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建交40年后_中法建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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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建交40年来,多有晴空朗日,也不无风雨雷霆。就总体而言,两国关系是向上向前发展的,两国关系趋于成熟,正步入长期、稳定的发展轨道。而今中法关系正处于建交以来的最佳时期。

建交初期,两国关系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60年代后期,由于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和法国的“五月风暴”,两国关系一度受到冲击。70年代中期,以蓬皮杜总统正式访华和邓小平副总理访法为契机,两国关系雨过天晴,开始转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直至80年代末,两国关系不断升温,持续健康发展。两国高层互访频繁,政治、经济关系良好,包括两军交流和军工合作在内的各个领域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互利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成果显著。

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在国际形势急剧变动的大气候下,法国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号带头对中国实施“制裁”,并向台湾出售军舰和先进战斗机,严重侵犯中国主权。两国关系跌入低谷,经历了建交后最冷淡、最困难的时期。

90年代中期,法国承诺不再向台湾出售武器,并在人权问题上率先以对话代替对抗,驱散了笼罩在中法关系上的阴云,两国关系重新走上正常发展的道路,并取得了新的突破。两国决定建立面向21世纪的全面伙伴关系,为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传统的友好合作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法关系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中法关系走过40年高低错落的历程,发人深思,给人以有益的启迪。

一、着眼世界全局,从战略高度看待和处理两国关系,是中法关系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有力保证

建交40年来,尽管国际风云诡谲,各自国内政局变迁,但两国领导人着眼世界全局、从战略高度对待和处理两国关系这一基本点,在双边关系的发展进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正因为如此,双方得以适时化解矛盾,排除干扰,使两国关系在总体上保持上升的势头,并得以超越社会制度和价值观的差异,不断找到发展关系的新亮点。

40年前,中法建交本身对双方来说都是着眼世界全局的战略决策和战略行动。

中法建交是戴高乐向美国霸权挑战的重大行动,有其深层和长远的战略考虑。从根本上说,中法建交是戴高乐谋求超越集团对抗、在美苏把持的国际体制之外寻求事实上的盟友,冲击两极格局的战略行动。用戴高乐的话来说,“总得有一个倒转联盟的盟友。这是法国的一贯政策。”[1]中法建交使得法国成为能同中、美、苏三家直接对话的惟一的西方大国。这就大大扩展了法国在国际舞台上的活动空间。法国得以利用刚刚露头的中美苏三角关系,借助中国抗衡美国和牵制苏联,开拓法国外交的新局面。

中国对建交的方式和步骤采取灵活的态度以实现中法建交,也是一项高屋建瓴的战略行动。从建立最广泛的国际反霸统一战线的战略高度出发,通过中法建交,在第二中间地带取得突破。与此同时,冲破美国和国际反华势力的封锁包围,改善中国的战略安全环境,扩大中国在国际上的回旋余地。

中法建交也是两国从各自独立的立场出发,反对两个超级大国图谋垄断世界事务的重大战略行动。地处欧亚大陆两端的中法两国在反对美苏双重霸权斗争中遥相呼应,成为事实上的盟友,或间接同盟军。

“文革”期间,两国摩擦、交涉频频,一度呈现紧张。反华势力乘机兴风作浪。但中法双方均从战略高度出发,牢牢把握住两国关系的大局,冷静、妥善处理两国关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维护来之不易的正常外交关系。戴高乐亲自向我驻法使馆临时代办表示,法中两国不存在任何困难和障碍,不管舆论界如何分析和评论中国内部事务,甚至反对中国,这都不能改变法国在各个方面同中国进行良好合作的政策。中国最高当局也有步骤地采取一系列措施,消除外交上的某些不正常状态。1969年1月戴高乐任命新的驻华大使,叮嘱他“重新打开对话渠道”,“设法发展两国关系”[2]。中国驻法大使也及时返任。中法关系重新回到正常发展的轨道。当时,在中国的建交国家中,法国是恢复正常外交关系最早的国家之一。

70年代中期,法国总统吉斯卡尔一德斯坦上台时面临国际形势的新变化:两极格局有所削弱,世界多极化趋势初露端倪。他认为,欧洲和中国都是正在兴起的多极化世界的一极。欧洲和中国扩大交往,加强合作,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均衡[3]。正是从推动世界多极化着眼,法国新总统十分重视发展对华关系,促成两国最高领导人互访,推进了两国关系的全面发展。

