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至民国时期京津粮食供应_粮食银行论文

清末至民国时期京津粮食供应_粮食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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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至民国前期,京、津地区一直是我国的政治、军事和文化中心,也是重要的经济和交通中心之一。这里人口众多,非农业人口所占的比例极大,需要消耗巨额的粮食。然而,由于受土壤、气候等不利因素的制约,京、津周围地区粮食的生产却又远远不能满足该地的需求。元、明、清三代政府解决京、津地区粮食问题的基本方案,就是疏浚大运河并开辟沿海航线,实行南粮北调。因此,漕运问题向为学术界所关注。研究清代漕运比较有代表性的专著,如李文治、江太新合著的《清代漕运》(中华书局,1995年)一书,对清代漕运制度的演变、功能、运行机制、漕粮种类和数量、漕运制度的得失和废止原因等等,都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研究清代漕运比较有代表性的论文,如戴鞍钢的《清代漕运兴废与山东运河沿线社会经济的变化》(注:《齐鲁学刊》1988年4期。)、吴琦的《清代漕粮在京城的社会功用》(注:《中国农史》1992年2期。)、张照东的《清代漕运与南北物资交流》(注:《清史研究》1992年3期。)、周祚绍的《清代前期漕运及其对国内市场的影响》(注:《山东大学学报》1994年1期。)等等,都从不同的角度,深刻地分析了清代漕运制度的演变及其所产生的社会与经济等方面的影响。然而,对漕粮制度废止以后,京、津粮食供应渠道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所反映的问题,研究论著并不多。本文试图通过对清末至民国京、津粮食供应渠道变化的考察,来探明国家放弃对粮食供应的控制以后,市场是如何对粮食供需进行调节的。在此基础上,探寻两种不同粮食政策的利弊得失,以及北京与天津两大都市之间经济关系的变化及其在华北区域经济格局中的定位问题。

一、清末京、津的粮食供应与漕运制度的颓废

在漕粮制度完全废止以前,北京、天津的粮食,主要有两个供应渠道,一是由国家所控制的官粮系统,一是由市场来自发调节的民粮系统。北京的官粮,即供应京城皇室、满汉官吏、八旗兵丁及其家属、工匠等非农业人口的漕粮。它是清政府在地丁银之外、无偿地向江、浙、皖、赣、湘、鄂、豫、鲁各省农民征收的一项实物性田赋,由运河或沿海经天津水运到京仓或通州仓。漕粮的种类,以大米和小麦为主,另外,还有小米和豆类等等。民粮即供应一般市民和流动人口的粮食。它是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有偿地向平民百姓提供的。清末以前,北京城的粮食,主要依靠国家所控制的官粮系统来供应,市场自发调节的民粮系统不占主要地位。换句话说,因为有巨额漕粮的接济,京城民粮系统的压力还不算大。据记载,漕粮除发放给上述非农业人口作为禄米、甲米外,有时也拿出来平抑京师的粮价,赈济贫民,以缓解首都的粮食危机,稳定社会与经济秩序。而京师的一些官吏和八旗兵丁,有时也将多余的俸米和甲米转卖给粮商,再供应到市场上去。此外,清中期以后,政府还常常采取由国家出资到各地采购粮食、鼓励商人贩粮至京、提拔地方积谷等办法,来保障京城的粮食供应(注:参见李文治、江太新:《清代漕运》第三章《漕粮的财政及赈恤功能》。)。这样一来,民粮系统在北京整个粮食供应中所起的作用,也就不占主要地位了。京城的民粮供应系统,是以大大小小的粮栈、米面店等为依托,由粮商把周围农村的小麦、杂粮用车拉、船载、肩挑等方式购置进来,加工后再转销给各类消费者的。据民国时期的人追忆,北京城“在前清时,此项商号大小约有2000家”(注:池泽汇、娄学熙、陈问咸编纂:《北平市工商业概论》,北平市社会局,1932年12月发行,第295页。)。

