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一般供求政策的理论基础_总供给论文

论我国一般供求政策的理论基础_总供给论文

略论中国总供求政策的理论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理论基础论文,政策论文,供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总供求问题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对总供求政策所涉及到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含义、口径、相互关系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提出了作者一些自己的看法。作者认为,中国应逐步确立自己的总供求政策,以形成宏观调控的政策基础。

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总供求问题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内容。宏观调控是为了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因而对总供求的宏观调控总是以某种总供求政策为依据的。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的市场经济条件,显然会产生、也必然要形成不同的总供求政策。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需要逐步确立自己的总供求政策,以形成宏观调控的政策基础。

要研究总供求政策,首先要弄清它的理论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总供求问题的内容是广泛而复杂的,它几乎涉及到宏观经济的所有内容,甚至可以说,总供求理论就是一部宏观经济学。本文仅是就总供求政策所涉及到的基本理论问题,做一些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一、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含义

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概念大约是在80年代随着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引进而进入中国经济学的语言中。此后,这对概念就被广泛地应用于中国的宏观经济分析。但是,各位学者所使用的含义却并不一致。这一方面是由于大家所应用的理论基础不同,另一方面也与引进“版本”的表述方式有关。因此,作为总供求政策的理论基础,我们需要先确定这对概念的一般含义。

西方经济学中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概念,一般有三种含义。

其一是瓦尔拉斯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含义。在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中,市场的机制是完善的,价格的变动是灵敏的,信息的获得也是充分的,总供给和总需求作为价格的函数,总供求均衡和价格均衡是同时实现的(因为只有在形成均衡价格时才有购买行为发生)。在这里,不仅货币因素基本不起作用,而且不存在时间概念和预期因素,总供给与总需求总是相等的。显然,瓦尔拉斯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概念是建立在脱离现实经济条件的严格假设基础上的,只具有一种“理论化”的含义。[①a]

其二是凯恩斯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含义。与古典均衡理论不同,凯恩斯不是从价格、而是从就业量的角度研究总供给和总需求问题,把预期因素引进总供给函数和总需求函数,认为预期收益在影响就业量的同时也影响着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总供求关系形成(总需求函数与总供给函数相交)时的总需求被称为有效需求,它决定着社会的就业量。[①b]在他那里,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含义是事前的、意愿性的,总供给与总需求不一定相等。由于凯恩斯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概念较符合资本主义经济现实,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宏观经济分析一般都采用这种含义。

其三是国民经济核算中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含义。作为国民经济核算的总量指标,总供给和总需求都是已经实现的。以AD代表总需求,AS代表总供给,C和G分别代表个人消费和政府消费,I和S分别代表投资和储蓄,E和M代表出口和进口,有:

AD=C+I+G+E AS=C+S+G+M

根据有收必有支、总收入等于总支出的核算原则,又有:

AD=ASI—S=M—E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两缺口模式。由此可见,国民经济核算中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含义是事后的、已经实现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必然是相等的。

在以上三种总供给和总需求含义中,我们应取哪种含义作为总供求政策的依据呢?瓦尔拉斯一般均衡论中建立在严格假设基础上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概念,既不符合资本主义发达市场经济的情况,更远离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而且既然总供给与总需求能够自动地实现均衡,总供求政策也就失去了必要性,因此,瓦尔拉斯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含义对于我们是不适用的。[②b]凯恩斯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概念引进了预期因素和“意愿性”因素,包含了总供给与总需求不等的可能性,比较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现实,作为事前的分析概念,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宏观经济分析中被广泛应用,特别是对总供给和总需求的预测分析有明显意义;而国民经济核算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概念虽然是已经实现的总量指标,但对于总供给和总需求状况的事后分析,尤其是监测分析仍有一定意义。这样看来,作为总供求政策的依据,可以把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后两种含义结合起来,从而使总供求关系的事前预测分析与事后监测分析相互配合。不过,事后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统计口径可以有所调整,使总供给与总需求存在着不等的可能性,与经济现实相一致,也与事前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含义统一起来。

二、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口径

所谓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口径,是指它们包括的内容(范围)、形成的条件以及表现的形式。总供求的口径与总供求的含义是相联系的,不同的是,它们已经由一般理论抽象进入到现实经济活动中来。

