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的历史命运:西方世界的困惑_国际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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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方国际关系学界对民族国家的理论研究和争论

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是西方国际关系学界用来定义现代国家的一个基本概念。在现代英语中,nation和state语意相近,同指“国家”这一政治实体,所以经常被交错混合使用。但state侧重于国家含义的政治层面,指在一定领土范围内实行合法统治的权力机构——政府;而nation偏向于国家含义的文化心理层面,指在同一政府治理之下,有共同历史、文化和生活习惯的一国人民。因此,西方学者使用“民族国家”这一概念,不仅便于现代国家和历史上其他国家形式间的对照和比较,更强调了现代国家中国家权力和民族性(Nationality)相结合的这一基本特性。

民族国家是当代国际关系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行为主体,它拥有的强大实力和崇高威望是所有其他政治实体所无法比拟的,它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国际关系研究者的重要研究对象。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在现代西方国际关系学兴起的早期,研究者们并没有重视对民族国家的研究,他们的研究范围局限于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研究方法带有明显的“规范性”和强烈的“法理主义色彩”。他们坚信只有通过非国家的国际性机构的建设和对民主的广泛传播,世界和平才能够实现(注:K.J.Holsit,International Politics:A Framework for Analysis,5[th]edition,Prentice Hall,1988,p.4.)。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一更大范围内的国际暴力和冲突,使这种“世界政府”式的理想破灭,研究者转而对国际关系现实做较为冷静客观的分析,民族国家的作用和价值也因此得到重新认识。战后初期兴起并成为西方国际关系学主流的是以摩根索为代表的现实主义理论。摩根索在其重要理论著作《国家间政治》一书中,明确地把国家作为关注的焦点。他认为,国际体系的稳定和世界和平是在维护民族国家独立和安全的基础上才得以实现(注:汉斯·摩根索:《国际纵横策论——争强权、求和平》,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

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现实主义理论受到日益严重的挑战,在西方国际关系学界又兴起了一股否定民族国家的思潮,其中雷蒙德·弗农的《困境中的主权》一书颇具代表性(注:Raymond Vernon,Sovereignty at Bay,Basic Books,1971.)。弗农认为,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使民族国家成为一个“时代的错误”;主权已经陷入困境并日趋过时,民族国家对经济的管理职能将由跨国公司等非国家行为体取代。弗农对民族国家的基本看法被西方研究者接受,“时代的错误”成为许多学者描述民族国家的专用名词。但是,西方国际关系学界仍然有许多学者对民族国家持肯定的观点和立场,对民族国家历史命运的争论,就成为当代西方国际关系学界关注的一大热点。激烈的争论非但没有能解决问题,反而使民族国家的历史命运成为当代西方国际关系学界的一大困惑。

困惑首先来自理论设想和国际关系现实间的巨大差距。二战一结束,一结国际问题研究者就断言,西欧的一体化将是民族国家消亡的开始。但一个没有国界的统一的欧洲时至今日仍然遥遥无期:且民族国家非但没有消亡,却越来越多。其次,争论双方的态度和观点截然相反,很难弥合。现实主义理论家肯定民族国家对维护世界和平的积极作用,因为民族国家彼此共存、限制冲突的共同利益维持了“国际无政府社会”的基本秩序(注:Hedley Bull,The Stae's Positive Role in World Politics,from Herbert M.Levine,eds.,World Politics Debated:A Reader in Contemporary Issues,3[rd].edition,McGraw Hill Book Company,1989,p.31.);而倾向于国际治理和国际体制(international regime)理论的学者则认为,民族国家陷入一种根本性的冲突模式,这使它的存在本身就构成对和平的威胁。另外,讨论民族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由于研究者个人的基本价值取向和伦理思考的不同,研究结果必然迥异。那些主张国际社会同质化,强调人类在物质和精神上统一的学者,反对民族国家,认为是它造成了国际社会的基本分裂(注:这一主张涵盖于雷蒙·阿隆在1965年“世界秩序的条件”研讨会中提出的“普遍历史时代”的概念中。民族国家的历史命运是研讨会的一项重要议题,在西方思想界有广泛的影响。见Stanley Hoffmann,eds.,Condition of Worid Order,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68.)。而追求文化多样性和独特性的学者,则对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国际异质性社会持肯定态度。

