统计有65家,设在中国各地的分支机构有226处之多,1935年,外资在华银行达84家(东北除外),上海28家,占总数的33%。这些外资银行除了经营存贷款和外汇等业务外,大都倚仗治外法权在中国大量发行纸币,主要有银两票和银元票两种,尤以后者居多。由于纸币具有印制方便、识别简单、支付便利等优点,又可以自由兑换,信用较好,因此发行后在市场上广泛流通。在外资银行的刺激下,中国人也开始筹办新式银行,发行纸币。1897年,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上海成立,发行银两票和银元票。1904年和1907年,清政府先后设立国家银行户部银行(1908年改为大清银行,1912年再改为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发行纸币,规定无论公私出入款项,应缴一切库款官款,纸币都与现银无异,一律通用。民国建立后,国家银行实力增强,地方银行和商业银行大量建立,纸币的发行更为广泛。

银两、银元、纸币,处在货币史上不同发展阶段的货币形态,却同时流通于近代中国,而且,每一种形态都种类繁多,中央与地方、官方与民间、此地与彼地、本国与外国,并行混杂,紊乱不堪,直到20世纪30年代初这种状况也无甚改变,实是世界货币史上的一个奇观。

(三)中央、地方政府发行的货币与非官方发行的货币并存。银两主要由民间私设的银炉铸造发行,但海关、常关、各级各类税收征收部门、京师和各省官钱银号等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也设炉铸造。民国建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基本上退出了银两的铸造发行,但历史上各类官炉铸造的银两仍然留在流通领域。银元(或者说铸币,还包括铜元)开始是地方政府铸造,1905年,清政府在天津设造币总厂,中央政府始加入银元铸造行列。清政府本拟整顿币制,1910年颁布“国币则例”,将铸币权统归中央,取消各省铸币权,在总厂之外,将各省局裁撤、归并为广东、湖北等少数几个分厂,统一铸造“大清银币”,旋因革命爆发而中止。民国建立后,1914年颁布“国币条例”,规定“国币之铸发权,专属于政府”,继续采用总厂和分厂的办法,铸发银元。新国币上刻有袁世凯头像,俗称“袁头币”。对晚清各省铸造的银元,规定一律兑换为新国币,收回改铸。但由于原来龙洋数目太多,约有286350千元,回收工作又不很有力,至1931年尚有200000千元仍在流通,结果,就形成了历史上各地方政府铸发的银币和民国中央政府铸发的银币同时流通的局面。1931年,在中国市场上流通的银币总数为1707225千元,其中本国银币约为1627225千元,龙洋占12.29%,民国新币为1427225千元,占87.71%⑥。

纸币在清末,是中央政府发行的纸币(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地方政府发行的纸币(各省官钱银号)与非官方发行的纸币(中国通商银行),三者同时流通。民国建立后,这种局面更大为发展。国家银行既有从清政府继承下来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又有1928年新成立的中央银行。三家银行都发行纸币(兑换券),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加。如中国银行,1912年发行额106万元,1914年即突破千万,为1639万元,1917年为7298万元,1925年超亿元,为12709万元⑦。下面是1927-1933年中国银行和三家国家银行发行货币总额的统计表。

据此,我们可以对1933年前国家银行发行纸币的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民国建立后,清末各省的官钱银号大都改为地方银行。地方银行由省、市地方政府主办,基本上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地方银行,地方银行一般都发行纸币。如浙江地方银行发行面额为一元、五元、十元和一角、两角5种兑换券,1933年发行额135万元。山西省银行发行8种银元券和6种铜元券,1919-1930年,共发行6530万元,平均每年为544万,这个数字在地方银行中是很高的,原因是阎锡山供充军饷,仅1930年中原大战期间就从银行提款1750万,正常年份就少得多,1932年只发行173万元。一般而言,每个地方银行每年的发行额大约在200万元上下。1934年,全国地方省、市银行共发行7086万元,而这一年三家国家银行共发行40327万元,前者只是后者的17.57%,也仅为中国银行一家20471万元的发行额的三分之一强。

除了国家银行和地方银行发行纸币外,一般的华资商业银行也发行纸币。这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比较纯粹的商业银行。另一类是官商合办的特种银行,如农商银行、边业银行、中国实业银行、中国农工银行等,这类银行中有一部分享有纸币发行权,一般发行几十万至几百万不等的纸币。1935年,全国华资银行共164家,商业银行80家,占43.8%;特种银行47家,占28.6%。前一类商业银行也不是全部都可以自由地发行纸币,相反,只有少数银行从国民政府那里取得了发行权。1935年法币改革前,享有纸币发行权的商业银行主要有中国通商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四明银行、中南银行、浙江兴业银行等。上述两类商业银行发行的纸币比地方银行多,1934年,前者为14837万元,而后者仅为7086万元,前者是后者的两倍多。下面是1932-1934年中国国家银行、地方银行和商业银行货币发行额的比较表(尾数四舍五入,比例是指占当年本国银行发行纸币的百分比)。

