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哲学前沿问题研究中真理与真理理论问题的探讨综述*_哲学论文

当代哲学前沿问题研究中真理与真理理论问题的探讨综述*_哲学论文

当代哲学前沿问题专题研究之十三 真理和真理论问题讨论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专题研究论文,真理论文,当代论文,哲学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当前关于真理和真理论问题的研究中,有的文章提出了不少富有启发性的观点,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困惑。为此,武汉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及博士研究生,就真理概念、真理本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多维度的探讨。现对讨论中提出的一些基本观点综述如下。

一、真理概念的涵义

“真理”概念在哲学上极具歧义性,不同的言说者对“真理”所作的不同规定往往标示着对真理本性的不同理解,甚至标示着不同的哲学认识论取向。对真理概念的涵义作必要的辨析,有利于把讨论引向深入。

博士生导师注信砚教授指出,有的人认为,不仅人的观念、认识存在着真假问题,而且对象、存在甚至人的生活本身也同样有一个真假问题,它们都应成为哲学真理论的研究对象,唯有如此才能突破真理论的传统狭隘视界,这种说法颇为令人费解。类似这样的困惑和问题,是因将“真”与“真理”这两个概念混同起来造成的。实际上,这两个概念有着重要的区别,它们属于不同的概念类别并处于不同的层次。“真”是一个属性概念,它表示的是对象的一种性质,至于到底表示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性质,则取决于人们如何运用这一概念。“真”这一概念至少有四种不同的使用方式,它们通过把“真”这一性质赋予不同的对象,从而在亚层次上形成四个不同的实体概念:(1)“真实”, 它与“虚幻”相对立,意指某种实有或实存的东西;(2)“真相”, 它与“幻想”对立,指对象的本真状态或本来面目;(3)“真象”, 它与假象对立,指对象本质的如实表现或如实地表现了对象本质的现象;(4 )“真理”,它与“谬误”相对立,专指正确的反映对象的认识。由此可见,“真”这一属性概念可以用来描述极为广泛的对象和事件,而“真理”则是一个实体概念,它是一个用来说明人的观念、认识与其反映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的,专属认识论的范畴。那种不仅把“真实之理”,而且把对象的“本真状态”乃至“实在存在”等含义统统塞进真理概念的做法,势必造成理论上的混乱。

博士生洪涛赞同将真理界定为与对象相符合的认识成果,认为真理概念涉及人类认识或思维活动的三大领域。有的论者提出,如此界定的真理概念,势必将人的主体性排斥在真理概念之外,它只可用来指称自然科学认识成果,不可用来指称人文社会科学认识成果和哲学思维成果,并且认为这是狭隘的科学理性主义在真理论中的具体体现。其实,这是对科学认识论和哲学真理论的一种误解。因为在科学层面上,虽然自然科学理论是与客观存在相符合的认识,但很难说科学理论就达到了实在本身,过去我们证明了牛顿体系不是对自然界运动规律的如实表达,今天我们同样很难排除在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体系的理论前提中包含了人的信念的因素,即认定自然界按照上述体系描述的规律在运动。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们对人文现象和历史事件的理解固然包含着解释者的内在体验,但也不能排除对人文现象的本来面目和历史真相的真实反映,这一点甚至是理解被理解的前提和解释者追求的目标。在哲学层面上,反思性的哲学思维成果既具有知识的内涵同时也是一种信念的表达。例如,“世界是物质的”这一命题,在唯物主义者看来是真理,实际上人类的整个知识体系都可以视作这一命题的证据,但这一命题仍然得不到完备的证明。这就深刻地表明了,这一哲学层面上的真理同时也表达了一种哲学信念。可见,作为相对与绝对统一的真理,是知识与信念的双重表达。在认识论的范围内,对真理作符合对象的界定,并没有将人的主体性排斥在真理之外,而是将人的主体性包含在真理的表达之中。并且,对真理作这样的界定,深刻地表达了人的求真信念,以及将求真与求利明确区分开来,在求真的基础上追求自由的实现的主张,这正是人的活动与动物的行为的重要区别,是人的主体性的集中表现和有力证明。

