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世界观”的评价_世界历史论文

对“世界观”的评价_世界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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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类社会分裂为阶级并产生国家以来,西方不少哲人就开始超越传统的国家视野,孜孜追求天下一统的世界国家。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有关世界国家的构想虽然曲高和寡,却一直余音未绝。进入20世纪,人类蒙受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出于维护世界和平,根除战争的迫切愿望,在欧美各国,要求建立世界国家的主张曾一度盛行,甚至形成一股颇有影响的社会思潮。本文拟就世界国家观的流变作一简要论述,以期引起进一步讨论。

古代希腊,政制初创,城邦林立。当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着力探究现实国家的“理念”,并将城邦看成是人类社会组织最高形式,进而强调人是天生的城邦(政治)动物时,(注:参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7—9页。)稍后的斯多葛派却开始用世界主义的眼光来看待国家。芝诺等人认为不论是希腊人还是野蛮人,彼此都是兄弟,在普遍的理性面前人人平等,所有的人按宇宙的自然法生活,应成为同一国家治下的公民。他们提出一个新命题:人不仅仅是城邦的动物,亦是世界国家的动物,是世界公民。(注:参见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86—190页;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3—14页。)对斯多葛派突破以城邦为本位的世界国家观,时人褒贬不一,有的认为它是在为亚历山大的霸业作诠释。然而亚历山大崛起时斯多葛派尚未形成,况且马其顿王国本身仅昙花一现,因此这种观点失之牵强。事实上,世界国家观的应运而生,毋宁说是基于希腊城邦衰败这一现实。不过,世界国家观的提出尽管让人耳目一新,在当时反响甚微。

罗马帝国时期,适应其拓疆扩土的需要,世界国家观又重被提起。生活在帝国初期的斯多葛派哲学家塞涅卡认为,在现实生活中,由具体国家和不同种族界限引起的人们政治、社会地位的差别已失去意义,根据自然法,所有的人都应是统一的世界国家的成员。他指出,“我们应该想象有两个国家:一个是集神和人于一身的国家,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目光并不局限于地球的这个或那个角落,我们要以太阳的运动来测定我们国家的疆域;另一个是偶然性使我们归属到那里的国家”。(注:引自涅尔谢相茨:《古希腊政治学说》商务印书馆1991 年版第222页。)在塞涅卡的心目中,所谓的世界国家实际上就是罗马帝国的一统天下。在献给尼禄的《论仁慈》一书中,他将帝王喻为国家的生命,国家有赖帝王而存在。同时,帝王也是民众的头脑,人类是围绕着帝王而生活的。继塞涅卡之后,另一位信奉斯多葛派思想的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也倾心于建立一个和谐有序的世界国家。在他看来,由于人类具有共同的理性,“我们就都是同一类公民,就都是某种政治团体的成员;这世界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国家。”(注:马可·奥勒留:《沉思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2页。)他企盼世界国家的公民按照普遍的理性生活,彼此友爱,互相帮助。奥勒留在战乱濒仍、危机四伏的罗马帝国后期憧憬天下一家、世界大同,恐怕更多地反映出其对现实的厌倦,这种世界国家观是退隐心灵的一种寄托。

