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的再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认论文,畜牧业论文,蒙古草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草原畜牧业不熟悉的人,往往把草原畜牧业简单化或片面化。有些人用传统的眼光,把 草原畜牧业视为“逐水草而牧”的游牧经济视为一种粗放的、原始的经济活动;也有人把草 原畜牧业发展前景描绘成完全舍饲的畜牧业。在草原畜牧业制度创新和政策实施中不能恰当 地把握草牧场产权制度变革的核心价值;在经济结构及经济发展目标同生态环境发生矛盾时 ,不能从更为宏观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中寻求矛盾的解答,这是内蒙古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面临的关键性制约因素。
本文作者将根据以上观点和问题,本着继承游牧文明之精华,探求传统与现代科学的结合 点,以现代产权制度的核心价值为准绳,以草原生态还原为宗旨,系统地阐述个人的观点, 并希望不同观点的批评。
一、草原畜牧业的优势与特征
1.任何一种资源开发型经济活动都离不开特定的自然资源条件,而草原畜牧业依附自然资 源的属性尤为突出。几千年来,草原牧业之所以没有被耕作农业取代,是因为气候、水资源 、土壤结构、植被群落及相关的自然因素不适宜耕作农业的发展。也就是说,在气候干旱寒 冷 、水源匮乏、土壤沙质化的地区只有选择了草原畜牧业,才能获得较高的、稳定的经济收益 。
2.与粮食作物相比,牧草是一种非常廉价的营养源。不管是天然草场还是人工草场,其投 入要比一般的粮豆作物少几倍到几十倍。在特定情况下,牧草是一种没有投入的营养源。
3.草原畜牧业就其实质来说,是对复合生物群落的管理。即一方面是对植物群落的管理, 另一方面是对动物群落的管理,同时又是对人工动植物群落和野生动植物群落相互依存和达 到有效互补过程的管理。
4.高效地生产和利用牧草,是草原畜牧业最基础,也是最复杂的问题。草原畜牧业的基本 生产环节是通过反刍家畜对天然牧草的能量转化,为人们提供多种多样的产品——牛羊肉、 皮、毛绒等。这些反刍家畜提供的畜产品,对价值较高的谷物饲料来说,都不是有效的转换 者。反刍家畜瘤胃中的特殊酶,对粗纤维有较高的、专门的分解功能,这是非反刍家畜不可 替代的机能。对草食家畜的数量规模、畜种、品种结构的有效调控是提高草原畜牧业生产水 平的一个重要手段。家畜利用牧草的方式、程度以及不同畜种、品种和类别之间的组合,对 畜产品的数量、质量,都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5.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的最大地区特点之一,是生态系统的脆弱性、非平衡性、灾害的频发 性。脆弱性主要表现在草原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比较单一、易受外部环境变化的扰动、破 坏。一旦受到破坏,则不易恢复到原始的群落状态。例如,美国南部的大草原开垦沙化后, 经过30—40年的撩荒,也未能恢复到天然草牧场的顶级演替阶段。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因农业 耕作而沙化、撂荒的草牧场面积占相当大的比重,对它的治理恢复,我们将会经过很长的时 间、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非平衡性主要表现在家畜对牧草营养需求的稳定性与天然牧草供给过程中的季节波动性。 俗 话说:夏壮、秋肥、冬瘦、春死是对草原畜牧业家畜营养非平衡性的生动形象的描述。灾害 的频发性主要表现在旱灾、雪灾、风灾的频繁出现。
综上所述,草原畜牧业即有它的优势,也有它的劣势。如何扬长避短,是发展草原畜牧业 的基本原则。我们认为,根据草原畜牧业的基本特征,应走生态畜牧业、效益畜牧业、有机 畜牧业(相对少的投入获取相对多的收益,产品不含任何化学制品、化学制剂、保持纯天然 属性)之发展道路。
二、当前草原畜牧业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现在有一种迹象,就是以为从传统的游牧经济向现代化的、定居式的畜牧业经济过渡, 只要大搞人工草场、大面积地围封草牧场,似乎已万事俱备。殊不知,合理有效地利用天然 草场、发展人工草场,一方面需要与当地特殊自然条件相适应的经验性知识和技能,另一方 面需要高深的现代科学技术和明智灵活的经营管理。当前,许多牧区,由于对放牧场的利用 管理不当,对人工草地种植和管理缺乏经验,加剧了草场的退化、沙化。这些问题的出现, 同普遍忽视研究和推广依据草原畜牧业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生 态政策、放牧技术、放牧制度密切相关。
