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利益调节法——对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浅谈论文,新形势下论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利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①]利益是人的原动力,满足人的利益需要既是人的行为的出发点,又是人的行为的最终归宿。利益调节法是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以利益为驱动力,根据人们所追逐的利益目标,建立起符合政治道德规范的实现利益目标的环境条件。激发人的积极性,完成近期和远期的工作目标,并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符合社会需要的思想道德品质。
一、利益调节法产生的依据
(一)重视物质利益,是唯物主义思想的体现。
物质利益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条件,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关心是一个客观存在。人类要生存,就要有衣、食、住、行、用等物质资料,否则,人们就无法生存和发展。一般来说,人们从事生产活动的动机和目的,就是为了取得物质利益,获得自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
在阶级社会里,人们进行阶级斗争和革命活动,最终是为了改善和提高自己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因而“只有那些明白认识了一定阶级的实际利益的战士,才是强而有力的;凡是把这些在现代社会中已经起着主要作用的阶段利益蒙蔽起来,都只会削弱战士的力量。”[②]社会主义应该是重视人的利益的,斯大林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保护个人利益的唯一可靠的保证,”“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能给这种个人利益以最充分的满足。”[③]邓小平同志说:“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时间不行。革命精神是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的行动。然而,革命总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④]这就告诉我们,物质利益是产生革命精神的经济根源,是发扬革命精神的物质基础,如果离开了物质利益来谈精神,那就违背了唯物论。重视人的物质利益,是唯物主义思想的体现。
(二)重视个人利益,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非市场经济社会中,政治、经济、文化是结合为一体的,而且是以政治为中心,经济、文化服从于这个中心。作为政治活动之价值的公平原则也就必然在这种诸价值结合体中处于中心地位,而效率与人格完满原则则处于从属地位。在我国传统自然经济时代,孔子提出的“不患寡惟患不均”的思想得到了那么多人的赞同,汉儒所主张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原则统治中国思想两千多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义利观导致了几千年的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在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与传统的自然经济方式无疑有着根本性的不同,但它作为一种非市场经济的特殊样式,其价值体系仍是以政治为中心的合一关系。在这种体制条件下,“政治挂帅”成为必然。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政治价值已高到了无与伦比的地位,如“收不到稻谷收稻草,收不到稻草收思想”“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等口号就是其体现。只讲政治,不谈个人利益,谁讲个人利益,谁的思想就落后,甚至被当成资产阶级腐朽思想进行批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中心工作转向经济建设,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想,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生产力得到普遍提高,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得以改善,以政治价值为中心的统合为一的价值体系转变为一种疏离性的、多层面的价值体系。政治、经济、文化各自退回到自己的领域发挥作用,经济、文化不再从属于政治价值这个中心。八十年代初开展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大讨论和深圳人喊出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第一次向中国几十年传统的义利观发起了挑战,人们开始注重效率,追求自身的利益,这是我国人性的一次大解放。
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进一步明确提出我国到2000年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有一个区别于其它经济类型的特征,那就是:不是每个人也是多数人,都会在社会给定的条件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我们必须重视个人利益,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重视个人利益,符合唯物主义思想,符合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这就是利益调节法以研究人的利益为出发点,探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依据。
二、利益调节法的内容
“思想政治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调动群众积极性的工作。”[⑤]行为科学有个“期望理论”,就是用“期望”来调动人的积极性,它认为,在人们要求还没有满足以前,可以采取给予期望的办法来调动积极性,不怕不能满足需要,就怕人们没有期望。没有期望,人们就一点积极性都没有,所以,要调动人的积极性,就要给人们以期望。这种期望就是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即利益目标。有了利益目标,还要提供环境条件,把环境条件提供出来以后,每个人才有自己努力的方向。这种环境就是国家和组织为个人实现其利益目标提出的必要条件,只要符合这个条件,实现利益目标就会有期望,这就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利益调节法就是基于这一思想产生的,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把握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的利益目标。