欧洲中世纪,罗马教廷是一支令人生畏的政治势力,曾经长期左右欧洲政局,迫使各国的君主俯首称臣。但自13世纪以来,罗马教廷的影响由盛而衰,日益崛起的封建王权不断与之分庭抗礼。面对教权的失坠,为重振纲纪,经院哲学巨子,意大利的托马斯·阿奎那从神创等级学说出发,系统阐发了教权至上的理论,宣称“教皇的权力在世俗问题和宗教问题上都是至高无上的,”作为教俗两界的共同领袖,“基督教世界的一切君主都应当受他的支配,像受耶稣基督一人的支配一样”。(注:《阿奎那政治著作选》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3、85页。 )也许受十字军东征的启迪,阿奎那还进一步提出“用普遍的基督精神锻造出一个人类共同体”的设想,即通过建立基督教的世界帝国来扩展教皇的威权。当然,这种教会帝国论的主张尽管受到罗马教廷的欢迎(阿奎那的宗教神学被罗马奉为正宗,本人死后也被尊为“圣徒”),但只能是一种幻影,基督教世界自身分裂以及十字军东征的失败都证明了这一点。与阿奎那截然相反,意大利的著名诗人但丁于14世纪初鉴于罗马教廷干政意大利导致诸城邦内乱纷争的现状,猛烈抨击教皇并断然拒绝所谓教皇是上帝在人间唯一代表的说法,认为君权与教权一样,均由上帝直接授予。君主治国,目的是为了建造人间乐园;教皇通过神启,引导人们走向天上乐园,两种权力不同,君主和教皇各司其职。但丁特别强调,要实现人类的福祉,必须建立天下一统的世界帝国,“只有在一统的君主的治理下,人类才能生活得最美好。由此可见,这世界为了获得幸福,就有必要建立一个一统的世界政体”。(注:但丁:《论世界帝国》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8页。)他还以史为例,证明“罗马人证服世界的行为是正当的,因此它有权享有帝国的尊严”,(注:但丁:《论世界帝国》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39页。)而新的世界帝国的主宰同样应由这些品德优良的罗马人充当。但丁还对当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七世寄予愿望,希望他能匡扶正义,在欧洲重建秩序。可惜天不假年,亨利在位仅3年就撒手人寰,但丁的梦想也随之化为泡影。应该看到, 在意大利诸侯割据、党争激烈的背景下,但丁主张政教分离,反对教皇干预政治,尤其是提出要强化君权,期望出现一个雄才大略的君主来统一意大利,这无疑具有进步意义。但在欧洲民族国家形成之际,企图以罗马帝国为蓝本,鼓吹建立天下一统的世界帝国,显然又有悖于历史发展的逻辑。

15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市民阶级的壮大,在欧洲各国,“国王的政权依靠市民打垮了封建贵族的权力,建立了巨大的、实质上以民族为基础的君主国”。(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44页。)与此相适应,法国政治学家布丹率先提出国家主权概念,并论证君主主权不受任何法律或外来力量的限制,成为后世国家主权学说的滥觞。而与布丹同时的历史学家勒卢阿则承接斯多葛主义传统,强调要将世界看作一个整体,各国人民都是世界国家的居民,(注:参见布莱塞奇:《古代、中世纪和近代历史编纂学》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 182页。)从而将目光再次投射到民族国家范围之外。当然,尽管历史上倡导世界国家观的不乏其人,但出发点却不尽相同,以欧洲文艺复兴为界,此前世界国家观的提出主要服务于统治者(皇帝或教皇)的政治需要,为其一统天下出谋划策。尔后则主要针对各国之间战争连绵不断,导致众多生灵涂炭的现实,期盼通过建立世界国家来实现人类持久和平。

从17世纪开始,欧洲进入资本主义时代,由于各国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而出现濒繁的战争,诉诸武力成为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手段。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三十年战争”(1618—1648),这场战争使欧洲各主要国家先后卷入,成为近代颇具规模的国际性战争。