西方经济学家对总供给和总需求口径的表述是不一致的,甚至同一位经济学家所表述的也不完全相同。其中影响很大的、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等著的教科书对这两个概念是这样表述的:“总供给是指厂商在流行价格、生产能力和成本既定条件下将生产和出售的产出数量。”“总需求是指在价格、收入和其他经济变量既定条件下,消费者、厂商和政府将要支出的数量。”[①c]在这里,总供给是相对于一定的价格、生产能力和成本的供给量,总需求是相对于一定的价格、收入和其他变量的需求量,而对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内容或范围则没有说明。霍尔等采用了另一种表述方式,总供给是经济社会的基本资源用于生产时可能有的产量;而总需求是经济社会所有部门的预计总支出形成的需求总量。[②c]此处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没有限定条件的,是一种非函数方式的客观状态,相当于潜在的总供给和可能的总需求。他们也指出,“总供给和潜在GNP是一致的。”阐明了总供给的内容是GNP。还有经济学家把这一对概念表述为:总供给是从生产能力和充分就业可能实现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总和;总需求是一定时期内花在商品和劳务上的支出总量,包括消费、投资和政府购买三部分。[③c]这里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范围都限定为最终产品和劳务,等于抽象掉进出口的GNP形式;不过,总供给是充分就业条件下的可能总供给,相当于一种潜在总供给,而总需求是实际支出形成的总需求,相当于已经实现的总需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口径不完全一致。这种情况以至总供给与总需求不完全对应情况的出现,大概是因为西方经济学使用这对概念主要在于进行理论分析,不是直接作为总供求政策的依据,一般不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直接对比、计算或测量。

中国经济理论界在讨论总供求问题时所使用的口径差别更大,种类更多。据有的学者概括,主要表现如下[④c]:一是以国民收入作为总供求口径。其中又分为国民收入生产额(使用额)加上(净)进口的口径;预计国民收入的口径。二是以最终产品作为总供求口径。包括最终产品的口径;最终产品加上进(出)口和资金流(出)入的口径。三是以国民生产总值作为总供求口径。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加上净出口减去不能分配部分;已形成货币收入的GNP;预计国民生产总值等四个子口径。四是以社会总产品作为总供求口径。理由是社会总供求要包括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五是以总产出作为总供求口径。这种口径不但包括社会总产品,而且包括付费的劳务总量。具体又分为两个子口径,一个是社会总产品加上劳务总量的口径,一个是商品性的社会总产品加上付费劳务总量的口径。此外,还有些人主张同时按其中的两种或三种口径来计算总供求。由上述可见,中国理论界对总供求使用口径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总供求的内容或范围不同;二是实际总供求与潜在总供求的不同。前者与我国同时使用MPS和SNA两种核算体系有关,后者则与理论界对总供求含义的认识不一致有关。这种现象,明显地影响到对中国总供求状况的判断,从而影响到总供求政策的确定和实施。

作为中国总供求政策的基本依据,总供求的口径应当如何确定?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参考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我认为可以设置三种相互联系的总供求口径:

1.潜在总供求的口径。西方经济学中的潜在总供给概念,一般指充分就业条件下的可能总供给,其中的“充分就业”指的是不存在“非意愿失业”,因而实际失业率有可能低于自然失业率,实际总供给有可能大于潜在总供给。也就是说,西方经济学使用的潜在总供给不是指可能总供给的最大状态,而是它的适度状态。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在计划经济制度下,人们习惯于把潜在总供给理解为最大总供给,并尽力去追求这种意义的潜在总供给。其实,从发展市场经济和经济正常运行的角度看,这是不适当的。同时也就表明,对潜在总供给的定义关系到总供求政策的确定。

现阶段影响中国潜在总供给的基本问题不是就业数量而是产业“瓶颈”。[①d]如果瓶颈或结构问题能得到改善,生产能力得到合理利用,以资金供给为基础的就业量就可有效扩大(而不是处于在职失业状态),[②d]总供给就能正常扩张。这样,中国的潜在总供给可以定义为,在产业瓶颈改善(或结构协调)从而生产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条件下,国民经济各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可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总量;而潜在总需求可以定义为在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整个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可能购买的产品和服务总量。在这里,资源状况和技术进步已包括在供给条件之中,而货币投放和流通速度则已经包括在需求条件之中;但需要说明的是,潜在总供给和潜在总需求都不是最大限度的总供给和总需求,而是适度状态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如果把对外经济关系考虑进来,那么潜在总供给和潜在总需求还分别包括正常的进口供给和出口需求。

