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结构变迁与城市就业_隐性失业论文

制度变迁、结构变迁与城市就业_隐性失业论文

体制转型、结构变化和城市就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论文,结构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在不同的经济增长阶段和不同的制度框架里,就业问题具有不同的含义。中国当前正处于体制转型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从体制转型方面看,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本改革、重组国有企业的任务已经提上了日程。这一方面是因为国有企业的经营亏损已经到了无法再以财政补贴或银行放贷加以维持的严重地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中国成功地控制住可能恶化的通货膨胀形势,宏观经济条件允许在国有经济部门进行更为大胆的改革。从经济发展方面看,经过十几年高速经济成长,中国经济正从低收入水平向中等收入水平转变,面临经济结构变化和重组、特别是城市化加速的新挑战和新机会。改革和发展两大变化的重叠,对我国就业形势产生重大的影响。

一、发展中经济的就业问题:问题和模型

如果存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劳动价格由其提供的边际产品决定,那就不会有劳动剩余这样不均衡的现象。但是在事实上,农村劳动力过剩和严重的城市失业,困扰过并困扰着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一些经济学家用“二元经济”,即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有关生产和组织的各种不对称性,来解释劳动力过剩现象的存在。例如,著名的刘易斯模型(Lewis,1954)研究劳动力在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制造业部门之间流动的情形,指出传统部门不按照边际产品原则定价,因此保留着几乎可以“无限供给”的边际产出为零的劳动力,而现代部门追逐利润最大化,因此两部门的边际产出并不相等。在刘易斯看来,经济发展就是现代部门通过资本积累而扩张,直到将传统部门“剩余劳动”蓄水池全部吸干。这就是说,传统部门存在着大量劳动剩余,而现代部门里不存在。但在许多欠发达国家,恰恰在城市失业已经出现的条件下发生农村向城市移民的持久倾向。哈里斯—托达罗模型(Harris-Todaro Model,1970)试图解释这一点。他们指出,只要城市的预期工资高于一个有保证的农村工资,农村劳动力就会在城市失业已经存在的条件下继续向城市流入。这里,城市预期工资是城市工资水平和城市就业概率的乘积,当城市工资有政府法令规定而高于市场均衡工资时,预期工资就可能对农村移民有刺激力。

以上模型假定农村劳动力可以自由向城市部门流动。但是如果存在着禁锢流动的制度性障碍,情形又会不同。在部门间劳动流动被隔绝的条件下,城乡之间可能持久保持工资水平的显著差异而没有发生相应的劳动力流动。“二元模型”无从分析这样的情形,因为“二元”之间的隔绝,使得每个部门都近乎孤立地决定其内部劳动力的供求和定价。这正是改革前中国的情况。正如我们将在后文中看到的,只有当城乡隔绝的体制松动之后,哈里斯—托达罗模型才可能重新作为一种有用的分析工具。

二、计划经济、城乡隔绝和就业机会

在1978年以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无法随着国家工业化的进展,向具有较高生产率的产业部门自由流动。这就导致巨量的农业劳力长期滞留在低生产率的农业部门,不但造成严重的农村就业不足,而且阻碍农业生产率的有效提高。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53—1978年26年间,我国农地资源增加不到3%,但农业劳动力的绝对量翻了一番多;同期,农业产出占总产出的比例从57%减少到32%,下降了25个百分点,但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份额从88%降为76%,仅减少12个百分点。此种变化的经济含义是,狭小的耕地承受了加倍增加的农业劳动力,而众多的农业劳动力只能创造更小部分的总产出。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一切发生在国家工业化急速进展的背景之中:我国工业的产出份额从1952年的不足15%发展到1978年的44%,成为世界上工业比重最高的经济之一。工业产出的高份额与农业就业的“高份额”如此反常地长期并存,说明国家工业化的快速推进远远没有同步增加农村人口于工业部门的就业机会。[①a]

