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党史会始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史论文,始末论文,国民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29年,在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即提出于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系统内设置党史编纂委员会。是年12月26日第六十次常务委员会议推举叶楚伧、邵元冲、陈立夫、胡汉民、戴季陶等5人, 对国民党中央秘书处拟具的关于党史编纂之意见及党史编辑委员会组织方案进行审查。1930年1月6日,第六十二次常务委员会议根据审查意见,决定将党史编纂委员会名称改为中国国民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下称党史会),并推定蒋介石、吴稚晖、王宠惠、胡汉民、邓泽如、古应芬、戴季陶、邵元冲、叶楚伧、林森、张继等11人为委员。2 月13日,第七十三次常务委员会议通过了党史会的组织大纲及组织系统图,选举胡汉民、林森、戴季陶、叶楚伧、邵元冲等5人为常务委员, 同时聘请陈少白、萧佛成、张静江为该会名誉委员。方案既定,经短暂筹备,党史会于4月28日在南京宣告成立。
党史会成立后,由国民党中央指拨唐生智在高楼门的住宅为该会办事处,而唐宅内驻有军队,中央秘书处几经勘查,并与驻军交涉迁让不成,乃改为借用大功坊明中山王故宅为会址,勘查的结果,终因房屋不敷使用,且又距中央党部太远,不便于联络而放弃。时值中央侨务委员会新所落成,所留下的旧办公处为二层小楼,有房屋10余间,当即请求拨用获准。1930年6月11日,党史会临时办事处即正式迁入办公。 不久又将附近中央图书馆旧址,用作档案史料库办公室及档案史料庋藏之处所。
党史会组织大纲规定,该会直属于中央执行委员会,设委员11人,由中央常务会议推定,并在其中推定党务委员5人,负责召集会议, 综理全会事务,审核已编定之史料;并由中央常会延聘若干人为名誉委员,以备史实之咨询。
党史会设专任编纂16至26人,专任采访12人,名誉编纂采访若干人,负责担任编纂审查及征集史料事宜。
党史会设秘书一人,办理会中日常事务并督率全体职员。1930 年3月至1931年8月,先后担任该职的有汤增璧、狄膺、查光佛、 陈肇琪等。会以下设总务、编辑、征集三课(1930年12月25日改课为科)及史料陈列室、史料档案库,各科室库设主任1人,分别办理收发文书、 典守印信、史料初步审稿、史料征集和史料之汇集保管以及史料陈列等项事务。
为便利史料的征集,党史会先后在广州、云南等处设立特别机构:
广州办事处广东被视为国民革命的策源地,又是孙中山先生的故乡,散存民间的史料极多。1930年8月, 党史会派编修邓慕韩与广州革命纪念馆协商,拟在广州设立办事处。结果推邓慕韩为办事处主任,陈俊明为副主任,区邦侯为秘书,冯百砺等10人为名誉征集员,于9 月15日开始办公。
国府史料采录处 1930年6月, 编纂彭邦栋根据北平满清刑部及北京政府国务院军警执法处档案中有许多关于国民党史料的情况,提请将该档案划归党史会管理。党史会据此与国民政府文官处交涉移交,结果只得其档案目录。1930年9月,党史会派编修谢荫民主持抄录, 至1933年4月结束。
云南史料采访处 1932年由留滇采访员张大义会同云南省政府组设。所征史料除云南省外,同时兼顾四川、贵州等省。
苏省史料采录处 1931年8月至10月设立, 负责采录江苏省革命博物馆中典藏的档案史料。
1932年“一·二八”事变爆发后,国民政府于30日决定迁都洛阳。南京城内人心惶惶,市肆一片混乱。政府各机关工作也告停顿。党史会将重要史料捆扎装箱,租借南京信府河98号民宅寄藏。至5 月《淞沪停战协定》签字后,才将这些史料陆续运回档案库。
1936年1月9日,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重新颁布党史会《组织条例》,规定党史会“主办编纂本党党史史料及典藏本党一切重要文献”,并改常务委员共同负责为主任委员负责制。据此,党史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推定,并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推定若干人为委员,共同负责本会推进事宜,由主任委员综理一切,副主任委员从旁协助;主任委员离职时,其职司由副主任委员代理。自此,张继一直担任此职,直至病殁。副主任委员先后由杨庶堪、罗家伦、徐忍茹担任。1947年底,张继病故后,由徐忍茹以副主任职代行会务。蒋介石、林森、孔祥熙、冯玉祥、张静江、邹鲁、居正等曾任委员。
