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产品属性研究_足球联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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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修订日期:2013-08-20

1 前言

在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即将走向第20个春秋的日子里,我们要为其献上最美好的祝愿,希冀即将到来的比赛更精彩、联赛更有序、运营更健康。然而,对曾经出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反思,提出一些意见、建议也不失为一种批判性的建设,也是时代赋予体育学人的责任。面对需要反思的种种问题,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产品属性问题既处于基础性地位,亦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对于中超联赛的产品属性问题,俱乐部投资方、足球协会以及学界均有过一些阐述。2004年,俱乐部投资人群体认为中超联赛属于私人产品,产权归属俱乐部,向足球协会抛出万言书,索要联赛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被媒体报道称为“中超革命”[11]。足球协会(2002)[2]则持“人民足球”的观点,认为足球是属于人民的、大众的,因而,应该由足球协会作为管理部门拥有职业联赛产权并进行管理;其后,在《足球联赛产权与公共产品供给》(2005)[7]一文中又对中国足球的产品属性和产品供给做出了论断,认为中超赛事属于公共产品,产权属于人民,其代理人是作为管理机构的足球协会,应该由政府主导职业联赛赛事供给,该文可看作是足球协会对职业足球产品属性问题的正面回应,“中超革命”也最终平息。然而,事件虽然平息,争论并未休止。此后,学界对此问题进行了相应的反思,黄璐、丁林梅等人的观点较有代表性:黄璐[4](2006)从“足球联赛产权与公共产品供给”推论中超联赛属于公共产品并进而得出,职业联赛产权应当归属足球协会的观点存疑;丁林梅[3](2008)等人撰文指出,中超联赛产权应属于联合产权,由各俱乐部和足球协会共有。以上观点都涉及中超赛事的产品属性,但并未对中超赛事的产品属性进行清晰的界定,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该问题仍然有进一步厘清的必要,从现实的角度看,中国职业足球联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也与联赛的产品属性认识模糊有很大关联,由此导致在职业联赛产权划分、联赛的组织、管理以及运营中各种错位现象的发生。

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调研及逻辑分析的方法,从经济学和中、英职业足球联赛比较视角对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产品属性进行剖析。文中“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指1994年职业化以来中国足球顶级联赛,它包含甲A(1994—2003)和中超(2004— )两个阶段。

2 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产品属性分析——经济学角度

产品属性问题属经济学范畴,若要对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产品属性进行准确厘定,则必须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萨缪尔森[1]对公共产品的概念做出了经典的论述,提出区分产品的属性要看其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认为公共产品是指那些为整个社会共同消费的产品,它在消费中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任何一个个体对产品的消费都不减少他人同样的消费。如果产品同时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则属于私人产品,此外,还有一类产品叫准公共产品(混合产品),其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不完全。

2.1 非竞争性

非竞争性强调一部分人对某一些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该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非竞争性有两方面的含义:边际成本为零和边际拥挤成本为零。

即某一商品的总量(X)等于每一个消费者所拥有或消费的该商品数量()的总和,这意味着私人产品是能在消费者之间分割的。

(2)对于公共产品来说,X=

即对于任何一个消费者来说,其为了消费而实际可支配的公共产品的数量(),就是该公共产品的总量(X),这意味着公共产品在消费者之间是不能分割的。

2.1.1 职业足球联赛的竞争性分析

由于足球赛事带有集体消费的特性,在现场的观众都能完整地看到一场比赛,并从中得到相应的心理体验,虽然体验会因为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是,任何一位观众所看到的比赛并不会比其他观众少,亦即每一位观众对于职业联赛产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另一位观众对该产品的消费。由此看来,足球赛事的消费在此情况下不存在竞争性。然而,以上讨论没有引入场地的容量概念,是体育场无人数限制假设下的分析。

如果体育场的容量是有限的,假设某一俱乐部体育场地最大容量为Q=5万,在球票尚未售罄的前提下,多容纳一个观众的边际成本MC=0,该队几乎不花成本就能多卖出一张球票,从而多容纳一个球迷并从他身上牟利。然而,当球票的销售量达到体育场的容纳能力时,边际成本MC将会变成无穷大,而球队则无法以任何价格来增加门票销售。一般地,潜在的观众数量Q>5万,如果免费,Q将趋于无穷大。在5万这个点上,边际成本曲线变成了垂线(图1)。由此可见,体育场的有限容量与广阔的观众需求形成了一对矛盾,使联赛消费具备了竞争性。