笔者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关系的变化,使民族国家的发展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障碍。特别是冷战结束以后,对民族国家未来发展不利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影响来自跨国(transnational)层次上的一体化趋势和同样明显的次国家(sub-national)层次上的分裂化趋势。在这平行发展且互为矛盾的两大趋势下,民族国家面临了“权威上移和下移”的持续压力(注:Paul Kennedy,Preparing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Random House,1995,p.31.)。这使当代许多学者和政治家们对民族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不无忧虑。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目前代表西方国际关系学主流的对民族国家的批评和否定,完全发展于西方的政治思想传统和西方世界的政治发展经验。而为数众多的亚非拉国家与西方国家相比,政治发展水平不一,人民的实际利益和需要迥异,对民族国家的看法和认识就截然不同。忽视全球三分之二人口的实际需要,使西方对民族国家的否定既显得狭隘和片面,又不符合当代国际政治发展的客观现实。因此,从分析和批判西方国际关系学理论入手,加强对民族国家历史和现实的理论研究,对我国国际关系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民族国家的兴起、发展及其历史作用

15、16世纪在西欧兴起的君主专制王朝,是民族国家的最初形态。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政治权力由分散转向集中的过程。到17世纪初期,专制王朝发展较为典型的西班牙、英国、法国,已经具备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特征。与中世纪纵横交错的领地不同,专制王朝拥有一块连绵不断的领土,一条明确的、相互承认的边界。领土不仅具有军事和安全上的意义,更带有法理上的重要性,即一国只有在领土范围内才得以行使主权。法国思想家伯丹第一个提出现代国家的主权思想,他把主权定义为“不受法律约束的,对公民和臣民进行统治的最高权力”(注:萨拜因:《政治学说史》,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462页。)。主权思想适应了当时君主专制的需要,迅速成为欧洲专制王朝的理论基础。

中世纪末期,欧洲王朝战争此起彼伏,连绵不断。最初兴起的几个民族国家无一不经受了战争的洗礼。战争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战争的外来压力促进了社会的内部整合和民族意识的初步觉醒;第二,持续不断的战争为专制君主集中政治权力和军事权力提供了最好的籍口;第三,民族国家国内的统一,消弭了大量纷繁复杂的世俗和宗教纷争,使战争主要作为一种国家间的暴力形式而存在。即使战争爆发,民族国家与中世纪的狭小领地相比,更有进行征战、抵御外部入侵和维护人民安全的能力。因此,提供安全保障,是民族国家的根本功能,也是其存在的基本理由。民族国家的兴起还在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显著促进作用。阻碍贸易发展和资源流动的封建樊篱已基本清除,民族国家国内的统一和秩序是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且国家力量直接干预经济生活,15世纪后兴起的重商主义思想,使民族国家普遍建立起重商主义的强权政治体制,其基本目标就是以经济政策来谋求国家的统一和强大。民族国家举国一致发展工商业,促进对外贸易,使其显得越发强盛和欣欣向荣。17世纪法国、英国和西班牙的强盛与意大利的分裂和落后形成鲜明的对照。另外,民族国家得以兴起的又一重要原因是它能提供、维系和加强人们文化心理上的基本认同感。君主专制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为共同的“民族性”的形成,创造了便利条件。英国政治思想家柏克认识到,“政治社会是历史的共同的产物,是社会生活中承继的传统、价值和意识的体现。这种共同意识主要来自共同的生活和思想。种族、语言和文化的影响是次要的。”(注:Alfred Cobbon,The Nation State and 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Thomas-Crowell Company,1969,p.122.)可以说,在民族国家发展的早期阶段,是国家创造了民族,而非民族产生了国家。民族国家意味着“一个集权的中央政府对人民实行了长期的政治统治之后,文化与政治两者之间的逐渐融合”(注:王辑思:《民族与民族主义》,《欧洲》1993年第5期,第16页。)。国家既有无上的政治权力,又是民族文化的载体。

