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民俗旅游资源及其开发_民俗论文

梅州民俗旅游资源及其开发_民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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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民俗旅游资源是指那些能够吸引旅游者,具有一定的旅游功能和旅游价值的民族间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习俗〔1〕。当今世界, 随着经济收入和文化素质的提高,人们对旅游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从“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旅游心理角度看,游客尤其国外和境外游客,多向往古朴自然、富有异域情调的民俗风情及各种民俗事象。这为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提供了极好机遇。90年代以来,尤其是“’95中国民俗风情游活动”之后,我国各地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取得了长足进步。

地处广东省东北部的梅州,是广东省接壤赣、闽的内陆山区。作为粤东区域中心城市之一的梅城,历史悠久,置县之始迄今已1 500 余年〔2〕。1994年被国家批准为历史文化名城。 梅州是著名近代客家人文中心,现有客家人口450万,占全国客家人的1/9, 而迁居国外的梅州客家人达110万,是名副其实的“华侨之乡”。 客家民系保留了中原先辈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及处世观念,造就了浓郁的客家民俗。客家人民尚礼义,重文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使梅州成为享誉世界的“文化之乡”。梅州曾于30年代孕育了“亚洲球王”李惠堂,早在1956年就被国家体委授予“足球之乡”,现今足球运动相当普及。“华侨之乡”、“文化之乡”和“足球之乡”的“三乡”美称及其特定内涵的构筑梅州民俗旅游资源突出特色和基本内容。

2 梅州民俗旅游资源的特色

2.1 鲜明的客家生产、生活习俗和民俗意识

据研究〔3〕,客家人原籍中原地区,肇始于秦汉, 形成于公元四世纪至十三世纪末,为避战乱和灾荒,大批南迁,前后经历约千年,遂渐定居于闽、赣、粤、桂、湘、黔、川以及台等9省区的170多个县(市)。在当时当地官府注籍中被称为“客户”,以区别当地居民。这就是客家人作为汉族的一支特殊民系的渊源。目前,全国约有客家人4 000 多万,梅州则多达450余万,成为客家人最大的聚居地, 享有“世界客都”美称。由于历史上的迁徙组织性和群聚性,山区地形的相对封闭性,加之人口数量大,集居梅州的客家人仍保留了先辈的种种生产生活习惯,构成独特的客家民俗旅游资源。突出表现为:农业生产工具上多为水车、碓、砻等传统中原耕营具。节庆习俗中突出的有正月二十“补天穿”、五月五端午节挂葛藤、六月六敬公伯公王、“七月半”扛仙师、年底入年卦等。婚俗中兴盛“大行嫁”,其礼之繁琐,仍习古遗。广大农村“六礼”、“三帖”之俗风行。

梅州客家人传统文化意识中,表现三个鲜明特点,即强烈的族源观念;高度重视“节”的价值和严格的自强、自律精神。以上述为基础,梅州客家人形成了强烈的爱国主义观念和民族自信心,形成了“重名利、薄权利”、“重孝悌、薄强权”价值观。

2.2 突出主料、原汁原味的东江菜系

客家菜,又叫东江菜,是广东菜的三个流派之一。由于群集迁居原因,从人数演变看,客家人后来“反客为主”,故饮食习惯不易同化,中州古食特色得以保留;就地理条件和产物言,东江地区与客家祖籍的中原地区均属内陆腹地,故入馔的副食主为家养禽和山间野味,海鲜产品较少。有“无鸡不清、无肉不鲜、无鸭不香、无肘不浓”之说。东江菜基本特色是:用料以肉类为主,水产品较少;突出主料,原汁原味,讲求酥软香浓;注重火功,以炖、煲、跼见称,尤以砂锅菜见长;造型古朴,乡土风貌明显。此外,讲究药用膳食,如艾草、杜仲入食,讲究时令进补,尤其是“冬至羊,夏至狗”的进补。典型的入食菜有酿豆腐、盐跼鸡、牛肉丸、醋溜鱼、嫩狗肉等,街头小食肉丸(汤)、笋板、“烧卖”等,均充分显示出其古朴归真之风,自成一格。