(四)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并存。本国货币已如上述。外国货币则主要包括从国外输入的银元和外国在华银行发行的纸币两类。最早输入中国的银元是西班牙本洋,上海改用规元记账后,本洋被废弃不用,逐渐退出了流通领域,仅在安徽芜湖等地有少量流通。代本洋而起的是墨西哥鹰洋,1854年开始进入广州,1856年进入上海,自此鹰洋与银两并用,不久鹰洋的势力由上海扩展至长江流域。19世纪末,日本银元、法国安南银元等也输入中国,前者流通于福建地区,后者流通于广西、云南地区。所有的外国银元在中国境内一直流通至1933年废两改元⑧。由于资料的限制,外国银元历年流入中国的数字无从稽考,据魏建猷估计,1911年,仅鹰洋在全国流通和储藏的数量就在四亿到五亿之间⑨。1931年《银行周报》估计外国银币在中国的流通数量为8000万元。其后国民政府虽然铸发袁头币,但收回不多,加上其它外国银元,废两改元前全国流通和储藏的外国银元在二亿上下(考虑其中一部分流出国外)。

近代中国重要的外资银行主要有英国的麦加利银行(1857年成立)、汇丰银行(1865)、有利银行(1915),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1899)、德国的德华银行(1889)、北洋保商银行(1911),比利时的华比银行(1902),荷兰的荷兰银行(1903),美国的花旗银行(1901)、美丰银行(1918),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1893)、朝鲜银行(1913)、台湾银行(1899年成立于台湾,1911年在上海设分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1896)等。上述银行除了华俄道胜银行于1926年倒闭,其发行的纸币变为废纸不再流通外,都一直经营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在1935年法币改革前都一直发行纸币,有的在法币改革后仍然继续发行纸币。其中汇丰银行的纸币发行在外资银行中居于首位,1871年,发行额为171万港元,1914年为2724万港元,1935年,达到了12700万港元。外资银行在近代中国发行纸币的总数,缺乏全面的统计,比较普遍的估算是清末为1亿元以上,1921年为2亿元以上⑩。20世纪20年代前,其发行额要比华资银行高出许多,30年代则要比华资银行少不少。除了外资银行发行的纸币,香港的港英当局发行的香港政府币,特别是日本政府发行的日本银行币、军用票等也在近代中国流通。

(五)货币流通的区域性与区域内货币流通的多样性并存。近代中国货币发行权分散,导致的结果是每一种货币形态在全国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种类,甚至一地之内就有好几个种类,甲地流通的货币不能流通于乙地,乙地流通的货币也不能流通于甲地,货币流通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外国银元不同种类的流通区域已如前述。中国人自己由各省铸造的龙洋,虽然名义上都是重七钱二分、成色九成,但具体的成色和重量却不能准确统一,往往各省互异,只能在本省及附近地区流通。如广东造币厂光绪造一元银币的成色是每千分含纯银902.000,每元重量为0.7245库平两、含银0.6535库平两,而湖北造币厂则分别为903.703、0.7226、0.6530,天津造币总厂分别为904.527、0.7029、0.6358。即使一省所铸,也前后悬殊,如江南造币厂光绪二十四年铸一元银币的成色是每千分含纯银902.327,每元重量为0.7246库平两、含银0.6538库平两,而二十八年所铸则为902.700、0.7074、0.6386。关于清末各省所铸大小龙洋的成色重量,由于资料比较详细,各类货币史资料汇编和货币史著作都已有统计表(11),可供参阅,在此不再赘述。

外国银行发行的纸币种类也各不相同,如汇丰银行有银两券五两、十两、五十两和一百两四种,银元券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和五百元六种,德华银行银两券则为一两、五两、十两和二十两四种,银元券一元、五元、十元、二十五元和五十元五种。流通范围一是在其开设总行和分行的城市。麦加利银行在上海、广州、哈尔滨、北京、天津、青岛、汉口和福州设有分行,上海分行履行中国境内管辖行的职能;汇丰银行的分行遍布于上海、广州、哈尔滨、北京、天津、青岛、汉口、福州、烟台、厦门、沈阳等十多个城市;东方汇理银行则包括以上海管辖行为首的北京、广州、天津、汉口、昆明等分行;德华银行在上海设有总行,另在北京、天津、广州、汉口、青岛、济南等城市设分行;荷兰银行只有上海分行一处;华比银行,有上海和天津、北京、汉口等分行;花旗银行在上海、北京、汉口、天津、广州、哈尔滨、大连等城市设有分行;横滨正金银行除在上海设立分行外,在华北和东北的十多个城市都设有分行。二是其母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在势力范围内,外资银行纸币不仅流通于大城市,而且流通于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东方汇理银行的纸币主要流通于广西、云南、贵州等西南地区,德华银行的纸币主要流通于山东和河北地区,横滨正金银行等日本银行的纸币则主要流通于华北和东北地区。本国银行发行的纸币也同样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各省市地方银行自不必说,就是三家国家银行,表面上看每家发行的纸币全国统一,但由于各地的银两和银元千差万别,各分行发行的纸币也只能在分行所在的地区流通。