图1 本研究球场容量对球赛的竞争性的影响示意图

Figure 1.The Impact of Stadium's Capacity on Football Matche's Competitiveness

以上是对球赛竞争性的理论分析,在现实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足球赛事的竞争性表现不尽相同。在欧洲联赛中,由于比赛水平高、大众消费能力强、对体育运动兴趣浓厚,体育场往往呈现较高上座率,在曼联这样的世界知名俱乐部,门票更是供不应求。一般而言,想要进场看球的观众数量总是大于球场的现有容量。在这些联赛中,产品的竞争性属性表现非常明显。

反观中超联赛,受制于联赛水平、居民消费能力、体育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中超联赛目前对于观众的吸引力还比较有限,体育场上座率比较低,产品消费的竞争性特征尚不突出。然而,就在这种整体低迷的足球氛围中,也出现了一些良性的势头。据2012年发布的中超联赛商业价值报告显示,近年中超联赛上座率整体呈现上扬趋势[8](图2)。可以断定,随着联赛吸引力的不断提高,中超联赛的竞争性特征将更加凸显。

图2 本研究中超联赛场均上座率趋势图

Figure 2.The Tendency of CSL Matche's Attendances

2.2 非排他性

非排他性,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

2.2.1 职业足球联赛的排他性分析

对职业足球联赛排他性的考量主要来自两个方面:技术上是否可行和排他是否经济。职业足球联赛都通过封闭性的体育场地实现了排他,并通过收取门票而获利。这一点中外联赛没有太大差异,中超联赛现场观赛的排他性从技术层面不存在问题。由于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往公益性极强的电视转播也出现了极大的变化,借助现代通讯技术,通过电视观看职业赛事也开始收费,像曼联这样的俱乐部甚至建立了自己的付费频道。由此可见,当职业体育发展到现代,无论在现场观看,还是通过媒体转播观看,排他性从技术上有充分保障。

排他是否经济,主要出于成本与收益的考量。典型的公共品例子如广场,由于聘用人员进行管理等成本支出往往大于收入,因而导致排他不经济,故尽管不存在技术上的排他难度,政府也往往会免费进行提供。就职业足球领域而言,排他是否经济往往取决于赛事本身的吸引力。体育比赛中的排他成本主要来自场(馆)建设(如果是俱乐部自建场地)、场地租用费用、比赛进行时的安保,日常维持费用等。在英法德等欧洲国家,足球联赛作为一项传统的运动项目广受欢迎,常常能保证较高的上座率,加之比赛票价也比较高,门票收入往往足够支付维持现场比赛的成本费用。因而,一般地,职业足球联赛的排他性从经济角度考量亦不存在问题。

具体到中超联赛,由于受中国国家队成绩不佳、联赛“假、赌、黑”、暂停升降级等因素的影响,中超球市曾一度低迷,部分俱乐部甚至出现门票收入比赛事运作成本还低,入不敷出的现象。然而,随着联赛的发展,球迷关注度的提高,近年联赛无论在上座率(图2),还是收视率上都呈现回暖趋势,足球比赛将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排他性不经济的问题将逐步得到缓解。

2.3 外部性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布坎南对公共产品的属性也进行了研究,在萨缪尔森有关公共品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外部性是准公共产品重要属性的观点,认为在现实世界中,大量存在的是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一种商品,称作准公共产品或混合产品。准公共产品,是指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特点中的一个,另一个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或者虽然两个特点都不完全具备,但却具有较大的外部收益的产品。

2.3.1 职业足球联赛的外部性分析

外部性是市场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营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从外部性角度看,职业足球联赛属于外部性特征比较明显的产品,对于拉动赛场周边地区其他行业的发展具有较为明显作用。仅就旅游业而言,以英超为例,2010—2011赛季英超联赛共吸引海外来英看球游客超过75万人次,这些球迷在英国看球期间的消费超过5.95亿英镑。

中超赛事的外部性也已初步显现,对带动赛场周边餐饮、零售等行业发展作用明显。以广州恒大俱乐部为例,2011赛季恒大主场比赛,均有4万多人涌入天河体育场,该区域是广州的商业中心。据报道,每场球有2万人次用餐,以每人花销50元,一场比赛带动的饮食消费就是100万元,15个主场就带动了1500万元的饮食消费。如果算上交通、购物,这些球迷(一个赛季,作者注)可以给天河体育中心周边带来数千万的直接消费[10]。近年来,北京国安、山东鲁能等球市的火爆程度,亦呈现类似情况,从长远来看,如果中超联赛能在联赛架构、管理机制、俱乐部建设等方面继续推进,中超联赛的吸引力将会继续提高,中超联赛对于周边产业的拉动效应将更加明显。