2.3 嘹亮深情的客家山歌

客家山歌流行于全国客家人居住地区,反映了其宗教、伦理、婚恋等多方面民俗,也是客家文化的宝贵组成部分。可唱可和的客家山歌,在似乎无歌无舞的汉族文化中独树一帜,自然成为来梅游客热爱欣赏和参与的民俗旅游项目之一。上承《诗经》遗风的客家山歌,源远流长,通俗易懂。以情歌为主,又富有浓厚的客家语言与地方特色。其艺术特征表现为:歌词结构严谨,每首四句、每句七字;押韵、平仄严格;讲究结构和表现手法;歌词口语化和形象化。

作为“山歌之乡”的梅州,客家山歌更盛。梅县素有歌手对唱、合唱之习;五华历有每年“七月半打山歌醮”之举。歌仙刘三妹的故事,家喻户晓。建国后,客家山歌得到继承和发展。活动形式由独唱、对唱发展为公开打擂台、大比赛;山歌发展成为山歌剧;歌唱新时代、新生活的山歌剧增。1983以来,“中秋节”被定为“山歌节”,使山歌真正走向旅游市场。此外,梅州客家民间技艺和舞蹈,如烧龙、舞狮、竹马、船灯及各种宗教舞蹈无不充满地方个性。适逢节假,台上山歌或杂艺,台下烧龙或舞狮,令游客争先一试,流连忘返。

2.4 围龙屋——结构独特的客家传统民居

客家传统民居多种多样。其观赏性、文化性和科研性在我国乃至世界建筑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其主要类型有:土楼、一字形屋宇、上下堂方形屋、单门楼合二字屋、四角楼、中西合壁式枕头屋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空间较大、结构独特的传统屋式——围龙屋。它与北京四合院相仿,但又有新发展,成为中国传统五大民居之一。围龙屋布局,以正堂纵轴线为基点,围龙、上堂、中堂和下堂顺次降升。两横屋与正堂平面齐直,每堂坐高由上而下均跌15~20cm组群,采用对称式庭院房屋结构,向前后左右重迭排列,构成全组核心。有两堂(进)两横一围龙、两堂四横一围龙等格式,一般居住数十至几百人。其内设围龙、化胎、正堂、卧堂、客厅、书室、巷道、廊、天井、游路、禾坪、门楼、排水沟、水井、池塘、厕所、杂物屋等。其合理的功能分区体现出较好的人居环境意识,更具防盗、防兽、群体协作等综合实用价值。蛋形哲学符号及成规的公私的俗例、名号,充分表现了客家人传统的宗代伦理观念和尊儒敬佛思想习俗,融传统中原文化特色于一体,也增强了其旅游文化内涵和科研价值。因此,保护古老而典型的各式客家民居,尤其是围龙屋,是开发梅州客家民俗旅游资源的重要前提之一。

2.5 崇文尚武、宗教盛行的文化氛围

渊源中原仕族的客家人一直有“卖田卖屋也要缴子女读书”,以使其“知书识礼”的传统。梅州自宋以来,即曾“五解五科”,文冠岭南,名文人、诗人,代出不穷。如宋湘、黄遵宪等。故历史上遗留的讲(学)堂随处可见,五华长乐学宫就是其一。近现代各类专家学者更难以胜数。改革开放以来,梅州人民尊师重教美德与日俱增。在广大港澳台同胞和侨胞赞助下兴建了大批校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蔚然成风。人们衣着整洁,谈吐文雅,文明礼让,使梅州成为闻名遐尔的“文化之乡”。

