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妇女指导委员会性质分析_地方领导论文

抗战时期妇女指导委员会性质分析_地方领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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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10)03-0083-08

全面抗战时期,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妇指会”)受到各个党派和民众团体的拥护,被公认为全国妇女工作总机构。关于妇指会的性质问题,目前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台湾方面,梁惠锦指出,“严格说来,领导全国妇女运动的最高机构——新运妇女会,仍然只是一个人民团体”①;何思瞇则认为妇指会“具有半官方性质”②。大陆方面,曾以中共秘密党员身份参加妇指会直属机构广东省新运妇女工作委员会的杨行(原名杨蘅芬,解放后曾任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在回忆文章中说:广东省新运妇委会“是个群众团体,不是官方机构,也没有行政权力”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辑的《中国妇女运动史(新民主主义时期)》认为妇指会“没有完全被国民党控制和成为其御用妇女组织”,是“一个从事抗战工作和社会福利事业的民众团体”④;刘宁元主编的《中国女性史类编》则称妇指会为“隶属于国民党政府的妇女组织”⑤。或因篇幅和材料的限制,上述各种说法均为简略带过,未加以论证分析。而妇指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这是了解其整个运作机制的关键问题。鉴此,本文利用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藏相关档案以及民国时期的报刊等资料,试图对此问题进行具体的探讨。

妇指会为新生活运动初期推行妇女新运的专门机构,宋美龄担任指导长。全面抗战爆发后,宋美龄于1938年5月邀请妇女界领袖及各界知名女性代表在江西庐山举行谈话会,共商动员全国妇女参与救亡工作大计,会议决定“以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为推动一切工作的总机构”⑥。同年7月1日,妇指会在汉口改组扩大成立。虽名称未变,但独立进行工作,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不干预其行政、人事及经费⑦。指导长宋美龄之下设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由国民党、共产党、救国会、基督教女青年会等方面的人士以及党政军官员的夫人、社会名流、专家学者等组成。例如李德全、吴贻芳、曾宝荪担任常务委员,救国会的曹孟君(中共秘密党员)和代表中共的邓颖超、孟庆树、康克清被吸收为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均由宋美龄在妇女界中选拔任用,“不仅打破了狭小的人事的关系,更超越了党派的限制”⑧。基督教女青年会的张蔼真、陈纪彝分别担任正、副总干事;救国会的史良、沈兹九、刘清扬分别为联络委员会主任、文化事业组组长和训练组组长;无党派人士俞庆棠、谢兰郁分别为生产事业组组长、总务组组长,女青年会全国协会经济干事钮珉华为儿童保育组组长;国民党方面的唐国桢、陈逸云、黄佩兰分别任慰劳组组长、战地服务组组长和生活指导组组长。可见,通过组织改造和革新,妇指会罗致了各方面的妇女工作人才,实现了各党各派各方面妇女的大联合。

1940年2月,妇指会联络委员会主任史良发表《全国妇女组织现状与我见》一文,谈到妇指会被公认为全国妇女组织总机构的理由:“第一,这个机构是蒋夫人所直接主持与领导的。第二,系前年庐山妇女谈话会中,为适应全国各地妇女的要求,所共同决定的全国妇女组织的总机构。第三,在一年半的切实努力工作中,已获得全国各地妇女团体的信仰,并得到党政军当局的重视。有了这些优越合格的条件,才建立起被认为全国妇女组织的总机构的基础。”⑨ 由此观之,因为宋美龄“第一夫人”的特殊身份、庐山妇女谈话会的决议以及切实努力的工作,妇指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同。

不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妇指会似乎显得权威性不足,难以发挥最大的领导作用。1939年9月,邓颖超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妇女运动》一文中即敏锐地指出:“虽然现在有了统一的妇女领导机关——妇女生活指导委员会,然而她是存在着很多弱点的。现在,全国还没有一个真正坚强的可以发号施令的全国妇运的总司令部。”⑩