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姜锡润副教授认为,真理一词只可指称理论、判断等主观性事物,不可指称客观性事物;作为真理的真不是指任何真实,而仅指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并且不是与任何东西的符合,仅指同理的符合。作为真理的理是指道理,它不仅包括客观事物的机理(规律、本质),而且包括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道理。

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肖中舟副教授认为,真理语词表达了三个不同的哲学概念:用来指称事物的无遮蔽存在状态时,所表达的是一个本体论的哲学概念;指称人们的认识成果的“真的”性质时,所表达的是一个认识论的哲学概念,是属性概念,用来指称具有“真”性的认识成果本身,所表达的也是一个认识论的哲学概念,但它是一个实体概念。明确标示出在何种意义上使用真理概念,并依此展开真理问题的哲学讨论,对于合理解决真理问题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博士生叶泽雄认为,传统真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遵循实践唯物主义的思路,人的主体性和价值因素应当包含在真理的规定之中而不应游离于真理之外。博士生郑文先则认为传统的真理论对真理作符合论的理解,“真理”一词往往与“知识”同义,仅注重了人们解释世界的正确性方面,忽视了“人们如何运用这样的知识或真理去改造世界,使世界向人生成”这样重大的理论问题,故真理概念不仅具有认识论的意蕴,而且应该具有人的存在的本体论意蕴。博士生张掌然提出,与当代西方哲学的两大传统相对应,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的真理概念的涵义是不同的,科学主义主要是在笛卡尔哲学框架之中讨论经验自然科学的真理问题,对真概念作符合论或连贯论的理解;人本主义主要在笛卡尔的哲学框架之外讨论人文科学的真理问题,对真概念作存在论的理解。

在真理概念的哲学涵义问题上,上述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对哲学话语中真理语词的涵义应作何种区分, 有以下几种方案:第一,本体论意义上的真理概念和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概念。前者是指事物的本真状态,同“存在”、“本质”是同等程度的哲学概念,后者是指具“真”性的人类认识成果。第二,在认识论的层面上将真理概念区分为属性概念和实体概念。前者是指认识成果的一种性质,即与对象相符合的性质,后者则仅指具有“真”性的人类认识成果。第三,从真理功能的角度将其区分为认知性真理和规范性真理,前者指与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相符合的事实性认识,其功能是解释和说明客观事物;后者则是指与人的本质和生存发展的规律相符合的主张和规律,其功能是为人的行为导向。第四,从人的存在及其活动的角度将真理区分为认知性真理与存在性真理,前者指人对世界的观念性拥有,后者则指人的真实生活和人的自由实现。第五,从人类认识活动涉及的领域将真理区分为自然科学真理和人文科学真理,前者指经验自然科学认识成果,是在排除人的因素之后获得的与经验事物相符合的认识;后者则指人对包括人的存在及其活动于其中的人文、历史事物的理解。(2 )在承认哲学中真理语词多义性前提下,对哲学的真理概念涵义的问题及真理论问题展开了讨论。一部分论者主张在认识论意义上使用真理概念,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应在明确辨析“真理”涵义基础上采取不同涵义展开真理问题的讨论,并从中寻求认知性真理与存在真理、事实性真理与规范性真理、自然科学真理与人文科学真理统一的途径。应当说明的是,采取何种辨析和区分真理语词涵义的方案,以及在这一框架之下采取真理语词的何种涵义,蕴含着研究者对真理本性的不同理解和把握。

二、真理的本性问题

真理的本性即真理之为真理的本质规定性,对真理本性的认定决定着对真理概念的界定,并预示着当前深化真理论研究的基本思路。当前关于真理问题的讨论中,关于真理本性问题争论的焦点是,真理究竟是属物的还是属人的?如何处理真理的客观本性和属人本性的关系?

