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市外来民工犯罪的社会学分析

当前城市外来民工犯罪的社会学分析

廖龙辉[1]2003年在《当前城市外来民工犯罪的社会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借用现象学的说法,外来民工是城市里来自异乡的新人,他们曾有过属于自己的行动构造和意义脉落,有过自己可理解的社会世界。而如今,面对城市生活这个“新奇”而又“陌生”的世界,他们既感惊愕,又感焦虑,既品尝着欢欣、又经历着痛苦。在城市生活的体验中,他们有的不断地积累着不满和被相对剥夺的感觉,并逐渐形成一种强烈的反社会情绪和失范行为取向,直至犯罪,所以,对其失范行为探讨,不仅具重要的理论意义,还具重要的社会政策和实践意义。正是基于此,本文从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角度,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通过深入调查、访谈,对外来民工犯罪特征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从社会转型、二元社会结构、管理机制叁个不同角度对其犯罪成因深入剖析,最后相应地提出对策建议,作了紧扣发展趋势的探析,文章从理论分析到现实思考、从现状审视到前瞻探析,多角度考察和分析主题,并将归结定位在解决问题、回应挑战的思路上。

王春林[2]2007年在《农民工犯罪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社会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一个迅速崛起的新型群体——农民工。农民工在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很大贡献的同时,却有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农民工现在已经是高犯罪群体之一。他们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同时,由他们滋生出的犯罪问题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伴生物,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和谐的声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首先就我国农民工的定义、特征分析了何谓“农民工”,然后列出了我国农民工犯罪现状,分析了我国农民工犯罪特征及农民工犯罪原因,最后提出了对农民工犯罪防治的一些措施。具体来讲,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归农民工犯罪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一部分对“农民工"的解读,分析了何谓“农民工”,并分析了农民工的特征,表现为:以青壮年人口为主;男性多于女性,但女性有增加趋势;文化程度较低;工种低贱、就业途径狭窄、劳动强度大;所得报酬相对较低;农民工血缘、地缘关系较为浓厚。第二部分分析了农民工犯罪现状,指出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同时,由他们滋生出的犯罪问题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伴生物。第叁部分分析了农民工犯罪的特征。从犯罪农民工主体方面而言,犯罪农民工中,中青年比例很高,且有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犯罪农民工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犯罪以男性为主,但女性犯罪日益增多;犯罪有结成团伙化的倾向;多次作案被刑事制裁的较多。从犯罪农民工主观方面而言,农民工中自救式犯罪屡有发生:心理失衡、血缘和地域影响、自身生理需求和主观上的过失也会促使农民工犯罪。农民工犯罪犯罪种类多,涉及面广,罪名分布比较广泛,但从犯罪类型看,以获得金钱和财物为目的侵财型犯罪所占比例极高。作案的随意性、犯罪手法的隐蔽性、作案流动的流动性及有一定的暴力性是农民工犯罪手段表现。从犯罪时间而言,一年中农民工犯罪数量呈季节性变化,一日中农民工犯罪主要集中在凌晨和晚上两个时段。农民工的犯罪行为大多是在其相对熟悉的空间环境下进行,以及犯罪对象更多集中在以获得金钱和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犯罪上也是农民工犯罪重要特征。第四部分分析了农民工犯罪的原因。在我国,自身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性压抑、心理失衡是农民工犯罪的自身原因。而经济地位低下、二元户籍制度、文化生活单调、文化冲突、法治的缺失、一部分城市居民的盲目自大、人口流动和管理政策滞后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是农民工犯罪的社会原因。第五部分提出了对农民工犯罪防治的一些对策。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加强农民工思想道德教育,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完善法律,以及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时防治农民工犯罪的重要方法。

王兆宇[3]2003年在《制度与稳定》文中研究说明城市农民工的出现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城市农民工问题是一个越来越引起关注并急需解决的问题,它是一个经济、社会问题,更是一个事关稳定的政治问题。 本文在充分肯定城市农民工对社会经济、政治巨大贡献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城市农民工这一庞大的城市边缘群体所面临的问题。认为城市农民工问题现状主要表现在叁大方面:与市民的冲突;权益受损严重;游民化倾向凸现。城市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制度。本文在对引发城市农民工问题的户籍、就业、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性因素进行具体诠释的同时,也附带探讨了城市农民工的边际性人格、心理因素。最后,本文提出了解决城市农民工问题的制度性思考与建议。主张从解决城市农民工基本生活需要入手,加快制度创新,实现户籍制度归位、用工市场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创新公共管理模式。

