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投入:一个独特的历史问题和严峻的现实选择--中国农业投入研究报告_农业论文

农业投入:独特的历史难题与严峻的现实选择——中国农业投入问题研究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报告论文,严峻论文,中国农业论文,难题论文,独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农业投入概指国家、集体和农户对农村种植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业、水产业、农垦、农机以及农村其他事业提供的物化劳动消费和活劳动积累。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农业的各项投资,国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业贷款、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贷款,以及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农业的生产经营性支出和劳动投入。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是悠关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国家自立的大事。因此,党的十四大报告重申要“高度重视农业”、“多形式、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这已是被建国40余年来我国农业曲折发展的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科学决策。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农业物质技术基础脆弱、发展后劲乏力的宏观背景下,正确把握农业投入机理,逐步增加国家、集体和农民对农业的投入,建立农业发展的积累投入机制,对于推动我国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践呼唤理论的繁荣,改革以来,理论界和实践工作部门对我国农业投入问题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提出了不少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但从现阶段研究成果看,仍显得零碎、乏力。鉴于这一情况,本报告拟在全面搜集有关历史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国内外农业投入与农业增长关系的比较分析,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我国农业投入问题作尽可能翔实系统的研究。

背景:二元经济结构下中国农业投入格局

我国是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农业投入也充分体现了二元经济结构国家农业投入所具有的一般特征。当然,农业投入格局在不同国家、乃至同一国家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都有其鲜明的个性。从我国40余年来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看,农村联产承包制改革前后,我国农业投入的运行结构和宏观投入积累机制呈现明显差异:

(一)改革前我国农业投入的运行特征

改革前,支撑我国农业发展的投入机制是一种与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相联系的农业投入机制,其投资主体为国家和集体,而充当农业投入机制运行基础的是生产队。一方面,作为生产队等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织大量的劳动投入并将消费压缩到最低限度形成积累,从而形成生产队一级的农业投入,用于支付一般性、日常性固定资产购置、农业生产费用的垫付。由生产队上交大队和人民公社一级的积累加上队办企业、社办企业的提留共同构成大队和人民公社的投入来源,主要用于公社、大队一级的水利工程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剪刀差和农业税获得农业国民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国民经济的积累,同时,国家又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将农业提供积累的一部分返还农业,形成国家的农业投资,用以支持和投资农业的保护性、开发性项目,如大型农田水利建设,荒山滩涂的改良、国土整治与开发、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等。

如果我们把农业投入运行机制放在国民经济总体背景下加以考虑,并把投入的概念进一步放大,这一时期的农业投入呈以下鲜明特征:

1、投入来源上:“双源结构”与刚性约束共生。

受农业经营体制的约束,我国农业投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投资和集体积累,农户既无决策权也无身份自由,农村资金融通也仅限于国家银行独家经营,这就形成了我国农业投入来源上的“双源结构”。由于当时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相当低,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业的需要,也为保证农业持续向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资金,国家又不得不对农业投入大量的资金,以弥补由于农业内部积累大量流失而造成的农业投入短缺。1978年前29年,我国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累计为1577亿元,这阶段,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基本上随财政总投入增长而增长,支农投入的比例大致保持在9-12%的水平。国家对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来自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刚性约束,它不仅是农业自我积累能力扩张受到国家宏观分配政策限制的结果,也是国家积累工业化资金的内在冲动。正是这种刚性约束,为农业有计划地兴建一批大型项目、保障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投入方式上:资金投入与劳动投入互补。

从总体上来说,这一时期我国农业投入是低水平的,但1978年以前,国家动员和组织大量劳动力从事农田水利建设,通过劳动投入弥补了资金投入的不足。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估算,从1950年到1978年29年间,累计的有效劳动投入折价在1000亿元以上,平均每年达30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总和,这对保持我国农业的持续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通过对1952年-1978年农业劳动投入、资金投入与农业总产值之间进行的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回归分析表明,农业劳动投入对农业总产值增长的边际贡献达0.54,即农业劳动投入每增加1%,农业总产值相应增长0.54%。

3、投入总量上:低投入与低消费并存。

我国是一个低收入国家,农业收入水平更低。农业国民收入按人口平均计算,1952年69.2元,1957年为78.7元,1965年为106.1元,1978年为131.5元。在如此低下的收入水平下,投入与消费很难兼顾。1949-1978年这29年间,我国农业累计投入2100亿元,仅占同期国民收入总额的1.7%。然而,这种低投入是在低消费的基础上实现的。据有关资料统计,1952年我国人均消费为62元,1957年为79元,1965年为100元,1978年为132元,29年的时间消费水平仅提高了一倍,每年增加的消费不到3元钱,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仅2.2%。

4、投入动机的非经济理性。

由于体制约束,我国农业投入动力始终出于一种政治需要和社会伦理的驱动而进行。投入的动机主要不是追求利润和最大限度的资本形成,而是片面强调或追求某些“量”与“化”的指标(超纲要、机械化等),单纯追求某种社会政治目标的实现(学大寨、向××献礼等)。农业投入动机的非经济理性及其所导致的投入管理条块分割,渠道分流,项目肢解与“撒胡椒面”式的资金使用,使投入的微观和宏观效益十分低下。

(二)改革后我国农业投入的运行特征

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契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引起了农业投入机制的重大变动。

