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基层企业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论文_梁学东

浅析国有基层企业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论文_梁学东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 753202

摘要:国有基层企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力军,投资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同时,国有基层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相对滞后。本文分析了国有基层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两个责任”的具体矛盾表现,分析“两个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健全责任链条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国有基层企业;两个责任;辩证关系

引言

近年来,坚持在“八小时内外”监督上聚焦发力,围绕六大纪律,研发“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系统”,设置362项行为负面清单,对干部实行工作、生活全覆盖监督;建立“信访举报台账”,信访举报、调查结论、谈话函询等方面情况实现可追溯、可倒查;实行“派驻派出机构监督信息回报制”,及时收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纪律“轨迹图谱”,为综合评价提供较全面的第一手资料。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党风廉政意见的日常收集、综合研判和集体会商,确保选准选优干部。结合基层实践思考提出四点建议。

1压实“两个责任”对国有基层企业具有特殊重要性

与私企不同,国有基层企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不仅有经济属性,还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不能光追求效益,还要讲政治,即绝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同时也是国有基层企业的“根”和“魂”。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和纪委是参与主体,但在具体工作中,往往存在着主体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更无法形成监督合力。

1.1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存在的问题

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包括:如党委对主体责任不清晰、党委执行全面监督力度不大等。党委主体责任往往体现在党委书记一个人在部署重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虽有“一岗双责”意识,但在党支部往往是“讲一堂党课”而流于形式,并没有起到主体监督作用和推动纪委履行职责。

1.2纪委的监督责任和存在的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的地位、对象和职责内容。纪委是从事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具有党内监督的权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包括:纪委不敢监督同级党委、纪委没有积极协助党委开展监督工作、纪委只为了查案而查案,没有在查案之后为党委提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合理建议和参考。

2“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

2.1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主要矛盾,是“内因”

有的党委思想认识“片面化”,如对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肩负的主体责任缺乏足够认识,认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委的主业主责,当“甩手掌柜”,开展谈话函询不积极、不主动。

实际上,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主要矛盾,是“内因”,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次要矛盾,是“外因”。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矛盾,矛盾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的原因。

2.2党委要全面监督和推动的作用

党委主体责任,并不是党委书记一个人的责任,而是整个领导班子的共同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并不是每年赴机构简单讲党课,而是要升华到,切实做到分管领域责任层层传导到位,避免“上面热、下面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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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纪委要积极协助,提供合理参考、分析和建议和警示教育

一方面,纪委要克服缺乏专门纪检监督干部、意识形态及法律法规限制、“重生产经营,轻监督”思想、用工和人员构成复杂、基层党组织远离祖国和分布较为分散等客观困难,压实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另一方面,纪委查核案件之后,还应进一步科学分析、归纳,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预防功能。收集以往案件,分析共性原因,以案为戒,下发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全面开展警示教育。

3强化两个责任的途径

3.1在国有企业经营中,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纪委监督到位、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强大合力。机构应与项目同步组建党支部,总部党委要通过到机构检查、电话指导、视频通话、电子邮件、年度党建考核等多种方式,督促项目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工程项目党建工作水平,在国际化经营中发挥党建工作凝心聚力、提升党性、把握大局的作用,牢固树立“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的理念。

3.2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在于明确两个责任界限,应健全责任链条,包括明责、追责、履责流程均一一健全,然后倒逼责任落实。

3.3注重干部日常监督“全天候”

“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是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总结出的重要实践经验,也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安排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加强干部八小时内外的日常监督,引入开门监督、强化群众监督,强化与所在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审计、巡视巡察等有关部门,工青妇、社区(街道)、小区物业等社会团体的对接协同,建立定期收集科级领导现实表现工作机制,注重从工作之外了解干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情况,使一些平时不易被察觉的问题“浮出水面”。

3.4擦亮监督部门“探照灯”

充分发挥近距离、高频度的监督优势,加强所驻单位(部门)日常监督,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走访座谈等活动,认真倾听对干部的各方面反映评价,特别注重在第一时间了解、发现政治品质、担当作为、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建立驻在单位(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行为表现正向、负面“两张清单”,驻在部门有干部被纳入组织考察时,为纪委监委报告真实、详实的该名干部现实表现情况,切实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矛盾。

3.5构建信访举报甄别“闭合圈”

全面公开纪检监察监督电话,24小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台账”,分类管理,研判规律,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加强与政法、公安、司法、群工等信访受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信访举报双向移送机制,防止信访问题线索流失。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坚持政治视角,紧盯政治问题,严把干部政治关。以案件调查标准开展信访初核工作,注重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的“一函了之”,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以信访调查处置“大数据”综合研判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主要表现。

结束语

两个责任存在着辩证的逻辑关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地位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而明确纪委的执纪监督主责,确保纪委正确履行监督权力,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做好各项党内监督职责。如何更好压实和强化“两个责任”是随着国有基层企业“走出去”而产生的新课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参考,更远未达到理论成型、整理阶段,需要我们在国际化经营管理的实践中不懈探索、积累。

参考文献

[1]《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2019年7月.

[2]《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人民网.2014年6月

论文作者:梁学东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20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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