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在实践中的发展

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在实践中的发展

邓沛琦[1]2015年在《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文中认为“混合所有”、“混合所有制”及“混合所有制经济”概念于1993年十四届叁中全会和十五大报告等党的文件中先后被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实践探索中,针对传统所有制结构的弊端和转轨中存在的问题,逐步突破所有制界线,提出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以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大改组和大转型的产物,它是多元化产权投资主体跨行业、跨所有制、跨产业的多样化经营的一种企业发展模式。作为一种新的组织经营模式和经济形态,在我国20多年实践发展中,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规模。截止2012年底,从全国整体看,混合所有制经济占我国500强企业的80%。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为122.9万个,占企业登记总数的15%,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规模占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3%,其税收贡献比占47%。其中,央企及其子公司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公司制企业户数的比例接近57%,有少数中央企业的子公司占比达到了80%。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态,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实践中表现出了强大生命力,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目前,在我国经济增长处在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等“叁期迭加”的“新常态”下,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2013年,十八届叁中全会重提“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在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作为国企改革发展的新战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混合所有制是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产权主体相互投资、交叉持股、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其基本表现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资联营等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在我国经历了初步发展、基本形成和深化完善叁个阶段。多种所有制的共存与共同发展、国家层面的理论创新和政策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资本市场与产权市场的发育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了基本条件。根据所有制、所有制结构和所有制实现形式的辨证关系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的具体实践形式。而混合所有制则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上的制度安排。混合所有制经济寓于混合经济之中,是混合经济的基础。而混合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度融合的结果。事实上,从世界潮流来看,现代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共同作用下的混合经济。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化,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使得各国投资主体之间的经济混合程度不断提高,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混合日新月异。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方各国先后告别单一所有制而共同走上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道路。虽然各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特色不同,但是混合所有制以适应各国经济发展转变的需要,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这种必然趋势是“生产社会化规律”、资本社会化发展规律、市场经济从“自发”走向“自觉”的规律,以及第叁次科技革命的推动等共同作用下促使了世界经济走向公私混合的市场经济新时代。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搞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有着200多年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历程,在经历了数百年放任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后发展到在国家干预下的、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市场经济体制。二战后,随着国有企业的出现和国家干预经济的加强,英国开始实行国有和私有动态发展,相互依存,由此出现了混合经济或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态。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和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都是特定历史背景和条件的产物,都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特征各不相同,因而有其借鉴与启示,但不能照抄照搬。在我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激发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社会财富创造,调整理顺社会利益关系,尤其是进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仍然存在活力不足、经营机制不灵活以及民营企业实力不强等问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再次成为本轮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是以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为主线,以产权制度为核心,为抓住改革的战略机遇,必须继承和总结我国以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经验成果,并进一步开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视角与路径。在新的时期,面对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上的问题,关于混的分类、混的模式、混的时机等问题亟需研究。本文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与调研访谈相结合法、历史分析与比较研究相结合法,并更加注重经验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形成了一套全面的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体系。本文共分七章,各章的安排如下:第一章为绪论。本章内容首先介绍了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其次,对本研究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根据文献分析,阐述了本研究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根据全文研究,提炼出创新点,并提出研究展望。第二章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概念及其理论渊源。首先综述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性质和特征,以及混合经济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区别与联系。其次,进行混合所有制相关概念辨析。最后,着重论述了中西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包括马克思恩格斯相关理论与西方学者的相关理论。本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提供理论支撑。第叁章为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历程及模式。首先,探讨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程,主要探讨国有化、私有化、中间道路、“大社会”等时期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其次,总结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动因与条件。最后,着重分析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模式与特征。第四章为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历程与模式。首先,分别从宏观政策和微观实践两个层次探讨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程。其次,总结归纳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动因与条件。最后,着重归纳和分析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模式及特征。第五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思想演进及模式定性比较。综述了英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和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比较了两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与特征。着重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进行全方位比较,包括宏观运行情况、微观操作、股权结构、利益相关者安排等方面。第六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量化评价与比较。首先,针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比较。其次,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层面建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曲线,以进一步考察中英社会经济发展轨迹。在此基础上,运用系统耦合评价模型和柯布-道格拉斯函数的发展水平评价模型,分别针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基础环境与现状进行评价。最后,运用边际分析法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第七章为中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选择及政策建议。首先,归纳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的启示。而后,运用路径依赖分析,通过构建路径的锁定与突破模型,探讨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发展现状,构建出我国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的升级模型与范式框架。最后,基于启示与改革的路径突破、升级与范式,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建议。