按照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利益目标可分为物质利益目标和精神利益目标两大类。物质利益目标第一位的是满足人的生理需要,包括衣、食、住、行、用等基本需要;第二位的是满足人的安全需要。精神利益目标首要的是满足人的交往的需要,因为人在吃饱饭后,需要交往,通过交往获得友谊、爱,并被某一个群体接纳;其次是满足人的尊重的需要,人有自己的人格,自己的人格需要受到他人尊重;再次是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也就是实现自己的理想愿望。
利益目标是人的生理和社会方面的客观需求在人脑中的反映,它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利益目标的指向性。人的任何一种利益目标都不是抽象的,总是指向某一具体事物。二是利益目标的驱动性。利益目标可以驱使人们行动,去追求实现这种利益目标。三是利益目标的可变性。人的利益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目标范围的改变和实现方式的改变而变化。四是利益目标的社会制约性。人的利益目标都受到社会主义的法律、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的制约。
利益目标的特点及其层次性要求我们在运用利益调节法时,首先要把握工作对象的利益目标是什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根据对象的多寡采取问卷调查、个别座谈等方式了解其心理状态,把握其思想脉博,发现其利益目标。同一群体中,个人的利益目标不尽相同,但也有趋同的一面,这趋同的一面就是这一群体的共同利益目标。只有找出我们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的利益目标,并用这个利益目标去激发人的欲望与渴求,产生内驱力,才能调动其积极性。否则,你所给定的美好的利益目标也不一定能使人产生内驱力,达到工作的目标。
(二)根据利益目标,制定、贯彻、实施实现利益目标的政策和制
度。
我们在掌握工作对象的利益目标后,就要用它来激发人的内驱力,这就要求我们为人们实现其利益目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种环境常表现为政策、制度。在制定这种政策和制度时,一定要体现以下内容:一是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因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不坚持,我们思想政治工作就会失去其意义,偏离工作方向。要通过政策和制度潜移默化地向人们灌输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是要遵守国家法令制度。任何人,任何组织都要在国家法律范围内活动。思想政治工作应强化法制意识教育,因而我们制定的政策和制度一定要符合国家法令制度。三是要符合伦理道德要求。现存的人们自觉遵守的许多伦理道德是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积淀的结果,它支配着人们的行为,如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等,这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应该弘扬,绝不能因对利益目标的追求而背离这种优良的传统伦理道德。四是要体现利益目标。利益目标是激发人的积极性的原动力,我们制定的政策、制定就是要向人们提出实现利益目标所需要的条件,让人们去创造条件,以实现其利益目标。利益目标要以工作对象的共同利益目标为主,兼顾其它利益目标。五是实现利益目标的条件的难度要适宜。实现利益目标的条件如果太低,人们不用努力就可以实现的话,就不可能激发人们的积极性。但如果条件太高,又容易让人们产生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出现悲观情绪,亦难调动人的积极性,因而条件难度应以群体的绝大多数人通过努力可以达到为宜。六是要体现竞争性。竞争可以在人群中形成一种你追我赶的局面,有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在竞争中实现了利益目标的人会感到满足和珍惜、情绪高涨、工作积极主动。在竞争中没有实现利益目标的人,由于竞争压力的作用,会更加努力拼搏,也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如果没有竞争,就会减少内驱力。例如,本科毕业生工作五年可以晋升中级职称,但所有工作五年的本科生不分水平高低、能力大小、业绩多少都晋升中级职称的话,那么中级职称这个利益目标就激发不了本科生的内驱力,起不到调动积极性的作用。因为人们的满足不光是绝对满足,还要求相对满足。
制度和政策只有为群众所把握,才能化为人的动力。因此,在政策和制度制定以后,必须组织学习,让群众了解各项政策和制度的内容及要求,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进而到该怎么去做。这样才能使政策和制度成为调节人的行为,激发人的积极性的有力工具,否则再多再好的政策和制度都没有用。
公平、平等是我们执行政策和制度的重要原则。政策和制度为群众所掌握后,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政策和制度是否能够执行,会如何执行。执行过程中是否公平、平等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在政策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政策和制度的权威性,引导人们勤奋学习和工作,否则人们就会把政策和制度看成一纸空文,形式主义,不仅不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反而会挫伤人的积极性。
(三)调整利益目标和政策、制度。
一项政策和制度不一定十分完美,它只有通过执行以后才能够了解其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根据这些情况调整政策和制度,使这种体现利益目标的政策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一个人的利益目标实现以后,再用这个利益目标激发人的积极性就会失去作用,必须用一个新的利益目标去激励,相应地就应建立体现新的利益目标的一系列政策、制度。按照需求层次理论,新的利益目标层次一般要高于原来的利益目标,实现新的利益目标的条件和要求就更高。所以在制定体现新的利益目标的政策、制度时就要充分考虑到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导向性,在提高“硬件标准”(业务要求)的同时提高“软件标准”(思想政治要求)。人们的一个利益目标实现以后又会产生新的利益目标,在一定意义上说利益目标具有无限性,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人前进的驱动力具有持续性,我们思想政治工作就要随着人们追求利益目标的提高,不断提出更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要求,让人们养成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
