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无意间让我走上了无路可走的道路--湖南省邵阳检察院渎职犯罪调查局前局长李勇在监狱里忏悔_法律论文

交友不慎使我走上不归路——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局原局长李勇的狱中忏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邵阳市论文,湖南省论文,狱中论文,使我论文,归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身为人民检察官,理应履行职责,为维护人民的利益打击犯罪,但他却因忘记党性原则,甘心认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为友,最终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局原局长李勇走过的歧路人生。

在高墙电网之下,他痛悔了不堪回首的过去。

高墙之内痛悔

2003年11月22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我的案子。审判长宣布:“被告人李勇犯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5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罚金5万元。”听到宣判后,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脚也站不稳了,差点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当我高一脚低一脚地回到监房,很久才慢慢回过神来。我对原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2004年6月2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对我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一个多月后,我被押送到了省城监狱服刑改造。一进入高墙,两扇黑森森的大铁门就“咣当”一声关闭了,它意味着我将开始耻辱的服刑生涯。对我来说,剃光头是一件特别难堪的事情。任何人,不管你以前的职务有多高,背景有多深,到了监狱就与那些抢劫、盗窃、强奸、贩毒犯们没有两样,一律剃成光亮的“青皮葫芦”,穿着毫无美感的囚服,住着十几个人一间的囚室,这还不算,由于整天与各类罪犯吃住、劳动、学习、训练在一起,时时得硬着头皮忍受他们带着敌意的讥讽和嘲笑,从前那种高高在上、养尊处优、有人羡慕、有人巴结的日子已经如过眼烟云,一去不复返了。面对戒备森严的高墙电网,看到裹在身上别扭的灰色囚服,我心如死灰,黯然流泪,阴沉沉的空气,更是使人在心理上涌起一种难以承受的孤独、寂寞和烦躁。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真是应了我们家乡的一句老话:木匠戴枷——自作自受!

高墙之内回首自己走过的人生之路,我更是痛悔不已。1961年7月,我出生在湖南省邵阳市,父亲是一家工厂的厂长。1978年高中毕业后,我作为最后一批知识青年下放到农村锻炼。务农不到两年,正值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我幸运地考进了邵阳市检察院。

从摸锄头把的农民成了头顶检徽的检察官,身份的转变使我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一切。凭着年轻人的干劲和热情,我工作上积极,学习上刻苦,生活上俭朴,不到22岁就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根正苗红”,又在农村锻炼过,群众基础好,工作也不错,加上组织上有意培养,通过积极争取,我作为优秀检察人员被选送到设在韶山的湖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深造。在风景如画的毛主席故乡的大学校园里,我百般珍惜这个企盼已久的深造机会,孜孜不倦地刻苦攻读,如愿以偿地获得了大学本科文凭。回到单位后,扎实的法律知识使我在工作上更加如鱼得水,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1998年,我被上级任命为邵阳市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我让父母感到欣慰和自豪,也让亲戚朋友觉得脸上有光。

伴随成长环境的优越,我本应趁着自己年富力强为党的事业大展宏图,但是,我在仕途一帆风顺时,却得意忘形,被邪风恶浪吞噬了自己宝贵的政治生命。以前,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多次去看守所、监狱检查指导,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在刚过不惑之年成为看守所里“特殊的客人”。

面对艰苦的囚禁生活,我痛定思痛,思绪万千。经过监狱管教警察的开导教育,想想以前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觉得荒唐到了极点!对于手中的权力本应好好珍惜,为党和人民多做工作,可我却是非不分,良莠不辨,亲手给自己清清白白的履历染上了这辈子再也不能抹去的污点,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辜负了组织的重托。

人生的大起大落,环境的鲜明反差,改造的艰难磨炼,使我深深懂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时时刻刻要像珍惜眼睛一样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要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坚实的长堤,经得起在商品大潮中出现的拜金主义、名利思想等各种浊流的冲击和腐蚀;要保持领导干部应有的品德和形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牢固树立法纪观念,作为一名执法者,更要认认真真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作为手握权柄的检察官,我本应不遗余力地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但我却放松了思想警惕,迷失了政治方向,不顾自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之人混在一起吃吃喝喝,接受他们的逢迎拍马和物质馈赠,甚至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助纣为虐。可怕的是,我从思想到行为的演变都是悄然无声,不知不觉中我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站错了立场,坐歪了屁股。