在工业内部,累积起日益严重的就业不足和“隐性失业”。50年代国家工业从农村大量招工的历史,随着60年代早期城市向农村遣返2000万工人而结束。中国制造业的产出份额偏高而就业份额偏低,显示出资本密集技术倾向的就业含义。为了不致使失业表面化,国家一方面控制农村劳动力流向工业和城市,另一方面在国有部门超额招收员工,形成了据估计占全部职工人数20—30%的“在职剩余劳动力”。[②a]但是即便是这样,到70年代末,国家工业也表明它已经没有能力吸纳单单从城市里产生出来的待就业人口。[③a]另外,由于中央计划指令调配经济资源,商业服务业这些本来可以容纳较多就业的部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例如,根据1981年的数据,我国商业服务的就业份额比同等收入水平的世界标准结构要低10个百分点,仅此一点就意味着中国的结构比通常的情形要少几千万个就业机会。[④a]

上述城市工业部门无力吸纳更多就业、商业服务业的发展受到压制、农村剩余劳动力走投无路的困境,并不能简单地归因于中国的自然环境和经济人口的历史遗产。在传统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模式里,我们可以找到其更为现实的根源。传统模式包括按照中央计划指令配置经济资源,优先发展资本密集的重工业,并因此实行由国家行政等组织垄断工业和商业,管制农业和实行城乡隔绝的经济体制。这样一套发展策略和体制选择,一方面将作为人口和劳力绝大部分的农村人力资源,隔离在国家工业化的积极过程之外,另一方面又不能有效利用高强度动员到工业部门里的各种生产要素。其长期的后果,就是付出了牺牲农业、抑制商业和城市经济的代价,却换不来工业部门高效率的持续增长。在这个模式下,城乡就业空间的狭窄,无可避免地成为一种“自然的”常态。

中国的负面经验并不是孤立的。战后世界上许多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都证明,内向型和中央计划的经济战略一般都不能最好地利用其适龄劳动人口,从而不能达到、或不能维持它们所需要的经济增长。[①b]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截然不同的案例。1970—1990年间,以实际价值计算的东亚制造业工资增长了170%,而制造业就业增长了400%。[②b]这里的基本经验恰恰是在持续的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扩大就业和提高工资。做到这一点,首先是选择正确的发展策略的结果。相应的经济体制条件是,放宽政府对经济资源配置的管制和不当干预,让家庭和企业依据国内国际市场的要求来作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投放的决策。由于各业工资水平大体由相对生产率决定,同时基本不存在对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劳动者会对在劳动力市场上表现出来的工资和就业差异作出积极的反应,包括提高生产率、转移以及相关的人力资本投资。国内国际的市场竞争还刺激企业对具有较高生产率的产品和部门的投资,从而进一步扩大高生产率部门的就业机会。

三、改革与就业:中国农村的经验

中国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以来,经济发展的轨迹看来越来越靠近东亚的模式。事实上,中国新增长模式最主要的特征并不仅仅是高速度,而是将经济增长的基础逐步转移到普通劳动者可能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的基础之上。这个深刻变化首先发生在农村,它为所有曾经选择内向和中央计划模式的经济提供了一种范例,表明转型如何使中国这样一个农村就业压力极其巨大的经济,可以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发生就业结构方面的显著变化。

1979—1994年间,我国农村就业呈快速增长的态势。这种快速的农村就业扩张,主要是通过以下三条途径来实现的:第一,农业内有效利用劳动力资源的机会增加了;第二,农村的非农就业有了惊人的成长;第三,农村劳动力加快向城镇制造业、商业和服务业转移。据作者参加的劳动部一项研究的估计,16年间农业内部有效利用劳力的机会共增加了约50%,农村非农就业提供了近1亿个新的岗位,另外约有3000万农民工转移到县城以上的城市就业。我们的这项研究还为更清楚地描述农村劳动力流动现状提供了一个新的样本:1994年八省4000农户全部劳动力的19.36%流动到本乡镇以外的地方就业,其中在本县的占3.5%,县外省内的4.08%,省外的2.53%,而在年内到过上述两处以上的劳动力占9.23%。按此推算,全国流动就业的农民劳力共计8600万,其中约有一半(4100万)属于“候鸟型”的流动人口;在省外比较稳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1100万,加上“候鸟型”劳力中到省外的部分,当年农民出省人数当在2000万以上。