武涛[2]2011年在《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国企改革》文中提出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出发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刻的理论意义。马克思主义在指导前苏联、中国及东欧等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社会主建设的具体实践,并且这些建立了无产阶级政权的国家均不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建立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之上,反而是建立在比较贫穷落后的国家里,因此,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成为各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现实问题,因为经典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现成的答案。而在社会主建设中,具体体现公有制制度的国有企业无论是在存在方式还是在发展模式上,均处于不断探索之中。在前苏联,公有制是国家唯一的经济形式,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的具体体现,曾经有过辉煌的时代。但是,随着前苏联的解体、东欧各国的分崩离析,国际社会主义建设似已走到尽头,世界上仅存的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主要就剩下中国了,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道路、探索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历史的落在了中国身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不仅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体事业,而且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败,因此,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出发,研究国有企业的改革之路,寻求国有企业的成功之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理论上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是基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得出来的,但现实中,恰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国家都不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甚至不是资本主义国家。对于在贫穷落后、甚至没有经历资本主义阶段的国家,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如何实现公有制或以何种方式实现公有制等,并没有现成的答案。前苏联的和东欧各国的失败,似乎宣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失败;但是,这叁十多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不仅没有宣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建设走上穷途末路,反而在中国大地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当然,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还不尽理想,国有企业与政府、社会之间还远未达到和谐相容,国有企业被“妖魔化”、被舆论抨击也时有发生。这些情况都说明,正本清源,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出发,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对于从理论上澄清认识、发挥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出发研究国有企业改革,不仅可以为深化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进程,而且也有助于从理论上为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发展提供新的知识。从目前文献检索的情况看,基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国企改革研究,尚少有文献报道,说明这一问题仍然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本文共分五个部分,包括:绪论。本章主要阐述选题背景和立论依据,论述了课题选择的研究意义、研究现状、论题研究的脉络以及研究的方法。第一章,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创生及其在实践中的初步发展。本章详细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至中国改革开放之前,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基本脉络和主要内容。本文认为,尽管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核心内容,就是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当时提出的观点不能做教条化的理解。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列宁、斯大林以及毛泽东等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都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有一定的发展,但是总体来说都没有从根本上超越计划经济体制的藩篱。第二章,多元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制结构改革。本章重点分析并阐述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所有制能否融合的问题。认为,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没有一般地肯定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但是实践的发展已经有力地证明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所有制能够相互融合,并已在中国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因此,这就提出了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改革的问题,即既要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又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且,所有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判断标准应坚持邓小平的“叁个有利于”。第叁章,多样化:国有制经济实现形式改革。在确立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所有制能够相融并存,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且应该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立论之后,本章在微观经济层面提出政府所有权在国有经济改革的实现形式中占有核心地位,阐述了完成对政府所有权的合法地位的定位的重要性。根据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的一般理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国有企业所有权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在实践中手段与目的必须结合,因此应当努力探索国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通过分析,提出根据中国国情,股份制宜成为国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第四章,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及其治理。本章在对马克思产权理论和西方产权经济学相关理论进行比较与分析的基础上,指出西方产权经济学具有先验的理论缺陷,但这不能成为拒绝和排斥西方产权理论的理由。正确的态度应当是,站在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基点上汲取西方产权理论中的科学、合理的成分,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理论分析工具。对传统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借鉴西方产权经济学的成功经验,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具体表现在,在宏观上要坚持产权结构多元化的方向,而在微观上则必须解决好国有企业的代理人问题,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与管理。第五章,国有经济的股权形态及其管理。本章在讨论了国有制经济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及其治理,肯定了股份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特殊作用的基础上,再次以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为指导,更进一步的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微观层面——股权形态进行了分析。结合国有资产形态及其管理模式在中国的变化历史,揭示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既有成效,阐述了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对国有股权上市流通提出了分析意见,强调在国有股权上市流通问题上,应反对一蹴而就的急躁心态,应采取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策略,确保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保值和增值。结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国有企业改革的世纪展望。本章对论文的结论进行了综合阐释,总结了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并以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为背景,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做出了展望。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出发研究国企改革,是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功之路、探索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成功之路、探索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之路的一种尝试,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为指导,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在国有经济结构改革多元化、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以及国有经济产权改革等问题上,均有所创新,孜孜以求的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体系做出绵薄贡献。