2.当前,人工草场的建设,亦存在着令人担忧的一面。不少地区把建设人工草场片面的理 解成仅仅是围封草场,建立永久性的打草场,而很少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
3.在家畜规模、结构的科学调控方面亦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不能恰当地处理头数规模与个 体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品种结构与饲养条件、生态环境、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三、建立符合地区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生产组织模式
(一)从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方面制定恰当的经济技术政策,应当是根据地区特点 ,使人工草地、轮作草场和天然草场的布局合理。我区的草原面积广阔,各地的自然经济条 件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我们提出和制定比较切实可行的区域性技术政策。一般来说,土 壤水源条件较好、牲畜多、但牧民人均牲畜少、草畜矛盾又比较突出的地区,应着重发展人 工草地、轮作草场技术;草场资源相对丰富,牲畜仍有发展余地的边远牧区,应重点发展季 节轮牧制度,放牧技术制度;而对那些自然条件较为严酷,草畜矛盾又比较突出的牧区或农 牧交错地带,应同时发展人工草地和轮牧技术,以期达到有效的互补。
(二)在制定有关畜群规模,畜种结构和品种结构、布局方面的政策时,首先应考虑草畜总 量平衡问题,其次要制定区域性、结构性政策。从区域性草畜总量平衡的状态看,中西部草 场严重超载,近期目标应严格控制牲畜头数,制定限制头数的法规性技术条例。牲畜头数的 控制和压缩必然带来经济收入减少,因此,有必要通过相关的产业政策,如通过政府采取优 惠的财政、信贷、税收政策,鼓励和发展新兴产业,实现劳动力转移,加快牧区城镇化进程 等产业导向政策,从经济利益上保障限制载畜量政策目标的实现。对水草条件好,仍有发展 潜力的北部、东部牧区,要增加草原畜牧业技术经济投入,提高畜产品产出率,增加畜产品 贮 存、加工能量及开拓销售等渠道。从畜种、品种结构调控看,对生态效益好、饲养成本低、 收益相对高的畜种、品种,其发展规模可大些,反之则小些。在制定具体的硬性指标时,要 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提出不同类型的适度规模模式。
(三)目前,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的生产组织管理模式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体。今后要根据草场 条件,人均拥有的牲畜头数、定居的方式及布局主要发展两种模式,一是具备一定生产规模 的家庭牧场;二是具备较高生产规模的经济联合组织,其具体形式可因地因条件而宜。
1.家庭牧场。家庭牧场构建的基本要素;A、居住相对分散;B、牧户可分得一份相对独立 、完整,具有一定规模的放牧场、打草场、种植饲料地。他们的饲养方式可分两大类,第一 类是以半舍饲、补饲为主的家庭牧场,主要集中在伊盟地区。这里的地下水比较丰富,适宜 种植牧草、饲料、农作物,当地牧民也较好地掌握了种植技术。第二类是以天然牧场放牧为 主,冬春枯草季节适当补饲的家庭牧场。主要集中在呼盟西部、锡盟北部牧区。这里的放牧 场相对开阔,但地下水位低、土壤结构易沙化,不易大面积种植农作物或高产饲料。
2.合作经营或联户经营。合作或联户经营构建的基本要素:A、牧户居住相对集中。B、每 户可分得的草牧场面积相对小,且不能形成一定规模的独立放牧单元。C、不具备舍饲的气 候、水源、土壤等农业种植条件。联户或合作经营的方式,目前有多种形式,概括起来主要 有三类:第一类是共同使用夏秋季放牧场。因为每户的牲畜头数较少、草场较少,如果合群 放牧,即可节约牧工,又可在较大的放牧场内轻度、轮换地使用放牧场,有利于放草场的保 护、更新。第二类是除共同使用夏秋放牧场外,牧户经自愿组合,共同轮换使用冬春季草库 伦。第三类是比较紧密型的合作经济或股份经济。这种形式目前还较少、刚刚起步,但却蕴 含着极大的发展潜力、市场竞争潜力,应当予以提倡、鼓励。
四、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草牧场产权制度
(一)从远古到近现代,草牧场的基本产权特征是公共所有或部落所有。随着人口的迅速增 加,人均可利用草场的减少,一个产权制度关系不明晰的草牧场所有制度,将对草原的保护 、建设、合理利用产生极为不良的后果。由此,设计合理的草牧场产权制度,对于草原畜牧 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从历史上看,草牧场产权的所有形式,因缺乏清晰的界定、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法人代表 )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程序,成为以往各种侵权行为,特别是对草牧场掠夺型经营的主要根 源。
