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香港的民族构成、现状及发展趋势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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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对香港的民族构成、现状和发展趋势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认为作为国际金融、商业中心的香港也是一个多民族和多宗教的社会。但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香港的民族宗教问题一直未引起人们的关注。这一方面是由于英国殖民统治当局有意或无意淡化和抹杀民族问题。在传统上,英国没有,或很少提民族这一概念,不仅在各种统计上没有有关民族的内容,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也很少提出有关民族的问题。在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地方,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受英国殖民统治一百多年的香港,情况也基本如此。另一方面,香港作为自由港吸引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人的原因,主要在于经济上的强烈诱惑。长期以来,香港人口的流动十分频繁,本地人所占的比重长期比较偏低。一般来说,在流动性很大的人群中不会产生成熟的政治气氛,人们对种族、民族关系的关心度也不高,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各自的“发财之梦”之中。

1996年5月17日至6月13日,笔者趁参加香港中华总商会举办的“第47届工商研讨班”之机,利用业余时间,就香港的民族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香港的民族构成

从人口结构来说,香港是一个多种族、多民族的社会。

香港的人口统计中没有民族分类,因此,要想了解香港的民族构成,就只能根据与民族有关的内容,如国籍、语言等进行推算。在国籍方面,据1991年香港人口普查资料,全港人口有552.2万人,其中非香港籍(包括有在香港地区以外地区居留权的英国籍、永久居留地不是香港的中国籍,以及非中国、英国籍的其它国籍的人口,他们一般都不是华人)的为33.1万人,约占全港人口的6%。具体的国籍人口见表1。

表1 按国籍划分的香港人口(1991年)

*这些数字是指人口普查的被访者所称的第一国籍。有些人同时报称有第二国籍,但此表不包括第二国籍的统计。

在宗教信仰方面,香港政府历年出版的《香港年报》估计,在香港信教人口中,信仰伊斯兰教(即穆斯林)、印度教和犹太教的人口分别为50000人、12000人和1000多人。另外,有资料说在香港有1000多人的满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如果把这些因素考虑在内,非汉族人口占香港人口的比重至少也占总人口的7%以上。这一比重已超出了内地许多大城市中少数民族人口的所占比重(北京为3.82%、天津为2.28%、上海0.46%)。

在语言方面,尽管不像国籍情况那么突出,但也可算作是一个多语言的社会。统计资料显示,在香港约有3.2%人口的习惯用语并非为汉语。详细情况请看表2。

表2 按习惯用语/方言划分的香港5岁以上人口*(1991年)

*不包括失语人口。

从以上统计结果来看,香港无疑是一个由汉族人口占多数的多民族的社会。

二、香港的民族问题

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只要有民族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既然香港是一个多民族的地方,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民族问题。概括起来,目前香港的民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殖民统治者对大多数华人实施的殖民统治

自1841年2月1日英国人张贴第一张有关殖民统治的告示起,尽管他们在口头上标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宣称准许居民有宗教信仰与集会结社的自由,但在香港实行殖民统治的性质却是无法改变的。为了维持和维护其殖民统治的地位和权威,殖民当局始终维护着少数统治者即欧洲人、特别是英国人的特殊地位。为此,英国殖民当局一开始就确定了香港的两个社会即华人和欧洲白人社会的“相对隔离”,将全港划分为不同的区域,让不同的种族和民族分别聚居,于是在不同的区域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民族生活方式。大体来说,以维多利亚城为中心的港岛中央部分和半山区为欧洲人居住区,而港岛的东西两端则为广大华人的聚居区。

这种虽然不是明文规定,但实质上可被看作是种族、民族隔离的迹象,且此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1904年颁布实施的《山顶区保留条例》明文规定:将“山顶一带(海拔788英尺以上)划为欧洲人居住区,华人除港督许可外,不得于该区度宿(佣人例外)。”尽管当时的直接借口是为了防止瘟疫的扩散,但这种公开实行种族民族隔离的做法一直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1946年才正式废除。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种赤裸裸的种族隔离、民族歧视的政策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七八十年代以来,历届香港政府多次声称要实施公务员的本地化,并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到1995年7月,在全部公务员中,香港本地人已接近99%。不过要在政府机关之外的部门都实现本地化,仍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过程。尤其是在金融、高等教育、法院等部门,许多重要位置仍受外来人主要是欧洲白人的控制。因此,彻底消除殖民统治的痕迹,实现各民族真正的平等的任务,将会留给“九七”以后的特区政府。