叶龙祥[3]2016年在《吴宣恭经济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吴宣恭的经济思想为研究对象,力求对吴宣恭主要经济思想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与概括。吴宣恭经济思想主要涉及所有制与产权理论、我国社会的产权关系、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所有制改革理论、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价值理论、分配理论、经济发展问题的一些重要理论、现阶段重大经济社会关系及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等方面。所有制与产权理论的研究与运用是吴宣恭经济思想的重中之重。本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充分运用唯物辩证法、史论相结合、求实与创新相结合、调查与采访相结合和比较分析等方法,从不同角度、多个方面对吴宣恭的经济思想进行系统而全面的分析研究,提出对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和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启示价值的结论。对吴宣恭经济思想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启示价值:第一,吴宣恭经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研究吴宣恭经济思想有助于理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学习、研究、发展和运用,进一步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解和把握;第二,吴宣恭经济思想根植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实际,研究吴宣恭经济思想有助于后学之辈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历程和实践运用,掌握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脉络;第叁,吴宣恭的严谨治学精神、高度责任感和崇高的品格是广大经济学人终身学习的榜样和前进的动力。

谢琴[4]2017年在《国有出版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03年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截止到2010年,经营性出版社基本完成转企改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国有出版企业。在转企改制过程中,不少出版社敢当改革的先锋者,通过与民营书业合资成立公司、与骨干员工合资成立公司以及向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等方式,取得了诸多成效,这些改革实质上就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十八届叁中全会上,混合所有制改革被提升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但从出版业的整体情况来看,国有出版企业对这一改革举措的反应相对迟缓。这与前期业内外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有着很大的关系。发现这些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将对国有出版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化产生重要作用。本文以拥有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出版权、以图书出版为主业的国有出版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研究对象,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精神,运用历史唯物论的方法、观察法、跨学科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方法、系统分析方法等,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混合所有制思想进行研究,构建了论文分析的理论框架和基础,然后探究了国有出版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适合于我国国有出版企业实际的不同性质所有制“混合”的路径与方式,并对如何防范国有出版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主要风险即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和出版产品质量风险,以及如何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来保障混合所有制出版企业可持续发展给出了诸多可行性对策。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生产关系领域的一场变革,对于这场变革,无论是出版界还是其他行业领域,都存有忧虑,担心改革会使中国经济偏离社会主义性质,担心改革会偏离马克思主义的航道。虽然当前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研究的文献颇丰,但多为一种浅层分析,少有文献对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混合所有制思想进行深入探讨。本文的研究首先就要解除国有出版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思想困惑,故从理论基础、基本内容、当代价值叁方面对马克思主义混合所有制思想进行了深层探究,并分析了马克思主义混合所有制思想与西方混合经济理论的联系与本质区别,从而论证了我国当前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有着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依据。国有出版企业不仅具有产业属性,还具有意识形态属性。这就决定了国有出版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正视这一特殊性来进行相关的制度设计与创新。对于国有出版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实现问题,本文给出了详细的路径规划:出版权控制环节的“混合”禁区、精神内容制作环节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发行环节的特殊管理股设置、印刷环节“混合”的相对自由。同时,本文认为如果国有出版企业能够选择科学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那么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出版产品质量风险都是可控的,改革企业也能够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给出了具体的对策性建议。