特别是女国民党员宣称指挥妇女工作的最高机构还不够健强,呼吁早日成立中央妇女部。1940年7月,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恢复设置妇女部以利妇女运动案(11),但因部长的人选问题,议决案并未施行(12)。1941年1月,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所属妇女运动委员会改隶组织部。同年4月7日至28日,中央组织部召集各省市妇运干部在重庆举行全国妇运干部工作讨论会,中心议题是如何扩大与健全妇运组织。代表们一致请求国民党中央执行五届七中全会的决议案,早日成立中央妇女部,并恳求宋美龄出任部长。4月21日,宋美龄在妇运干部工作讨论会发表致词,专门就此事作出回应:

最近这几天来,有许多同志要求我担任妇女部长,这种好意,我是很感谢的,可是我认为妇女部长应该摆脱其他一切的工作,专心致志的去担任,才能集中精力,尽到责任,我因为已有的工作已经有好几方面,已经够繁重,实在没有力量再担负新的责任,只好辜负各位同志的好意。我以为妇女部能早日成立当然是我们所欢迎的,但是最要紧的还是要先把我们下层组织普遍发展,把原有的机构健全起来,然后妇女运动才有基础和力量……我更以为我们各地妇运团体相互间的连系应该加紧,尤其各省市妇女运动会和各省市妇女新运指导委员会,应该分工合作,密切协助,妇女新运指导委员会,本是集合女青年从事新生活运动的团体,在爱国救国改造社会的目的上说,我们的使命本来是共同的,目前虽不是党内的组织,但将来合作久了以后,党的妇运工作充分发展了,很自然的可以归并起来,决没有问题。(13)

显然,宋美龄不赞同立即成立中央妇女部,认为首要任务是健全基层组织,使妇女运动有基础和力量。她希望国民党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所属各省市妇运会,与妇指会所属各省市妇女工作委员会密切合作与联系,最后自然会水到渠成地统一起来。由此可知,妇指会不是国民党内的妇女组织,与国民党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抗战时期需要全民总动员,妇指会之所以改组扩大,罗致各党各派各方面的妇女工作者,目的即为深入各阶层妇女民众。宋美龄深知,与国民党的妇女组织相比,妇指会更能吸引广大妇女参加抗战工作。因此,她谢绝担任国民党中央妇女部长,而集中精力主持妇指会。

然而,女国民党员仍不肯放弃设立中央妇女部的努力。1941年12月,国民党中央召开五届九中全会,各省市妇女团体纷纷电请迅速定期成立妇女部,但大会仍未通过。1942年3月,署名“瑛”的作者在《妇女共鸣》上发表了《尚未实现的中央妇女部》一文,专门将妇指会与中央妇女部进行了一番比较:“虽然新运妇女指导委员会,是战时妇女工作的最高团体,现正负着领导全国妇女,从事抗战工作的使命,但它是战时的民众团体;推行妇女新生活运动——提倡‘四维’‘八德’,纠正一切不合理的生活习惯,而创造新的生活,并协助抗建事业,是它们工作的重要目标。本党的妇运工作,则是实行党的妇女政策,以加强党的力量;所以中央妇女部的设立,在组织的系统和工作的目标上,都不会和新运妇女指导委员会相同而有重复之处,况且凡是国民党的女党员,当然都希望本党贯彻妇女政策,以及抗战建国纲领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愿在党的领导之下,进行工作;因此,成立妇女部,以健全妇运机构,才能发挥妇女力量。”(14) 作者认为,妇指会虽然是战时妇女工作的总机构,但毕竟只是一个民众团体;而中央妇女部是执行国民党的妇女政策、加强国民党力量的官方机构,两个组织的系统和工作的目标都不一致。以后,女党员还有向国民党五届十中全会请愿的举动,但中央妇女部终未成立。

从女国民党员呼吁成立中央妇女部的种种努力,可以了解她们不愿承认妇指会为全国妇运的最高组织,坚持中央妇女部才是“领导妇运和统一妇运的最有力的机构”(15),希望全国各地的妇女团体,都能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之下,发挥有组织的力量(16)。