1、农业微观基础的变革导致农业投入主体的结构性转换。

在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前,我国农业投入主体是以集体的身份,也就是以直接生产者和不完全的经营者为中心,以国家的身份也就是间接的经营者和不完全的生产者为指导的双源结构。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后,投入主体发生结构性转换,一方面,集体投入主体身份地位降低,另一方面,农户作为主体开始登上商品经济的舞台。农业投入主体实现了由集体为主向农户为主的战略转移,农户由原来的纯消费单位转变为生产消费双重性的经营实体。农户投入主体的确立大体上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0——1984年是农户投入主体初步形成阶段,其主要特征是农户的积累率由1980年12.4%上升到20%,消费率由87.6%下降到80%;第二阶段,1984——1987年农户消费与积累波动徘徊阶段,除非生产性积累持续增长外,其他积累呈下降趋势;第三阶段1987年以后农户积累开始回升,消费率开始下降。1987年全国农户人均积累额达81.4元,积累率回升到18.8%,1988年农户生产投入增长29元,超过集体对农业的投资。

农业投入主体的结构性转换,不仅标志着农户作为投入主体登上了商品经济舞台,更重要的是这一转换改变了我国宏观农业经济政策的价值取向,并对农业投入的调节手段、运行机制产生了重大影响:首先,经济利益驱动已成为投入主体的重要动机,价值规律成为调节农业投入活动的最重要法则,投资环境的好坏与投入比较利益的高低成为投入主体进行择业投资的重点标准。其次,调节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由对投入主体的行政调节为主改为经济调节为主,行政约束的力度大大降低。

2、农村流通体制的改革与非农产业的发展,导致国民经济宏观分配流程发生改变。

农业向国民经济提供积累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工农产品不等价交换进行,这种不等价交换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其一国家对农产品的流通与分配具有硬性调控能力,能够使农村剩余产品按国家的价格进行交换。其二,农村产业结构单一化,限制剩余农产品的内部转化与增殖。

然而,由于统派购制度的取消与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使国家宏观分配政策发生重大改变:首先,统派购制度的取消和农产品价格的提高,使国家不仅失去了依靠统派购方式积累资金的重要渠道,反而形成了财政难以负担的沉重包袱。1979年国家较大幅度地提高了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当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上升21%,1980年再次提价7.1%,以后又多次调整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并逐步执行双轨制的价格体制。据统计,1988年比1978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提高77.5%,平均每年递增0.4%,其平均幅度为1950-1978年的2.6倍,1979年至1988年通过农产品价格提高一项就使农民增加收入2000多亿元。

其次,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改变了农村国民收入的流向。1990年,我国农村工业等非农产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4.6%,工业的发展不仅改变了我国城乡之间的产业格局和就业格局,也改变了城乡之间的分配格局。“六五”、“七五”期间,我国乡镇企业通过“以工补农”、“以工建农”返还农业的资金多达上百亿元,最高年份达30亿元,成为农业投入的重要来源。

3、投入要素的商品化导致劳动投入的替代效应弱化。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业中的要素投入开始由自给型向商品型转化。这种转化,不仅对农业的增长提出了加速资金投入的内在要求,也要求农业的活劳动投入和劳动积累采取货币形态进行核算,这就使劳动投入对资金投入的替代效应大大降低。1979年-1989年我国劳动投入的边际贡献下降为0.2%。比1978年以前下降了60%,而资金投入的边际贡献则从1952-1978年的0.6%上升为1979-1989年的0.85%,升幅为50%。

4、经济利益成为农业投入主体的主要动机。

财政信贷体制改革与农业微观基础的变革,使地主政府、农村金融企业与农户的投入动机发生了质的转变。

在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要求各级政府主要靠自身财力增长来满足地方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讲求经济效益就成为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进行投入的内在动机。

改革后成为农业投资重要供给渠道的农业信贷,也因其经营主体——农业银行逐步实现了由行政管理型向企业化经营的转变;融资上的趋利性和短期性明显增强。1979年至1988年,农业贷款占农业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由22.8%下降到14.1%,且1989年全国行社农业贷款中,中长期贷款仅占总额的14.3%,比十年前下降8.4个百分点。

作为农户家庭来说,追求收益最大化已成为生产投入的主导动机,致富冲动作为农民家庭进入市场的原动力已经充分显现。对于农户来说,在选择项目时往往优先考虑高收入的项目,以1987年为例,当年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总额为1061亿元,用于农业的投入为126.98亿元,仅占11.9%,同年,农村的流动资金余额增量中有52%用于非农产业。这些资料表明,农户和集体投入的趋利性增强。

挑战:变革中的中国农业投入现状

在既定的农业投入运行格局和投入积累机制下,我国农业投入现状可从如下四方面予以描述:

(一)农业投入总量:严重不足

大量事实表明,农业投入增长与农业产值增长之间存在一个超前增长的关系。1950-1980年农业投入超前系数美国为1.17,英国为1.42,日本为1.68。农业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是反映农业再投入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1980年美国为28.6%;英国为22%;印度为12.1%。但是,我国却出现了农业投入增长滞后与农业投入份额下降的逆反情况,从这两方面可以判断我国农业投入总量严重不足:从农业增长与农业产值增长之间的相关关系测算,1953年-1980年我国农业总产值年递增速度为5.2%,农业投入平均每年递增8.1%,农业投入的超前系数为1.16,若按这一系数计算,1981-1988年我国农业投入的理论值应比实际值多420亿元,从农业再投入份额看,1978年农业总产值中农业再投入份额为39.4,到1989年下降为31.6,如果以1979年农业产值中再投入农业的份额为基数,1980-1988年间平均每年少投入农业的资金总量为50亿元。