客家人尚武历史悠久,其“尚武精神”主要表现在积极从军,以武力救国。因此,革命志士,层出不穷。祖籍梅县石坑的洪秀全即是其中杰出代表。其次,在广大民众中,武术强身健魄风靡。全市“李家教”、“岳家教”、“洪拳”等多种武术活动经久不衰。

儒、释、道三教对客家人的思想都有较大影响。儒教学风、德风代有植根,直接孕育了梅州“文化之乡”美誉。故孩子“破学”时要于孔子神位前祷告,以祈勤学有成。梅州客家人信奉佛教,主要是释迦牟尼的言教。全市相应寺庙数以千计,烧香膜拜的善男信女无数。每年九月十八日“浴佛节”,游人云集,尤为壮观。道教方面,梅州“吕大仙”与泰国的吕祖大仙同宗,常得泰教会支持,每年有孟兰节(七月十五日)普渡亡魂的习俗。宗教信仰盛行,一定程度寄托了客家人的美好愿望,也是形成客家人豁达开怀,善于处世的潜在文化心理根源之一。宗教民俗旅游成为梅州客家民俗旅游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6 名副其实的“足球之乡”

据史料〔4〕,梅州足球自瑞士巴色教会来五华传教始, 已有一世纪,是我国开展足球运动历史最长地区。加之对外来文化的渴求,强身健体的实际需要,足球运动十分普及,运动水平不断提高。解放前即哺育了“亚洲球王”李惠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周恩来、叶剑英等都曾关怀过梅州足球运动发展。目前,全市有68个足训点,22个业余足球班,并成立了自己的足球学校——强民中学,为省和国家输送了大批足球人才,1987年曾获亚洲最佳运动员奖的吴伟英即是其中之一。足球运动的群众性和足球文化的地方性,强烈吸引着港澳客眷和异国他乡游人观赏、参与或研究。

3 梅州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纵观目前梅州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其突出的问题表现为:

3.1 开发经营普遍粗放,缺乏系统性和集约性

潜在的资源优势只有经过合理的开发经营才能转变为经济优势。通过上述资源分析可知,梅州民俗旅游资源核心是客家民俗风情。“三乡”特色突出,层次多样。然而,在目前开发经营过程,由于对民俗旅游的认识不足,开发层次普遍粗放。投入过少,使资源处于损耗性利用阶段。开发经营手段落后,更谈不上深层文化创意。而这一点对旅游城市形象建设来说,至为重要。加之宣传力度不够,丰富的客家民俗旅游资源不被外界传播,致使旅客印象淡薄。例如,梅州城区,作为“世界客都”和全国客家人的“大本营”,理应是客家民俗精华汇聚地,配有相应的市花和象征客家人勤劳开拓的市徽。然而,至今市区没有市徽标注。梅花作为市花已徒有虚名——分散或集中的梅花分布区均不多见。客家山歌仅在传统节日可洗耳恭听,仍没有作为日常民俗旅游资源予以开发。客家菜系品尝开发亦然,以民间和街头路边小炒小卖为主。理论研究的滞后,加之缺乏前瞻经营胆识,使偌大的城区至今没有专门的客家菜馆。相反,川菜馆、粤菜厅、潮州风味则喧宾夺主。由于开发上的粗放,经营上缺乏系统性和集约性便不可避免。这极大地阻滞了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造成民俗旅游经济效益不显。

