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支持与服务措施研究_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论文

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扶持与服务措施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明专利论文,措施论文,科技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转型的关键

上海拥有丰富的大学、科研院所、高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如何将这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优势,是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当前全球正处于第五次技术革命从导入期到拓展期的转折点,本质是主导技术、主导产业和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向整个经济社会体系的扩展,是信息技术革命成果向纵深进行拓展、渗透。因此,技术革命导入期“供给创造需求”的创新将让位于拓展期需求主导的应用技术创新。在这一背景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要与传统产业的提升改造紧密结合,要把信息革命的新成果充分融合渗透到各行各业中,不断推进上海两化融合向纵深发展,并通过传统产业的提升优化,为发展新兴产业拓展空间、奠定基础。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又会催生新的产业业态,会有力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历史经验表明,战略性新兴产业多萌芽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是指在一个原创性技术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主要从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最具创新活力,是技术创新的主要来源,是将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原始知识创新转化为市场可接受产品的重要载体。事实上,即使是在大型企业十分强盛的美国,80%以上技术创新成果仍然来自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则是通过技术集成再创新,实现产业化的主力。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需要一个大中小企业共生的市场结构。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乏创新激情和努力,但是一直处于弱势,政策歧视、体制约束、市场准入难和融资难等瓶颈仍没有克服,创业环境仍需大力提升,不少创业者在较高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面前进退两难。不能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不能形成以大企业为核心整合分散中小企业的产业组织模式,发展新兴产业将只能是一场虚火。因此,一方面,上海需要着力培育“大而强”的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发挥其导向作用和系统整合功能,带动中小型配套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上海需要千方百计地促进“小而精”的中小企业发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性力量,创造产业生态活力和大量就业机会。

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上海市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是提升城市创新能力的生力军。据统计,上海市超过65%的发明专利、80%的新产品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2010年,上海市大中小企业的科技机构总数为1085个,其中中小企业为976个,占企业全部数量的89.95%;科技机构经费支出为242.52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为104.55亿元,占企业全部数量的43.11%;各企业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数为15.02万人,其中中小企业为9.28万人,占企业全部数量的61.78%。2010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完成新产品产值为2149亿元,占比为36.61%,完成新产品出口收入405.85亿元,占比为38.50%(见表1)。2010年,上海市高转项目承担企业注册资本合计达1553.60亿元,平均每家企业注册资本为6763.61万元。按照国家《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统计分析,中小企业有2452家,占企业总数的95.26%。此外,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参与。如上海阿波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全球少数有能力生产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泵的企业之一;上海广茂达光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奥运水立方、奥运鸟巢、世博轴等营造LED艺术灯光景观等。目前,工业中小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比全市工业企业平均水平低28%。中小企业已成为上海市实现创新驱动、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生力军(见表2)。

“十二五”期间是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期,上海要真正从粗放型、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可持续发展,从传统产业的低成本优势转向高技术产业的技术优势,这些都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对上海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近年来,随着自主创新战略的逐步实施,上海在科技活动财力投入,尤其是R&D活动投入以及科技人力资源数量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9年上海用于研发的投入强度,即投入经费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2.87%,已相当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远远高于南京、苏州、合肥等城市,但其科技创新产出指数却低于上述城市。在大陆31个省市中,上海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率(国内第26位)、增加值率(国内第31位)、利润率(国内第31位)、新产品产值增长率(国内第25位)等指标均排名倒数几位。这些排名与上海市科技创新实力大相径庭。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我国中西部省市和南亚其他国家逐渐进入全球生产体系,上海产业的低成本优势已经丧失殆尽。因此,能否建立强大的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成为上海能否继续引领全国经济发展的关键。上海目前的产业结构是以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为主,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更以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为主。2009年和2010年上海高技术产业中外商投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43%和92.27%,但其利税率最低仅为1.33%和3.54%,远远低于内资企业的利润率。2009年内资企业的利税率高达18.27%,但其产值比重却仅为7.47%,呈现典型的“倒挂”现象,即外资企业产值(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但利税率非常低;而内资企业利税率高,但产值(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却很低的不合理的“倒挂”(见表3、图1、图2)。

从这些数据来看,外商投资企业主导的所有制结构已经严重制约了上海高技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扮演着科技成果的转化者、新兴产业的探路者、高收入就业岗位的创造者、社会和谐的稳定者等重要角色。因此,在“十二五”期间,上海必须要紧紧围绕建设“四个中心”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科技、人才、金融、信息、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通过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明专利转化,大力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和上海优势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外资主导的高技术产业的畸形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生力军和吸纳就业主体的作用,从而形成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上海转型发展模式。

二、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明专利转化方式与面临的障碍分析

发明专利转化是将专利技术通过产品原型设计、中试、生产、商品化开发等过程,实现从技术形态到产品形态或服务形态转换的动态过程。发明专利转化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专利研发阶段、专利实施阶段、专利产业化阶段。其中,专利实施阶段通常还要经历小试、中试、产品开发到市场多个过程。发明专利的最终价值就是要在市场上获得价值实现,专利技术只有走向市场,形成产业,才能体现其价值。因此,专利产业化是专利实现价值的最高目标。专利产业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个人、中介机构等多个主体,最终产品达到一定市场容量,形成一定生产规模,才能称之为产业化。