(二)农业投入运行轨迹:波动超常

1953年到1986年34年间,我国农业总投入增加了3.6倍,平均每年增长12%,但出现了11次波动,平均波动幅度为31.1%,比农业总产值平均波动幅度高2倍,在农业投入中,国家投入波动幅度最大,达到54.6%。其中,基本建设投资最大波幅达196.7个百分点,平均波动幅度为93.7%,这些指标远远高于农业投入总量的波动水平和农业总产值的波动水平。

诚然,市场经济本身具有波动性的特征,农业作为受自然条件影响最大的经济部分,其经济增长率波动有其不可控的因素,但农业投入是一种可控的活动,特别是国家投入,作为农业投入中可控程度最大的投入为什么不仅没有稳定增长,反而波动幅度比农业生产还大,这显然违背客观规律。

(三)农业投入来源:结构性断裂

首先,国家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减少与农业信贷资金外流,导致农业发展所需投资长期性、全面性断裂。“五五”期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投入总计693.41亿元,“六五”期间,减少到658.48亿元,总量下降35.3%。农业基本建设拨款从“一五”到“五五”期间投入额是上升的,1980年以后开始急剧下降,到1988年仅为39.64亿元,比1978年下了降了63.51%,与此同时,我国的农业信贷资金也出现大量外流现象。其次,地方政府对农业投入的减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能力的削弱导致区域内农业发展所需投入的断裂。此外,在国家和地方对农业投入同时减少的情况下,我们不仅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来鼓励诱导农户投入,反而设置重重障碍,抑制了农户对农业投入的扩张,从而形成了我国农业投入的第三个“断裂带”。

(四)农业投入主体:行为扭曲与错位

1、实行替代资金分配政策后政府投入行为扭曲。

首先,指导思想上政策对投入的替代,扭曲了国家对农业投入的职责。农村联产承包制的实行与农产品价格政策的调整使我国农业在八十年代初获得了超速增长。而农业的增长强化了政策效应,淡化了增加投入的热情。从1980年以后,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文件对农业投入问题虽有不同程度的提及,但农业投入不断下降的事实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

之二,投入方向上形式与内容错位。国家用于水利建设的投入是农业投入的大头,一向在50%以上,而在水利投入中80%用于大江大河工程。然而大江大河的治理与建设,不仅仅与农业有关,与社会各行业都有直接间接的关系。在部门投资中,目前投资统计有两种口径,一是按部门资金分的管理系统口径。二是按资金用途分的行业口径,一般来说按管理系统口径计算的投资要大于按行业口径计算的投资。两者差距越大,表明部门投资中用于非农产业的投资越多。“六五”以前,行业农业投资占管理系统投资比例在80%以上,“六五”期间平均为80%,到1987年下降到66.1%。

之三,投入导向上手段与目标的错位。纵观农业投入减少过程,国家、集体、农户对农业投入减少总伴随着先国家减少,后集体减少,再农户减少这样一个过程进行的。国家预算内,农业投入率先下降诱发了全社会对农业投入的下降。1983年以前农业投入一直保持上升势头,农业投入占社会投入的比例一直维持在10%左右,1986年全社会农业投入结束了多年的上升势头,出现大幅度下滑,其比重由1985年的7.7%下降到1989年的4.1%,与此同时,国家一再调高农业生产性贷款利率,使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进一步加大,也相应抑制了农户对农业投入的扩张。

2、国家宏观农业政策偏差导致农户投入主体行为扭曲。

一是消费投入替代生产投入,扭曲了积累行为。1984年,农户用于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资为139.73亿元,1986年减少到71.81亿元,1988年虽比1986年有所增长,但仍比1984年减少47.55亿元,而1984-1988年,农民用于建房的投资却由239.38亿元猛增到741.22亿元,增长2.1倍。

二是短期投入替代长期投入,农户投入的短期化倾向明显。集中表现在农户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投入土地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大幅度下降,使地力衰减。

三是商品性投入增长缓慢,自给性投入替代商品性投入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农户自制的手工工具大量出现,而大中型农机具则处于老化,退化状况等。

四是非农投入替代农业投入,农户投入的非农化倾向加剧,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88年平均每个农户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为1033.03元,比1983年增加了564.9元,其中,农用固定资产原值增加额占总增加额的42.6%,非农用固定资产增加额占53.1%,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农业固定资产的非农化服务趋势十分严重,1988年农业大中型拖拉机和小型手扶拖拉机比1980年分别增加12.5万台和408.2万台,而同期机耕面积却减少了7.6万公顷。