蔡志海[4]2006年在《农民进城》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80年代以来,当中国社会进入快速社会转型时期,出现在中国广袤的农村地区的一个最为声势浩大的现象就是农民进城——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农业就业人口不断减少。最初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就地向乡镇转移,后来则是“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自发性大规模进城务工经商。这一宏大的社会历史事件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结构性原因,这些进城的农民工们在城市中是如何生活的,进城后他们自身的人格结构发生了怎样的转变,又该如何帮助他们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这些问题引导我们对农民进城这一现象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进行全景式的探讨。 新中国农民进城的历史实际上是一部国家关于农民自由迁徙权、自由择业权等众多进城权利的制度变动史。根据制度和政策对农民流动的限制性程度的不同,大体上可以将农民进城的历史分为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1949年到1957年,这一时期由于制度缺口的存在,大量农民涌入城市;第二个时期是从1958年到1979年,由于1958年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城乡分隔的二元户籍制度,自此之后农民进城受到严格限制;第叁个时期是从1980年到1991年,随着我国的所有制形式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户籍制度的松动,一部分农民被允许进入城镇;第四个时期是从1992年至今,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呼声日高,政府对农民进城的政策也开始发生转变,农民进城不再被严格限制,政府主要是对农民进城进行适当调控,并制定大量政策为农民进城和进城农民提供服务。 在制度约束下,农民进城的现实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探讨。首先是宏观方面,主要体现为农村推力和城市拉力的双重作用。从农村推力来看,主要包括叁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效益较低,农民收入低、增长缓慢;二是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农民在农村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叁是农民负担过重,大部分农户家庭生活困难。从城市拉力来看,也包括叁个方面:一是城市较高的经济收入,吸引农民进城;二是城市众多的就业机会,拉动农民进城;叁是城市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召唤农民进城。其次是微观方面,主要体现为理性与感性的双重变奏。农民进城决策的作出并非完全是基于某种理性的选择,感性选择在其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农民进城行动是一种介乎于理性与感性之间的选择,这构成了农民进城的微观机理。就感性选择而言,有五种基本表现:具像性示范、盲目性从众、伦理化路径、经验化决策和重复性再现。 农民进城后,无法有效地融入城市社区,他们生活在城市空间上的边缘、体制意义上的边缘以及文化意义上的边缘。通过调查,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从进城农民的职业境遇来看,农民工的就业权利与城市工人相比较是不平等的,农民工在城市中处于次属劳动力市场;从进城农民的生活状况来看,他们的客观物质生活条件以及自身对物质生活的主观评价都相当差,而在精神生活方面,他们不仅受到城里人的歧视,而且业余生活相当单调乏味;从进城农民的社会地位来看,“农民工”的称谓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抗拒和制度歧视的体现,在经济地位和政治

尚峰, 冀伯祥[5]2006年在《重庆市农村进城民工违法现状与对策》文中研究表明流动人口的不断增长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的一种重要的人口现象。当前规模巨大的人口流动给重庆市带来了一系列不可忽视的压力和问题,其中农村进城民工违法现象不容忽视。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重庆的具体情况,通过综合治理,科学引导,加强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加强社区建设和社会整合,才能使外来民工犯罪得到控制。