另一方面,为了树立权威性,使工作深入妇女各阶层,妇指会人员则呼吁妇女工作应纳入行政机构,希望该会成为政府法定的全国妇女最高组织。

1940年4月,妇指会举办的新运妇女高级干部训练班即将结束之际,召开了全国妇女工作讨论会,特地将“妇女工作应否列入地方行政机构”问题提出来进行专题讨论。当时,江西省妇女指导处是全国惟一打入行政机构的妇女组织,其前身为妇女生活改进会。1939年9月,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改组为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由社会团体转变为政府机构,隶属于江西省政府,与省政府各厅处平列,有固定的经费和人员编制。来自江西的学员们总结:“该省的妇女工作,与省政府有密切的关系,得到省府的提倡,因而工作有成绩斐然的结果”,“实足为其他各省借镜,而且足为妇女工作应否列入地方行政机构问题之参考”。讨论会上,各地妇女工作者几乎异口同声地认为,妇女工作不能开发和深入妇女各阶层的原因,“在于妇女工作未列入行政机构之故”,“因为妇女工作既未列入行政机构,便不能成为行政机构中正式的社会事业之一,因为没有政治力量来推动,便不能使妇女工作被承认为天经地义的社会事业”,“如果妇女工作能成为行政机构之一,则负责既有人,经费亦有着,工作自容易发展,否则工作自然无法开展和深入”(17)。

1941年1月,在妇指会文化事业组编辑的《中央日报》副刊《妇女新运》周刊上更有文章坦白指出:“我们相信若假以时日,妇女指导委员会的一切实际工作当益可逐渐扩展,普及全国。但因权限问题,事情还很费劲,成功也较迟慢。”为促使妇女工作从速开展,作者建议:“呈请政府指派现成妇女团体中最有成绩,最孚众望,最有力量,最能领导,号召,指挥及推动全国妇女工作的一个,略加改组,法定为全国妇女的最高组织,予以权力,使能总揽全国有关妇运事务,统筹全局并能发号施令,奖惩功、罪,雷厉风行地按步实施一切计划。要有权力切实地干去,工作效果才能深入和远达全国民间妇女。”(18) 很明显,妇指会不是国民政府的行政机构,不是法定的全国妇女最高组织,没有权力统筹全局并发号施令,因此影响到工作的扩展和普及。

在官本位意识浓厚的中国,行政权力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由于妇指会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对于各地妇女团体的申诉和请求虽然竭力帮助,但相当时候是无能为力的。江西省妇女指导处被裁撤一事即清楚地反映出妇指会的尴尬处境。

江西省妇女指导处自成立以来,一直与妇指会保持通信联系。正当工作顺利开展之时,国民政府行政院却令江西省政府于1942年底裁撤全部省县妇女指导处,由省社会处接收。1942年10月初,妇女指导处致电妇指会,请求协助“准予暂时保留本省省县四十余处妇工机构”,“一俟达到抗战胜利建国完成之日,届时本处自当自动撤销”(19)。10月18日,该处处长杜隆元又致电妇指会“恳祈力予俯助”,内称:

江西妇女工作,自前本省主席熊公天翼(熊式辉——引者)离赣赴美以来,辱承钧会垂询新任主席对于妇女工作之情况,当时本处工作尚称顺利开展,计截至目前,四年来已扩展至四十四县,训练妇女队员凡五十万……但现不意接奉省政府令以奉行政院令饬限年内省县妇工机构全部裁撤。此讯传来各县莫不骇然!当此战时需要全民动员之时,吾人实不能不力起呼吁全国,除电呈指导长蒋夫人暨我国妇女界领袖并分呈行政院内政部社会部组织部外,理合呈请钧会俯赐鉴核恳祈,领导,渝市妇女界振臂一呼,必能风动遐迩,倘能根据吾党党纲力请中央准予复决暂行予以保留江西省县妇女指导处机构,则不独江西妇运全国妇运受赐不浅,即“抗建”前途亦深利赖也,兹谨附呈呼吁一份,伏乞钧会鉴察。(20)

