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与课堂教学改革(一)_课堂教学论文

素质教育与课堂教学改革(一)_课堂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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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的要求,具有强烈的时代色彩与民族特色。它一方面反映了在国际性的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正孕育着重大变化、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迅速发育的情况下,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正努力适应并服务于这些变化;另一方面又表现了新时期的教育实现自我完善与自我更新的努力。

实际上,适应变化也罢,实现自我完善也罢,都是围绕着“人的发展”问题展开的。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一贯要求我们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一贯要求我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但是,在教育机会短缺的时期,在巨大的中国传统教育观念的压力下,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在更多的时候,是把儿童、少年视为“知识的容器”,是可以任由家长和教师加工的材料,至多也不过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对象,是只能接受成人训导和教诲的工作目标。在他们眼中,儿童、少年还不是一个有权利,也有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自己决定自己”的人,不是一个可以独立于家长和教师之外而有自己的意志与愿望的人。多年来,我们过于强调“灌输”,过于强调“文化传承”,过于强调成人对儿童、少年发展的评价。这些都是上述教育观与学生观的反映。

应该说,上述认识并非全无道理。儿童、少年从“自然人”发展成“社会人”,确乎是在家庭、学校、社会的学习与实际生活中,在成人的影响与指导下完成的,他们的自我意识与基本学习能力,也确乎是在其受教育的过程中逐渐成熟起来的。所以,当我们把一个刚开始接受教育的孩子比喻成“一张白纸”时,我们似乎离事实并不遥远。但是,我们必须非常谨慎地运用这个比喻,非常谨慎地把握这张“白纸”的变化。因为实际上,一个婴儿从出生之时起即开始学习,从第一声啼哭就开始了自我意识的发育。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不仅是环境、遗传与教育的产物,还是他自己的产物,是他那个逐渐成熟的“自我”,在遗传、环境与教育的基础上,决定了自己不断变化的“面貌”。

这样一种观念,就是素质教育的教育观念,就是“把人当成人来教育”的教育观念。当我们说“人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时,我们所说的“人”,不是抽象意义的人,也不是生物意义的人,而是那些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已经开始具有某种个人意志和愿望,已经具有某些知识和能力的,实际存在的男孩或女孩。他们可能还很不成熟,他们也许并不知道自己真正的需要,他们确实对父母和教师还有极大的依附性,但是,他们毕竟是“人”,是应该有个人愿望、意志和需要的人。他们应该受到尊重,他们有权利尝试生活。“发展”是他们的主动行为。

抓住了“发展”是主体的主动行为这个关键,我们就抓住了素质教育的本质,抓住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的核心,抓住了陈旧的教育观念最大的问题所在。

儿童、少年的发展,是在家庭、社会和学校的有意与无意的影响下逐渐实现的,由于这些影响千差万别,所以儿童、少年的发展应该是多姿多彩的。但是,作为一种以影响儿童、少年发展为其主要职责的教育机构——学校,它的主要活动都是在社会规定之中的,就是说,是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条件保证的,这同时也意味着是有条件给予监督和评价的。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即一方面是学习者发挥主动性所带来的可能的发展多样性,另一方面是教育机构代表社会所要求的培养目标的统一性:统一的教育教学要求,统一的学习内容,统一的评价标准……在这两者之中,我们应该偏向哪一方面呢?传统的教育观念,主要是强调“基础”的共性,强调人发展的“共同特点”,强调儿童、少年的不成熟性,于是天平向统一目标倾斜。而现代教育则相反,它更多地强调人的发展的多样性与不平衡性,强调学习者的选择权利,强调教育应该适应每个受教育者的需要。从这个角度看,“应试教育”的根本问题,就在于它把那个考试标准当成了全部教育活动的目的,它只追求让受教育者达到考试要求,而不考虑这个要求是否完全合理,也不考虑这个要求是否适合于每个儿童、少年,更不考虑这些受教育者在被迫追求上述目标时的情绪体验与内心感受。从这个意义上说,“应试教育”是传统教育弊端的直接反映,也是传统教育导致的必然结果。