许祖琪[6]2008年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犯罪问题分析及防治对策》文中指出在改革开放不断纵深推进的背景下,伴随着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出现了大量的人口流动现象,该群体主要由进城务工的农民构成。城市农民工在为城市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突出的社会问题,特别是给大城市的社会治安管理增加了前所未有的难度,已引发了多方面的公众诉求。本论文将以上海市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工犯罪为研究对象,对来沪农民工及相关犯罪形式进行分析调查,多角度分析农民工犯罪的原因,并提出防治城市农民工犯罪的对策。第一章是流动人口和城市外来民工的概况分析。通过理论依据,指出在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下,必然导致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接着,文章以上海市为例,通过详实的数据,在总量、性别、年龄、来源地、来沪原因、职业、受教育程度、居住分布、滞留时间等方面分析了来沪外来人口的基本情况。第二章是城市农民工犯罪情况分析。从外来农民工犯罪角度这方面,对犯罪数量、种类,特别是侵犯财产类犯罪进了分析。然后,根据调查数据,归纳出城市农民工犯罪的特点。第叁章是城市农民工犯罪原因分析。从我国的二元制社会结构入手,指出由于现有的城乡户籍划分,导致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差距,造成城市农民工产生“相对剥夺感”,引发犯罪。接着,引入“文化冲突”这一概念,在地域、道德、阶层叁分面分析农民工进城后其本身的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产生的冲突,从文化角度分析农民工犯罪的原因。最后,从社会控制论角度,指出转型期社会控制力下降,造成农民工犯罪的增加,特别强调了作为治安管理的主要力量,警力不足更应引起重视。第四章是提出防治城市农民工犯罪的对策。宏观上,政府要打破二元社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城乡均衡发展,保护农民工在各方面与城市居民的平等权利。中观上,政府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消除城乡对立。微观上,要从服务政府的角度出发,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系统,切实解决外来农民工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治安管理问题;要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打击力量。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薛啸[7]2005年在《苏州市城市化过程中外来人口犯罪现状及治理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市化的加速催生了庞大的外来人口群体。该群体主要由农民工组成。城市外来人口在为城市经济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社会问题。突出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城市环境和公共设施承受过载的压力,引起公共资源紧张。二是城市社会治安问题日趋严重。外来人口犯罪问题作为一个公共问题,已引发了多方面的公众诉求。 本文以苏州市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外来人口犯罪为研究对象,以翔实的数据、刑案资料,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苏州十年来城市化过程中外来人口犯罪的形势、特点,犯罪成因进行详细考察、分析。浅析经济发展、城市化、刑事犯罪的共生关系;评价现有以“重控制、轻整合”为特征的治理对策的成效得失;探讨现阶段城市化过程中外来人口犯罪的一般规律性,研究在中国特色的城市化过程中,如何在更深层次上认识外来人口犯罪的成因、指出在加强社会控制的同时,更应重视社会整合在抑制外来人口犯罪,减少社会阵痛,实现社会科学、协调发展中的现实意义,提出改革户籍制度、建立、实施对外来人口教育、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相关公共政策建议。

马青福[8]2013年在《论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与防控》文中指出流动人口是城市人口中的特殊群体,他们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在城市里干最累的活,受最苦的罪,为各地迅速崛起的座座城市添砖加瓦,用自己的青春、血汗和才智为城里人提供商业服务,换取微薄的报酬。可以说,他们在促进城市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他们的素质,所处的地位以及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等问题,或因劳资纠纷、或困于生计、或因为贪欲,外来流动人口犯罪非常突出,并以侵财型、伤害型、团伙型,低龄化为主要特征。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犯罪,必须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状况。要加强社会公平建设,落实外来人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有效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机制,加强对外来犯罪人口的教育改造,做好衔接帮教工作。本文除引言和外,主要由叁章构成。第一章:是对本文主题的综述,包括对流动人口的定义,流动原因,流动现状,分析了流动人口产生的原因是我国城市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阐述了人口流动对我国社会带来的正反两方面的冲击,定义了什么是流动人口犯罪。再次,根据调查数据分析流动人口犯罪的基本状况、分布、类型、特点、发展趋势等。第二章:流动人口犯罪原因分析。分别从现存社会户籍制度,流动人口自身素质以及具体引发事件等层面探讨了流动人口犯罪的原因,这是后文对策提出的基础。第叁章:是对遏制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对策思考,首先从制度,管理以及矫正层面展开了论述,然后视角转向流动务工人口本身,希望他们能通过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在城市的适应和生存能力,从而不愿犯罪,不用犯罪解决问题。