当前,影响我国农业投入状况的主要原因集中体现在如下三方面:(一)宏观经济政策的城市化倾向导致整体投入向非农产业倾斜

我国从建国之初,就实行了向重工业倾斜的经济发展战略,1978年以来,工业倾斜发展战略并没有得到纠正,相反导致了更大范围的城市化倾向。

第一,重工抑农的财政信贷政策导致农业投入的严重饥渴。

财政投入上,“一五”期间,我国农、林、水利、气象的基本建设投资为41亿元,占国民经济总投资的7.1%,“二五”期间上升到11.3%,到了“三五”、“四五”时期又下降到10.7%和9.8%,“六五”时期只占5.1%。然而,宏观经济的投资格局恰恰与之相反,过去三十多年,我国积累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的高水平,其中由财政形成的积累约占3/4,高积累带来的低消费,又从另一方面抑制了农业需求的进一步扩张。信贷投入上,“六五”以来,一直处于萎缩状况,截止1989年底,农行信用社农业贷款总额950.42亿元,仅占农行、信用社贷款总额的23.1%,占整个银行、信用社贷款总额的5.7%,两个比率分别比十年前下降3.7个百分点和1.3个百分点。

第二,不平等的工农产品贸易政策造成农业比较利益低下。

据1982年农产品和农用工业投入物的国内价格与边境价格比较就可以证明这一点。1982年我国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籽、黄麻、牲猪等几种农产品国内价格比边境价格分别低46.9%、23.6%、22.9%、44.4%、49.8%。相反,农用工业投入物尿素、碳铵、过磷酸钙的国内价格比边境价格分别高出16.8%、19.2%、45%。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每年仍有300多亿元的农业收入流向国民经济的其它部门,构成了工业及其它产业高劳动生产率、高利润率的前提。

与上述两个方面相呼应,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对农业的偏见还表现在对农业政策的设计、实施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比如,曾对农业形势估计过于乐观,提出了一系列不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当农村第一步改革一结束,改革中出现的许多问题还来不及总结研究,即提倡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发展专业户和新经济联合体,急急忙忙地寻找第二步改革的突破口,使农民感到政策多变,从而加剧农业的波动。

(二)现行财政体制使地方政府双重职能矛盾尖锐化

与其它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不同,我国政府具有国家行政职能与经济组织职能的双重身份。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总是难以赶上工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加上农业须承担自然、市场双重风险,因此,实践中农业投入的比较利益往往较低,这就导致政府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价值准则的行政职能与经济利益最大化为价值准则的经济职能的矛盾。

但是,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政府双重职能的矛盾是潜在的和间断性的。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市场机制引入并逐渐强化后,矛盾就表面化、尖锐化了。首先,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强化了地方经济利益,刺激了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从而使农业的投入处于被截流、被挤占的地位。其次,企业体制改革强化了企业和部门利益。农业作为低盈利产业,它所能接受的资金、物质和服务价格也只能是低廉的,假如国家不给这些部门以足够的补贴,这些支农单位就会面临两难抉择:要么为着本企业的利益而牺牲农民的利益,提高支农物质的价格,要么是自身陷入无利或者微利的困境,很显然急功近利的指导思想迫使企业选择了前者。

(三)土地制度不完善与比价不合理恶化了农户的投入环境

农业微观基础的变革,客观上需要创造和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农户投入环境,但实践中反而设置重重障碍,抑制了农户对农业的投入。

第一,农业投入与非农业投入之间的比较利益悬殊,使价格诱导乏力。农村家庭对市场信息异常敏感,农户以即期农产品价格的趋向来预测下期收益,决定农业投入的扩张、收缩与取舍,而不是以乐观的态度进行长期预期。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统计,1979-1984年,农户农产品提价人均多收入52.9元,因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品价格上涨多支出23.48元,实际净增收29.4元,农户的农业固定资产存量不断增长。1985-1988年,农产品提价人均多收入129.72元,农用生产资料和生活品的涨价人均多支出133.73元,净收益为负值。这就使农产品价格对农业投入的诱导功能明显减弱。

第二,规模不经济限制了投资需求扩张。经营规模是诱导农业投入扩张的长期因素,其原理是经营规模在盈亏平衡点突破后利润急剧扩展对投入扩张的诱导。目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分田承包赋予农户均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不能明确转让,并且由于非农产业能转移的农业劳动力中农民身份的永久性,使得均等占有土地的权利长期化。据统计,1979-1987年我国农户平均拥有土地从8.6亩下降为7.1亩,每个劳动力负担土地从5.4亩下降为4.7亩。家庭联产承包制培育了农户的经营预算约束,但规模不经济使成本——利润无法调整,于是投入收缩就难以避免。

第三,土地承包期限过短和土地使用权的频繁更迭与农业投入效益的滞后性相悖,使农户不能得到对土地进行长期改良的利益,因此,不愿对土地进行长期性投入。

抉择:中国农业投入的走向与前景

目前,我国农业正处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不仅需要和谐有序的经济空间,更需要相对宽松的投入环境。从我国农业投入的总体走势看,广大农村正面临着从未有过的资金短缺态势。

从需求方面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总量不断膨胀。首先,政策效应的阶段性,增强了农业资金投入的紧迫性。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前几年依靠政策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由此带来农业生产发展,现在则不能单独依靠农民的积极性来解决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矛盾,今后农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要取决于对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程度。其次,农业集约经营和有机构成提高的趋势,必然伴随着资金需求量的扩大。我国农业人均可利用耕地十分有限,农产品供需矛盾尚未完全解决,走集约化道路,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从而增加农产品人均拥有量,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根本途径。而从粗放经营到集约化经营的过程伴随着有机构成的提高,客观上必然加大农村对资金的需求量。第三,传统手段对增加农业产出的作用已明显降低,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逐步转移,农业正在向高投入高产出方面转化。此外,农业投入的经济效果下降也进一步加大了农业投资需求的总体规模。