到18世纪末叶,在民族国家雄起的欧洲,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已经十分显著。许多未能及时形成民族国家的地区,已被历史的潮流抛到了后面。随着欧洲国家海外扩张的不断加剧,世界上广大不发达的传统社会逐渐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处于一种受控制的依附地位。这反过来又促使欧洲以外地区的人民,力争摆脱依附,走建立独立和自主的民族国家的道路。“这种世界体系内全球层次和区域性层次的竞争性生存逻辑,导致基本政治单位的趋同。既民族国家从欧洲向美洲,及世界其它地区扩散和增生。”(注:时殷弘:《民族主义与国家增生的类型及伦理道德思考》,《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5期,第31页。)西欧专制王朝的历史发展证明,民族国家主要是政治权威的产物。即使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美洲,新兴民族国家的建国进程也主要是政治性的。但是,19世纪兴起的民族主义思想扭转了这种“国家创造民族”的基本局面,开辟了民族国家历史的新篇章。

民族主义是17、18世纪欧洲政治发展的产物,是随着欧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民族国家的兴起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思想意识和政治思想。法国大革命和法国革命号召的人民主权论,对民族主义的兴起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一般来说,人民主权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一种理解来源于洛克学说中的社会契约论,认为国家主权属于全体人民,人民应在民主政府的治理下享有广泛的权利;对人民主权论的又一种理解主要受到卢梭政治思想的影响,这里人民主权又被称之为民族主权,表明一个民族有决定其自己政治命运的权力(注:J.Samuel Barkin & Bruce Cronin,The State and the Nation:Changing Norms and the Rules of Sovereignty in Internaional Relation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48,1,Winter,1994.)。对人民主权的两种不同理解,在民族主义思想中都得到体现。前者促使各民族国家克服专制政体,逐步走向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在其影响下,民族国家的利益真正被置于国家内政和外交决策的中心地位。大众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国家政治,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激发起一种强烈的爱国主义热情,使民族国家获得一种全新的巨大力量。在民族主义的影响下,民族国家的实力和威望都得到空前的提高。然而,民族主义对人民主权论的后一种理解,其影响则更为深远。它反映了各民族对国家身份的渴求,它要求种族、语言和文化的民族特质成为国家存在的唯一合法基础,促使在国家和民族特质不符的地区出现了强大的,以建设和巩固民族国家为目标的民族主义运动。这就开创了以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思想推动国家创建的民族国家历史发展新阶段。

从19世纪初民族主义兴起开始,民族国家经历了一个全球范围内不断加速的扩散过程。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奥匈、沙俄和奥斯曼三大帝国瓦解。美国总统威尔逊和俄国十月革命领袖列宁都主张以民族自决原则作为恢复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础。民族国家的潮流进一步汹涌,一批新的国家在三大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特别是二战结束以后的20年里,殖民统治土崩瓦解,亚非人民建立独立国家的愿望得以实现,在联合国拥有席位的国家超过150个。至此,民族国家真正成为普遍的、全球性的国家组织形式。