这件给予妇女工作沉重打击的事情,自然引起了妇指会的关注和不安。11月4日,总干事张蔼真致函宋美龄的私人秘书古兆鹏,报告此事:

江西妇女指导处系江西省政府之一部门,与省府各厅处并行,与本会无直接隶属关系,惟经常与本会通讯,按月有工作报告寄来,本会提示之意见,该处均遵照办理。查该处系妇女工作进入行政机构之第一个,已有四年历史,各县均设有县妇女指导处,工作成绩甚佳,妇女界正寄与希望。今行政院下令江西省府撤销妇女指导处,由社会处接收,不但该处工作人员惊讶,即其他妇女工作机构亦不能安。本会前又接到该处呈文一件,现一并送上。(21)

11月10日,古秘书回复张蔼真:

江西省县四十五处妇女工作机构,奉行政院令着即于年底全部裁撤,由社会处接收。仰恳钧长转请行政院准予收回成命由。此件已呈。惟奉谕称事关院令不便干涉。(22)

因权限问题,妇指会最终爱莫能助。依照行政院令,1942年12月,江西省妇女指导处被撤销,并入江西省社会处,同时江西省县及各区妇女指导处四十余处也全部撤销。由此可见,妇指会不是健强有力的妇女工作领导机构。当需要用行政的力量去解决问题的时候,妇指会往往表现得软弱无力,而各地妇女团体要求它能够真正地代表妇女利益,并且能发出强有力的声音。

要有效推进妇女的组织与动员工作,充裕的经费来源是相当重要的。1938年8月,妇指会文化事业组宣传股长罗琼(中共秘密党员)在《妇女生活》上发表《加紧实现动员妇女参加抗战建国工作大纲》一文,提出:要使大纲真正实现,妇指会必须注意解决各地妇女团体的经费来源问题。她说:在实施过程中,当然可以动员有钱的妇女出钱,但是必要的经常费用,似乎不能完全依赖征募,如果对于各地妇女团体的经费来源不能有适当的解决,事业的进行,一定受很多的限制,这种困难在目前已经表现得很明显,如果事业扩大,一定更会无法应付(23)。

1940年2月,史良在《妇女生活》上发表《全国妇女组织现状与我见》,谈到各地妇女组织的经费困难问题:“除了极少数地方的妇女工作,已得到政府协助外,许多地方,不仅没有得到丝毫的扶助,并且还被藐视而不得谅解。欲求经费之补助,毫无希望。素无经济权的妇女,要在得不到当局切实协助的环境之下开展妇女工作,当然非常困难。”(24) 同年4月,在国民参政会一届五次大会上,史良联合其他参政员特地提出《请政府于各级政府预算中规定妇女工作经费以利妇运案》,理由如下:

抗战以来,妇女参加各种工作,尤以保育儿童,协助抗属,救护慰劳等事,有不能缺少妇女工作之处。但各种工作之完成,经济有决定之力量。在新生活运动妇女指导委员会与全国各地所联系之285个妇女团体的工作报告中,均有经费毫无着落,工作不能开展之困难。为了扶植妇女工作,加强抗战力量起见,应请中央于各级政府预算中,规定妇女工作经费,以利妇女工作。(25)

因经费困难,各地妇女团体不能多训练干部,充实妇运的指导者;不能举办生产事业,无法改善妇女生活,组训工作便不能顺利进行;生活费不够,不能维持办事人与指导者最低限度的生活,自然使其不能安心工作(26)。有人形容:各地妇女工作者好像“没有父母的孤儿没有人援助”(27),只有希望妇指会替她们解决困难。

