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维纳斯青年时代的哲学思想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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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2月,莱维纳斯离世而去,然而其影响却有增无减。他的评论者R.J.S马宁(RobertJ.S.Manning)断言,在今日的欧洲,恐怕没有比莱维纳斯更著名的哲学家了。他的作品开始进入大学哲学的教学大纲,而且他被公认为当代法国哲学的5位巨人之一,和布朗肖(Blanchot)、萨特、福柯、德里达齐名。国内对其思想的全面评价也有一些,但是,由于他去世不久,对他的整个思想的理解和评价还相当困难,中文世界对他的介绍也常常失之空泛。正如莱维纳斯自己所言:“研究在时间上离我们很近的历史是不容易的,因为时间还不够远得能为我们提供足够辽阔的历史视野。”不过他早年对海德格尔和胡塞尔的创造性解释和挑战,倒是因时间的距离而略显清晰。莱维纳斯的早期作品蕴含了以后思想发展的轨迹,可以说,如果不理解其早期作品就很难真正把握后期代表作,所以我们必须把他的思想理解为一个展开的过程。正如黑格尔所说,真理是一个过程,如果只讲哲学命题的结论,也只能是一种空洞的抽象。另外,这一时代的法国哲学对我们也相对陌生,莱维纳斯的论述作为法国现象学的早期代表,对我们深入理解现象哲学,尤其是胡塞尔和海德格尔是有帮助的。国外学者研究莱氏的作品多有冠以“向他者”、“超越”、“主体”这样的书名,莱氏自己的作品也多次用“无限”、“他人”作书名或标题,那么,这些整体上描述莱氏思想的中心概念是如何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本体论中创生出来的呢?下面集中于几个概念的论述,对莱氏的思路略加梳理。

一、主体

现象学要回答的一个主要问题,即主体如何存在。莱维纳斯的早年著作是对胡塞尔现象学的阐释。主体是一个实体,它借助于意识这个桥梁接近客体,而意识的意向性作为主体的主体性本身又表明,我(或自我,le moi)是意识生活之不可还原掉的要素。在胡塞尔那里,我的直观概念具有理论的优越性,生活被沉思着而不是被生活着或过着。这样,人的历史性、时间性没有被考察,理论的超历史态度就构成了我们的一切意识生活,于是损害了意识的历史性,并赋予直观一种理智的性格。莱维纳斯没有给予理论以首要性,而是把它给予了意识的历史性,人的历史境遇使人有这种“是其过去”的特殊性,而这对于一块石头是不可思议的。这样,历史性和时间性就构成了主体的主体性,而时间又是和他者(l'autre)不可分,时间是为我们解开命运和孤独的东西,因为它是他人给予我们的,时间的他者对我就是未来。

时间和他者的关系可以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来理解。传统的主客关系是客体的和围绕客体的一种“在场”(présence),这种关系能被理解到,客体每时每刻正好就是主体所现实地想到的一切,或者说,主客关系是完全被意识到的。尽管时间在流逝转变,这种在场却永远是透明的和现实的,也就是说,在我的世界中的存在同在场的世界中的存在是对等一致的,可是意向性本身却拥有无数的关联界域,它可以想得远比固定在客体上的东西更多。“我”不再能把世界同一化,世界则以其异质性抵抗着我的同化,并保持着其永恒的外在性和超越性。这样,便由此引出了莱维纳斯哲学的一个中心概念,即他人。走出传统的主客关系,意向性关系就不再是现实客体间的关系,而本质上是赋予意义的活动。主体不是自我封闭的,而是向一切敞开的。因此,“我”不是一个生存者(l'existant),而是存在的一种形式和方式。胡塞尔的意向性是我的自由的同义词,时间作为指向超越的客体的意向性表达了自由本身。实际上,时间不再作为外在之物被置于意识之中,而恰好对意识来说是内在的。胡塞尔的主体是一种因子,是自主的(autonomie),因而是绝对的。他确认了思想的绝对自主性。海德格尔的主体在莱维纳斯看来既不自由也不绝对,更不能回答自己的发问,主体被历史所支配,它一无所能,因为它是被抛到这个世界上的。莱维纳斯对主体则有另一番解释,他意识到他人的在场是为我而来临的,并发现他人产生的异己性,即他者(性)本身。

莱维纳斯认识到,主体这个概念是近现代哲学的特性,其内容包含了主客关系、关系的特性以及无法还原成这些关系的相似、平等、行为、激情、因果性等,现代哲学也就是主体性哲学。他一直关注主体性这个概念,尔后走向外在性。现代主体性概念的主要症结是绝对自由,自我对外在世界和他人的同化以及消除异己毁灭了正义,导致了战争。这种主体在海德格尔那里也只是关注同一性而不注重不同性。笔者认为,莱维纳斯的这些思想可能是海德格尔的纳粹经历迫使他在痛苦的思索中所得出的结论。他针对海德格尔的存在本体论,指出要走出存在,以此来反对海德格尔“存在”的暴虐和奴役。