2.与民族有关的问题,其中以语言文字问题最为突出

语言是一种表达思想的工具。每一个语言都具有相应的文化内涵,代表着相关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和心理特征。因此,语言对民族发展的一个重要功能在于,它是一个民族认同感的重要因素之一。

从语言的角度来看,香港是汉语绝对占优势的地方。据1991年的人口普查结果来看,全港有95.8%的人口或以广东话(汉语)为习惯用语,或者能以此进行交流。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香港5岁以上人口*能说下列语言的比例(1991年)

*不包括失语人口。

很显然,汉语汉文(不管它是广东话还是普通话)是香港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理应“所向无阻”。然而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汉文一直处于从属的地位,甚至排除在法定语文之外。只是到了1974年才被定为法定语文。不过在其他的许多领域,如司法、教育等部门仍然一直存在对汉文歧视性的规章制度,不仅有悖于各民族平等的原则,而且还严重影响着香港人特别是年轻一代学习母语即汉语汉文的积极性,影响着他们对祖国的认同感。

3.香港的“少数民族”问题

如上所述,除主体民族汉族外,香港还有几十万“少数民族”。由于各少数民族在历史传统、文化习俗和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不尽相同,在各民族生活中存在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有一定差异,形成了各自的特点。

白人

在香港的白人约有十几万(包括英国人、美国人、加拿大人和葡萄牙人等)。尽管他们在香港是少数民族,但他们特别是其中的英国人却是统治民族。随着“九七”的来临,这些白人所处的地位将会发生变化,其中英国人的殖民统治地位将寿终正寝。不过,白人所处的相对优越的地位,不会随着“九七”的到来立即消失,特别是在金融、司法和教育等领域仍将保留着自己的地位。

穆斯林(香港的回胞)

在香港的少数民族中,有50000多人信仰伊斯兰教,是人口较多、在港历史较长的群体。特别是占其中一半多人(约30000人)来自内地的华人和约5000多土生香港的穆斯林,相当于内地的回族。香港穆斯林中,外籍穆斯林来港时间较早,但华人穆斯林人数众多,教务活动积极,爱国主义情绪热烈,富有自强不息精神,定居香港后,尤其是近40年,锲而不舍,励精图治,其经济、社会地位日趋提高,已成为香港穆斯林的主体。

香港穆斯林社团组织众多,但内部向来无统一的机构联络和协调全港穆斯林的教务活动。各社团组织在行政和财务上都各自独立,并分别组织本社团的教务和礼拜活动。不过,近几年来,各社团在组织上已出现了互相合作和渗透的倾向,教务活动上也开始注重横向联系。

香港穆斯林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各种清真寺布满全港(共有5座清真寺和2间礼拜殿),且建有东南亚最宏伟、最兴盛的清真寺,其国际往来与教务活动,比香港其它宗教显得更为朝气蓬勃,多姿多彩,同时亦更加频繁复杂。

伊斯兰教在香港宗教界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在各宗教平等相处方面,香港的穆斯林群众仍有一些意见。他们反映,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徒不仅有其宗教节日,而且是全社会的公众节日;在佛教方面,前一段也有人提出要将“佛诞”日确定为公众节日。而对穆斯林群众来说,他们的民族宗教节日如古尔邦节、开斋节等,却得不到当局和社会应有的理解与尊重。伊斯兰教界的著名人士认为,这种状况表明,香港的各信教群众之间是有差异的,并不是完全平等的。他们希望借鉴内地的做法,将穆斯林的重大节日确定为穆斯林群众的法定节日。

菲律宾人

根据1991年的统计,居留香港的菲律宾人共64658人(有人估计现已达到约10万人)。如果把英国籍人排除在外,这一数量就占香港外籍人口的首位。他们当中,有59915人为女性,占居留香港的菲律宾人口的92.66%。这些女性的大部分是以“女佣”的身份而获得批准居留的。

随着“菲律宾佣人”的增多,也带来了相应的社会问题,例如菲律宾人与当地人的关系问题,非婚怀孕现象的增多等。在菲律宾人内部,也不时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港岛中区一带每逢星期天出现的“菲律宾广场”现象,不仅使一般香港人认识到“菲律宾佣人”的存在,而且它本身已经成为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化都市的多民族文化景观。

