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诺贝尔文学奖与中国作家的缺失(下)_诺贝尔文学奖论文

百年诺贝尔文学奖与中国作家的缺失(下)_诺贝尔文学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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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为止,我讲的都是好话,然而,我也看到诺贝尔文学奖的局限,这些局限也常常使我惋惜。现在,我想从“不该缺席”的角度,谈谈瑞典文学院的缺陷,即他们遗漏了一些最重要的伟大作家,把这些作家排除在诺贝尔火炬家族之外,实在令人困惑。这些作家的名字可以列出几十个,但就我个人的感受,仅举几个:

(1)遗漏了托尔斯泰:托尔斯泰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九日去世, 有十一次被评选的机会。托尔斯泰是跨越两个世纪的举世公认的最伟大的作家,他的名字与成就作为人类文学的最高峰不仅屹立于世纪之交而且永远屹立于人类精神价值创造的历史。他的辉煌和无与伦比的成就是无可争议的。托尔斯泰不仅是个天才,而且他的整个人格和整个作品所体现(也是他公开主张的)的人类之爱——完全拒绝暴力的无条件的人类之爱,正是诺贝尔遗嘱中所期待的“理想”。很难再找到一个作家能像托尔斯泰如此充分地体现人类关于爱、关于和平、关于同情心、关于大悲悯、关于非暴力的人类最高理性原则的向往与憧憬。严格地说,不是托尔斯泰需要诺贝尔奖,而是诺贝尔奖需要托尔斯泰,需要托尔斯泰这种伟大的心灵旗手,需要托尔斯泰大爱的光明加入自己的火炬,但是,瑞典文学院竟把他遗漏了。诺贝尔故国瑞典的作家从设立文学奖一开始就已感到这是一个巨大的缺陷。当一九○一年首次文学奖授予法国作家莱涅·苏利—普吕多姆之后,瑞典的四十二名作家曾联名写了公开信,向他们认为理所当然应该得奖的托尔斯泰道歉。但托尔斯泰回信说,他幸而未得奖金,不然金钱“只会带来邪恶”。托尔斯泰这句话是一种境界,而瑞典文学院却为此生气,在托尔斯泰去世前的十一年里一直拒绝瑞典作家的呼吁,并屡次为自己的错误辩护,而辩护的理由又相当可笑。

(2)遗漏了易卜生与斯特林堡:易卜生于一九○六年去世, 斯特林堡死于一九一二年五月十四日。除了生于十九世纪也死于十九世纪的安徒生之外,易卜生和斯特林堡便是北欧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易卜生是挪威最伟大的戏剧家,他一生创作了二十六部剧本,其作品不仅影响西方而且影响了中国整整一代知识分子和一代人。易卜生的名字成为中国五四运动妇女解放与人的解放的旗帜,他的缺席不能不使我感到困惑。斯特林堡则是瑞典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戏剧家与作家。他的作品包括戏剧、小说、诗歌、散文与政论,仅剧本就有五六十种。前些年瑞典出版的《斯特林堡全集》达五十五卷之多。国内翻译过他的长篇小说《红房子》、自传体小说《女仆的儿子》和《斯特林堡戏剧选》等。早在一九二一年四月,雁冰(茅盾)就在《小说月报》第四期上发表了他翻译的斯特林堡的小说《人间世历史之一片》。两年之后,茅盾又进一步介绍斯特林堡并给予很高的评价,他说:“斯忒林褒格不但在瑞典是唯一的文豪,即以全世界而言,在或一观察点——在他的病态心理的描写——看来,也是唯一的大文豪,近代文豪对于病态心理的描写能深入而浅出者,唯俄国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差堪与斯忒林褒格并肩。现代著名的心理分析家佛洛伊德很赞美斯忒林褒格对于变态心理之分析的研究,竟自谓他的心理分析学的理论从斯忒林褒格的著作里得了不少的帮助,可见斯忒林褒格的真格了。”后来李长之先生所作的《北欧文学》,也认为斯特林堡是瑞典最伟大的作家,“他的地位并非限于瑞典,也并非限于斯坎地纳维亚,却是全世界的。”这句话是完全正确的。易卜生尊重妇女,为妇女的解放呐喊,而斯特林堡则敌视妇女,认定妇女永远在对男子施以欺骗、撒谎和劫夺,非把女子紧紧拴在地上不可。这两位北欧大作家观念不同,相互敌对,但都创造了属于全世界的一代文学丰碑。我始终不明白他们的名字为什么也被排斥在诺贝尔文学火炬家族之外。近一百年来,北欧作家获奖者共十四人(瑞典作家七人,挪威作家三人,丹麦作家二人,冰岛作家一人,芬兰作家一人),获奖作家中的比昂松(瑞典)、拉格洛芙(瑞典)、汉姆生(挪威)、海登斯塔姆自然都是杰出者,但毕竟不如易卜生、斯特林堡伟大。遗漏这两位文学巨人,而且是瑞典文学院身边的巨人,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

(3)遗漏了乔伊斯:这又是一个巨大的遗漏。 关于乔伊斯和他的代表作《尤里西斯》的评介文章已是汗牛充栋,我只想引用英国《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编辑,剑桥大学皇家学院评议会会员约翰·格罗斯在他所著的《乔伊斯》一书中对乔伊斯的一段评价:“乔伊斯在以世界历史循环往复的观点开始撰写《芬尼根们守灵》的时候,他可能已经感觉到运用诸如“现代”或“传统”的范畴来研究他的作品不再有什么意义了,但是,在他的早期敬慕者的眼里,他首先是一位现代主义者,而且是那样令人陶醉的一位现代主义者。J·S·艾略特一九二二年谈到他时称他是一位宣告了十九世纪末日的作家。对艾德蒙德·威尔逊来说,在其所著的《阿克瑟尔的城堡》(一九三一)里,乔伊斯则是“标志着人类意识新阶段的伟大诗人。不管近斯的评论家们就文学现代主义发展的准确道路可能在进行着多么激烈的争论,《尤利西斯》的出版仍然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同意的有数几个里程碑当中的一个。”我所以要引这一段话,是因为它包含乔伊斯三个最重要的价值:(1 )乔伊斯是世界文学上里程碑式的人物;(2 )它宣告十九世纪文学传统的终结和二十世纪具有现代意识的史诗般作品的诞生与成熟;(3 )标志着人类意识进入新的阶段。《尤利西斯》确实难读,然而,一旦读过去,则会发现一个无比精彩的世界。福克纳曾说:“我那个时代有两位大作家,就是托马斯·曼和乔伊斯。看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应当像识字不多的浸礼会传教士看《旧约》一样:要心怀一片至诚。”(引自《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谈创作》第一八三页,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版)