3.2 与区域人文旅游景源的开发建设结合不够

旅游业开发的实践表明,区域民俗旅游资源作为专项旅游资源固然有它的特殊性,从而决定了其开发经营管理的形式、途径的特殊性。然而,只有与区域人文旅游景源的开发建设相辅相承、密切相合,才能带来良好的客源效应和经济效益。较长时间以来,梅州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与人文旅游景源改造建设相结合总的是远远不够的,主要问题如下。①名为“标新立异”,实为生搬硬套。将民俗旅游称植于室内(其它景源内),有的可行,有的不行。如客家山歌可于宾馆欣赏,节庆、婚嫁习俗基本还可组织专业表演队在专门场地模拟,而围龙屋则只有身临其境,才能体味其所涵建筑艺术和人居哲学文化,生搬硬套,于城区或风景区搞所谓的围龙屋或宾馆以“标新立异”,其结果必然是不伦不类,没有好效果。②有些宗教寺院盲目上马,又与其它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主题背离。如一些修复或新建寺院缺乏规划论证,工程建筑质量粗陋,布局不合理,非但没有弘扬宗教宗旨,还带来与自然风景开发矛盾。特别地,当寺内设施和旅游项目与宗教旨意相背离,往往使游人产生不满情绪,影响风景区整体开发。③为追求票房价值盲目利用现代光电技术,低格调地猎奇,把民俗文化庸俗化。纵观全市大多城镇人文景点,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光短浅,仅注重眼前利益,忽视社会效益,盲目利用现代光电技术现象。大多修建的是色情的或恐怖的所谓“神奇宫”、“地狱探幽”等,内容大同小异。其中大多与区域文化毫不相关。这种仿袭,是民俗旅游开发的大忌,断无长久效益。只有将区域民俗旅游资源与其它景观资源优势合理配置,才能创造区域民俗的美好前景。

3.3 开发经营重点不突出和管理不善

应该说,在开发经营梅州民俗旅游的对外宣传中,“三乡”民俗文化的主题是抓住了的。在开发经营意识上,建设“客都”的重点在全市是吹响了的。然而,对于旅客而言,“客都”——作为民俗旅游开发的龙头的形象和地位却显苍白。据笔者对就读梅州嘉应大学地理系百余名学生的问卷调查统计,43.4%的外地生源(广东省除梅州市之外为外地,下同)不了解梅州客家民俗特定内涵,85.5%不清楚梅州是“世界客都”,本地(含市属辖县)的生源竟有66.7%不清楚梅州有民俗旅游或回答片面。由此推知,文化层次一般的外来旅客的情况更在其下。经对一些外来旅客(不含客家人旅客)谈访,半数以上的人认为到梅游览就是看千佛塔和围龙屋或灵光寺,纯粹认为包含体验“三乡”民俗文化,一睹“客都”风采的不到20%。上述数据表明,旅客对梅州客家民俗缺乏整体把握,更缺乏重点了解,究其原因:一是开发经营管理者的认识深度不够。“今天的文化是明天的经济”,“民俗文化可挖掘、提炼、整理开发经营旅游”的意识浅薄。二是舆论宣传老套,对外宣传少而不力。最新(1995年8 月)出版发行的“梅州商贸旅游图”中没有提“世界客都”和“民俗旅游”二词。三是没有相对集中开放的“样板”。作为“客都”而无“民俗城(村)”,民俗样板旅游地建设滞后,专门旅游观赏不容易。现有民俗资源的经营不善也是突出问题。典型围龙屋保护告急;小炒小卖散漫大刹风景;山歌剧团不送戏下景点;鬼怪人工景点污染都市;寺庙(院)配套设施及服务跟不上;以泮坑为中心的旅游区拟建客家文化中心规划混乱;五指石寓含发愤读书的聪明泉因私人在旁搭台生活而造成水污染;合水湖山建筑与整体规划的不和谐等都是具体表现。

