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信用道德建设_市场经济论文

论社会主义信用道德建设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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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理道德的意义上看,所谓信用是指诚实守信、说话算数,能够自觉履行与人约定的事情而取得的信任。信用道德是指人们在处理彼此的交换关系或交往关系时必须坚持的伦理理念、道德规则和行为模式。这也可以说是建立和达成契约关系或交往关系的双方对契约或诺言应当持有的道德立场和道德态度。其基本内容就是讲“信誉”或恪守诺言或“兑现承诺”。休谟将此视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道德律之一。由此道德律或基本伦理原则也可引伸不少具体的行为规则,诸如“诚实守信”、“不背信弃义”、“不违约毁约”等等。这些原则和准则为人们所内化和奉行,便是讲信用的道德。信用道德是人与人之间建立广泛信任关系、实现分工合作的价值前提和基础,也是节省交易费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的社会资源。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种信用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信用道德的支撑,然而,当前我国的信用资源十分匮乏,信用道德失范现象普遍,信用“污染”严重,已日益成为阻碍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的“瓶颈”,成为以德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消极因素。信用道德缺损所造成的损害,已经越来越严重地祸及政府、企业和个人。因此,大力加强社会主义信用道德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全民的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加强信用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加强信用道德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这是由市场经济承认人们的独立利益及独立财产所有权的合法性和商品等价交换原则的本质决定的。市场经济发生作用的必要前提是参与各种经济的人们都是为谋求自身利益而活动、工作的,而信用关系则是保持商品交易正常运行的基础。如商品的赊销、合同的签订、货币的信贷、债券的发行与偿还以及各种交易中的延期或分期交付等等,都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发生的交易行为,如果有一方不守信用,等价交换关系就会受到破坏,产生一系列不良影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交易关系的复杂化,信用关系便成为维系市场交换关系和正常有序的市场秩序的基本准则。因此,诚实守信既是市场经济中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也是一个人、一个企业乃至社会道德文明的标志。发达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有良好的信用秩序,这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本质规定。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守合同任意变更毁约、贷款诈骗、逃废债务、欠账不还、偷税漏税、非法交易、假冒伪劣等等无信用行为,已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这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和经济运行环境的不良,直接影响社会投资和消费,阻碍了国企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所以,发展市场机制,建立信用体系,培育良好的信用道德是当前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必须尽快解决的一个重大而迫切的问题。

2.加强信用道德建设是维护党和政府信誉,提高党和政府威信的重要保障。首先,诚实守信是执政党的党风和人民政府的政风的核心内容之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区别于资产阶级政党和资本主义国家政府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忠诚。它们除了为人民谋利益之外,绝不谋自己的私利,因而不必也决不允许对人民采取资产阶级政客所惯用的那一套欺诈行径。因此,诚实守信是党和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宗旨所要求的行为准则。其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要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诚信精神,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谋利益,用实际行动不断巩固和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恪守诚实守信的道德来对待人民的事业。要实事求是,光明磊落,老老实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决不允许编造假数据、假经验、假典型欺上瞒下,沽名钓誉;决不允许对成绩大吹大擂,对问题遮遮掩掩;决不允许做出根本不打算兑现的许诺。实践证明,党和政府的信誉越好,广大党员干部的诚信品质越强,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就会越高,从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会贯彻得越好,相反,就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从而削弱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

3.加强信用道德建设是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应对入世挑战的迫切需要。WTO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也是建立在规则和信用基础上的。讲信用、重信誉是国际交往中的首要信条。在注重信用的国际环境中,信用将成为竞争中的主要因素,而一个国家的信用意识和信用体系则是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一个国家的信用匮乏,不能遵规守诺,不仅会陷入不断的纠纷争端之中,逐渐失去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国内市场的吸引力,而且会在世贸组织的制订规则、多边谈判中逐渐失去发言权和影响力。这就要求我国加强信用建设,改善信用环境。作为投资软环境,信用环境是最重要的因素。因为投资者首先考虑的是资本安全和风险,而没有信用被认为是最大的风险。“失信”是市场经济操作系统中最具破坏性的“病毒”。没有信用环境,商机再多、政策再优惠也不过是多了几个美丽的“陷阱”。所以,中国入世,信用道德建设极为迫切。