三、民族国家和全球一体化趋势

联合国秘书长布罗斯特·加利先生在1992年联合国日致辞时说,“第一个全球化时代已经到来了。”全球化不仅表现为世界的各个部分相互间结合得愈加紧密,还表现为世界作为一个整体的影响愈加突出。这是战后不断加快的,全球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一体化趋势的必然结果。二战以后,全球性的交通和通讯手段的愈益发达,信息传播更加便利和快捷,科学技术也发展到空前的水平,人类对生命、地球和宇宙的探索也取得了巨大的突破。显而易见,现代科技革命是一体化趋势的原动力。随着多渠道多层次交往的增多及联系的增强,在各民族国家间形成的日益紧密的相互依赖关系,是全球一体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主要原因。相互依赖在国际关系中产生了一种影响力,使一个国家不可能在丝毫不考虑外部因素的影响下生存和发展。这使许多国家摆脱封闭、孤立和与外界隔绝的状态,而转向对外开放和交流。相互依赖还强调一种国家间的互动作用。建立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相互依赖关系,促进了国家间的共同意识和共同利益,是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前提。

新的相互依赖的一体化世界对民族国家的影响是多层次和全方位的。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促进了各种国际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世界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商品、资本和服务在跨国层次上大规模的有序流动,使民族国家得以利用国际资本和国际市场来发展本国经济;一体化趋势还促进了各民族国家多层次和多渠道的交流和合作,增进了不同民族习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民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了落后地区人民驱除狭隘和保守的思想,摆脱愚昧。全球一体化趋势给民族国家的发展带来了无穷的机会,但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考验。

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对民族国家影响极为深刻。高度的全球经济一体化无疑给民族国家发展经济带来好处:民族经济的良性运转,充分就业的实现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与这种跨国经济联系的维护和发展。但得到越多,失去也越多,民族国家享受的权利越多,承担的义务也越多。一方面,国际经济体制的运作,取代了民族国家某些传统的经济管理职能,削弱了民族国家传统的国内控制能力。比如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样的世界性经济组织,都对其成员国的关税税率标准、货币体制和财经政策做出许多规定和限制。另一方面,对全球经济的依赖,增强了民族国家经济的“敏感性”和“易受伤害性”。对西方发达的工业化国家来说,经济一体化程度高,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的界限开始模糊不清。但总的来说,发达国家雄厚的经济实力,相对合理的产业结构,往往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外部世界对其总体经济产生的不利影响,而对广大欠发达国家来说,经济的“敏感性”和“易受伤害性”更加明显。许多国家商品种类单一、产业结构不合理,资金匮乏。国际商品和资本市场供求稍有变动,就足以对其经济产生严重影响。

“至高的经济力量”还推动了人们在文化、思想和价值观念方面相互依存和理解的逐渐加速和扩大,全球性文化趋同对民族国家的影响同样显著。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使各国在交往中使用同样的商业语言,建立类似的机构建制,按照同一的规则活动。席卷全球的现代文明强烈的示范性影响,使食品、消费、生活习惯标准化和同质化,有利于造就超国界、超民族、种族和宗教差异的共同习惯和生活方式,一种新的全球性文化趋于形成。而长久以来,民族国家一直是保持民族文化传统的最有力的工具,民族国家同时也是人们普遍认同的最基本和重要的集体身份。这种自我认同来自对共同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以及对异己文化和传统的排斥。文化发展和同质化对民族国家固有的凝聚力和合法性提出挑战。