上海中小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方式可以划分为三种:一是直接转化,即创新者自行通过技术研究、开发、产品、商品化、产业化的方式进行成果转化;二是间接转化,即技术创新者通过专利技术以产权形式转让、专利技术以技术入股到其他企业、专利技术许可其他企业等方式进行成果转化;三是协作配套转化,即围绕核心大企业,以高新技术和发明专利为纽带,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积极参与核心企业的专业化配套,在新的产业链建设中寻找自己发展新空间和新需求。如近年来上海电气通过对下属企业实施资产重组、机制转换、结构调整、产业转型,为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发展参与配套协作提供了空间和舞台。

目前,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明专利转化面临着专利丛林的新背景和新挑战,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上海中小科技企业进行发明专利转化既有企业本身的内在制约因素,也有外部环境的障碍因素。

(一)专利丛林: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新背景与新挑战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而发明专利就是知识产出的直接成果,发明专利数量多少和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重视技术专利的企业,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绝对没有市场竞争力。技术专利化已经成为产业国际竞争的利器。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以文献的形式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由专利局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申请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享有技术发明的独占或专有权,包括制造权、销售权、许可权、标记权等权力。专利制度是为对其发明创造投入的补偿,在授予专利所有人一段时间排他权利的同时,要求其公开技术。专利制度不仅具有鼓励研发和创新的作用,而且可以缩短社会的研发时间,降低创新成本,带来社会效益。因此,专利是技术创新的动力和结果,它通过对以创新为目的的研发活动提供激励,影响资源配置。

发明专利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已经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正是由于发明专利的至关重要性,为了能够从技术创新中尽可能大的获利,世界各国的企业常常采取专利网策略来延展专利保护的时空范围。专利网策略就是指企业以主导技术申请的基本专利为核心,开发与之配套的外围技术,并及时申请专利以获得专利权的策略。当某一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后即出现核心技术创新后,如需实现产业化一般还需要进行外围技术的互补性创新,这些外围技术发展方向主要有两个:一是朝极限技术方向的纵深发展,不断进行后续技术的改进;二是对产品进行全方位保护的横向拓展,主要包括向未知的应用领域的渗透扩散,在相关工艺制造技术和材料技术方面的创新等。例如,当一家生物医药企业发明一个药物化合物并形成基本专利后,这家企业还可以从该药物化合物的异构体、盐或晶体中选择适宜的进行专利申请,在解决维持给药的技术方面也可以产生很多外围专利和从属专利,此外还可以从药物制剂组成到外形,从外包装到产品的标志等多方面通过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这些都属于横向的拓展。纵深发展则有对改变药品的药代动力学或副作用情况进行的修正,如赋形剂、化合物的改变,药品复方、转运系统、单体同分异构体的形式等。这样核心专利和各种应用改进型的外围专利纵横交错就形成了一张对某一产品领域的保护网。通过这张严密的专利网,就可以大大压缩竞争对手可利用的空隙,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

在这一背景下,在某个技术领域,各种专利数量激增。随着专利数量的增长,特别是改进专利的过度膨胀,专利分布结构从离散型向累积型转变,“专利丛林”形成。这时,需使用多个专利技术,进行有效集成,才能制造出终端产品。例如,与计算机微处理器有关的专利就有9万多个,这些专利分别由1万多个权利人拥有。在半导体芯片领域,各国企业部署了数十万个专利,使该领域出现了密集的“专利丛林”。在这些专利丛林中,存在着大量的问题专利、垃圾专利、沉睡专利,从而严重阻碍了新技术的产业化和新产品的开发。问题专利是那些不符合专利授权标准而被错误授予或者不适当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垃圾专利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创新内容的专利,主要集中在开发难度小、时间短、见效快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两个领域。沉睡专利或潜伏专利是指申请专利后并没有被开发和投入使用的专利,一旦别人运用自己的专利谋利,这些专利将会很快苏醒。一些企业往往在领先者的核心技术专利周围申请多个外围专利或从属专利,从而把核心专利包围起来;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或行业新进入者想要开发新产品,必须得到这些专利权人的许可。核心专利拥有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创新利益,往往也以同样的方法以垃圾专利对付垃圾专利。专利丛林导致新产品的开发必须经过上游专利权人的许可,如果相关专利过多,要想开发出新产品就需要获得所有上游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支付大量的专利许可费,从而提高了新产品的开发成本。如果上游专利权人想利用其专利来控制厂商的研发,则开发厂商就可能为此付出更多的专利许可费,长此以往,开发厂商的研发积极性将会受到打击,进而阻碍新产品的研发。

在专利丛林的背景下,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往往组成专利联盟实现内部的专利交叉许可,专利由最初的激励创新的工具逐步转化的阻碍竞争的工具。中小企业由于技术基础相对狭窄,拥有的发明专利少,很难与大型公司实行专利交叉许可,因而很容易出现不公平的竞争局面。当前上海实施的大量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或制度安排大都是对单一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如《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其政策效果很难突破跨国公司或大企业专利丛林的制约。

