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分析论文_韦淳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分析论文_韦淳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550025

摘要:法律作为维护国家稳定和安全的重要武器,法律的制定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够稳定社会运行,维护社会的和谐。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刑法是其中的重要构成部分,而刑法中的各项法律制度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极为巨大的,尤其是刑法中对于各种犯罪问题的认定,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在我国的刑法中,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是近几年来一直备受各界学者争议的问题,对于犯罪中止的认定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其标准一直不统一,人们对其的观点也各不相同。所以本文就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笔者的见解。

关键词:共同犯罪;犯罪中止;认定;建议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共同犯罪,另一个是犯罪中止,共同犯罪,顾名思义指的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共同进行犯罪行为,而犯罪中止的概念则比较复杂,指的是在犯罪行为执行的过程中,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犯罪人员出于自身意愿而选择放弃犯罪的情况,同时该犯罪行为也没有引发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中止犯罪的人员就必须要采取特殊的态度和措施。其中,对于犯罪中止的相关认定和立法,社会各界一直存在着争议,这对于法律的实施和社会和谐十分不利。因此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必须要加强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的研究。

一、犯罪中止的认定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在进行认定时,其焦点主要集中在犯罪行为人的中止犯罪行为上,对其终止犯罪行为的认定会直接影响到审判和制度的实施。对中止犯罪行为的认定主要集中在时间性、自动性和客观性上,从这三个特征出发,就能够对中止犯罪行为进行比较科学的认定,而具体的认定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共同正犯的犯罪中止

共同正犯指的是在犯罪过程中,其行为能够互相利用和互相补充以达到犯罪目的的罪犯,各方都需要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这种共同正犯在进行犯罪中止的认定时,只要一方没有切断他人的积极犯罪行为,或没有切断对他人犯罪行为的积极影响,那么就无法认定为犯罪中止。

2、帮助犯的犯罪中止

在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帮助犯指的是没有直接参与到犯罪行为中,而只是为罪犯提供帮助的人员,这种帮助犯主要是为正犯提供协助,对其的犯罪行为认定相对比较模糊,因为其既可能为中方提供了一些有形的客观行为,也可能只是从主观上对其纵容。对于这种帮助犯,在对其进行犯罪中止的认定时,需要从主观方面出发,判断其是否从主观上放弃了犯罪意图,或者是其是否没有对后期的犯罪结果造成影响。

3、教唆犯的犯罪中止

教唆犯指的是向犯罪行为人员进行教唆的人员,这种教唆犯主要是通过教唆行为执行的人执行犯罪行为。在对其进行犯罪中止的认定时,需要从其教唆行为和结果两方面考虑,如果教唆行为已经开始,但行为并没有执行,这时如果中止教唆或打消其犯罪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犯罪中止;而如果教唆已经完成,且被上诉人也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却并没有得到结果,这时如果能够阻止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可以被认定为犯罪中止。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二、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立法问题

1、极端主义问题

极端主义指的是在进行犯罪中止的认定时,对所有的犯罪成员都一视同仁,将所有的成员捆绑在一起,这样对于那些做出阻止犯罪行为的人员来说是不公平的。

2、独立性问题

目前我国对于共同犯罪中各个成员的独立性还缺乏足够的研究,认为在犯罪的过程中所有的成员都是一个整体,彼此之间是有从属地位的,却没有认识到其独立性,认为只要犯罪行为发生,那么即使有成员作出了阻止犯罪的行为,也会对其进行严惩。

3、有效性标准问题

在对于犯罪中止的认定上,多方都将最终的犯罪结果作为最终认定标准,也就是有效性标准,但是这种标准并不准确,没有考虑到相关人员的主观意识。

三、对于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立法的完善建议

1、改变认定标准

对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在立法上之所以存在着诸多争议,其主要源于认定标准不合理,所以想要对其立法进行完善,就必须要改变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中存在着普遍一刀切的情况,对于所有的共同犯罪人员,其犯罪中止行为的认定都采用同一标准,没有区分开普通的共同犯罪中止和部分的共同犯罪中止。

另外,在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认定标准中,脱离共犯关系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理念,脱离共犯关系指的是共同犯罪中某一方停止了犯罪行为,并对后期的犯罪行为进行了阻止,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在该过程中,即使其并没有直接改变犯罪结果,但由于其积极的态度,可以认定其脱离共犯关系。目前我国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认定方面,对于脱离共犯关系的研究还不到位,所以要求相关部门必须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对其进行解释,并对其具体范围和概念等进行明确,接着以此为依据对相关的细节内容进行完善。在脱离共犯关系理论中,主要考虑到参与人员的主观积极性,因为其认为,即使无法产生直接结果,但只要其主观意识上积极做出的努力,就可以减轻处罚,但是这其中对于积极努力的认定却无法明确,所以我可以从法律方面对其认定标准进行适当的细化,将人员自身的主观行为也纳入到认定标准中,造成的损害与中止犯先前行为无因果关系就可以免除处罚。

2、立法改进

目前我国刑法中对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相关制度还并不完善,其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的把握还不准确,所以在立法和执行的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会出现各种问题和混乱。针对该问题,我国可以向西方国家学习,总结他国的经验和理论,对立法进行改进。

结束语:综合上文内容能够得知,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作为我国现代刑法中的重要内容,其认定标准和立法会直接影响到相关案件的审理,对于相关犯罪人员的惩戒也会产生直接影响,而犯罪中止问题在近几年来也一直备受各界关注,人们虽然对于其认定有着基本概念,但是其具体的认定标准却并不统一,各执一词,这会直接影响到其立法和执行。当前我国针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在立法时存在着诸如极端主义、独立性和有效标准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会使其在后期执行时出现各种问题。所以要求我国相关部门在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进行研究时,需要加强对其的立法探究,对认定标准进行改进,完善立法。

参考文献:

[1]吴真文,徐宁.论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8,39(04):95-97.

[2]金玄.浅谈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J].法制博览,2018(06):85-86.

[3]张议月.共同犯罪中止的相关完善建议[J].法制博览,2015(21):248.

论文作者:韦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8

标签:;  ;  ;  ;  ;  ;  ;  ;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分析论文_韦淳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