西方国际关系学界对民族国家持批评态度的学者认为,民族国家无力应付一体化趋势带来的诸多挑战,注定要消亡。其理论的依据在于民族国家主权已经过时并逐渐失去作用。西方学者对主权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种观点认为,一体化趋势下跨国性的联系和交往愈加紧密,边界的作用就大大下降了,主权既不能防止外部世界对其内部的渗透和干涉,又无力控制各种经济资源、文化信息的跨国流动,因此日趋过时。另一种观点着重于把主权和国家职能相联系,认为主权源于三个方面:权威,统治的才能和服务职能。如果国家的统治能力丧失,权威发生分散,服务职能由其它机构分担,那么主权也就不存在了(注:吉斯·M·莱昂斯、迈克尔·马斯坦都诺:《国际干预、国家主权与国际社会的未来》,《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第11卷,第4期,1994年,第81页。)。一些学者据此认为,在全球一体化趋势下,一些带有跨国性和全球性的问题日趋严峻,危及了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口爆炸、能源危机、生态恶化、爱滋病、恐怖暴力、毒品走私……,都不是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的力量能够应付和解决的。因此主权民族国家日趋过时,需要各种“非国家行为主体”在国际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西方学者对民族国家主权的批评,带有明显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既夸大了民族国家所面临问题的严重程度,又忽视了其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在一体化趋势下日益发展的经济往来、文化交流、人员流动,从来就是在主权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而真正侵犯了国家主权的行为,如破坏一国领土完整、干涉一国内政、渗透、颠覆,都由来已久。可以说从民族国家诞生之日起,对主权的干涉和维护的斗争就是国际关系发展的一个基本方面。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在一体化趋势下,民族国家也并未出现西方学者认为的职能弱化的发展倾向。面对各种挑战,民族国家完全表现出一种主动的积极应变的姿态。许多民族国家在维护本国政治独立、经济自主和文化独特性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即使面对各种跨国性、全球性问题的威胁,民族国家也并非束手无策,任凭事态逐步发展和恶化。和其它非国家行为者相比,只有民族国家才获得人民最广泛的认同和支持,只有民族国家才拥有职能完善的政府机构和最强大的实力。因此,只有加强国家主权而非削弱国家主权,才能保证人民应付各种各样的危机和灾难。事实上,通过各种政府际组织加强民族国家间的国际合作,是目前可以找到的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联合国和联合国下属的各种专门性组织,不但促使各国把全球性问题的解决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还为各国互相合作共同解决问题提供了机构上的便利。虽然少数国家囿于极端狭隘的民族私利,为各国互相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制造了不少障碍,但随着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互相合作、面对挑战已成为绝大部分民族国家的共识。

70年代以来,西方国际关系学另一种全面否定民族国家的理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这就是以弗尔克为代表的世界秩序论(注:Richard Falk,The Promise of World Order,Philadelphia,1987.)。世界秩序论以一体化趋势下人类的统一为根本出发点,强调国际社会是不同于国家共同体的“人类共同体”;世界秩序论还着重于对世界秩序进行理想的规范性描述,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即实现人类安全、繁荣、公正和尊严;世界秩序论批评民族国家使世界四分五裂,阻碍了人类的团结,和世界秩序的价值相悖。因此,它要求以世界权力权威性地变革国际体系,将以主权国家为单位的,没有中央权威的现存秩序改造成新的世界秩序。尽管世界秩序论提出的基本价值观念无可厚非,但它所强调的世界权力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在国际关系发展的现阶段是虚无的、不切实际的。当前,民族国家间发展不平衡,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差异明显,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力远低于工业化较早的西方发达国家。在此基础上世界秩序论主张的世界秩序只能是西方统治下的秩序。其次,否定民族国家,便利了一些国家的政府,以国际社会的名义对别国内政进行干预。为了得到尽可能多的政治资源,干预者“几乎总是无一例外地为他们的政策寻找某种形式的集体授权。”(注:吉斯·M·莱昂斯、迈克尔·马斯坦都诺:《国际干预、国家主权与国际社会的未来》,前引书,第83页。)某些国家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共同利益,其实质即是大国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四、民族国家和全球分裂化趋势

