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弱视综合治疗效果观察论文_李智强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医院五官科 广东鹤山 529700)

【摘要】目的:探讨小儿弱视的综合治疗方法,观察治疗效果,为临床工作提供参考。方法:将84例弱视患儿作为临床研究对象,分设常规治疗组与综合治疗组,每组随机分配患儿42例,根据分组对常规治疗组患儿予以常规配戴眼镜的治疗方法进行治疗,对综合治疗组患儿予以综合治疗方法进行治疗,对比两组患儿的治疗效果。结果:经分组治疗与评价观察后发现,综合治疗组患儿的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常规治疗组,对比差异明显,且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对小儿弱视采用综合治疗方法进行治疗,可以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这对保障患儿的眼部视力健康来说意义重大,值得加强临床推广与实践。

【关键词】小儿;弱视;综合治疗;疗效

【中图分类号】R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8)01-0096-02

弱视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眼科疾病,尤其是在儿童当中的发病率相当之高,严重影响儿童的视力健康,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便会导致弱视病情加重,甚至是失明[1]。弱视的主要症状包括视力和屈光异常、分读困难、眼球运动障碍等,目前的治疗方法多种多样,但疗效不一。作者所在医院通过对42例弱视患儿采用综合治疗方法进行治疗,取得了非常良好的治疗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本文临床研究对象共计84例,其均为作者所在医院从2016年1月到2016年12月以来收治的弱视患儿,所有患儿均无眼部器质性病变,眼底、眼球运动、眼前节无异常。分设常规治疗组与综合治疗组,每组随机分配患儿42例。分组后,常规治疗组男22例,女20例,最小年龄3岁,最大年龄11岁,平均(6.58±1.89)岁,单眼9例,双眼33例,共75眼,15眼旁中心注视,60眼中心注视,12例为轻度弱视,21例为中度弱视,9例为重度弱视。综合治疗组男23例,女19例,最小年龄3岁,最大年龄10岁,平均(6.41±1.73)岁,单眼10例,双眼32例,共74眼,16眼旁中心注视,58眼中心注视,11例为轻度弱视,22例为中度弱视,9例为重度弱视。经统计学分析,两组患儿上述各项临床资料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P>0.05),进行临床对比研究的可行性充分。

1.2 诊断与分类标准

诊断标准:功能性因素造成的远视力≤0.8且无法矫正。

分类标准:矫正视力在0.6到0.8之间,为轻度弱视;矫正视力在0.2到0.5之间,为中度弱视;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1,为重度弱视。

1.3 方法

对两组患儿均行常规视力、眼位、注视性质、眼底等基本状况的检查,排除器质性病变,用1%阿托品眼膏进行扩瞳,再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处于屈光状态,3周后再检查眼底和眼位。对常规治疗组患儿予以眼镜佩戴进行矫正资料,对综合治疗组患儿在佩戴眼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综合治疗方法进行治疗。

1.3.1精细目力训练 首先让患儿配戴眼镜、遮眼,然后再指导他们进行描画、捡豆子、穿珠子、拼板等训练,训练难度由简单到复杂,根据患儿的治疗情况,对应的调整训练难度,循序渐进,让患儿在训练过程当中,可以做到眼、手、脑并用。

1.3.2遮盖法治疗 选用黑、白色的纱布制作专门的眼罩,形状似口罩,中间为黑色,两面为白色。单眼弱视患儿,遮盖健眼,双眼弱视患儿,两眼交替遮盖,如双眼弱视程度相当,交替遮盖轮换时间相同,均为3天,如双眼弱视程度存在差异,则适当延长弱视程度较轻的眼睛遮盖时间,缩短弱视程度较重的眼睛时间,遮盖时间比例可调整为4:3或5:2,白天遮盖,晚上可撤下眼罩。如果患儿对遮盖法治疗的依从性不高,则配合使用压抑疗法。