2.实际总供求的口径。实际总供求是国民经济运行中实际发生的总供给和总需求,一般是事后的。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实际总供求是已实现的,总供给与总需求是恒等的。但考虑到在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是少有的,非均衡是一种常态,特别是中国目前市场机制很不完善,企业存在着普遍的扩张冲动,实际总供给与实际总需求的失衡比较突出,这种失衡还具有持续性的影响,因而作为总供求政策的重要监控指标,我们设定的实际总供求并不是已经完全实现的,总供给与总需求不一定是相等的。也就是说,这里的实际总供求口径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总供求口径是不同的。实际总供给是本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总值,包括进口供给和上期末的库存额;实际总需求是本期内形成的全社会对商品和服务的总购买能力,包括出口需求和上期未实现的购买力。

有些学者把存量引入总供求关系,设计了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指标体系。总供给(能力)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进口额和上期末库存额;总需求(总购买能力)包括本期实现的总需求和本期未实现的总需求。实现的总需求包括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出口需求,未实现的总需求包括居民储蓄、财政存款、机关团体存款、货币流通量、银行自有资金及盈余、债务和其他。[③d]此处的总供求口径相当于上述的实际总供求口径。突破年度总供求的流量对比而采用累积总供求的存量对比,有利于从动态角度考察总供求关系及其滞后影响。这样设置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指标体系基本上是合理的。不过,其中的“本期未实现的总需求”似应改为“上期未实现的总需求”,这样才能构成本期形成的累积总需求的一部分,并与累积总供给中的“上期末库存额”相对应。

3.有效总供求的口径。提出有效总供求的概念,是从中国经济运行的状况出发的。由于产业结构失衡和产品质量低下,实际总供给中有相当一部分因结构问题或质量问题不能适应正常的社会需求,这些供给将全部或部分成为无效供给(其表现形式是不正常库存、降价处理、返工或销毁),从而使有效总供给小于实际总供给;同时,实际总需求中有一部分因买不到合适的商品和服务而不能实现,这部分不能实现的需求从理论上说将转化为被迫储蓄,但是,如果它基本上采取了手持现金和活期存款的形式,那么它仍然是一种有效需求,本期的有效总需求仍等于而不是小于实际总需求,只有到这些未实现的需求已形成下期的实际总需求的时候(即到了事后),本期的有效总需求才等于已实现的总需求,从而小于本期的实际总需求。从这个角度看,有效总供给和有效总需求的口径并不是完全对应的。有效总供给是本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的(包括进口部分和上期末库存额)适应当期社会需求的商品和服务总值,或者说,就是本期内实际总供给扣除当期无效供给后的总供给;而有效总需求则可能还等于实际总需求,它既影响本期的有效总供求的平衡,又将影响下期的实际总供求的关系。

三、总供求的均衡与失衡

在分别阐述了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含义、口径之后,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均衡与失衡的判断,以及相应的测量方法。

1.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

总供求的三对口径中,潜在总供求是事前的,实际总供求和有效总供求一般是事后的。潜在总供求是适度状态的总供求(相当于自然上升和合理形成的总供求),实际总供求可能高于或低于潜在总供求,有效总供求则可能等于也可能小于实际总供求。那么,它们的关系如何反映总供求的均衡与失衡,亦即总供求的均衡与失衡怎样通过它们的变动关系表现呢?

以AS0和AD0代表潜在总供给和潜在总需求,以AS1和AD1代表实际总供给和实际总需求,以AS2和AD2代表有效总供给和有效总需求,我们认为,总供求均衡的一般条件是:

条件一,在AD1=AD0或AS1=AS0的情况下,AS1=AD1;

条件二,在AD2=AD1或AS2=AS1的情况下,AS2=AD2。

条件一满足了总供给和总需求的适度均衡,排除了总供给和总需求的过热均衡或萎缩均衡;条件二满足了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有效均衡,排除了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无效均衡。

相对于总供求均衡的一般条件,总供求失衡的主要表现是:

(1)需求过大型失衡。

当AD1〉AD0或AS1〉AS0时,有AD1≥AS1。

只要实际总供给超过潜在总供给,必有实际总需求超过潜在总需求;反之一般则反是。这时实际总需求必然大于或等于实际总供给,而且实际总供求相等的时间必然是短暂的。在AD1=AS1的情况下,实际总供给和实际总需求的扩张大体上是同步的,在AD1〉AS1的情况下,实际总供给的扩张已跟不上实际总需求的扩张;由前一种状态向后一种状态转变是一个必然而短暂的过程,因为实际总供给的过度扩张(超过潜在总供给)总是受到资源、技术和结构的制约。