随着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为解决历史上因产权所有形式不明确而带来的各种问题, 出台了新的法规政策,其中主要是提出了草牧场承包使用制度(承包年限为30年)。它的核心 内容是草牧场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分离,在明确草牧场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使牲畜私 有户养同草牧场使用权承包到户更有效的结合,这无疑是草牧场产权制度变革、完善过程中 的重大历史进步。
然而,从草牧场承包制度走向长期、稳定、有效的草牧场产权制度,还需要在理论上深入 探讨、制度上有所创新,实践上积极稳妥地解决一些疑难问题。
从理论上讲,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两个独立的概念范畴,但在现实经济过程中两者又是相互 交叉相互作用。特别是在所有权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恰当的规定各自的基本功 能、范围、操作规则,则必然要发生相互扰动。
应当看到,整体上把握和解决上述问题,还面临着极其复杂和艰巨的任务,需要相当长的 时间。诸如明确和完备各种产权的组织载体,包括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组织载体和相 应的组织形态,并确定、规范它们的经济、法律、财产地位以及职权范围和行为方式。
(二)当前应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在草牧场所有权和使用权相互分离的前提条件下,明确草 牧场使用权的内涵、范围和行施权利的方式,使之具有规范化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以及相应的 操作规程。
1.相对完整意义上的草牧场使用权应包括对草牧场的有限占有权、处分权及继承权。在保 持草场公有制(主要形式是集体所有制)和国家宏观管理的前提条件下,这种有限占有权是使 草牧场纳入商品经济、有偿转让的理论依据。当然,草牧场的有偿转让是指经营权的转化而 非所有权。
事实上,对草牧场的占有权被分割为二极:一是作为所有权主体的集体,二是作为构成所 有权主体一级的牧户或牧民。也就是说,所有权主体的集体并不是一个空壳,这种所有权必 须在构成集体成员的家庭或个体牧民身上加以体现。牧户对草牧场占有权的表现形式,就是 通过占有权的内在化,溶合于使用权之中。这就是使用权应包括有限占有权和可以有偿转让 的逻辑说明。进一步讲,草牧场的有限占有权根源于牧民在草场经营中享有最初级的就业和 收入获取权利,或者说对草牧场享有平等的福利分享权利。
草牧场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实施,对牲畜大户无偿占有牲畜少或无畜户草牧场的现状起到一 定的调节制约作用,同时也作为牲畜少或无畜户的收入补充来源,既体现了福利分享的平等 权利。从发展的趋向看,草牧场有偿转让将对牧民与草原的分离,实现劳动力转移、新产业 的开辟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资金、土地将向经营能力强的牧业大户或联合体转 移,有效地实现规模经营、实现产业化经营。
草牧场使用权的量化形式,必须根据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的历史特点以及不同的自然、经 济条件,采取逐步的、多样化的方式,切不可搞一个模式。草牧场产权制度变革的核心内容 是对草牧场有一个明确的产权主体,这种产权主体的具体体现形式是以“户”为单位,也可 以是联户、股份、租赁、有偿转让等形式。
2.确定草牧场经营权的边界在有条件的牧区可划分到户外,在没有条件的地区,可按一个 相对独立完整的放牧单元把草牧场划分到联户。这是由于放牧场的地形复杂多变,草地生产 力区域性差异和季节性变化大,水源、牧道又难以均匀配置,加之草食家畜的迁移性,繁群 规模、牧草再生机制(需要相应的轮牧形式,需要轻度采食)等属性,必须有足够的草地生产 力和较大的地域规模加以保证。而牧区人均或户均占有草牧场面积普遍偏低以及草原生产力 低,又没有足够的人工、半人工草场或其它饲料补充来源,这样以一家一户为单元的放牧场 或是在实行中难以公平合理化,或是难以形成放牧场有效利用的最低规模要求。我们在牧区 (锡盟部分旗县)经济社会调查中发现,许多地区的夏季放牧场一般都是共同利用、合群放牧 ,而冬季放牧场则在自家围栏草场或草库伦内分群饲养。还有对荒地、沙地的治理过程中, 采取联户投资,联户经营,具体办法是各户平均出资,共同围封,到可利用放牧时期,规定 统一的牲畜数量(每户的牲畜数相等),具体的放牧、出牧时间。
