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书籍是商品的过程和功能_产品属性论文

确认书籍是商品的过程和功能_产品属性论文

确认图书是商品的经过和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作用论文,商品论文,图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20年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我国出版事业发生了深刻的巨大的变化。这主要反映在三个层次或三个方面。首先是突破了许多思想禁区,使我们的许多观念发生了变革;随之是改革了一些旧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许多新的管理体制;在这两种变革的基础上,使我国的出版事业获得了发展和繁荣。在许多观念的更新或变革中,我现在回顾重新确认图书是商品的经过和作用。这是一个影响出版事业全局的极其重要的观念,它的更新和变革,对推动出版改革和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重新确认图书是商品

图书是精神产品,也是商品。或者说,图书的基本属性或本质属性是精神产品属性,同时也具有商品属性。它具有两重性,而不是一重性。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管人们承认它,还是不承认它,都是不能改变的。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只承认它是精神产品,而不承认它是商品。可以说,我们认识图书是商品这样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曲折的过程。

在新中国建国初期,我们是承认图书是商品的,既看到它的精神产品属性,也看到它的商品属性。胡愈之同志在1949年10月3 日作的一次报告中明确指出:“书成为商品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其内容则是属于思想的精神的。”但是,后来随着计划管理体制的逐步强化和“左”的思想的逐步升级,我们都不能讲图书的商品属性了。

从实际情况看,从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中期“文革”结束,图书是商品的观念,已成为思想禁区之一。据老同志回忆,“文革”中,有一次陈翰伯同志讲图书是商品,受到批判,说这是资本主义思想。当时,不但不能讲图书是商品,甚至与商品有关的词语都不能使用了。最近听王益同志说,“文革”期间,受极左思想的影响,新华书店不许谈“进货”与“销货”,只能说“进书”与“发书”。

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才又重新讨论和明确图书是精神产品又是商品的问题。具体地说,我们摆脱图书不是商品的传统观念,是与中央强调要按经济规律办事,要发展商品经济,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着直接的关系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说,应该坚决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说,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十二大的报告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实行的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十三大报告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四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正是在以上指导方针的指引下,我国出版界和领导机关、领导人相继指出,图书具有商品属性,不仅是精神产品,而且也是商品。这是在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上,使我们从传统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

下面引述几个重要文件和讲话,都是很有代表性的。

1979年10月15日,国家出版局《关于全国出版工作会议的报告》(草稿)指出:“图书是精神食粮,又是商品。因此价值规律在出版工作中同样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安排图书的品种和印数,要实行以计划调节为主,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这个文件后来虽然没有正式上报和印发,但是明确图书是商品,却是极有价值的。这是我们目前看到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第一次提出图书是商品的文件。

1979年12月8日至19日, 国家出版局在长沙召开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会议的简报说:“许多同志谈到,图书是商品,出版社、印刷厂、书店是企业,出版工作受经济规律的制约,这是必然的。但是,图书不是一般商品,是精神食粮,出版工作有为‘四化’服务的任务,因此不能像物质生产部门那样完全听从经济规律的支配。”这个座谈会没有正式形成文件,但这份简报充分反映了会议在这个问题上作出的重要贡献。

1981年8月8日,胡乔木同志在《当前思想战线的若干问题》的讲话中说:“在社会主义社会,精神产品同物质产品一样,多数是要作为商品进行流通的。但是无论物质产品的生产和精神产品的生产,都必须以满足全体人员的物作需要和精神需要为根本目的。“这是中央领导人第一次明确多数精神产品是商品。

1983年6月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的出版工作,首先要注意出版物影响精神世界和指导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同时要注意出版物作为商品出售而产生的经济效果。”这是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明确图书也是商品。

1985年4月3日,在文化部分管出版工作期间,朱穆之同志在一次讲话中说:“过去不管物质产品或精神产品,我们根本否定商品生产,一提生产商品,就是搞资本主义。……在粉碎‘四人帮’以前,以至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前,在这个问题上不十分清楚。”他还说:“明确认识多数精神产品要作为商品,才有利于改善我们的经营。”“有同志认为把精神产品当商品,就把精神产品看低了,势必粗制滥造,误入歧途,搞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们说,只要有政策,有正确的领导管理,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

此后,讲图书是商品的文件和文章逐步增多,不再一一叙述。

更新图书观念推动了出版改革和发展

我们明确了图书既是精神产品,又是商品,随之也就明确了出版工作既是思想文化工作,又是经济工作、商业工作。由于我们在出版工作这个带基础性的核心的问题上,全面地准确地认识了它的客观性质,这就有利于制订和实施正确的出版改革和发展的方针和原则。事实上也确是如此。20年来的出版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下面实施试举几例:

在出版改革的指导方针上,强调既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和出版发展规律,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1995年4月12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报告》指出,通过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符合出版规律的出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996年10月10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指出,文化体制的改革,“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

在出版工作的准则上,强调既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又要注意经济效益,并使两者统一起来。1994年1月24日,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这个基本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上述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也指出:“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在出版单位的经营管理体制上,强调既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又要加强经营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出书、照章纳税。1980年4月22日, 中央宣传部转发的国家出版局制订的《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指出,出版社必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按照经济规律办事。1984年10月24日,文化部印发的《关于地方出版工作会议的报告》指出,出版社首先要执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针,还要运用经济杠杆,推动精神生产,要使出版社由单纯的生产型逐步转变为生产经营型,适当扩大出版单位的自主权,提高出版单位经营的主动性。1988年5月10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出版社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要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使出版社既是图书的生产者,又是图书的经营者,作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在出版物定价管理体制上,改变了由政府统一规定的不符合价值规律的书刊定价制度,实行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符合价值规律的由出版单位自行确定的定价制度。我国从1956年2月18日开始, 统一规定全国书刊定价,出版社按照政府规定的分类分档的每个印张的定价标准执行。以后虽多次调整,但基本规定未变。直到1987年12月31日,经新闻出版署批准,开始实行部分科技图书参照成本定价。1988年8月4日,经物价局同意,新闻出版署实行新的定价制度,除教材课本外,各类书刊均按保本微利原则,实际上是按保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出版单位自行订价。

