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现代心理学的审美评价_心理学论文

西方现代心理学的审美评价_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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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西方美学家提出,现代美学理论应该是由“哲学的美学”和“心理学的美学”两部分组成的,可见心理学美学在现代西方美学中的显著地位。新时期我国美学研究的一大进展,就是加强了对审美主体、审美经验以及文艺创造和欣赏的心理研究。与此相联系,各种西方现代心理学美学思潮和学说也相继被广泛地加以介绍和吸纳,对我国当代美学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因而,对现代西方心理学美学作一个客观的全面评价,颇有必要。

对艺术和审美经验的心理学阐释和研究,在西方美学中由来已久,在亚里士多德对悲剧心理作用的分析中,在柏克对美学和崇高两种经验区别的心理和生理基础的探讨中,都可以明显看到西方对艺术和审美经验进行心理学研究的传统。然而,西方心理学美学作为一个美学流派,却是在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诞生之后形成的。德国心理学家费希纳将实验心理学应用于对艺术和审美感知的研究,是心理学美学的发轫。而他的《美学导论》(1876年)则被看作是这门学科开始的标志。费希纳和他创立的实验美学,为20世纪以来西方现代心理学美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进入20世纪以来,在心理学美学的研究领域,除了“移情说”(里普斯、浮龙·李)、“内模仿说”(谷鲁斯)、“心理距离说”(布劳)等早期心理学美学的代表思想继续得到发展之外,最值得注意的是试图把现代心理学的新发展和新成就运用到艺术和审美经验研究之中,从而形成的各种心理学美学的新理论和新学说。托马斯·门罗在罗列20世纪艺术心理学的研究进展时,把它们归纳为14个方面,可见这些新理论涉及面之广。最有影响的理论,当推精神分析学和分析心理学美学(弗洛伊德和荣格)、格式塔心理学美学(考夫卡和阿恩海姆)、生物心理学(或新行为主义)美学(伯莱因)以及信息论美学(弗兰克和迈耶)等。

心理学美学在20世纪的长足发展,使它与西方传统的哲学美学几乎形成了并驾齐驱的局面。由于心理学美学在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角度和方法上都大于和异于哲学美学,所以,它在推动西方现代美学的发展和演变中发挥了哲学美学所不能取代的特殊作用。

首先,心理学美学将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从审美客体转向审美主体,转向对艺术和审美经验的内部过程和机制的探究,从而对西方现代美学的走向产生了重大影响。传统美学主要是对美的性质作抽象的哲学探讨,而当代美学的中心内容则是具体研究审美经验以及艺术问题。心理学美学对推动这种转变起了主要作用。正如托马斯·门罗所说,心理学美学感兴趣的,是“要弄清究竟是艺术家个性中的什么力量促使他们创造艺术作品;是要理解欣赏活动的整个过程;是要理解这些创造活动和欣赏活动与艺术以外的其他人类经验的关系,以及它们与人类机体结构的关系。”[1]由于它集中探究审美主体经验的内部过程,因而必然给艺术研究带来新的角度、新的途径。它不是像艺术社会学那样,从艺术与社会的关系上去探求艺术的社会来源和社会性质,也不像艺术形态学那样从完成的艺术作品去描述艺术的形式和风格,而是集中于创造和欣赏艺术作品的人身上,探究艺术家和欣赏者的经验和行为,以便揭示艺术创造和欣赏的内部过程和心理机制。心理学美学探索和揭示审美主体心理奥秘的特殊功能和任务,是与哲学美学截然不同的。

其次,心理学美学推动了西方美学的研究方法从先验的向经验的转变。弗希纳曾经用“自上而下的美学”和“自下而上的美学”来区别传统的哲学美学和由他创立的“实验美学”,以说明美学研究中两种不同的方法。此后,各种心理学的美学将内省法、观察法和实验法应用于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研究,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对经验的美学研究。克雷特勒在《艺术心理学》中把心理学美学的主要特性归纳为两点。除了前面已论到的集中于艺术和审美经验的内部行为和过程以外,另一个主要特性就是“作为科学的学科,它是经验的”。[2]经验的研究明确规定了心理学美学的方法论,从而使它和哲学美学相区别。它不是从某种哲学的构架和先验的假说出发,对审美和艺术的问题作经验的逻辑分析或理论思考,而是以经验的材料为基础,并把思想和见解看作是能被客观数据和有效事实测试和验证的假设。由于它强调研究需要以对审美现象所进行的观察和实验为依据,将结论建立在直接经验到的具体事实上,因而推动了西方现代美学走向科学的发展趋势。