中国取得上述成就的主要经验是,为了突破原有发展战略和体制模式造成的农村就业困境,必须全面改革传统的国家工业化发展策略和经济体制。主要是:放宽农业管制,开放工商经营,突破城乡隔绝,实行对外开放。中国近年的经验,显示了市场导向的改革与增加农村就业之间的高度一致性。

自1992年起,不但中国农业劳动力在社会总劳动力中的相对份额下降,而且其绝对数量也开始显著减少。1992—1994年3年总共减少了1569万,平均每年523万。与此同时,全社会非农就业的总量也接近农业劳动力的总量。例如,1994年末,全国非农业就业总人数达2.8亿,与农业劳动力总数之比为0.84∶1,而在10年前的1984年,同一比仅为0.56∶1。这表明,我国农村就业结构在经历了十几年的连续变化后,已经对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重要影响。我国国民经济结构的变化正经历着一个重大的转折。

农业劳动力的相对份额和绝对数量的减少,意味着国民经济中更多的劳动力资源转移到高生产率部门。例如1978年我国第一产业每个劳动力生产的GDP为359.7元,第二、三产业分别为2503.9元和1767.3元。第二、三产业平均的劳动产出为2200.9元,等于第一产业每个劳动力平均产出的6.11倍。这就意味着,每从第一产业部门转移一个劳动力到二三产业就业,可以净增加GDP1841.2元。1978—1994年间我国第二三产业劳均产出的GDP平均为5690.91元,比第一产业劳均GDP高4444.35元。按此计算,同期从农业部门转向第二三产业的1.3亿劳动力,共净增GDP5777.66亿元,占此期间我国GDP总额的33.5%。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第一产业部门移出,减少那里的剩余劳动力数量,也有助于提高第一产业的生产率。例如1994年我国第一产业创造的GDP按不变价格计算比1978年增长了122.6%,劳动力增加17.91%,因此劳均GDP产出增加了104.7%,翻了一番多。第二三产业部门与第一产业的劳均产出差距也从6.11倍降为4.48倍,减少27%。[①c]这表明,农村劳动力资源市场机制调节下的流动,使我国国民经济释放出一股强大的结构生产力。毫无疑问,这个变化势头有利于我国进一步校正以往发展战略遗留的结构偏差,并顺利地向中等收入水平的经济结构转变。

四、城市化潮流

在国民经济的结构变化中,城市化即人口向城市的集中居于重要的地位。8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化程度加快,农村改革率先校正着以往“工业化超前而城市化滞后”的发展模式。[②c]1952—1978年间,我国城镇人口从7163万增长到17245万,平均每年新增387.8万,占同期年平均新增城乡总人口1491.4万的26%;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2.5%增长到17.9%,26年间仅增加了5个百分点。改革以后,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流动加快。1978—1985年间,每年平均新增城镇人口达到1308万,占同期年平均新增总人口1598.6万的81.8%;城镇化水平上升到23.7%,7年之间增加了近6个百分点,超过过去26年的增长速度。从1985年到1994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又上升5个百分点,达到28.6%;这9年间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23万,占同期平均新增总人口1555.4万的65.8%。

粗看起来,城镇化在农村改革之后的前7年(1978—1985)比而后的9年(1985—1994)更为快速。但是,由于以下两个统计方面的问题,上述判断可能有修正的必要。第一,80年代前期农村劳动力和人口主要是向县城以下的集镇流动,国家在1983年调整了城镇人口的统计指标,因此80年代中期的城镇化水平比70年代末有了显著增加。第二,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指数以正式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测定,但近年大量的已经在城市就业和生活的农民工并没有被包括在城镇人口统计之内。根据前述劳动部课题组的调查推算,1994年在地级市、省会城市、大城市和中央直辖市就业的民工达2300万,在县城或县级市1600万,另外如果将3300万在城乡之间流动的民工的三分之一(1100万)计入在大中城市里农民稳定就业的总数,那么总共就有5000万农民工在县城和县城以上的城市就业。计入这部分进城农民工,在80年代中期以来在每年新增1023万城镇人口的基础再加计500万,应该是合理的估计。这样,1994年我国城镇化的真实水平当在32.8%,而1985—1994年每年平均新增的城镇人口当在1500万,可与每年新增城乡总人口持平。换言之,我国真实的城市化在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前期加快了。