90年代中期,两极格局瓦解,世界多极化趋势进一步发展。法国新总统希拉克认为,在多极格局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美、欧、亚大三角关系。他主张大大加强大三角中相对薄弱的欧亚这一边,以实现美、欧、亚三角的均衡。他强调,“二、三十年后,欧洲和中国将是世界上起重要作用的两极。”要加强欧亚关系,重点是加强欧中关系[4]。深化法中、欧中关系将对整个世界局势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面向未来,从塑造国际新格局的高度着眼,希拉克摒弃90年代前期法国在人权、台湾等问题上对华的短视行为和错误做法,探索深化法中关系的新思路,积极推动建立法中、欧中全面伙伴关系。

中国三代领导人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处理中法关系,扩大共识,深化合作。1997年5月16日发表《中法联合声明》,两国领导人从面向21世纪的高度,从长远的战略考虑出发,决定建立长期的全面伙伴关系,为中法发展跨世纪的全面友好合作关系确定了方向,规定了行动框架。这是两国关系的新的重大突破,将两国传统的友好合作关系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水平。

当前,中国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推动多极化和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积极推动和发展中法全面伙伴关系。

这种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型关系,不仅为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扩大和深化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多层次、高质量的合作开辟了新路子,而且将对国际新格局的形成产生积极影响。

二、独立自主是中法之间基本的共同点,也是中法关系最重要的政治基础

中法之间有许多共同点,而基本的共同点是两国都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周恩来总理在同戴高乐特使富尔建交谈判时,一开始就强调:中法两国“都要维护自己的独立和主权,不愿受任何外国的干涉和侵犯。”中法都是“有自尊心的民族和奉行独立政策的国家”[5]。

毛主席称赞戴高乐“有勇气同美国闹独立性”[6];戴高乐强调:“中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事实上,60年代中法两国在各自阵营里扮演类似的角色:一个是在全球范围向美国霸权挑战的不驯服的盟国;一个是在不听从指挥棒直至公开脱离苏联轨道的“大家庭成员”。中法反对美苏双重霸权各有侧重,而共同利益的汇合点是反对两个超级大国垄断世界事务,特别是反对和抵制美苏勾结损害第三国的利益。这是促成中法建交的基本因素。

在法国,独立自主已经深入人心,形成举国上下的共识和坚定不移的国策。40年来,法国五易总统,历届总统尽管外交风格不同,政治色彩各异,但就戴高乐开创的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而言,却是一直继承和延续的。

邓小平1983年5月会见密特朗总统时强调:“我们的交流很有意义。我们欣赏法国奉行的独立自主的政策。中国也是执行独立自主的政策的。”[7]邓小平1985年8月会见法国外长时进一步指出:“我们两国在许多方面,特别是在对外政策方面,有很多共同点,这是我们合作的基础。”[7]这番言简意赅的话,是对中法友好合作关系的政治基础的高度概括。

正因为两国都奉行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不仅双方在一系列重大国际问题上有着共同语言,得以相互协调,相互支持,进行卓有成效的合作,而且在双边关系中也能够按照两国的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自行其是,不受制于人。因此,两国在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领域的交往中,开创性举措屡见不鲜。在中国同西方国家的关系中,中法在很多方面走在前面,开创了不少有益的先例。

早在1966年,中法签署了《中法航空交通协定》,开通巴黎—上海航线。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法国是与中国通航的惟一西方国家。1975年邓小平副总理访法期间,两国领导人商定,两国外长不定期就重大国际问题进行磋商(后改为外长、外交部官员定期磋商)和成立经济贸易混合委员会。这种政治磋商机制和经贸合作形式,都是中国同西方国家关系中的首创之举。1978年中法相继签订科技合作协定和发展经济关系与合作的长期协定(为期7年),在中国同西方国家的关系中都是没有先例的。中法两军交流始于1975年,法国是第一个同中国进行军事交往的西方国家。1986年法国开始向大亚湾核电站供应核岛设备和核燃料组件及相应技术。1997年中法两军建立了战略对话关系,2001年两国元首共同决定建立军事和战略小组,把两国在安全、防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三、以良好的政治关系促进经贸关系,以密切的经贸关系巩固和充实政治关系