朱唧唧[9]2006年在《民工形象的媒体再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民工问题是近年来的热点问题之一,同时民工与传媒关系的研究也逐渐增多。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内容分析法,研究了我国叁大报纸中有关农民工的新闻报道以及这些报纸是如何分别再现农民工这一群体形象的,并进一步分析了媒介所再现的民工形象是否发生了偏差等问题。研究发现,官方、都市、农村媒介在民工报道的报道类型、报道性质以及报道内容上各有所侧重;二十年来,民工形象在这叁类报纸上也分别发生了变化。文章最后通过与社会学领域中有关民工的调查研究进行比较,从总体上分析了民工形象再现的偏差,以及这些偏差出现的原因、影响,认为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从传播者入手提高民工报道的质量以及多角度地为受众设置有关民工报道的议题,可以改善有关民工的新闻报道,再现客观、公正的民工形象。

吕柯[10]2004年在《“农民工”市民化的意义和途径》文中提出实施城镇化战略,不仅是我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必须跨越的历史阶段,而且也是解决目前以及今后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难题的关键,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在实施城镇化战略中,一个首当其冲的问题是怎样提高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怎样使农民转变为市民。而近年来出现在城市的大量“农民工”,则是率先走出农村的一批农民,他们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能够在城市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和立足之地。应该说,“农民工”是最有条件和可能首先实现市民化的。可是,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分割和分治以及由此所形成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使“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就业和居住,为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却仍处于没有城市户口的外来打工者无奈而尴尬的社会地位,成为生活在城市边缘一个最大的弱势群体。因此,将“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与城镇化的实现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农民工”市民化,减少我国农民的数量,从而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城镇化战略,让已经具备准市民资格的“农民工”,逐步地转变为市民,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轻社会震荡。这样,两方面的问题统筹研究、统筹解决,就成为本文的一个重要视角和研究的切入点,它不仅对推进我国城镇化的战略研究和社会学学科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从根本上解决“叁农”问题、城乡差距问题以及“农民工”自身有关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本文从“农民工”市民化这一重要战略意义出发,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运用调查数据,分析“农民工”的现状、特点与贡献,指出“农民工”市民化,不仅能够推动我国整个的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发展,而且还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有效减少“民工潮”流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成为解决“叁农”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相反,如果不将“农民工”转化为城市市民,不仅会给“农民工”带来许多两难的困境和尴尬的遭遇,而且还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WP=4>可见,“农民工”市民化并非是一项权宜之计,而是我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步骤,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还必须看到,在现阶段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政策制度、不同社会群体以及“农民工”自身素质等方面的障碍,阻碍着“农民工”市民化的顺利推进。因此,本文在探讨“农民工”市民化的途径中,强调一定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推动“农民工”向市民的转化,指出:要努力提高政府决策部门对“农民工”市民化重要性的认识,有条不紊地推进户籍、土地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确定适宜和动态的“农民工”市民化标准,大力营造“农民工”市民化的适宜环境,同时,还要培育大容量的就业载体,加强“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使其逐步改变和适应城市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尽快融入城市社会。当然,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必须走出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明确“农民工”市民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是推动我国城镇化最现实和最正确的选择,更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必须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认识和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的有关问题,以保证“农民工”市民化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当前城市外来民工犯罪的社会学分析[D]. 廖龙辉. 福建师范大学. 2003

[2]. 农民工犯罪研究[D]. 王春林. 中国政法大学. 2007

[3]. 制度与稳定[D]. 王兆宇. 南京师范大学. 2003

[4]. 农民进城[D]. 蔡志海. 华中师范大学. 2006

[5]. 重庆市农村进城民工违法现状与对策[J]. 尚峰, 冀伯祥.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 2006

[6]. 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犯罪问题分析及防治对策[D]. 许祖琪. 复旦大学. 2008

[7]. 苏州市城市化过程中外来人口犯罪现状及治理对策研究[D]. 薛啸. 中国农业大学. 2005

[8]. 论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与防控[D]. 马青福. 复旦大学. 2013

[9]. 民工形象的媒体再现研究[D]. 朱唧唧. 苏州大学. 2006

[10]. “农民工”市民化的意义和途径[D]. 吕柯. 中共中央党校.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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