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与本体论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与本体论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实践观点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体论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观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始于80年代初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改革,在经过前些年的主体性、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以后,哲学界对某些问题已经取得了一些共识。在此基础上,就体系内部的架构、基本理论及核心范畴等问题仍有激烈的争论,如何看待物质与实践的关系,如何看待实践观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与作用,成为目前探讨和争论的一个焦点。其中“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即自然观和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①],“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基本观点,实实在在也是物质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②]最具代表性,由于这种观点长期以来被哲学界作为权威性的观点来接受,笔者想就此有关的问题谈一点自己的想法,并求教于哲学界同仁。

一、马克思主义本体论是物质本质一元论

谈论实践观点是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首先必须说明我们所主张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本体论。我们认为,尽管马克思主义基本上很少直接谈论本体论,但通过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所力主的不是一般的物质本体论,而是物质本质一元论。

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是新形态的唯物主义,这种“新唯物主义”不仅表现在它对本体的理解已经超出了古代哲学的本原性概念、近代哲学的实体性概念,跃进到了现代哲学的本质性概念,科学地回答了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而且表现在它扬弃了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把物质归结为结构、属性、关系等层次),在本质性的层次上把物质明确界定为客观实在性,并将这种客观实在性运用到社会、历史领域,把人类社会的发展看成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一个与自然过程一样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性与客观性的过程。即认为世界在本质上是一元的,而不是多元的。这个一元的本体、本质的存在就是物质,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东西,物质的一元性及本质性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和根本前提。物质本质一元论的根本含义在于,它不是把物质作为现存世界的原点,而是仅仅在相对于意识的意义上讲物质。物质是一般,这个一般决定发展中的一般、认识中的一般和社会中的一般。物质本质一元论的根本实质是,强调按照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认识世界、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要求人们用物质生活过程解释精神生活过程,用物质现象解释精神现象,而不是相反。

物质本质一元论主要有三个特点,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本体论区别于其他本体论,尤其是旧机械唯物主义物质本体论的关键所在。

第一,物质本质一元论体现了本体论、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即体现了最高层面的本体论与低一层面的自然观与历史观的辩证统一。一方面,它不是简单地把本体论等同于自然观加历史观(“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即自然和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③]却恰恰相反,导致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化解为自然本体论与社会存在本体论的加合)。而是严格区分了这三者,把自然观和历史观看成是介于本体论与具体科学之间的众多领域之中的两个,它本身不具有自然哲学或历史哲学的性质。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何既反对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又反对狭隘的实证哲学如资产阶级经济学,而强调哲学与科学的辩证结合的原因。另一方面,这种统一的基础是既概括自然属性,又概括社会历史属性的物质的客观实在性,这种客观实在性不仅指存在的客观实在性,也包含了运动、发展、变化过程的客观实在性,它把人类实践包括在内,是从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和把握这种客观实在性的。即把实践活动看成是“客观物质活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看成是“物质生活的生产”和人们之间的“物质联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也就是列宁指出的“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④]。

第二,物质本质一元论体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即马克思主义的物质本质一元论不是简单地讲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不是简单地重复17—18世纪旧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重复费尔巴哈的观点,而是把它作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的基石,涵盖自然、社会、历史等各个领域。旧唯物主义理解的事物、物质的原则是一种受动性的原则,人也是一种受动性的存在,马克思则力图把二者统一起来,他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一方面表现为“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又“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⑤]。也就是说,物质本质一元论是在唯物主义的前提下,能动地去理解人、社会与自然,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客体性;同时又不单纯地从主体方面去看待世界,片面地发展能动性,而是将受动性与能动性、精神与物质、客体与主体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物质与实践达到了一种完整的辩证综合。

第三,物质本质一元论体现了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在处理哲学基本问题,探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问题时,其着眼点是何者更为基础或更为根本,他们始终坚持物质的本体论的基础地位。当然,上升到与意识相对应的物质性的本体论概念是经过不断的思想演化的。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的物质本体论不是独断论,不是主观思辩,他们重视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强调实践活动的确证作用。实践是解决本体论与认识论矛盾的关键,通过实践,马克思恩格斯实现了本体论是认识论的基础,认识论是本体论的论证的辩证统一。