在区分了“真”与“真理”这两个概念之后,汪信砚教授指出,真理本性或曰本质是一个很古老的问题,但老问题也不一定都得到了正确的解决。应该说,长期以来我们对真理的本性问题的看法是有片面性的。在以往的理论研究和教科书中,人们只讲真理的客观性,只强调真理的客观本性,并由此把对真理的追求归之为单纯认同客体、符合客观、适应外部世界,至于真理的属人本性或人性本质则基本上处于我们的视野之外。即使是80年代后期学术界关于认识的主体性的热烈讨论,也未真正延伸到真理论中去,特别是未能真正改变人们对真理本性的传统理解。在当前关于真理论的研究和讨论中,有的文章正确地看到了过去真理论研究中的这种片面性,着重强调和阐发了真理的人性本质。但是,其中也有一种倾向值得注意,那就是在强调真理的属人本性、强调真与假都是人的本性的体现的同时完全否认了真理的客观本性。这无疑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应该说,真理既具有客观本性也具有属人本性,其中客观本性是更为根本的方面。这是因为,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并不在于它体现了人的本性,而是因为它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换句话说,人的一切认识都具有属人本性,但只有那些同时具有客观本性的认识才具有真理性。实际上,强调真理的客观本性并不必然导致像过去那样完全无视真理的属人本性,而重视真理的属人本性也不必然否定真理的客观本性。因为,真理并非我们主体内部主观自生的东西,它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同时真理也不是独立于主体之外的客观存在,真理仅存在于人类的求真活动之中,是人类认识活动的结果,是人的本质、力量及生存方式的体现。可见,真理本身内在地统一着客观本性和属人本性。

姜锡润副教授认为,应从认知性和规范性这两个层次上去把握真理的客观本性和属人本性的关系。认知性真理在命题形式上采取“X是Y”的形式,在内容上指认识与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的符合,在功能上体现为描述和解释客观事实;规范性真理在命题形式上采取“X要Y”的形式,在内容上指主张和规范与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存、发展规律的符合,在功能上体现为对人的行为的导向和规范作用。如果真理停留于认知性层次,停留于对客观事物的描述和解释中,就不能现实地指导人们改造世界、改造自身,只有上升到规范性层次,才能发挥其对人类实践的指导作用,在真理发展的高级阶段上实现真理客观本性与属人本性的统一。

博士生郑文先提出,传统真理观依据知识论模式,所理解的真理至多是人们对自然现象和部分社会现象认识活动的观念成果,不能简单类推于人对凝聚着人的本性需要和本质力量的社会历史事件和人文现象的观念把握和观念成果。社会历史现象独具的人文性和价值因素要求人们诉诸包含着解释者内在体验的理解,而不单纯是一个求知过程。理解从根本上讲,不是主观顺应、符合既有的客观现实,而是要在实现社会历史本文开放性的同时达到人的自我理解和自我超越。存在真理高于认知真理,因为人的真实生活或人的自由实现高于人对外在对象的知识性拥有,并且人对外在对象的知识性拥有只有以前者为前提、为根据、为归宿才能有意义,才不会导致科学越发展、知识越增加而人性越失落或人越贬值的情形发生。

肖中舟副教授认为,真理符合论是唯物主义普遍持有的真理观,因而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认同的真理本质观。由于这一真理观从认识与它们对象的符合性关系上规定认识的真理性这一点,既符合人们对认识的真理所持有的常识信念,也与认识的最高形式即科学认识的实际相一致,所以它被从事常识和科学活动的人们广泛持有。尽管从哲学真理论的大视野来看,真理符合论有其自身固有的局限,还不是十全十美的,但它在自身特有的认识论的维度上对认识的真理的本质所做的“符合实在”的规定的合理性则是不容怀疑和否认的。有的论者认为从符合存在这一点界定真理的本质,是狭隘的科学理性主义传统在哲学真理论上的具体体现,按照符合论的理解,真理不过是客观对象、客观本性的一种代号,服从真理在我们哲学中则变成了服从客观事物、服从既定的先在本性,这种观点是我们不能苟同的。因为:其一,真理符合论是一种关于认识的真理本性的哲学理论,而不是关于真理获得过程的理论,因此在它内部并不必然地蕴含着某种消极被动的符合过程论。其二,真理符合论是从认识与其对象的关系上规定真理本质的,它所阐发的真理概念与直接反映人的利益或需要的价值概念是有原则区别的,因而人们既不能从价值论角度去理解它,也不能对这一真理概念提出直接的价值要求。