种类最为繁复的是银两。近代以前,银两几乎是一家银炉一个种类,进入近代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有些地区逐渐统一到一二种上,即使如此,全国的银两种类仍相当可观,“30年代初,有案可查的银两有110种”(12),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列有“各地宝银名称重量表”,总数也在100种以上。与种类繁复相对应的,是每一种银两流通的区域非常狭小。上海、天津、青岛、北京等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大中城市,一般只有一二种,北京流通十足银和松江银,上海流通二七宝银,青岛流通公估足银,天津流通白宝银。而商品经济比较落后的广大农村往往一个小县就有一种银两,如山东胶县流通胶平足银、济南流通山东高边、潍县流通高宝银等等。即使像长江下游三角洲平原,区域经济已有相当的发展,但上海和苏州、杭州、镇江、扬州各地的银两也不一样,苏州流通苏元锭,扬州流通扬曹平银,镇江流通公议足纹银,杭州流通元宝银。银两流通的区域性限制在近代货币中最为严重。

一方面,近代货币的流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另一方面,由于多种货币形态并存,即使同一种货币形态也是多家同时发行,再加上邻近地区货币的渗入,又形成了区域内货币流通的多样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辑的《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1辑),根据1924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出版的《国内商业汇兑要览》编制有“十九省重要城市流通货币的概况表”,清楚地反映了区域内货币流通的多样性。如上海,通用的银币以袁头币最为流行,其次为江南、湖北、广东、大清龙洋,少数北洋、安徽龙洋也通用,墨洋与龙洋同时并用,江南、湖北毫洋均通用,还通行一种当十铜元,甚至有极少数制钱流通;银两虽只二七宝银一种,但平砝(重量标准)却有九八规元、库平、公砝平、申公砝平、漕平、关平共六种;通用纸币的本国银行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广东银行、四明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中南银行、中国实业银行、中国农商银行等,外资银行有汇丰银行、麦家利银行、华俄道胜银行、华比银行、花旗银行、美丰银行、横滨正金银行等。所谓多样性,实质上就是紊乱性。上海作为近代中国工商业繁华之地,货币流通的紊乱性尚且如此,其它地区更可想见。可以肯定,1924年的货币紊乱状况,至1933年废两改元和1935年法币改革前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因为这期间政府并未采取任何整顿货币的措施。

上述五个方面,简单地说,就是本位不明,主辅币不清,发行权分散,形态多样,种类繁多。近代中国宛如一个未加整理的货币陈列馆,各种形态、种类的货币杂乱地堆积在一起,其紊乱的情形几让人无法叙说。

二、货币紊乱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

我们知道,热力学第一定律讨论的是能量守恒定律,即能量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但它可以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而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能量在转化过程中有耗散,这部分已被耗散且不能再转化为功的能量就是熵。美国社会学家J·里夫金、特德·霍华德在《熵:一种新的世界观》一书中说,当熵处于最小值,即能量集中度最高,有效能量处于最大值时,那么整个系统就处于最有序的状态。反之,熵为最大值,有效能量处于完全耗散的状态,那么就是混乱度最大的状态(13)。按照熵理论,能量转化的速度和数量越高,混乱程度也就越大。所以,资源、环境的消耗程度与社会的稳定程度是成反比例的。换言之,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社会对资源的消耗情况来测定社会的稳定状况。从和谐社会构建的角度来说,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高发展、低消耗的社会。但近代中国货币制度极度紊乱,按照熵理论来解析,则与和谐社会反其道而行之,呈现出货币资源高消耗、低发展的特征,严重地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一)大大延缓了中国货币的近代化进程。作为近代工业化大生产产品的银元,在进入市场后应该很快取银两而代之;但是,由于各省自铸银元,成色和重量种类多样,币面价值虽然都是一元,实际价值却各不相同,这就使银元只有依靠与银两的比价才能发挥价值尺度的功能,银两反而由此成为近代必不可少的货币形态,近代化的货币制度因此迟迟不能建立。

(二)烦琐、复杂的货币兑换,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近代中国(银)两、元并行,银(银两银元)、铜(制钱、铜元)并用,实际采用多重本位制。各地各种类的货币画地为牢,各省银元之多自不必说,银两种类更是繁杂,成色和平砝标准千差万别,必须经过复杂的兑换,才能完成交易。由此出现了大量的货币鉴定、兑换机构和从业人员,如公估局、钱庄、兑换店、看银师等等,这是对近代中国稀缺的货币资源的一种侵蚀和消耗,是熵化的过程。而烦琐、缓慢的交易过程,则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减缓了商品流转速度,无疑既与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又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银两是一种秤量货币,成色和平砝标准是确定银两货币价值的依据,银两授受、账务清结都离不开成色和平砝,成色和平砝标准不同,银两的价值也就不同。全国各地不同种类的银两,都有自己习惯的成色,如北京标准宝银十足银,银炉所定成色为98.400,每百两升水5.20两,也就是每锭五十两升水2.60,我们说北京十足银属二六宝,就是依据升水二两六钱而得名。天津化宝也属二六宝。汉口二四宝(银炉定成色98.000)、上海二七宝(银炉定成色98.600)、苏州二八宝(银炉定成色98.800)、宁波二九宝(银炉定成色99.000)等标准宝银名称,都是依据各自的升水数而得名,实际上代表了各宝银的成色。各宝银之间的成色不一样,价值的比较需要有一个中间标准成色,这就是纹银,纹银的成色是93.5374。这个标准成色的宝银实际是不存在的,所以,纹银是虚银成色标准,也是近代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虚银成色标准。实际流通的宝银,成色一般都比纹银要高,都存在升水问题。计算方法是:宝银成色÷纹银成色÷2×100=升水后的银两,如二七宝,98.60÷93.5374÷2×100=52.70,50两计作52.7两,升水二两七钱。当然,即使同为上海二七宝,在实际铸造中,成色也上下波动,成色最好的达98.6819,每50两可批升水2.75两,差的只能升水2.65两,再差则退回不批了。

