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区”到“领域外”社区与现代化视野下的社区建设_社区建设论文

从“社区”到“领域外”社区与现代化视野下的社区建设_社区建设论文

从“社区”到“脱域的共同体”——现代性视野下的社区和社区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代性论文,社区论文,共同体论文,社区建设论文,视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于政府的推动和主导,近年来社区建设实践在我国各地城镇纷纷展开。与此相应,在学术界,特别是在社会学界,也掀起了一个社区研究的热潮。社区于今日之备受重视,主要与我国社会的两个变化有关。一是由于经济的市场化,“单位制”开始解体,人们希望由社区来承担起由原先的“单位”剥离下来的许多社会功能。二是与经济的市场化相应,原先被国家所覆盖淹没的“社会”开始与国家分离,并走向相对的独立自主,而社区则成为许多人心目中社会走向自主的首要依托。尽管对于我国社会的这两个变化,政府在推进社区建设时更关注第一个方面,而学术界则在关注第一个方面的同时,较之政府更强调和重视第二个方面变化的意义。但是,这种侧重方面的差别并不妨碍政府和学界一致认同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而对于社区建设的特别强调、对于社区建设之重大意义的一致肯定,事实上无疑预设了“社区”这一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在居民生活中的特殊重要性。

社区建设对于社区居民而言,要么因居民缺乏对社区建设对其实际生活之现实价值的真切体认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么所谓社区建设又成为一种缺乏居民主动参与的某种形式的外来社会动员。于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区建设的真实意义、进而影响到社区建设能否获得社区居民的自觉支持和参与的一个关键问题就在于:社区在今日居民之生活中是否具有这种重要性?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回到社区区别于其他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独特性质,并联系现代社会生活的特征来进行分析考察。如上所说,社区是地域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社区的这一理解突出了社区两个方面的属性:其一,地域属性,即社区具有一定的相对明确和有限地域边界(通常以居民不需要借助其他通讯、交通工具就能比较方便地进行直接互动为限);其二,共同体属性,即居住在同一区域边界范围内的人们之间社会的、心理的联系。因此,社区这一共同体如果有区别于其他共同体的独特性质——因而有其他共同体所不可替代的价值而值得特别重视——的话,也将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方面。但是,首先要指出的是,就社区的共同体属性,或者说社区居民之间联系纽带的性质而言,在现代城市社会中,可以说与其他共同体的联系纽带相比事实上已没有本质上的根本不同。确实,当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于19世纪末首先提出“社区”(Gemeinschaft)和“社会”(Gesellschaft)这一对概念时,他所关注和阐述的主要是社会联结纽带的不同性质[1]。“Gemeinschaft”表示由“本质的意志”所导致的、建立在自然情感的一致的基础上的、联系紧密的、排他的社会联系或共同生活方式,它产生关系亲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生活共同体。在与个体成员的关系上,这种共同体自居本位,并赋予个体以身份。对于个体来说,无论就其实际功能而言,还是就心理情感上的依恋而言,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替代的。“Gesellschaft”则表示由“选择的意志”所导致的、建立在外在的利益合理的基础上的以契约、交换与计算为形式的社会联系或共同生活形态。在这种社会联系中,个体是本位,个体之所以选择加入这种联系乃是出于一种功利的、实用的目的,因而是可以选择和替代的。滕尼斯本人非常欣赏Gemeinschaft这种社会联结或者说共同生活形态,但他同时看到,随着社会的迈向工业化、城市化,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剧,随着由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的迈进而个体越来越居于本位,Gemeinschaft势必为“Gesellschaft”所取代。这种变迁是社会的总体趋势,因而各种关系,包括居住于同一地域空间中的人们之间的关系,都将共同趋于在以个人为本位的利益合理的理性基础上来建立和维持。换言之,现代社会中的所谓“社区”,就其居民之间联系的纽带的性质而言,恰恰是滕尼斯所说的“社会”(Gesellschaft),它与其他社会联系并没有什么不同,都以个体之间的利益合理为基础。正如美国学者加诺威兹(Morris Janowitc)所说的那样,在现代社区中,“个人总是倾向于从社区中寻求比他本人所能贡献的还要多的东西。他与社区的关系是,当社区不能满足他的需要时,他就会迁出这个社区”[2](89)。

如果说,就社区居民之间的联系纽带而言,在现代社会中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性质,根本上只在于利益关联;那么,第一,社区作为一个共同体对于居民生活的重要性主要也就在于它与居民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利益关联,也即居民需求的满足在多大程度上必须依赖于社区;第二,社区作为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独特性质就只在于它的地域性,也即社区居民在居住地上的相互接近性了。于是,上面的问题,即社区对于居民生活之重要性的问题事实上也就可以转换成:这种居住的相近相邻性对于形成居民之间的利益关联有何重要性或特别意义。