二、逃避

莱维纳斯1935年写了一本题为《论逃避》(De l'évasion)的书。那么,什么是逃避?逃避什么?为何逃避?又逃向哪里?这一系列问题构成了莱氏独立思想的萌芽和线索,因而此文就成了一个导论,并且形成了自己的提问方式和风格,以上问题在此后的著作中才得到充分的阐明。在此书里莱维纳斯首次明确表达了同海德格尔的冲突关系,奠定了其后全部著作的基调。“我”(自我)的问题,“我”的结构、“我”在存在的位置,以及我和他人的关系贯穿了这部著作。

 逃避就是脱离开、走出、摆脱,而且“走出存在”成为文中的一个固定词组,并和其他著作中的“格位”(hypostase)、享乐(la jouissance)、不同于存在是对等的概念,彼此意义相近。顺便提一下,莱氏的写作风格是解构式的,概念在变化,绝不是凝固的,而是流动的,指向未知,指向无限。借用海氏的语言,思想在路上,而且同法国的德里达和德勒兹(Deleuze)一样,大体都属于后现代的写作风格。莱氏自己也用“谜”、“辩证式的”概念来表达这种特点,此风格也增加了理解的难度。

那么,逃避存在可能吗?此问题涉及“我”的同一性,我不仅是一个逻辑的形式,而且是一出悲剧,我的悲剧就是束缚自身,不可能走出规定它限制它的东西,这种痛苦是不满于自己所不断地遭遇和承受的这种可能性而对另一种不同的可能性的召唤和向往。同时,逃避是摆脱自身的需要,即打碎最根本的不可避免的枷锁,打碎“我是自己”这一事实。“我”和我自己不是和平共处的,也就是说,承受存在这一简单的事实不是它的命运。在“存在”中在场,被接受被欢迎是不可能的,因为存在中有一种“我”所不能忍受的暴力。我面对存在的这种令人惊奇的态度却是在通向逃避的这种“在场”中,此态度不止是游戏,也不是青春的微弱的意愿。如果说哲学的核心是由作为存在的存在的问题构成的,即真理的问题,那么,这种态度重新把我们带进了这个核心。避免的需要就是因为确定的存在这个事实,与其说它渴望逃避作为存在的存在,不如说是超越存在的限制。莱维纳斯说出了在世上构成主体最内心的东西,这是对人身上的那些呼唤和要求的热切关注,是对所经历和忍受的东西之外更多东西的渴望。逃避给予自身探索的人以肉体和意义,这个人不满足于仅仅存在,仅仅在存在中装模作样。

逃避的需要铭记在我们的存在的中心,没有什么满足能答复这种要求,如果一种被满足的要求是熄灭的要求,它就不再存在了。逃避的要求是不会被窒息的。需要不是匮乏的标志,而正是我们的存在之在场的方式。没有要求的存在不在场,在场即需求,而且所有的需求为了满足自身一瞬间的等待都寻求快乐,在提供快乐的瞬间,快乐实现了需求的逃避,摆脱了孤单的在场对存在的不适和不自在,但这种摆脱只是某种偷闲,确定的绝对的摆脱的感觉也只持续了一瞬间,此时有多种许诺,但无一实现。莱维纳斯是由于深深感到要求和快乐之间的不适应来这样谈快乐的,快乐不是通过其在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才成为一种失望,也不是由于其破坏性的作用,更不是由于其道德的可鄙性,而是因其内在的变化无常。这种失望成为了羞耻,而羞耻不是对快乐的道德指责,它基于我们存在的连带性,它要求我们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每当我们无法忘记我们的裸体时,羞耻就产生了。人们想藏匿的和不能掩藏的一切都与羞耻相关,身体是我们想对别人和自己隐藏的地方,但不可能逃避。裸体是存在的明证,和羞耻一样只是揭示了存在,而逃避则揭示了我们在存在中的位置,这种地位使逃避存在成为一个辩证的活动,永不完结,从而构成了“我”的一出悲剧。

三、无限

无限是莱维纳斯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在挑战海德格尔和胡塞尔哲学中形成自己独立思想的一个基本概念,同时在对无限的理解中也贯穿了他对西方哲学传统的整体把握和创造性的阐释。在《同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一起发现生存》一书的第三部分里,有一篇名为“哲学和无限的观念”的长文,在那里莱维纳斯集中讨论了无限,此文受到莱维纳斯研究专家佩珀扎克(Peperzak)的重视,被认为是理解莱维纳斯哲学重要的前期作品。