但是,妇指会自身也存在着经费不足的问题。妇指会主要有两个经费来源:一是海内外捐款,二是政府补助。事业费向各方捐募,行政费请政府拨给(28)。张蔼真在工作总结中坦言:“我们的经费是非常有限的,所有事业费全靠各方捐助,捐款有限,于是事业即不能如理想那样的进行。”(29) 特别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捐款来源受了限制,而政府补助各费,一时又不易批准,这往往使各部门负责人一筹莫展”(30)。妇指会对其附属各省新运妇女工作委员会、中央各机关新生活妇女工作队不提供经费。一般来说,各省新运妇女工作委员会由省政府给予经费补助,各机关新生活妇女工作队推动工作所需的经费则由各队队员自筹(31)。

因经费短缺,广西省新运妇女工作委员会(32) 的工作经常陷入困境之中。1941年11月,该会主任委员郭德洁在《妇女共鸣》发表《论今后的妇女运动方针》一文,呼吁政府对妇运工作给予经费补助:“至经费一层,尤关重要。因为妇运机构并非短期的组织,妇运工作不能只靠热忱。事实不能否认,各地妇运团体,很多是因经费短缺,工作无法推进,就广西省来说,新运妇工委员会的经费每月由桂林省党部绥署、省府分别拨助数百元,数目很微,可说,仅足以维持工作同志的生活费,而其他事业的活动,如发展生产,开办工厂……自然是受了限制。而际兹物价日趋高涨的状态下,妇运干部的生活,发生困难,工作热忱不免减低,或竟而脱离他去,因此,我认为站在整个民族国家的观点来说,妇运应视为政府事业之一部门。请求政府给予充裕经费的补助。”(33)

鉴于广西省地方政府对新运工作大都漠视不感兴趣,经费无法解决,工作难以维持,郭德洁一再恳请准予辞职。1942年6月23日,郭德洁致新运总会会长蒋介石呈:

查新生活运动为国家救弊起衰转弱为强之工作,抗战建国攸赖至深,无如桂省工作发动较迟,桂林各高级机关除绥靖公署、省政府乐为赞助外,余若省党部、军委会桂林办公厅等对新运工作大都漠视不感兴趣。虽大声疾呼亦绝少响应,作始维艰开展匪易。去年会址被炸,幸赖钧座英明领导筹措修复得观厥成。惟德洁能力菲薄,工作有心赓续无力,且新运事业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各项工作端赖政治力量为之推动。德洁德薄能鲜推动乏策,深恐长此以往有负重托。去岁业经一再电请辞职,旋蒙训示劝勉敢不恪遵。兹以三周年即将来临,今后工作正待计划推行,敬恳体察下情准予辞职。复查广西省政府黄主席旭初夫人宋绿蕉同志热心新运,忠实负责,堪以充任。(34)

同日,郭德洁致宋美龄呈:

各省新运会大抵均由各省主席夫人主持,诚以新运事业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各项工作端赖政治力量协助推动。庶期省县联系密切,配合工作推行,互相呼应。德洁受命三载上无以对钧座负托之重,尤无以对全省妇女同志之期望。与其尸位素餐,不若引退让贤。(35)

1942年7月8日,宋美龄的秘书古兆鹏致张蔼真便条,表示“奉谕请张总干事酌核办理”(36)。不过,张蔼真并未同意郭德洁辞职。同年9月23日,郭德洁因“经费短绌”“三年来勉力应付身心交瘁”等原因再次致宋美龄呈,请求准予辞职,内称:

检讨过去,职痛感地方政府对新运事业未予重视且经费短绌,人才缺乏,致令工作开展蒙受影响。查属会经费以往均系地方党政机关津贴补助,每月最多亦不过壹千余元,在昔时物价平稳尚可勉强支持,丁兹百物高涨,以仅有之津贴实难赓续维持。属会自成立以还,每月支出决算由一○四四.二○元起至三十一年四月份止已逐渐递增至三一○三.二○元。迩来物价飞腾,工作同志生活艰苦,本月份支出又增至五四四○.○○元。以仅有之经费应付暴涨不已之物价,三年来勉力应付身心交瘁。此间工作人员如非钧座伟大人格之感召,则职精神之鼓励,恐真无法维持三年。今后如经费问题久悬不决,工作同志星散,职惟有挂印封金图报将来。惟在无办法中仍本钧座昔日训示设法克服困难,乃一面草拟卅二年度工作计划,一面草拟卅二年度最低经费预算呈请广西省政府请求补助,不料七月廿四日呈文送达,竟稽延一月又廿天始于昨十四日奉令批示“无款补助”等谕(指令附呈)。职忖思绵力薄弱,工作计划无法实施,最低经费无法筹措,新运推行势将停顿,长此以往有负钧座负托之重社会期望之殷。故特冒昧再次恳请准予辞去遗缺,并恳另聘广西省政府黄主席旭初夫人宋绿蕉同志接充以利工作。(37)

10月21日,古兆鹏致张蔼真便条,称“奉谕交张总干事核办”,张蔼真表示“拟请指导长准予辞职”,最后宋美龄在便条上批示“照拟”(38)。11月26日,妇指会致函郭德洁,表示批准其辞职,并聘请广西省政府主席黄旭初的夫人宋绿蕉继任(39)。或许感到此事太棘手,宋绿蕉没有接办会务。1943年2月7日,她曾致函妇指会,委婉谢绝主任委员之职:

贵会三十一年十二月四日函,广西省新运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德洁女士因故辞职遗缺以绿蕉继任附来聘书嘱即日视事等由准此,以蕉之鄙陋辱承宠命无任荣幸。此职又属服务性质义不宜辞,惟蕉既不善交际又未通文墨,对此种领导社会运动之重大职务绝负不起,倘勉强加之结果,必至贻误,因此不敢拜命,聘书奉璧,谨此致谢并祈鉴谅为荷。(40)

3月1日,张蔼真致函宋绿蕉“仍请担任主任委员一职”(41),并附寄聘书,但宋绿蕉一直未主持工作,郭德洁只好再次勉强为之。由于物价飞涨,妇委会的经费仅占支出费的6.7%,“每月亏累至巨”,8月6日,郭德洁又致电宋美龄,表示“实无力继续支持会务”:

窃职前呈奉准辞去广西新运促进会主任委员职务,遗缺承另聘宋绿蕉同志接充,发表数月,宋同志尚未来会接办,遂致会务停顿,而会中经费除省府及绥靖主任公署各月补助一千元外,会内职工共有十五名,每月需支薪资办公消耗等费一万五千余元。因此每月亏累至巨。职惟竭尽棉骀,欲藉图报。惟近年物价高涨,各职工生活困难,职实无力继续支持会务,困苦情形不言而喻矣。恳请钧座体恤下情,迅电宋同志莅会主持或另简贤能接替。(42)

不过直到1944年7月,因时局关系,广西省新运妇女工作委员会的会务移交广西省民政厅接办,郭德洁才终于正式卸职(43)。

观此可知,广西省新运妇女工作委员会的经费来源,完全依靠地方政府的微薄补助,以致职工生活困难,工作无法推进。而妇指会的态度是无能为力的,始终没有提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也没有提供任何经济援助。对直属分会如此,就更不用说其他妇女团体了。

此外,妇指会作为全国妇女工作总机构,自然应该指导协助全国各省妇女团体从事抗战工作,把全国妇女工作推动和联络起来。但是,限于人力财力,妇指会对各地妇女团体的指导督促检查不够,与各地妇女团体之间未取得密切联系,无法互通声气和彼此互助。总干事张蔼真坦言:“与各地妇女团体的联系不够——这真是件异常抱憾的事,直到今天,我们与各地妇女团体之间,还仅仅是建立了一个通讯的关系,我们相互间的一些意见,以及工作情形等等,大都只凭书信传达。有一些重要的号召或是紧急的行动,往往由于邮递的迟缓而不能按时到达,因而妨碍了工作的进行。而且,各团体的实际情形,往往不是书面的报告所能详尽,我们贡献给她们的意见也就不能十分周密,我们也曾企图派人至各地联络,推动,然而限于人力财力,至今仍未做到。”(44) 可见,妇指会与直属新运妇女团体及组织系统以外的妇女团体之间,只是一种松散的联合。各地妇女团体即使把工作情形和困难呈报给妇指会,也无法得到切实有力的指导和帮助,故妇指会在全国妇女工作中难以发挥最大的领导作用。