(2)需求不足型失衡。

当AD1〈AD0或AS1〈AS0时,有AD1≤AS1。

如果实际总需求小于潜在总需求,必有实际总供给小于潜在总供给;反之一般也反是。这时实际总需求必然小于或等于实际总供给。其中AD1〈AS1是这种总供求失衡的一般表现,而AD1=AS1(即实际总需求和实际总供给双重不足或萎缩下的均衡状态)则是一种短暂现象,它很快又会转入新的失衡,因为实际总供给的收缩会进一步引起实际总需求不足,总需求总是比总供给萎缩得更快。

(3)有效供给不足型失衡。

当AS2〈AS1时,AD2≤AD1,有AS2≤AD2。

在有效总供给小于实际总供给时,有效总需求可能小于也可能等于实际总需求,有效总供给则必然小于或等于有效总需求。AS2〈AD2是有效总供求失衡的表现形式,而AS2=AD2(即有效总供给和有效总需求都不足情况下的均衡)则是有效总需求小于实际总需求(被迫储蓄或强制储蓄)时的某种短暂状态,而且这种情况只是使有效总供求的失衡向后推移,会使下一期陷入更严重的失衡状态。

2.均衡与失衡的判断

根据三种口径的总供求关系来确定总供求均衡的条件及其失衡的表现,实际上包含着一些需要解释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是对均衡与失衡的判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总供求的均衡是一种适度和有效的均衡,并不是任何一种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相等都可以称为总供求均衡。总供求均衡是经济运行均衡的集中表现,因而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相等是有条件的。潜在总供求作为一种适度的总供求,是实际总供求均衡的依据,只要实际总供给和总需求有任何一方超过(或低于)潜在总供给或总需求,适度均衡就不能实现或不复存在,失衡态势就成为不可避免;同时,有效总供求作为实际总供求的落脚点,是总供求均衡的目的,要是有效总供给小于实际总供给,有效均衡就会受到影响,失衡就会产生和发展。所以,总供求的非适度均衡和非有效均衡,都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而应看作失衡的表现。

第二,总供求的均衡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均衡。上面在概括总供求均衡的一般条件时使用了总供给和总需求相等的表述式,只是一种理论抽象。实际上,除了已经实现的总供求之外,不论哪种口径的总供给和总需求,都不会出现完全相等的情况。如同马克思所说,“供求实际上从来不会一致,如果它们达到一致,那也只是偶然现象,所以在科学上等于零,可以看作没有发生过的事情。”[①e]对于供求总和的总供求关系来说,情况也是这样。因此,不仅在现实经济的运行中总供求的均衡是相对的,非均衡是绝对的,而且就是作为理论研究落脚点和总供求政策目标的总供求均衡本身,也应当理解为是相对的均衡,不是绝对的均衡。有的学者提出了“点平衡”、“域平衡”和“不平衡”的概念及其区别,点平衡是指总供求在数量上严格相等,域平衡是指总供求在数量上略有大小,不平衡是指域平衡之外的状态。[②e]这种提法和区别是可取的。我们在上面所说的总供求均衡(相等),指的就是相对均衡,即总供给与总需求大体相等,包括总供给略大于或略小于总需求的情况。说实际总供求等于潜在总供求、有效总供求等于实际总供求,都是一种“约等于”,包括了小幅度的偏离;只有它们之间出现了大幅度的偏离(即上述的“大于”或“小于”的情况),才是超过了适度均衡和有效均衡的轨道,从而导致了失衡的态势。

第三,总供求的均衡不是现行价格的均衡而是不变价格的均衡。市场经济下的经济运行是以货币为中介的,总供求关系中包含了价格的运动。虽然总供求的均衡表现为价值均衡,但是价值均衡始终要以物质均衡为基础。当总供求处于失衡状态时,价格的变动会使总供求趋于均衡,因而以现行价格反映的总供求均衡实际上是物质均衡和价格均衡的结合;即使总供求的失衡不能完全被价格的升降所弥合而存在着短缺缺口或剩余缺口,现行价格反映的总供求关系也会远远偏离总供求的实际情况。[①f]因此,只有以不变价格(或可比价格)来考察总供求关系的变动,才能对总供求的均衡或失衡作出切合实际的判断。在我们所确定的总供求口径中,实际总供求是累积的总供求,包括上期未实现的总供求和现期新形成的总供求,都要以不变价格来测量。实际总供求与潜在总供求的变动关系、有效总供求与实际总供求的变动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相对的适度均衡和有效均衡,也都要用不变价格来进行考察。