如果全国各地仅仅是成色不同,而平砝标准(重量标准)是统一的,那么不同宝银之间的换算和价值比较还是很方便的,但是,全国各地的平砝标准有一百余种,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如北京的十足银与天津的化宝,都是二六宝,假如二者的成色正好完全一样,重量都是每锭50两,但二者的价值却并不相等,因为它们的平砝标准不同。一地之内,往往有几种平砝标准同时使用,北京就有库平、公砝平、申公砝平、四两平等,天津则有行平、老钱平、新钱平等,北京十足银库平50两与公砝平50两,价值也不一样,其分别与天津化宝行平50两的比价,自然也不一样。由于各地平砝标准千差万别,银两之间的价值兑换便成为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

汤国彦主编的《中国历史银锭》一书,制有“全国各地主要平码表”,列出全国36个地方63种平砝,这还只是全国实际使用的平砝的一部分,读者可以参阅。归纳起来,分为两大类:官平和市平。官平指官方规定和使用的各种平砝标准,一般包括库平、关平、漕平等。库平是政府征收租税的平砝标准,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都大小不一,中央每两合37.3克,广东则相当于中央库平的1.0126967两,大了0.4736克,是地方库平中最大的,宁波相当于中央的0.988两,小了0.4463克,是地方库平中最小的。关平是海关征收关税的平砝标准,关平比库平大,每两合37.7993克,库平银100两等于关平银98.679两。在实际使用中,各关的关平大小也不一致。漕平是漕米改征白银折合采用的平砝标准,每两合36.65克,比库平和关平都轻,库平100两等于漕平101.757两。在实际使用中也往往因地而异,一般在漕平前标明地名,以示区别,如苏漕平、申漕平等,申漕平每两合36.64克。漕平后来成为民间普遍采用的平砝标准。上述三种官平中,1914年北京国民政府规定租税改征银元,库平的使用逐渐减少,1930年国民政府采用海关金单位征收关税,关平亦随之取消,只有漕平一直在民间广泛沿用。

市平是官平的对称,是各地市场通用的平砝标准,名目最为复杂。钱业之间通行的叫钱平。北京、上海、天津等地通用的叫公砝平,但上海公砝平100两并不等于北京公砝平100两,而等于101.5两,可见标准也不一样。公砝平是钱庄和票号为了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之间计算汇兑价格而专门采用的平砝标准。汉口等地通行的叫公估平,是公估局为秤定银锭所采用的平砝标准。此外,各地都有自己的平砝名称,如重庆的渝平、长春的锦平、广东的司码平等等。标准多种多样,即使当时老于钱业的人,毕其一生也弄不清楚。

在各种平砝标准中,还流行一种虚拟的记账标准,从而衍生出实银与虚银的区别。实银是实有其物,是市面上实际授受的通用银两,如上海的二七宝等。虚银则是宝银的价值符号,是专门用来记账而实际并不存在的虚拟单位,如上海的二七宝记账时就计作上海规元,我们看到“上海规元”这个名称,要知道它在实际中是不存在的,只是虚拟的记账标准。上面我们提到的纹银、库平银、关平银等,实际上都是虚银,其中纹银的作用非常重要,其它虚银的换算都以它为基础。近代比较重要的区域性虚银标准主要有上海的规元、汉口的洋例、天津的行化等。前面我们已经介绍过1856年上海因通货紧张而采用规元的历史背景,但上海规元为什么又叫“九八规元”或“九八豆规元”,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在上海开埠前的道光年间,一切交易均在南市,当时在上海经营豆类(系当时南市商务之最大宗)的东北商人,年终急于收现银回家,对凡付现银者不惜以九八折算,谓之“九八规元”或“九八豆规元”。计算方法是先换算成纹银,再除以0.98:

(98.60÷93.5374÷2×100)÷0.98=53.78两

50两二七宝银记账时就计作53.78两。宝银变为规元,不仅重量(平砝标准)发生了变化,成色也发生了改变,每百两的成色降低为91.66两,规元的重量和成色都不是二七宝固有的,所谓虚银两,就虚在这里。规元自诞生到1933年废两改元,一直行用了76年,地位从未发生过动摇。规元之后,汉口洋商援引沪例制定了虚银记账单位“洋例”,公估宝银98两,除以0.98,合洋例100两,也就是公估宝银50两合洋例51.02两。天津稍后也采用了行化银,白宝100两合行化100.8两,即50两合50.4两。由于上海在近代内外贸易中的枢纽地位,规元不仅在上海地区的商务交易中成为公认的标准货币单位,而且在全国众多的货币种类中成为最有影响的货币单位。规元等虚银两的采用,有助于区域性货币标准的统一,但由于其九八折扣之类的计算方法,纯属权宜之计而推延为一种习惯,并无确切的道理可言,事实上又增加了计算中的复杂性和兑换中的困难性。成色的差异,加上平砝标准的不同,再加上实银与虚银的区别,各地银两之间的兑换,其复杂烦琐几乎令人难以想像。在资金流动的过程中,上海和全国一些大中城市都形成了以上海规元为中心的申汇市场。下面是某年某月某日上海规元与各地银两之间的比价表,由于各地用银季节性不同,地区间的银两比价一直处于波动之中,这又使兑换更添一分复杂。这样的货币状况,已然不是商品经济的润滑剂,而成为了商品经济的生锈剂。同时也十分不利于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关于近代中国有没有形成国内统一市场?何时形成?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很难想象在一个没有全国统一货币制度的国家里会出现一个统一的国内市场,因此个人认为在1933年废两改元以前,中国根本不可能形成统一市场,充其量只是出现了区域性市场,这是由货币的区域性特点所决定的。

(三)不利于统一、公平、高效的财政税收制度的建立,也给各级官员营私舞弊、中饱私囊予可乘之机。“各项税收,民国以来虽逐渐改用银币为单位,但关税之关平银,及田赋之两、石等名称,迄仍存在。”(14)税收单位不统一,各地银两成色、重量不同,往往须辗转折合,给国家税收统计、征收造成极大的困难。如同是关平银,但各口岸关平银与库平银的比率却并不一致,江海关为101.643,江汉关为102.2053,粤海关则为100.840。至于关平银与各地通用银两的兑换率也有差异,少的如厦门的关平银百两折合101.75两,多的如海河折合113.76两,相差达10%以上。

各省纳税的货币不同,折合的方法有别,从而人为地造成各地、各阶层承担的税率差别很大,出现税负不公平状况。兹分别以直隶(河北)和山东为例。直隶纳税向来以库平银计算,自1914年4月起一律改征银元,而民间实纳货币,通都大邑为库平银及银元,偏僻地区则多用银元及铜元。各种货币的折合情形是:1911年,铜元128枚合银元一元,197枚合库平银一两;而1914年,则升为铜元131枚合银元一元,201枚合库平银一两。山东,各税也向以库平银计算,1914年地丁改革后,一律征收银元,民间实纳的货币,多系制钱、银两、铜元,各种货币折合情形:银一两作银元一元五角,平以漕平、济平为最普通,漕平每百两合库平九十八两,济平每百两合库平九十八两四钱;铜元,1911年410枚合银一两,1914年,394枚合银一两,而地丁改章,则以铜元260枚作银元一元。如以铜元来衡量,则山东的税负几乎是直隶的1倍。在相邻的2个省,税率差异如此之大,显然是极不合理的,而这种不合理现象却被不同的地区使用不同的货币而掩盖了。如此高的税负最后却主要落在使用铜元的农村中小地主和自耕农身上,由此加剧了农村地区的贫困化程度。

更有甚者,税吏往往藉两元比价变动、各地货币流通混乱而营私舞弊、中饱自肥。下面是一则典型的案例。税吏持单向某农户收取田赋,税单写明“计纳漕米一升二合”,并注明“每米一石折合五元”,据此,米一升二合折合银元应为六分,然而税吏却藉言以米折银两,以银两折银元,而向农民索取银洋八角(15)。无形中税率增加了13倍,而多征的0.72银元全部进了税吏的腰包。如果币制健全,全国实行统一的货币计征单位,则这样的税收弊端是完全能够避免的。

三、货币紊乱对民生的影响

紊乱的币制、复杂的兑换、各种货币间的比价变动不定等等,对社会民生影响颇巨。

(一)洋厘行市的存在,给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带来种种不利影响

近代中国的货币处于一种无本位的紊乱状态,各种货币形态之间没有主币与辅币之分,因此彼此之间并没有法定的比价,而仅仅依据市场供需状况决定价格的上下波动,其中最重要的是银元与银两(规元)之间的比价,即洋厘行市。银元俗称银洋,与银两的比价一般上下落差不过一厘至数厘不等,所以称为洋厘。洋厘0.72,就是指银元一元合上海规元7钱2分。(16)上海自1856年开洋厘行市,历77年,一直存在到1933年废两改元。1914年以前,洋厘行市分鹰洋和龙洋两种价目,1915年变为鹰洋和袁头币两种,1919年以后,无论鹰洋、龙洋及袁头币一律并用,只开袁头币一种价目,洋厘行市完全统一。洋厘行市每日不同,涨落不定。洋厘涨,意味着银元的需求增加,银元对银两的比价上升,洋厘落,意味着银元的供应增加,银元对银两的比价下降。钱庄藉洋厘的涨落在两、元兑换中获利,而工商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则由此遭受种种不利影响。