由以上论述可知竞争性、排他性、外部性是产品属性的分野,同时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属于私人品范畴;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属于公共品范畴;在公共品和私人品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模糊地带,属于准公共品,如高速公路等。

职业足球赛事在产品性质上具有较强的竞争性、排他性和一定外部性特征,与灯塔、国防等纯公共产品有别,也与衣服、面包等纯私人产品不同,又由于其消费具有更强的个体偏好特征,而与高速公路等准公共产品不能相提并论。所以,本研究认为,职业足球联赛应该定位为:一种位于由公共品到私人品的连续区间上的具备集体消费特点、体现个体偏好的带有一定外部性特征的准私人产品(图3)。

就现阶段而言,中国职业足球尚处于成长的发展阶段,中超联赛赛事的竞争性表现不明显;从排他性角度看,不存在技术上的排他难题,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排他不经济;外部性方面,中超联赛已有所表现。

2.4 “人民足球”和“产权属于足球协会”观点的谬误根源:偷换概念

如前文所述,足球协会曾对中超联赛的产品属性和产权归属进行论述(“人民足球”和“准公共产品”观点),认为中超联赛属于准公共产品,最终得出产权属于作为人民代理人的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的供给应由政府主导的结论。本文认为,该结论是不妥的。其谬误根源在于将中超联赛置换成中国足球,从中国足球的概念入手讨论联赛的产品属性和产权归属。实际上,中国足球包括职业联赛、青少年足球,群众性足球,国家队等不同领域。职业足球只是中国足球的一个子集,以总集代替子集并且由此展开论述,结论错误也在所难免。

图3 本研究职业足球产品的属性定位图

Figure 3.The Properties Positioning of Professional Football Product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足球的各类产品——群众性足球、职业联赛、青少年足球、国家队(包括各级梯队)——从内容、目的到性质均有所不同。

国家队作为国家某一体育项目的代表,取得的成绩属于国家荣誉,其效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可归为公共产品范畴,其产品生产应由政府主导。在英国、德国等国家则是由社团化的足球协会(性质可归入第三部门)提供。

青少年足球属于体育运动诸多方式中的一种,对于锻炼身体,提高青少年人群体质有益处,这是其公益性的一面。但是,球技好的运动员可以进入职业队伍,以球技谋生,又带有较强的个体经济受益性。因而,又体现出一定的私人品特性。总体而言,青少年足球还是属于公益性较强的准公共品;群众性足球运动产品属性类似于青少年足球,属于准公共品。

中超联赛与以上三种足球产品有较大不同。国内、外职业足球联赛的产业化实践证明,职业足球产业属于带有很强个体消费偏好特征的业态,看球赛类似于欣赏演唱会、看电影等消费行为,这一点可从英、美等国在产业划分时将职业体育划入娱乐产业得到旁证。在我国,足球市场还不成熟,尚未形成完整的足球产业链,且在市场化运作的手段和方式上尚显稚嫩,甚至在足球产业发展中还需政府进行政策投入和扶持,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中超赛事的准私人品和商业属性。

3 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产品属性——以英格兰职业足球联赛为参照

下文将以中国足球协会对职业足球联赛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定位为逻辑起点,以足球协会对职业足球联赛的管理实践为主线,参照英格兰职业足球联赛进行分析,以反证足球协会对职业联赛产品属性定位的谬误,为职业联赛的准私人品属性提供实践层面的佐证。

3.1 产品定位、产业属性和产权归属

中国足球协会对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产品属性的定位是准公共产品,认为其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外部性等特征[7]。在此前提下,继而否定职业联赛的产业属性、营利性和通过市场方式供给等职业体育发展规律,认为“中超联赛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是为全体国民服务的;搞足球比赛不是为了赚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作为公共产品的供给没有排他性质,是全体国民共同享用的;在运行方式上,是不通过市场竞争手段运行的,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给全社会提供更多的外部性效用,有力地推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生活氛围[7]。”然而,中国足球协会对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产品属性的公共产品定位面对时下中超联赛频繁的市场化运作、投资人千万级别的巨额资本投入以及职业运动员上百万的年薪是缺乏说服力的。