其三,心理学美学的研究面向艺术创造和欣赏以及各种审美活动的实际问题,不仅扩大了美学的研究范围,而且也促进了美学的应用研究,增进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在美的本质的抽象探讨和实际的审美活动之间,心理学美学起了一个中介作用。

尽管对于西方现代心理学美学的各种学派、思潮、学说,人们的评价可能是不一致的,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心理学美学在艺术和审美经验研究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还是得到公认的。其贡献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心理学美学运用心理学中有效的概念和理论来解释审美经验,对审美经验的心理过程、构成方式,组成因素等,做了更具体、深入的描述和分析,从而加深了人们对审美经验的认识和了解。心理学关于人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关于各心理过程的构成因素的研究,为心理学美学分析审美经验的特殊心理过程提供了基本理论和概念;关于人的个性心理特征的研究,为心理学美学分析审美经验的多样性、差异性和不同类型,提供了重要理论根据。心理学家和美学家在审美经验的框架中对审美感知、审美注意、审美想象、审美情感等心理过程,以及审美趣味和爱好的心理根据,进行了许多实验研究,提出了各种假说和理论。其中不乏富于启发性的学说和资料。例如格式塔心理学家对审美知觉的整体性、表现性以及审美知觉和情感相互关系的研究,为理解审美知觉的心理过程及其特性,提出了一些新的构想。阿恩海姆的研究结果表明,审美知觉是对于审美对象的结构样式的完整的知觉,“知觉过程就是形成‘知觉概念’的过程。”“知觉概念”记录了个别具体对象,而且把握了对象的一般形式结构和完整特征。因此审美知觉中包含有“理解”、“悟解能力”。[3]这一极有价值的论断,有助于我们了解艺术和审美中知觉和理解的特殊联系,消除对于所谓“审美直觉性”的神秘观点。此外阿恩海姆还对“表现性”这一重要的知觉范畴及其形成的心理、生理机制作了透辟的分析,认为由对象的结构性质所传达的表现性“是被视觉直接把握的”,“表现性乃是知觉式样本身的一种固有性质”。[4]这一创造性见解,接触到艺术和审美经验中最富特征的现象,为理解艺术创造和欣赏中形式与情感意义之间的关系开辟了新途径。

第二,在心理学美学发展中,不同学派的心理学家和美学家运用不同的心理学说,从不同的侧面、层次上来揭示审美经验的某些特点,探究审美经验产生的心理和生理机制。这不仅丰富了人们对审美经验的特点的认识,而且开辟了揭示审美心理奥秘的多种途径。由于审美经验比普通经验更为复杂,它的性质和特点必然是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的综合。因此,解释审美经验的理论也不应是一维的,而应是多维的、多水平的。例如精神分析学家提出了“潜意识”的概念,并着重阐述了它在艺术创造和审美经验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对艺术创造和审美经验的研究进入到人的精神中更深的一个层次。虽然对于“潜意识”理论本身的科学性至今仍有很大争议,但是,对心理学中这个新领域的探究,对于我们进一步探讨艺术创造和欣赏的某些特点和规律仍然是有帮助的。它除了吸引我们注意潜意识在艺术和审美中的作用外,也启示我们对幻想、梦幻、感情、愿望等心理因素在审美经验中的作用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现在,不少美学家和心理学家都认为,艺术的创造过程既不是一种完全非理性的潜意识活动,也不是一种完全受理性支配的、有明确意念的意识活动。这种看法显然是吸收了精神分析理论研究中的合理成分而又排除了其片面性。又如新行为主义心理学家用生理唤醒学说来解释产生审美愉快的生理和心理机制,试图对引起审美愉快的客观刺激和主观反映给予具体解释。伯莱因认为,审美愉快的形成,从客观刺激方面看,“主要依赖于刺激图式的结构和刺激成分的互相关系”,它们被包含在艺术作品中总称之为“对照刺激物变量”;从主观反应方面看,则与“唤醒中向上或向下变化”相联系,[6]由于艺术作品和审美对象中“对照变量”的刺激,在观赏者大脑中形成唤醒的提高或降低,形成倒U型曲线。据此,伯莱因提出了“审美图式通过唤醒的作用而形成愉快效应”的假设,并分析了通过“渐近式唤醒”(唤醒促进机制)和“亢奋性唤醒”(唤醒减弱机制)来达到审美愉快的两种心理和生理机制。尽管这种心理生物学观点的局限性十分明显,但它对我们探究审美经验中愉快的特点及其形成的心理和生理原因,打开了新的思路。