这里,我特别要提醒关心文学的朋友们注意一下今年七月二十日的《纽约时报》所公布的他们选择的本世纪最好的一百部英语小说。也就是说,如果诺贝尔临终时把小说奖委托给纽约时报,他们对英语小说部分将作如此选择。当然他们挑选的只是作品,而且只限于小说,不是选择作家,但从他们选择的作品我们也可知道在他们眼里谁是二十世纪最杰出的小说家。在这一百部小说中,名列第一的是乔伊斯。把这一百种篇目引入本文会使文章过于冗长,但我们可看看前二十五名:

(1)《尤利西斯》,乔伊斯。

(2)《伟大的盖次璧》,斯葛特·菲茨杰拉尔德。

(3)《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乔伊斯

(4)《洛丽塔》,纳博科夫

(5)《美丽新世界》,赫胥黎

(6)《喧嚣与骚动》,福克纳

(7)《二十二条军规》,海勒尔

(8)《午间的黑暗》,科艾斯特勒

(9)《儿子与情人》,劳伦斯

(10)《愤怒的葡萄》,史坦贝克

(11)《火山之下》,罗瑞

(12)《众生之路》,布勒特

(13)《一九八四》,欧威尔

(14)《我,克拉第尔斯》,格瑞弗斯

(15)《灯塔行》,吴尔芙

(16)《美国悲剧》,德莱赛

(17)《心如孤独的猎人》,麦克科尔

(18)《第五号屠宰场》,冯耐格特

(19)《隐形人》,艾利森

(20)《土著儿子》,日瑞特

(21)《雨王汉德尔逊》,贝娄

(22)《在莎玛拉的约会》,欧哈拉

(23)《美国》(三部曲),帕里斯

(24)《俄亥俄,魏恩斯堡》,安德逊

(25)《印度之旅》,福斯特

在这一百部黄金书单中,乔伊斯不仅名列榜首,而且三部代表作全被列入(第一名是《尤利西斯》,第三名的《青年艺术家的肖像》,第七十七名的《芬尼根们的守灵》)。我们不一定要完全接受《纽约时报》这种评价,即把乔伊斯视为本世纪小说的冠军,但是,应当承认,瑞典文学院忽视了乔伊斯是个很大的缺陷。

在《纽约时报》的金牌书单中,被选上三部和三部以上的有四位作家。除了乔伊斯之外,还有康拉德、福克纳、劳伦斯。康拉德是数量之冠,选了四部。改选篇目如下:

康拉德:《特务》、《诺斯特罗莫》、《黑暗的心》、《吉姆爷》。

福克纳:《喧嚣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

劳伦斯:《儿子与情人》、《虹》、《热中的女人》。

选上两部的作家则有纳博科夫、海明威、赫胥黎、奥斯尔、享利·詹姆斯、菲茨杰拉尔德、福斯特、贝娄、奈博尔等。

可以想象,在《纽约时报》的文学批评眼里,二十世纪最卓越的用英语写作的小说家,除了瑞典文学院看中的福克纳、海明威、贝娄之外,还有乔伊斯、康拉德、劳伦斯、纳博科夫、赫胥黎、奥斯尔、奈博尔、菲茨杰拉尔德、福斯特等。这些名字可能和获得诺贝尔奖的赛珍珠同等重要。

《纽约时报》的书单,仅仅是一种参照系统。拿它作参照系并非说它的名单比诺贝尔家族的名单更重要更精彩。我不这么看。其实,如果瑞典文学院一百年选择的是这份名单,恐怕仍然会有许多争议与批评。但是,这一参照系的确有参考价值,它使我们看到瑞典文学院忽视了一些不该忽视的作家作品。这种忽视,显然是一种缺陷。

比较这两份名单,我们会感到文学批评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其所掌握的批评原则、审美尺度有很大的差别。瑞典文学院把握的是诺贝尔所期待的理想原则,这自然是人类精神的美学理想与艺术创造的美学理想。而《纽约时报》掌握的则是艺术开创性原则,它所选择的以乔伊斯为首位的作家,固然有一小部分和瑞典文学院的选择重叠,如乔伊斯、海明威、福克纳、贝娄、斯坦贝克等,但大部分是诺贝尔家族的缺席者,而大部分作家又是带有先锋色彩,他们在文学创作上都突破了传统的写法,开了一代的风气,其创作个性特别鲜明,其文本策略均是把自己的观念与写法推向极致。他们特别看重乔伊斯,特别看重劳伦斯与康拉德,特别看重欧威尔甚至看重约瑟夫·海勒、冯内果都与他们把握的开创性原则有关。像劳伦斯的几部作品,就把性的心理描写推向极致,性被视为生命的救星,被视为社会摆脱颓败的出路,被视为人类重新燃烧起热情的火焰,性就是美,性就是美的极致。这种先锋观念要让当时的瑞典文学院的院士们视为理想主义的表现,确实困难。所以我们也很难把遗漏劳伦斯视为诺贝尔文学奖评审的缺点。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其中对毛莱的肉欲主义也作了非常细致的描绘,这些描绘在当时也引起抗议。但是,乔伊斯的极致却是艺术形式实验的极致。他的《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开创了“意识流”的写法,他的《尤利西斯》则进一步采用内心独白、倒叙、时空混淆的手法来强化意识流,而在独创的、全新的形式之下又包含着最深邃的现代意识,如果瑞典文学院的眼光更开放一些,也许是可以接受的。