中法双方都重视培育政治关系与经贸关系的良性循环,使经贸合作与良好的政治关系相互促进。法国是第一个同中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西方大国,从发展中法关系着眼,中国对法贸易采取照顾政策。1971年7月,周总理在会见法国议会代表团时郑重宜布,中法在经贸往来上,对法国实行“同等优先”的方针,即同等条件下的货物,优先从法国进口[8]。法方在实施美国的“禁运”方面采取松动做法,向中国提供一些“巴黎统筹委员会”禁止对华出口的技术和设备。技术转让是两国交往中的实质性问题,不在这方面突破,经贸关系的发展是有限度的。而法国在技术转让方面也比较开放。1983年密特朗总统访华时向中国领导人强调,法国是发达国家中惟一向中国转让技术的国家,因为法国认为,中国的发展是世界稳定和繁荣的重要因素。正因为法方从战略高度来看待技术转让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法国曾高居对华技术供应国之首。现在法国仍然是中国进口技术的主要国家之一。至2002年9月,双方共签订技术引进合同1739项,总金额达104.7亿美元。此外,从1985年起,法国又以提供政府混合贷款的方式资助中国的建设项目,带动大型设备和技术的出口。至2002年6月底,中法共签订了23个财政议定书和2个赠款协议。法方承诺贷款额约25.7亿欧元。双方共安排133个贷款建设项目。法国是对华提供政府贷款最多的国家之一。

由于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中法经贸合作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上世纪80年代,随着中法关系的全面发展,经贸关系也相应迅速攀升。法国成为中国在西欧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法国对华贸易增长速度,不仅高于法国对外贸易的总增长速度,而且高于中国与欧共体成员国的平均增长速度。两国贸易总额从1981年的7亿美元增至1990年的23亿美元。

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由于法国借人权之名对中国实行“制裁”,并一再向台湾出售武器,两国政治关系急剧恶化,许多重要经贸合作项目均无法实现,经贸关系也随之萎缩倒退。

1994年1月12日,中法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确认法国今后不再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承诺,两国政治关系有所改善,经贸关系也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中方在联合公报中表示,“欢迎法国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平等参与竞争”。这意味着,在新的形势下,中国在对法贸易中将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促进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中法全面伙伴关系的建立和充实,经贸合作也攀升到新的水平。2002年,两国贸易总额达83.3亿美元,2003年上半年高达56.6亿美元。同时,两国还将双边经济合作扩展到货币和金融领域,以利于防范金融危机。

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分量越来越重,经贸合作越来越成为双边关系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正如希拉克总统所说,“中法全面伙伴关系,首先是政治伙伴,同时也是经济伙伴”[9]。政治与经济是互动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但是占主导地位的是政治,是政治关系。一旦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受到损害,经贸关系势必倒退;只有理顺和加强政治关系,才能顺利、充分地开展经贸合作。以良好的政治关系促进经贸关系,又以密切的经贸关系巩固和充实政治关系,从而形成双边关系中良性循环,促使两国关系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向前发展。这是中法建交40年来发展两国关系的重要经验,也是今后中法发展和充实全面伙伴关系的重要环节。

四、排除干扰,促进两国关系健康发展

宣扬人权是西方国家的共性,借口人权干涉别国内政,也是某些西方国家的惯用手法。在法国,社会党执政时期,宣扬人权的调门最高,企图树立“人权祖国”形象。1981年社会党领导人密特朗竞选总统时,将“捍卫人权”列在竞选纲领110条之首。社会党政府首任总理莫鲁瓦明确宣布:“法国应当在一切领域重新成为自由的国家和人权的旗手。”社会党政权宣称,要在全世界捍卫人权。把人权作为推行外交政策的重要杠杆,把人权注入国与国的关系之中,甚至与他国的亲疏远近也以“人权”划线。

1989年春夏之交的北京政治风波发生后,法国社会党政府打着捍卫人权的旗号,率先对中国实行“制裁”。6月6日,罗卡尔总理宣布冻结同中国的各级关系,停止高级接触。迪马外长进一步说明:罗卡尔“冻结”关系的决定,“首先适用于军事方面的一切合作”,“也涉及两国间的整个政治关系”,任何访问将因而停止。法方还宣布对华实施经济制裁。一时间,中法在各个领域的往来和合作几乎全部停顿。此外,法国还先后敦促和赞同欧共体和西方七国首脑会议对中国采取“制裁”措施。法国还大量收容逃往国外的中国“民阵”分子,允许他们在巴黎设立“民阵”总部。