在中国儸城镇化的途径和规模与解除“城市化抑制”的进程合乎逻辑地相一致。这里,“城市化抑制”是指阻止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制度和政策。众所周知,改革前我国的“城市化抑制”极为完备,包括隔绝城乡的户籍制度和口粮制度,禁止自由市场交易和创办企业,歧视农民的城市招工和福利体制,以及事实上不允许城镇住宅的租赁和买卖等等。早期改革从农村突破,首先释放了农村生产要素,增加了农村要素的流动和重组,实质从供给面为推进城市化准备了条件。80年代中叶,“城市化抑制”在小城镇一级松动,引起农村劳动力和其他要素向集镇的流动和集中;80年代晚期和90年代早期,城市企业招工体制、城市粮食购销体制、户籍管理体制的相继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的开放,“城市化抑制”在大中城市的松动和部分解除,使蓄之既久的城市化超越了“小城镇”的水平,使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大中城市的流动和集中。大中城市的收入分化程度、专业化水平和第三产业的比重都比较高,因此更有利于增加流动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空间。80年代我国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扩张高潮,固然表明它们本身的强大生命力,但同时也以大中城市的“城市化抑制”没有解除为边界条件。90年代以后,进入大中城市的制度性限制松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相对吸引力就减弱了。1995年全国小城镇的数目比1990年没有增加,人口和乡镇企业在小城镇的积聚程度都大大低于人们的预期。[①d]这清楚地表明,只有当“城市化抑制”解除之后,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而不仅仅是向小城镇流动和集中的趋势才能够明朗化。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就业容量增长趋缓之后,城市化显示了它作为容纳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就业的主要方向。

五、国有部门改革和城市就业问题

但是,恰恰到了90年代中叶,正当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就业达到一个新的、以城市化为中心的发展阶段时,中国城市就业形势由于以下因素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一)国有部门吸收城镇新增就业的能力下降。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1978年国有部门吸收新增就业392万,等于当年城镇新增劳动力和新毕业大学中专学生数量之和(312.6万)的125%。这意味着,除了城市新增的全部劳动力之外,国有部门还能够为进城农村劳动力提供80万个工作岗位,总共吸收城镇新增就业总数(544.4万)的72%。到1985年,国有部门只能吸收城镇本身新增劳力(包括毕业生)的84%,占城镇新增就业总数的61%;1994年,这两个比率分别降为41%和61%。从绝对数看,1994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总数715万,比1978年增加170万,但国有部门吸收城镇新增就业的总数反而从392万降为294万,减少近100万。国有部门已经不在是城市经济中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

90年代中期以来,在市场竞争中日益暴露出来的国有企业的设备老化、结构不合理、管理不善和亏损严重,使其再也无法继续以“隐性失业”的办法容纳冗员。如果这一点在90年代中期以前还可以被掩盖在靠财政补贴和银行“输血”维持的稳定之下,那么到1995—1996年就看得清楚:除了对国有经济部门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没有别的办法可以从根本上扭转这个部门经济效益每况愈下的趋势。1997年初,中国政府公布了新政策:加快亏损的国有企业的兼并、破产和重组,加大下岗再就业的力度。[②d]据估计,1990年以来,国有部门已经“下岗”的员工为1500万,而在九五时期,国有部门还将下岗员工1500—2000万。[①e]总计10年之内,国有部门要向社会排出3000—3500万需要再就业的职工,平均每年300万。这些原来隐蔽在国有部门内的就业员工,现在要到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去寻找再就业的岗位。