农产品的采购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每年的5、6月是茶叶和丝茧的上市季节,而10、11月则是棉花和粮食秋收的季节。在这两个季节,由于需要大量采购农产品,而对农户支付的都是银元,导致对银元的需求急剧增加,洋厘亦随之上扬。从1922-1931年十年来上海银元输往内地的月平均数和洋厘季节指数,可以清楚地看出洋厘涨落的季节性。见下表:

4月份银元输往内地的数量并不大,但洋厘指数反而最高,这是由于未雨绸缪,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工厂和商人已经开始预备资金。12月份洋厘指数并不高,但输往内地的银元数量却很大,这是因为年关结账期近,上海与各埠的资金往来频繁,既有输出,也有输入,银元供需平衡,因此指数并不高。洋厘上涨,同样数量的银两兑换的银元比洋厘低落时就要少,如果原来存入钱庄的是银元,记账时根据洋厘兑换成银两(存入银两才有利息,所以不得不兑换成银两记账),现在又兑换成银元,损失就更大。如果提前在洋厘未涨时就兑换成银元,则资金又被搁置,出现资金周转不灵。对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工厂和商人来说,洋厘损失总是无法避免的,只能眼睁睁看着钱庄盘剥而无能为力,企业生产还没有开始,成本已经上升,无形中增加了经营的困难性。为了摆脱这一困境,上海钱业市场曾针对5月份的茧汛,在现洋行市之外,分别于阴历年初和3月初又开设3月底交割和4月半交割的期洋,这样,“(届时)则茧汛厘价是否高涨,茧商可以不问”,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洋厘季节性上涨的风险。但是,由于管理不力,期洋行市投机猛烈,不久就被禁开,而“期洋暗盘,仍不能免”,“故此种期洋暗盘,在目前币制状态下,殊为事实所必需。若较以前期洋公开时代,殆不失为上海金融上之一种进化也”(17)。洋厘行市给工商经济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真令人有啼笑皆非之叹。

洋厘行市的存在,之所以会造成人们手中货币价值的变化,关键在于人们不得不因为不同的用途而经常进行两、元兑换。大宗和批发贸易多使用银两,小额和零售交易以及日常生活则多使用银元;进出口贸易和与外商的交易都使用银两,而与内地特别是广大农村的交易则多使用银元。此外,在一些具体支付上,还有种种习惯上的规定,如购买土地、房租等则要求支付银两或以银两计算。这使商家和企业的收支出现四种情况,一是收支的都是银两,二是收支的都是银元,三是收进的是银元,支付的是银两,四是收进的是银两,支付的是银元,后两种都存在洋厘问题。如丝茶等出口贸易,收进的是银两,支付的是银元,“故我国业对外贸易者,除货价之涨落外,一方既须受金银比价之危险,他方复须负两元比价之危险,层层剥削,在在堪虞。商人多意外之危险及不当之损失,中国商业安有发达之望”(18)。货价涨落,是指买进的价格有时高于卖出的价格,造成亏本。金银比价之危险,是指进口货物以黄金计值,而出口则以白银结算,当时国际上金贵银贱,价格即使不变,而外商支付的银两数已然减少。两元比价之危险,即是指出口贸易旺盛时,总是洋厘上涨,收进银两和支付银元的一进一出之间,无形中已遭受损失。而进口批发商(如外国百货等),则收进的是银元,支付给洋行的是银两。进口旺盛,洋厘一般趋向下落,而银两却因金贵银贱支付增加,两元兑换中亦遭受不可避免之损失。所以,两、元并行,国际通行金本位、中国实行银本位,致使中国经营对外贸易的商人必须承担商品价格、洋厘涨落以及金、银比价变动等多重风险。此外,象新建企业,股东缴纳的多是银元,而购买土地或缴纳房租支付的又是银两,也需要进行两元兑换,洋厘的下落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洋厘行市的存在,也给投机提供了空间,投机者往往在银元用款高峰,故意哄抬,而在洋厘下落时,进一步打压,从中牟取暴利,工商业者则因此遭受更大的损失。

企业和商家的收支一般是通过钱庄和银行而完成的,但钱庄和银行不可能承担洋厘涨落造成的损失,所以钱庄在客户存入银元时,要按当时的厘价减去一毫二忽五(即0.00125两),再折算成银两,客户支付时,又要按当时厘价增加一毫二忽五,再折算成银元。银行也有类似的规定。这“从一般工商业者之观察,则只有损失而无利益”(19)。钱庄从中收取固定的兑换费,只有利益,没有损失。

此外,洋厘行市的存在,还使企业的会计制度难以统一和准确,无论进货成本、销售市价还是损益得失,计算都颇多困难。为了同时应付不同用途或者规避洋厘风险,企业常常不得不进行银两和银元的双重准备,等等。无疑,洋厘行市给工商经济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是多方面的。