三、当前深化真理论研究的思路问题

汪信砚教授认为,当前深化真理论的研究有许多工作要做,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拓宽真理论研究的视界。不过,拓宽真理论研究的视界不能指靠某些人主张的那样通过无限扩大真理概念的外延、把对象的“本真状态”及“实在存在”等等都纳入真理概念之中,亦即把真理概念非认识论化的方式来达到。以往人们在认识论的领域中讨论真理问题并不存在什么视界狭隘的问题,因为真理本来就是专属于认识论的概念。同时,以往人们主要立足于科学认识来研究真理问题,原则上也不存在视界狭隘的问题,因为科学认识是人类认识的典范,科学真理是最高形式的真理,问题在于,以往人们所谓的科学认识即自然科学的认识,与此相应,其所谓的科学真理即自然科学真理,至于人文社会科学认识的真理问题则基本上处于传统真理论的视界之外。这样的视界就未免太狭隘了,就需要拓宽。人文社会科学作为人类认识的一种特殊形式,自然也有一个真理性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人文社会科学真理与自然科学真理是很不一样的,自然科学真理的逻辑性、一元性、实证性及其发展的累积性等等很难说同样也是人文社会科学真理的特点,而人文社会科学真理的非价值中立性、意识形态性等特点则为自然科学真理所不具有。系统地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真理的特殊性,必定能大大地丰富和深化我们的哲学真理论。洪涛认为,传统的真理论的缺陷还表现在对自然科学真理的主体性和为人特性缺乏系统的研究,当前应当系统地研究自然科学真理的属人本性和人文社会科学真理的客观本性,从两者的统一性去理解真理概念,深化哲学真理论的研究。

肖中舟副教授说,在探索真理的本质的过程中,传统的哲学认识论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真理本质观,即符合论的真理观、融贯论的真理观、实用论的真理观,这三种观点对认识的真理性的本质及其检验标准作了各自不同的规定。由于它们思考这些问题的具体角度不一样,它们之间的差异性并不表现为逻辑上的反对关系或矛盾关系。事实上,人们总是在预先假定了他们所选择的某种真理观的合理性的前提下,才对其他的真理观进行拒斥。例如,真理符合论的持有者通常都是从真理融贯论和真理实用论必然导致真理蕴涵的关于真理的客观性和绝对性的观点的合理性,没有这一假定,这种拒斥就不可能发生;同样地,真理融贯论和真理实用论的持有者之所以拒斥以强调真理的客观性和绝对性为特征的真理符合论,也是由于他们预先地假定了他们各自的主观主义的和相对主义的真理观的合理性。正因为如此,在这三种真理论之间的旷日持久的相互拒斥的论争中,拒斥的一方所提出的观点不仅没有从逻辑上驳倒被拒斥的一方,反而使被拒斥方对拒斥方的观点大有“正中下怀”的感觉。这种现象的存在对于我们的认识论之维的真理论研究来说,至少具有如下两点深刻的启示:其一,真理符合论、真理融贯论和真理实用论等在认识的真理性的本质及其检验标准等问题上的差异性,根源于它们各自的理论角度的差异性,因而它们是几种不同的且彼此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通约性的真理论范式,因此,人们对这些真理论的接受或拒斥,基本上是出于一种哲学上的独断,而非逻辑上的论证;其二,由于它们之间具有逻辑上的不可通约性,所以即使有人将它们纳入一个更大的真理论范式之内,他也不会因此而陷入逻辑上的矛盾境地。这也深刻地表明了长期以来人们在认识的真理性问题上将它们不相容地对立起来并在它们之间作非此即彼的选择的作法是没有充分的理由的。其实,为了更全面更深刻地揭示认识的真理性的本质特征,这种全面性和深刻性恰好要求我们从认识与对象、认识与认识、认识与人等多重关系上对认识的真理性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就此而论,在哲学真理论的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我们根本就不应当将这三种传统的真理本质观不相容地对立起来,而应当在充分认清它们各自的理论维度及其合理性和局限性的基础上将它们综合起来,从而建构起一个更为全面深刻的真理概念。