从供给方面看,我国农业资金供给严重不足。1、国家与农民之间仍然维系着“资金负输出”格局。按有关专家的估算,农民通过剪刀差形式提供给国家的积累加上直接赋税每年约400亿元,而国家通过价格补贴及财政等支农资金的发放,每年返还给农民的只有200-300亿元,也就是说,农民每年要向国家净输出100多亿元的资金作为国民经济的积累。2、农业自身的积累前景不容乐观。尽管近几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很快,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农业整个积累能力并没有多大提高,其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农业生产性投资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下降的趋势。另一方面,农民超前消费倾向日益严重,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78-1985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提高了261.4元,而同期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加额为201.31元。也就是说接近8成的新增纯收入转化为农民的消费支出。3、农村信贷投入受多种因素的掣肘,也难以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

为了更清晰地描述我国农业投入的基本走向,这里拟对农业投入前景作粗线条的定量分析。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土地尽管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但土地面积相对于其他投入要素来说是固定不变的。此外,由于劳动投入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1979年后较之1978年前显著下降,因此,今后农业投入将主要依赖资金投入的增长,定量分析也仅限于资金需求与供给的概算。

(一)资金需要量估算

为了估算农业发展对资金的需要量,首先必须确定农业生产发展的目标。根据《2000年农业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草案)》的预测,到2000年,我国的农业总产值按照1980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将要达到5467亿元,1990年我国农业总产值实际为3672.2亿元,也就是说,在未来的十年中我国农业总产值的平均增长率将约为4.06%,比1980-1990年的实际平均增长率(6.46%)低2.4个百分点。

利用1980-1989年的农业统计资料进行生产函数分析研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要使农业总值按4.06%的递增率增长,并在2000年达到5467亿元的水平,农业物质消耗和农业固定资产原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就必须分别达到6.31%和7.50%。这意味着,由于农业投入的边际报酬递减,农业资金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农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当然,这里有两个前提条件:(1)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保持相对稳定。(2)农业生产技术保持整个八十年代的平均水平。事实上,这两个方面的条件不可能不发生变化。如果两者的变化都不很大,由于两者的作用相反,上述估算的结果将不会有很大的出入。

若资金周转速度不变的话,农业物质消耗的增长速度完全可以代表农业流动资金的增长速度。也就是说,要使农业总产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4.06%,农业流动资金的年增长速度就必须达到6.31%(1980-1990年期间农业物质消耗的实际年均增长速度为8.58%)。根据现存统计资料,我们估计农业中的流动资金平均年周转次数在1.1-1.2次之间,若按每年周转1.15次计算,1990年我国农业所占用的流动资金估计为2312亿元,到2000年则应达到4261亿元,即在九十年代需要再增加1949亿元。

农业固定资产的增加不仅取决于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的增长,而且还取决于固定资产的形成与交付使用率。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我国农业固定资产形成与交付使用率变化很大,但就多数年份的情况看,大体上保持在65-85%之间,其中1980-1990年为84.71%。考虑到将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模将会有所扩大,这样,基本建设的周期也将会逐步延长,因此,我们估计九十年代,我国农业固定资产的形成与交付使用率将不会高于80%。就是按照80%的交付使用率来计算,我国农业固定资产原值到2000年要达到5266.1亿元,即净增加约2710亿元,就必须在1991-2000年期间累计增加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约3388亿元。

根据以上估算,1991-2000年期间,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没有明显上涨的前提条件下,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要保持4.06%的年增长率,对流动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需要量大体上在5337亿元左右,其中,“八五”期间和“九五”期间分别需要投资2348亿元和2989亿元,并且,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在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要达到64%左右。

必须指出的是:以上预测是以我国农业总产值按4.06%的年递增率增长为前提的。如果要使我国农业总产值的年递增率超过4.06%,为二十一世纪农业的更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我国农业资金的需要量将会更大,下表所列的是我们根据不同的农业增长速度估算出的1991-2000年农业资金需要量:

按不同的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所估算的农业资金需要量

(二)资金可供量分析

农业中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家财政支农资金;二是集体和农户用于农业扩大再生产的生产性积累;三是国家信贷支农资金。此外,农业中的资金来源还有乡镇企业的支农资金和农业利用外资等。

1、国家财政支农资金。

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多少取决于国家财政收支状况。建国以来,我国的财政收入与支出的情况大体上呈收支平衡,略有赤字的状况。1952-1990年的统计资料表明,我国财政收支之间的关系大致为:财政收入每增加1亿元,财政支出就增加约1.04亿元。在未来的10年中,如果我国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8%的话,到1995年和2000年,财政支出将分别达到5034.75亿元和7401.34亿元。

在财政总支出的数量已经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我们预测未来的10年中财政支农资金和其中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根据1951-1990年各年的统计资料,我们估计出了两个回归函数表明:在过去的39年中,国家财政总支出每增长1亿元,财政支农资金就相应地增加约0.08亿元;而财政支农资金每增加1亿元,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就相应地增加约0.2亿元。根据这两个模型来预测,到1995年和2000年,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总额将分别达到417.58亿元和605.39亿元;其中,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将分别为94.70亿元和131.30亿元,“八五”期间和“九五”期间分别可提供420亿元和578亿元,合计998亿元。