此外,中小型科技企业还面临着专利妖怪公司的威胁。专利妖怪公司(Patent Troll)是指通过低价从他人(常是破产企业)手中购买专利从而凭借专利权采用挑衅态度向被指侵权者主张权利、索要巨额赔偿的公司。专利妖怪们的主要特征有:第一,专利妖怪公司常从破产企业购买专利,然后起诉另一家公司的产品侵犯了他们所购买的专利权;第二,自身没有意图实现所持有的专利,且不打算提供专利产品;第三,自身没有制造该项专利或研发该项专利的记录,或者只忙于将这些专利许可授权给其他公司实施;第四,热衷于锁定实体目标公司,通过起诉快速成长的中小企业或大公司来实施专利权;第五,以诉讼与禁止令作为要挟,常对侵权行为索取高额赔偿。很多知名公司都曾受到专利妖怪公司的“青睐”,出于怕惹官司等想法,很多公司在能承受的范围内多“忍气吞声”、“出钱消灾”。这种威胁尤其需要引起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注。

(二)内因: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内在障碍

1.在专利丛林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单个专利难以保护技术发明,更容易侵犯到别人的知识产权,不能有效占领市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资金、人才所限,通常难以支付核心技术创新的长期成本,更难以承担产品创新的全部风险。多数中小企业的创新都是在大企业核心专利和基本专利基础上的改进专利,多属单点技术专利。这些改进专利一方面会受到核心技术专利拥有者专利授权的制约;另一方面也会受到其他厂商改进专利的侵犯,难以收获创新的价值。

2.发明专利质量差,难以与大企业取得专利间的交叉授权,是导致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率低的最重要原因。近年来,上海的专利虽然数量大幅上升,但中小科技企业的发明专利并不多,而以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主。在发明专利中,又多是某个方面的创新专利,或是外围专利,因此一旦转化这类专利成果,一方面很有可能侵犯到上游企业或组织的核心专利;另一方面也难以与核心专利拥有者进行交叉授权。

3.中小科技企业缺乏适宜的知识产权整体规划和实施策略。很多中小科技企业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的过程中,虽然也申请了一些专利,但没有恰当地处理好专利与企业的研发、生产、市场及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关系,没有一个系统性的整体规划,缺乏有效的内部协调机制,不能使技术专利化工作在研发、生产、市场及营销等环节上贯穿起来,不能科学地权衡知识产权运作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一些企业错误地认为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大企业才有实力来实施,中小企业不适用也做不好。

4.中小科技企业欠缺专门的专利人才实施技术专利化战略。技术创新是企业发明专利产生的源泉,技术专利化的过程就是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相应的程序和方式转化为专利权利形态的过程,而发明专利的转化则反映了技术创新成果最终得到商业化实现,是技术创新活动价值性的主要体现。因此,企业专利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与技术创新战略紧密结合,各阶段专利工作的开展必须与技术创新进程保持同步协调。从科研立项、技术研发到成果保护与应用,技术创新进行到哪个环节,专利工作就跟踪匹配到哪个环节,从而确保企业技术创新获得成功。然而,由于缺乏专门的专利人才,中小科技企业即使发明出了核心技术或创新产品,也难以深入到企业的研发、生产、工程等各个环节发掘专利,更难以建立完整的专利保护网络体系。同时,中小科技企业往往没有专门的人才去查阅全球的相关专利文献,更难以从专利文献中分析并找出穿越专利丛林的空档或规避竞争对手核心专利的路径。

5.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欠缺从发明专利转化中获利的互补性资产。互补性资产(Complementary Assets)是企业能否从创新中获利的关键因素。关于究竟是技术创新的先发企业,还是新兴的后发企业能从创新中获利的问题,Teece(1986)的PFI分析框架从创新者为何会失败这一问题入手,分析在市场进入时机、可独享性、互补性资产三个要素的综合作用下,率先创新者为什么不能获取应得的创新利润,在什么条件下企业能够从创新中获利的重要问题。市场进入时机由主导设计是否已经形成来表现;可独享性由技术的本性和该技术流动所处区域内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程度所决定,受专利、版权、秘密和技术的缄默性、技术复杂性及商业竞争的速度等因素影响,互补性资产主要包括渠道、客户关系、品牌、客户知识、制造能力、销售和服务的专业技能等。 Teece(2006)又进一步分析了互补性资产与共同专业化的关系。Jacobides(2006)从价值创造、可独享性(包括互补性与可移动性)、产业架构三个要素探讨了从创新中获利的条件。他们特别强调企业只要以多方合作、自身领域的进入障碍来创造出“可移动性”,就不一定需要拥有互补性资产。