3.总供求关系的测量方法

西方国家一般不直接测量总供给和总需求,而是通过失业率、通货膨胀率以及国际收支状况等指标来分析总供求关系的变动,因为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这些指标的变动基本上能够反映总供求均衡与失衡的态势。但我们既然设置了总供求的口径,并以这些口径的关系作为衡量总供求均衡和失衡的尺度,就需要进一步研究它们的测量问题。况且,中国正处于体制转换时期,市场机制很不完善,总供求关系的变动不一定完全通过宏观经济指标的变动表现出来,因而探索相应的测量方法,以作为总供求监测和总供求政策的一定依据,也是有意义的。不过应当指出的是,总供求关系的测量只能是粗线条的、相对的,我们不能为了追求不切实际的精确性而失去了有参考价值的可信性。

在总供求的三种口径中,实际总供求是事后的,有现成的统计数字,按照上面确定的指标体系,就可以直接进行计算,不存在测量方法问题。从三种口径总供求之间的均衡条件和失衡表现看,需要研究的,只是潜在总供给和有效总供给的测量问题。

首先,潜在总供给如何测量?

从理论分析看,在时间为横坐标、总供给为纵坐标的直角坐标系中,潜在总供给是一条向右上方升展的直线,实际总供给一般是一条围绕着这条直线上下波动的曲线;只要有足够长的时间长度,就必然会存在这种关系。至于直线的倾斜度和曲线的波动度,则取决于各个国家经济增长的潜力和经济增长的现实。根据这种关系,我们可以通过对实际总供给数据作时间回归,来近似地求出潜在总供给的直线以及相应年份的数值。不过,我们定义的中国的潜在总供给,是产业瓶颈改善从而生产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条件下的可能总供给。其中的“瓶颈改善”并不等于瓶颈制约完全消失,而是指瓶颈制约处于一般状态,相当于市场经济国家“充分就业”时的自然失业率状态。当实际总供给超过潜在总供给时,瓶颈制约加剧,结构失衡会引起总供给波动;当实际总供给低于潜在总供给时,瓶颈生产能力得不到充分利用,导致生产资源闲置。因此,测量潜在总供给必须考虑瓶颈制约的状态。

有的学者提出用整个经济的产出对瓶颈部门的产出弹性系数来计算潜在总供给的方法。其基本步骤大体如下:第一,计算国民经济总产出对瓶颈部门产出的弹性系数,这个弹性系数就是国民经济总产出增长速度除以瓶颈部门的产出增长速度;第二,计算瓶颈部门的潜在产出增长速度,即利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求导后的公式来计算;第三,用瓶颈部门的潜在产出增长速度乘以国民经济对瓶颈部门的产出弹性系数,得出国民经济潜在总产出的增长速度,进而求出潜在总供给。[①g]这种测算思路基本上是合理的,但计算过程还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国民经济对瓶颈部门的产出弹性系数,应当是潜在的产出弹性系数,不能直接使用事后的产出弹性系数;另一个,用生产函数的增长公式来计算瓶颈部门的潜在产出增长速度,对瓶颈部门的劳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增长、以及相应的技术进步速度,仍难以确定。

要解决以上两个问题,看来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其一,作国民经济对瓶颈部门的产出弹性系数的时间回归,求出潜在的产出弹性系数。瓶颈部门不是一个而是多个,如果有的部门的产出弹性系数不能作时间回归,可以实际产出弹性系数的平均值作为潜在产出弹性系数。其二,对瓶颈部门的产出增长速度作时间回归,得出它们的潜在产出增长速度。为了避免经济过热和经济萎缩对回归值或平均值的影响,应当尽量扩大样本期的时间长度。然后,从这两个方面的数字求得国民经济潜在总产出增长速度,并对各个瓶颈部门得出的结果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潜在总供给的数字。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测量潜在总供给的方法可能会产生一些误差,同时,就国民经济对瓶颈部门的产出弹性系数和瓶颈部门的产出增长速度作时间回归,只是反映了这两个方面变动的一般趋势,没有包括国民经济技术进步加快和瓶颈部门投入比重增加的作用。国民经济技术进步加快会带来国民经济对瓶颈部门产出弹性系数的较快上升,瓶颈部门投入比重增加和技术进步加快会较大幅度地提高瓶颈部门的产出增长速度。但是,即使充分考虑到这些以及更多的影响因素,我们还是可以大体测量出受瓶颈制约的潜在总供给。

其次,怎样测量有效总供给?