由于实行了多项新的体现图书两重性的方针原则和规章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出版事业的发展,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图书商品属性的认识要进一步深化

应当肯定,经过20年的实践,我们越来越自觉地把握和坚持图书也是商品这个重要思想,并把它运用于出版实践中。但是,同样也应该肯定,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过程,还远远没有终结,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还要不断排除各种因素干扰我们对这一问题的正确认识,以便更全面地更准确地更一贯地去认识它、把握它。事实上,我们现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有不全面、不准确、不一贯的地方。让我们看看以下两方面的情况:

一方面,我们有时自觉或不自觉地只强调图书的精神产品属性,而轻视或忽视它的商品属性,只重视出版工作的精神生产活动,而轻视它的经济活动和商业活动。

在出版管理工作中,多年来,我们往往只把图书作为精神产品的单一体来对待,而不把它作为既是精神产品又是商品的复合体来对待。这种现象看来还未根本改变。尤其是在某些出版单位或某些图书发生了思想政治方面的问题时,我们的认识和注意力,更容易完全倾注于一个方面,而漠视另一个方面。我们把出版中的精神活动作为管理的重点,包括认真查处在思想政治方面发生的问题,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因此而削弱对出版中的经济活动和商业活动的注意力,则是不适当的。

在出版生产经营中,我们往往只重视编辑制作工作,而轻视经营工作和发行工作。这种现象看来也未很好改变。我们许多出版社仍然是大编辑部、小经营部。在人力的配置上,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前者大大超过后者。这同国外出版社小编辑部、大经营部,形成鲜明的反差。在我们一些出版工作者的观念上,似乎仍然认为,编辑工作是高尚的,而经营工作是低人一等的。许多出版社对图书市场的研究、培育、适应和引导,还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力。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习惯于以产定销,而不是以销定产。目前,图书库存越来越庞大,而好书脱销却有增无减,这与我们轻视经营不无关系。我们出版社把编辑工作置于中心地位,自然是正确的。但主要是指它对保证图书出版的方向和质量的重要作用,并不是说它高人一等,也不是说在人力配置上编辑部门要大大超过经营部门。如果持相反的看法,也是不适的。

我们知道,只强调图书的精神产品属性,轻视它的商品属性,只强调精神生产活动,轻视经济活动和商业活动,是与出版的客观实际脱节的。客观情况是,精神产品属性虽然是图书的基本属性,但不是唯一属性。在出版工作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与经济活动无关的精神生产活动,只有与经济活动紧密相联的、从经济活动中取得物质保证的精神生产活动。因此,轻视或削弱经济活动,到头来,也就会导致轻视或削弱精神生产活动。上面引用的江泽民同志在1994年1月24 日那次讲话中就说过,精神产品的生产流通,“经济效益好,有助于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这就是说,如果经济效益不好,就有损于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可见,出版工作的经济活动和商业活动是不能轻视的。

另一方面,我们有些同志自觉或不自觉地只强调图书的商品属性,而轻视或忽视它的精神产品属性,只重视出版工作的经济活动和商业活动,而轻视它的精神生产活动,甚至主张要商品化。

依我看,这种现象一般不存在于出版领导机关的管理活动中,而主要存在于一些出版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有的认为,图书就是一般商品,没有什么特殊性。有的认为,商品属性就是图书的基本属性,此外没有什么别的基本属性。有的认为,强调两个效益,不利于出版的改革和发展。在有些出版单位,以市场为惟一导向,不顾社会效果,什么书赚钱,就出什么书。评估书稿价值,不重视它的文化含量,只重视它的含金量。策划图书选题,不重视文化策划,只重视商业策划。有的甚至采取商业炒作办法,把有的不宜出版或不宜广泛传播的图书,越炒越热。这样,就使我们出版工作的根本目标发生了转移和扭曲,从传播精神文明变为惟利是图了。

非常清楚,通过更新传统的图书观念,认识到图书具有商品属性,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由于我们重视图书的商品属性,在许多法规政策中反映了这种客观实际,加强了经济活动和商业活动,获得了优厚的经济效益,为我国出版事业的发展,为实现出版工作传播精神文明的目的,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上的支持。

但是,如果我们把这种反映客观真理的认识,再向前走一步,加以绝对化,使之推向极端,那就会引向误区。商品属性是图书的属性之一,但不是基本属性,也不是惟一属性。商品属性是和精神产品属性共同存在于图书的统一体之中,它不能脱离精神产品属性孤立地存在。取消了图书的精神产品属性,图书的商品属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它自己也就必然被否定。通俗地说,说图书是商品,就是通过商业渠道,把有精神内容的图书卖给读者,并从读者那里收回图书的交换价值。如果把图书的精神内容取消了,否定了,那读者就不会花钱去买这种没有精神内容的所谓图书。这样,商品属性也就不复存在了。

回顾20年来的实践,我们更新图书观念,力求更全面、更准确、更一贯地去认识图书的属性,既肯定它的商品属性,又肯定它的基本属性是精神产品属性,两者互相依存于图书之中。这种新观念,已经并将继续推动我国的出版改革和发展。更新图书的观念是如此,更新其他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观念,也莫不如此。

标签:;  ;  

确认书籍是商品的过程和功能_产品属性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