二、物质本质一元论是科学的理论抽象

正是从以上的分析出发,我们认为,物质本质一元论是科学的理论抽象。这种抽象,其一,是对古代和近代本体论扬弃的结果。一方面,它区别了古代本体论,即往往从客观世界自身所包含事物的组成成份与构成要素中直接推导或等同本体的概念,如把本体归结为水火土气等;另一方面,又区别了近代哲学基于结构、层次等形成不同性质的本体论,但其本体论与自然观、历史观等又常常混同。马克思主义本体论既区别于古代哲学的把本体理解为本原,“万物所由出者”的自然本体性质,又区别于近代哲学的把本体理解为实体,把物质的一切质的特征归为量的特征的机械本体观点,仅仅在本质的层次与意义上使用本体这个概念,强调本质性的一元性。其二,是当时的自然科学发展及特定的社会历史状况的必然要求。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主要以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细胞学说、进化论三大发现为代表。特定社会历史状况则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无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直接的诱因是马克思首次遇到“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其三,是以实践为中介通过实践充分地展示这种物质的历史性、过程性、非物相性特征,即不是把物质看成是永恒不变的根源与最终体,而是把物质理解成客观实在性,这种客观实在性又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种物质是具体发展了的对象性,体现了工业状况,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它说明了主客体的统一,物质与精神的统一,能动与受动的统一。

物质本质一元论说明,物质并不是存在于人的观念之中的纯粹抽象,也不是法国修正主义者勒费弗尔所说的“物质是某种X(未知的东西),然而它需要置于(或被拒绝置于)我们的论断中”[⑥]。它是从客观现实中抽象出来的,这种抽象“不是一般的普遍性,而是具体的普遍性,即它应当能够说明一定事物或知识领域的特殊性”[⑦]。毫无疑问,这种抽象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具体运用上具有强制性,发展上则具有不依赖人们意志的独立性。抽象如果表现为范畴的形式,范畴也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缩写,在自然科学的研究中更是如此,如万有引力定律的抽象,显然不是仅仅存在于我们的主观观念之中,相反,人们必须依照它的要求来行事,并不是象有些人所说的“抽象的物质存在”、“抽象的本体”、“只存在于我们的主观观念之中”[⑧]。我们认为,物质、规律、价值等抽象是接近了客观现实而不是远离了客观现实,在世界纷繁复杂的事物之中,从来就没有离开本质的现象,没有离开现象的本质,物质的抽象也是如此。

物质本质一元论还说明,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一样,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并不是象有些作者所说的“离开实践的自然界,对人来说,虽然存在,但没有意义”[⑨],因此,“我们不要对无垠的世界说三道四”[⑩]。离开实践的自然界真的没有意义吗?我们真的不要对这无垠的世界说三道四吗?问题并非这么简单,实际的情况是,实践并不是现存感性世界的唯一基础,也不是人化自然运动的唯一根源,现存感性世界既是在实践的干预下运动变化,也是在纯自然力的作用下运动变化的。从本质上看,人类的实践最终是以纯自然力为现实基础的。人类正是通过自身的活动,借助于辩证思维,不断地透过有限把握无限,把自在自然变成人化自然,把自在客体变成可能客体及现实客体,人类的发展与进步就是这种过程的不断延续,就是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的具体历史统一。人们倘若不去探讨无限世界的本质及其规律,不去说三道四,怎么会有从宇宙来观察地球的观念的变更,怎么会有地心说、日心说到银心说的天文观测点的转轨?自然物质本身是有其内在的发展变化规律的,人们倘若不去说三道四,不去揭开这些东西的神秘的面纱,怎么能够发现与解决环境问题、人口问题、资源问题?又怎么会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球共识呢?

三、实践的观点不是物质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

物质本质一元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石,作为理论它当然要以实践为基础,通过实践来体认和充实,但是,我们绝对能因此就把实践观点看成是马克思主义本体论(物质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

显然,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本体论(物质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是列宁的“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的类推。(11)什么是首要的基本的?我们认为“首要”讲的无非就是优先性,即实践的优先地位,考虑问题首先从实践出发;所谓“基本的”,就是作为基础和解决问题的最终根据和来源。我们认为,有必要把实践的优先性与物质的优先性相区别,物质的优先性指一种存在,即使没有被认识(意识)到,也可以存在,而任何意识或认识都必须以某种存在的东西为前提和基础;实践的优先地位指的则是实践的目的性,动力性,标准性,它并不能上升到某物离开它就不存在的层次。实践的观点是一个有目的的活动,这种活动中的目的的设定在时间、空间上都先于实现,如果把实践当成是本体论的首要基本观点,我们就难以理解实践的目的从何而来,这样就又回到几十年前的关于桌子哲学的争论中去了。实践的观点是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实际上就是把实践引入存在论,并把它作为首要的基本元点,用实践代替物质。正如实践本体论者自己所说的“实践哲学要回答更深刻更广泛的问题,势必就要回答是以物质还是以实践为起点,要回避这一问题,最终也就失去了自身独立存在的意义。”(12)值得指出的是,马克思肯定了实践在自然观中的作用,他强调从动态的角度来理解,但他并没有把实践提到首要的本体论的地位,马克思一方面用自然界来说明人的对象化活动,同时又用人的对象化活动来说明自然界的客观性。