在议论诺贝尔文学奖的长短时,前头的文字曾赞赏瑞典文学院近二十年来更注意边缘地区的文学,把眼光更多地放到欧美之外的作家作品,但是,在这一长处中我也感到诺贝尔文学奖出了太多的“冷门”。能有“冷门”,说明瑞典文学院士们的眼光不拘一格,不为批评潮流所左右,这是不错的。但是,如果“冷门”意识太强,就会忽视一些热门的但确有重大成就的作家。我常感到疑惑不解的是捷克的流亡作家米兰·昆德拉为什么至今还站立在诺贝尔文学家族的门外。他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笑忘录》、《生活在他乡》,无一不是杰作。他的作品在中国产生巨大的景响,中国作家和中国知识分子喜欢这一“热门”,是比较高的文学趣味,而他在西方的广泛影响,也同样是很高的趣味,说句实话,最近十年瑞典文学院所评出的好几个“冷门”,都不如米兰·昆德拉。我希望瑞典文学院的院士们能更注意掌握一下“热”与“冷”的分寸,别漏掉对人类精神产生巨大影响的主流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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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为米兰·昆德拉未能获奖进行呼吁之外,我所谈论的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工作的局限,只是事后诸葛亮的意见。实际上,目前正在执行评审工作的瑞典文学院也已正视自己的局限。最近,我读了瑞典文学院院士、诺贝尔文学奖评奖委员会主席(他又是斯德哥尔摩大学文学教授、著名诗人)谢尔·埃斯普马克为庆祝文学院建院二○○周年而写的《诺贝尔文学奖内幕》一书的中译本,才知道瑞典文学院对自己局限的认识十分清醒。这本书把近一百年的评奖活动看作是一个互为关联的整体,又指出二战之后及近些年的评价原则与最初十年乃至三十年代有着巨大差别。这本书并非简单的内幕展示,它的境界是很高的。正如作者在开篇时就说明的:“我这本书的目的不是为了介绍诺贝尔基金会成立以来不同的创作生涯及其命运,更不是关于各种不同的奖金的‘丑闻编年史’。我把探讨诺贝尔文学奖背后的评价原则看成更重要的任务。”

文学奖背后的评价原则,确实是个关键。尽管诺贝尔的遗嘱已提出理想原则,但是,如何把理想原则化为审美评价,这就是一大困难,即使确定了评价原则,在掌握与实现这一原则又是一大困难甚至是更大的困难。一位瑞典作家说过,这种评奖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而瑞典文学院在一八九六年十二月接到负责评选诺贝尔文学奖的通知时,有两位院士就发表声明,坚决反对接受诺贝尔的捐赠,其中一位担心此项任务可能冲淡人们对其本身职能的兴趣,把文学院变成“一种具有世界政治色彩的文学法庭”。另外一位除了怀有同样的担心以外,还补充说,国际舆论“对文学院神经施加的压力将会完全不同于对其在瑞典作家中分配六千克郎的批评”。两位怀疑者言下之意也是认为“不可能”。而瑞典文学院最终还是接受评奖的使命,也就是硬把不可能的事转变成可能。这种转变不能不遇到种种困难,尤其是确定和掌握评价原则的困难。谢尔·埃斯普马克说:“诺贝尔文学奖提供了一个文学感受的罕见例子,在八十五年中,人们在深入而不间断地介绍和讨论根本的评价和遴选标准的情况下进行评选工作。过去没有任何研究课题面临这样多的材料,一群博览群书、经常是最富有文采和情感的人物,不断地讨论当代文学中的大多数作品,以便在使自身的感受及这种感受的局限性与捐赠者的意志(但这种意志非常模糊),全世界的建议、期望协调一致的情况下,指出最杰出的作品,并给它们的作者金钱与荣誉……这种资金之所以特殊,不仅因为院士们自己对评价的基础有着意见分歧,还因为阿尔弗雷特·诺贝尔的遗嘱要求奖励那些‘富于理想倾向’的作品这一硬性规定,实际上,文学奖的历史有很大部分是在煞费苦心地解释那个含混不清的遗嘱。由于评价原则的偏差和掌握评价原则的困难,使诺贝尔文学奖产生了一些明显的缺陷。”令人感动的是,作为诺贝尔评奖委员会主席,谢尔·埃斯普马克完全没有掩盖这些缺陷,他在坦率承认这些缺陷中表现出文学的良心。