与中国足球协会对职业联赛的准公共产品属性相对应,英格兰职业足球联赛产品属性的定位指向准私人产品,为市民提供有偿的休闲娱乐服务。自英格兰足球职业联赛成立以来,就以经济效益作为自身发展的立足点。俱乐部支付薪酬给运动员(职业运动员),积极进行商业推广扩大职业赛事的影响力,以各种方式提高职业赛事的精彩程度吸引观众,通过门票等方式获取经济收益。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逐,英格兰足球职业俱乐部从联赛建立之初就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模式存在。

由于对职业联赛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定位,中国足球协会一直把联赛当做公益事业来看待,且把联赛的经营权、管理权、收益分配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而英格兰联赛则被当作娱乐产业经营,产权由职业体育联盟①控制,是与电影、音乐等第三产业相似的运作方式。

3.2 产品供给

由于中国足球协会把中国足球联赛定位于准公共产品,并将其作为“为全体国民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7]来发展。在此前提下,按照传统的公共品供给理论,准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则足球协会主导职业联赛的产品供给似乎亦无不妥之处。事实上,在实践中中国足球协会亦是这样操作的。从职业赛事的安排到商业推广都由足球协会主导,中国足球协会甚至成立下属企业福特宝公司专职负责职业联赛的包装和推广。

与此相对应,英足总对英超联赛为首的职业联赛的产品供给和赛事推广并未涉足。在英格兰足球职业联赛中,英足总只起到业务指导的作用。英足总主要事务是负责足球运动在国家范围内的发展和推广,具体职责范围包括国家队、青少年足球运动,社区足球发展等。职业赛事则由职业体育联盟以市场化方式供给,比如英超联盟负责英超联赛的赛事安排,商业推广等一应事务。

3.3 联赛目标

中国足球协会管理下的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主要目标是宏大的公益目标:“给全社会提供更多的外部性效用,有力地推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生活氛围[7]。”为国家队输送人才,在国际性赛事中获取优异成绩是实现上述公益目标的主要途径。然而,这一目标并未获得俱乐部投资人的认同。有研究表明,投资人大都把“获取经济利益”作为职业体育俱乐部经营目标的首选[6]。俱乐部作为联赛的参与者,在联赛中投入了巨额的货币资本,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获得相应的资本回报,这是市场经济中理性投资人的必然选择。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国职业足球的管理者与联赛参与者在联赛目标上存在二元分离的格局和状态,这个问题是职业联赛管理体制诸多问题中的核心问题,此问题解决不好,会引发一系列其他问题。

与此相对应,英格兰职业联赛的目标以经济效益为首选。在此前提下,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来保证投资人的经济回报最大化,比如,联赛制度的建立,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英超联盟的成立。

通过建立联盟制职业联赛(1888年),围绕赛事安排而制定的一套稳定的制度体系,俱乐部对经营前景获得了一个稳定的预期,长期的赛事安排也极大降低了俱乐部运营的交易成本,俱乐部在职业化初期形成了以门票为基础的稳定而可持续的收入渠道。从经营角度看,联盟制赛事的出现极大缓解了之前俱乐部靠零星的赛事收入来维持俱乐部运营的生存压力。

通过建立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使得俱乐部的可信度大为提升,法律地位也更为明确,由于对俱乐部财产与发起人和经理层的私有财产进行了切割,投资人只以注入俱乐部的资本承担有限责任,这就规避了银行债务和其他潜在风险,足球俱乐部也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前景。19世纪70年代以来,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商业机构形式开始成为英格兰俱乐部组织形式的主流。

1992年英格兰足球甲级联赛正式改组为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更是俱乐部与电视媒体合谋获取更大经济利益背景下共同推动的结果。从此,英格兰联赛迈进一个商业化程度更高的历史阶段。

3.4 组织特征、运作机制和管理方式

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管理由中国足球协会②(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同构)主导。1992年的红山口会议,1993年的大连棒槌岛会议后,中国足球协会正式提出了足球联赛职业化的构想,并决定于1994年推出职业化足球联赛——中国足球甲A联赛。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是在国家体委(1998年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和下属的中国足球协会的领导下发动并完成的,在制度惯性的作用下,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中国足球协会是职业联赛的管理者,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进行职业联赛的管理和运作。