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科技企业要从发明专利中获利,要投入的远比技术创新本身要多得多,需要足够的互补性资产才能从创新中获利。在发明专利转化过程中,中小企业往往缺乏自行商品化的能力,发明专利技术的中试、大规模生产的验证技术不足,缺乏资源与经营管理团队实现产品的商业化。同时,中小企业由于专利布局广度与深度的不足,面对大企业特别是跨国巨头的威胁,往往缺乏防御及反制的专利技术。因此,中小企业期望诸如知识产权银行(IP Bank)、知识产权管理公司或基金机制等运作方式,协助产业链企业共同取得产品制造或诉讼所需的专利技术,强化防御专利丛林的能力。

中小企业是否进行发明专利转化的决策需要根据“从创新中获利(PFI)”的分析框架进行判断(见图3),政府扶持和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发明专利转化和产业化,也必须要根据企业进行发明专利转化时的具体情况,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扶持和激励政策。

图3发明专利转化决策的“从创新中获利(PFI)”的分析框架

(三)外因: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外部障碍

1.融资渠道窄、贷款困难已经成为制约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甚至是危及其生存的重要外部瓶颈。由于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融资渠道单一,商业银行贷款仍旧是目前中小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来源。而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为轻资产企业,更难以提供足够的资质、信用和抵押物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和资金需求特征。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就是高新技术成果从研发到形成产业规模和市场价值的过程,一般包括三个阶段:产生突破性高新技术成果的高新技术研发阶段,形成有市场价值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成果转化阶段(中试),以及通过大规模生产使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的产业化阶段(批量生产)。国外研究表明,越到产业化后期,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逐渐减小,但所需资金的投入越大(见图4)。在发达国家,一项新技术从研发、中试、批量生产之间投入的资金比例为1∶10∶100。资金短缺、融资难直接导致了科研成果转化率严重偏低。长期以来,我国在研发、中试、批量生产之间投入的资金比例严重失调,投入中试和批量生产的资金远远不够。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资金支持主要体现在前期投入上,且以政府投入为主,规模普遍较小。而到了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后期,政府投入减少,社会化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政府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没能体现出来,从而导致了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资金缺口较大。

图4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各阶段的风险与资金需求

产业化资金投入不足,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机制尚不健全严重制约了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化发展。例如在新能源、物联网、航天航空、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领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技术储备优势,但由于缺少外部资本有效投入而未能同步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资金具有巨大的需求,仅仅通过“内原式”资金的投入和财税支持来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化融资瓶颈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商业银行等开发性金融在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远远没有发挥其重要作用。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债务融资和资本融资难以补足中小企业专利转化和产业化的资金缺口。中小科技企业在发展的初期,往往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主要有三个原因①: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存在巨大的风险,银行出于控制风险考虑而不愿提供信贷支持;二是高新技术企业往往规模较小,有专利技术但缺乏固定资产,导致其难以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三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开始阶段往往没有盈利记录或缺乏良好信用历史,又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因而也难以获得担保贷款。另外,现有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只能要求固定利率,即收益是固定的,这导致其在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高风险的同时,无法实现与高风险相对等的高收益,从而降低了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积极性。而我国资本市场对企业直接融资设有最低资本规模、存续时间、净利润等诸多门槛,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很多高新技术企业要么正处于成长期,缺乏盈利记录,要么存续时间较短,无法达到在主板或中小板上市的要求,难以从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而美国纳斯达克对企业上市则没有必须盈利的要求,对企业存续年限和规模的要求也较低。很多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创新型企业可以在尚未盈利的前提下通过纳斯达克上市融资,既有效缓解了资金缺口,又推动了企业的快速成长。

2006年9月,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中心和工商银行上海张江支行首次尝试由第三方进行信用和专利价值综合评估的方法,委托上海豪格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评估有关企业的经营、信誉、产权、经营者素质等状况及质押专利价值。最终浦东一家科技型企业通过专利质押方式,成功地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这是在上海完成的专利质押“第一单”。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政府围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产的有效融合,通过加强专利权质押登记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咨试点工作,探索创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信贷模式,有效推动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全国已累计实现专利权质押3361份,质押金额达人民币318.5亿元。2010年上海市实现专利权质押份数为46份,质押金额为8.15亿万元,占全国的比重为10.65%,位居全国第三,但与北京、广东的差距还非常大。平均每份专利权质押金额为1772.04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074.24万元,更是低于国外的4042.50万元(见表4)。这些数据表明近年来上海在专利权质押融资方面的探索比较保守,并没有把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政策与科技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紧密结合起来。