面对各国热衷于兵戎相见的严峻形势,法国神甫皮埃尔忧心如焚,于1713年推出《持久和平计划》,呼吁各国统治者以生民为重,罢兵休战,共创欧洲和平事业。无奈人微言轻,这一计划因不被理睬而束之高阁。随后,法国启蒙学者再接再励,在反对封建教会和专制统治的同时,就欧洲范围组建国家联盟从不同侧面进行探讨。孟德斯鸠认为,为确保国家的安全,可以根据协约,由“几个小邦联合起来,建立一个更大的国家,并同意做这个国家的成员”,(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0页。)不过,这种联邦制的国家形式只适合于共和国而不适合君主国。在他看来,“联邦共和国既由小共和国组成,在国内它便享有每个共和国良好政治的幸福;而在对外关系上,由于联合的力量,它具有大君主国所有的优点”,(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1页。 )即它既能防止由腐败导致的内乱,又能有效抵御其他国家的侵略。和孟德斯鸠的纯学理式研究不同,伏尔泰直接从现实出发,对“基督教欧洲”进行描述。1751年,他写道,在欧洲,由若干国家组成的某种共和体,其中有些是王国,有些是混合政体,“但彼此全都和谐相处,全都奉行相同的公共与政治规范,在世上其他地区是前所未见的”。(注:引自基辛格:《大外交》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48页。)显然,伏尔泰过高估计了欧洲列强为取得暂时均势而签订的各种和约,尤其是出于合纵连横需要所结成的国家联盟。实际上,由和约或国家联盟所带来的和平是不会持久的,一旦均势被打破,新的战争就会接踵而来。在启蒙学者中,卢梭提出的建立“欧洲联邦”计划对后世影响最大。1756年,卢梭总结前人的经验,深思熟虑,写出《通过建立欧洲联邦实现持久和平》一文,就如何在欧洲取得和平提出自己的看法。卢梭指出,在和平问题上,希望各国君主放弃穷兵黩武政策而自愿行善是靠不住的,要谋取和平,只有建立一个永久的不可废止的欧洲联邦,这一联邦应包括各种政体的国家。他强调,建立欧洲联邦的作用既要保证所有参加国的领土完整以及君主对国内的统治权,更重要的是,通过缔结一项联邦协约对各国君主进行约束,即禁止对其他国家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否则,联邦将侵略者视为各国的公敌而共同讨伐。卢梭还以德意志帝国为例,说明当时帝国内部虽然纪律涣散,成员国之间存在着矛盾,但帝国本身依赖法律权威而予以维系,没有哪一个邦国敢与帝国抗衡或公开闹分裂。(注:详见《西方名著入门》第6卷,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498—501页。 )卢梭通过建立欧洲联邦及集体威慑来消除战争威胁,确保欧洲和平,这一设想有其独特之处,但却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才能有效保证加入欧洲联邦的各国能遵守或切实履行所签订的公约。近观历史,欧洲“三十年战争”后列强也签订过一个《威斯特伐利亚公约》,规定缔约国不得破坏该公约的条款,否则将实施集体制裁。但公约签订后只是暂时缓和了列强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各国实际上同床异梦,所谓集体制裁只是一句空话,随着新一轮角逐的展开,《威斯特伐利亚公约》也就成了一纸空文。此外,卢梭援引德意志帝国为例说明欧洲联邦之可行也缺乏说服力,因为就在他大为赞赏帝国的稳定性时,普鲁士和奥地利为争夺德意志的领导权已在磨刀霍霍,振军备战,并由此引发又一场大规模的欧洲战争。卢梭之后,沃尔涅等人也提出过建立欧洲大联邦的设想,但都没有付诸实践。