天津自清代前期开始,就成为了京畿的门户和漕粮的转运枢纽;进入近代以后,又发展为洋务运动的中心与北方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之一。随着政治、军事和经济地位的日益提高,天津的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城市人口越来越多,粮食需求量也就越来越大。然而,由于天津所能截留充饷的漕粮并不多,因此,由市场来自发调节的民粮系统一开始就充当了当地粮食供应的主角。正是因为如此,天津粮食市场的发育,就比北京要完善得多。大约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天津已初步形成了三大粮食市场。一是集结南运河沿岸粮食的西集,一是集结大清河、子牙河等西河沿岸粮食的北集,一是集结北运河沿岸粮食的丁字沽。这三大粮市上的粮食,主要由粮贩子通过经纪人从海河五大支流沿岸的集市上收集而来,再经零售商对粮食磨制、加工后,转销给各类用户。1885年以后,天津的粮食购销机构发展得更加完善,出现了集粮食采购、运输、存储于一体的斗局。斗局所采购的粮食,不仅遍及了五大支流沿岸,而且还包括了海帆船从辽东等地收购而来的杂粮(注:朱汕洲:《天津粮食批发商业百年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第71页。),业务范围越来越大。

随着黄河改道造成的运河淤废和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南方各省的漕粮被迫改折银两征收。漕粮改用海运后,漕运固有的各种积弊又纷至沓来。而天津与上海等地间中、外各类轮船的频繁往来和以京、津为中心的北方铁路网的形成(注:1905年,北京至汉口的京汉铁路通车;1907年,北京至奉天的京奉铁路、正定至太原的正太铁路、河南道口至清化的道清铁路均全线通车;1909年,北京至张家口的京张铁路通车;1912年,天津至浦口的津浦铁路通车。此后,京张铁路又继续向西延展,1920年拓至归绥(今呼和浩特市),1923年又拓至包头并通车。),又为广大地区之间巨额商品粮的运输,提供了必要的和便捷的现代化水、陆交通工具,促进了粮食流通的繁荣,也为清政府从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漕粮运输中解脱出来,找到了一种新的可行性方案,即无论官粮、民粮,一律向市场求购。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宣布,江、浙、鲁三省的漕粮,全部改折银两征收。官俸和军饷,也一律发银。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漕运官属悉行裁撤,漕运制度遂告废止。

总之,在漕运时代,北京的粮食主要靠漕粮来供应,天津的粮食主要靠市场来供应,天津仅为北京的漕粮转运站。而随着漕粮制度的终结和京、津粮食市场的进一步完善,这里的粮食供应系统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二、市场主导作用的发挥与民国时期京、津粮食供应新体系的架构

清政府所竭力维护的旧的漕粮运销体系,对于调节各地粮食供需的平衡,尤其是保障京城的粮食供应,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积极意义是不容抹杀的。然而,随着中国经济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漕粮这种具有封建实物地租和劳役地租性质的赋税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时代潮流了。漕粮折银后,京、津的粮食供应,便都转移到了依靠市场调节的轨道上来。

1900以后,天津的粮食市场在斗局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出现了正式从事粮食批发业务的大型商号。由于它的主要业务是以经营大米开始的,所以称之为大米庄。而实际上,就大米庄的经营内容而言,既有北京的小麦和杂粮,也有南方与国外的大米和面粉;就其货物的运输方式而言,既有车拉、船载的传统型内陆、内河运输,更有火车、轮船的现代化运输;就其营业的区域范围而言,北起长春和大连,南达上海和香港(注:朱汕洲:《天津粮食批发商业百年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第73页。),声势甚为浩大。稍后,北京也出现了从事类似业务的大米庄,但其规模和数量都很小(注:池泽汇、娄学熙、陈问咸编纂:《北平市工商业概论》,第295页。)。

京、津特别是天津粮食市场的完善,满足了漕运制度废止以后,京、津粮食需要进一步扩大的要求。同时,一个以天津为中心的、包括北京市和华北平原北部一些地区在内的新的粮食供应体系,也逐步架构起来。“天津(粮食)市场的销售对象,是北京、冀东及天津附近各县”,其销售数量为天津本市粮食消费量的1~2倍(注: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58页。)。

(一)小麦和面粉的供应

麦制面粉是京、津居民所消费的主要粮食品种。1942年前后,天津面粉的消费曾占到了粮食总消费的35%(注: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第158页。)。