第二,缺乏风险资金投入也是制约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重要因素。产学研结合的项目多具有投入高、不确定性强、风险大的特征,没有足够的抵押,金融机构不愿贷款。风险投资体制的核心是实现项目的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风险投资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将有利于推动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虽然财政每年都在不断加大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投入,但由地方政府、风险投资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共同构成的多元化投资体系还未建立起来。缺乏风险资金的保障,风险资本还不能取代政府投资而成为科研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至今无法解决产学研结合中“不愿投”、“不敢投”、“无钱投”的问题。而且,由于许多产学研结合项目是政府全额资助的,没有风险资金的注入,承担单位对获得资助的项目通常不用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很容易造成项目申请单位在申报时夸大自身实力,夸大项目研发所需费用,从而使政府有限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经费不能得到有效配置。因此,吸纳社会风险投资资金介入科研活动的研究开发、商品化和产业化活动并建立稳定的科研资金来源渠道,巩固、加强物质支撑条件是产学研结合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2010年北京、上海获得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案例数量分别为201家和109家,投资总额分别为24.23亿美元和8.82亿美元,平均每家投资额分别为1205万美元和809万美元(见表5)。从2010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地区投资案例数量来看,上海有35家,位居全国第二;从投资总金额来看,上海仅为12.14亿美元,位居全国第四,前3名分别是北京、河南和山东,投资总额分别为56.19亿美元、29.22亿美元和17.05亿元。从这些数据来看,上海在利用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方面与北京的差距已经非常大。缺乏风险资金投入已经成为制约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风险投资机构的行为短期化也制约了中小企业发明专利的产业化发展。根据ChinaVenture数据统计,2007~2010年创投市场投资于发展期和扩张期的案例数量最多,远远超出早期的数量,创业投资呈现向后端转移的趋势。这表明,风险投资机构重点投资于发展比较成熟和有潜力的成长性企业,以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而不愿投资于风险最高的早期阶段,短期化行为非常明显。

第三,政府财政投入的引导放大效应有限。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的科技投入过于向科研机构、高校倾斜。由于中试要求其技术路线相对明确,市场针对性强,能比较好地接近工业化生产,其产生的价值也比较明确;而相比企业,高校的市场化和工业化经验都很缺乏,很难承担中试的任务。因此,大学研究开发人员往往只能完成原型、样机和实验室层面的开发,中试和产业化一般由企业来承担,即在整个技术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企业应是资金投入的重中之重。从总量看,政府的财政资源是有限的,仅仅依靠财政支持无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例如,上海市2009年安排了100亿元专项资金,全力推进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九个重点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但这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天量资金而言仍然十分匮乏。

同时,政府作为高技术产业的政策制定者和创新资金的投资主体,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而且距离市场较远,无法深入了解每一个企业,更难以对所投资的企业进行有效监督,使政府创新资金的投入无法发挥最大的引导效用,投资效果不佳又会降低政府投资的积极性,导致高新技术企业难以获得政府投资。

2.专利服务业发展滞后,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难以满足中小科技企业专利转化的需求。专利服务业就是围绕专利产业化链条,即专利确权、维权、评估、交易、保护、配置为主线所形成的新型服务业,主要包括专利产业化前端的信息检索、获权与确权代理、技术合作服务;专利产业化中端专利认证、许可和交易转让、出资拍卖、价值评估、知识产权抵押和投融资等运用转化服务;专利产业化后端的知识产权咨询与维权保障和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服务等。专利服务业专业性非常强,只有形成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才能有效推动发明专利成果的转化。专利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法律、政策、技术、财务、管理、营销等多种专业而广泛的知识与实践。规模和实力较大的大企业一般建有专利技术信息交易平台或专利部门,能够积极搜集、整理、运用全球创新成果的专利技术信息,科学合理地评估创新成果的市场价值,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专利战略,维护自己的创新权利。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很难凭借自己的力量,制定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整体方案,因此非常希望有服务机构能提供服务。上海专利服务业发展仍然滞后于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总体规模还较小,服务范围比较狭窄,主要集中在如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登记等低端环节,对中小企业从整体上进行专利设计或战略规划、专利技术鉴定评估、行业预警等高端环节尚未形成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大公司,难以支撑发明专利的产业化进程。

3.“高技术不高”的困境和泡沫经济的诱惑也往往导致中小企业不愿意从事高风险的发明专利转化。在上海高技术产业高增长、大规模的繁荣背后,上海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和利润总额增长不快,增加值率和利润率近年来呈显著下降趋势,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有增大的趋势。利润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在“高技术不高”的困境下,过度泡沫化的虚拟经济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上海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发明专利转化。为应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各国货币当局都采取了超宽松的货币政策,为金融体系注入流动性。货币因素已经深刻地影响着经济主体的行为预期,并正在酝酿资产的“隐性泡沫”。资产市场泡沫的出现,一方面是对实体经济利润的侵蚀,减少了企业的营业利润;另一方面虚拟经济过度膨胀,投资于房地产、黄金市场、股市、汇市等的收益大幅度超过实体经济回报,使大量资本从实体经济部门流入虚拟经济领域,导致投机活动盛行,资金需求剧增,诱使银行等金融机构盲目扩大信贷,放大金融泡沫,诱发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当前,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中国最为错综复杂的矛盾统一体,虚拟经济开始呈现过度泡沫化的特征,已经对国家的实体经济、自主创新战略,特别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产生了严峻的遏制作用,一些上市公司被金融资本劫持,放弃自己做实业的优势,热衷于投资虚拟产业。丰厚的利润促使央企蜂拥进入房地产业,财大气粗的央企纷纷制造地王即是明证。即使是在楼市销售持续低迷的2008年,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净利润率仍然达到了20%,央企下属的16家上市地产企业的平均净利润率为21.13%。