由此可见,在人均草牧场占有匮乏和经济落后的情况下,若保证草牧场利用的起码规模, 或体现规模效益则分散经营的牧户只能通过某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在此,草牧场使用权的 界线,也只能以联户的形式确立。那么,余下的问题就是如何确定联户内各户对草牧场使用 权的数量规定。现在,有些地区,在一个完整统一的放牧场单元内,通过某种形式的换算, 在账面上确定每户应占有的草牧场“标准亩数”。相应以草牧场“标准亩数”对应一个科学 的适宜载畜量。如果某一户实际饲养的牲畜数量超过对应确定的适宜载畜量,那么就有可能 潜在地占用他人的草场或过渡利用自己的草牧场。因此,用这种方法即可从总体上控制联户 的畜群规模,又可以有效地调节联户内多占用草牧场和占有不足、有余的牧户之间进行草牧 场的有偿转让,体现各牧户公平分享草牧场使用权的利益。
3.草牧场经营权的商品化其前提条件是如可确定草牧场的租金、转让价格等问题。这是一 个需要专门研究、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这里不作详细的阐述(见作者在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1998.1《关于草牧场的股份化问题》一文)。
概言之,草地产权制度的完善与创新,特别是草地经营权的真正商品化,是一个较长的历 史过程。它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变革,市场环境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发育,经营 者、管理者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与此相应,对草地产权制度的理论探讨仍需不断地深化和自 我完善。
五、草原畜牧业的发展模式
草原畜牧业的发展模式,首先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其次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具体的生产 组织管理模式。
(一)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构建,需要国家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战略和产业结 构调整政策中做出重大决策。
党中央把草原生态的保护和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重要项目启动,是一项具有长远 战略眼光的举措。经过历史上多次发生的沉痛经验教训,包括惩罚性的沙尘暴、生态难民、 资源性贫困人口等严重后果,我们终于认识到,草原是一个具有特定生态功能,生产力有限 、并蕴涵着丰富的科学和文化价值的资源。我非常赞同和欣赏草原生态学家刘书润老师的观 点,他对草原功能的排序是:第一是中国北方的生态屏障,第二是科研教学的乐土,第三是 民族文化的摇篮,第四是畜产品生产基地,第五是潜含着多种未被开发的动植物资源和文化 产业资源。
以往我们把草原当成荒地而大举开荒;把草原当成无限可利用的资源,盲目发展牲畜头数 ,盲目迁移人口;把草原家畜系统当成国家税源取之不尽的源泉,盲目或有意地增加牧民的 税负……,而今天,我们深感欣慰的是,在西部大开发中国家将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草原牧 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例如,将有计划地逐年增加对草原保护、建设的投资力度,实施退耕 还林还草的政策,出台草畜平衡的强有力政策及配套措施,实施和出台费改税、减轻牧民税 收负担政策;撤乡并镇、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出台生态还原移民工程,减轻牧区牧业人 口对草地生态系统的超载压力,加速牧区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郊区第二、第三产业的转移;大 力发展草原生态旅游、草原文化风情旅游;开发牧区的新兴产业,吸纳牧业人口,增加收入 等。
(二)笔者认为,制约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是牧业人口问题。人口多了、牲畜 多了、草原退化了。可以说,国家出台的生态还原移民工程是维系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 重大战略举措,也是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历史性机遇。某种程度上说,应当把草原生态还原 移民工程列为同“三峡”移民工程一样重要地位。后者是为增加长江流域内乃至中国南部地 区综合经济实力的战略性工程,而前者则是为减少中国北方地区的生态危机,建立中国北方 生态屏障的战略性工程。为此,国家应对草原生态移民工程逐年增加投资力度,制定配套 的政策、制度及法规。