其次,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是从“实践是客观物质活动”向“实践是物质的基础”作了一个不合理的类推,即强调从实践的观点来理解与把握物质进而得出物质以实践为基础的结论。这种结论显然是片面的。正如以上我们所说的,把实践看成是“客观的物质活动”的思想,决非是马克思的偶然思想,而是贯穿马克思全部学说的一条红线。马克思正是从“感性活动”出发,看到了“物质带着诗意的感性光辉对人的全身心发出微笑”,看到了在机械唯物主义的学说中“感性失去了它的鲜明的色彩而变成了几何学家的抽象感性”,所以他一直强调物质不是僵死的存在,它内含着die tatige seite(“能动方面”)。但是,马克思在做这种表述与归纳时,坚持的是“用物质规定实践”的原则,而不是“用实践规定物质”的原则,他坚持的是物质性的实践关系,而不是实践性的物质关系。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批判,重点是它的直观性、形而上学性,而不是它的唯物性。他批判旧唯物主义把事物和物质当作人们外在的直观的对象、人只是这种客观事物和物质的旁观者的观点,主张人并非站立于物质之外认识物质,而是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处于物质过程之内,人本身就是客观物质过程的参与者。所以,不能把“从实践的观点来理解与把握物质”与“物质以实践为基础”这两个性质根本不同的论题相混淆。

再次,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本体论(物质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成果与这一成果所指向的对象混为一谈,即把反映的对象与对对象的反映混为一谈,把作为认识成果的本体论与本体论的指向对象相混淆,实际上就是认识论向本体论作了一个不合理的跳跃。我们认为,不能把本体论的首要基本观点等同于本体论这种理论的产生的首要基本观点。本体论是指指向的对象、内容,它重点研究什么是本体,什么是存在之存在,而不是论证它是如何通过实践来产生的。马克思主义本体论重点探讨的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而不是第二方面,显然不能用第二方面来衍生第一方面。

进一步说,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实际上是用认识论涵盖了本体论,把本体论最终解释为一种认识论,即他们所断言的“我们之所以坚持实践观点是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只是为了科学地论证物质本体论”(13)。“到头来,唯物主义物质本体论还得靠实践来证实”(14)。我们认为,物质本质一元论当然要以实践为基础,在实践中产生、发展、指导并检验这种认识成果,所以,从认识论的角度讲,可以说实践的观点是首要的基本观点。但是,本体论重点谈的是本体自身,是本体的构架,本体论所要研究的内容、本体论的指向对象与实际内容是不是依赖于实践,是不是离开实践就是无呢?当然不是。实践是证明物质本体而不是产生物质本体,“为了论证”、“证实”就是在认识论意义上使用本体论这个概念,就是把本体论等同于认识论,而这恰恰就是认识论中心主义,以认识论涵盖本体论的表现。美国新实在论者华尔特·马文在批判本体论唯心主义借助自我中心困境的方法进行论证时就指出:“形而上学在它的各项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解答上,并不特别要归功于认识论”,“应该把形而上学完全从认识论中解放出来,因为认识论从洛克时代到我们这时代一直统治形而上学,是一种完全无根据的擅自专权”(15)。所以,我们认为本体论是要靠认识论来论证,但认识论必须以本体论作为基础与前提,我们讨论的不是认识论如何来论证本体论,而是讲本体论的内容指向,本体是什么,它是不是可以离开实践,是不是应以实践为基点,是不是以实践为本。显然,作为认识论的前提与基础的本体论是不能以实践为自己的首要的基本观点的。否则就难与实践一元论和实践本体论划清界线。

总之,物质本质一元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区别于旧哲学的根本所在,它不是僵死的自然本体论,也不是高扬人的主体性的观念本体论,它是自然观、历史观、认识论、发展观的高度统一,也是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即新唯物主义中的进一步运用与拓展。实践的观点对于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物质本质一元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承认实践在克服传统本体论的矛盾、统一主客体方面的作用。实践观对于我们彻底扬弃旧的自然本体论(从自然对象入手直接探讨世界本原问题)与批驳近代哲学的观念本体论起到了彻底的革命性的作用,但是,对于实践观的哲学地位的评价,我们也应该站在正确的立场上,而不是把她当成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而对她恶意糟蹋。

注释:

[①][③]肖前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6页。

[②](14)肖前:《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载《哲学研究》,1996年第7期。

[④]《列宁选集》第4卷,第453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7页。

[⑥][⑦]转引自〈前苏联〉阿尔希普采人,《作为哲学范畴的物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63、173—174页。

[⑧][⑩](13)肖前:《实践唯物主义和“自我中心论”——评〈走出自我中心困境〉》,载《哲学动态》1996年第1期。

[⑨]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载《哲学动态》1988年第12期。

(11)黄楠森:《论实践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载《教学与研究》,1996年第1期。

(12)陈志良:《实践范畴再认识》,载《哲学动态》1988年第12期。

(15)霍尔特等著:《新实在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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