2、集体和农户的投资。

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农户个人对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是农业生产资金的主要来源。集体和农户的投资有两个方面的用途:一是用于增加流动资金;二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和进行农业基本建设。关于流动资金的增加问题,我们将结合农业信贷资金来进行研究。这里,我们先来预测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方面的投资数量。

根据我国1953-1988年的有关统计资料,我们从模型研究中得出:(1)集体和农户的投资是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增加的,农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集体和农户的投资就相应地增加约0.07亿元;(2)集体和农户的投资与国家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也有着直接的关系,国家的投资每增加1亿元,集体和农户的投资就增加1.56亿元。这说明,国家的投资对集体和农户的引导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近年来,我国集体和农户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出现了较大的波动。从总的趋势来看增长极为缓慢,1982-1990年,集体和农户的投资额几乎翻了一番,年平均增长率达到8.84%,然而这一时期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几乎上涨了一倍,如果排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幅度只有5.58%,年递增率还不到0.7%。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在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太低。九十年代,如果集体和农户的投资总规模保持6%的年增长率,并将其中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比重恢复到1984年的水平,即25%左右,则这一方面的投资在1995和2000年将分别达到415.72亿元和556.31亿元。

根据1990年我国集体和农户的实际投资和前面我们对国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的预测,在农业总产值按4.06%的年增长率增长的前提下,利用模型(5),我们预测到1995年和2000年,集体和农户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方面的投资将分别达到347亿元和475亿元。在未来的十年中,累计可提供3631亿元的投资,其中,“八五”期间和“九五”期间分别为1528亿元和2103亿元。

3、农业信贷投入。

农业信贷资金是我国农业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但由于目前我国统计制度上的原因,集体和农户用于农业生产的实际投入并未与农业信贷资金投入截然分开,即在集体和农户的生产投入中还包括相当数量的农业信贷资金。例如,在1985年和1990年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分别有32.12%和24.09%的资金来源于贷款。另一方面,集体和农户的生产性投资除了用于农业基本建设之外,还要用于追加流动资金,根据我国目前农业生产投入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两个方面的资金在数量上相差并不是很大。因此,前面对于集体和农户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可以看成是集体和农户用于农业生产的总投资,即包括流动资金的追加和基本建设投资这两个部分。

根据我们前面对于农业资金需要量的估算和来源分析,九十年代,如果农业总产值按4.06%的年递增率增长的话,农业资金的总需要量大约为5337亿元,而预测出的国家、集体和农户可以提供的数量约为4629亿元,还有大约708亿元的资金缺口。如果这一部分资金全部通过农业贷款来解决的话,则“八五”期间和“九五”期间分别应增加农业贷款400亿元和308亿元(按照年底余额计算)。根据近十年来的情况看,我们认为要实现上述目标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在1980-1988年的九年时间里,我国农业信贷资金增加了693.3亿元,平均每年增加约77.0亿元。当然,如果要求农业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农业资金的需要量与可供量之间的缺口就会更大。

规范与引导:中国农业投入的对策选择

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的纵深推进,我国农业投入短缺态势将愈益明朗,如何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协调并缓解农村资金供需矛盾,已成为横亘在农村经济发展道路上的重大难题。而这一难题的解决无疑只能依靠国家、农户、银行三大投入主体的自身优势发挥和协调配合程度。鉴于此,本文结合前述分析判断,特提出如下对策:

(一)构建宏观约束机制,规范政府投入行为

农业产业的特殊性,使国家对农业的支持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种普遍现象,吸取我国过去几十年来发展农业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并参考国外在规范国家支持农业发展方面的基本做法和成就,我们认为,在我国很有必要建立支持农业发展的制度规范和法律约束。

1、拓宽政府农业投入的资金来源。

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要从根本上矫正政府投入的非农偏好。许多学者认为,我国工业已经由原始积累阶段向工业化的中期阶段迈进,工业已经具备了较强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农业向工业提供积累的历史使命已基本完成,矫正工业倾斜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因此,需要重新评价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实行新时期的“重农主义”,只有这样,政府农业投入增长速度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证。其次,要以法律条款规定国家农业投入份额及其递增比例,主要是国家计划内农业基本建设投入占计划内基本建设投入总额的比例,农林水气事业费和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农业科技三项费占科技三项费的比例;财政对农用工业的投入占财政对工业投入的比重。第三,逐级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制度,纳入农业发展基金的有耕地占用税收入;10%的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乡镇企业税收(包括产品税、营业税、增殖税和工商所得税)比上年实际增加部分的大部分;农林特产税的大部分;农村个体工商户及农村私营企业税额比上年增加部分的主要部分;粮食等农产品的技术改进费等。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还应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建立各种农业发展专项基金。