“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能够在变革初期通过行政强制力量对各利益群体进行高效统合,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改革的初级目标,大大地节约改革的时间成本和谈判成本。但其劣势也是明显的,中国足球协会作为改革的领导层惯于行政指令,疏于运用市场工具进行调节和管理,而职业足球领域的具体业务经营和市场运作却需要大量懂经济规律、市场法则的专才方能胜任。在完成足球职业化改革发动的历史使命以后,如果中国足球协会依然恋栈,而不能从具体的经营业务中抽身,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难以估计的。

英格兰职业联赛由职业体育联盟管控,英足总并不直接插手职业联赛的管理和运营,甚至不负责联赛的赛程安排,足总对职业联赛只是一种业务上的指导关系。职业体育联盟采用公司制,由各俱乐部代表选举产生董事会,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人对联赛的商业推广进行市场化运作。

图4 中、英职业足球联赛组织结构示意图

Figure 4.The Organization Structure Diagram of Chinese and British Professional Football League

注:虚线表示松散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关系;实线表示紧密的相互关系,行政命令特征明显

3.5 联赛稳定性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5]认为,制度通过向人们提供一个日常生活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而稳定的联赛就是这样一个制度,它通过围绕赛事安排而制定的一套稳定的制度体系,使俱乐部对经营前景获得了一个稳定的预期,降低了俱乐部运营的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俱乐部、赞助商、媒体转播商等各相关利益者开展相应的商业推广。

由于目标价值取向与俱乐部存在极大差异,而且,在联赛的控制上处于强势地位,在联赛运作实践中,中国足球协会常常忽略俱乐部投资人的利益,为了达成中国足球协会自身的效用目标,而实行一些不符合职业赛事发展规律的措施,甚至连赛事的稳定性都不能保证。联赛的稳定性包括赛事的连续性和升降级等方面,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短暂的19年历程中经历了两次共4个赛季暂停升降级,以及多次联赛中断。

2002年韩日世界杯中国足球队因亚洲要竞争对手韩国、日本作为东道主不参加预选赛而希望大增。为此,中国足球协会的各种政策无不为确保世界杯出线而努力。中国足球协会为此将联赛赛程进行了较大修改,这些修改都是暂时的,使得各俱乐部在球员转会、外援聘请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面临很大困难。

与此相对应的是英格兰足球联赛的高度稳定性。1885年,在俱乐部的一再要求下,英足总接受了职业化的现实,允许球队名正言顺地为运动员支付薪酬。1888年,经过反复酝酿的职业联赛破土而出,1888—1889赛季成为英格兰甲级联赛的处子赛季,联赛采取主客场双循环式的比赛方式,在此后的一百余年时间里,职业足球联盟一直维持联赛的稳定性,除了两次世界大战(1916—1919年,1940—1946年)期间发生中断,英格兰联赛从未因为其他原因发生中断。英格兰足球甲级联赛的稳定性对英国职业足球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奠基作用,也为联赛的商业开发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3.6 利益相关者权益是否有保障

职业足球联赛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管理机构、俱乐部、运动员、教练、赞助商、电视转播机构、球迷等与联赛有关方面。

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中,由于制度建设不完善,往往不能保证除中国足球协会以外各利益相关者获得相应的利益回报。以赞助商为例,从2001—2006年,短短的6个赛季内足球联赛两次共4个赛季暂停降级制度,且多次中断联赛,这一违反职业足球发展规律的行为对职业联赛的健康发展形成了巨大冲击,最为直接的后果是造成职业足球赛事整体商业价值大幅下降。有研究表明,自2001年以来,职业联赛赛程因世界杯而变得支离破碎,加上连续取消升降级严重影响联赛的球市和宣传效果,是造成联赛主冠名商退出中国足球联赛赞助市场的主要原因[9]。在中国足球协会行政机制特征的管理方式下,中国足球联赛在电视转播权、联赛冠名等方面的经营乏善可陈,各项商业指标均差强人意。

与此对应的是英格兰职业联赛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球迷能欣赏到高水平的赛事,球员、教练员获得高额的薪酬,电视转播机构有利可图,赞助商亦能得到良好的品牌展示平台,俱乐部财务状况良好,管理机构可以得到相应的分红。仅就英超联赛而言,自成立(1992年)以来,在英超职业联盟的运作下,电视转播权和联赛冠名赞助的商业价值已大大超越其他联赛,在国际足球领域位居第一。据报道,英超联赛最近签署的电视转播合同价值高达30亿英镑[12]。