根据香港的法律,在香港连续居住达6年者可成为永久居民,享受与本地人相同的权利。虽然人数已近10万的菲律宾人中究竟有多少会变成香港的永久居民,目前尚难得出结论,但其中的一部分将成为“永久群体”的可能性却是存在的。

越南船民

1987年开始出现的越南船民问题,是影响香港稳定的又一个重要因素。1995年底,在港的越南船民和难民分别有20225人和1479人。香港政府规定:已被确认为难民的,均有资格获准移居海外;至于被审定为非难民的(即船民),则必须返回越南。自1989年以来,已有48086名船民返回越南,另有一些难民已移居海外。香港现有的越南船民唯一的出路是返回越南,遣返工作也正在进行。但因各方原因,遣返工作的进展比较缓慢。

三、香港民族问题的特点

作为受殖民统治的地方,香港的民族问题更具有多层性和多元性的特点。就多层性而言,香港的民族问题根据其性质,第一层面是作为殖民统治者的英国人与其他民族(主要是广大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第二层面是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另一方面,由于香港没有统一的民族概念,香港的民族问题又具有多元性的特点,即反映在政治、司法、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

尽管香港是多种族、多民族的地方,但一百多年的殖民统治使那里的民族问题有别于内地,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1.民族问题多从迂回的形式表现出来

香港特殊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使香港民族问题的表现相对曲折,一般都以迂回的形式表现出来。

首先,在传统上,英国没有,或很少提民族这一概念,不仅在各种统计上没有有关民族的内容,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也很少提出有关民族的问题。在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地方,这种情况相当普遍。例如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尽管这两国是典型的多民族国家,但长期以来却一直不承认自己是多民族国家。受英国殖民统治一百多年的香港,情况也基本如此。因此,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中,虽然有不同肤色不同民族的经常接触,但人们极少考虑民族问题;即使在一些学术研究和新闻报道中,也很少触及民族问题。

其次,香港许多少数民族都是外来民族,即使前面提到的回胞,其绝大多数也是来自内地,在人口统计上也被列入中国籍。其他的少数民族也一般以他们的母国,列入相应的国籍之中,如印度人、巴基斯坦人、英国人、美国人、菲律宾人等,而很少再划分成具体的民族。在这种情况下,民族问题常常表现为相应的、来源于不同国籍的人们之间的问题,或者直接以相应的国籍问题表现出来。与英、美、澳、加等西方国家相似,他们一般不提民族,而是提种族和来源于不同国籍人们之间的关系问题等。

其实,这些都不过是提法的不同而已,都不能抹杀香港有不同民族客观存在的现实,它们反映的实质仍是民族问题。只是香港的民族问题因当地社会环境和制度等方面的原因,表现得较为曲折、迂回而已。这是香港民族问题一个突出的特点。

2.激烈竞争的经济环境使香港民族问题的表现不很突出

香港作为自由港吸引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人的原因,主要在于经济上的强烈诱惑。长期以来,人们来香港的目的不在于谋求政治上的得势,而是捞一把回乡养家糊口而已。因此,过去香港人口的流动十分频繁,使得本地人所占的比重长期比较偏低,直到1961年仍不到一半。一般来说,在流动性很大的人群中不会产生成熟的政治气氛,人们对种族、民族关系的关心度也不高,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各自的“发财之梦”之中。迄至七八十年代,香港本地人逐渐占人口的多数,香港人的政治意识开始出现,当一些人的民族意识开始走向成熟时,历史却已进入到“过渡期”,殖民主义者退出香港的历史舞台只是时间问题。

3.高度发达的经济成为和谐的民族关系的基础

尽管香港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又处在少数人实行的殖民统治之下,但各民族间的关系非常融洽,以致在普通人看来香港没有民族问题,即使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涉及香港本地民族问题的也较少见。香港经济长期高速发展,成为亚洲“四小龙”中人均GNP最高的地区(1995年达23000美元),为和谐健康的民族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社会基础。

4.健全的法制是健康民族关系的保障

香港的法律制度相当健全,尽管没有专门的有关民族的条款,但与民族生活有关的内容仍有所反映。一般百姓的法制观念也非常浓厚,遇事都会寻求法律上的答案。这是保证民族关系和谐的重要保障。