三、国内外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主要做法与启示

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创新成为世界各国科技政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重点对象,从法规制定、政策倾斜、税收优惠、市场培育等各方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支持。各国扶持中小业创新的方式分为直接、间接和营造环境三种。直接方式就是政府资金以各种有效的方式(如小额拨款、贷款贴息、投资参股等)直接注入中小企业;间接方式就是通过税收激励、银行担保、法律政策倾斜等手段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见表7)。

国内外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主要做法是:

(一)政府直接资助的重点是国家或地区关键产业领域的“竞争前”共性技术的研发活动

从研发阶段看,竞争前的共性技术研究包括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两个阶段。每个企业都要在共性技术这个“产业平台”上进行产品技术和工艺技术的后续研究开发,最终形成企业专有的产品和工艺。政府资助基础研究和“竞争前”技术研究开发符合WTO等国际惯例。尽管WTO限制政府补贴,但允许政府对基础性研究和“竞争前”技术研究开发的补贴。西方发达国家运用政策支持中小企业首先以不干预企业公平竞争为原则,这些国家不会用财政资金直接资助处于竞争阶段的项目或企业活动,直接资助一般只适用于竞争前的基础性和共性技术研发活动。而对处于竞争阶段的项目或活动,政府则通过权益投资和提供信用担保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中小企业。例如,美国的“混合贸易与竞争法案”明确了ATP计划的共性技术支持计划的性质。该法案规定:ATP计划的目标是帮助美国企业创造和应用共性技术及其研究成果,使重大的新的科学发现和技术能迅速商业化,并提升制造技术。ATP计划通过补贴和合作协议的方式,加速各种竞争前共性技术的开发,以帮助美国企业提高其竞争地位,促进美国经济增长。

英国知识产权局斥巨资支持中小企业创新与发明专利转化,其资助的重点就是英国关键产业领域的“竞争前”共性技术的研发活动。2010年,英国知识产权局投入300万英镑储蓄资金支持国内企业发展创新技术,该资助项目主要帮扶国内500万家小型企业,所拨资金将用于英国技术战略委员会管理的与知识产权密切挂钩的研发项目。受英国知识产权局资助的技术战略委员会项目主要有两类:一是小型企业研究计划,即利用政府采购推动小型企业的创新发展。项目涉及促进竞争以挖掘符合政府部门需求的新技术,并对处于创业阶段的小公司予以支持;二是以合作方式进行的研发支持,即企业和院校及研究机构携手对英国处于领先地位的技术展开竞争前研究。企业可从资助项目中获得如下利益:①项目资金;②知识产权保护建议,即技术战略委员会将帮助受资助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助推其产品进入市场;③知识产权审计,即详细研究企业资产状况,确保知识产权财产得以识别和合理的管理;④创新评估,即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对其创新进行评估,帮助其确定所提创意是否新颖,以及存在哪些与之构成竞争的技术解决方案。

(二)政府提供专利技术进行产业化过程的一系列专利顾问辅导服务

由于发明专利的无形资产特性及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造成专利技术交易市场不容易活跃,且专利产出经由营运评估规划、增值、移转、让与,并结合其他相关技术运用于开发(新)商品、产业或生产工艺等产业化过程,仍需投入大量资源。因此,德国、日本等都开展了专利顾问辅导服务,提供专利技术进行一系列产业化过程的协助辅导服务。德国扶持专利产业化以大学研发成果为基础,推动新创事业计划发展,其由德国联邦教育与研发部主导,以教授为专家顾问,为学校师生将其创意、发明、专利等撰写营运规划计划书及事业化等提供辅导服务。日本在推动发明专利产业化过程中形成了INPIT的专利产业化模式。日本产业知识产权情报研究中心(INPIT)是日本政府出资成立的独立行政法人,其主要任务为推动日本产学研机构的专利技术流通、运用于产业界,而顾问派遣制度是其重要执行策略之一;INPIT派遣顾问到研究机构及学校技转中心,辅导该单位如何把发明专利技术授权给企业运用,或协助研究机构成立新创事业。

(三)以市场为导向,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主要是发明专利)融资机制

美国以市场导向为基础,依托其发达的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构建了知识产权证券化、信托、融资担保相互融合的融资机制。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拥有发明专利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融资机制。如果企业的专利价值较高,容易被金融机构认可,它就可以选择以专利作为担保物,通过融资担保的形式直接、快捷地从市场获得资金。如果企业拥有的专利具有稳定的许可使用费收入,就可以选择将知识产权交由专门的资产证券化公司,由其将各种相关专利组成专利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为企业融资。如果专利权属于难以完成专利产业化的个人或科研机构,他们可以选择专业的专利信托管理公司,将专利交给信托公司经营运作从而获得预期收益。在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信托、融资担保机制往往相互融合、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融资的协同效应。例如,在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信托管理公司往往扮演着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的角色,将信托资产与知识产权人的其他资产隔离开来,作为“防火墙”规避知识产权融资受知识产权人破产的风险。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拟进行证券化的知识产权通常会办理担保登记,为投资者的债权提供保障,以便证券的顺利发行。