由于两、元并行,商人、企业往往需要在银行钱庄开两个账户:一个以银两为单位,一个以银元为单位。银行钱庄也须要保持两种准备。而当时的惯例是钱庄和外国银行对于银元账户,不付利息,金融机构保有的银元,因此无法生息。华商银行在吸收银元存款时须向客户支付利息,无形中增加了中资银行的运行成本。外资银行多银两存款,由此使中外资银行竞争处于不同的起跑线上。而两种准备也使部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造成部分资金的浪费,从本质上说进一步强化了近代中国金融抑制。

洋厘行市对人们日常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样是相当深刻的。人们领取的工资薪水一般都是银元(还有铜钱,进一步分析见后),而“所有一切支出,实大都直接或间接用银两支付”。直接用银两支付的有房租、房捐、电灯、电话等项,这“通常已约占每月生活费三分之一”。其它日常生活用品,销售商在定价时“亦不能不受当时两、元折价之支配”,所以说实际上是间接用银两支付。而且,为避免厘价跌落所造成的损失,销售商“往往有预将各货售价略为提高者”(20),把损失转嫁给消费者。对于每月工资不过10元左右的广大劳工阶层来说,洋厘的下落无疑意味着生活水平的降低。1932年,因受日本侵华战争“一二八”事变的影响,上海工商业停顿,本埠对银元的需求减少,而江浙农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往年热闹的茧汛不再出现,内地对银元的需求亦大为减少,致使洋厘暴跌。本来洋厘有涨不过八钱、跌不破七钱之说,几十年洋厘行市的历史亦确是如此,但1932年一开市,就一路下跌,4月是洋厘上涨的季节,竟跌破七钱大关,“创空前未有之新记录”(21),6月更跌至6钱8分8厘。洋厘的持续大幅下跌,使广大劳工阶层“不知不觉中,收入又跌去百分之五”(22)。收入本就微薄可怜,复遭此打击,生活之艰辛可想而知。

(二)银价、铜价、物价大幅度变动,使老百姓深受双重通货膨胀之害

在1935年11月法币改革以前,中国货币体系采用的是银铜并用制。1900年以前是制钱,之后铜元大量铸造取代了制钱。但制钱、铜元不是银两、银元的辅币,它们的比值无内在联系,各成体系,各有自己的流通范围,各受供求规律的影响,银价及铜价的变动各有其原因。中国广大内地及城市中下阶层使用的货币主要是铜钱,因此银价、铜价、物价变动,必然直接影响人民的实际购买力。

1840-1935年银铜比价经历了如下不同的阶段:

1.1840-1856年,由于白银大量外流,一度出现“银荒”,导致银贵钱贱。1844年王庆云描述当时的情形为:“至今日每两易钱二千,较昔钱价平时盖倍之,较贵时几及三倍。”(23)1846年包世臣也提及“南方银一两皆以二千为准,北方闻更增于此。”(24)据清代各省督抚奏报档案资料记载,到1856年前后,南方各省银一两可换制钱2000文左右,而北方则超过此数,最高有达到银一两换钱2700-3000文者(25)。

2.1857-1867年,银钱比价有所缩小。随着鸦片贸易的减少和正常对外贸易的渐次展开,作为平衡国际收支的结算硬通货之一,白银大量流入中国,银钱比价稳定在上海规元银1两合制钱1100-1300文(26)。

3.1870-1900年,钱贵银贱。19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放弃复本位,采用金本位制,国际银价逐年下跌,从1870-1900年银价下跌1半以上。但制钱对银两的比价却上升了,1870年上海规元两可换钱1556文,至1900年则升至1222文(27),由以前的银贵钱贱一变而为钱贵银贱。

4.1900-1930年,铜贱银贱。由于各省滥铸铜元,引起铜元急剧贬值,虽然国际银价除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随国际物价上涨而上涨外,其他时期则一直是下跌不止,导致铜元贬值更猛。

5.1931-1935年,银贵铜贱。1931年9月英国放弃金本位,随后各国也纷纷放弃,国际银价由跌转升,1934年美国实行购银政策后,银价更是加速上扬。铜元基本持平,但反应在比价上则是银贵铜贱。而此时由于银行券的大量发行和社会广泛接受,铜元在实际生活中的使用已不如前期普遍。

由此可见,从1840年到1935年底近100年的时间里,中国除了个别时间出现钱贵银贱外,长期趋势是银贵铜贱。由于缺乏完整的统计资料,我们无法对这100年的银铜比价进行准确、全面的定量分析,但我们依然有理由相信,下图基本能反映中国近代银元与铜元比价的总体走势。

图1 1903-1925年上海银铜比价变动趋势图

资料来源:1903-1911年,见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三联书店1964年版,第357页;1912-1925年,见《中华年鉴》(英文),1936年版,第188页。(注:银铜比价指1银元兑换铜元数。)