中国沉着应对西方国家的经济制裁和政治压力,击退气势汹汹的反华浪潮。西方国家不得不改弦易辙。罗卡尔总理公开承认,对中国实行经济制裁是没有成效的。法国为了不致失去中国的巨大市场,不得不全面取消对中国的经济制裁。

但法国在人权问题上仍纠缠不休,伙同一些西方国家频频对中国施加压力。从1990年起,包括法国在内的欧洲联盟以集团的名义连续6年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出反华提案,其中三次由法国挑头。

但是,少数西方国家以维护人权为名推行强权政治的恶劣行径,遭到第三世界的国家和其他主持正义的国家的强烈反对,反华提案年年受挫。在人权委员会搞反华提案走入死胡同的情况下,西方国家内部出现分化。法国带头主张以对话代替对抗。

1995年,戴高乐派领袖雅克·希拉克当选总统。他提出“同中国在人权问题上本着合作的精神而不是对抗的精神进行对话”的主张[7]。1997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法国率先宣布“不走与中国对抗的道路”,“不参与谴责中国人权问题的提案”。在法国影响下,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希腊等欧盟成员国也拒绝参加反华提案。欧盟7年来第一次不再以集团名义提出针对中国的提案。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也拒绝参与反华提案。西方集团四分五裂。在这次人权会上,反华势力遭到前所未有的惨败。

江泽民主席高度评价希拉克总统做出的不参与反华提案的决策。他说:“这是一项具有远见卓识的明智决断,表明法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和发展中法伙伴关系的决心。我深信,这必将对中法关系的全面发展产生重要积极的影响。”[7]

果然,在消除人权问题这个严重影响中法关系正常发展的人为障碍后,希拉克总统在良好的政治氛围中于1997年5月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领导人决定中法建立长期的全面伙伴关系,在开拓中法关系新局面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引人注目的一步。

由于社会制度、经济发展、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国与国之间在人权问题上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是难免的、正常的。有分歧不足为奇,重要的是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解决分歧。中法两国在人权问题上从对抗转化为对话的进程表明,企图借人权之名干涉别国内政或者将自己的价值强加于人,都是徒劳的,其结果只会损害和恶化两国关系。只有结束对抗,通过在乎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交流和对话,增进相互了解,逐步减少分歧,排除人权问题的人为障碍,才能使两国关系健康地向前发展。

五、妥善处理台湾问题是中法关系顺利发展的关键

台湾问题是中法关系中最敏感、最重要的问题。

当年中法建交谈判的焦点,就是如何妥善处理法国与台湾的关系问题。中国政府坚持,凡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必须同国民党集团断绝外交关系。戴高乐特使富尔却强调,中法在建交问题上不应提任何先决条件,希望中方不要坚持法国先同台湾断交。双方一时僵持不下。最终双方采取就法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并承担相应义务达成默契的基础上先宣布建交,从而导致法台断交的特殊方式。中方在坚持反对“两个中国”的原则立场的同时,以内部默契的独特方式巧妙地处理了这一问题,不失时机地实现中法建交。

戴高乐信守协议,按照双方达成的默契行事。通过旁敲侧击的方式挤走台湾当局在巴黎的“外交代表”,逼迫台湾当局采取断交的步骤;相应撤回法国在台湾的外交机构和外交人员;支持我国在联合国合法地位和权利。从而使中法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进程得以顺利地圆满完成。

但是,法台关系的解决并非一劳永逸。在一定的形势和条件下,还会出现反复,甚至是大的反复。

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台湾当局加紧对西欧实行“实质外交”,干扰和破坏中国同西欧国家的关系。台湾当局以巨额军火订单为诱饵,企图在法国取得突破。当时法国正处于严重的经济衰退,国际上正值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的巨大变动。法国政府错误估计形势,认为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下降,中法在政治上、战略上的共同利益减少。为了捞取眼前的经济利益,不惜恶化两国关系。法国政府甚至企图利用国际形势对西方有利的剧烈变动,发展对台关系,对中国形成一定的牵制,实质上是西方大国对中国进行新冷战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法国不顾中方多次严正交涉和强烈反对,一意孤行,一再向台湾出售先进武器,导致两国关系严重倒退。