2、廓清中央与地方财政在支农投入上的事权与财权关系。

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本原则,是把中央集中统一和地方自主权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据此,我们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在支农方面事权作如下具体划分:(1)按支农项目的投资规模划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如大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规模农业资源开发等,必须由中央财政来支持,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以及现有水利工程的完善,则由地方财政来支持。(2)按项目涉及地域的广度划分,跨流域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往往涉及几个省,既需要中央统一规划,又需要中央财政给予大量的投资,这类项目理应由中央财政予以支持;而小流域治理、区域性农业开发、农业产前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应由地方财政支持。(3)按支农项目的效益划分,社会效益显著,对大范围生态环境影响很大,而短期内经济效益不高的农业建设项目,由中央财政负责支持比较合适;地区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项目,以及经济效益显著的农业开发项目由地方财政负责支持比较合适。(4)按支农项目的作用范围划分,面向全国的导向性、示范性、服务性、扶持性、开发性的农业科学技术试验性项目,由中央财政予以支持;而地区性的类似项目,则由地方财政予以支持。(5)中央与地方的协力项目,可按支农投资的营运情况来确定双方的职责。

与事权划分相适应,还应明确中央和地方两级应有的财权,以保证各级财政履行各自的支农职责。(1)建立能保证中央财力与财权相对集中的、有利于中央对农业进行宏观调控的支农财政收入体系。(2)实行中央财政向地方拨款补助制度。事权划分的重要原则是交给地方更多的事务;而财权划分的重要准则是要求中央掌握一定的财力和财权。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可实行中央支农财政收入向地方财政进行补助拨款。实际上这种财政收入转移也是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过程,使中央和地方财政在支农事业上更加密切地联系起来。

3、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政府农业投入运行体系。

第一,改革传统的资金投放方式。建国以来,国家在很长一段时期财政支农一直采用直接拔款无偿使用的资金投入方式,虽然这种方式对解放后我国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无偿使用降低了农业投入的效益,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近年来在一定范围内实行财政支农周转金及其有偿使用的办法,提高了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但周转金的使用范围太小,如果把盈利性的大中型农业项目的投入也纳入周转金范围,实行“有放有收,周转使用,还本付息(费)”的投入方式,不仅能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而且可以大量节省财政资金,以更少的资金办更多的事业。

第二,使政府农业投入资金“人格化”。其一是以农业银行为主体的经营投入体系,负责农业信贷、财政支农周转金(含大中型项目类周转金)的投放和经营管理;其二是财政的政策性农业投入体系,代替政府出面管理无偿性的财政支农资金,承担政策性投入职能。国家超脱出来,专事农业资金投入的宏观管理。

第三,强化对国家农业投入绩效的法律监测。尽快制定《国家农业投入法》,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中长期、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时,应按《国家农业投入法》规定的增长幅度和借款安排农业资金投入,各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有权对政府财政部门的农业预算、计划部门的农业投资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盲目投入、违规投入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主要责任者的经济乃至刑事责任,确保国家农业投入落到实处,确有实效。

(二)构建激励保护机制,积极引导农户投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加众多分散的、具有自主自立性农户的农业投入,显然不是靠一场宣传发动或强制性行政干预就能凑效的。从根本上说,农户农业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关键在于建立一种激励和保护农户投入的机制,引导农户增加农业投入:

1、优化土地制度,形成经济利益推动下的土地流转集中机制,软化农户农业投资的内部约束。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外力推动,即实现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增强农户土地经营的经济压力。具体作法是,各地根据土地质量的好坏,按土地等级收取承包费,体现有偿使用的原则,使农户对土地的经营在好与坏,经营与不经营的代价比较中作痛快的选择,尽可能地把占而不用、甚至撂荒土地的农户减少到最低限。第二,内力驱动,包括两股同向驱动力量,一股是通过地产肥力评估承认地产增殖的农户所有属性而诱导农户增加土地长期投入的经济驱动力,一股是农户通过土地规模经营获得的规模经济而产生的驱动力,促进土地流转集中。第三,实现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彻底分离,为土地经营权立法,确保农户在承包期内的使用权、收益权、有限占用权和有限处分权,提高农户对土地的关切度。

2、借助经济杠杆改变农户投资的经济环境,促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在微观层次上的有效实现。(1)实行提高价格与利益补偿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放开农产品购销价格和对主要农产品实行奖售政策等措施,缩小农业与非农产业的收入偏差,鼓励农户增加农业投入。(2)利用价格、税收、信贷等杠杆优化农村投资结构,当前,除了使国家财政对农业投入制度比、规范比,确保国家农业投资落到实处外,还要实行信贷倾斜政策,扭转农村信贷结构比例过小的状况,此外,税务部门对农户进行开发性长期投资和应用新技术生产的产品象对乡镇企业“星火计划”那样,实行一系列的税收减免政策。

3、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户分散经营并存,刺激农户对农业的投资。应当承认,家庭经营的优势是客观存在的,但其优势能量的深层释放是有条件的,这种条件就是发达的社会化服务体系:①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完善要遵循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主要内容,向农户提供诸如水利灌溉、土地管理、机耕、收割、信息等服务,通过服务增强经济实力,在实力增长中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②建立一些专业性的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作组织对农户所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大量计划性购买以及大量农产品的集中加工和计划性销售等办法,达到稳定价格和供给的目标,使农户的外部经济性大大增加,同时可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市场发育和专业化协作,并产生一种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农户增加生产投资。

4、强化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户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政府通过人力资本的投资可提高农民认识自然和社会环境的能力,尽管对农民智力投资所产生的效应有一段时滞,但滞后损失足以被人力投资所产生的倍数效应所弥补,为此,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工教育和后继工程教育。

