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关系与地方“学科教师发展联盟”的搭建-创设区域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校“学科教师发展联盟”的思考论文

师徒关系与地方“学科教师发展联盟”的搭建-创设区域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校“学科教师发展联盟”的思考论文

师徒关系与地方“学科教师发展联盟”的搭建
——创设区域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校“学科教师发展联盟”的思考

王菊霞,李 波,杨军燕

(渭南师范学院,陕西渭南,714099)

[摘 要] 师徒关系是师范院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合作创建教师发展联盟的前期基础和先天优势。以此关系为前提,师范院校和中小学校可借助政府支持,有效搭建以学科为组织单元的教师发展联盟。师徒关系在范围上拓展,构筑区域内学科教师群体之间的紧密关系;在层级上延伸,采取开放态势使群体接受多方面指导;在运作上借力,以教师个体内在需求为动力,以高师教师为引领,以中小学教学精英为模范,寻求师德素养、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全面提高;在定位上鼓励双向互动与位置互换,将有力促进教师联盟搭建,成为地方教师队伍建设的内生力量。

[关键词] 师徒关系;学科教师;发展联盟

新时代以来,教师队伍建设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自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来,教师队伍建设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作为一项关系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性民生工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得以彰显,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肩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就地方师范院校而言,作为培养基础教育教师人才的教育机构,提升师范生即未来中小学教师的素质能力是人才培养的根本要求。中小学校作为中小学教师群体的基本组织单位,又具有提升中小学教师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基本工作要求。因此,在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之下,原本就具有共生关系的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校更有密切合作的必要。如何将两者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共同目标有效对接,从而应用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行动当中,学界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如官运和的文章指出:“地方高师院校和中小学合作生成培训资源等,从合作的角度出发,以尊重、平等、互助、共赢为原则,通过参与、交流、协作、反思等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地建立地方高师院校中小学协作共同体。”[1]于学强则认为:“既要立足打造优秀资源与合作平台,又要注意协同团队建设。”[2]徐祖胜认为,“搭建大学与中小学教师教育者合作共同体”[3]是目前中小学教师作为教师教育者能力提升的关键。

从表1可以看出,树木受害的情况和分布地点有一定的关系,火车站附近及国道两边过往车辆频繁,为害虫侵入提供了条件,单株林木有害虫3—14个,平均11个,国道边,单株林木有害虫2—12个,平均为8个,农田林网单株林木有害虫2—7个,平均为5个。由此看出,火车站附近黄斑星天牛危害严重,109国道边中等,农田林网危害比较轻。

以上研究为地方师范院校与中小学校合作搭建教师共同体或教师发展联盟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研究者注意到,搭建教师教育共同体须激发高师院校和中小学校教师的内在需求并以此为动力。地方师范院校与中小学校搭建以学科为单元的教师发展联盟,既是推动地方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又是高师院校提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要搭建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协同发展的教师发展联盟,处理好师范院校教师和中小学校教师的关系是关键难题。调动两者的积极性、拉近两者的关系从而达到互促共进的目的,这是组建以两类教师为主体成员的区域教师发展联盟之关键。以师徒关系为基础,构建以学科为组织单元的教师发展联盟是可行的建设方案,也是当前开展教师队伍内部建设一股重要的内生力量。

一、师徒关系是组建教师发展联盟的基础

何为师徒?“犹师生。指师父和徒弟”[4]指的就是师生关系,以师徒关系来表述师生关系是强调其行业特点,或者说是从教师行业的角度来指称师生关系。师徒关系是目前高师院校教师与地方中小学校教师之间普遍存在的一种关系。在过去的师范教育体系中,“基础教育教师、中等职业教育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主要由各级师范院校培养”。[5]对两所中小学两个学科教师队伍学缘构成关系的调查发现,毕业于本地师范院校的教师占比为40%,毕业于其他地方师范院校的教师占30%,毕业于综合院校的教师占30%。这一结果较为真实地反映了目前中小学师资的情况,特别是教龄在5年以上的教师,多由地方师范院校培养。

地方师范院校学科教师与区域内中小学校教师之间原有的师徒关系毕竟有限,要搭建具有行业特点的学科教师发展联盟,还必须对原有的师徒关系进行必要的拓展和延伸。

无论是拓展还是延伸,建立师徒关系的目的是将师范院校与中学小学教师之间的紧密合作关系落到实处,将大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作整体设计和规划。师徒关系在范围上拓展,是将大中小学教师乃至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全面纳入到教师发展联盟之内;在层级上延伸,是以地方师范院校教师为纽带,吸收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以提高区域内教师发展联盟内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水平。无论是师徒关系的拓展还是延伸,这一过程都是学科教师发展联盟在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推动力。在这样的关系维系之下开展高师院校与基础教育教师的交流学习活动,使基础教育与高师教育的密切关系在教师个体与群体层面得到贯彻落实。因此,高师院校对基础教育的引领和指导有了实质性的保障平台。