综上所述,妇指会既不是国民党内的妇女组织,也不属于国民政府的行政机构,而是一个动员全国妇女参加战时工作的民众团体。因人力财力有限,再加上社会环境的限制,妇指会的工作不可避免存在一些缺憾,但在主观上尽了推动并指导全国妇女从事抗战工作以及团结各界妇女的任务。即使在1964年的政治环境下,曾任妇指会训练组组长的刘清扬也坦承:“抗日战争时期,宋美龄和她领导的妇女指导委员会,在后方甚至国外荣誉很高”,“从前方抢救了两万多儿童到后方来抚养”,“训练了上千名女干部,她们以‘蒋夫人的学生’为名,深入群众,做了不少艰苦具体的抗日工作。”(45)

宋美龄凭借“蒋夫人”身份的权威性地位,对妇指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相当助力。1955年,宋美龄在台湾阳明山庄主持妇女工作会议时透露:抗战时期,蒋介石要她负责国民党的妇女工作,但因对政治没有兴趣,同时也正忙着办理新生活运动妇女指导委员会,所以不愿参加党的妇女工作(46)。可见,全面抗战时期,宋美龄希望淡化国民党的官方立场,凸显妇指会的民间性,以动员更多的妇女参加抗战工作。

当然值得提出的是,妇指会虽没有纳入国民政府或者国民党党部系统的编制,也没有隶属于某个党政机关,但不可避免地受到它们的控制与影响。

收稿日期:2010-01-15

注释:

① 梁惠锦:《抗战时期的妇女组织》,《国史馆馆刊》复刊第2期,1987年6月,第186页。

② 何思瞇:《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之研究》,《国史馆馆刊》复刊第9期,1990年12月,第145页。

③ 杨行:《国共合作谱写战时妇运的新篇——回忆省新运妇委会二、三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韶关市委员会文史委员会编:《韶关文史资料》第7辑,1986年,第27页。

④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中国妇女运动史(新民主主义时期)》,北京:春秋出版社,1989年,第471页。

⑤ 刘宁元主编:《中国女性史类编》,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21页。

⑥ 《蒋夫人发起召集的妇女界谈话会闭幕并发表告全国妇女同胞书》,《新华日报》1938年6月8日第2版。

⑦ 萧继宗主编:《新生活运动史料》,《革命文献》第68辑,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辑发行,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5年,第204页;宋美龄:《我将再起——新生活运动》,蒋夫人思想言论集编辑委员会编辑:《蒋夫人思想言论集(论著)》卷1,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66年,第194页。

⑧ 史良:《妇女工作的回顾与展望》,《妇女生活》第6卷第11期,1939年1月1日,第1页。

⑨ 史良:《全国妇女组织现状与我见》,《妇女生活》第8卷第10期,1940年2月20日,第4页。

⑩ 邓颖超:《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妇女运动》(1939年9月),《中国妇女》第1卷第8期,1940年1月15日,第33页。

(11) 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册,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第653-654页。