3.7 影响

中国足球职业化19年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出现了一批初具雏形的职业俱乐部;职业联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经费保障;许多企业通过广告赞助、冠名等形式进入到足球市场中;俱乐部也赢得了一批稳定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球迷。但是,在职业联赛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众多的问题。政府部门在足球职业化的管理中偏好行政手段,忽视市场调节,囿于体制的局限性,又缺乏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足球市场化建设的动力是造成以上现象的表层原因,对职业足球产品属性定位不清才是深层原因。长期以来,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过于强调职业足球的公益性,将其视作“准公共产品”,忽视其经济属性,在此思想的主导下,屡屡高举“国家队利益高于一切”的挡箭牌,不顾职业联赛的商业属性及市场规律,施行了许多不利于职业联赛发展的措施。

相对而言,英格兰联赛从诞生之初就被当作准私人产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提供。足球俱乐部对财务健康状况以及利益的追求作为一条主线贯穿联盟制足球发展的全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经济利益的诉求愈发凸显。在英甲联赛阶段,最初形成的联盟制联赛体制让足球比赛定期化、正规化的同时增加了比赛的场次,使俱乐部获得了稳定的门票收入来源,得以支付球员的薪酬,外出比赛的各项支出等成本;有限责任公司制是俱乐部利用商业组织形式以规避乡村俱乐部式组织模式所带来的经营风险的方式,标志着俱乐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组织模式的建立。英超联赛的成立,更是足球俱乐部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目标而进行共谋的产物。英超的成立,标志着职业足球正式步入全面商业化的时代。目前,高度商业化的英格兰职业足球联赛作为世界职业体育产业的一个标杆,呈现繁荣发展的态势,对各国职业足球的影响深远。

亚当·斯密认为,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指导着我们的经济生活,使得所有“理性经济人”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了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大化。这是市场经济的缘起,也可作为英超联赛选择市场化和商业化的注脚。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与英格兰职业足球联赛走过了两条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

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循着如下逻辑链条演进:产品属性定位为准公共产品——产业定位为公益事业——产权归属足球协会控制——产品供给由足球协会主导——联赛目标定位为公益目标——管理机构为足球协会(足球管理中心)——运作机制为行政机制——管理方式为行政命令——联赛稳定性低——利益相关者权益没有保障,由此给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英格兰职业足球联赛则循着不同的逻辑链条演进:产品属性定位为准私人产品——产业定位为娱乐产业——产权归属俱乐部共有——产品供给由职业体育联盟主导——联赛目标定位为经济效益——管理机构为职业体育联盟——运作机制为市场机制——管理方式突出合同权威——联赛稳定性高——利益相关者权益有保障,由此带来英格兰足球职业联赛的良性互动。

值得指出的是,英格兰联赛的发展模式并非个案,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德国足球甲级联赛,日本J联赛都是采用这种发展模式[6]。可以说,英超联赛的发展模式作为市场机制自然选择的结果,是当今世界职业足球发展的主流模式,并且,这种以市场机制运作的产业化职业足球发展模式都是以职业联赛的准私人品属性作为逻辑起点的。

4 结束语

通过对职业足球联赛产品属性的经济学分析和中、英两国职业足球联赛的发展历程回顾,对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产品属性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职业足球联赛表现出较强的竞争性、排他性和一定的外部性,属于准私人产品范畴。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产品属性亦当归属于准私人产品。现阶段,中超赛事之所以在产品属性上表现出低竞争性和排他不经济特征,既与中国职业足球所处发展历史阶段有关,亦与足球管理中心把联赛定位为准公共产品,偏好行政的管理方式有关。

发展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必须尊重职业足球发展的内在规律,借鉴职业足球产业发达国家的经验,从职业足球联赛的产品属性入手,给予其清晰准确的定位,在此基础上,厘清产业定位、产权归属以及产品供给等基本的理论性问题,进而在管理机构设置、运作机制等操作层面展开,方能达成促进职业足球联赛发展之目标。

注释:

①所谓职业体育联盟,是指由所有的俱乐部业主或代表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它是采用投票制度对涉及俱乐部或联盟的重大事情做出决策的一种管理模式。文献来源:王庆伟.我国职业体育联盟理论研究[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6.

②中国足球协会虽然是社团性质,但是与英足总(同样是社团)不同,中国足球协会在实际运作中从机构人员任免、薪酬发放到管理方式都带有明显的行政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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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产品属性研究_足球联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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