由上图可知,从1903-1925年银铜比价不断上升,1920年后上升趋势加快。1925年银铜比价达240,较1903年80的兑换率整整上涨了2倍。换言之即铜元贬值了2倍,这是铜元通货膨胀。20世纪铜元急剧贬值,引发铜元通货膨胀与各地私造滥铸、过度发行有关。1900年广东造币厂在开铸重约二钱的当十铜元(“当十”即一枚铜元当制钱十文行使)时,曾试图与新式银元制度建立联系,币面印有“每百枚换一圆”及英文“广东一仙”(Kwang tung one Cent)即一分字样。但铸造一枚当十铜元,成本仅为制钱六文许,即铜元铸造成本仅为制钱的60%,发行者藉此可获取巨大的铸币税利益。大利所驱,各省纷纷仿效,竞相大量铸造,铜元很快便供过于求,原来的比价无法维持,市价每况愈下,大幅贬值。民国建立后,这种状况有增无减。“各厂都由军阀把持,此辈视币厂为利数,但图多获赢利,供作战之需”,铜元成色愈来愈低,重量越来越轻,数量愈来愈大,截止1917年,铜元已达300多亿枚(28),还不包括民间违法私铸的。铜元与银元的比价一路下泻,迭创新低。对广大的劳工阶层来说,银元的价值已嫌过巨,不适于日用,他们要把银元在烟纸店兑换成铜元,才能行用。因此他们既要承受因洋厘涨落而造成的生活水平无形下降,又要遭受铜元贬值与银铜比价不断拉大,铜元实际购买力大幅度缩减的损失。

与此同时,以银计的中国物价在1931年以前一直呈温和地上涨态势。见天津批发物价指数图。如果以1926年物价指数为100,则天津批发物价指数由1913年的67.18升至1931年的122.55,上涨了182.42%。

图2 1913-1931年天津批发物价指数

资料来源:《南开指数资料汇编》,统计出版社1958年版,第12页。

由于使用铜元最多的是升斗小民,因此近代中国普通百姓深受铜元贬值和物价上涨双重通货膨胀之害,他们辛劳所得被转移到用银者(富人)、用金者(通过对外贸易而被转移到金本位国)手中。正如梁启超痛切所陈:“受害最剧烈者则内地小农小工也,夫小农小工,国之石民也,而且胼手胝足,终岁勤劳之所得,仅数月间而为政府之恶政取其泰半,其祸烈于洪水猛兽,而其惨过于兵燹矣。”(29)可见,货币紊乱给人民生活造成的伤害是多方面的,也是深刻的。民不聊生,人们纷纷揭竿而起。除了战争、革命,在20世纪20-30年代,城市工人阶级为了提高工资,改善生计,进行了一系列的罢工运动。

注释:

①杨格:《1927-1937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陈泽宪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71页。

②关于近代中国货币问题,较有影响的著作有: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黄山书社1986年版、彭信威《中国货币

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千家驹、郭彦岗《中国货币史纲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等,均专辟“中国近代的货币”一章予以简要描述。其他还有:献可《近百年来帝国主义在华银行发行纸币概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对外资银行纸币进行专题研究;汤国彦《中国历史银锭》较详细地描述了近代中国银两的种类、名称、成色、重量等。这些研究对于我们廓清近代中国货币构成、货币体系的运行及其特点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③古代中国在长达二千多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制钱制度。自明末以降随着白银的日益普遍使用,清朝转变为银两与制钱并用。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铜元取代制钱,制钱制度彻底崩溃,在市面上只有极少流通。

④《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4页。

⑤转引自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黄山书社1986年版,第114页。

⑥《银行周报》第16卷第2号,1933年1月26日。

⑦《中国银行行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版,第58页。

⑧此外,美国贸易银元以及南美、智利、秘鲁等国银元也都在近代中国流通于一时一地。

⑨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第108页。

⑩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资本主义国家在旧中国发行和流通的货币》,文物出版社1992年版,第6页。

(11)参见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第124页。

(12)贾秀岩、陆满平:《民国价格史》,中国物价出版社1992年版,第54页。

(13)[美]J.里夫金、特德·霍华德:《熵:一种新的世界观》,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8-29、39页。

(14)《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四)”,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62页。

(15)李芳:《中国币制统一论》,北京大学出版、商务印书馆代印,1918年,第56-57页。

(16)洋厘价格确定的依据是:袁头新币每元含纯银库平6钱4分零8毫,折合上海规元银为7钱1分2厘8毫4丝,每元含铜7分9厘2毫,合规元银1厘8毫2丝8忽,每元铸费纯银6厘,折合规元银6厘6毫7丝4忽6,因而新袁头币每元之实际平价为规元银7钱2分1厘3毫4丝4忽6,以此平价为基础,洋厘市价常在7钱2分左右。

(17)《银行周报》第12卷第11号,1928年3月27日。

(18)《银行周报》第17卷第10号,1933年3月21日。

(19)《银行周报》第16卷第27号,1932年7月19日。

(20)《银行周报》第16卷第29号,1932年8月2日。

(21)《银行周报》第16卷第16号,1932年5月3日。

(22)《银行周报》第16卷第26号,1932年7月12日。

(23)王庆云:《石渠余记》卷5,《纪银钱价值》。

(24)《安吴四种》卷26,《致前大司马许太常书》。

(25)转引自萧清编著《中国近代货币金融史简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页。

(26)(27)转见郑友揆《中国近代对外经济关系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149页统计表。

(28)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第127、189页。

(29)梁启超:《各省滥铸铜元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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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谐:货币失调与近代中国经济、社会民生_银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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