吸收新增就业数量的减少和排放“再就业”数量的增加,使国有部门在劳动力市场上“进口”的劳动力数量减少,“出口”的劳动力增加。事实上,如上所引,1994年国有部门吸收新就业292万,“下岗”约300万,净就业增长为零。进一步的趋势很可能是,国有部门的净就业增加持续为负。占据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国有部门将从劳动力市场的“净进口者”转化为“净出口者”,这是一个不小的变化,必将影响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总量和结构。

(二)新一轮“重工业化”带动的资本密集化趋势,使得我国投资和国民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下降。1991年第四季度以来,重工业增长速度持续超过轻工业,改变了1980年代轻工业带动经济增长的格局。新的一轮重工业化不再是以重加工业为主导,而是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为主导,特征是平均投资规模巨大、投资结构中第三产业投资的增长速度大大超前、以及经济增长主要由投资需求拉动。研究表明,新一轮重工业化是围绕城市化进行的,我国经济增长的轴心正由传统的“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转向以城市化带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②e]但是,新一轮重工业化也导致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的减弱。1985—1988期间,扣减了物价指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社会总就业增加0.21%,其中非农就业增加0.43%,城镇就业增加0.27%;到了1991—1994期间,上述三项的就业指标分别仅为0.03%,0.11%和0.06%。这就是说,扣除物价影响的社会总投资所带动的总就业量,进入90年代趋于减少,大体从1982—1989年间每百万元投资增加带动451总就业,降为1990年—1994年间的平均196人,降低了56.5%。国民经济增长带动的就业增长也有降低趋势。1986—1990期间,我国GN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社会总就业增长151万人;但1991—1995期间,仅为85万人,下降44%。这意味着同样的经济增长速度只能容纳较少的就业。[③e]

(三)与上述两个新变化并行的,是我国原有计划经济模式的强大惯性。在原有模式下,资源可以倾斜式地流向计划当局认定的“重点产业、部门和项目”,但无法顾及资源的真实成本、机会成本、综合要素生产率和投资回报。其后,资源配置背离经济要素的相对市价,导致经济效益低下。这个计划模式虽然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改变,但我国要素市场发展滞后,投资体制改革滞后,仍然是基本事实。一个可观察的现象是,由于制度性的歪曲,劳动力市场价格相对于资本价格仍然显著偏高。特别是,国家商业银行的利息偏低而国有部门劳动力价格偏高。因此,投资的资本密集倾向在微观水平上是理性行为。新一轮重工业化在这样的体制环境里进行,不能不对就业形势产生消极的影响。

更为严重的是,体制惯性使社会总投资的大部分投向了就业效应弱的部门。以1993—1994年为例,每新增百万人民币总投资平均可增加26.7个就业机会。但部门之间的差异很大:国有部门每百万新增投资增加就业17.7,外资8.6,城镇集体经济减少142.1,农村集体减少91.8,联营减少31.5,其他减少75.8,分别低于平均水平,甚至增加投资的就业增量为负;具有较高就业带动的有城镇个体经济(261.7)、农村个体经济(175.6)、股份经济(37.9)和港台澳经济(27.7)。但是同期社会总投资的分配,第一组低就业增加的国有、城乡集体、外资、联营和其他,共占总投资的73.58%,而就业带动大的第二组城乡个体、股份经济和港台澳投资经济,只得到总投资的26.42%。十分明显,稀缺的资金更多地投到对社会就业贡献小的部门。

上述三大因素,即国有企业加大改革力度、国民经济新一轮重工业化和原有计划模式的体制惯性,一起限制着城镇就业需求的总规模。相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和后备劳动供给在城市的集中,近期我国将可能面临一个城市就业需求严重不足的局面。[①f]劳动经济学家发出警告,一个新的失业高峰已经到来并可能持续到“九五”末期。[②f]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是,长期隐性失业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公开化,并且问题集中在作为国民经济新增长轴心的城市。