谢尔·埃斯普马克在谈论缺陷时,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很具体地叙述。早期——最初的十年,可称为维尔森时代(维尔森身居瑞典文学院常务秘书达三十年之久)。这个时代的主角维尔森,把理想解释为“高尚与纯洁”的道德理想,奉行保守主义。埃斯普马克指出:“在其任职期间,他是瑞典和北欧文学中新潮流的顽固反对者——先是反对现代文学开拓性作家——G·勃兰克斯,H·易卜生,A ·斯特林堡等——继而反对以浪漫主义为先导的九○年代文学,赛尔玛·拉格洛夫和V ·海顿斯塔姆为其伟大的先行者。他以少见的方式,同时反对互相打内战的八○年代和九○年代的两派作家。”维尔森的保守理想主义进而又从瑞典和北欧的舞台推向国际,从而否定了托尔斯泰、哈代等一代文豪。一九○一年发生四十二位知名作家、艺术家和评论家联名签名赞扬托尔斯泰之后,一九○二年托尔斯泰再次成为三十四名候选人之一,问题又尖锐地摆在瑞典文学院面前,但是,评奖委员会还是给予否决。委员会在报告中说,托尔斯泰在世界文学中有很高的地位,这位《战争与和平》的作者是散文创作的艺术大师。尽管他表现了“宿命论的特征”、“夸大机遇而贬低个人主动精神的意义”。《安娜·卡列尼娜》被描绘成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是一部充满“深刻伦理观”的作品。由于“这些不朽的创作”,人们本来相对比较容易授予这位伟大的俄国作家文学比赛的桂冠。带有“道德愤慨”的《复活》也属于这些杰作之列,然而有着“可怕的自然主义”描写的《黑暗的势力》和有着“消极禁欲主义”的《克莱采奏鸣曲》使他一落千丈。但主要是因为他的“文化的敌人和偏见”以及他本人所作的“与高雅文化生活无关的放浪本能生活”的辩解,给他脸上抹了黑,特别是对国家与圣经的批评。……他不承认国家有惩罚权力,甚至不承认国家本身,宣扬一种理论无政府主义;他以一种半理性主义、半神秘的精神肆无忌惮地篡改《新约》,尽管他对《圣经》极为无知;他还认真地宣扬不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没有自卫和防护的权力。一九○五年,托尔斯泰再次被提名,而评奖委员会的报告又再次声明:“即使对托尔斯泰很多作品很崇拜的人,也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在这样一位作家身上怎么能体现出纯洁的理想:他在从其他方面看是一部伟大作品的《战争与和平》中,认为盲目的机遇在重大历史事件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克莱采奏鸣曲》中,他反对真正夫妇的性关系;他在不少作品中不仅否定宗教,而且否定所有权,而他自己却一贯享有这种权利,以及反对人民和个人有权自卫和防卫。”从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对托尔斯泰的评论中,我们可以看到,维尔森时代的瑞典文学院所掌握的评价原则是多么幼稚与武断,他们的“高尚和纯洁”的道德理想会导致怎样的失误。后来托马斯·哈代被排斥,也是这种重大失误的继续。对于这十年的评奖,埃斯普马克如此总结说:“维尔森从保守的唯心主义出发,对遗嘱人愿望的解释阻碍了第一个十年中最明显的奖金颁发——应该授予托尔斯泰。当时的尺度,由于结构本身的原因,有利于比昂松而牺牲了易卜生。亵渎神明者和自由主义者斯特林堡——权势和文学院不可调和的敌人——绝对没有获奖的可能。斯宾塞、左拉和哈代也因种种原因没有达到‘富有理想’的倾向而失败,亨利·詹姆斯因为没有达到歌德要求的非完美性而名落孙山。维尔森的有色眼镜唯一看准了一位至今仍保持着(确切地说是后来得到的)国际荣誉地位的伟人是吉卜林,人们还称赞了他的实际存在以外的长处。后世得出的牵强附会的评价也许有一定道理。然而最刻薄的批评来自有着相同的历史视野的人们,他们表达了斯特林堡和列维尔亭的批评,即文学院缺乏对这项任务的敏感性。”(参见《诺贝尔文学奖内幕》第二五一—二五二页,漓江出版社)

埃斯普马克还检讨了两次大战期间的评选工作。他说:“严重的问题是,相当多中等水平的获奖者掩盖了同样多的疏漏者。安东尼奥·马查多或乌纳穆诺比贝纳文特更有资格获奖;维吉尼亚·吴尔芙比赛珍珠更有资格获奖等等。总之,针对这点的批评大体上是合理的;如我们看到的那样,两次世界大战中间时期的文学院,完全没有指导自己行动和评价西方世界文学中,最富有生命之时期所需要的正确尺度。……一大批伟大的作家,在两次世界大战的中间时期从诺贝尔奖金评选人的眼皮底下漏过,人们没有认识到他们的能力——或者至少可以说他们的优秀品德大大超过由既定的原则的衡量所造成的不足之处:哈代、瓦莱里、克洛岱尔、圣·乔治、冯·霍夫曼斯塔尔、赫塞(过了一个时期以后才获奖)、乌纳穆诺、高尔基和弗洛伊德(在授奖理由中排除了他对《魔山》之影响)。

埃斯普马克在历史回顾中特别提到乔伊斯:“就丁·乔伊斯而言——最严重而又经常被指出的被疏漏的人物之一——我们看到,由于不断年轻化而在文学院内部发生了观察问题角度的变化。他也从未被提名;至少他的伟大从来没有引起英语地区有资格提出建议的人的注意。在歌颂高尔斯华绥和赛珍珠的三十年代的文学院里,乔伊斯获奖是不可想象的。反之,他很有可能在厄斯特林时代获得诺贝尔奖,如果他能活到那个时候的话。一九四八年厄斯特林在对艾略特致颂词时说“与《荒原》同年出现的另一部在现代文学中能引起更大轰动的开创性作品,就是爱尔兰人乔伊斯有口皆碑的《尤利西斯》。”

乔伊斯之外,人们常感到遗憾的另一些卓越的名字,埃斯普马克也注意到,他认为,遗漏了普鲁斯特、卡夫卡、里尔克、穆西尔、卡瓦菲斯、D·H·劳伦斯、曼德施塔姆、加西亚·洛尔卡和佩索阿等,无疑也有损文学院的荣誉。但是,这些名单的遗漏,其中多半是“客观”原因,即作品的出版与作家的逝世只隔很短的时间或者代表作是在逝世后才出版,有的实力主要体现在未出版的诗文中。尽管有遗憾之处,但二战之后的评奖工作的确不错,对于这点,埃斯普马克也如实地说明瑞典文学院的功勋。战后的获奖者,包括纪德、艾略特、福克纳、莫里亚克、海明威、卡缪、帕斯捷尔纳克和沙特等,他们所构成的在世的最优秀作家的比率,高过任何时期。