总的来说,尽管香港是祖国的一部分,包括民族问题在内的许多社会现象和问题,与内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许多共同的特点,如汉族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各民族都心系祖国热爱祖国等。但一百多年的殖民统治,已使得香港在许多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点。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内地的观念和模式去理解香港的民族问题,而是要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结合香港的人口结构、文化传统以及人们的思维习惯等,去理解和对待香港的民族问题。

四、香港民族问题的展望

随着“九七”的日益临近,中英两国围绕香港问题而进行的各种对话,特别是分别对香港的未来做出承诺,对香港的未来无疑具有深远的影响。

就中国政府而言,早在1984年的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已经承诺:“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指出“在五十年内不变”。这里讲的“高度的自治权”,其中自然包含有关民族问题方面的内容,因此,香港目前有关民族方面的思维定式、法律制度等仍将继续有效。

就英国方面而言,针对香港的民族问题而提出的具体设想和建议并不多。只是在去年3月份,英国首相梅杰访问香港时做出的5项承诺中,有一项专门涉及香港的少数民族(原文为Ethnic minorities,大多数新闻报道译为“少数族”,但也可译为“少数民族”):向香港少数民族人士保证,如果他们在“九七”以后遭受压力而需要离开香港,英国将容许他们入境定居。他还强调,“这一承诺显示,英国肯定将收容这批人士。”

中英两国的这些承诺,有利于香港人民,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人士的情绪,有利于香港的平稳过渡。可以预料,在剩下的过渡时期和“九七”以后的相当一个时期内,香港在民族方面不会有什么变化,也不会出现什么大的问题。当然,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是否会出现一些事情,则需要进一步的观察和研究。这些包括:

(1)随着殖民统治历史的结束,白人特别是英国人的地位将发生根本性变化,英国人与其他民族、特别是广大华人之间的关系也将随之变化,有关民族如何适应和应付这样的变化,可能需要一个过程。

(2)香港的国籍问题是香港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过去,各种国籍的人在香港未遇到什么大的麻烦。但随着“九七”的日益临近,有关的国籍问题将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事实上,围绕着推委会的产生问题,曾有人提出要放宽条件,使一些外籍人士加入推委会。他们认为,鉴于香港是国际城市,外籍人士对香港的经济发展有一定贡献,因此,在这个前提下,应考虑符合香港永久居民资格的外籍人士加入推委会。一些伊斯兰教界的人士,也担心非香港籍的穆斯林著名人士将被排除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

(3)香港传统的重英文轻汉文的格局将被打破。目前,香港各界要求提高汉文地位的呼声正日渐强烈,普遍认为:提高汉语地位,进而实现汉文和英文的“双语”并用(如“双语司法”、“双语教育”等)是在香港历史进程中,“必须而合适”的趋势。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降低英文的地位,也并不与香港作为国际城市的地位相矛盾。

(4)随着“九七”的到来和对内地、特别是对内地民族政策了解的增多,香港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在民族平等权利方面的呼声将有可能增多,例如前面提到的穆斯林群众对其宗教节日的认可和定为其法定节日的要求等。

(5)梅杰所讲的因“遭受压力而需要离开香港”的少数民族,含义不清,今后不排除英国政府为此为借口制造事端的可能性。

另外,随着“九七”的日益临近,香港社会对内地的关心将会提高,其中也自然包括有关少数民族的情况和政策,有的已开始付诸实施。例如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教育及研究部编印的《公民教育》一书中,民族教育被列为四大公民教育内容的一部分(其余三项分别为道德教育、权责教育和民主教育),主要介绍国内的民族情况和政策。

五、必须坚持港人治港,保持香港的繁荣

去年,港澳办主任鲁平提出,国内各部门对香港不得伸手太长。中央也再三申明:香港回归祖国以后,中央各部门对香港有关部门之间不存在工作指导和隶属关系。显然,这是保持香港稳定和繁荣的重要一条。香港在民族问题方面有自己的传统和特点,不能把香港与内地进行简单的比较而下什么结论。我们的研究应提倡客观准确,也必须强调研究的目的不在于“指导”,而仅仅在于了解情况。

当然,在香港有关民族方面的具体工作中,也不是与大陆的民族工作部门一点也没有联系,如在涉及内地民族情况和民族政策的教育、宣传内容与形式,香港工商界与民族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等问题上,如果未来的特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可以适当的名义和形式提供帮助。不过,这些工作必须坚持“港人治港”的原则,必须有利于保持香港繁荣的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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