当然,我们强调教育要注意差异性问题,要从受教育者的实际出发,是以承认教育是一种社会化的、有计划目标、有组织的影响活动,并承认这种影响的合理性为前提的。因此,我们并不是对以杜威为代表的儿童中心主义的简单复归或完全认同。我们追求的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儿童自由发展,而是儿童、少年主动地在成人影响下实现多样的社会化,实现其作为多样的、变化的社会角色的发展。差异中存在着统一,统一要体现在差异中间。儿童、少年当然应该学习许多“基础的”、“共同的”、“有普遍价值的”人类文明的精华,我们也可以运用某种通用的方法与标准对他们学习的结果予以评估。但是,我们同时应该承认,具体到某一位儿童、少年,他有权利学不会或拒绝学习某些内容,他的这种“落后”或者发展中的反复,也应该得到教育者的承认和尊重。在人类即将进入学习化社会的时代,我们重温《学会生存》中的一段话可能是有益的:“我们可以说,人永远不会变成一个成人,他的生存是一个无止境的完善过程和学习过程。人和其他生物的不同点主要就是由于他的未完成性。”(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编著:《学会生存》,196页,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既然人的一生都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学习的过程,那么,我们又何必要把儿童、少年的学习内容与标准规定得那么刻板划一呢?在以“选择”为标志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育的时代,给受教育者多一点选择与重新开始的机会,让他们早一点尝试选择,不是对他们成长更有利吗?

我们只要承认应该尊重学习主体的选择权利,就需要重新认识课堂教学在学校教育体系中,在儿童、少年终身发展的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这种认识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我们既要承认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要渠道,又要认识到课堂教学只是学校教育的渠道之一,它既不能代替校风、班风、集体活动等学校其他教育渠道的教育作用,更不能代替学校教育以外的家庭、社区、社会等教育渠道的教育作用。因此,要减少课堂教学及与之相关的作业、练习、复习等活动对学习者时空的占领,要努力保证其他教育渠道有发挥作用的机会。

我们要减少“时空占领”,就必须加强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益。我们要提倡教师在规定的学时完成基本教学任务,要采用多种方法调动学习者的主动性、积极性,要从学习者的认知规律与认知需要出发来组织教与学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减少”是在“加强”的基础上实现的,“减少”是在达成基本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实现的。

第二,一方面,我们要承认知识学习是课堂教学的基本目标之一,要保证受教育者在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对其一生发展具有工具作用与奠基作用的基础知识,要保证人类文明传承的核心要求能够落实在绝大多数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之中;另一方面,我们又要充分认识到课堂教学目标的全面性,要承认学习是儿童和少年生活与生命的组成部分,要努力使学习过程真正成为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显示出教育目标的完整性。

由于受到传统教学观念、教学大纲和教材的限制,长期以来,我们十分重视知识教学,近年来,又比较重视运用知识解题的能力教学,这无疑有其必要性,也有其现实合理性。但是,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并不仅仅是固化在书本上的知识,还包括大量生动的、不断变化的、能够以各种方式在社会中传播发展的实践知识。学习这些知识、发展这些能力的过程,就是一个人全面发展和走向成熟的过程,也是一个人永无止境的进步过程。因此,我们应该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的同时,更注意培养学生的价值观、生活态度与基本技能(包括学习技能、劳动技能与生活技能)。

德、智、体全面发展一直是我们的口号,但在实际教学中,一线的教师往往只关心“智”,甚至只关心知识目标,而不甚关心德、体诸育。这固然与他们的观念滞后有关,同时也是考试指挥教育的负面影响的反映。适当地弱化对知识的过分重视,努力落实教学活动对学习者的全面导向作用,这既是一个必须实现的改革目标,又是一个必须审慎处理、小心从事的改革目标。这里的关键,一是教育者要真正把握并真心承认教学的本质是促进人的发展,二是教育者要对学习者的基础、能力与需要有全面的了解与细心的体察。

第三,从发展是主体的主动行为的角度看,学习者的学习过程必然是主动的认知过程。学生掌握知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应用,是为了运用这些基础知识去接受和扩展新的知识,构建和完善个人的认知结构,最终形成真正属于他自己的,能够为他所理解、所利用、所支配的个人认识体系。这些内化的知识,是个体的情感、态度、行为方式与价值观念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之所以成为“人”,之所以成为“社会人”、“主体人”的基础,是人的生命存在的一个基本方面。