从埃斯普马克对瑞典文学院的历史回顾与诚恳的自我评价中,我们可以看到,瑞典文学院对自己的功过相当清楚。将近一百年的评奖过程,充满着争端、交锋、批评,在这一过程中,他们的工作有时问心无愧,有时感到遗憾,但他们毕竟为全人类的文学事业而耗费了心血与才华,并使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拥有最高声望的文学评论机构。有它的存在,人类精神世界显得更加丰富与活泼。不管有多少局限,但它一百年的工作,应当说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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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年中国作家未能获奖,那么,诺贝尔奖的第一个世纪,中国作家便完全缺席。亚洲国家获奖者虽然少,但印度毕竟有一席位(泰戈尔);日本毕竟有两个席位(川端康成、大江健三郎),而中国却一席也没有。一百年来,特别是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的新文学运动一浪接一浪,文学改良,文学革命,文学走向世界,热情很高,到了世纪末,回顾过去,却觉得自己被某些眼光所冷淡,包括被诺贝尔文学奖所冷淡,于是,心理难免不平衡。

伟大的作家自然不在乎身外之物,不在乎他人的肯定和评语,包括诺贝尔文学奖的肯定与评语,但是,作为一种现象,即中国的作家作品为什么不能在更广阔的国际文学批评范畴内得到肯定,却是文学研究者应当想想的,自然也是关心中国文学的人不免要问问为什么的。

中国人向来自我感觉很好,作家自以为是的也居多。具有自大心理的人甚至制造谣言,说瑞典文学院就问过鲁迅愿意不愿意接受诺贝尔奖,而鲁迅不愿意接受。事实上,作为中国现代文学最卓越的伟大作家鲁迅,尽管他有足够的文学成就与许多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媲美,但他却自己认为“不配”,对本世纪中国现代文学的最初二三十年,他有一个非常清醒的认识。这一认识在他给台静农先生的一封信中表现得格外清楚。一九二七年,瑞典考古探险家到中国考察研究时,曾与刘半农商量,拟提名鲁迅为诺贝尔奖候选人,由刘半农托台静农写信探询鲁迅意见。这年九月二十五日,鲁迅便郑重地给台静农回了一封信。这封信涉及到诺贝尔文学奖的文字如下:

静农兄:

九月十七日来信收到了。请你转致半农先生,我感谢他的好意,为我,为中国。但我很抱歉,我不愿意如此。

诺贝尔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们得不到。你看我译的那本《小约翰》,我哪里做得出来,然而这作者就没有得到。

或者我所便宜的,是我是中国人,靠着这“中国”两个字罢,那么,与陈焕章在美国做《孔门理财学》而得博士无异了,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奖赏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

我眼前所见的依然黑暗,有些疲倦,有些颓唐,此后能否创作,尚在不可知之数。倘这事成功而从此不再动笔,对不起人;倘再写,也许变了翰林文学,一无可观了。还是照旧的没有名誉而穷之为好罢。(《鲁迅全集》第十一卷第五八○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八一年版)

鲁迅这封信,写得极好。他是中国作家对待诺贝尔奖的一种最理性、最正确的态度。他既没有着意轻蔑诺贝尔奖的矫情,也没有刻意抬高诺贝尔奖的心思。当时他已完成了里程碑式的《呐喊》、《彷徨》、《野草》等作品,但他却清醒地觉得自己还“不配”、“还欠努力”。此信写于五四运动后十年,中国文坛上已出现了郭沫若、郁达夫、周作人、叶圣陶、冰心、茅盾等,但他觉得一个也不配,希望瑞典最好是不理我们。这封信之后的二十年,又出现了三四十年代一群作家:茅盾、巴金、老舍、曹禺、沈从文、李劼人、张恨水、丁玲、张爱玲、路瓴等,这群作家写作相当努力,正是继鲁迅之后而代表中国新文学的希望,但是,其中一部分作家受时代政治风气的影响太深,使自己的作品过于意识形态化从而削弱了文学价值,如茅盾,他当然无法进入诺贝尔文学奖的视野。而巴金、老舍、曹禺等,则在创作生命最成熟的年月,进入了本世纪的下半叶,结果他们整整三十年把才华浪费在一些无价值的写作上,有的甚至用阶级斗争的简陋观念修改和践踏自己的作品(例如曹禺),令人惊心动魄。待到八十年代,巴金二度进入真正的写作状态,已是八十高龄了,尽管《真话集》朴实动人,让人感到宝刀不老,但在日新月异的国际文坛上,毕竟难以使批评家们读后衷心激赏了。

在三四十年代有三位十分努力而且政治色彩较淡的作家——李劼人、沈从文、张爱玲,本来应是进入诺贝尔文学家族最合适的人选,可惜因为阴错阴差,也未能顺应人愿。

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如果说《阿Q正传》、《边城》、 《金锁记》、《生死场》是最精彩的中篇的话,那么,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应当是最精致、最完美的长篇了。也许以后的时间会证明,《死水微澜》的文学总价值完全超过《子夜》、《骆驼祥子》、《家》等。这部小说的女主人公邓幺姑就是中国包法利夫人,她的性格蕴含着中国新旧时代变迁过程中的全部生动内涵。其语言的精致、成熟和非欧化倾向也是个奇观。一九八八年,在国内“重写文学史”的议论中,我曾说过, 倘若让我设计中国现代小说史的框架,那么, 我将把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和《大波》作为最重要的一章。很奇怪,李劼人的成就一直未能得到充分的评价,国内的小说史教科书相互因袭,复制性很强,思维点老停留在一些“鲁郭茅、巴老曹”的名字之上,而对李劼人则轻描淡写,完全没有充分认识到他的价值。而更不幸的是李劼人在一九四九年之后也老是按照新的尺度来修改自己的作品以迎合“时代的需要”,因此,更没有人认真地推荐李劼人了。