近年来北京中关村也构建了多层次的融资体系。随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等多项科技金融创新的突破,围绕高科技创业特点培养的中关村创业投融资环境日渐成熟。目前,中关村创业投资金额每年约20亿美元,占全国的1/3左右。中国银行、北京银行等14家商业银行还设立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专营机构。有“新三板”之称的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累计已挂牌及通过备案企业94家。中关村国家创新示范区规划纲要提出支持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加快集聚国内外金融服务资源。未来中关村将建立并完善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创新体系。

(四)通过组建专利银行或专利管理机构,帮助中小企业专利营运,维护专利权益

由于近年来侵权诉讼已成为企业国际竞争手段之一,我国台湾地区高科技厂商不断遭受国外大厂指控侵权,为此,台湾地区“经济部”于2011年6月主导成立了诉讼防御性的专利银行,希望以强大的专利组合与诉讼经验帮助厂商建立保护伞。台湾专利银行是一种创新的专利营运模式,由一家拥有优秀知识产权专业团队的专利管理公司,以及一家以上专利基金(公司)组成。其主要任务在取得优质关键专利,以提供国内企业反诉与布局新兴产业之用。专利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内容是为国内厂商提供前瞻研发专利布局所需的专利中介代理、专利举发、联合谈判、专利诉讼等等专业咨询及战略合作。协助中小企业在研发前期布局专利,占领先机;在中期合理防御、取得市场利基;在长期积极攻略,拓展产业规模。市场需求导向的规划及专利布局对研发成果的运用及优质关键专利产出帮助非常大。以工研院发展AC LED专利为例,其在研发前期便投入资源,完成全球性先期整体专利布局,因而产出多达27案100件AC LED专利的组合,促成国内LED大厂与世界五大LED专利大厂之间交互授权,产品也切入某国际大厂的供应链中,可见专利分析布局是政府及民间科技研发投入时必要配合的工作。

为应对国外专利海盗公司抢滩国内市场或在境外对印度企业发起攻击,印度政府近年来出台一系列防御性专利策略②,如发起专利公益诉讼,阻止印度技术被抢注专利;通过非专利的“防御性公开数据库”,帮助全球各国专利局审查员驳回抢注印度技术的专利申请;积极挖掘大量可能被抢注专利的印度技术,抢先实施专利“防御性公开”等。这些策略对保护印度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借鉴。自2000年开始,印度政府开始启动TKDL数据库项目的建设,先后组织了1000多名专家,负责搜集、整理印地文、梵文、阿拉伯语、波斯语、乌尔都语、泰米尔语等各种语言记载的印度现有技术,以及印度公开使用而未有文字记载的一些现有技术,还负责把上述技术翻译成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语言,以此来阻击外国企业申请与印度民间传统技术相冲突的专利,争夺印度的知识产业的利益。TKDL电子数据库设立了强大的搜索引擎,可供各国专利局检索使用。目前,印度已与欧洲专利局、美国商标专利局、英国商标专利局等国际知名大局签署合作协议,向后者提供TKDL的数据检索服务,并不定期提供针对特定专利申请的检索、分析报告,帮助外国专利局审查员驳回专利申请。TKDL是发展中国家中第一个被欧洲专利局、美国商标专利局等使用的大型非专利数据库。印度政府可以向其添加任何现有技术资料,或者把可以申请专利的大量技术创新抢先在TKDL中实现防御性发表,从而节省专利部署费用。这样,TKDL就会成为一个大型的非专利防御性公共数据平台,在各国专利审查中发挥重大作用。同时,印度政府还在国内组建了一个团队,负责“全球范围内侵犯印度技术的专利性审查”,即跟踪、监视全球范围内可能“抄袭、侵犯”印度公知技术的专利申请,把检索、分析报告抢先发送给各国专利局审查员,帮助其驳回相关专利申请。从某种意义上说,印度实际上组建了一个阻止全球“有害专利”授权的“专利预审团”。这个团队的工作效率很高,业绩不菲。

四、上海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扶持与服务措施建议

(一)逐步完善现有的专利激励措施和政策,大力提升专利的质量,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特别是实施和使用阶段的战略性核心专利转化

各级政府现有的专利激励措施和政策激发了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专利申请的积极性,但也成为制造大量垃圾专利和问题专利的主要推手。因此,专利资助重点要从数量型向以质量型为主转变。对此可以取消对专利申请和授权阶段的政府资助政策,通过市场机制逐步降低、甚至淘汰没有转化可能的垃圾专利和问题专利的比例。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政府可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逐步削减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资助力度,最终取消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资助,对发明专利的资助可以降低到目前水平的50%。政府资助的重点转为发明专利特别是战略性核心专利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向上海市已经确定的九大战略性新兴领域实施政策倾斜。发明专利申请阶段的费用也可在产业化后再实施补贴,以避免为单纯追求申请量而提出的专利申请。此外,上海市各级政府在专利资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应相互沟通,取得协同效应,以避免重复资助或资助盲点情况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以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定期发布重点技术领域、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增强中小科技企业预测和判断产业主导技术和主导设计演进方向的能力