1.2.2 调查方法 研究者在医院各科室发放问卷,讲明研究目的及意义后,调查对象进行问卷填写,经研究者检查无漏填、错填项目后当场收回。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40份,收回有效问卷222份,有效回收率92.50%。

师徒关系的确立,不仅有助于区域内教师联盟的搭建和发展,而且在联盟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对成员的职责和要求还具有潜在的规定性。师范院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所构成的师徒关系显然与原有的师徒关系有所不同。这一师徒关系是中小学教师职前教育中形成的关系,这样的关系需要继续维持,还需要适时地调整,是一种双向互动的新型师徒关系。这些新变化与新发展及原有的师徒关系也是教师发展联盟组织运作的基本原则。

有很多老板认为,餐厅的工作都是比较基础的,不需要太多培训。其实恰恰相反,良好的培训可以增加员工的知识量和工作热情,打造更积极,更和谐的餐厅氛围。

二、师徒关系是教师联盟发展的推动力

因此,师范院校与中小学校之间在构成教师人才培养(生产)和使用(消费)关系的同时也构成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师徒关系。这种关系具体体现在,师范院校教师与他们曾经培养的师范生即当前就职于中小学校的教师之间,他们的师徒关系不会因为师范生学业的结束而结束,这是一种伴随双方终身的关系。在师范生毕业而就职于中小学校之后,他们与师范院校教师的师徒关系依旧延续,但是这种师徒关系更多停留在名分上而不再有实际的教与学的关系。

所谓延伸就是在层级上的延伸。地方师范院校教师为了掌握理论前沿的学科知识,必须向更高层次的专家学者学习,他们以攻读学位、进修或参与科研项目的方式向学科领域内顶尖的专家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专业素质。这些学术权威专家往往集中在985、211高校,特别是那些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从这个层面来看,地方师范院校的教师以专家为师,也是将不同领域内的专家学者的深厚学术资源运用于师范教育领域。这样的转化是通过地方师范院校教师向学科内专家学者的学习为前提来实现的,在这一对师徒关系中地方师范院校教师属于“徒弟”的角色。这样的师徒关系实际上为区域内学科教师发展联盟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和持续的推动力。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将这些专家学者聘请为教师发展联盟的顾问,承担指导教师联盟教师专业素质提升的作用,区域内教师发展联盟可以汲取的学术资源也更丰富多元,这对区域内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无疑是有益的。正是通过这种师徒关系的维系和知识的传递,知识完成了有效的传承传播,学术前沿的成果完成了向基础教育实践的有效转化,这样的转化也是通过师徒之间的传递来实现的。

夏冰穿过一条花木缠绕的小径,径自进了左边一道拱门,里面有一个小院,正对门是并排相连的三间屋子,两侧亭台,一个近墙,另一个有一道小门通向外边花园。夏冰轻轻地走到中间那一间,那是范坚强的卧室。门虚掩着。夏冰在门外听了半天,未见动静,这才右手举起枪,左手摁亮手电,用脚尖轻轻顶开门。

所谓拓展就是将这种关系在范围上进行扩大,广义上使用师徒关系的概念。除了在广义上将中小学教师中毕业于其他地方师范院校的教师一并纳入到本地师范院校与区域内中小学校建构的师生关系中来,还要将中小学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群体纳入到这一关系中来。地方师范院校具有继续培养、培训地方基础教育师资的责任,特别是在教师的职后培训方面,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群体更需要地方师范院校的特别关照,将他们纳入到师徒关系中,是将其纳入区域教师发展规划中来的重要前提。同样,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大多也都具有师范院校教育背景,以师徒关系为纽带将他们吸收到教师发展联盟中,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学科教师现状,从而结合国家、地方教育政策和法规,更好地为地方教师队伍建设提供管理和服务工作。

太湖流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上述水问题不是单独、孤立的,许多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相互关联,互为因果,各种水问题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鉴于太湖流域的水问题是流域性综合性水问题,《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内容涉及防洪,供水,水资源配置、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诸多方面,为综合性行政法规,重点将国家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在太湖流域具体化,对水环境实施综合管理与治理,实行比其他流域更加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制度。