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要更加重视认知教学,重视指导和帮助学习者自己学习、独立消化,而不宜一味强调“记住”教师提供的结论或“记住”教师给出的推导过程。中国古代的哲人已经懂得“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已经在提倡“举一反三”、“循循善诱”的教学原则。但是,应该说明的是,从现代心理学与教育学的研究成果看,生活中的“鱼”是可以授的,而学习上的“鱼”和“渔”,作为知识方法与技能,实际上是不能授给的。学习上的“鱼”和“渔”的获得,必须建立在学习者主动构建的基础上。有人说:“知识不能是由自认为有知识的人‘普及到’或‘灌输给’自认为没有知识的人的;知识是通过人与宇宙的关系,通过充满变化的关系建立起来的,在这种关系中批判地解决问题,又继续促使知识发展。”(注:《学会生存》转引保罗.费雷尔文,104页。)说得更直白一点, 学习者并不是按照教科书和教师的讲解去接受新知识的,一切新的刺激,都会作用于个体原有的认知系统,个体对这些刺激或接受或拒绝,而且接受的必然要经过改造。在此过程中,个体不仅要改造新的对象,而且要改造自身固有的认知体系。这样反复接受,反复改造,人最终在不断的变化中发展自己,发展人类的知识体系。儿童、少年当然需要学习与接受成人已经创立的认识工具,不断学习运用各种“语言”,如“数学语言”、“艺术语言”、“物理语言”等等去认识世界,认识生活。而实际上,由于不同的人掌握“语言”的能力不同,所以学生就有学得会与学不会的问题;而且,即使是所有人都可以掌握、运用的语言,也还有不同理解和不同阐释的问题。所以,个人的发展空间是相当广阔的。

为此,现代教师要更多扮演学习者的朋友、顾问和指导者的角色,而不再仅仅充当传道者或现成真理的提供者。

第四,学习是学习者一生都在进行的事。在人类已经开始进入“学习化社会”、“信息化社会”的世纪之交,强调学习的终身性,不但会促使我们改变对教学目标的认识,而且可以帮助我们以更加宽容的态度、更加科学的方法去处理教学中的许多实际问题。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学校教育和课堂教学目标的有限性。在信息时代,在号称“知识爆炸”的今天,我们无法把人一生所需的知识,哪怕是基本知识,完全在人的正规学习期间教给学生。系统教育,只是在“奠基”,在“开始”,在为学习者一生的持续发展(这就意味着必须“持续学习”)作准备,我们不可能,也不必对它求全责备。而且,即使是已经确定的有限目标(包括认知、方法、态度与价值观的目标),对于不同的个体而言,依然具有不同的意义。任何科学目标,都应该给对象以选择权和主动权,要求所有学习者在相同时间里完成相同的认识任务,是违背人的认识规律的。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与主要评价者,应该以宽容的态度去对待那些未达标或暂时追不上“进度”的人,给他们以特别的帮助。

其次,要认识到学校教育和课堂教学目标的无限性。既然“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促进人的发展”,那么学校就应该采纳“把人当成人,当成发展中的人来教”的原则。学校教育,课堂教学,都应从学习者一生的发展需要出发,构建自身的各种原则性的规定和具体的方法。从理论化的要求说,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应该以促进学生的持续发展,以激励与保持学习者的进取心与勇气为目标。“对学生的一生负责”的要求,大大拓宽了教师和学校的责任范围,这看来似乎过于苛刻的要求,正反映了“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教育观念的本质特征。从这个角度说,课堂教学的目标是无限的,责任也是无限的,它鼓励一切有条件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学习,向可能达到的高度努力。义务教育“下保底,上不封顶”的说法,正反映了学生发展目标的无限性。但要注意,这里讲的是发展目标,而不仅仅是认知目标,更不仅仅是知识学习目标。

再次,学习的终身化,不仅仅取决于一般的学习态度与方法的掌握,更为关键的,是要看学习者是否学会了在实际生活中学习,是否学会了自己找书本学习与在书本以外寻求学习机会,是否能在一生中通过多样化的学习渠道,确实学到一些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学会认知和学会学习为目标的课堂教学,不应该局限在课堂,也不应该局限在教材或大纲所规定的具体教学内容上,它应该是开放型的。教师应该充分考虑此时此刻学习者的实际需求,应该紧密而恰当地联系生产与生活实际,应该不断地用现代科学技术与生产实践的新发展来丰富教学内容。教师与学校,正是通过这种带有示范意义的教学活动,来引导和帮助学习者学会学习,学会在实际生活中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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