徐祥军[5]2012年在《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与社会主义所有制研究》文中认为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在深入剖析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生、发展、成熟以及必然灭亡的历史趋势的基础上,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所有制形式的科学设想。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随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而逐渐形成,并在《资本论》第一卷中给予了经典论述,该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具有重要地位。马克思提出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对个体劳动者小私有制的否定之否定,是一种适应未来社会生产方式需要的所有制形式。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全体社会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质料的直接结合,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个人所有权得到实现。多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的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存在很大争论,其中对“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确切含义出现多种猜测,形成许多不同的甚至对立的解释,似乎成为一个不解之谜,被称为经济学的“哥德巴赫猜想”。而在前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由于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的教条式理解,形成了公有制的范围越大、成分越纯就越能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甚至将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相等同的错误思想,导致在社会主义实践中采取彻底消灭私有制和私有制存在因素的极端做法,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巨大困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理论上突破了传统体制下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错误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所有制形式及其实现形式,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本文认为,国内学术界对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理论本身,而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相关着作翻译为中文后的不同理解。因此,本文采用文本分析方法,通过考察《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版原版相关论述,力图准确把握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原意,这是本文的基础,也是重点和难点。通过对马克思经典着作和相关文献的研究,本文认为,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理论包括本质特征和实现形式两方面的内容:本质特征包括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劳动者的社会联合和劳动者个人所有权的实现叁个方面;实现形式包括一般形式(社会所有制)和特殊形式(合作社所有制)。随后,本文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的指导下系统考察了传统体制下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所有制改革经验与启示。最后,本文认为应该以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为导向深化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全文结构如下:全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这部分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二是综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相关论述、国内外学术界的讨论并对相关文献进行评述;叁是对本文的框架结构和研究方法进行介绍;四是介绍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主要介绍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确切含义与个人所有制的本质特征和具体形式。第一章: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的形成。本章在考察马克思德文版的相关着作并参考其他翻译版本的基础上,准确把握马克思相关理论的原意,旨在对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思想进行系统的整理和挖掘,详细考察所有制、个人所有和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等相关概念的基本含义、本质特征及其之间的关系,深入探讨了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确切含义,并回顾了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的形成过程和形成条件。第二章: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内容。本章对个人所有制的本质特征、具体形式以及实现条件做了论述。本文认为,重建个人所有制的主体是回归劳动者所有制,方式是社会联合所有制,内容是要实现劳动者个人所有权;社会所有制是个人所有制的一般形式,合作社所有制是特殊形式;重建个人所有制必须有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的物质基础、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条件、劳动者个人发展的社会条件。这部分内容回答了“什么是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问题。第叁部分包括第叁章和第四章内容,主要考察了传统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与实践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的教训和启示。第四章: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与传统社会主义所有制。本章讨论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与实践及其与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关系,总结了传统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经验教训。第五章: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与实践。本章考察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与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以及所有制改革的经验总结和对以后所有制改革的启示。这部分回答的是“建国以来我国是否重建了个人所有制”的问题。第四部分是第五章,主要探讨的是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发展的方向和政策措施。本章考察了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实现条件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革方向,并给出政策建议。现阶段我国所有制的改革方向就是在体现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坚持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导向,建立劳动者联合所有制,最终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应该不断创新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部分内容主要回答的是“为了重建个人所有制,现阶段我国应该怎么做”的问题。

乔惠波[6]2015年在《所有制结构演变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制度表达。基本经济制度建立在所有制结构演变的基础上,是历史发展合乎规律的结果。基本经济制度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必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对所有制结构的继续调整,也是对其包括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唯有如此,才能继续促进经济的发展。研究所有制结构和基本经济制度问题需要以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为指导,在比较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制度理论的基础上,对产权、所有制、基本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阐释,从而概括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涵。所有制结构演变是基本经济制度形成的历史前提,所以解答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问题需要分析从苏联到俄罗斯所有制结构演变的过程,探寻苏联从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演变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线索,总结其中可供借鉴的经验教训;还需要分析中国建国前新民主主义思想中的所有制设想,分析建国后所有制结构演变的脉络,并对之进行合理的解读,为完善中国基本经济制度提供合理的历史逻辑。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需要明确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依据。首先,需要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涵义,为基本经济制度确定历史方位。其次,要确立衡量基本经济制度的生产力标准。最后,要正确认识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合理性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必然性,并在分析国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总结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需要探寻影响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的因素。基本经济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必然要受到制度体系内各种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影响。政治制度、市场经济体制、传统文化和意识形态等因素必然要影响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这些因素如果同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就会促进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如何使这些因素同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就成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解决的问题。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对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的不断探索,也是对构成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叁条主要路径。总结解决这叁个问题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破除体制和机制的障碍,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