党史会设总编纂1人,由主任委员兼任,负责史料编审事宜, 设纂修20人,编审4至6人,承主任、副主任之命及总编纂之指导办理史料纂辑编审事宜。纂修由主任委员提请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任用之,编审由主任委员聘任之。设名誉纂修若干人,以备征询史实事宜,由主任委员提请中央执行委员会任用之。设采访14人,名誉采访若干人,由主任委员延聘。设主任秘书1人,秘书1人,承主任、副主任之命办理一切日常事务。
党史会根据其业务拓展的需要,拟改科为处,设总务、编辑、征集、档案四处。总务处下设文书、事务及陈列馆管理三科;编辑处下设编撰、考订二科;征集处下设调查、甄核二科;档案处下设整理、保管二科。处设处长1人,承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之命及主任秘书、 秘书之指导主管处务。科设科长1人,承处长之指挥主管科务; 科内设总干事1至2人,干事助理若干人,承科长之指导各司其职。同时规定,必要时,可在重要区域设置史料征访办事处。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全面抗战爆发,11月20日,国民政府发表迁都宣言。次年春,党史会奉令西迁,初以北碚缙云山下的绍隆寺为办公地址。遂将由南京经湖南转运重庆的档案史料等,开箱点查,作简单整理。但绍隆寺地方偏僻,常有盗匪出没,不利于史料的安全,且与重庆联络很不方便。10月,将会址迁驻沙坪坝对岸的盘溪。1939年5月, 因“现在敌机狂袭重庆,每来皆盘绕盘溪上空,恐有投弹之虞”,故将会址再迁亚光寺,该寺附近有一天然大溶洞,名曰吴家大洞,正好可作史料庋藏库。同时在重庆曾家岩54号设党史会通讯处,对外联络一切。
1940年初,因抗战转迁颠沛而停顿的各项工作恢复进行。
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党史会迁回南京。1947年1月29日, 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五三一次常务会议对党史会组织大纲进行修改,新颁组织规程,除将原档案处改为典藏处外,另增设了会计、人事两室,并设专门委员1人,专司设计及史稿之校勘整理事项。 其他各部门之职责,仍依其旧。
1948年下半年,国民党政权在军事上屡尝败果,其在大陆的统治地位日益见危,乃于1949年2月,宣布党政机关迁往广州, 妄图苟延残喘。
早在1948年冬,蒋介石即下令将全部史料由南京经广州迁往台湾。党史会遂将其历年征集保藏的重要史料580箱,重约97吨,于1949年7月,从广州经基隆港运至台湾中部的彰化市,随行党史会职员只27人。至此,党史会在大陆即告结束。
党史会主办编纂国民党党史史料及典藏有关党史史料文献事宜。综其历年工作情况,主要有史料征集典藏、文献史料的审核编纂以及史料陈列等。
党史会先设史料征集科,后扩充为征集处,专司史料调查征集事宜。除在广州、云南等地设立专门机构从事收集史料外,一面通函全国各省,请各省党部及国民党员协助征集,一面派采访员等赴广州、北平、日本、南洋等地分途采访收集。同时,在各地书肆,注意调查收购有关党史书籍。对西北边远省份,利用“中央西北考察团”赴西北考察的机会,派职员随同前往,一面考察西北各省“革命史实”,一面实地征集党史史料。征集史料之前,先拟订计划,按计划循序渐进,以免所征史料无使用价值。
1930年6月,征集工作普遍进行。 国民党中央秘书处档案处首先将其积存的有关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时期等档案史料161 箱转交党史会档案史料库。至该年底,党史会新征有关孙中山先生史料、遗著以及其他史料892件。
1931年6月至1933年4月,国民政府史料采录处抄录史料5590余件,附件700余件。据不完全统计,到1938年党史会迁川时, 合计庋藏史料达10万余件。
1936年1月党史会改组后,不久即因抗战西迁,以后二三年时间, 史料征集工作暂时停顿。西迁重庆后,由于蒋介石的亲自干预,恢复了征集、编辑二处工作。1939年1月后,党史会派员前往中央各部门, 协助征集史料,在重庆、香港等地报纸登载征集广告,以及向各机关发寄征集函件等,并订定征集史料奖叙办法,鼓励国民党员献赠或协助征集史料。据1944年度党史会工作报告称:从1938年至1944年,共征集史料121894件。