1.3.3弱视治疗仪治疗 如果患儿为单眼弱视,则遮盖健眼后,对患眼进行治疗,双眼弱视者,进行同时治疗。首先启动弱视治疗仪,根据治疗需要打开左灯/右灯,或同时打开,后像亮灭1分钟,红灯闪烁6分钟,然后用针笔插入动物图形视力插板孔,从头部开始进行操作,按顺序直至尾部。在进行红灯治疗的过程当中,要根据患儿的弱视程度来进行对应的频率调节,弱视程度较轻者,频率调低,弱视程度较重者,频率调高。弱视治疗仪治疗每天应进行2次,每次2遍,早间和晚间各1次,连续20天为1个疗程。

1.4 疗效标准

治疗效果评价依据以下标准:患儿视力提高到0.9以上,为治愈;患儿视力提高2行及以上,为有效;患儿视力提高不足2行,或无变化、退步,均为无效。治疗的总有效率=(治愈患儿例数+有效患儿例数)/患儿总例数。

1.5 统计学方法

本文的数据统计分析采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计数资料以χ2检验,P<0.05为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为对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2.结果

经分组治疗与疗效评价观察后发现,常规治疗组患儿治愈6例,有效26例,无效10例,治疗总有效率76.19%。综合治疗组患儿治愈18例,有效22例,无效2例,治疗总有效率95.23%。综合治疗组的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常规治疗组,对比差异明显,且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 综合治疗组与常规治疗组治疗效果对比(n,%)

 

3.讨论

在一些不良因素的作用和阻碍下,人的视觉系统发育会受到影响,致使视觉细胞受到的适当刺激减少,引起视觉系统发育障碍或退化,便会导致弱视的发生,由于成人的视觉系统已经发育完全,而儿童的视觉系统正处在发育过程当中,所以弱视基本发生在儿童群体当中,且当前的发生率相当之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家长、医学及社会重视[2]。弱视患儿眼部通常是并不存在器质性改变的,或者有屈光异常和器质性改变,但是即使进行矫正治疗,其视力依然达不到0.9,且弱视患儿一般还会伴有斜视、屈光参差以及屈光不正。

从当前的调查统计情况来看,我国的儿童弱视发生率在2.4%左右,且仍在不断的上升,如果不能对患儿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手段,便会使患儿的视力进一步减退,甚至是失明[3]。十二岁以前,均是人视觉系统发育的敏感时期,只要治疗方法得当,患儿的视力便可以得到很好的恢复与提升[4]。目前,治疗小儿弱视的方法较多,最常见的便是通过佩戴眼镜进行矫正治疗,这已经成为了治疗弱视的一种常规方法,但是临床研究显示单独对患儿采取这种方法进行治疗,疗效并不是非常的理想。除了佩戴眼镜以外,精细目力训练、遮盖法治疗、弱视治疗仪治疗、压抑疗法等,也均是弱视的治疗方法,对这些治疗方法进行综合性的应用,可以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

在本文的治疗研究当中,采用综合治疗方法进行治疗的患儿,其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仅通过佩戴眼镜进行治疗的患儿,对比差异相当明显,且具有统计学意义。这证明对小儿弱视采用综合治疗方法进行治疗,确实可以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这对保障患儿的眼部视力健康来说意义重大,值得加强临床推广与实践。

【参考文献】

[1]陈占彪.观察小儿弱视应用多媒体自律空间频率综合治疗的临床疗效[J].中国医药指南,2017,15(22):116-117.

[2]完夏冰,叶雷.阿托品联合短时遮盖治疗小儿弱视的临床效果及安全性探析[J].河南医学研究,2017,26(02):321-322.

[3]韩艳晓.综合治疗法对不同程度弱视小儿患者的临床应用价值探讨[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6,16(84):75-76.

[4]候玉香,李继兰.系统化护理对小儿弱视治疗效果的影响观察[J].中国实用医药,2015,10(21):234-235.

论文作者:李智强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8年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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