六、分析、判断和政策选择

新的形势严峻而复杂。但是,城乡隔绝体制的松动、农村移民数量的增加和城市隐性失业的公开化,却使我们有可能利用哈里斯—托达罗模型来对问题作一个简化的讨论和分析。

首先,与多数转型经济不尽相同的是,目前我国城市就业问题主要是由两股力量合成的:(1)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和集中;以及(2)城市国有企业的“隐性失业”在改革中公开化。第一股力量的发生机制是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别以及城乡隔绝体制的松动和部分解除。在城市期望工资水平高于农村收入水平的条件下,只要体制和其他交易费用不足以阻挡农民对收入差别作出反应,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和集中就无可避免。第二股力量的形成机制是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迫使国有经济部门推进实质性改革,包括削减冗员和增加再就业。这两股力量都是中国改革和发展的产物,交汇到一起不可避免。

其次,上述城乡合流并在城市集中的失业和再就业,受到城市期望工资升降的调节。按照哈里斯—托达罗模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城市期望工资水平下降,城市就业需求就会增加;同时,由于城市工资与农村收入差距的缩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的刺激也会减弱,于是城市劳动总供给相对减少;反之亦然。因此,当国有企业改革确实校正我国城市劳动力价格相对于资本价格的偏高性歪曲时,城市失业形势不但不会恶化而且还会从根本上缓解,因为城市期望工资的下降会调节城市就业供给。这个分析的政策含义是:坚决的城市劳动力市场化改革,本身具有遏制恶性城市失业的内在机制。

但是,在一个时期内,出现下述局面仍然是可能的:虽然城市企业改革导致城市真实工资水平的下降和失业人数增加,但由于改革力度难以一步到位和既有城乡差距过于巨大,所以已经降低了的城市期望工资还是对农村流动劳力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另外,虽然城市就业概率下降,但已经进城的农民工可能不愿意再回到农村。这两种可能的状态使转型经济中的城市就业形势,仍然带有标准的哈里斯—托达罗性质,即在一个时期内,一方面是原先城市国有企业的“隐蔽失业”在改革进程中公开化,成为城市失业人口,另一方面则是农村劳动力继续向城市流动和集中,其中一部分冲着较高的城市期望工资而来但一时找不到就业岗位的流动失业人口。这种局面可以叫做转型中的哈里斯—托达罗状态。

根据以上分析,对我国近期城市就业形势的判断是:城市企业改革的实质推进会有效降低、或至少制止城市期望工资的进一步上升,从而从根本上减缓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和集中的速度,从根本上防止出现恶性城市失业高潮。但是同时,转型中的哈里斯—托达罗状态已经在我国出现并将继续保持。在一个时期内,出现城市失业和再就业方面的紧张形势是可能的。

如果上述判断可以接受,那么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政策组合。

第一,坚决推进城市国有企业体制的改革,决不因为一时的城市就业形势紧张而动摇政策方向。这是改善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治本之策,也是增加我国充分就业的治本之策。

第二,谨慎地研究并推行一系列配套政策,缓解转型期城市失业和再就业的压力。这些配套政策可能包括:(1)加快资本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使我国各个产业领域的资源配置,更合乎资本稀缺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现实,在同等的经济增长速度下,更多利用劳动要素,增加就业需求。(2)进一步消除城市企业发展中的所有制歧视,放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充分利用民间企业家资源,增加就业。(3)结束基本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摇摆和徘徊,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农业和商业结构的变化,增加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就业容量。(4)进一步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增加劳动密集产品的出口。(5)调整城乡企业税负和其他各项负担,鼓励创业。(6)建设城市失业救济、城市扶贫和再就业援助系统。

最后,以上讨论均没有考虑劳动力的质量因素,但是中国近期的经验却显示,在一个时期内,城乡劳动力之间前所未有的质量竞争,可能取代农村流动劳动力向城市的数量扩张,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上最突出的现象。质量竞争引起城市劳动力市场上一轮人力资本投资的高潮。一方面进城农民工寻求提高技术素质、增加在城市就业适应性的机会,另一方面城市职工在竞争中增强流动纪律并接受再就业培训。新一轮城市人力资本的投资对于中国长期发展的重要意义毋庸质疑。在短期内,正如一些地方的经验显示的,培训本身正在成为转型期间增加社会就业的一个新的通道。[①g]