民国时期,我国小麦的种植区域非常广泛,以长江以北地区为主要产区。从产量上说,又以黄淮海平原上的冬小麦产区为主,长城以北的春小麦产区次之(注:吴传钧:《中国粮食地理》,商务印书馆,1943年,第43~44页。)。京、津所需的小麦,便主要来自这一产区。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北方的农民大都把小麦视为粮食当中的珍品,他们宁肯自己多吃甘薯、高粱、玉米、小米等杂粮,也要将所省出来的小麦拿到市场上去出售(注:吴传钧:《中国粮食地理》,第75~76页。)。正因为如此,天津才能成为这一时期北方最大的机制面粉中心。据统计,鲁北和冀省的小麦,大多输往天津(注:吴传钧:《中国粮食地理》,第75~76页。)。津浦铁路北段德州、济宁、枣庄等产粮区的小麦,也多运往天津(注:朱汕洲:《天津粮食批发商业百年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第78页。)。平绥铁路沿线之绥远省、察哈尔省出产的小麦,每年约有46000吨以上输出,除供应沿线的各面粉厂生产面粉外,大部分运往北平;如果天津的售价比较高,也运往天津销售(注:平绥铁路车务处编:《平绥铁路沿线特产调查》,1934年5月,第9页。)。运往北平的小麦,“以彰德(今河南省安阳市)、郑州等处出产为多,平市四郊次之”(注:池泽汇、娄学熙、陈问咸编纂:《北平市工商业概论》,第297页。)。京、津所购入的小麦,全部用来磨制面粉。以人力、畜力等传统方式磨制的面粉,称为伏地面;以现代化机器磨制的面粉,称为机制面。随着时间的推移,伏地面基本上为机制面所取代。天津最早的机制面粉厂,是1915年成立的寿星面粉公司。据统计,到1925年,天津的机制面粉厂已达10家(注:实业部天津商品检验局:《检验月刊》,1934年5~6月号,工商要闻部分,“天津面粉业近况”,第1页。)。

京、津所消耗的外地面粉,可分为南粉和洋粉。南粉主要是指上海和无锡生产的面粉。这两个地方是当时中国最大的机制面粉工业中心,而天津则是南粉最大的国内市场。天津大米庄常年驻在上海采购面粉的有二、三十家,他们所采购的面粉都从海路运往天津。运到天津的洋面,主要是一战后从美国和日本运来的。洋粉并非大米庄所直接经营,而是先由洋行以期货的形式批发给天津的大米庄,然后再由大米庄转批给零售商。天津大米庄所运储的南面和洋面,除供应本地之外,大量地销往北京(注:朱仙洲:《天津粮食批发商业百年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第77页。)。1933年以前,北平所消耗的面粉,无论是国产面还是洋面,几乎全部由天津运来,每年销售在3~4万吨之间(注:实业部天津商品检验局:《检验月刊》,“工商要闻部分”,第5页,1934年5~6月号。)。主要品种有天津所生产的斗牌、桃牌、福星、人马、鹤鹿、牧牛、灵芝、三星、如意等牌;彰德(今河南省安阳市)产的狮子牌;无锡产的兵船牌;上海产的炮车、火车、自行车、炮台等牌;北平本市产的三洋牌;美国产的绿桃、飞马、洋楼、美伞等牌;日本的三菱牌等等(注:池泽汇、娄学熙、陈问咸编纂:《北平市工商业概论》,第296~297页。)。只是从1933年起,河南新乡的绿大喜牌面粉,河北保定的绿太极图牌面粉,才开始北上并挤占了天津在北平近一半的市场销售额(注:实业部天津商品检验局:《检验月刊》,“工商要闻部分”,第5页。1934年5~6月号。)。