1991年9月,法国政府批准汤姆逊公司向台湾出售6艘不装备武器的“拉裴特”级护卫舰船体,金额20亿美元。随后,法方又背弃向中方做出的不装备武器的保证,秘密允诺台湾装备与法国海军同类军舰所拥有的同样的武器,包括尖端反潜设备。

1992年8月,法国达索公司与台湾签订了出售60架幻影2000-5型战斗机,价值38亿美元。法国政府再次开了绿灯,变本加厉地为中法关系制造新的障碍。法国为其短视行为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往都蒙受重大影响。中法关系降到建交后的最低点。

1993年3月,法国政局发生变化。执政的社会党在议会改选中惨败,以戴高乐派为主体的反对派取得绝对多数。戴高乐派要员、前财政经济部长爱德华·巴拉迪尔组成新政府。法国政府更迭,为法国调整对华政策和修补中法关系提供了转圜的余地。

巴拉迪尔总理两次派特使弗里德曼访华,就妥善解决法国售台武器、改善两国关系问题与中方秘密商谈。双方就解决法国售台武器达成谅解。1994年1月12日,中法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法方确认,法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国政府承诺今后不批准法国企业参与武装台湾。双方一致认为,中法两国应在建交原则的基础上,恢复传统的友好合作关系。至此,中法关系峰回路转,重新回到正常发展的轨道。

联合公报结束过去,开辟未来,是对1964年1月27日中法建交公报的确认和发展,特别是在台湾问题上,法国承担了更加明确的和具体的义务,对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具有重大意义。两个公报确定了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而这些原则的核心,是在一个中国的原则基础上,妥善处理法国与台湾的关系问题。

历史经验证明,只要恪守双方达成的协议,严格遵守一个中国的原则,妥善处理法台关系这个关键问题,中法友好合作关系就能够顺利的不断向前发展;反之,如果违背这个原则,法台关系处置失当,就会对两国关系的基础造成严重损害,中法关系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严重的波折和倒退。

值得注意的是,法国某些目光短浅的政界人士和不景气的军火企业,至今仍未断绝售台武器死灰复燃的念头。对这股暗流尚需时时警惕,使日趋成熟、稳定的中法关系免遭干扰和破坏。

综观中法关系,由于两国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不同,历史文化背景各异,双方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上出现某些分歧和矛盾,导致两国关系一时一事的波动,是不足为奇的。但是,更重要的是,中法之间不存在可能导致对抗的竞争,没有重大悬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争执的隐患,地缘政治也不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两国战略利益交织,在政治、外交方面有很多共同点和共同利益,有着超越双边关系而在国际领域和战略层次上进行协调和合作的需要和可能。两国经济上互补性很强,经贸合作空间巨大。因此,中法两国不是激烈竞争的对手,更不是你死我活的敌手,而是互补互利的良好伙伴。中法关系是双赢的关系。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给双方实实在在的利益,也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这一切决定了两国关系的发展进程虽有起伏,但总体上是向上向前发展的。只要双方恪守两个联合公报,遵循求同存异、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不断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中法发展长期的全面伙伴关系前景广阔,潜力巨大,进程更趋平稳。

回顾中法建交40年来两国关系的发展,不仅表现在两国关系更加紧密,两国间的合作进一步扩大和深化,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表现在两国关系基点的转移、变化。当年,中法建交乃是双方在两极格局范畴的战略行动,反霸的战略合作是中法关系的基点。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法关系的发展不是简单地延续当年戴高乐一毛泽东、周恩来所开辟的道路,而是应以新眼光、新思路开创富有时代特色的中法关系的新局面。中法两国从面向21世纪的高度,从推动世界多极化、迎接全球化的挑战、维护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长远的战略观点出发,建立和发展全面伙伴关系,把两国关系的基点转移到共同协力参与塑造世界新格局和争取和平与发展之上。两国关系基点的这种转移,势必使中法关系趋向稳定和成熟。在新的世纪里,中法关系可望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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