草原生态移民工程,可以实现两个基本的生态经济功能:一是使过多的牧区牧业人口从草 地畜牧业中退出,减轻人口对草的压力。退出的草牧场可实现畜草平衡下的规模经营,实现 有效的轮牧或休牧制度;二是迁出的牧业人口,进入牧区城镇郊区,实施全舍饲的集约化畜 牧业,并为畜产品粗加工、深加工、畜产品流通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力,加速牧区城镇化进 程,提升牧区社会、经济、文化的总体发展进程。对于蒙古民族来说,将实现摆脱几千年来 从事单一畜牧业的历史,使蒙古民族在现代高速发展的社会进程中,有自己更多的企业家、 商人,这是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会真正实现少数民族同主体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良好 局面。
(三)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观,也可以理解为历史、现实、未来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有 机整体。在畜牧业生产实践中,如何理解和运用“顺应”自然与“改造”自然的理念、方法 ,对解读可持续发展理论具有重大意义。
1.“顺应”自然,在通常的情况下,并不仅仅是一个被动行为。游牧民族在严酷的自然环 境中通过长期的生存斗争和总结生产经验、了解自然规律、研究自然规律,有效、主动地“ 顺应”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总结和发明出非常丰富的游牧生产技术和措施,例如,“ 逐水草而居”、“四季轮牧”就是“顺应”自然规律的结晶。那时,锡盟浑善达克沙地一带 牧人在“夏秋季节,奔向北部凉爽的高原、冬春南下温暖的沙带”,即满足了牲畜对草场的 需要,又使草场得以休养生息,恢复牧草的繁育更新。历史上的浑善达克沙地是牧人最好的 冬季放牧场,到了夏季,牧人则走出沙地,沿周边区域的“闪电河”放牧扎营。今天,浑善 达克沙地严重沙化、退化,其根本原因就是常年持续的放牧利用,草牧场得不到半点休养生 息之机,丧失了历史上曾有过的移场轮牧条件。
那么,是不是说,随着人口的增加,放牧场的减少,特别是大面积,远距离游牧移场条件 的消失,人们在自然面前就无所适从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采取划区轮牧、半舍饲 、有条件的禁牧等措施,使草原得以休养更新。春季牧草返青期实施休牧,就是现代条件下 “顺应”与“改造”自然的很好例证。“春季牧草返青期被称为草地植被的‘受害敏感期’ 和草地的‘忌牧期’”,因为早春季节,牧草刚刚萌发返青,幼苗受到啃食后其光合营养面 积迅速减少,严重影响到嗣后的生长发育”(见李青丰《春季禁牧的思路及可行性分析》一 文)。可以说,现代科学的轮牧制度是从古代游牧生产方式中获得启发、演变、发展而来。
2.在家畜改良和优良品种繁育中,也应当遵循“顺应”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内蒙古 的地方良种,如鄂尔多斯白绒山羊、乌珠穆沁肉用羊,就是经过长期自然选育而“顺应”自 然培育出的品系。通过科学的选种选育,改善饲养管理条件,进一步对这些地方品种的“改 造”,将会不断提高其产量,提高产品品质。反之,如果不以已“顺应”了自然界的地方优 良品系为基础,单纯引进高产家畜品种进行选育、饲养,则必然会付出较高的经济和生态成 本,这样的例证是很多的。以内蒙古的细毛羊为例,历史上为发展中国的毛纺工业做出了巨 大的贡献,然而,即使经过多年选育始终没有能解决“饥饿痕”问题。即由于冬春季节绵羊 饲料中蛋白质供给要求较高,而目前的饲养水平难以跟上,导致这一季节生长的毛纤维有断 痕痕迹,俗称“饥饿痕”。随着中国进入WTO,在世界上享有盛誉的澳大利亚细毛羊,以其 低廉的成本和优良的品质,对内蒙古一些地区的细毛羊会形成不利的竞争格局。
六、结 论
草原畜牧业是一个既传承了传统游牧业的合理成份与精华,又含盖和包容着现代生物科学 ,现代经济制度的产业;对于蒙古民族来说,草原畜牧业不仅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经济基 础,也是其民族文化、精神世界孕育和发展的摇篮;草原畜牧业不仅为人们提供了多种多样 的畜产品、绿色无污染的奶肉食品,而且肩负着保护中国北方生态屏障的重任。由此,我们 要学会历史地、全面地、科学地、甚至是站在全球生态功能与文化多样性的高度,重新审视 和再认识内蒙古的草原畜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