徐明君[7]2014年在《马克思与诺斯制度变迁理论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制度经济学一改西方经济学的传统,将制度引入经济分析中,认为制度内生于经济发展过程。其实早于新制度经济学100年的时候,马克思就把制度分析和经济分析联系起来,型构了其伟大的社会发展理论---历史唯物主义,阐明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指明了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道格拉斯·C·诺斯无疑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杰出代表,他因“用经济理论和数量方法来解释经济和制度变迁从而在经济史方面的新的研究”与福格尔共同获得了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也曾自认为是“马克思理论的笃信者”,后来又自认为超越了马克思。本文对两种制度变迁理论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两者的制度范畴、历史背景、假设前提和方法论、制度的本质和起源、制度的功能、制度变迁的动力和路径、所有制(产权)理论都不相同,诺斯并未超越马克思。马克思从整体主义的方法论出发,更多关注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本文“重返”马克思,对其未来社会公有制理论作了梳理,认为其完全胜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增强了改革过程的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诺斯的制度理论有为资本和私有制辩护的痕迹,与马克思理论有本质区别,但这不妨碍其在“市场交易已成为最普遍的经济关系形式”(林岗,2000)条件下,对制度的边际调整和变化的成功研究。我国改革进程也是制度变迁,而且是生产关系的基本点---所有制不发生根本变化的条件下制度的边际调整和变化,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亦有用武之地。特别在应对传统文化阻碍“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形成、既得利益群体阻挠改革进程方面,诺斯的“路径依赖”理论、渐进式制度变迁理论提供了良好的借鉴。通过本文的研究,作者认为:一、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在当代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角度,对整个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预测角度比诺斯维护私有产权和资本主义制度的理论更为宏观、更为全面、更为科学;历史唯物主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马克思未来社会所有制理论为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二、中国历史悠久,传统文化影响源远流长,区域范围广、地区差异大,要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突破传统“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之路径依赖,兼顾各阶层、各地区利益,发展非人际关系化交换所需的社会条件,这些制度的边际调整和变化,诺斯的研究颇具现实意义。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基于劳动产权的股份制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方式,也是向未来社会过渡的公有制模式

刘明越[8]2013年在《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所有制改革是中国经济转型的核心内容,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任何所有制都存有一个实现形式的问题。所有制改革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所有制结构的改革,即社会中不同所有制比重的变化;其二,所有制实现形式的改革,即所有制具体采取怎样的形式来实现。我国的所有制改革从一开始就沿着这两方面展开的。所有制结构改革,是从单一的公有制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改革,是从传统的公有制企业变为现代公司制度,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还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都清晰地显示了这一演化过程。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微观基础,一直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国有企业30多年的改革,一方面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要不要坚持国有企业的的性质和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是围绕实现形式这一重点问题展开的。目前,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现代产权制度,实现了产权社会化。在我国,国有企业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担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属性的重任,体现公有制的性质,而其创造的财富必须实现社会共享。但国有企业又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成为独立运行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按照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和产权理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一方面要强调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即国家所有的性质;一方面也要强调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国有企业经过股份制改制后,宏观层面的产权多元化的结构已经形成,而企业微观层面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也随着产权多元化结构而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产权“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也逐渐因产权制度改革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除涉及国家绝对控股的行业外,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产权已经实现多元化,形成了国有相对控股和国有参股的产权模式。根据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和委托—代理关系,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全民共享。国资委的成立,解决了国家所有权出资人的代管问题,解决了国有资产具体管理的问题。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的目标是保值和增值,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全民共享的前提和基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如何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全民共享。实现国企经营成果全民共享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是国资委的定位:国有资产代管者职能的完善;其次是对国有资产代管者的监督,以便确保代管者能够真正履职;第叁是探索和形成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共享机制,实现全民共享。

