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休的弊端及对策_企业退休养老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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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退休养老问题已成为目前企业职工的一个热门话题。在当前企业改制过程中,有些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因企业效益不好,想办法提前退休,造成退休人数剧增,增大了社会保险的负荷。

国务院104号文件规定,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泸州市(含县、区)符合政策规定经社保机构办理的下沉提前退休情况为:1995年662人,1996年925人,1997年1223人,三年来提前退休人数占新增退休人数的36%,提前退休增长幅度达到35%。目前,除正常退休和离岗退养外,一些企业和职工想方设法在提前退休上打主意。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对提前退休不感兴趣,因为企业效益好工资有保障,奖金和福利收入也相当高,这类企业的职工大多数不愿退休,就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千方百计找理由推迟退休,而效益差的企业职工对提前退休心情急切,有的不顾国家的退休政策,采取各种方式,想方设法提前退休。原因是即使上班,也难以保证工资、福利待遇的兑现,而退休后不仅可按月领到基本养老金,而且每年7月1日还可随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增加养老金,生活有了可靠的保障。因此,不少人千方百计地往从事特殊工种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提前退休这班车上挤,不惜代价更改档案和出生年月,还有的搞假病提前退休。有的企业经营者也打起提前退休的算盘,将管理岗位改为生产岗位,为职工提前退休提供各种方便条件,有的甚至上下串通一气,共同蒙混过关。究其原因,是通过这种途径,企业既可把退休费用提前转嫁给社会保险机构,又可名正言顺地少缴养老保险金,还可腾出一些工作岗位,可谓一箭三雕。这些在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提前退休实际上既给社会、也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弊端:

有劳动能力的职工提前退休,从劳动适龄人口变为退休人员,实际上是剥夺了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劳动权利和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有的把一批高、中级技术骨干和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工人全部当作富余人员进行精简,这些人并不是都属丧失劳动能力者,也并不都是老、弱、病、残,他们仍可为企业创造效益,让其提前退休,人为地破坏企业的合理结构,造成企业技术层断代,实在是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用长远的眼光看,这种减人办法,不可能真正起到增效的效果。

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不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亿万群众的辛勤劳动和艰苦奋斗,如果劳动人口大量减少,养老人口增加过快,势必增大社会负担;提前退休的部分人员退而不休,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另谋工作岗位额外领取劳动报酬,既给在职职工带来不良影响,也人为地扰乱了劳动就业的总体布局。目前,有的宾馆饭店开始使用白发老头和老太太当卫生服务员,还有的行业不愿要年轻人,为什么?用人单位的经理们心中自有一本帐:使用退休职工,既可减少工资支出,又可不交养老保险费,这种劳动力实在是价廉物美。这种现象,实质上是劳务成本的转嫁,原所在单位虽然减轻了负担,但社会整体消费基金支出总量并没有减少。

提前退休增加了再就业的压力。提前退休职工通过各种途径重新就业后,挤占社会就业岗位,对下岗待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造成冲击。这部分人员多数具有熟练的技术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状况尚可,他们必将挤占一些就业岗位,会给富余人员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大难度。

提前退休加大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难度。以泸州市为例,1995年至1997年3年新增退休人员退休金344.45万元, 减少养老保险缴费 208.74万元,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明显加重。 提前退休既会缩短工作年限又会增加退休后受赡养的年限,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率。现在有的企业两个在职职工一个退休人员,甚至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还多。预测下个世纪20年代将进入老年高峰期,按照现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现状,将对养老保险基金造成巨大压力,削弱社会统筹的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朱镕基总理最近强调,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发明电〔1998〕5号和四川省劳动厅川劳险〔1998 〕21号紧急通知明确规定,除国务院规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破产企业和3 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的细纱和织布工种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外,一律不得自行扩大提前退休的范围。从今年6月25日起至今年年底,全国、 全省各地一律暂停办理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暂停办理(并不等于永远停办),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提前退休过猛的势头,不让那些违规搞提前退休者钻政策的空子。笔者认为还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统一规定提前退休工种。1993年劳动部决定对各有关部门已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进行清理和整顿,但至今未见一部全国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提前退休工种目录》问世,所以许多工种只好沿用过去的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由于企业工种、岗位变换频繁,档案记录不全,加之有关规定不够具体,增加审核工作的难度,另外有的工种过去属于提前退休工种,但现在没有随设备、工艺和劳动条件的改进和改善而重新审定,这些问题应尽快解决。

二、认真搞好劳动鉴定工作。劳动鉴定是社会保险的一项基础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标准,努力做到鉴定结论客观、公正、合理、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同时制定有关配套文件,规定不能启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病退休人员再就业。

三、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把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时间控制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同时,向社保机构一次性清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养老保险费。其余企业采取离岗退养和人员分流的办法,费用自行处理,不得搭车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四、规范提前退休,建立制约机制。国家应作出规定,无论何种形式的提前退休,均由原单位支付提前阶段的养老金,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再转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退休待遇。

五、政府要加强审核和执法监督,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坚决刹住提前退休风,促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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