总之,利益调节法的思想就是以利益目标为动力,以政策、制度为载体,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的,在人们对利益目标的不断追求中,不断调整引导人们实现其利益目标的政策制度,从而提高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作用,增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三、运用利益调节法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一)利己与利人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赋予了个人追求最大化利益的行为以合理合法性,但是它并非以自私自利的极端利己主义为理论基础,应该是利己又利人或至少是利己不损人的行为方式。因而在根据个人利益目标制定和实施实现利益目标的制度和政策时,要坚持平等、公正、反对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原则,引导人们的在大胆追求个人合法利益的同时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损害他人的合法财产,不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因而在客观上有利于社会新风的形成。但要警防在“利益”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诱使下产生拜金主义、唯利是图、损人利己、以权谋私的现象。
(二)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一致创造了经济前提。市场的运行是要以个人利益为驱动力的,而个人利益的实现,又是通过生产者、经营者以独立主体身份参与市场竞争来实现的。由于市场只承认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凡进入市场的经济单位在同一时间、同一商品面前一律平等。所以,在竞争中,优胜劣汰的铁的法则象一根无形的鞭子,鞭策着每一个生产者,经营者在谋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把个人的致富与搞活经济、繁荣市场、增强国力紧密联系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体制上和运行机制上为切实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紧密结合提供了充分的保证。但是在现实中,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总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在矛盾出现时,需要一方服从另一方,究竟谁服从谁,这就有一个利益立场问题。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若个人利益不作出必要的牺牲就不利于集体利益的巩固、发展时,个人利益应当自觉服从集体利益,自觉作出必要的牺牲。若矛盾是由于集体没有按照客观现实的可能性、必要性来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无理限制或损害个人利益而造成的,那么让步的就不应是个人利益而是集体利益。对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忽视正当的个人利益要求,过分强调集体利益,就可能导致抹煞个人利益存在的理由及正当要求的道德空谈;而离开集体利益一味片面地追求个人利益的满足,社会就将陷入冷酷的个人争斗和道德的堕落。
(三)近期利益与远期利益的关系。
正确处理近期利益与远期利益的关系是利益调节成败的关键。注重近期利益,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但过分强调近期利益,往往会导致急功近利,对人、财、物的使用多,积累少,既影响组织长远目标的实现,也影响个人自身的发展。片面强调远期利益,忽视近期利益,又容易让人们感到远期利益目标难以实现,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难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因此在制定利益目标和政策时,要兼顾近期利益和远期利益,着眼于远期利益目标,将其分解成为可分期实现的近期利益目标,让人们感到通过自身的努力,就能实现近期利益目标,而每一阶段的近期利益目标实现,又促进远期利益目标的实现。利益调节法就是要不断地调节近期利益目标,使人们在追求一个近期利益的欲望中积极学习和工作,在达到这个利益目标后的满足情绪中又建立一个新的利益目标,再为之而奋斗。这样循环往复,使每一个新的利益目标都成为个人前进的动力,使个人的理想和组织的目标分步骤地得到实现。
(四)利益调节法的价值观和共产主义价值观的关系。
勿庸讳言,利益调节法的价值观是建立在自利的基础上的,它追求的是个人的实现。它与“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共产主义价值观存在着较大差距,但是它并不排斥共产主义的价值观。因为利益调节法是通过制定和贯彻执行一系列制度和政策来实现的,它实质上是一种法治思想的体现,不过这种思想有一种激励意味而已。这就象我们立法一样,它从对一般人的要求出发,其基点是一般的伦理道德和行为要求,它并不排斥共产主义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一样。对于一般的人我们用利益调节法调动其积极性,使之成为符合社会要求的人,但我们要提倡共产主义价值观,培养一批优秀分子。我们宣传提倡的东西和我们制定的政策应有所区别,允许的东西不一定提倡,不提倡允许它,不要反对。这就是我们在做人的思想工作中要有两条线,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中间还有一块允许什么,不能一条线——凡是不提倡的都是反对的。
利益调节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一种探索,它并不排斥灌输法、疏导法、示范法、实践法等传统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相反,它需要传统方法作为补充,甚至其中就渗透了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只有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才会卓有成效,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2页。
②《列宁选集》第2卷第288页。
③《斯大林选集》下卷第355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136页。
⑤张蔚萍:《新编思想政治工作概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年,第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