(二)杂粮的供应

杂粮是相对于主要粮食作物小麦和水稻而言的,包括高粱、小米、大豆、玉米、甘薯、大麦、豌豆、燕麦、糜子等等。民国时期“我国人民平日食用最多者,既非大米,又非小麦,而为杂粮。……杂粮之主要消费亦以北方各省为主,各省所消用种类互有不同。其中东北以高粮(即高粱)为主,小米次之。河北、河南、热河以小米为主,糜米次之。……冀、鲁、晋各省,高粮、小米之重要远在小麦之上,察哈尔则直以小米为最主要粮食”(注:吴传钧:《中国粮食地理》,第63~64页。)。受北方整体粮食消费结构的影响和制约,京、津居民的食物构成中,杂粮也占了重要的地位。1942年前后,天津杂粮的消费曾占到了粮食总消费的45%(注: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第158页。)。京、津所消费的杂粮,如高粱、小米、豆类等,主要来源于“北宁(铁路)之关外段与平绥(铁路)之察、绥两省之沿线各地。平汉(铁路)沿线人口稠密,粮食无多,鲜有输出能力,据二十一年统计,该路尚由北平运入杂粮4000吨即其明证。在九·一八以前,东北高粮、大豆,畅销于关内,平津附近及滦东市场,几全部为其垄断。本路(平绥铁路)所产粮食,除胡麻、菜子为特种出口产物,它路难于竞争外,其能畅销者,不过小米一项。高粮及豆类,则不能与关外所产者,竞争于市场。自九·一八后,关内外经济关系几同断绝,东北粮食仅少数得由海道输入,据北宁报告,二十二年八月至今年(1934)三月,输入数量不过30000余吨,较诸曩者,实隔宵壤。本路(平绥铁路)粮食因得源源运出,据二十二年统计,输出数量约300000吨,大部分销于平、津两地。是本路对于平、津粮食之供给,实占最要之地位”(注:平绥铁路车务处编:《平绥铁路沿线特产调查》,“本路粮食与平津粮食问题”,第22~23页。)。

天津的大米庄,在京、津所需杂粮的采购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初,它们仅派人到南运河沿岸的大名府等地集中采购,用船运至天津;铁路开通后,又到京奉铁路沿线的唐山、绥中、锦州、石山站、大凌河(今锦县)、新民屯(今新民县)等地采购玉米;到津浦路北段的德州、济宁、枣庄各产粮区,采购豆类;到津浦路南段的南宿州采购芝麻,到徐州采购豌豆,到明光、滁州、蚌埠采购绿豆等等。有时,大米庄还远赴长春、四平街、开原等站采购大批红粮(高粱),由营口、大连海运到天津(注:朱汕洲:《天津粮食批发商业百年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第78页。),售给包括北京在内的其它县市。满铁调查资料也证实,民国二十五年(1936)前后,天津市场上的各类杂粮,主要来源于冀东、天津周围、冀中及津浦铁路沿线地区;民国三十年(1941)前后,又扩展到了陇海铁路沿线(注:满铁北支经济调查所编:《天津を中心こする北支谷物市场》,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昭和18年(1943年)发行,第38页。)。

北平所消费的“杂粮有小米、黄米、高粮、黄豆、绿豆、黑豆、红江豆,以平绥铁路沿线之张家口、大同、丰镇、绥远、归化、包头等处为最多,关东及平市四郊次之。有玉米,以关东出产为最多,张家口、平市四郊次之。有黍子,产于彰德、邯郸、石家庄等处”(注:池泽汇、娄学熙、陈问咸编纂:《北平市工商业概论》,第297页。),有相当一部分杂粮,由天津转运而来。

(三)大米的供应

由于在京、津客居谋生的南方人很多,因而对大米的需求量也不小。1942年前后,天津大米的消费曾占到了粮食总消费的15%(注: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第158页。)。京、津大米的贩运业务,也主要由天津的大米庄所承担。它们一开始是通过英国的怡和、太古轮船公司到上海、芜湖等地采购粳米,一战后改换成籼米。1912年津浦铁路通车后,也通过铁路到蚌埠和南京购米。洋米如西贡米、仰光米、曼谷米等,也由大米庄从上海或香港转运到天津,再大量转售给北京等地来的商贩(注:朱汕洲:《天津粮食批发商业百年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第76页。)。

表1 民国时期天津海关输入外米的数量 

单位:关担(1933年起为公担)

年代数量年代数量年代数量

191225130

 1923

1060246

 1934

 351446

1913

  308881

 1924

443892

 1935

 146475

1914

  390446

 1925

1174714

 1936

  49371

1915

  228612

 1926

1033595

 1937

  8374

1916

  172333

 1927

1784520

 1938

 846153

1917

  373430

 1928

1468147

 1939

1216491

1918

  92664

 1929

1056279

 1940

1297971

1919

 