郑文先认为,当前深化真理论研究,除了加强对人文社会认识活动及结果的研究,并把这一研究成果与自然科学认识论、方法论融合、贯通在一起建立更为全面、普遍的认识论及真理观之外,还必须着力挖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真理问题的全面论述,并结合当代实践发展、科学发展、哲学发展的实际情况予以准确诠释,在真理讨论问题上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在《手稿》、《提纲》、《形态》三本名篇中集中地阐发了他的富有人文精神的认识论思想:如关于认识对象是人化自然的思想,认识过程同时也是人的实践过程的内在组成部分的思想,认识的真理性既包括主观与客观相符合、一致的“现实性”,又包括主体改变客体,使客体向人生成的“力量”的思想,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或历史科学相统一的思想,均深刻地反映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为人性特征和目的论宗旨,是马克思主义论识论与旧哲学认识论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在这样一个富有人文精神的认识论架构中,真理问题必然具有新的意蕴和性质,也必能获得更合理的说明。汲取现当代西方哲学对真理问题的有价值的见解,并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予以新的阐释,也是当前深化真理论的一条途径。如分析哲学对真理的语义分析,澄清了许多概念或名词上的无谓争执;解释学从本体论对真理问题的重新定位和探讨,既扩大了真理问题的论域,又比较合理地揭示了知识论意义上的真理观的前提、原始条件和归宿。这些思想颇有启发性,值得人们重视。真理问题既是认识论可以研究的问题,同时又具有人的存在的本体论意蕴,传统的真理论主要关注了认知意义上的真理,现代解释学则更重视存在意义上的真理,现在的问题不是主张两者谁是谁非,以一种观点否认另一种观点。通过马克思上述文本的创作性释读,可以发现两者均具有合理性和片面性,关键在于如何实现两者的统一,在什么基础上实现两者的统一。

博士生刘远传认为,在当前的真理论研究中,必须将真理放进人、人的活动、人与世界的宏大的整体结构中来考察,从而人的各种特性、活动的多种样式、人与世界的多重关系就会被自然地纳入真理的结构和求真活动的过程中,才有可能超越传统真理观的狭隘视界;必须将真理同人的活动联系起来,从主客体双向作用中去把握真理“物的本性”和“人的本性”的统一;必须从真理与价值的统一中把握真理。虽然真理和价值有各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但却不能因此忽略了两者在人的活动和人与世界的大背景中的统一,求真与求利是人的活动内在关联的两个方面,真与利是内在地交织在一起的。黑格尔曾有一句名言“真理是整体的”,马克思也赞成这一思想。“真理是整体的”思想就是要求对人的社会生活进行全面的理解,不能仅以单纯的自然因素、认知因素来理解真理、理解人、理解历史、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

综合讨论中的各种观点,当前深化真理论研究的基本思路有以下几种:1.在认识论维度上,通过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的认识论方法论研究,拓展传统真理论的视界,从自然科学真理与人文社会科学真理的统一性上对真理的本性作出合理的说明;2.在认识论及人的存在的本体论意义上,分别研究认知真理与存在真理,从两者的统一性中对真理的本性作出合理的说明;3.从认识和实践两个方面分别研究认知性真理和规范性真理,从两者的统一性中对真理的本性作出合理的说明;4.从认识与对象、认识与认识、认识与人等多重关系上对认识的真理性问题进行高度分化的研究,并在哲学真理论的更高层面上对它们进行综合,以建立更全面深刻的真理观。基于不同的理论维度展开真理论研究无疑是十分有益的,但是,无论基于何种理论维度,真理论研究都必须面对以下课题:(1 )深入研究和合理评价古典哲学的真理论和现代西方哲学思潮中关于真理问题的各种观点;(2)系统研究真理与价值、 事实与意义、知识与信念之间的关系,以便全面、深刻地理解真理概念;(3)系统 地研究真理的客观本性和属人本性及两者的关系, 对真理的本性作出 合理的说明;(4 )深入发掘和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思想和论述,在真理论问题上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是大家对当前深化真理论研究共同的基本看法。* 参加本次研讨的有:汪信砚教授、朱传启教授、姜锡润副教授、肖中舟副教授、博士生王天恩、赵凯荣、刘远传、郑文先、叶泽雄、李勇、张掌然、洪涛、张理海以及本专业部分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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