第三,心理学美学对于审美经验的分析,由于多方面地结合着艺术创造和欣赏的实践经验,不断地扩大着自己的研究范围和领域,因而使过去许多没有涉及或没有系统研究的艺术和审美问题能够被提出来加以较系统的研究,这也有助于丰富人们对审美经验的认识,进一步充实艺术创造和鉴赏的理论。例如,对艺术创造和表现的过程的探讨,对艺术创造力及其发展的研究,对艺术欣赏过程和特点的研究,对艺术创作、欣赏与个性关系的研究,对灵感、天才的研究,对艺术表现的动机的探讨,对艺术的非写实的、形式的成分和叙事的、内容的成分所产生的不同的审美心理效应的研究,对各门类艺术的审美反应特性及其互相比较的研究,对审美偏爱和审美标准的研究,对艺术审美经验与文化关系的研究,等等,都从各个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提出和论述了审美中的复杂问题。这样广泛地研究审美经验,是心理学美学诞生以前的美学理论所不能比拟的。

尽管西方心理学美学对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研究已有许多贡献,我们也不应忽视甚至否认它对艺术和审美经验研究的局限性,不能忽视各种西方现代心理学美学学派在解决审美和艺术问题时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像精神分析学这样有明显缺陷的美学理论,有人不加分析地加以肯定,甚至把它当作解开艺术中难解之谜的灵丹,作为指导艺术创造和分析艺术作品的理论根据。这种认识当然有很大的盲目性。其实,对于西方心理学在审美经验和艺术研究中存在的局限性和遇到的困难,有不少西方美学家和心理学家从不同方面已有所论及。如果我们能以马克思主义观点,从艺术和审美实际出发,对各种心理学美学的理论加以认真分析,那么,它们的局限性和缺陷是不难发现的。

首先,心理学美学的研究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显然是和心理学现有发展状况和科学水平联系在一起的。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诞生,虽然已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但是,从总体上看,它还是一门尚未成熟的发展中的学科。由于心理现象的复杂性,心理学家还不可能在当前的科学水平上完全抓住心理的实质。许多心理现象并未在心理学研究中得到科学的解释。心理学本身的许多理论问题尚处在探索的阶段。如形象思维这种与审美经验和艺术研究有着密切关系的重大理论问题,在心理学中至今仍未得到充分的研究和阐明。心理教科书在论述思维过程时,仍然只讲抽象的逻辑思维的规律,不讲具体的形象思维的规律,或把形象思维和创造性想象混为一谈,否认它是一种独立的思维形式,也有的把它和直觉思维(或称灵感思维)看成一回事。这都反映出心理学对形象思维这一重要的认识形式和心理现象还没有给予准确的把握和分析。此外,情感问题在心理学研究中也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甚至涉及到情感心理过程的许多概念,在心理学中也缺乏准确的理解和说明。例如“情绪”(emotion)和“情感”(feeling)的概念区别就是如此。由于许多与审美和艺术有密切关系的心理现象和心理过程并未在心理学中得到充分的阐明和科学的解释,所以,心理学美学对分析审美经验和艺术问题的作用和能力是有限的。

其次,当各种心理学美学派别用某种心理学说和实验结论来解释审美经验和艺术现象时,它们往往各自集中于说明审美经验和艺术的某一特别的方面,而忽视了其它方面。有些心理学家研究和描述审美经验,往往是为已经形成的某种心理学说和观点寻求论据和例证,因而并不是从审美经验的全部实际和整体情况出发来分析它、把握它。不少学说和理论并不是建立在大量经验事实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的,而仍然带有浓厚的思辨色彩和主观臆想的性质。这种片面性和主观性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的艺术理论中表现得特别突出。弗洛伊德认为,艺术和审美是通过升华作用,使人被压抑在潜意识中的本能欲望在幻想中得到满足和补尝的一种方式。创作过程是受潜意识支配的。由于孤立地、片面地强调潜意识的本能欲望在艺术创造和审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排斥意识和理性对艺术和审美的支配和影响,使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美学理论带有强烈的反理性主义色彩。其理论支柱“潜意识”(即无意识)学说本身也是一种主观臆测的产物,其中许多论断尚缺乏科学根据。弗洛伊德把潜意识看作是人们的原始本能,主要是性本能,并以此来解释文艺创造和审美活动的动因,把审美愉快也看作是“性感领域的衍生物”,[7]这种泛性论只能使艺术和审美的研究走向生物学化,不可能对艺术和审美经验作出全面的、科学的分析和阐明。