曹立[9]2002年在《混合所有制研究》文中认为所有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处于基础层面和核心地位的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支撑国民经济保持一定程度增长的所有制结构基本形成,其中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出现使所有制改革有了重大而深远的突破。本文将研究的视角定位在所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内在关联性研究上,即在理论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所有制改革的新形式--混合所有制产生的历史渊源、现实运行及发展方向作出全面、系统的阐述,同时针对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基础以及混合所有制对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指导意义展开探讨,以期通过理论探索和实践总结,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找到一种更适合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更能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所有制形式。全文分为叁个大的部分: 第一部分即上篇:混合所有制的产生及一般理论。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阐述混合所有制产生的客观必然性以及混合所有制的一般理论。该部分包括叁章内容。其中第一章,对所有制演进规律以及对所有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做出了重新界定。第二章主要从中国所有制变迁的现实出发探讨混合所有制出现的必然性与合理性。第叁章主要是对混合所有制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含义、混合所有制形式、特征、作用作出一般阐述。本篇提出的主要观点有:(1)所有制的变迁是生产力变化规律的要求,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变化,所有制也呈现出动态性和开放性的特征;(2)所有制与商品经济虽然都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但是,对于处于同一时空条件下的所有制和商品经济而言,它们又具有规定和反规定的关系;(3)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始终贯彻了如何使所有制更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命题和任务。由此混合所有制在中国的出现就具有历史必然性和逻辑上的合理性;(4)混合所有制是适应生产力发展,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有效形式。本篇始终把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原理当作总体分析的“红线”,从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来对混合所有制生成的合理性作出阐述。 第二部分即中篇:混合所有制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主要从混合所有制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关系和对经济改革的指导意义上进行分析和阐述。该篇包括叁章内容。其中第四章是混合所有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基础的构建。主要讨论,市场经济改革的中心任务是建立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而国有经济是不能担此重任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基础和制度特征,因此,能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第五章是混合所有制与国有企业改革。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与市场经济运行相一致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在“产权本位”的基础之上的。但是传统国有企业制度则是建立在“政权本位”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改革必须首先构筑企业产权制度。那么作为混合所有制的基本形式之一的股份制就理所应当地成<WP=3>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形式。第六章是混合所有制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主要从分配制度合理性的判断标准,以及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本质要求出发,探讨作为所有制反面的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变革的方向。提出混合分配制度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分配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基本分配制度。本篇是整个论文的核心部分,以现实改革为基点,分析混合所有制对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的指导作用和改革方向。强调了混合所有制是一种顺应改革而指导改革的所有制形式。本篇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观点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这也是本论文所极力论证和支持的观点。在分析论证时,所遵循的基本线索依然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原理。 第叁部分即下篇:混合所有制的实现与发展方向。主要从混合所有制的实现途径和混合所有制发展的方向性进行分析和阐述。该篇包括两章内容。其中第七章是混合所有制的实现途径探讨。主要把对思想和理论的修正当作实现混合所有制的外部环境,把体制内改革,即“国退民进”和体制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当作混合所有制实现的基本途径。第八章是混合所有制的过渡性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性。主要把马克思的过渡所有制理论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作为分析的理论基础,讨论了混合所有制作为能够兼容各种生产力水平、与发展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到来之前,在整个社会实行的所有制形式。因此得出结论:混合所有制是后发展中国家寻求社会主义的必经之路。本篇分析的基本线索还是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基本原理。并在以中国为个案分析的基础上,以期使理论加以升华,从个别到一般,提出中国的所有制改革,特别是混合所有制的出现与发展对整个后发展中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指导意义。

代恒猛[10]2001年在《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在实践中的发展》文中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问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但长期以来人们在该问题上存在着对马克思恩格斯有关论述的教条化理解,在实践中又存在着把所有制实现形式混同于所有制关系的僵化认识,以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在实践中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本文通过对该过程的历史考察,揭示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一个基本内涵——所有制实现形式最终决定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所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导论:界定所有制关系、所有制实现形式及其他有关概念的一般内涵,为下文分析奠定理论基础。第一部分:分析马克思恩格斯设想未来社会所有制关系的理论和现实依据、指导原则和这一设想的基本内涵,明确马克思恩格斯只是依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这一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本矛盾的基础上,对未来社会所有制关系的抽象设想,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由后人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第二部分:考察前苏联第一个建立公有制两种基本形式的实践过程,总结前苏联在实践中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经验和教训。第叁部分:阐述我党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我党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所有制基本原理运用到中国实践,提出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仅仅是“形式”问题,本身不存在姓“社”姓“资”的制度属性,因此,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不存在固定的模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符合“叁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就把所有制实现形式同所有制关系区别开来,突破了人们长期以来在所有制实现形式问题上的姓“社”姓“资”的僵化思维,把是否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作为判断一种所有制实现形式是否科学的根本标准,从而在这个问题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结论:所有制实现形式最终决定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所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这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发展史的一条主线。

参考文献:

[1]. 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D]. 邓沛琦. 武汉大学. 2015

[2].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国企改革[D]. 武涛. 中共中央党校. 2011

[3]. 吴宣恭经济思想研究[D]. 叶龙祥. 福建师范大学. 2016

[4]. 国有出版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D]. 谢琴. 华中师范大学. 2017

[5]. 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与社会主义所有制研究[D]. 徐祥军. 河南大学. 2012

[6]. 所有制结构演变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研究[D]. 乔惠波. 清华大学. 2015

[7]. 马克思与诺斯制度变迁理论比较研究[D]. 徐明君. 东南大学. 2014

[8].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D]. 刘明越. 复旦大学. 2013

[9]. 混合所有制研究[D]. 曹立. 中共中央党校. 2002

[10]. 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在实践中的发展[D]. 代恒猛. 中共中央党校.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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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在实践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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