18世纪末,世界更加动荡,战争与革命交替起伏,尤其是北美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的爆发,改变了传统的地缘政治。就在风云变幻的形势下,德国哲学家康德埋首宁静的书斋,寻找人类和平的新途径。他吸取了法国启蒙学者的思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得出结论:人类社会要从根本上消除战争,实现和平,必须建立一个世界共和国。在《永久和平论》(发表于1795年)中,康德指出,在君主制存在的前提下谋求和平是不现实的,因为各国君主缔结和约通常只是为了暂时休战,而不是结束战争。因此,要真正实现永久和平,首先要让所有国家实行共和政体,加强各国人民友好往来,成为世界公民,在此基础上,最终建立起世界共和国。当然,这不是一蹴而就的,由于目前各国处于无法律的战争状态且视发动战争为一项国际权利,“于是取代一个世界共和国这一积极观念的(如果还不是一切都丧失尽净的话),就只能是以一种防止战争的、持久的并且不断扩大的联盟这项消极的代替品来扼制人类的害怕权利与敌对倾向的那种潮流了,尽管是不免有经常爆发战争的危险”。(注: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14 页。)即先由各国组建一个和平联盟,然后逐步过渡到世界共和国。康德从改变国家政制入手规划人类社会走向永久和平之路,相对卢梭来说要更为进步,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但问题的症结在于,如何让君主制国家顺利转变为共和制国家?康德没有就此进行回答,这是耐人寻味的。前已谈到,当时法国大革命风起云涌,震撼世界,康德对这场资产阶级革命是拥护和同情的,但囿于德国的环境氛围和自身的局限,他对革命所凸显的暴力特征又怀有恐惧的心情。这就必然使康德在国家问题上陷入既否定君主制又迴避暴力革命的两难困境,从而使世界共和国成为“一个空洞的观念”《康德语》,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康德认为,共和国作为唯一合理的国家形式,是实际理性的基准,是一种永远不能实现但又是我们应该永远力求和企图实现的基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1版第465页。)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作为一种政治理想,世界国家观在历史上可谓源远流长,并伴随时代的发展变化被不断注入新的内容。但是,由于缺乏社会历史条件和现实基础,使世界国家观的设想只能流于空想。到19世纪,资本主义在欧美得到迅猛发展,资产阶级在巩固国内统治的同时,极力向海外开拓市场和建立殖民地。在瓜分世界的浪潮中,形形色色的民族(种族)主义理论流行于世,受其挤压,虽有少数人仍对建立世界国家的构想情有独钟(如英国哲学家格林等),但它已很难激发世人的共鸣和兴趣。

当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和平不仅没有降临,战争却愈演愈烈,尤其是相隔不到20年,先后爆发两次世界大战,使各国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在此背景下,有关探讨世界国家的论著大量出现,尽管见仁见智,但也提出许多富有启发性的见解。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哲学家罗素目睹战争所造成的灾难,一反当时狂热的爱国情绪,著文进行反战宣传。尽管他曾被英国政府判刑监禁,却矢志不移,在其漫长的生涯中,写下大量的论著,宣讲其和平理想。他认为,“假定战争不因一国战胜其他各国而结束,那么能使战争永久消灭的唯一道路,是一个全世界的联盟。只要有许多独立国家存在,而每一个国家有它自己的军队,那就不能保证没有战争。……单就国家的军事机能来说,将来只能有一个国家,它将和整个世界一样大”。(注:罗素:《社会改造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8页。)他还设想,国家可以分成民族国家和世界国家两种类型,民族国家仅拥有民政职能,负责社会的保健、教育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世界国家则行使军事职能,统一指挥各国交出的武装力量,平时负责维护国际秩序,不插手各民族国家内政,只有当民族国家出现争端时,它才根据世界和平宪法予以调解或仲裁。和罗素一样,面对人类在战争中自相残杀的严酷现实,德国物理学家爱因斯坦通过大量书信和公开声明,表示自己的反战立场。一战结束后不久,爱因斯坦就提出一个观点:“必须停止借助于‘应该为我们国家作什么’?来思考问题。相反地,我们应当问自己:‘为了给更大的世界共同体打好基础,我们的共同体必须作些什么’?因为没有这个更大的共同体,单个的国家也不会持久”。(注:内森·诺登编:《爱因斯坦论和平》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上卷第81页,下卷第124页。)二战结束后,爱因斯坦又大声疾呼, 敦促核大国放弃军备竞赛,缓和世界紧张秩序。1947年9月, 他发表“致联合国大会公开信”,强调“联合国必须以最快速度为一个真正的世界政府打好基础,从而为国际安全创造必要的条件”。(注:内森·诺登编:《爱因斯坦论和平》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上卷第81页,下卷第124页。 )为此,爱因斯坦认为只有对联合国进行改造,如收回安理会权力,联合国代表由世界各国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等,才能加强联合国大会权威,使其成为世界国家。和罗素、爱因斯坦异曲同工,控制论创始人维纳则从科技进步的角度阐述建立世界国家的可行性。“随着飞机和无线电的发明,统治者的意志可以达到地球的尽头,从前使世界国家不能形成的许多因素都被消除了。我们甚至可以断言,现代通讯迫使我们对于不同的广播系统和不同的航空线的国际间的要求作出判定,这已经使全球性国家成为不可避免的了”。(注:《维纳著作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第78页。)