沈从文是一个特例。他的特别有两个方面,一是在三四十年代作家们都热心于政治并使自己作品的意识形态色彩愈来愈浓的时候,他却逃避政治,逃避政权的干预,仰仗自然神灵的力量,专注于人性的研究与描写,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说的,沈从文的文学庙堂里供奉的仅仅是人性,这种选择使他的作品显得冷静并具有永恒的价值,他的创作路向类似日本的川端康成;第二是一九四九年之后,当其他作家紧跟政治而创作讴歌文学时,他却严格地选择了“沉默”,而且一直沉默到死。也就是说,四九年之前他献给世界的是文学的人性美,四九年之后他献予的则是作家的沉默美。沉默,使他从未糟蹋过自己的良心和作品。直到八十年代,这位把自己深深埋在“中国古代服装史”的故垒之中的作家,才重新被人们所发现,而有心的马悦然教授也及时把他的小说集翻译成瑞典文。瑞典文学院的院士们也很快地把他放在自己的第一视野之内。到了一九八八年,他的条件已完全成熟,据说,瑞典文学院已初步决定把该年的文学奖授予他了。可惜,他却在这一年的五月十日去世。按照文学奖章程的规定,死者是不可以作为获奖者的。就这样,阴错阳差,中国失去了一个机会。听到沈从文去世的消息时,马悦然很着急,立即打电话去问中国驻瑞典的使馆,询问死讯是否真确,但使馆回答说:我们不认识沈从文这个人。对于使馆的这一回答,马悦然一直困惑不解,耿耿于怀,对我说了好多回。

本世纪上半叶一群优秀作家,在下半叶未能发展反而倒退,使他们的成就与世界上第一流作家相比,都显得不够博大,这是令人十分遗憾的。

下半叶国内产生一群新的作家,但由于文学生态环境不好,作家创作陷入“敌与我”、“好与坏”、“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革命与反革命”、“先近与落后”等两极对立的统一模式中,因此在五六七十年代,虽然出现一些努力写作的作家,但其努力均成效不大。这群作家自然无法进入世界性的文学批评视野。直到八十年代,中国文学才出现新的生机,一群新起的作家,特别是中、青年作家,创作力非常旺盛,很快就显示出创作实绩,也很快地被国际文学批评的眼睛所注视,然而,他们创作的时间毕竟不长,成就毕竟有限。诺贝尔文学奖不管授予哪一个人,都有些勉强,都会使人想到是否“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优待从宽”的问题。但是,我又觉得,这群作家的杰出者在十多年的奋发努力中,已走向世界文学的队列,他们很有前途,二十一世纪是属于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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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中国现代文学发展很难,但是它在瑞典和西方还是找到不少知音。这些知音们的热情是很让人感动的。一九八八年我随中国作家代表团第一次到巴黎,一九八九年和这之后我又到巴黎五次。在与汉学家们的接触中,我知道他们不少人喜欢巴金,而且竭力推荐巴金,这固然与巴金曾到法国留学过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巴金确有成就,在幸存的产生于上半叶的一代作家中,巴金是一个当之无愧的代表。如果诺贝尔文学奖能授予他,倒是较为自然,至少中国作家群会比较服气。尽管他在下半叶的头三十年,因人文环境的原因未能创作出较有价值的东西,但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中,也是他近入八十高龄之时,还写下了散文巨著《真话集》,这部大书负载的是中国老一代知识分子的觉醒之语,这里有幻灭,有眼泪,有忏悔,有对假与恶的告别,有对摧残知识分子的心灵专政和牛棚时代的谴责。只要熟悉中国国情和中国文坛,就会知道,能像巴金这样做的人很少。在中国,多的是聪明人,是明哲保身的人,是把作家头衔和学者头衔看得高于一切的人。许多至今还在国内被崇奉的作家学者,只要我们留心一下,就会知道,他们固然有成就,但他们又是一些对黑暗不置一词的人。他们除了构筑让人膜拜的文化冷塔之外,绝没有巴金似的羞涩之心和大同情心。这些冷面学人作家是国内的书商和报人捧出来的既安全又得体的偶像。与这些偶像和文坛上的其他聪明人相比,巴金的确是可爱的。

与巴金同一时代的作家沈从文,倒是在瑞典找到知音,而第一个知音就是马悦然。马悦然告诉我,早在他的青年时代就喜欢沈从文,但不敢译,美丽的文字是不轻易译的。直到一九八五年,他被选为瑞典文学院院士之后才着手翻译沈从文的作品。一九八七年,他所译的《边城》瑞文版正式出版,紧接着,沈从文作品集又出版,沈从文代表作的翻译和出版,成了瑞典文学界的盛事。沈从文也立即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并进入最前列。

据懂得瑞典文的朋友告诉我,马悦然翻译的沈从文作品漂亮极了。从一九四八年翻译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开始,到了一九八七年,马悦然已经历了四十年的中国文学翻译生涯。四十年间,他翻译了老舍、闻一多、艾青等许多中国作家诗人的数百种作品,并翻译了《水浒传》(《西游记》是九十年代才完成的另一工程)和四卷本的二十世纪中国诗歌与散文选集,因此,到了翻译沈从文的作品时,译笔已完全成熟,因此,瑞典文本的沈从文作品集一旦问世,马上赢得瑞典人的审美之心。

马悦然是瑞典文学院中唯一懂得汉语的院士,因此,他在担任院士后便更加努力翻译中国现代、当代的作品,更加关注中国当代文学。沈从文去世之后,他又选择了北岛、高行健、李锐作为他的主要译介对象。他和北岛认识得比较早,并翻译了北岛的全部诗作。这也许是缘分,马悦然真是非常喜欢北岛、顾城、杨炼的诗。我在瑞典的时候,常常听到马悦然谈起他们的名字。那时顾城在德国,马悦然多次和我说,真想请顾城再到瑞典,就是一下子找不到钱。他称顾城是会走路的诗,衷心地爱他,可是顾城后来却发生那样的悲剧与惨剧,辜负了马悦然一片情意。他认为北岛创造了一种全新的语言,是前人没有的,而杨炼则是寻找的诗人,可以回到先秦的时代。马悦然觉得他们都年轻而富有活力,也许可以展示中国新诗的未来。也因此,马悦然非常关注他们前行的足音,把他们当作朋友。九二年深秋的一天,马悦然夫妇听说我和妻子采蘑菇采得入迷了,非常着急,就警告我说:以后不许你再去采了,中毒了怎么办?他还告诉我,杨炼来瑞典时也采得入迷,为了安全,不得不把他的住房搬迁到一个没有蘑菇的地方。