尽管存在着明显的全球一体化趋势,一种平行发展的全球分裂化趋势同样十分显著。战后四十余年,在广大的不发达地区,各种民族、种族、部族冲突不断,分离主义运动此起彼伏。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因苏联解体和南斯拉夫分裂而新生出十几个彼此独立的新国家,欧洲政治地图经历了二战以来的最大变动。美苏对抗结束,使“民族国家的创建”成为当代国际冲突的主要诱因(注:K.J.Holsti,Peace and War:Armed Conflicts and International Order,1648-1989,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p.281.)。推动全球分裂化趋势发展的主要动因仍然是19世纪兴起的民族主义思想。尽管全球性的相互依赖和一体化使各种跨国联系更趋紧密,但民族主义这一坚持文化独特性,追求自治和独立的思想和情感,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民族国家的创建,其本身就是对原有政治权威的否定。从历史上看,创建民族国家总是与暴力及冲突紧密相连的。而大规模的民族国家增生,无疑会引起大规模的暴力冲突,从而引起国际关系结构的基本改变。美国学者巴金等认为,在近代两百年的国际关系史中,尽管民族自决原则已逐渐被国际社会承认并接受,大国还是出于地缘政治的考虑和国际秩序稳定的需要,拒绝了许多民族创建国家的要求。由此,两位学者认为,在国际社会中,一直存在着“国家主以”和“民族主权”的矛盾和紧张关系(注:J.Samuel Barkin & Bruce Cronin,The State and the Nation:Changing Norms and the Rules of Sovereignt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111.)。自民族主义兴起以来,这种紧张关系开始形成,并对国际关系发展产生持续的影响。可以说,紧张来自民族主义思想的理论内涵,即民族主义对民族国家这一现代国家组织形式的基本认识和态度。

世界历史上民族国家的产生早于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更早于民族主义。在民族国家形成较早的西欧,思想界对nation的认识经历了从政治含义到文化含义的过程,并从理论上阐明了民族国家是社会、文化和政治的逐渐融合体的实质,而民族国家形成的滞后,使民族主义思想家们对"nation"的认识,大致经历了与西欧思想界相反的,从文化含义到政治含义的认识过程(注:Alfred Cobbon,The Nation State and National Self-determinaion,p.117.)。赫尔德被视为德意志民族主义思想之父,他定义nation为“社会唯一的自然单位,是一个基于共同语言的文化群体。”(注:Alfred Cobbon,The Nation State and National Self-determinaion,p.118.)黑格尔的历史主义哲学为德意志民族主义思想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黑格尔认为,“民族是所有文化要素构成的一个整体单元……民族精神即该民族的内在的智慧和禀赋。”(注:萨拜因:前引书,第700页。)而民族精神的发扬和民族自由的真正体现,只有依靠“全民族政府”的建立。因此,作为民族主义思想标准原形的德意志民族主义,充满了对创建民族国家的热望和渴求,它对民族国家也产生了以下两点基本认识:首先是民族必须创建国家,如黑格尔认为的“只有形成了国家的民族才具有更高的品德。”(注:王辑思:《民族与民族主义》,见前引书,第16页。)其次是国家只容纳一个民族,如赫尔德所说的,“最自然的国家,莫过于具有一种民族特点的一个民族。”(注:萨拜因:前引书,第700页。)正是基于上述两种基本认识,民族主义激起了以创建和巩固民族国家为目标的大规模的民族主义运动。民族主义不仅成为塑造世界近现代史的基本力量,而且成为当前全球分裂化趋势的主要动因。但是,这两种基本认识,都把民族和国家完全混同起来,在理论上是偏狭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是由单一民族组成的国家,全世界五千多个民族,分布在不到两百个主权国家中,如果承认非主权民族都有资格建立国家,当今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将面临解体的危险。另外,认为国家只有在完全单独包容一个民族的情况下才具有合理性,要求国家的所有成员在具备相同的政治法律属性(国家公民)之外,还必须具备相同的语言、文化、宗教甚至种族属性。它同历史上的某些神权统治相比,必然更偏狭,更不宽容,更狂热(注:时殷弘:《民族主义与国家增生的类型及伦理道德思考》,前引书,第32页。)。以国家的强制手段维持主要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权,使民族国家沦为一个民族奴役和压迫其它民族的暴力工具,就大大削弱了民族国家实行统治的合法性。虽然象英国、加拿大、西班牙这样的发达国家,也有一些传统的种族集团和地方势力要求分离和自主权力,但是严重的分裂化问题主要集中在广大的欠发达国家中。战后许多新兴国家从建立之日起即先天不足。它们沿袭了旧殖民地原有的不合理的疆界;殖民时代既已形成的种族、部族矛盾依然存在;国家政治发展滞后,统治基础薄弱。虽然具备了现代民族国家的躯壳,却缺少民族国家的内涵:中央政府对内的有效控制及对外履行的基本国际义务。由此导致了一种恶性循环,国家缺少人们普遍的归属感和一体感;除主要民族以外的其它少数民族更加感到受排斥,愈加强烈要求属于自己的国家权力;处于内外交困中的国家只能在风雨飘摇中苟延残喘。