党史会成立后,对于档案史料的安全保管,相当慎重。对于档案原件,在可能情况下,采用照像、晒图、抄录等手段做成副本,分别保管,谨防遗失。并建立了严格的借用制度,规定“本科史料及文件,除本会及中央各部处会职员外,其他概不得调阅”,“外界借用史料,在不妨碍本会工作的原则下,经本会最高主管人员准许方得借用”,战时借用史料更限制在“以在本会所在地利用为原则”。
迁川后,档案史料典藏在吴家大洞内,洞中潮湿,每遇阴雨,洞壁渗水,易致档案霉变损坏,史料库即将档案史料分装在柳条箱中,利用空袭警报解除的间隙,不失时机地搬出洞外晾晒,在险恶环境中,想方设法维护档案的安全。
抗战胜利后还都南京,全部史料典藏在党史陈列馆一楼坚实的铁库内。1948年冬,这些史料被运往台湾庋藏。
1930年5月13日,党史会常务委员召集举行了第一次编纂会议, 推选邓慕韩、丁象谦、黄以镛、谢荫民、彭邦栋五编纂起草编纂办事细则及编纂会议规则,于21日第二次会议通过。规定史料编纂从《总理年谱长编》入手,以之作为国民党党史史料之纲领。
《总理年谱长编》由党史会常务委员指定邓慕韩、郑权等负责编纂。《长编》大致分为孙中山事迹及革命史实、国内大事、国外大事三项,仿《春秋》编年体写法,分纲列目;广罗材料,详加考证。对于孙中山幼年生活,因传闻异辞,考证又很困难,特地派专人前往翠亨乡故里及澳门等处,会见孙中山的亲属乡邻,征访查询。所得材料,求同存异,仔细校勘后或作实证,或作旁证。经过对初稿二次编校后,于1932 年7月付印,9月出版。书成后,为慎重起见, 将其发往国内外国民党元老及学者,请求签注意见。自1932年10月发出,至1933年12月止,共收到回复60余件,签注意见1300余条。1934年,编纂会议还曾召集各组联席会议,就孙中山的故乡及先代世系疑异问题会同审查。
《国民党年鉴》的编纂亦为党史会重要的编辑工作。《年鉴》的编纂始于1928年。国民党第二届中央第一八九次常务会议决议,由中央党部组织编辑年报委员会,宣传部组织年报编辑处,规定于1929年3 月底止将国民党过去一年中法令规章、地方党部情况等各种统计汇集编成《中国国民党年鉴》第一卷。书成后,1930年经三届七十九次常务会议决议推陈立夫、邵元冲、刘若隐三委员会同审查,结果认为“编辑未尽得法,历史事实亦不详尽”“拟重编”,此时党史会已经成立,宣传部即将该项编纂任务交党史会续办。党史会当即指派陈肇琪等组织《年鉴》编审组,从事编审,到1933年2月15日,将第一卷编审完毕。 以后各卷,逐年循序编纂。
党史会成立后,先后编纂的还有《总理全书》、《国民党大事记》、《史料丛书》及所谓《先烈先进传记》等。截止1944年止,历年完成的史稿已达1400余万字。
党史会设立史料陈列室,1936年1月改组后, 在总务处下设陈列馆管理科,专司史料陈列展览事项。1932年12月28日,在党史会举办了第一次史料陈列,展期一星期。据称:参观者云集,达数万人次,原本狭小的陈列室难以接纳众多参观者,只得按机关分批接待参观。党史会于是提议将陈列室扩大为陈列馆。经国民党第四届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交第一○七次中央常会通过,指定中央宣传委员会及党史会审定办法;推举蒋介石、林森、汪精卫、张继、叶楚伧、孙科、孔祥熙、邵元冲等9人组织建筑委员会,经四届五次全体会议审查通过。1935 年正式开工兴建,馆址选在明故宫西侧,中山东路路北,即现在中山东路309 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在地。馆屋为三层仿明宫殿式,设计要求以坚实宏壮为主,力避浮华。1936年7月下旬竣工。 党史会即将全部史料移运该馆一楼地下三个坚实的铁库内典藏。1936年10月10日,在新馆举办了第一次展览,由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主持了开幕式,国民党政要许多人参观了展览。
1938年党史会迁川后,于1941年12月1 日在宝光寺作迁川后第一次展览。此后应国民党中央训练团等机关的要求举办展览,到1944年止达26次之多。
党史会迁台后,罗家伦接任该会主任委员。1972年,国民党将该会名称改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其职责主要为对史料的整理、研究、编纂、出版和展览,并参与规划学术交流活动。1979年6 月,党史会主任委员秦孝仪报请蒋经国同意,将南投草屯荔园党史会史料库典藏的史料,与“总统府”大溪档案库的各种史料合并庋藏于台湾阳明山书屋。1980年8月, 又将设于台北市国父纪念馆的孙中山博士图书馆移归党史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