结论

中国的改革已经并正在突破原有城乡隔绝体制的束缚。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农村非农产业和城市的流动性提高和就业增加,从总体上来看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结构改善和生产力提高,同时也合乎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公平。潮流不可阻挡。近期城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势在必行。城市企业消除冗员并增强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性,会使我国国民经济获得长期收益。但是在短期内,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和集中,与城市企业改革引起的失业和再就业的交汇,可能使中国在一个时期内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峻的城市就业形势。本文的分析表明,方向明确的城市国有部门改革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劳动力资源无法有效利用的严重问题,因此推进国有部门实质性改革再不容拖延。同时,存在着推行一系列配套的改革和发展政策来减缓城市失业和再就业形势的现实可能性。中国在成功地取得消除可能的恶性通货膨胀的“软着陆”经验之后,需要另一次“软着陆”来积累对付转型期城市失业和再就业问题的经验。

注释:

[①a] 参见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论国民经济新成长阶段”,1985,P104—165。

[②a] 世界银行,“中国:改革中的城市就业和工资体制”,1992,P8。

[③a] 见冯兰瑞,1995。

[④a] 1981年我国商业服务业就业份额为15.2%,而“标准结构”在人均300美元时的商业服务业就业占总就业的25.1%。同年中国社会总劳动者43000万,因此简单计算10%的偏差对中国意味4300万个就业岗位。参见周其仁编,1994,P142—144。

[①b] 世界银行1995年度发展报告曾经以加纳和波兰1960—1990年代的经济为例,说明错误的经济发展策略如何损害了劳动者的长期收益。

[②b] 世界银行,《1995年世界发展报告:一体化世界中的劳动者》,中国财经出版社,1995,第3页。

[①c]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5》,中国统计出版社。GDP数据见第32页,劳动力数据见第83页。

[②c] 见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论国民经济新成长阶段》P104—134和《论国民经济结构变革》P135—165,周其仁(1994)。

[①d] 参见孙自铎,“小城镇建设升降与思考”,《管理世界》,1995年第5期。

[②d] 朱镕基副总理在全国粮食工作会议和视察重庆的讲话,见人民日报。

[①e] 冯兰瑞,“中国第三次失业高峰的情况和对策”,《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2期,第2页。

[②e] 参见周振华“增长轴心转移:中国进入城市化推进型经济增长阶段”,《经济研究》1995年第1期。

[③e] 有的文献对如何解释这一点存在不同的意见(见孙学工、刘军,1995)。

[①f] 关于农村劳动力供给潜力,劳动部课题组根据农户样本推算,1994年全国农业总劳动力4.47亿,其中农业有效利用的劳动力1.99亿,转移到非农业领域的劳动力1.37亿,剩余劳动力约为1.1亿。这意味着尽管经过十多年的农业就业深化和快速向非农就业的转移,我国仍然约有四分之一弱的农村劳动力处于剩余状态。从潜在的农村就业压力来看,我国人口增长的势头虽然得到控制,但劳动适龄人口的未来供给量还是十分可观。劳动部预测,1996—2000年间我国农村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将达7600万,以现有的农村劳动参与率(71%)计,新成长的农村劳动力总量将达到5400万,即平均每年新增1000万。由于农业用地的减少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估计每年还可能新产生农业剩余劳力60万。以上表明,在已有的1.1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基础上,未来几年内每年还将新增1600万需要工作机会的农村劳动力。显然,中国在可见的将来仍将面对很高的农村就业压力。

[②f] 冯兰瑞(1995)估计“九五”末期城乡公开和隐蔽失业的总数可能达到1.53亿,失业率甚至可能高达21.4%。

[①g] 劳动部课题组主题报告记录了这方面的新经验,但本文限于篇幅不能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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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结构变迁与城市就业_隐性失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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