尽管全球分裂化趋势的目标是创建民族国家,并非取消民族国家,但是由分裂化产生的各种国内政治的不稳定和国际冲突与暴力,对民族国家的生存产生了严重的威胁。由分裂化运动引起的暴力和战争,大部因长期形成的种族、部族冲突和深层次的文化与宗教矛盾,而难以弥合。冲突在很多时候失去了基本的人道和理智,制造了空前的人类灾难。虽然,当代主要民族国家都是历次暴力和冲突的产物,但是建立民族国家要付出的现代战争的巨大代价是无法承受的。正如霍尔斯蒂认为的那样,“如果是战争创造了国家的话,战争也能毁灭国家”(注:K.J.Holsti,Peace and War:Armed Conflicts and International Order,1648-1989,p.324.)

五、结论

对民族国家在现代国际关系中地位、作用以及其历史命运的争论,使西方学者分成不同的学派。现实主义强调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和基本异质性,认为民族国家仍是唯一重要的国际行为主体;相互依赖论强调国家间、政府间、社会间跨国性多渠道的有序交往,既肯定国家的作用,又认为各种非国家行为者权力的增大;世界秩序论强调全球性的认同和人类普遍价值和利益的实现,主张取消以主权为特征的民族国家,根本变革现存国际体系。三大理论都反映了一部分客观现实,也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它们的共同弱点是都忽视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利益和要求。

西方的困惑不等于世界的困惑,在广大的第三世界国家中只有一个声音:维护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完整。在国际关系学理论流派中,代表第三世界国家观点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它要求改变大国支配国际政治的不平等的国际政治秩序;要求改变发达国家在经济上控制和不公正地对待不发达国家的国际经济秩序。维护国际政治的无政府性质,维护国家主权至上,各国自主这一传统的国际法根本原则,是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论的核心。

民族国家的历史命运究竟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只能从对民族国家现实作用的理解着手。当然,从历史的长时段来分析,任何社会政治组织形式都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时代的潮流应运而生,也必将适时而灭。民族国家也不可能是一个永恒的机构,总有消亡的一天,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都已经预见到了这一点。但是,从国际政治的发展现实来看,民族国家尚不具备消亡的条件,依然要存在下去。首先,各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南北差距显著,广大第三世界人民发展经济、摆脱贫困,仍需要民族国家的保障和维护;其次,世界贸易中仍存在着严重的保护主义和利己主义,都是以考虑民族国家的利益为前提的;再次,强权政治依然存在,片面强调共同的利益,否认国家主权,只为某些大国干预别国内政提供力量借口;最后,根深蒂固的文化差异也难以在不久的将来完全弥合。因此,巩固民族国家,强化民族国家职能,在国际政治发展的现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布尔曾对民族国家做过一个中肯的评价:民族国家维护了一个基本的,但并不完美的国际秩序(注:Hedley Bull,The State's Positive Role in World Politics,p.28.)。加强民族国家的联系和合作,维护民族国家的基本权益,不仅防止盲目建立新国家的动机和行为,遏制全球分裂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更有利于全球一体化趋势在一个有序和健康的的国际环境下,逐渐深入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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