二、现阶段我国信用道德的失范及其根源

目前,我国信用道德失范现象是多方面的,几乎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企业为获取短期利润,不惜以损害企业信誉为代价,对经济合同违约甚至进行经济诈骗;企业之间的三角债普遍,相互拖欠严重,经济纠纷增多;生产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各种欺诈和欺骗行为,以及虚假广告、产品质量低劣;个别地方政府的有意欺骗、政策的朝令夕改、失职渎职等政府无信行为所造成的政府信誉危机;个人与某些政府官员之间的权钱交易,个人与个人之间缺乏信任感,甚至流行“杀熟”等等。一些人对道德失去信任,以不道德手段谋取利益作为普遍的行为准则。凡此种种,实质上都是没有履行对社会对他人的承诺和责任,是信用道德失范、社会信用危机的具体表现。

信用道德失范、社会信用严重恶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首先是使企业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能正常进行。由于拖欠导致的连环拖欠,使企业资金周转受阻,生产无法正常进行;其次,信用不足抑制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和消费需求,使消费受阻,从而也使经济增长失去必要的消费拉动或消费支持。第三,大量的呆帐、坏帐及较高的信用风险阻碍了银行正常业务的开展。目前国有银行大量存款找不到适合的贷款对象就是极好的证明。第四,更为严重的是,经济领域的信用危机还蔓延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猜疑、戒备和不必要的防范,恶化了人际关系,使得社会伦理道德滑坡,精神文化失衡,扭曲了人们的荣辱感,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整体社会创新的精神受到严重损害。

我国信用道德失范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社会转型期引发的价值观紊乱及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当前,我国信用道德失范现象是社会由旧的价值体系向新的价值体系转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传统的价值体系倡导的是一种整体至上、贬低个体、重义轻利的价值观,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利益差别不大的社会环境中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但其压抑个性、否认个人利益的缺陷也是存在的。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环境中,传统的价值观念开始转变,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建立,理论上有一些一时还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政治上和具体制度上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在利益多元、价值多元的情况下,道德价值尺度和价值标准呈多层次、多样化以及相对化趋势,这就往往引起人们价值观念、思想道德观念及行为的冲突与碰撞,是非善恶界限模糊,从而在一些人中产生种种思想上的困惑和心理上的失衡。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存在,特别是在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监督不得力、宏观调控不及时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商品交换原则的泛化,导致商品、货币的拜物教;利益多元和利益驱动使个人逐利欲望强化,事实上存在的不公平和不正当竞争导致分配不公的扩大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在一些人中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抬头。这些现实生活中的不良现象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所倡导的东西发生严重错位,不能不引起人们的种种困惑。在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价值观的诱导下,一些人经不住诱惑,背信弃义,以欺诈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去追求自身利益,这是当今社会信用道德失范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社会信用伦理制度不健全。在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时期,经济主体间的往来主要由政府一手调节,无所谓信用问题。因此,与商品生产相适应的契约关系、信用关系在我国没有得到充分发育,完全不能适应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需要,这就形成了目前难以摆脱的“信用道德困境”。当前,我国社会信用制度的不健全,突出表现为一方面是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严;另一方面,守信的收益不明显。这就使得经济学中所讲的“格雷欣法则”发生作用,出现类似劣币驱逐良币(假货驱逐真货)的现象,导致信用优良的经济主体退出市场或者自动放弃优良原则。比如,有的国有企业欠贷款不还,银行却不能处罚它们,最后划为呆帐、坏帐一笔注销,这种企业从中获利,别的企业就会效仿,因为任何企业或者个人,都是“经济人”,在做出某种行为时,都会进行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对失信者不重罚,使失信者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即失信有利可图,企业或者个人当然会有一种失信倾向或冲动,这是体制对人们行为的不良诱导。此外,对于那些讲求诚实守信的企业或个人,由于缺乏相应的信用评级机制,信用好的与信用差的企业难以区分,信用好的企业并不能在股票发行、企业债券认购、银行授信额度、优惠贷款利率等方面获得鼓励,体制设计上缺乏信用意识。这种缺陷将会危害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从而导致信用失范。

第三,社会信用法制不完善。现行的法律对契约关系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不够。如对企业转移贷款、废逃和悬空金融债务的行为,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缺乏法律制度的威慑力;债权保全起诉时间短,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在判决执行上软弱无力,结案率低,致使一些债权案件“输了官司赔钱,赢了官司也赔钱”,不仅挫伤了债权人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而且也形成了对违约者利益的“反向维护”,助长了违约失信行为。

除此之外,道德教育的弱化、脱离实际,忽视人们的诚信意识和诚实品质的培养,也是导致信用道德失范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信用道德建设的主要途径

探讨解决信用道德失范的对策,仅仅从道德的角度着眼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还必须注意从影响信用道德生成的基础性要素和制度性要素等方面着手。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信用道德建设方面应当采取的主要对策是:

1.大力加强信用道德的宣传和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人们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感,不是自发形成的,它必须采取教育的手段,通过有意识地培养,通过行为主体由不自觉到理性自觉、再到情感自愿的升华才能逐步形成。因此,必须把讲诚信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采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大力宣传信用道德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推进社会进步、维护良好人际关系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让人们认识信用的经济价值和伦理价值,从而使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并逐渐地转化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守信获利受敬、不守信用则寸步难行的氛围。

2.强化政府信用建设,抓好领导和干部的率先垂范。“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1]政府信用问题对整个社会信用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它直接影响和左右社会的信用环境。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滞后,使政府行为出现某些失范,如执法过程中权力滥用、权钱交易、有法不依、有禁不止、执法不公、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至上等等;一些政府不恰当地介入经济活动,自己给自己担保,最后说不管就不管;政府项目批了,但资金迟迟不按合同约定投入,而是“钓”银行或者外来投资者的钱;一些政府招商引资时热情周到,开出许多优惠条件,但等投资者资金到位后,却不兑现承诺甚至搞起吃、拿、卡、要等不光彩行为;政府政策没有连续性,朝令夕改,说变就变,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新官不理旧事”,一届政府一朝政策,常常是重打锣鼓再开张。这些政府的失信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影响了政府信誉形象,导致了整体社会信用的滑坡,所以,信用道德建设应当首先从政府做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和干部都要深刻认识信用道德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维护好环境对吸引国内外投资和加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软环境比硬环境更重要的意义,树立自觉尊重并恪守信用的意识,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同时,政府要制止自己的打“白条”行为和“乱收费”行为,克服官僚主义、惩治腐败,杜绝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通过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信守承诺和实干精神,来维护执政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几十年奋斗所建立起来的整体政府信用,取信于民,促使民众自觉形成诚实守信的意识。

3.加强法制建设,切实保障社会信用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都要靠法律来维护。信用作为社会伦理和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不仅要靠正确的道德理念,包括社会舆论来维系,还需要用制度和法制的力量来保证。加强法制建设,一要从立法上加快建立健全信用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我国民法及相关法律中有关债权保护的法律规定,确保信用关系中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并强制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同时对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制定更为严厉的赔偿规则,完善刑法中对欺诈和非法侵占等恶意背信行为的有关规定,依法惩治此类犯罪。二要切实加强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加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加大反腐败力度。特别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和执法的落实到位,根除执法不严导致法律弱化,进而使信用夫范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信誉。通过遵纪守法培养人们的信用意识。三要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各种行为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监督、舆论和行规约束作用,配合法律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4.逐步建立奖罚分明的社会信用制度,从制度上鼓励“守信”,拒绝“无信”。在美国,每个有经济活动的人都有一个社会安全号,国家设置专门机构,把每个人的情况纪录在案,任何一个信用不良的人都会寸步难行。在中国,由于传统上我们不是一个契约国家,个人的信用几乎全凭个人的内省来约束,虽然这些年也有了一些有关个人信用的制度,如个人储蓄实名制度就是一种建立和维护个人经济信用的具体制度,但总体来看,我国信用制度的缺陷和信息传递的不对称性还是比较大的,根本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在我国尽快建立一套系统的信用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现代社会信用制度,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每个公民都只能用实名和终生信用代码谋取职业、开设银行帐户、存款、借贷、消费信贷、租房、注册公司、经营企业和进行其他交易活动;二是资信评估机构根据金融、税务、工商行政管理、法院等机构及用人单位、业务往来人提供的信息掌握每个企业和个人的资信情况并予以评估;三是任何人都可以向资信评估机构征询任何一个他准备与之交易的企业或个人的资信情况,以决定是否与之交易或以何种方式交易;四是对某项交易没有把握的交易者,可向信用担保机构寻求担保;五是对有不良交易行为或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资信评估机构给予不良信用记录,有权管理机构视情况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吊销银行帐号乃至永远不得重新注册公司、永远不能申请银行帐户等惩罚。通过制度安排,其一,在全社会营造守信与效益相一致的社会氛围,确保人们能够通过正当手段获得自身利益,促使企业和个人重视自己的信誉;其二、确立“诚信有用”的价值观念,以赏罚严明的机制来调节分配的公正。不仅要给守信者以制度和道义上的支撑,而且给失信者以物质和精神上的惩处,使之成为事实上“吃亏者”,在整个社会树立“德行既是美好的,又是有用的”价值观念,从而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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