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企业只有拥有准确的预测和判断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技术和主导设计演进方向的能力,才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超前谋划和布局。技术竞争情报是能给企业的竞争地位带来重大影响的外部科学与技术威胁或发展的信息以及这些信息的获得、监控、分析、前瞻和预警过程。针对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最薄弱环节,上海已经确定今年要组建面向新兴产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构建应该依托于正在筹建中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新组建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设立单独的知识产权预警部门,其功能和作用就是持续监测、跟踪全球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发布全球新兴产业技术路线、主导设计与应用动态等预警信息;通过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工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国内外专利申请人分布情况,重点跨国企业专利布局情况,专利的被引用状况,技术标准中的专利纳入情况等进行深入分析,力求发掘最有可能率先突破和做大做强的技术领域,从而指导企业结合自身技术基础、产业优势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发展特点和国内外专利布局状况,及时调整关键技术和主导设计的突破方向,有的放矢开展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工作,帮助企业掌握全球发展动态、把握产业发展方向和自主创新的机会;通过制定各产业的技术战略图,发布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引导社会各界的力量,把各种创新资源配置到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中去,即通过顶层设计、规划和管理,提升整个系统的创新效率。

(三)加快专利人才培养,大力培育面向中小科技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业

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短缺是制约上海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需要重点培养专门从事发明专利评估、交易、咨询、诉讼和专利检索等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加快培养懂专业、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以尽快形成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能与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重点支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提供相关市场分析研究、技术预测、风险评估、技术发展规划、专利网构建、知识产权检索、知识产权趋势分析、公共技术平台、检测、中试服务、创新成果投资评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专利信托公司等领域的发展。

(四)支持科技金融创新,拓宽专利融资渠道,大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转化

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和资金需求特征,因此需要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创新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票市场、垃圾债券市场、收购市场、再担保基金、创业投资母基金、知识产权法律、狙击型知识产权诉讼等环环相扣、有机协同的投融资机制;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明专利质押融资风险分担的联合担保机制;探索建立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保险公司、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共同分担的专利质押融资风险多方分担机制和权利体系。将参与各方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在进一步分担风险的基础上解决好知识产权评估和变现难题。在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联合担保机制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和支持金融和风险投资加大对高质量专利实施和产业化的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专利质押贷款业务,创新质押融资方式,完善专利投融资体系建设。

(五)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本土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协作配套型发明专利转化模式

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联盟,有效整合社会的各种创新资源。专利标准化是专利实施和产业化的高级阶段,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多方利益主体的博弈过程,在美国、欧盟、日本等都是由龙头大企业领衔产业标准。我国的龙头企业要树立标准竞争的意识,在技术升级和技术断层中寻求机遇,实施恰当的标准竞争战略,通过与区域内外企业的战略合作,在技术研发阶段建立合作开发联盟,在技术扩散阶段建立技术转让联盟,并同上游和下游企业建立纵向联盟,形成核心层稳固的开放式战略联盟,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自主的体系结构和产业标准。需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九大重点新兴产业链关键技术和零部件的专利研发,引导中小企业依托本土龙头企业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专利,开展特色和优势技术研发,积极申请外围专利和改进专利,支持中小企业合法利用国内外的无效专利、失效专利;鼓励中小科技企业与龙头企业之间依托核心发明专利和必要发明专利组建具有“新水桶效应”的“前端控制”型专利联盟。通过组建战略联盟,能够加快发明专利的转化、产业化和技术标准推广的步伐,从而使企业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形成良性循环,使发明专利快速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事实标准,使“前端控制”型专利池逐步具备抗衡国外专利池和标准组织的技术威胁。

(六)组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公司或专利银行,构建“非专利文献防御性公开”平台,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风险

目前,上海在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的核心专利、关键专利尚不足以支持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这些产业发展仍处处受制于国外厂商,因此上海需要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或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组建面向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公司或专利银行,其核心功能是围绕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提前进行专利布局。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公司或专利银行的主要工作有:一是全面整合国内外科技、人才、资本等资源,就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进行全球招标,储备战略性的发明专利。二是资助正在研究的发明专利项目,提前进行专利布局,防止创新成果流失。三是面向大学、研究机构、独立发明人、第三方技术公司、破产公司,抢先收购其核心技术和具有威胁性和关键性的知识产权。四是学习印度阻击“专利妖怪公司”的成功做法,建立“非专利防御性公开数据库”,通过组织收集上海和国内的现有技术、传统技术,鼓励中小企业把可以申请专利的大量技术创新抢先在“非专利防御性公开数据库”中实现防御性发表,从而节省中小企业的专利部署费用。数据库免费提供给各国专利局检索使用,以帮助全球各国专利局审查员驳回抢注中国技术的专利申请。

注释:

①参见肖林的《寻求高新技术投融资破解之道》,《解放日报》,2009年10月12日。

②这部分资料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网的《阻击专利海盗向印度学几招》一文。http://www.cnipr.com/news/ ywdd/201106/t20110621_134263_1.html.

标签:;  ;  ;  ;  ;  ;  ;  ;  ;  ;  ;  ;  ;  

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明专利转化的支持与服务措施研究_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