高行健是他喜爱的另一位作家与戏剧家。他首先看中高行健的戏。一九八八年十二月我初次到瑞典时,他就对我说,高行健的每一部剧作都是好作品。当时他很高兴地捧起一大叠手稿,告诉我说,这是高行健刚刚完成的长达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可是都是手写的,他读得很费力,不知道怎么办?我因为也喜欢高行健的剧作和他的其他文字,所以就说,让我把稿子背回中国,打印好了再寄还给你。于是,我把《灵山》初稿带回了北京,打印校对好了之后,我请瑞典驻华使馆的文化参赞交给马悦然。马悦然接到打印稿后非常高兴,并立即译成瑞典文,因此,《灵山》的中文本尚未出版,瑞典语的《灵山》译本已经出版了。九二年我到瑞典时,见到厚厚的《灵山》瑞典文本,不能不敬佩马悦然。《灵山》长达六七百页,而且与中国小说的传统写作很不相同,它没有连贯性的人物与故事,结构十分复杂,第一人称“我”同第二人称“你”实为一体,后者乃是前者的投射或精神的异化。第三人称“他”则又是对第一人称“我”的静观与思考。全书八十一章,便由这三者分为三个层次。而第一人称的章节中出现的女性“她”,同第二人称的章节中出现的“她”,也有所不同,前者是“我”在现实中遇到的活人,后者乃是“我”通过“你”唤起的回忆与想象,这“她”并非是通常的一个或若干人物的集合,而是作者对女性的描述的一系列变奏。作者对心理活动的刻画,诉诸东方式的静观,又游笔于种种玄想,同样也淋漓尽致。除了结构心理复杂之外,文化内涵也相当复杂,它揭示了中国文化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即他所定义的中国长江文化或南方文化,换句话说,也就是被历代政权提倡的中原正统教化所压抑的文人的隐逸精神和民间文化。这部小说,上溯中国文化的起源,从对远古神话传说的诠释,考察,到汉、苗、彝、羌等少数民族现今民间的文化遗存,乃至当今中国的现实社会,通过一个在困境中的作家沿长江流域进行奥德赛式的流浪和神游,把现时代人的处境同人类普遍的生存状态联系在一起,加以观察。因为我是文学专业者,爱读散文,又喜欢小说中所包含的丰富文化意蕴,所以阅读《灵山》时便津津有味。而对许多读者来说,《灵山》可不是那么好进入的,阅读起来非常费劲。而马悦然,一个非中国人,却能如此欣赏《灵山》,不仅读进去,而且译出来,而且译得非常漂亮,想到这里,我便相信,翻译者如果没有一种感情,没有一种精神,是难以完成如此艰巨的工程的。《灵山》的法译本在一九九六年于巴黎出版。出版时法国左、中、右各报均给予很高的评价。高行健还有其他许多作品也已译成瑞典文、法文、英文、德文、意大利文、匈牙利文、日文和弗拉芒文出版。他的剧作在瑞典、德国、法国、奥地利、英国、美国、南斯拉夫、台湾和香港等地频频上演。西方报刊对他的报导与评论近二百篇。欧洲许多大学中文系也在讲授他的作品。他在当代海内外的中国作家中可说成就十分突出。

除了北岛与高行健之外,马悦然还努力译介、推崇立足于太行山下的小说家李锐。

李锐的短篇小说集《厚土》,马悦然在十年前就注意到,并很快就翻译出版。近几年,他又翻译了李锐的长篇小说《旧址》,大约不久后也可以问世。李锐的两部最新长篇——《无风之树》与《万里无云》马悦然也很喜欢,他告诉我,这两部小说就像诗一样。在和我的几次通讯中,他都对《旧址》称赞不已。马悦然本人具有很浓的诗人气质,一旦遇到自己心爱的作品,则表露无余。

从前年开始,他就一直念着,希望今年秋天能到太行山下去看看李锐,只是因为太忙,至今还未能成行。马悦然是有艺术眼光的,李锐的《厚土》、《旧址》确实是不同凡响的杰作。我在今年年初所写的一篇短文中这么说:“我真的非常喜欢李锐的小说。他的《厚土》早就让我沉醉。吕梁山下那些贫穷的庄稼汉,那些纯朴中的狡黠,善良中的愚昧,那些让人发笑又让人心酸的性纠葛的故事,每一篇都那么精粹又那么深厚地展示一个真实的中国。李锐的短篇是真正的短篇,短而厚实,精粹而精彩。而《旧址》则是真正的长篇,这个‘长’不是篇幅的冗长(仅三百页),而是它容下了从二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整整一个革命历史时代,并气魄宏大地书写了跨越三代人的中国革命大悲剧。”我的这篇短文,是读了我的朋友葛浩文教授的《旧址》英译本之后写的。葛浩文是李锐的另一知音,他把《旧址》译为《银城》。出版不久,美国最权威的书评杂志Publishes Weekly就加以推广。美国作家Iisa See评论说:“这是我读到的有关中国的书籍中最令人惊叹的一本,它是中国的《齐瓦哥医生》。”近日葛浩文告诉我,《银城》的销路不太好,这虽可遗憾,但也不奇怪。