5、立法界定农户投资主体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投资职责。农业投入依其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基础性投入和一般性生产经营投入。农户农业基本生产单位的地位和农户资金运用的逐利性特点,决定了农户必须担当一般性生产经营的投入,包括:(1)化肥、农药、种籽、种畜和一般农机具的购买;(2)田间水利设施与土壤改良;(3)接受良种和科学种田、养鱼养畜等的试验;(4)积累与扩增生产经营资金;(5)进行劳动积累。

(二)构建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农业信贷功能

农业比较利益偏低直接制约农业信贷投入的安全性、盈利性和周转性,因此,完善农业信贷功能,增加农业信贷投入,必然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构建利益协调机制:

1、建立有利于农业投资的财政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就财政而言,可以考虑如下建议:一是国家财政要从财政支农拨款中列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农行、信用社贷款的“贴息基金”。农行、信用社发放的农业贷款(包括其他政策性贷款),财政、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可协商制定利率“保护价”,以调动农行、信用社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二是以国家财政为担保,由农业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农业发展中长期建设债券,统一用于农业开发项目。三是对农行、信用社业务经营实行减免利税等优惠政策。

就金融调控而言,首先应在信贷计划和资金分配上实行适当倾斜政策,保证农业信贷增长幅度略高于全国信贷总规模增长幅度,适当增加农行基数借款额度,以增加农业信贷的中长期资金来源;对农行下达的专项贷款要相应配套资金,以解决局部地区有计划无资金问题;中央银行的宏观紧缩应充分考虑农业银行政策性贷款比重大、存款派生系数低的特点,在信贷规模控制和货币投放等宏观调控措施上不能搞“一刀切”。二是鉴于当前宏观金融形势比较宽松和增加农业贷款的必要性,中央银行可考虑适当降低农业银行、信用社存款准备金比例,以便农业银行有较多的资金支援农业。三是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其他专业银行,以调节其级差收益。与此同时,适当提高农业银行准备金利率,减少农业银行利差负荷。四是人民银行短贷应充分考虑农业信贷季节性、临时性投入需要。五是适当提高农行呆帐准备金提取比例,由现行的2%提高到5%,并增加行社利润中用于补充信贷基金的比例,着手解决农业银行信贷基金补充不足问题。六是进一步明确农副产品收购等政策性贷款的管理责任,对农产品收购这类具有一定物质保证性的贷款项目,应部分纳入货币发行计划,防止农行因收购贷款超量投放,而影响农业贷款的落实到位。

2、进一步完善并强化农业信贷功能。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1)矫正分配功能。首先,要落实产业倾斜政策,行社贷款在计划制定、资金分配上要首先满足农业发展的资金需要,特别是粮棉种植业生产发展的资金需要。其次,要着力调整农业信贷分配结构,增加中长期开发贷款比重。第三,充分利用信贷杠杆,扶持集体层次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并切实围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逐步扩大对科技、信息、贮藏、保鲜、加工、运输、防疾、水利等各种服务组织或项目的支持。(2)强化协调功能。首先,建立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协调机制。国家对财政信贷支农资金要统一计划、协调安排;财政对某一具体项目进行投资时,应就资金计划、投资方案与农业银行进行协商,信贷资金主要用于配套项目建设和流动资金需要。此外,信贷财政协调还应建立在合理分工基础之上,切实解决信贷资金财政化问题。其次是信贷与农业发展基金筹集与分配的协调。农业发展基金应在农业银行统一储存,农行应参与农业发展基金的集中分配和使用管理,并使农业发展基金的安排与行社农业信贷投入协调、衔接。三是信贷与村组、农户自身资金投入的协调,充分利用农业信贷的经济调节作用及示范效应,引导村组和农户增加对农业的投资。(3)恢复并强化监督管理功能。一是农业银行内部应增设农业拨款监督机构,保证农业拨款按国家规定的预算、计划核实拨付,杜绝违反拨款程度和制度,浪费资金现象发生;二是协管村组积累,充分利用行社自身的经济和业务优势,帮助村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资金积累能力,并切实加强对村组资金分配走向的引导;三是恢复农业银行统一管理支农资金职能,提高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

3、端正农村金融企业的信贷投入行为。

首先,理顺自身信贷管理与整体资金营运的关系,切实把自身信贷投入放在整个农业投入的大背景中研究问题,思考对策,从宏观上协调农村资金营运,第二,理顺农业信贷增量调节与存量管理的关系。在继续搞好增量调节的基础上,着力于存量盘活,既要认真研究行社信贷结构现状以及各类存量的流动状况,分类拟定盘活对策,又要运用信贷、结算、法律手段深入开展清收盘活工作,并建立较为完备的非正常贷款监测考核体系,系统反映农业信贷资金营运动态,增强存量管理的透明度。

本报告数据资料的主要来源:

1、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统计年鉴》,1981-1991年。

2、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农业统计年鉴》,1983-1991年。

3、农业出版社:《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大全》,1989年。

4、中国财经出版社:《中国财政统计》,1987年。

5、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农村金融统计》,1991年。

*该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科研课题《中国农业投入问题研究》的最终成果。主持人:邹树林,成员:陈言新、王益松、杨中万、熊良俊,本文执笔:邹树林、熊良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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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投入:一个独特的历史问题和严峻的现实选择--中国农业投入研究报告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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