有效总供给大幅度低于实际总供给,大概是中国经济的特有现象或突出现象。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根据现行的统计制度,只要是本期生产的产品,不管它们是否滞销积压或合格有用,都已经按全部价值计算产值或增加值,最终形成了宏观统计上的总产出数字,因而使实际总供给(统计指标上的供给)与有效总供给(能满足市场需求的供给)存在着必然性的差别;另一方面,由于工业技术进步慢,管理水平差,产品质量低下,在经济过热时还常常出现质量水平的波动和下降,由此造成的不良品(包括废品、次品和返销品)损失率很高,同时,因产业和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滞销积压的比例也很大,这就导致现实经济中实际总供给和有效总供给的差别相当大。这两个方面显然同市场经济程度较低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有关。

这样看来,根据有效总供给的口径来研究有效总供给的测量方法,对于现阶段的总供求政策是有重要意义的。这里的关键是如何从实际总供给中扣除无效供给的部分,而且主要是扣除工业部门的无效供给。途径大致有两条;一是计算出不良品的损失率,从工业产值和增加值中予以扣除。目前大概只能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来计算工业不良品损失的平均比率。二是计算工业部门因结构问题造成的非正常成品库存比例,并按一定的处理率对总产出量加以扣除。因为工业部门产成品库存过多表明流通部门不愿意进货,其中有一部分是由于产品不对路;而不对路的产品并非完全是无效供给,还可以通过降低处理等方式转化为一定比例的有效供给。把这两个部分从实际总供给中扣除出去之后,可以得到一个有效总供给的大体数字。

注释:

①a 如同克洛沃等西方经济学家所说,一般均衡理论中的需求函数和供给函数,从而总需求函数和总供给函数,都是“概念上”的。参见让—帕斯卡尔·贝纳西《市场非均衡经济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4—8页。

①b 参见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4—26页。

②b 当然,一般均衡论中关于价格均衡与总供求均衡关系的分析,对于我们观察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变动关系,仍然是有理论意义的。

①c 参见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谊斯《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49页。

②③c 参见罗伯特·霍尔、约翰·泰勒《宏观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117—118、67页。

③c 参见沃纳·西奇尔等《基本经济学概念(宏观经济学)》,外经出版社,第95—96页。

④c 参见王春新《供需平衡与宏观调控》,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40—44页。

①d 虽然外资的大量进入能够增加一定的就业量,但考虑到现有企业、尤其国有企业中存在着大量的“在职失业”,外资的进入尚不足以消化企业中的富余人员。由外资进入所带来的产量增加,显然不是所谓“充分就业”的结果,而是有效就业即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表现。但在产量增加的过程中,依然受到产业瓶颈的制约。

②d 有的学者以固定资产的开工率(或使用率)来反映在职失业的程度从而对潜在总供给的影响,并以潜在开工率(固定资产的使用达到正常设计能力时的开工率)作为潜在总供给函数的主要变量。(参见李拉亚《通货膨胀机理与预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60页。)这是可取的。同样,使用这一指标来反映瓶颈制约对潜在总供给的影响也是可以的,而且更为适当。

③d 参见胡健颍、侯庆国《社会总供求状态的监测、预警和调控》,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18页。

①e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11页。

②e 参见王春新《供需平衡与宏观调控》,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101—102页。

①f 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导致了经济判断与经济现实的不一致。当价格总指数仍在以两位数的速度继续上升时,有些文献却分析说,目前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大体一致。其实,如果总供求大体一致,价格总水平怎么可能大幅度上涨呢?即使存在着很多引起价格上涨的因素,也难以通过需求的接受而转化为现实。只有以上涨的价格来测量总供求关系,才会得出这种与经济现实相矛盾的结论。

①g 参见王春新《供需平衡与宏观调控》,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142页。其中第二、三个步骤根据笔者的理解做了改动,因为原文的表述似乎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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