应该说,在传统的相对封闭的社区中,甚至在“不易接近性问题”(inaccessibility)比较突出的现代农村社区中,由于与外界联系的困难和稀少,由于很难从其他方面获得必要的帮助来满足其需要,居处相近的邻里在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才有“远亲不如近邻”之说。也正因此,传统农村社区中居民之间才比较容易形成守望相助、出入相友、疾病相抚的关系。但是,在现代城市社会,特别是在大都市中,人们之间在居住地上的相近相邻对于形成他们之间的利益关联以及其他社会联系虽然不能说已完全没有任何意义,但显然已越来越无足轻重。原因在于,由于通讯技术、大众传播、交通手段、标准化的公共教育的发展以及居民流动性的增大,同时也由于市场的不断拓展和无孔不入的渗透,现代社会已经迈向一体化,在今天更体现为全球化。在这种一体化、全球化的背景下,人们的社会交往、社会联系受制于地域的限制已越来越小,他们的各种需要很容易从外界的各种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组织中获得满足,而不必仰仗于邻里。因此,对于地域性的社区而言,这种社会一体化、全球化的趋势无疑是一种具有极大的剥蚀性、消解性的力量,剥蚀它赖以生存和发挥功能的各个方面,消解它在居民生活中的地位和意义。事实上,从社会学的经典时代起一直到今天,许多理论的和经验的研究都已不同程度地指出了这一点。早一些的,如上述的滕尼斯,他指出随着社会联结由“Gemeinschaft”向“Gesellschaft”的转变,交往的“本地网络”必将为“异地网络”替代,地方性的小共同体必将走向跨地区的、甚至世界性的大共同体。紧随着滕尼斯,涂尔干(Emile Durkheim)也指出,随着历史的不断伸展,那些建立在地方集团基础上的组织,将一步步走向穷途末路。“地理上的划分纯粹是人为的,根本无法唤起我们内心中的深厚感情,那种所谓的地方精神已经烟消云散,无影无踪……我们的行动已经远远超出了(地方)群体范围,我们对(地方)群体范围所发生的事也反应冷淡,一切都因为群体的范围太狭窄了。”[3](P40)稍近一些的,如著名的芝加哥城市社会学派,该学派的主将帕克(R.E.Park)通过对城市社区深入细致的实证研究指出,除了某些种族聚居区,在城市环境中,邻里关系正在失去其在更简单更原始的社会形态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居民与地方的联系变得越来越松弛,他们虽住在同一地方,却互不相干,甚至互不相识[4](P91-130)。再如城市社会学“亚文化学派”的代表菲雪尔(C.S.Fisher)。尽管菲雪尔关于城市社会生活的观点在许多方面与芝加哥学派不同,但是在认为邻里社区的重要性在现代城市生活中日益趋于没落这一点上却异曲同工。菲雪尔认为,居处相近的邻里社区对于人们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三方面的条件:一是“功能必要性”,即居住于同一地方的人们需要共同行动来满足某些地方性的需求;二是居住于同一地方的人们除了居处相近之外互相之间还存在着其他的关系,如亲戚关系、同事关系、同族关系等等;三是与外界联系的困难。但是,在现代都市中,随着满足社区内部的各种功能需求的责任越来越多地由更高层次的市政当局来统一承担,随着住房市场的扩大人们选择居住地方的自由越来越大,随着人们与超越于狭隘社区的外界的联系越来越方便,上述这些条件都越来越趋于弱化甚至不复存在了。于是,地方性的邻里社区在居民生活中也就越来越无足轻重[5](P131-137)。而最近的、在全球化的背景以更极端的语言表达与上述同样观点的则可能就是英国社会学家马丁·阿尔布劳(M.Albrow)了。他指出,资本主义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早已使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原则的地域性成为昨日黄花,家与工作的分离在现代早期就已发生,如今,社会生活已经完全非领土化(deterrito rialization)了。从社会性的意义上讲,地域性已不再具有任何明确无误的重要意义。在全球时代,共同体(community)是没有地方性的中心的,它已和地点脱钩。如果想表明在全球化条件下居住在同一区域中的人们之间的关系的特点,最好是把他们叫做“互不相关的邻里”[6](P246-249)。

因而可以说,从社会学开始关注现代城市社区起,一直到今天,贯穿其间的一个主调就是认为社区作为地域性人类生活共同体在人们的生活中已越来越失去它的重要性,因而将不可避免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落和终结。

