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减持: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深化发展_国有股减持论文

国有股减持: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深化发展_国有股减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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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控股到国有股减持,都是突破

据新华社2000年10月11日报道,财政部长项怀诚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财政部将在国有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出台一系列新举措,以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其中一项措施为:对优势企业要通过重组上市、并购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集中,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对劣势企业实行关闭破产、出售拍卖;对部分企业的国有股实行减持变现,用于建立中国社会保障基金。

我以为在国企改革进程中,从肯定股份制和强调国家控股,到宣布国有股可以减持,在理论上都是一个不小的突破。

党的十五大召开之前,尽管国有企业改革在实践中早已试行股份制,并且股票已经在深圳、上海上市好些年,理论界在这个问题上加以肯定的认识已经渐成主流,但是国内仍然有一股力量明确地反对推行股份制。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有一篇万言书借批深圳前市委领导人的一个发言,大反股份制改革,认为搞股份制就是搞资本主义。在这种情况下,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地讲,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并宣布我国公有制改革,包括可以推行混合所有制,这当然是一个重大的理论突破了。因为真正的股份制企业,由于它是由多种投资主体形成的,严格说就是混合所有制。十五大以后,便再没有人公开反对股份制了。为此我曾写过一篇文章《理直气壮地推行股份制》,大讲,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就是要搞公司制的股份制,理论上站得住,实践上行得通。

但是十五大报告在充分肯定股份制时,强调的是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控制地位,重点讲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在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因此,可以说,三年前决策层的认识,国有企业搞股份制改革,要以控股为界限。这大概也是九十年代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时,绝大多数搞成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原因所在。思想解放的程度还是很有限度的。

现在,财政部宣布国有股可以减持,实际上就等于说,国家在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不再强调控股了,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股比重,可以大大减少。这对以往设定的界限,当然又是一个突破了。

只有国家不再控股,才能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为什么应对“国有股减持”作高度评价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在我国现实情况下,国有企业推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要坚持国家控股,就不可能实现企业制度创新目标,很容易使股份制改革变成走过场,使转制成为一句空话。这是以事实为根据的。为什么这些年理论界老说,国企改革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呢?根本的理由就在于,国家控股,很难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改来改去还是老样子。

第一,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政企很难分开。即使成立了国有资产投资或经营公司,不以政府面目出现,但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大股,占绝对优势,企业还不是要听它们的话,这与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究竟有多大区别!所以,有的学者近些年来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就不应要求政企分开。但是我也要反问:如果国企改革不实行政企分开,企业能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吗?能建成现代企业制度吗?如果众多的国企不能建成现代企业制度,市场经济体制能建立起来吗?所以,政企分开的提法必须贯彻。那么,怎样才能政企分开呢?关键的一环就是要把实行股份制的国有企业,绝大多数改造为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不再控股。这样,国家不控股了,企业变成为多数投资者的企业了,政企自然也就彻底分开了。这并不否定还要有一小部分重要的国企,继续实行国有独资,或国家控股;对它们来说,政企不分就政企不分好了。

第二、国有股减持,国家要是不再控股,实现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才能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这样的结构组织企业的运行,才能使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否则,国家控股,公司制的企业领导人,董事长、总经理就仍然会是党委决定,政府任免。而这样的人事制度,岂不是把企业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放在摆设地位吗?而这样产生的企业领导人,能够做到不面向市长而面向市场吗?我曾听到一个极端的例子,某一大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策重大问题,只到了一位股东,而召开董事会时,反到了六七位董事。这样的权力机构,能对企业的重大决策发生影响吗?能对经营者监督吗?可见科学的、相互制约的企业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建设,必须以股权的多元化,国象不再控股为前提。国家不控股了,其他的所有者都到位了,真正的股份制企业才能建立起来。

第三,国有股减持变现并进入流通,才能使证券股票市场真正起到配置资源的作用,并对股份制企业的经营者产生“用脚投票”的压力,而必须把企业办好。而现在我们的股份制改革实际上是一个怪胎。现在,国有股不仅占到总股本的70%左右,而且是不流通的。非流通股占得比例过大,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且严量制约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和功能发挥,使股份制企业不象是股份制企业。大象知道,买股票本是向企业投资,持股者就是企业所有者,但是,现在股民绝大多数是散股,一般老百姓,买股票是投机,为了赚钱,与企业经营毫无关系。怎样改变和改革这种状况呢?我看,国有股减持变现,并进入流通,恐怕是唯一的出路。因为国有股减持变现,才能吸引战略投资者,大型投资公司进入,包括各种基金进入才能实现国有产权的重组和交易。才能使我国许许多多的上市公司摆脱原有体制的框架,才能使资本市场真正起到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

所以,我们应把国有股减持,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必要措施来看待。国有股减持的目的,是为了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股减持仅仅为了建立社保基金是不够的

然而财政部提出国有股减持措施的直接目的,似乎仅仅是为了建立中国社会保障基金,并没有明确地把它同贯彻十五大精神,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联系起来。这是十分不够的,浅近的。另外,据说财政部在提出这项措施时,还规定了一个减持的比例—37%。就是说,并没有放弃控股权,只是不提了。因此,这样做以后,新进的股东,恐怕仅仅还是参股,难以引进大股东,投资公司。这样,国企改革也就实现不了突破性进展。

建立中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是治国安邦的大计,当然也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无疑是要充分肯定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起步已经晚了,它严重制约国企改革中下岗职工的出路和幅度,威胁到社会的稳定。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的最大障碍,就是缺钱,国象拿不出很多的钱来充实社保基金。怎么办?只有卖企业,开辟新的筹资渠道。这是很正常的,谁当财政部长都得这么办。问题是不能仅限于变现、筹资,还要考虑如何深化国企改革,实现企业制度创新转制。如果这样,国有股减持,就应从好的、优质的上市公司开始,而不是从经营无望的企业开始。再就是减持变现的钱,也不能全部用于建立社保基金,还要有一部分用于国企的改革与发展,调整所有制结构方面。

说到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这同样有一个如何合理建立和如何合理使用的问题。

从根本上说,中国社会保障基金建立缺钱,是因为以往把财政手里的钱,都用来办国有企业了,以至国有经济比重过大,又办不好。但财政手里的钱,一是来自于对国有企业职工创造价值的扣除;二是来自于对农民的不等价交换,剪刀差,等等。因此,用国有股减持变现,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是对的,合理的,但如何建立这个基金,如何使用这一大笔基金,则是要研究的。绝对不能只是救急,全部用于城市,用于国有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而且要把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纳入进来,通盘考虑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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