5037

 1930

1141915

 1941

1186988

1920

  63738

 1931

1297331

 1942

 133109

1921

  592205

 1932

1359719

1922

 1116859

 1933

429131

资料来源: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第129页。

表1显示,由于受国内、外各种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等因素的影响,民国时期天津海关每年输入外米的数量是相当不稳定的,但它却不失为京、津粮食供应新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清末至民国时期京、津新旧粮食供应体系的得失

清末由国家所控制的旧的漕粮运输体系,对于调节国内粮食供需的平衡,保障首都地区的粮食供应,维护国家统治秩序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带动了南北商品的交流和运河沿线商业城市的发展与繁荣。然而,漕运制度毕竟是以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耗费为代价的。“为维持漕粮河运,修治运道、设置专官、修造漕船、安置挽运旗丁、设置屯田等事,是一笔极大的开支”(注:李文治、江太新:《清代漕运》,第457页。)。再加上漕务官员与催征胥吏的中饱盘剥,大大加重了粮户的负担,激化了社会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漕粮征收和挽运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漕粮改行以海运为主之后,积弊有所减轻。“但没有维持多久,伴随吏治腐败,贪索之风复起。盖改行海运,还要经过州县征收和内河拨运,州县征米贮仓有修仓、搭篷、纸张、油烛等费,内河拨运有水脚、交兑夫船耗米等费,有兑米夫役上海守候之费,而浙江嘉兴、湖州两府额征白粮各项开支名目尤为繁多。改行海运之后虽然减少了津贴运丁的帮费,但与漕粮有关的各衙门陋规,征收过程中大小户的差别等,一仍旧贯”(注:李文治、江太新:《清代漕运》,第473页。)。种种弊端,不一而足。伴随着现代化海、陆运输工具的出现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有浓厚超经济强制色彩的旧的漕粮运输体系不得不宣告终结。这是中国粮食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从此,京、津的粮食供应全面步入了市场化的轨道。

清末特别是进入民国时期以后,京、津的粮食供应由国家控制全部转变为依靠市场调节,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天津为中心的、包括北京市和华北平原北部一些地区在内的新的粮食供应体系。在这个新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则是天津的粮食批发市场。它主要由在斗局基础上形成的大米庄所控制。大米庄的组织形式是财东监督下的经理制;用人制度采用合同雇工制,任人唯贤,从经理到一般店员,都要精通粮食批发业务;融资方式,采用股份制经营,并争取银行的资金支持;经营方式以批发业务为主,薄利多销,并采用期货交易,以有利于盘活资金,保障供应;运销方式上,尽量采用轮船和火车等现代化的水陆交通工具,尽可能地增加粮食购销的数量,扩大营运的范围:北至长春,南到香港,并与经营洋米、洋面的洋行也有着频繁的业务往来(注:参见朱汕洲:《天津粮食批发商业百年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第75~84页。)。由于大米庄是运用近代企业制度、通过价值规律作用的发挥而对京、津等地进行粮食供应的,所以,它能避免漕运制度的许多弊端,更好地体现粮食这一商品本身的重要价值,促进了更广大范围内粮食供需的平衡,提高了广大农民和商人的积极性,繁荣了社会经济,在京、津等地的粮食供应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大的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这一新的粮食供应体系是自发形成的,其运行过程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必要法规的制约,各粮商的营业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也相当混乱,从而造成了粮食营销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分散与浪费。“每年都有新组织开张者,也有破产歇业者,事例很多”(注:朱汕洲:《天津粮食批发商业百年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第84页。)。

更为不利的是,当时的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国家,列强横行,军阀不法,致使这一新的粮食供应体系的运作不能自主,其粮食的价格和数量,受国际市场与国内政局的影响,波动非常明显。以面粉为例:“自民四(1915)至民十(1921),一帆风顺,供不应求。考其原因,即为(一战时期)洋粉输入断绝,且能每年均有出超。……直至民国十五年(1926),因洋粉愈行充斥,且以连年内战,交通阻碍之关系,致麦产减少,成本昂贵,(津市面粉的)售价总在日粉、美粉及申粉之上”(注:实业部天津商品检验局:《检验月刊》“工商要闻部分”第4页,1934年5~6月号。),实在已无利可图。