(12) 瑛:《尚未实现的中央妇女部》,《妇女共鸣》第11卷第1期,1942年3月,第1页。

(13) 《蒋夫人训词》(1941年4月21日),《妇运干部工作讨论会纪要》,重庆:中央组织部1941年编印,第4-5页。

(14) 瑛:《尚未实现的中央妇女部》,《妇女共鸣》第11卷第1期,1942年3月,第1页。

(15) 姚琪:《妇女运动走上新阶段——三年来妇运的回顾与前瞻》,《妇女新运》第3卷第1期,1941年3月,第35页。

(16) 廷文:《全国妇工会议与今后妇运工作》,《湖南妇女》第4卷第2期,1941年8月,第8页。

(17) 张建华执笔:《妇女工作应否列入地方行政机构的商榷》,《妇女新运》第2卷第4期,1940年4月30日,第4-5页。

(18) 李素:《促进妇女解放的具体办法——妇女要自力更生,创造机会》,《中央日报》副刊《妇女新运》周刊第88号,1941年1月13日第4版。

(19) 《江西省妇女指导处代电》,会字第1269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82。

(20) 《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处长杜隆元致新运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电》,附呈《为江西省县四十五处妇工行政机构裁撤敬向全国呼吁》,会字第1302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82。

(21) 《张蔼真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古秘书函(1942年11月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82。

(22) 《古兆鹏致张蔼真便条(1942年11月1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82。

(23) 罗琼:《加紧实现动员妇女参加抗战建国工作大纲》,《妇女生活》第6卷第7期,1938年8月5日,第8页。

(24) 史良:《全国妇女组织现状与我见》,《妇女生活》第8卷第10期,1940年2月20日,第6页。

(25) 史良等提:《国民参政会一届五次大会请政府酌定妇女团体补助费以利妇运案》(1940年4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第447页。

(26) 张建华执笔:《妇女工作应否列入地方行政机构的商榷》,《妇女新运》第2卷第4期,1940年4月30日,第4页。

(27) 张建华:《如何解决妇女工作的困难》,《中央日报》副刊《妇女新运》周刊第54号,1940年5月6日第4版。

(28) 新运妇女指导委员会编辑:《工作八年》,南京:南京印书馆,1946年,第4页。

(29) 张蔼真:《三年工作总结》,《新运妇女指导委员会三周年纪念特刊》,1941年7月1日,第28页。

(30) 张蔼真:《检查工作巩固工作——本会四周年纪念勉全体工作同志》,《妇女新运》第4卷第7期,1942年7月,第2页。

(31) 宋美龄:《我将再起——中国妇女工作》(1940年6月),蒋夫人思想言论集编辑委员会编辑:《蒋夫人思想言论集(论著)》卷1,第214页。

(32) 1939年7月1日,广西省新运妇女工作委员会成立于桂林,广西绥靖公署主任及第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的夫人郭德洁担任主任委员。

(33) 李郭德洁:《论今后的妇女运动方针》(1941年11月19日),《妇女共鸣》第11卷第1期,1942年3月,第11页。

(34) 《李郭德洁致蒋介石呈(1942年6月23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72/1。

(35) 《李郭德洁致宋美龄呈(1942年6月23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72/11。

(36) 《古秘书便条(1942年7月8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72/1。

(37) 《李郭德洁为再请准予辞职另简贤能接充以利新运事呈(1942年9月23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72/1。

(38) 《古秘书便条一封(1942年10月2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72/1。

(39) 《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致李郭德洁函(1942年11月26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72/1。

(40) 《黄宋绿蕉致新运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函(1943年2月7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72/1。

(41) 《张蔼真致函宋绿蕉(1943年3月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72/1。

(42) 《李郭德洁致宋美龄密电(1943年8月6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72/1。

(43) 《李郭德洁致指导长电(1944年7月6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11/872/1。

(44) 张蔼真:《三年工作总结》,《新运妇女指导委员会三周年纪念特刊》,1941年7月1日,第28页。

(45) 刘清扬:《回忆新运妇女指导委员会训练组》(196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85辑,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第77页。

(46) 辜严倬云:《蒋夫人与近代妇女工作》,童淑纯整理:《蒋夫人宋美龄女士行谊演讲会记录》,《近代中国》第130期,1999年4月25日,第30、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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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妇女指导委员会性质分析_地方领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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