当然,有主调,就有副歌。如果说,认为在现代城市社会中地域性社区由于其在居民生活中之重要性的消失而无可挽回地走向没落是社会学之城市社会生活研究的主调的话,那么,与这一主调相伴随,特别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也一直有一些研究者——如霍加特(K.Hoggart,1957)、古斯菲尔德(J.R.Guesfield,1975)、萨特尔斯(G.D.Suttles,1970)、帕乔恩(M.Pacione,1984)等[7](P148-209)——力图证明有意义的、有相对明确地域界限的、有凝聚力的邻里社区在现代都市中的继续存在。对于这些研究,我们无意怀疑其真实性。事实上,我们并不想一概地、彻底地否定地域性社区在居民生活中还可能具有的意义。我们在此想表达的只是,这种意义,相比于传统农村社会中的状况,无疑是大大地减弱了;而且,社会越是迈向现代,这种意义就越是变得无足轻重,从而,社区作为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也就越来越走向式微。事实上,对于这种总体的趋势,即使上述那些力图证明有凝聚力的邻里社区在现代都市中的继续存在的研究也不否认。

假如社区作为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在现代城市社会中由于其在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弱化因而日益走向式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么,我们期望社区能够承担起由“单位”剥落下来的社会功能,期望社区能够作为人们社会活动的重要依托而推动并体现“社会”走向自主,即使不完全是一相情愿,其实际可能性在现实中也将大打折扣。只要我们不停留于主观的愿望,而走进人们的真实生活,甚至只要我们反顾一下自己的生活,我们就会很容易地发现,无论在事实上,还是在人们的主观心理感受上,社区对于居民的重要性远没有“单位”对于职工所具有的重要性。与此相应,社区也远没有“单位”所拥有那些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其他各种无形的资源或资本。因此,一方面,社区根本无力完成人们期望它承担的各种职能、事务;另一方面,社区的各种事务和活动,甚至整个社区建设大多只作为名义上是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实际上则主要是在履行政府机构职能的社区居委会的事、作为居委会的“政绩”在进行,而并没有引起社区居民的多大的关心、热情和主动参与[8]。换言之,社区建设的各种活动主要是政府性的行为,而不是社区居民的自发自主的行为,更没有表征任何程度的社会自主。

既然社区无力像人们期待的那样承担起人们希望它承担的社会功能,扮演人们期望它扮演的角色;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调整目光,把关注的焦点转向其他?在此应该指出,社区的式微并不是共同体的终结。确实,如前所述,现代社会是个体本位的社会,从工作到消费,从法律到道德,从教育机会、社会福利到社会流动,现代社会的各项正式与非正式的社会制度安排都以“个人”为执行单位,社会意识也不仅允许而且还在或明确或潜移默化地鼓励个体主动积极地组织安排各自的生活形式。但是,以个体为本位只意味着个体与所属的群体整体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并不意味着个体不再需要群体或不再存在群体。事实上,在某种意义上,正因为现代社会是个人本位的,故更需要在个体和国家之间形成各种中介团体,以免社会出现中空。对此,涂尔干就曾指出,与地域群体、地方观念的衰落同时并行的,是一种作为“替代物”的中介群体的形成。在现代世界,一方是(民族)国家,一方是从传统的身份制共同体中解放出来的个体,两者之间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远,两者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留于表面,越来越时断时续,国家已经无法切入到个人的意识深处,无法把他们结合在一起。因此,如果在他们之间没有一系列次级群体的存在,那么,社会将解体,国家也就不可能存在下去;而如果这些次级群体与个人的联系非常紧密,那么,它们就会强劲地把个人吸收进群体活动中,并以此把个人纳入到社会生活的主流之中[9](P40)。事实上,早在涂尔干之前半个多世纪,他的同胞前辈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就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了除了依法以乡、镇、市、县为名建立的常设社团以外的那些根据个人的自愿原则建立和发展的社团在现代社会中无以伦比的重大作用”[10](P213-221)。所不同的只是,涂尔干特别看好职业群体,托克维尔则更关注政治社团。而彼此共同的则是,无论是涂尔干的职业群体,还是托克维尔的政治社团,也即无论社会联结的具体纽带或媒介是什么,地域性都已不再是什么重要的原则了。换言之,现代社会的脱域机制已经逐步地将人们的社会关系从它们所处的特殊的地域“情境”中提取了出来[11](P18-26)。现代社会的团体或者说社会联结,主要都是些“脱域的共同体”(disembeded community)。正是这些“脱域的共同体”,一方面支撑起了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或者说“市民社会”,另一方面对于个体而言则构成了他们的“个人切身社会环境”(personal milieu)。因此,正如阿尔布劳指出的那样,今天的社会科学家与其将注意力放在已经对人们的生活没有实质性意义的地域性的所谓社区(互不相关的邻里),还不如来关注虽可能延伸到全球却依然与具体个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个人切身社会环境;而至于“那些为获得选票而大谈时代潮流的政客们则也许应当听从这么一种参谋意见会更好些,即:他们应当在增加人们对个人周围切身环境方面的满意感上做文章,而不是在增强人们已经丧失的社区感上做文章。因为,他们并不能消弭社区的丧失,但却能在提高人们对个人周围切身环境方面的满意感方面做出看得见的成绩来”[12](P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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