随着时代教育的发展,教师教育专业化特点日益突出,教师教育在职前、职后培养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更为明显,优质教育对教师终身学习的要求也更高。在教育发展趋势要求下,中小学教师在专业和素质方面的提升需求与师范院校培养教师人才、服务基础教育的人才培养目的高度吻合。因此,重新激活师范院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之间的师徒关系是时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这恰恰是地方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动力,也是搭建教师发展联盟的基础,更是充分发挥师范院校与中小学校固有共生关系的优势所在。在这样的基础上,师范院校与区域内中小学校在教师的交流、沟通、合作方面可以实现“无缝对接”,往日师徒关系的恢复和延续将为双方教师专业和素质的提升提供更强大的动力和保障。从学科专业的角度考虑教师发展联盟的划分,是因为以学科为基本单元更能凸显师徒关系的凝聚力,也就是说应以师范院校的某学科师资团队与区域内学生科专业的中小学教师群体为主体组建区域内的学科教师发展联盟。这个联盟以原有的师生关系为基础,迅速有效地将师范院校的学科师资团队与中小学校学科教师团队实现组团融合,师范院校的整个学科教师团队与中小学教师团队实现了无障碍的对接,地方师范院校与中小学校建立本学科内的教师发展联盟具有了坚实的基础。学校之间的合作需要落实在教师的沟通交流与学习互促方面,因为他们才是教育行为的绝对主体。因此,以教师关系为主导因素,组建大中小学教师一体化队伍,是维系关系组织的有效方式,也是基于现实关系的考量和已有师生关系的合理延伸。

三、师徒关系明确教师发展联盟成员职责及运作原则

因此,以师生关系为基础来建构地区学科教师发展联盟,是师范院校、中小学校学科教师有效开展交流合作并将其常态化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当前新时代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发展使命的需要。

首先,师范院校教师团队一般作为学科专业知识的输出方,他们更多时候在教师联盟内部承担“教师”的角色。因此,作为联盟的引领者,他们需要对其原有的“教师”身份进一步强化。往日的学生如今已是耕耘在基础教育一线的教师,他们在学科专业知识上的积累显然更加丰富且在教学过程中已有较为深刻的体会和感悟。在此基础上,师范院校教师团队应该在学科专业知识上有更高的水准和素养以满足指导后者的需要。这就需要教师联盟内高校教师在学科知识与教育科研方面不断提升能力以支撑他们作为联盟指导者即基础教育引领者的地位和作用。

其次,中小学教师作为教师联盟内的学习者和学科专业知识的接受者,他们在学科专业知识学习、教学科研方面需要主动思考和探索, 而不再是满足于知识的机械接受和简单传授。他们在教师联盟中承担着教育教学实践者的身份,是学科专业知识转化和运用、学科专业能力完成转移的关键。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决定着区域内本学科教育师资水平的高度,因此,他们是学科教师联盟的骨干和主体力量。

最后,师徒关系在联盟内部不是固定僵化的,虽然教师联盟充分体现出“专业为王”的特点,但是也有“实践为上”的基本原则。基于教师联盟教育的基本属性,如何更好地向学生传授知识与能力是教师发展联盟的目标所在。和高校教师相比,中小学教师在从事基础教育的实践中对专业知识在教育实践中的实际运用有更深的体会。因此,在中小学教学实践方面,联盟内的中小学教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切身的体验,这些经验为高师院校教师对学科知识的运用和教授方法的改进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因此,在中小学实践教学方面,中小学教师又是高师院校教师的“实践之师”。这就说明在教师发展联盟当中,中小学教师的实践经验和教育教学活动体验是联盟教师提升素质的宝贵资源。

总之,在师徒关系的引导下,师范院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建立的教育师资共同体,具有基本的组织原则和运作规范。联盟以学科领域学术专家为顾问指导,以地方师范院校教师为引领,以中小学教师为专业骨干,以重点中小学教师为模范标兵,以学科教师联盟为行业组织形式,旨在促进区域学科教师队伍的自我建设与提高。

四、总结

当然,师徒关系只是区域教师发展联盟平台搭建的先天优势之一。要迅速有效地搭建区域内学科教师发展联盟,还需要考虑诸如教育政策法规、当地经济发展条件、学校办学特点等因素,更需要制订明确的组织章程、运作原则。在师范院校与中小学校教师队伍联盟的发展建设过程中,还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师范院校、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各自的工作目标诉求。无论如何,教师发展聪明平台需结合实际情况,挖掘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地方师范院校与中小学校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前期优势与成果。这是新时代地方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重要方面和建设维度。

参考文献:

[1] 官运和.建立“地方高师院校-中小学协作共同体”的理论与实践[J].韶关学院学报,2012(10):90-94.

[2] 于学强.师范生“高校-中小学”协同培养方式探究[J].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2019(3):74-79.

[3] 徐祖胜.中小学教师作为教师教育者: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J].当代教育科学,2019(6):51-55.

[4] 罗竹风.汉语大词典(第三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

[5] 国家教委.《关于师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EB/OL].(1996-12-05)[2019-05-29].https://law.lawtime.cn/d480312485406.html.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5-3712(2019)23-0078-03

[作者简介] 王菊霞(1965—),女,陕西合阳人,博士,渭南师范学院三级教授,副院长。

[收稿日期] 20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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