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融资模式探讨_投资论文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融资方式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新技术论文,投融资论文,方式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意义

我国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资本缺乏,而且根据当代经济学资源配置理论可知,越是技术水平高的现代农业,越需要相应高水平的资金配合,以使其技术及其他资源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创出更佳的业绩。实践也已表明,高科技大规模的农业产业化运作过程往往也是资金密集型产业运作过程。

诚然,决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条件有多个,其中金融政策又包括多项内容。但是,利用金融创新、采取资本支持,对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在中国加入WTO以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必须有新的投融资制度和机制相匹配,既往的资源计划配置方式必须变为在国家产业、财政、金融、信贷等经济政策调控下的市场配置方式。

现代农业产业投融资方式有非证券市场的传统方式,但更重要的还是证券市场方式。证券市场方式主要包括债券方式、股票方式和基金方式,尤其以基金方式最适合我国的农业高科技产业,因为债权要按期还本付息,股票发行门槛较高,而只有农业投资基金的进入比较简便和规范,并且作为“股权投资”,其风险投资家能够与企业生死与共,共同奋斗,有利于产业的发展。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依法设立的投融资机构,在遵循国家产业政策、证券市场规则前提下,以市场、收益为投资导向,募集资金对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具有市场潜力的企业项目作股权投资,可以促进目标企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并使之进入“资本经营”境界,提高目标企业的效益,增加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也应按基金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公司的经营权、保管公司的保管监督权“三权分立”运作机制。其基金公司应采用无限责任股东的经理人与有限责任股东的主投资入“合伙制”加“经理股份期权激励制”;其管理公司应由熟悉农业经济与管理、农业科学与技术、资金运作与金融分析的人承担;其保管公司一般由国内商业银行充任。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资本运作客观市场化的、完整与规范的、具有“刚性”的新型投融资制度或系统机制。它不仅可以保证国家已出台的金融政策和管理措施得以落实,而且能保证所有科学的金融政策和管理措施得以完整地体现。研究表明,只有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才可使农业资源与资本市场直接发生联系,从而在市场这个“无形之手”的作用下,“自然地”增加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投入的主体、方式和资金的数量,减缓其腾飞时资本“瓶颈”压力,使之产生规模经济优势,提高科技含量和商品附加值,推行农业现代化企业制度,从而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科学合理的投融资机制,这种基金的结构及其运作方式与既往的各种关于投融资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截然不同,因为它可以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纳入统一、有效、客观、科学合理的资本市场运作“框架”之中,排斥既往的任何金融政策和措施的主观可变性,因而是科学的金融政策和管理措施赖以实现的基本条件。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不仅能够完全保证管理层提出的金融政策以及相关的所有科学的金融政策得以完整实现,而且能够使这种实现的全过程基本达到科学市场化和技术经济化,而无需采用各种行政手段和行政干预。这就是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对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意义。

二、一般产业投资基金概念及其运作系统模型

产业投资基金是我国在金融创新和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入条件下推出的一种新型科学合理的投融资制度。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初步研究,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主要对未上市企业直接提供资本支持,并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资制度,即由不确定多数投资者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委托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委托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投资收益按投资者的出资股份共享,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担的制度或机构。

作为一种信托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运作方式和系统与其他投资基金(如证券投资基金等)都是相同的。譬如,产业投资基金也是将社会各个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的资金聚集过来,由国家认可的商业银行托管,由合法合格的管理人代作投资运作的机构“公司”。从某种意义上说来,产业投资基金也如证券投资基金一样,是一种由投资“信托”或“中介”所联系起来的“系统”。

投资基金的运作系统可由图1表示。图1只是描述了投资基金的资金流程的系统,投资基金系统还有一个重要环节未予揭明,即当投资者向基金公司缴纳了投资资金后所取得的凭证(基金券或基金受益凭证)还可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转让。也就是说,基金公司的“股东”也和一般股份公司的股东一样,是在证券市场作用下不断变换的。这是现代投融资证券化的特征所在。

图1 投资基金基本运作系统

作为一种专门性的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具体运作方式和系统与其他投资基金(如证券投资基金等)又有不同之处。譬如,产业投资基金具体投向是未上市公司或项目,而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投向是上市公司的证券(股票、债券等)。正因如此,所以,所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在设立之前就已规定了其相同的投资场所——证券市场,只是其投资组合政策和具体被投的证券未能事先确定,因此,一般娴于证券市场运作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可担任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然而,所有的产业投资基金在设立之前并无相同的投资场所,但却有明确的投资项目(产业或企业公司),因此,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一般不能由只娴于证券市场运作的券商担任,因为它更要求管理人具有对本投资项目的深厚的专业功底。所以,在通常情况下,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工作主要只有“设立基金公司”,而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工作往往有三件:即“设立基金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而且,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往往也是该基金的投资对象之一,即资金流动有“闭路迥旋”的板块。

产业投资基金资金的投入与分配原则可由厂商理论导出,因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过程就是生产资源(资金)投入与分配的过程,所以其应遵从一般厂商技术经济理论原则:

①对某一产业或项目的投资量应尽量使之达到“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即使它以价值表出的边际产量函数值为1)点,也就是说,应使之满足条件:

dy/dx=1或f′(x[,1])=1

其中y=f(x)为该被投项目以价值表出的生产函数(x为投入额,y为产出额,x[,1]是使之边际生产力为1时的投资额)。

②将总量为W的资金向n个投资对象分配时,应尽量使资金在各被投的项目上的“边际生产力相等”,也就是说,应使之满足:

其中f′[,i](x)及x[,i]分别是第i个被投项目的边际生产函数及适当分配投资额。

由上述两点可知,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为了保证投资利润最大化,基金对每个项目的投资额以及所有被投项目的投资总额都应有一定限度,投资额过小或过大都是不经济的,这从理论上提示了产业投资基金总盘子的适量性。

三、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框架的初步构想

(一)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构思及其作用分析 作为一种特殊的产业投资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应有特殊的构架。在这里我们以一个例子来描述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构思,并说明它在制度上保证金融政策得以完整实现的道理。譬如,某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是由主发起人××信托投资公司甲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乙发起的。参与发起人有符合条件的农业高新技术公司丙、丁、戊等,其中丙、丁、戊又同时是接受该基金“返投”的公司,该基金另有己、庚、辛等投资企业或项目。

该基金总盘子为20亿元人民币,根据章程规定,发起人认购股份不低于25%(这里设为5亿元),其中主发起人甲和乙分别认购2亿元和1.5亿元,参与发起人丙、丁、戊各购0.5亿元,其余75%(即15亿元)由社会公众认购。

假定该基金封闭存续期为15年,并约定在本行业和地域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盘子的80%(这里设为16亿元),于是,基金向公司丙、丁、戊、己、庚、辛分别投入资金2亿元、1.5亿元、1.5亿元、5亿元、3亿元、2亿元,另有1亿元作其他相关产业的机动投资资金。

由此可见,该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有主发起人投资的3.5亿元,参与发起人投资的1.5亿元,其他社会公众投资的15亿元。对需要资金返投的参与发动人丙、丁、戊来说,只要其项目确有投资价值,那么它们都能得到充分的资本支持。这里获资最少的丁和戊也各自得到了1.5亿元的投资额,而它们作为参与发动人的认购额每家只有0.5亿元。

这就是说,对参与发起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丙、丁、戊而言,它们不但能得到充分的资本支持,而且可通过参与基金发起而将自己的资金投向比自己企业项目更有效益的项目上,从而获得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最佳投资回报;对专门投资者主发起人甲和乙以及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而言,通过资本归集投资获得了巨额资金的投资组合的规模经济效益和“内行专家”操作投资效益;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而言,得到了80%以上的基金资本支持,使得资本密集型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得到了可靠的资本融通渠道。这一切无疑对各投资者的投资利润最大化以及在市场机制下的社会资源有效配置都具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机制的设计探讨 如上所说,产业投资基金既不是一般性对行业作资金援助的投融资政策或制度,也不是简单的对某一金融活动作监控的管理措施,而是一种法制化的、完整、稳定、规范、客观和带有“刚性”的资本经营机制。由于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性和刚性特征,所以常使之在其所作用的金融活动全过程中具有确定的运行轨迹,并且能够发挥预期的效益和得到预期结果。因此,它为投融资实际操作与管理,为合理的金融管理措施的落实,为金融活动目的的实现,都提供了客观可靠的具体的保证。譬如,资金在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中运行,具有如图2所示的较为稳定的“范式”(图中假定80%的资金必须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这可以由基金章程来约定)。

图2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与其投向

从控制与管理角度来看,按照资金流动轨迹图形来描述,该范式又可进一步深刻细致地予以描述,如图3所示。这里假定投资决策指标只有“内部报酬率r”和“社会效益率s”(内部报酬率是指单位投资资本在一定期间内以统一净现值计算的企业平均年收益额,社会效益率就是单位投资资本在该期间内对社会经济、就业及生态环境每年影响的平均值),并假定在投资决策中取r和s的权重分别为0.7和0.3,即投资临界条件为0.7r+0.3s不小于回报起码值Q(记为条件OK)。

在图3中,A[,1]、A[,2]、…、A[,i]为基金发起人,A[,j1]、…、A[,jk]为同时接受基金返投的发起人,B为其他各行业及社会公众投资者,C为基金非发起人的接受基金投资的企业或项目,X为产业投资基金公司(这里未标出投资者分红取息和基金券交易流程)。

由图3可知:首先,农业产业投资基金X的原始资本是由基金发起人A[,1]、A[,2]、…、A[,n]和其他投资者B提供的,而基金的投向有两个群体组成:一是发起人中符合基金投资条件0.7r+0.3s≥Q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A[,j1]、A[,j2]、…、A[,jk],另一是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C[,1]、C[,2]…、C[,m]。在A[,j]和C[,i]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所接受投资的总量占该基金总量比重必须遵从一定的规定(例如80%以上)。

图3 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流向与控制

其次,当该基金各投资项目发挥作用后,其不小于Q的投资回报资金将源源不断地回流到基金X中,这些资金一部分作为股利分配给各投资者,另一部分又可转为资本投资向原投资产业或项目,还可新开辟符合0.7r+0.3s≥Q条件的新投资产业或项目D[,1]、D[,2]、…、D[,f]。如此往返运行。

最后,当某个被投项目A(或C、或D)出现0.7r+0.3s<Q的情况时,投资基金的资金立即终止向该项目流动,该基金的管理人就将这部分资金投向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或较优的项目上,以便保证基金投资效益和避免投资风险。这样,这种较为规范、客观、完整、刚性的投资模型就保证了金融管理措施和金融政策的落实,避免了某些主观条件诱发出的随意性干扰,使投资运行过程可控,运行结果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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