如果说马悦然是把中国文学作品翻译成瑞典文的最积极、最有成就的翻译家,那么,葛浩文可以说是把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翻译成英文最积极、最有成就的翻译家了。夏志清教授去年在《大时代——端木蕻良四十年代作品选》的序言中,说葛浩文是“公认的中国现代、当代文学之首席翻译家”,这一评价是公正的。葛浩文的英文、中文都出类拔萃,偏又异常勤奋,因此翻译成绩便十分惊人。迄今为止,被他译为英文出版的中国小说和其他文学作品有萧红的《呼兰河传》、《商市街》、《萧红小说选》;陈若曦的《尹县长》;黄春明的《溺死一只老猫》;杨绛的《干校六记》;李昂的《杀夫》;端木蕻良的《红夜》;张洁的《沉重的翅膀》;白先勇的《孽子》;艾蓓的《绿度母》;贾平凹的《浮躁》;刘恒的《黑的雪》;老鬼的《血色黄昏》;苏童的《米》;古华的《贞女》;王朔的《玩的就是心跳》;李锐的《旧址》;虹影的《饥饿的女儿》;王祯和的《玫瑰玫瑰我爱你》,朱天文的《荒人手记》(尚未出版)以及中国当代短篇小说选(书名为《毛主席看了会不高兴》)等,此外,也是葛浩文特别推荐的莫言,他的代表作,几乎每部都译,已出版和译毕的有《红高梁家族》、《天堂蒜苔之歌》、《酒国》,正在译的有《丰乳肥臀》。我到科罗拉多大学“客座”多年,感到老葛口里最积极的词汇便是“莫言”二字。其对莫言的爱超过了萧红。幸而我也喜欢莫言,所以就有许多共同语言。去年我有一篇短文,题目叫做《莫言:中国大地上的野性呼唤》。文中有一段我这么说:

莫言没有匠气,甚至没有文人气(更没有学者气)。他是生命,他是搏动在中国大地上赤裸裸的生命,他的作品全是生命的血气与蒸气。八十年代中期,莫言和他的《红高梁》的出现,乃是一次生命的爆炸。本世纪下半叶的中国作家,没有一个像莫言这样强烈地意识到:中国,这人类的一“种”,种性退化了,生命萎顿了,血液凝滞了。这一古老的种族是被层层叠叠、积重难返的教条所窒息,正在丧失最后的勇敢与生机,因此,只有性的觉醒,只有生命原始欲望的爆炸,只有充满自然力的东方酒神精神的重新燃烧,中国才能从垂死中恢复它的生命。十年前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和赤热的红高梁,十年后的丰乳肥臀,都是生命的图腾和野性的呼唤。十多年来,莫言的作品,一部接一部,在叙述方式上并不重复自己,但是,在中国八九十年代的文学中,他始终是一个最有原创力的生命的旗手,他高擎着生命自由的旗帜和火炬,震撼了中国的千百万读者。

在北美,除了葛浩文之外,还可以看到其他中国文学的知音和积极传播者,如王德威、詹森、杜迈可、戴静等。王德威主编的《狂奔·中国新锐作家》,收入莫言、余华等作家的小说(也有香港作家),已于一九九四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杜迈可编的《现代中国小说世界》和戴静编的《春笋》(均是小说选集)也已分别出版。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詹森翻译的残雪的两本小说集《天堂里的对话》(收入短篇小说十几篇)和《苍老的浮云》(收入中篇小说两篇)。詹森与中国学者张健合作,使翻译更为成功。《纽约时报书评》通过译本发现中国也有类似卡夫卡的描写颓败的杰出女作家。这位女性作家笔下的“讽刺性寓言”和绝望感,让书评家感到惊讶。残雪的确是个具有独特思路、独特视觉、独特文体的作家,我在自己的文字与讲演中,多次推崇她,不知道她近几年有没有新的作品问世。在残雪之前,王安忆近年突飞猛进,她与残雪应是中国当代两位最有才华的女作家,我衷心祝福她们前程无量。

由于葛浩文教授如此努力译介、推荐,莫言应当会逐步进入瑞典文学院的视野。除了文学研究教授有推荐权之外,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也有推荐权。而日本的大江健三郎在获奖不久就发表了一个讲话,表明他欣赏中国当代的两位小说家,一位是莫言,一位是郑义。这自然使莫言更引人注目。但莫言的小说至今没有瑞典文译本,他要在瑞典赢得知音还需要时间。而郑义的小说则连英译本也没有。郑义的两部中篇——《老井》与《远村》的确是难得的精彩之作,《老井》比较著名,而我则特别喜欢《远村》。这两部中篇出现之后,郑义到广西对吃人现象做了实地调查,写了长篇报告,但这部作品恐怕是社会学价值超过文学价值。我九二年刚到瑞典时,罗多弼教授和陈迈平先生就告诉我,因为他们把郑义长篇中的一章译成瑞典文在报上发表,立即引起强烈争议。几位社会学者谴责报纸发表这种文章。文明发展到今天,怎么可能发生吃人现象。瑞典报纸说中国吃人,这是不是种族偏见?问题提得很尖锐,罗多弼教授让我写一篇文章谈谈自己的看法。我就写了一篇“也谈中国的吃人现象”,由罗教授译成瑞典文发表在斯德哥尔摩的报纸上。我在文中说明:广西的吃人现象发生在文化大革命的特定时间,那时社会处于无序状态。而中国自古以来确有吃人现象,“五四”时期鲁迅在《狂人日记》中以“吃人”二字批判中国的虚伪文化后,吴虞便写了《吃人与礼教》一文,例举了史书上所记载的确凿无疑的吃人事实。鲁迅和吴虞自然不是不爱国,也不是种族自虐。我在替郑义辩护的时候,一面敬佩他的社会使命感,一面也担心这种使命感燃烧到非常强烈之后是否还能保持作家冷静的观察与思考。在本世纪日本文学中,川端康成与大江健三郎分别属于相对的两极,前者是唯美主义者,远离社会风烟;后者则热烈拥抱社会,批评社会。瑞典文学院能以宽阔的文化情怀兼容两者,是值得称赞的,只是这两者之外更大的作家三岛由纪夫却未能进入诺贝尔文学家族,却是可惜。作为一个热烈拥抱社会而取得成功的大江健三郎,他喜欢莫言与郑义是可以理解的。

放下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和其他国家的汉学界不说,仅谈马悦然、大江和北美译界,就可知道,中国文学在世界上并不缺少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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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诺贝尔文学奖与中国作家的缺失(下)_诺贝尔文学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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