以“黑”为友失足

说起来,我之所以走上犯罪歧途,主要是因为交友不慎,认了一个“黑”头目为哥们。多年来,因工作关系,我结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一些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千方百计讨好我、拉拢我、腐蚀我。姚志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犯有11项罪名,因犯组织卖淫罪被执行死刑)原是一家化工厂的工人,后来停薪留职,经营过小饭店,开过桌球室,上世纪90年代初又开设当铺。他通过做生意、放高利贷发迹。多年的商海闯荡,使他觉得要赚大钱,就必须要有一帮各个层面的朋友帮衬支持。于是,他通过关系找上了我。一个周末的晚上,他请我吃饭。席间,他频频向我敬酒:“能结识李局长,是我姚某人前世修来的福气,今后还望检察官大人多多关照啊!”经过多次接触,我感觉他为人很豪爽,讲义气,在灯红酒绿中我们逐渐成了称兄道弟的好朋友。

1996年,姚打着我和其他几个国家工作人员的旗号,从市自来水公司低价承包到一个叫“金海”的娱乐城,又用收高利贷获取的土地修建了两栋宿舍楼高价卖出,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在有了一定经济实力的同时,他网罗一帮人(不少是刑满释放、劳教人员),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有恃无恐,在邵阳市区内形成了称霸一方的恶势力。姚还不择手段地攫取政治资本,取得了区政协常委的资格。我后来从法院的判决书上看到,姚组织、领导的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数十人,最后给他们判决的罪名共有20多项。

和姚搅和在一起后,我自觉不自觉地为其巧取豪夺甚至犯罪出谋划策。姚曾与市针织总厂签订一项服装鞋帽城施工协议,但因他违约没有及时交付60万元质量保证金,该项目被搁置。后来市针织总厂与另一开发商签订了该项目的开发协议。姚因前期投入了23万元,为获得赔偿,他找我们几个商议对策后,决定伪造一份先期的《补充协议》。姚凭借《补充协议》向该厂索赔了60万元,并从中骗取了37万元。最后我也因此获得了诈骗的罪名。

说实话,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很多时候我都意识到自己在滥用职权,但当时的我没有悬崖勒马及时回头,而是继续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2000年10月,我在办理赵某等人徇私枉法和赌博案件时,涉案的贾某见其他开赌场的人先后被刑拘,担心自己出事,就托能和我搭上关系的朋友刘某帮忙。刘某把一个装得鼓鼓囊囊的黑塑料袋放在我面前,满脸堆笑地说:“李局长,这里面有人民币4万元和港币1万元,贾某的事就请您高抬贵手了。”在厚厚的钞票和神圣的法律面前,我一边假意推辞,一边“研究研究”地选择了前者。

2002年12月1日,这个在平常人看来再平常不过的日子,对我来说却是一个灾难日——我被公安干警用一副亮铮铮的手铐从办公室带进了看守所。当很多熟人看到我那副狼狈的模样时,我真恨不得地上有条裂缝好让自己钻进去。

追根溯源反思

我原有一个温馨祥和的家庭,善良贤惠的妻子,聪明伶俐的女儿,还有慈祥和蔼的父母。在我这样的年龄,按理正是尽忠、尽孝、尽责的时候,但是由于自己的不慎不但毁了自己的人生,也给家人带来了灾难。妻子因为参与了我的犯罪行为也在劳教所待了两年,80多岁的老父亲去世也没能见上我最后一面。为人之子不能尽孝道,为人之夫不能尽夫道,为人之父不能尽父道,每当想到这些,我心中无比悔恨,恨自己知法犯法,悔自己没有从严约束自己。为什么会从一个执法者沦为罪犯呢?狱中的我不断地追根溯源。