莱维纳斯首先回顾了哲学传统,认为一切哲学都探索真理,但有两条不同的路:一条是真理和经验相联系,一条是自由的探索并满足于一个命题。经验是一种把我们带到自身以外的旅行,让我离开熟悉的东西去接触陌生的事物,它与其说是外在的,不如说是超越的;“哲学关注绝对的他者,其自身就是他律”。理想是它的领域和视域,神圣是它提问的最后的界限。经验是走出自身的一个整体的运动,而哲学正是形而上学。

另一条路也是一种探索,但总是随便地满足于一个命题而宣告成功。哲学试图把作为他者的和自己对立的一切还原为同一,哲学成为征服的一体化的运动,抹掉不可还原之物的运动,把他者同一化为相同的运动。这就是人的自我,它把丰富而繁多的多样性拉进自己的同一化中。同一化就是否定和吸收的过程,就是不敬、不尊重。自我的历史就是同一化的历史。

两条路的历史地位不同。这种哲学把无上的自由赋予了理想,让它整合一切陌生的东西,其真理恰好存在于此统摄行为之中,同一化作为同一的哲学的特征,消灭了一切异质性。

他者就是他人,其他人不能被想象为物,因为他们能发动战争,用“我”的自由对抗“他们”的自由,战争是“同一”的一种方式,它总是试图把他者纳入自己。在莱氏看来,海德格尔是这种自主自足性传统的继承人,此传统没给“无限”以任何地位,它明显地漠视伦理,对他人毫不负责。在海氏哲学中,“存在”优越于存在者,存在论优越于形而上学,同一支配他者,自由先于正义,在那里不可能有他律或绝对的他者。

在另一个不太显著的传统中,有无限性观念的地位,它没把他者还原为同一。柏拉图把善放在存在之上,表明了无限性观念的可能性,他的哲学涉及了同一和他者的关系,而不是归结为他者的消失。

无限的观念有一种放纵的特性,它既不能包含也不能理解其所想象的无限是严格意义上的不可把握性。观念面对的比其所包含的内容更多,或者说思想无法限定其所想象的,“无限是极端的绝对的他者,外在性不能被同一吸收掉”。无限的观念存在于和他人的关系中,并且就是这种社会关系。无限的存在,即他人,是对“我”的权力的限制,而战争是主客体关系的一个样式,它无法容忍绝对的外在性。莱维纳斯强调,完全来自外在的呼唤,命令支配着自我,只有通过收回谋杀他人的禁令才能摆脱战争。无限的观念就是这种非谋杀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是由他人毫无抵抗的无遮掩的目光激起的,这种激励是自满的自我性的终结,因为“我”不能征服一个正在呼唤我的他人,这种关系不是用强大的抵抗建立的,而是用绝对的他者,把不抵抗当作抵抗,或当作伦理的抵抗。这种关系敞开了“无限”这一维度,它阻止了“同一”和“我”的无法抵御的帝国主义。

他者不止是目光,整个面孔(visage)都是不可复原的客体,因为它说话,它也不是客体的惰性,它是言语,它的在场就是无限的在场。

他人对“我”的优先权,对理想的接近产生了哲学自身秩序的变动,伦理的关系被视为先于知识的根本原则,把伦理学作为基础,就改变了理解他人的方式。于是,无限的观念是一种每时每刻所想的比没想到的还要多的思想,这同传统的思想正相反(想的比没想的少),这种思想就是愿望(désir),它标志着无限的无限性。他人的相异性不是可吸收的,它在存在中向理想和崇高敞开,而同一的自律性却是暴力,它来自“我”的绝对自由。莱维纳斯认为无限的观念更为根本,而无限却又来自他人的不可消解性,“我”必须正视这样的绝对相异性,因为面孔就是一种无限的观念,它使“我”无法把握其中隐含的一切。

总之,通过对以上三个概念的论述可见,从主体的不可完全意识到主客体的不对称性,到对“我”的逃避,对存在的出走,一直到无限的观念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变革;从关于存在的本体论走向关注外在性,无限和超越的形而上学完成了哲学中伦理和知识的秩序的颠倒。莱维纳斯走出了前哲大师的影子,他拥有自己独立的哲学思想,从而以此闻名于哲学界和思想界。

以上只是就莱维纳斯哲学前期的部分内容略加介绍,因其前期思想大多是评论性的和解释性的,不是直接表述自己的思想,常是借题发挥,具有很强的启示性,因此也带来了梳理的困难,而且未能触及“存在”、“时间”等问题,好在思想本身即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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