4 进一步开发梅州民俗旅游资源的构想

4.1 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塑造梅州具有民俗旅游特色的“世界客都”新形象

梅州城市是国务院公布的99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其以“客”为特色的历史文化淀积深厚,在大陆独一无二。因此,要密切结合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建设,塑造梅州“世界客都”的崭新形象,以全面启动全市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按1993年第二次编修的梅州城市总体规划,梅城建设的特色是“绿中城,城中水”,特别强调泮坑组建客家文化中心,千佛塔处建成佛教文化小区。笔者认为,此外,还必须从宏观上突出“世界客都”为核心的民俗旅游形象建设。为此,待建的客家文化中心要强调鲜明的客家民俗风情特色。寓客家器具文化、饮食文化、变迁文化、山歌文化于一体。剑英公园内组建客家历史名人博物馆。加强市徽征造和市花——梅花的布局规划。笔者曾建议以白、红、绿3 朵梅花分别象征“足球之乡”、“文化之乡”、和“华侨之乡”,并行为市徽标。文化置于中间,以突出其主体地位,“3”谐音客家音“升”, 示意发展的主旋律。梅花型徽与市花相联系,利于加深游客印象。至于市花布局,可先于街心公园设梅花园,旅游旺季设梅花展。后于一些街道栽培梅花。城市建设中要考虑,通过发展建筑文化,使之成为传递和展示“客性”信息的精致名片。旧城区改造中,要尽量保存其中寓含民俗事物的景点,如孔子庙、人境庐等。

4.2 增加投入,抢修一批体现民俗的人文景观

由于物随岁移和交流同化,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中突出的实际问题之一就是抢修和保存典型的问题。这一点在城市和乡村显得同等重要。对于城市,主要压力来自旧城改造和新城规划的不妥。对于乡村,影响主要来自人为的随意破坏。两者都存在增加投入,亟待保护的问题。为此,要充分利用侨乡优势,由地方政府扶助,广开渠道,采取责任、利益挂钩的做法,进行有效的抢修和合理的开发经营。五华李惠堂故居、大埔张裕旧居、梅县中西合壁的联芳楼、平远谢氏宗祠等均属这样的景点。它们虽基本属县级文物,但由于投入少,修缮未及,自然侵蚀严重,景观质量剧降。

4.3 量力而行、系列推出

梅州属内陆山区,地区经济落后,靠短时间大量投入改善民俗旅游环境困难。因此,开发中要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紧紧抓住“三乡”主题、“客都”中心,逐步序次推出民俗旅游专项经营项目。眼前可采用流动客家民俗表演队方式走近自然景区或人文景区表演,甚至赴外地旅游城市表演以引起注意、扩大影响。进而通过建民俗村形式集中再现民俗建筑、民居陈设、表演民间绝技和民俗生活。最后力图从多角度、多层次表演区域人民的生产、生活和文化艺术活动,同时提高旅客的参与度和娱乐质量,扩大对民俗旅游工艺品的生产销售。深圳民俗文化村是这方面成功的范例。诚然,梅州与深圳区位条件、城市规模性质不一样,梅州的民俗开发更应突出“客”性,项目精炼和规模适度。

4.4 加强宣传,注重理论研究,搞好规划

梅州客家民俗资源开发缺乏广度,深度和影响力,与宣传欠佳有直接关系。据最新资料〔1〕,1996年1至8月份, 梅州市接待海内外游客45.2万人次,其中潮汕游客6万人次,占13.3%。 若包括来自各方的客眷,估计占25%以上。可见,其客源以潮汕和他乡客眷为主体。因此,今后宣传的重点首先是省内其它地区,尤其是珠江三角洲等富裕地区。其次是相邻的江西、福建两省。其中利用经龙川沿京九线组织的革命老区观光,是“引进来、走出去”的宣传途径。宣传形式上要多样化,广告策略采用全面出击和重点突破相结合。还要利用4 年一度的国际客属恳亲大会以及各县市举行的客属联谊活动进行民俗旅游产品的促销和开发招商。

梅州民俗研究近几年有所升温,但民俗旅游专门研究尚十分浅薄。因此,加强理论研究,势在必行。要在吃透政策、尊重民俗心理前提下,由有关专家指导,积极开发民俗文化资源,弘扬民俗文化主旋律。同时,通过科学规划,与区域其它旅游景观开发改造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合理分工,以取得旅游经济规模效益,使梅州民俗文化流光溢彩,客家民俗旅游走出困境,走向世界。

来稿时间:199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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