放松思想改造,追求奢侈的生活,从思想上的变化到生活上的过分追求,是我迈向犯罪的第一步。人的变化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而是经过长期的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的思想滑坡,也经历了从警惕到放松最后到放弃的过程,在这个思想演变的过程中我毫无察觉。思想的蜕化促使我越发追求享受、奢侈的生活,经常与所谓的朋友出入高档酒店,大吃大喝,而自己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将人家的请吃请喝认为是自己很有面子,根本没意识到这实际上是背离了共产党员的行为标准,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古人说:“满招损,谦受益”。时至今日,我感受最深。在思想上产生变化之后,骄傲自满的错误思想在自己的行为中暴露无遗。我年轻得志,考干、入党,一帆风顺,不到23岁就在基层检察院担任了起诉股的股长,自认为业务能力强,工作干起来得心应手,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自己能解决,受到领导器重的我心中长期产生自满情绪,当这种自满情绪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行为上的骄傲,渐渐地我变得目空一切,自以为是,固执己见,凡事总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领导和同事们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充耳不闻,在工作中做出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长期沉浸在飘飘然中,自己完全不觉得,还认为自己有本事才能骄傲。现在看来,这正是自己错误思想的行为表现。

错误的交友观是我走向犯罪的直接原因。与许多贪官一样,我与姚志宏的交往是从他逢年过节时给我拜年送礼开始的。由于我思想基础的动摇,没有抵御住他进一步的拉拢和腐蚀,有段时期经常与他在一起喝酒吃饭,来往密切,对于他提出的要求也是一味地答应。这样,在人们的心目中,我与他是好朋友,他也以我为荣,四处宣扬与我的关系,对外称兄道弟,我为姚的违法犯罪提供了保护。特别是他在招揽工程需要向银行贷款时,求我帮忙出面,我竟多次不顾自己的身份出面为他说情借贷,由于种种原因在借款未果的情况下,我又帮他从别人处借得30万元供其使用。我的这些行为,大大损害了党和检察机关的形象,是一种典型的封建社会的江湖义气。可当时我却自欺欺人地认为只要自己不去跟他做违法犯罪的事就可以了,却没有认识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国家执法机关的领导干部,与这些不三不四的人打得火热,这本身就是对不法分子的纵容,对党和检察机关形象的损害。

当今社会,人不可能不交朋友,也不可能没有朋友,但是与什么样的人交朋友,怎样与人交朋友,尤其对于一名领导干部来说,怎样按照共产党员讲政治、讲正气、讲原则的要求交朋友,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像我这样的领导干部,由于职位重要,很多人都想与我成为朋友,其中一些人欣赏的不是我本人,而是想依附于我的权力发财或从事违法违纪活动。遗憾的是当时的我对这一点缺乏深刻认识,自认为朋友很多,常常为所到之处如众星捧月一样感到沾沾自喜,与人交往时来者不拒,甚至与那些劣迹斑斑的人同流合污,终于沦落到了可悲的下场。而今,昔日的所谓生死朋友早已不见了踪影,对此,我时常暗自感慨: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绝对要修身养性,洁身自好,择友而交。

权力是把“双刃剑”,能不能用好这把“剑”,我深切体会到关键在于要有所“怕”。明太祖朱元璋曾问众大臣:“天下什么人最快活?”有的说:“金榜题名者快活。”有的说:“富甲天下者快活。”朱元璋不以为然,当听到一位叫万钢的大臣说“畏法度者快活”时,极为赞赏。其实,为官“有所畏惧”,说到底是对待权力的态度问题,为官必须保持“有所畏惧”,才能保持廉洁奉公这一基本操守,也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人格。《菜根谭》里有句话说得好:“人只一念贪私,便削刚为柔,塞智为昏,变恩为惨,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希望大家以我为戒,真正做到“日当三省吾身”,特别提醒的是,领导干部尤其要树立正确的交友观,择善而交,不要盲目崇信“多个朋友多条路”。交友不慎,或许是多了一条通向地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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