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欧美国家出现了以建立世界政府(世界联邦)为目标的新和平运动,它得到了爱因斯坦、罗素、胡适、托马斯·曼、维纳等国际著名人士的积极支持。1947年8月, 这一运动在瑞士蒙特勒召开国际大会,会上通过了在1950年秋建立取代联合国的新的世界组织的活动计划。随后欧洲一些国家的新和平运动吸引了不少群众参加,显示出一定的声势。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新和平运动最终沉寂。这并不奇怪,战后在以美苏为首的两大阵营直接对峙的冷战形势下,企图超越现实去建立世界国家实现和平的梦想,肯定不会有积极结果。另外当时亚非拉广大地区正在努力摆脱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争取民族解放,建立独立的国家,撇开这一时代要求去构想世界国家也显得离题太远。当然,就新和平运动本身来说是无可非议的,应予以肯定。1965年10月,中国政府总理周恩来曾致函罗素,对他在反对侵略战争,维护世界和平方面作出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

与罗素等人的视角不同,德国历史学家斯宾格勒从文化兴衰演变透视世界国家问题。他认为,自19世纪初拿破仑称霸欧洲起始,西方文化就进入文明阶段的第一时期即“战国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各国攻伐征讨,大动干戈。20世纪则标志着战国世纪的真正到来,不仅欧洲各国相互厮杀,其他各大陆的国家也都被卷入战争,整个世界处于血与恐怖的灾难之中。一俟战国时期结束,西方文化就转入文明阶段的第二时期即“帝国时期”,这时将出现大一统的世界帝国和凯撒式的人物。斯宾格勒指出,统一的帝国虽然结束了战国时代,实现世界和平,但也标志着西方文明的终结。“我用‘凯撒主义’这个词来指一种政府,那种政府不论它会有什么样的宪法结构,在本质上是一种向彻底的无形式的倒退”。(注: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下册,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80页。)不过他又强调, 目前西方文明虽处在最后发展阶段,但离终结为时尚早(他估计文明的发展将止于公元2200年),而德意志民族作为西方最后的民族,命定要去完成帝国时期伟大的大厦的。斯宾格勒的文化史观引起人们很大争议,其世界国家观与其说是对历史发展的预测,不如说是文化宿命论的最后注脚。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虽深受斯宾格勒的影响和启发,却不同意文化宿命论,而是用挑战——应战机制来说明文明的发展变化。他认为,文明发展到现阶段,“在科学技术可能而且已经能够对于交通运输提供许多便利的程度而言,世界政府已经是一个很实际的建议。……另一方面,联合国显然不能变为一个世界政府的胚胎”。(注:汤因比:《历史研究》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00页。 )因为大国拥有的否决权使各国平等的原则名存实亡。要建立世界政府,必须使世界各国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展望未来,汤因比保持谨慎的乐观,“我预料,随着人们活动规模的继续扩大,现在各个地方国家的行政权限要逐渐地转移到世界政府手中。但是根据职务的不同,有些实行世界规模的统一很困难,在行政上还是分散到地方比较方便”,(注:汤因比:《展望二十一世纪——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对话录》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218页。)也就是说, 在未来的世界政府统一领导下,国家可以作为地方行政单位担负起地方自治的管理。

人们还注意到,伴随着现代新托马斯主义的复兴,再次出现建立世界国家的呼吁。其主要代表,法国神学家马利旦尖锐指责人类社会由于科学技术、物质文明的滥用导致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等种种恶果。他主张应该用天主教基本原则来重新塑造社会,恢复世人对基督的信仰,同时,还应加强国家与教会的合作,共同解决社会问题。针对世界大战造成的人类悲剧,马利旦认为,要实现持久和平,应建立一个由各民族自愿联合的世界国家,他特别强调,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和人民都不可能拥有主权,只有上帝才掌握主权。总之,宗教信仰和世界国家作为拯救人类命运的必由之路,是通向上帝这一终极本原的。(注:详见马利旦:《人和国家》,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63—172页。)不能简单地认为马利旦的世界国家观是阿奎那教会帝国论的现代翻版,但主权在上帝则明显渊源于君权神授论。

