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概念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论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概念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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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概念、本质和特征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本质研究中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概念的问题。本文对此作一点初步的探讨。

社会主义概念的理论特点

要探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概念,首先要了解社会主义概念的理论特点。就概念的逻辑形式而言,社会主义概念同其它概念比较,并无相异之处。但是,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特殊性,社会主义概念,又有不同于其它概念的特点。

1.社会主义概念是发展性、阶段性和民族性的相对稳定的动态概念。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它不是短暂的发展过程,而是相当长的社会历史阶段,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相对稳定的社会形态,有其稳定的质的规定性。因而社会主义概念也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同时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发展变化的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社会主义社会的自身规定性必然会发生部分质变和量变,社会主义概念也就要相应地发生变化。因此,社会主义概念不是绝对静止不变的概念,而是相对稳定的动态概念。

社会主义概念的相对稳定的动态性质,衍生出发展性、阶段性和民族性的特点。发展性是指概念的要素是可变的。社会主义虽然是相对稳定的、独立的社会,但本质上仍是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过渡的社会形态。它运行的动态轨迹是不断用新质取代旧质。反映社会主义社会本质属性的概念,就会相应地发生概念要素的变化。

阶段性是指概念要素变化的阶段性特征。社会主义社会是通过部分量变引起部分质变,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逐步过渡的过程。部分质变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变化的阶段性,这就导致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出现与之相适应的阶段性的社会主义概念。

民族性是指概念要素变化的民族历史文化特征。如果不就内容,而就存在形式,社会主义都是具体民族国家的社会形态。每一个民族国家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因其特殊的民族历史文化所致,都会形成不同于其他国家的质态。这样,就会产生相应的具有民族历史文化特点的社会主义概念。

2.社会主义概念通过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反映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内涵反映社会主义社会质的规定性,外延反映社会主义社会量的规定性,它们共同反映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社会的系统结构是由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组成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结合,构成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基础;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结合构成社会形态,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形式;两者通过生产关系的中介联结,便组成完整的社会主义社会。而社会主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就分别反映社会主义社会自然基础和社会形式的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社会自然基础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内在的质的规定性,它是社会主义社会生存发展的自然规定。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形式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外在的质与量相结合的规定性,它是社会主义社会生存发展的社会规定。自然规定以社会根本任务与目标的关系为表现形式,社会规定则以社会状态与结构的关系为表现形式。因而,社会主义概念的内涵直接反映社会任务和目标的关系,外延则直接反映社会状态和结构的关系,由此构成社会主义概念。

3.社会主义概念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现实历史概念。首先,社会主义概念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它必须以客观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为反映对象,所以,社会主义概念是一个现实的历史概念,不但能够说明什么是社会主义,也能够说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其次,社会主义概念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概念。社会主义以民族国家的社会形态为表现形式。由于各国生产力水平、民族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道路的巨大差异,决定了各国难以遵循社会主义的一般性概念规范本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只能依据时代特点,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结合,形成具有阶段性和民族性特点的社会主义概念,才能科学地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规范本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概念又是一般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概念,不仅能够揭示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本质属性,也能揭示社会主义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的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概念

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概念是反映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形态本质属性的概念,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的社会主义特征有机结合的概念。

第一,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在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解决问题的性质,决定了它们具有反映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本质属性的功能,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概念。

从地位看,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是和社会形态概念层次相同的概念。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反映着社会生产力的状态和社会结构状态的性质,不是社会某一部分的状态性质,而是整个初级阶段社会形态的状态性质。这就表明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是以初级阶段的整个社会形态为客体,而不是以初级阶段社会形态的某个部分为客体。由此决定了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反映的客体的本质属性,就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们是与社会形态层次相同的概念,具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概念的性质。社会主义本质是概念的内涵,“一主多存”特征是概念的外延,共同构成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概念。

从作用看,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具有规范着社会形态性质的作用。由于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反映的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因此它的作用是规范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而不是规范某个具体事物的性质。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的规范作用表现在,社会主义本质以任务与目标的形式规范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自然性质。“一主多存”特征以状态结构形式规范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性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

从解决问题的性质看,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由于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揭示的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因此它不仅回答了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问题,也回答了怎样建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问题。这就是说,通过改革完全公有制的经济关系,使之成为公有制占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经济关系,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及上层建设来规范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保证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概念。既反映了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一般本质属性,又反映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本质属性。

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然规定,是以极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和各尽所能的按需分配,则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规定;两者决定了共产主义社会是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自由人联合体。

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在自然规定方面与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相似,在社会规定方面则有很大差异。其中按劳分配和立法与行政相同一的国家管理原则,使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并成为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规定。

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不同于上述这些规定。其根源在于我国是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国家。这种落后的社会经济状况,决定了社会的自然规定,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是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决定了社会规定是“一主多存”的状态结构,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以工人阶级为主体,多种社会成份并存协商的,立法与行政相统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两个规定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形态,既不是发达的、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也不是高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是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

但是,我国初级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自然规定和社会规定,也反映了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一般自然规定和社会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之相互衔接,相互渗透,从而又决定了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属于整个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初始阶段,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区别。

第三,以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特征为内容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概念,反映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思想。邓小平在对80年代世界形势变化,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观察思考中,集中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新的历史时代提出的: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他说:“我们总结了几十年搞社会主义的经验。社会主义是什么,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1 〕因此,他站在时代的高度,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科学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首先,邓小平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在对中国社会经济状况进行了科学分析基础上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2 〕这样,在社会发展阶段上,使我国社会主义真正立足于现实基础上。

其次,邓小平不仅提出而且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与“一主多存”社会主义特征之间的内在关系。一方面他科学比较了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的异同,强调“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3〕,“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4 〕另一方面又从市场和计划同生产力和社会制度的相互关系中,把社会主义任务与目标相联系,明确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在此基础上,阐明了社会主义本质与“一主多存”特征的关系。 他认为,“要发展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由之路”。〔6 〕“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因此可以发展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但是,必须“始终以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7〕其它经济“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8〕,“都是服从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个总要求的。”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的特征的关系,就是社会主义概念的自然规定和社会规定的关系。两者之间通过改革和公有制的中介,构成内在的联系,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社会主义的发展。

因此,邓小平揭示的社会主义本质和“一主多存”的特征,不仅反映了社会主义的一般发展规律,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发展规律,成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因而成为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概念。

第四,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概念也是一个发展性、阶段性和民族性的相对稳定的动态概念。

其一,本质与特征相结合的概念,生动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概念发展的动态性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共同富裕的目标经过改革与公有制的传导,构成了任务与目标的动力系统,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变化和改革的社会,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从而使社会主义概念呈现动态性质。其二,本质和特征相结合的概念体现了社会主义概念相对稳定的阶段性质。本质规定的目标,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是上百年的历史阶段,只要共同富裕的目标没有实现,我国就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主多存”特征,使我国初级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既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区别,又同发达社会主义阶段相区别,这就使本质和特征的概念具有了阶段性的相对稳定的性质。其三,本质和特征相结合的概念体现了社会主义概念的民族性特点。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容,深刻地反映了现阶段中国社会生产力的落后状态,因此决定了现阶段的社会发展目标,不是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而是实现共同富裕。“一主多存”的状态结构,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渊源流长,博采众家之长的文化兼容性特点。因此,本质和特征相结合的概念深刻反映了现阶段中国社会主义概念的民族特性。这也就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概念,迅速产生巨大的理论效应和实践效应的重要原因。

注释:

〔1〕〔2〕〔3〕〔4〕〔5〕〔6〕〔7〕〔8〕〔9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7、252、63、110—111、373、138、14、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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