即使在格式塔心理学美学这样卓有建树的学派中,上述局限性也仍然难以避免。尽管阿恩海姆对知觉的表现性进行了创造性研究,但他的理论支撑却是身心异质同构说。这种理论本身就带有浓厚的思辨色彩,缺乏科学试验的支持。这就使得他的“表现性基于力的结构的主要结论,也仍然带有很大程度的推论的性质。如果说知觉的表现性仅基于力的结构,那么,为什么同一形式,同一力的结构,在不同时代、种族、个人的知觉中,却往往有不同的表现性呢?脱离人类社会实践,仅仅从身心同构或物理力与心理力的对应关系上去解释知觉的表现性,不仅不能说明审美中的许多复杂现象,也难以对知觉表现性形成的原因作出真正科学的分析。

再次,心理学对审美经验的研究,主要是借助于内省或实验的方法。自从德国心理学家费希纳1876年出版《美学导论》并创立实验美学以来,已经有许多心理实验被运用于审美经验的研究。其中,关于各种艺术的形式构成因素的审美反应测验,关于审美趣味和偏爱的测验,关于艺术创造和欣赏能力的测验,这些实验资料和结论常常是不充分的或矛盾的。虽然许多实验提供了客观的、有效的数据,但是从它引出的结论却不断地受到质疑。

必须看到,对于审美和艺术知觉过程的实验研究,较易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而对于审美和创作更深入的内心活动,比如想象、理解和情感的实验研究,则较难进行,也难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由于心理实验方法被用于审美经验研究时,受到实验条件的很大限制(例如不少测验是在艺术作品的个别组成因素被分离和孤立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这项工作对于理解审美经验的贡献更是极其有限的。人们对一些心理测验(如艺术创造和欣赏能力的测验)的信心已经越来越降低,这不是没有根据的。甚至连主张美学应是一门科学的托马斯·门罗也不得不承认,“艺术和审美过程中的许多深层经验——例如音乐、绘画、诗歌给人们造成的某些特殊的情感和启示——则是相当复杂的和多变的,在目前还无法对其进行精确的测量。”[8]我们虽然不能否认某些心理实验的资料和结论对于描述审美经验的作用,但仅仅依靠这些资料和结论,是不能对审美经验和艺术中已经提出的重要理论问题作出完整、系统的回答的。

从西方现代心理学美学的发展来看,心理学美学研究要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仍然必须有正确的哲学思想作指导。心理学中的一些根本问题,本来就同哲学的基本问题有密切联系,何况美学本来就属于哲学的领域。心理学美学研究只有在正确的哲学思想和理论原则指导下,才能取得真正科学的成果。它从经验或实验以及其他相关学科中获取的大量资料,更需要进行哲学的综合。如果没有哲学的帮助,要形成、解释、阐述心理学美学的概念、范畴、理论、假说并形成体系,将是不可能的。

20世纪以来,西方各种心理学派林立。如何在对各派心理学美学理论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综合来自各派理论的科学结论和假设,博采众长而又加以创新,以形成一种能更合理地解释审美经验的内部和外部过程及其心理机制的新理论,已经紧迫地提到日程上来。可喜的是,国内外美学界和心理学界的一些有识之士,已经在进行这项工作。现在的任务是要继续推进这一工作,以求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系统的心理学美学(或审美心理学)的科学体系。

注释:

[1]托马斯·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71页。

[2]H·克雷勒和S·克雷特勒《艺术心理学》,美国丢克大学出版社1972年版。

[3]R·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55—56页、624页。

[4]R·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55—56页、624页。

[5]R·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55—56页、624页。

[6]R·阿恩海姆《走向艺术心理学》,伦敦1967年版第308—309页。

[7]《弗洛伊德论美文选》,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第172页。

[8]托马斯·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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