世界国家观在现代国际社会引起人们的巨大兴趣不是偶然的,它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人类对自身命运的深切关怀。但也应看到,这一构想的提出尽管有合乎情况之处,在理论上却颇多疑点,在实践中也未必可行,下面试作申论。

首先,认为只有建立世界国家才能克服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从而最终消除战争,实现和平的观点是基于无政府状态是导致战争根源这种推理之上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引发战争的原因十分复杂,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类: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如宗教冲突、民族纠纷、领土争端等;二是现实权益之争,如贸易失衡、资源争夺、贫富悬殊等。这里既有国家之间的冲突,也有一国内部矛盾激化而扩展到国外,即由一国局势的失控和混乱导致周边地区和国家爆发战争。对此,美国国际政治学家伯顿提出了“国内制度缺陷必然外溢到国际领域,从而导致冲突和危机”的判断。可见,要克服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消除战争,实现持久和平,必须特别注重解决各国内部存在的矛盾及由此诱发的各种危机,而不是撇开现实国家去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世界国家。另外,对世界国家论者来说,还有一个问题也无法回避:既然在民族国家的范围内无法保证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又如何指望通过建立世界国家来实现国际社会的和平呢?换句话说,当世界上许多国家还在为其社会的内聚力担忧时,建立世界国家的内聚力又从何谈起。

其次,建立世界国家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对现实国家主权的否定,世界国家论者都认为,国家主权概念已经过时。如马利旦就强调,国家主权是暴君时代的产物。英国政治学家拉斯基也指出,主权概念是社会动荡不安的产物,世界大战等事实已证明主权国家与人类文明是不能相容的,对中小国家来说,坚持国家主权在军事上没有任何意义,而在经济领域行使主权则如同封建国家内部实行关税制一样,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奥地利法学家凯尔森则直接了当地说,国家是否是主权者,只能是一个法学上的假设,而不是一个可以观察的事实。当国际法不存在的时候,国家是主权的,如果国际法业已存在,国家就不再是主权的了。这些看法,和国际社会的现实大相径庭。当今时代,主权国家不仅是国际社会的基本主体,也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各主权国家为维护自身经济、政治利益和军事安全而进行的斗争与合作是国际关系最重要的组成部份。从《联合国宪章》到《国际法原则宣言》,再到《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都对国家主权原则作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国家主权的内容作了相当详尽的规定。不可否认,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中,国家主权在某种程度上和某种范围内向国际性组织转移,但从根本上讲,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自愿让渡某些权力正是为了维护和加强国家主权。从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可以看到,尽管欧共体成员国让出了货币金融方面的决策权,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并未要求成员国放弃国家主权,而是明确规定,各成员国在外交、安全和货币政策方面达成的协议以及超越所有其他合作的政治联合的协议, 必须根据各国的主权来安排。 在1998年度的欧盟首脑会议召开前,法德两国政府就公开声明要求加深对1992年被写进马约的“辅助原则”的思考,防止欧盟出现中央集权的趋势。总之,在现代国际社会,国家主权原则并没有过时,在国际交往与合作中,尊重各国的国家主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仅有助于国际社会的稳定,而且对维护世界和平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最后,笔者认为,伴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预测是否在将来会出现一个超国家的权力机构并最终向世界国家转化意义并不太大。实际上,要克服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消除战争,实现世界和平不必舍近求远,只要顺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真正建立起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使世界各国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均有权参与国际事务的讨论与解决,有权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实现国际政治民主化、国际经济互利化、国际关系平等化,就完全可以达到上述目标。因此,当务之急是通过世界各国的努力,建立起一个稳定发展的国际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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