同时,由于民国时期中央政府的对外政策一直相当软弱,致使这一新的粮食供应体系的发育和运行,得不到国家政权必要的保护和政策扶持。再加上交通和信息的闭塞,经营非常盲目,损失惨重。比如,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危机期间,美国为转嫁危机,迫使国民党政府于1931和1933年,两次比贷款的形式,大量地进口美国的剩余农产品。“当时天津大米庄对国际形势全然无知,自南京政府签定麦棉借款合同后,看到进口的美国面粉价格偏低,认为有利可图,遂争先订购,甚至有举债透支盲目进货者。孰料美国面粉源源不断,价格日益跌落,1933年每袋价格三元二角左右,1934年便跌至二元。河坝市场(天津沿海河而形成的大型面粉市场)的面粉库存量遽增至800万袋,虽价格下跌亦无从脱手。天津大米庄因赔累歇业者比比皆是,如颇负盛名的仁和义米庄,经营已有30余年,即因亏折过甚于1935年宣告歇业。素以财力雄厚著称的义生源,在1934年前亏折40万元;成发号斗局子相传亏折60万元;公兴存则依仗代销外国火油、碱等弥补面粉亏损。以上三家虽亏折甚巨,尚能勉强渡难关维持营业,其余商号大多损失殆尽,关门歇业者不少”(注:朱汕洲:《天津粮食批发商业百年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第87~88页。)。京、津等地的粮食供应遂陷入了一场严重的危机之中。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粮商加入到了以天津为中心的粮食供应新体系当中来,其粮食的供销方式也开始由流通较快、风险较大的批发业务,转向较为稳妥的囤积经营。一些粮食企业还纷纷组织同业公会,以寻求支持和保护。然而,“芦沟桥事变”以后,京、津先后落入了日寇的魔掌之下。为保证其罪恶的侵华战争的需要,日本侵略者实行了严密的粮食统制,京、津的粮食市场遂无可挽回地走向了衰落。

四、结语

粮食供应由国家控制到市场调节的转变,是清末至民国时期京、津两市经济生活中影响最大的事件。此前,北京的粮食主要靠国家所控制的旧的漕粮运输体系来供应,天津只是北京漕粮的中转站;天津的粮食虽然主要靠市场来供应,但其经营的规模和区域范围尚小,发育还很不成熟。而随着旧的漕粮体系的废止,到民国时期,在京、津地区遂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天津的粮食批发市场为中心的新的粮食供销体系,北京等地对粮食的需求主要来源并依靠于天津,从而使北京等地在很大程度上纳入了天津经济的发展框架之内。这一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相对分离的格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由价值规律的取舍而自发形成的,有着自然的合理性。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如何更加充分地发挥天津在北方的经济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北京在全国的政治优势,重新合理地定位京、津各自的作用,避免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人为的不合理错位,是一个意义重大而又无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国家的控制,对于保障清末首都的粮食供应和全国粮食秩序的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旧的漕粮体系浓重的超经济强制性、政策的死板教条性以及吏治的严重腐败,结果导致了这一体系的全面崩溃。这个教训也是十分惨痛的。

市场的调节,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生命力,它促进了京、津粮食市场的繁荣,也同样保障了民国时期首都等地的粮食供应。但是,在人口众多、农业现代化水平很低、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保障体系又异常脆弱、政府对经济和国家主权的控制又相当软弱的旧中国,要把粮食这样一种事关国计民生大局的重要战略物资,完全交付给发育并不十分健全的市场去支配,势必会使市场失却对粮食的正常调节功能,同样造成粮食供应的危机。

在清末至民国时期京、津的粮食供应问题上,国家控制与市场调节各有利弊得失。任何只强调一个方面而回避另一个方面的做法,都属于不顾历史事实和中国国情的主观臆断,都会不利于国家和民众。这既是宝贵的历史经验,也是惨痛的历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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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民国时期京津粮食供应_粮食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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